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7证券简称:冀中能源公告编号:2026临-009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
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首席合伙
人:黄锦辉
截至2025年末,利安达从业人员2000余人,其中合伙人70名,注册会计师475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167人。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未经审计)52608.76万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未经审计)43848.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
14702.94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主要行
业:制造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41.88万元;事务所同行业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截至2025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约1613.58万元、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利安达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
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3次、监督管理
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7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不影响利安达承接或执行公司审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谷国君,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10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鹏,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3年至今在利安达从事质量控制复核等工作,现任技术合伙人和质控部负责人,具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利安达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以
及审计项目组成员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5年,公司支付利安达财务报告审计费178万元,内控审计
费用60万元,系根据公司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确定原则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利安达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17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60万元,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2025年度,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利安达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聘请利安达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聘请利安达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