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49证券简称:新乡化纤公告编号:2026-015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002498.4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461754225.85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1659756724.3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16568999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3137998.4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33137998.44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74%。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元)33137998.4449706997.66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198002498.47245552512.53-42153560.10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1659756724.32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1664644339.74
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是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82844996.10
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133800483.63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82844996.10
(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述表格指标所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30.80亿元、人民币
126.64亿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0.38%、0.22%,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