证券代码:000933证券简称:神火股份公告编号:2025-070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369号公司本部2号楼九楼第二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宏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35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共
1237555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981%。其中:现
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735419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2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1代理人831人,代表股份502135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777%。(注:全文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分别计算时四舍五入的尾差所致)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32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共502248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827%。其中: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1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31人,代表股份502135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777%。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三项提案,各提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部分议案表决意见比例加总数不是100%,均为分别计算占比时四舍五入的尾差所致):
(一)关于选举刘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票)73541974200
网络投票股数(票)501545177474754115683合计1236964919474754115683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5230.03840.009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501658177474754115683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88240.09450.0230
股份总数(%)
2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刘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公司一届职工代表大会团团(组)长联席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王向红女士(个人简历附后)及原公司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3541974200
网络投票股数(股)4527038683850311510928631合计11881236103850311510928631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6.00573.11120.8831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4528168683850311510928631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0.15797.66612.1759
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3541974200
网络投票股数(股)46721830234801029116283合计120263804434801029116283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7.17852.81210.0094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3541974200
网络投票股数(股)46713876834877763119083合计120255851034877763119083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7.17212.81830.0096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3541974200
网络投票股数(股)46713287734881554121183合计120255261934881554121183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7.17162.81860.0098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3541974200
网络投票股数(股)46718701134822420126183合计120260675334822420126183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7.17602.81380.0102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3541974200
网络投票股数(股)46718497534824120126519合计120260471734824120126519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7.17582.81390.0102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4数的过半数通过。
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3541974200
网络投票股数(股)46719467534814120126819合计120261441734814120126819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7.17662.81310.0102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7、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3541974200
网络投票股数(股)501885979110016139619合计1237305721110016139619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7980.00890.011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501998979110016139619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99.95030.02190.0278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8、关于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3541974200
网络投票股数(股)46720227534794220139119合计120262201734794220139119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7.17722.81150.0112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46731527534794220139119
5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93.04466.92770.0277)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鲁鸿贵、杨学林
3、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
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6附件:
王向红女士个人简介
王向红女士,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高级政工师。曾任: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公司下属神火煤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公司下属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公司纪委书记、职工监事;现任: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工会主席,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截至目前,王向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王向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王向红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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