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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火股份: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国良)2025年度述职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24 00:00 查看全文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国良)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以向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神火股份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相关事项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依据实际情况发表明确且客观的意见,坚持促进神火股份规范运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作用,并保持独立性,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

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神火股份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国良,博士、教授,任中国矿业大学教授、管理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等职务,2020年5月起任神火股份独立董事,现兼任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神火股份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神火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神火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

1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

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神火股份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神火股份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审议通过76项议案,召集召开股东会3次,审议通过24项议案。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神火股份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通过20项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参加会议7次,实际亲自出席7次,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的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0321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月日2025年第一次会议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及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中介

2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04月18日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第二次会议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08月15日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2025年第三次会议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10月17日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使用自有资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2025年第五次会议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神火股份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6项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参加会议3次,实际亲自出席3次,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独立董事2025年第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2025年3月21日一次专门会议况的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的议案》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独立董事2025年第2024年度考核报告》

2025年7月22日二次专门会议3.审议通过《关于参股设立河南省深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投入南华北盆地深部煤系气、氦气科研项目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使用自有资金、银行独立董事2025年第

2025年12月1日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三次专门会议等额置换的议案》

4、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并得到了及时反馈,没有出现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

3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5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神火股份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禁回购、募集资金置换等影

响中小股东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专业意见,提供事项相关的法律依据与行业先例,同公司董事、高管讨论收益与风险,督促神火股份每一项决策的出台都合法合规,特别注重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保障了中小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和收益权。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本人未聘请中介机构对神火股份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于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协助董事会在公司提升财务报告质量、强化风险管理、加强绩效考核等方

面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在针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神火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充分的沟通。一是规范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内部审计,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二是严格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工作,密切关注并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汇报,重点关注年报

4审计计划、工作重点及风险防控等事项,动态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

年度审计工作进度;围绕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

员配置、审计策略、重点领域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与审慎审议,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进行监督,对重点关注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独立客观执业。三是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加强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间的协同配合,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业绩说明会,与参加会议的投资者就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等情况进行交流;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回应中小股东关切的问题,与其他董事会成员一起致力于建立透明和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以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内部控制和法人治理结构的情况,积极关注可能影

响神火股份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神火股份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投资项目进展等情况,保持与管理层及时沟通。及时掌握神火股份内部控制活动的开展情况,积极督促神火股份内控体系的建设和落实,强化神火股份的风险防范体系,促使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3、持续关注神火股份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神火股份合规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通过持续监督财务报告、重大事项公告等披露内容,有效提升公司透明度与规范运作水平,以规范治理筑牢保护所有者权益的坚实基础。

4、注重提高自身水平,及时了解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5度,尤其注重对涉及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

方面的法规的学习,并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监管部门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神火股份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有效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最多同时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会议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神火股份进行现场实地考

察、调研,如2025年7月,本人赴神火股份子公司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新疆神火炭素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深入生产一线,与一线技术及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电解铝、阳极炭块等核心产品的生产工艺,以及企业运营管理及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行业发展与公司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全年现场工作时间16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还经常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神火股份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及时获悉神火股份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神火股份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根据自身专业及从业经验,就神火股份的发展、规划和规范运作提出合理意见,重点围绕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完善薪酬体系、加强市值管理、强化利润分配等方面,切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七)神火股份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神火股份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全方位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提供充足运营信息与财务数据,保障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中有效行使监督

6权;神火股份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能够及时、完整、准确地

提供会议材料,并对本人要求补充的资料积极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对神火股份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全力维护神火股份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本人对神火股份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重点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神火股份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影响神火股份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神火股份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神火股份2025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了披露,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年,神火股份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

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股东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神火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神火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7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神火

股份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神火股份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30日、2025年12月22日召开董事会

第九届二十一次会议、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在审议相关议案时,本人认真核查了相关候选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工作履历等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对议案表示同意。

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聘请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本人已对拟续聘的审计机构进行核查,安永华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安永华明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为神火股份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表现出了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8的规定。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于2025年7月8日届满,神火股份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十九次会议、监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2025年8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相关议案。根据《神火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126名激励对象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共计119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948890股,另有7名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46170股,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办理了解禁、注销手续。

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神火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六)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本人及其他四位独立董事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分管的业

务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系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薪酬方案较为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除上述事项外,神火股份2025年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诚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规范运作,经营活动稳步开展,内部控制体系逐渐完善,财务运作健康,稳健,信息披露准确、完整、及时,我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工

9作中保持了独立性,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神火股份整体利益,保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神火股份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或者其他与神火股份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6年,本人将继续承担对神火股份及全体股东负有的忠实与

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加强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和股东的沟通,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神火股份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优势,切实维护神火股份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神火股份合规运营、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和经营管理进步作出应有贡献。

10(此页无正文,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黄国良):_______________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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