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亚律法字(2025)第0418号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八日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接受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鲁鸿贵、杨学林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对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进行现场见证。会议召开前和召开过程中,本所律师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大会的表决程序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予以验证,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
4月18日14点30分在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369号公司九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召开会议的时间和地点与通知一致,会议召开与会议通知间隔二十日以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及资格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30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共
1381165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198%。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7560686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的33.67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25人,代表股份6250973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430%。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27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共
625859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770%。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76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25人,代表股份62509732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4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经现场验证,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了《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十一项提案,各提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55986742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384528453700259100合计13803712704537003410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4250.03280.0247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3-(二)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55986742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383028453700260600合计13803697704537003425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4240.03280.0248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三)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55986742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89592899500101900合计1380882670995001838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7950.00720.013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6255759289950018380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99.95470.01590.0294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长远发展的需要及保持股利政策的连续性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493505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息5.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1124675284.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55986742081900
-4-网络投票股数(股)62466832888000341000合计1380655070880004229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6300.00640.0306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6253483288800042290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99.91840.01410.0676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五)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55986742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547428281600268300合计13805341702816003502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5430.02040.0254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55986742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364828464400268100合计13803515704644003500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4100.03360.025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62504482846440035000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99.86990.07420.0559
份总数(%)
-5-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七)关于2025年度向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1、关于2025年度向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55986742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680228290900126200合计13806669702909002081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6390.02110.0151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62536022829090020810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99.92030.04650.0333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2、关于2025年度向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
议案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55986742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661528309600126200合计13806482703096002081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6250.02240.0151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62534152830960020810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99.91730.04950.0333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6-3、关于2025年度向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55986742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669228317700110400合计13806559703177001923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6310.02300.013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62534922831770019230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99.91850.05080.0307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4、关于2025年度向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55986742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669228316400111700合计13806559703164001936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6310.02290.014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62534922831640019360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99.91850.05060.0309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5、关于2025年度向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新材”)提
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7-现场投票股数(股)755986742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670228316400110700合计13806569703164001926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6310.02290.013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62535022831640019260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99.91870.05060.0308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6、关于2025年度向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提供
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55986742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655728330600111000合计13806424703306001929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6210.02390.014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62533572833060019290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99.91640.05280.0308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7、关于2025年度控股子公司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铝材”)向神火新材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55986742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659328327900110100
-8-合计13806460703279001920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6240.02370.013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62533932832790019200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99.91690.05240.0307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8、关于2025年度控股子公司神火新材向上海铝箔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55986742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665128321500110700合计13806518703215001926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6280.02330.013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62534512832150019260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99.91790.05140.0308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9、关于2025年度控股子公司神火新材向云南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55986742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672228314400110700合计13806589703144001926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6330.02280.013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9-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62535222831440019260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99.91900.05020.0308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10、关于2025年度控股子公司神火新材向阳光铝材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55986742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661828315800119700合计13806485703158002016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6250.02290.0146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62534182831580020160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99.91730.05050.0322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八)关于2025年度向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1、关于2025年度向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55986742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639428334500123400合计13806261703345002053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6090.02420.014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625319428334500205300
-1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99.91380.05340.0328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2、关于2025年度向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55986742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643928330200123200合计13806306703302002051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6120.02390.0148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62532392833020020510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99.91450.05280.0328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九)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关于2025年度向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铝产品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192430885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809228169900118200合计8172401131699002001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5470.02080.0245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62548922816990020010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99.94090.02710.0320
份总数(%)
-11-公司为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集团”)控股子公司,该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项议案中,神火集团所持482103191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商丘新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创投资”)所持81452666股,合计所持
563555857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2、关于2025年度向河南神火集团新利达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材料涉及
关联交易的议案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192430885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676928301100119300合计8171078133011002012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3860.03680.0246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62535692830110020120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99.91970.04810.0321
份总数(%)
公司与河南神火集团新利达有限公司同属神火集团控股子公司,该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项议案中,神火集团所持482103191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创投资所持81452666股,合计所持563555857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3、关于2025年度向河南神火集团新利达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物资涉及
关联交易的议案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192430885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801728170800124800合计817232613170800206700
-12-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5380.02090.025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62548172817080020670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99.93970.02730.0330
份总数(%)
公司与河南神火集团新利达有限公司同属神火集团控股子公司,该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项议案中,神火集团所持482103191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创投资所持81452666股,合计所持563555857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4、关于2025年度接受河南神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涉及关联交易的
议案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192430885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679028293000125300合计8171099132930002072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3880.03580.025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62535902829300020720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99.92010.04680.0331
份总数(%)
公司与河南神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同属神火集团控股子公司,该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项议案中,神火集团所持482103191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创投资所持81452666股,合计所持563555857股表决权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3-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55986742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488428342100266800合计13804751703421003487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5000.02480.0252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755986742081900
网络投票股数(股)624821228159100117000合计13808079701591001989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7410.01150.0144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出席股数(股)625501228159100198900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99.94280.02540.0318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所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表决的情形。
五、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同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书面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2、本次会议网络投票采用两种方式,一是股票交易系统投票;二是互联网投票系统。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4-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15:00。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3、网络投票结束后,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合并统计了现场会议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进行了公布。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5-(此页无正文,为《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鲁鸿贵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安玉斌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杨学林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