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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116会议室8:00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会议由独立董事武龙先生主持。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投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聚焦生物质菌草(芦竹)技术优势,强化公司在绿色制造领域的布局,提升战略决策效率和执行力,公司收购河南省中原农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农创”)持有的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菌草新材”)27.91%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菌草新材的股权比例由72.09%上升至100.00%。本次收购有利于发挥公司与菌草新材相关产业链业务、技术协同效益,与公司化纤主业形成互补,推动产品结构升级。

结合近年菌草新材资产、收入、利润等财务指标的情况,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河南省中原农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5]第107号),以此为基础,双方经协商确定中原农创转让其持有菌草新材的全部27.91%股权(对应截至评估基准日实缴出资比例为40%)作价6145.11万元,即本次交易的菌草新材27.91%股权的转让价格为6145.11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此页无正文,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楚金桥赵静武龙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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