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49证券简称:新乡化纤公告编号:2026-007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鹭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鹭”)因“年产3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
二期、三期工程建设需要,拟就相关项目申请银行贷款金额5.49亿元,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鹭提供相关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9亿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近期,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650746600YBDB2026N002),约定公司为新疆天鹭与该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编号:HTZ650746600GDZC2026N002)下形成的主
债权本金5.49亿元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疆天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30日,法定代表人:
季玉栋,注册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达坂山工业园,经营范围:纤维素纤维、合成纤维、纱、线、纺织品的制造、染整等深加工和销售;棉浆粕的制造与销售;
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及技术对外服务;副产品元明粉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来料装配、来样加工、补偿贸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产权及控制关系:新疆天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关键管理和财务等人员均由公司委派。
3、新疆天鹭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
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疆天鹭的总资产144075.29万元,负债总
额91173.72万元,净资产52901.5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1936.67万元,利润总额1468.12万元,净利润3356.67万元。(已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新疆天鹭的总资产169941.35万元,负债总额
111886.94万元,净资产58054.42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1013.58万元,利润总额5152.84万元,净利润5152.84万元。(未经审计)5、新疆天鹭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
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49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子公司开展正常业务需要,有助于推动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用记录良好,其关键管理和财务等人员由公司委派,风险可控,获得该担保将有助于其拓展融资渠道,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被担保方未来有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434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度(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2.08%。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76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650746600YBDB2026N002);
3、新疆天鹭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编号:HTZ650746600GDZC2026N002)。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