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0证券简称:重药控股公告编号:2026-012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药股份拟注册
债务融资产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药股份”)拟2026年度新增注册债务融资产品,融资产品类别为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业务开展情况
(一)中期票据
2023年3月27日,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重药股份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该事项于2023年9月5日完成额度注册15亿元,有效期限两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融资余额为15亿元。
2024年3月25日,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重药股份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该事项于2024年8月5日完成额度注册20亿元,有效期限两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融资余额为5亿元。
(二)超短期融资券
2023年3月27日,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重药股份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该事项已于2023年12月7日完成额度注册50亿元,有效期限两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融资余额为0亿元。
二、2026年度拟新增注册计划方案
(一)中期票据
1.发行主体: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次拟新增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期限以实际发行时公告为准。
4.发行利率:实际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以及其他
监管机构认可的用途。
6.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
效期内取得本次发行必要的监管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产品发行实施完成之日。
(二)超短期融资券
1.发行主体: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次拟新增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3.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具体期限以实际发行时公告为准。
4.发行利率:实际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以及其他
监管机构认可的用途。
6.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
效期内取得本次发行必要的监管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产品发行实施完成之日。
三、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更好地把握债务产品发行时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办理与本次发行
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
关申报、注册手续;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资金使用安排;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债务产品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7.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发行必要的监管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
长至产品发行实施完成之日,授权事项在上述债券融资产品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8.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授权管理层根据重药股份资金整体情况和市场价格情况,从承销团成员中选取承销商,单期发行金额以实际资金需求为准,单期发行期限:中期票据不超过5年(含);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70天(含),发行成本按照实际发行时成本为准,超短期融资券在注册额度内循环发行。
四、发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上述债务融资产品的注册计划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注册、备案结果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产品的核准、注册、备案及相关发行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