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股票简称:中国重汽编号:20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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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公司未来
科技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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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主持人:刘洪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股份总数为1168994951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68994951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282人,代表公司股份721311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03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606859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1.9130%。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7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4451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6%;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8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49114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9%。
(三)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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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
通过下列事项: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2115764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86%;反对71666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99%;弃权825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85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21222068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76%;反对5803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0%;弃权317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5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821692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219%;反对5803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505%;弃权317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5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7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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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2108734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89%;反对191366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65%;弃权331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85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2108754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89%;反对191166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65%;弃权331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85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687164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8048%;反对191166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1664%;弃权331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85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8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2026年度融资授信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0162248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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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7.2703%;反对19650826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2.7243%;弃权385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85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5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1684744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3811%;反对306866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425%;弃权41575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5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57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0447064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6.1149%;反对306866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670%;弃权41575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5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3.618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刘洪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14363152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7962776股(含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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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3.953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赵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1236569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8.75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5965314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2.21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张燕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1459454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06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8194164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4.15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选举屈重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14567356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06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816698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4.130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选举毕研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14615639股(含网络投票),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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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07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8215263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4.172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王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15751687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2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351311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5.161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魏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13420029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8.9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7019653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3.132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汪冬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15751282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22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350906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5.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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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1、见证本次会议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兴高、逯国亮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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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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