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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股份:关于与控股股东互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2-0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936证券简称:华西股份公告编号:2025-051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互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近日,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续签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集团”)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45000万元。

审批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互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 5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互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协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142232229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新市村民族路2号

成立日期:1987年04月1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水产养殖;发电业

1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民用机场运营;道

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水果种植;蔬菜种植;

香料作物种植;树木种植经营;工程管理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咨询策划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服装制造;服饰制造;面料纺织加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鞋制造;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家用电器销售;珠宝首饰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

母婴用品销售;玩具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装卸搬运;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

股权结构:江阴联华优化调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华西集团

80%的股份,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新市村村民委员会持有华西集团20%的股份。其

实际控制人为江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华西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9.34%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华西集团(母公司)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未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1922962.652023790.22

负债总额1869726.011940589.03

所有者权益53236.6483201.18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

营业收入11634.4455643.95

利润总额-29520.35-37535.74

净利润-29964.55-35056.42

24、经核查,华西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

1、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之间自2025年12月5日起至2026年12月5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

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2、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

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自本合同主合同规定的2025年12月5日起至

2026年12月5日。

3、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整。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

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4、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股东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提供担

保总余额为人民币84902.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38%。

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3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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