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紫光股份股票代码:000938公告编号:2025-077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信达证券丰实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信达证券-天津信恒同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达证券丰实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丰实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57304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达证券丰实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43003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公司股东信达证券丰实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
12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60079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信达证券丰实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于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3004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0%),持股数量由157304393股变动至143003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50%变动至4.999998%,且持股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信达证券丰实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信息披露义务人划”)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1幢5层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30日
因产品投资管理需要,信达证券丰实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于
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143004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持股比例从权益变动过程5.50%变动至4.999998%,且持股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股票代码000938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4300469 0.5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不适用
多选)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股数(股)()(%)
合计持有股份1573043935.501430039244.9999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73043935.501430039244.9999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信达证券丰实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月内(自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
承诺、意向、计划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60079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本次股份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是□否√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是□否√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不适用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不适用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信达证券丰实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不属于公
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情况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达证券丰实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后,信达证券丰实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持股比例为4.999998%,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信达证券丰实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已履行其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并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信达证券丰实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出具
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