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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2023年监事会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30 查看全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3年,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刊登于2023年3月

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重组方案首次披露前公司股价波动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刊登于2023年

5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4、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卖出期权行权股份购买协议>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刊登于2023年9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6、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了2023年内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有效,财务运作规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情况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对外投资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5、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健全,保证了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以及信息披露等重点控制活动的执行与监督充分、有效;形成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

机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能够对经营风险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也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6、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7、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并监督公司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和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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