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证券简称:神火股份公告编号:2026-03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369号公司本部2号楼九楼第二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德学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88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共
1066139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322%。其中:现
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735339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2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1代理人583人,代表股份330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4.8103%。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85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共33083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117%。其中: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3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583人,代表股份330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103%。(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分别计算时四舍五入的尾差所致)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
下两项提案,各提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逐项审议,对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刘德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刘德学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8199724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105%,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刘德学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84665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917%。
22、选举刘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刘超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8268545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560%,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刘超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915477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720%。
3、选举张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张伟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8204346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538%,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张伟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851279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314%。
4、选举李世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李世双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324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8%,未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李世双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32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1%。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议案经逐项审议,对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选举秦永慧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秦永慧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097878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45%,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秦永慧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744811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668%。
2、选举钱世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钱世政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105481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858%,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钱世政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752414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966%。
3、选举王生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王生龙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100993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437%,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王生龙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747926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610%。
4、选举熊慧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熊慧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105108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823%,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熊慧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75204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854%。
5、选举鲁清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鲁清仿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10487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801%,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鲁清仿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751810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784%。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非独立董事刘德学先生、刘超先生、张伟先生及独立董事秦永慧先生、钱世政先生、王生龙先生、熊慧女士、鲁
清仿先生与公司一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团(组)长联席会选举产生
的职工董事王向红女士(个人简历附后)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鲁鸿贵、杨学林
3、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公司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
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结论性意见: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6附件:
王向红女士个人简历
王向红女士,1972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央党校,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1992年参加工作,曾任洛阳石油一公司金属结构厂技术员,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集团”)综合办公室科员、副主办、科长、副主任、主任、党委委
员、纪委副书记,公司下属煤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4年1月至2022年9月,任神火集团党委委员;2018年6月至2023年1月,任公司下属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3年1月,任公司纪委书记;2020年5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下属上海神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9月至今,任神火集团党委常委、董事、工会主席;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工会主席;2023年5月至2025年10月,任公司职工监事;
202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职工董事;2025年11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向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向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王向红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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