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条文修订后条文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7486.94万元。116899.50万元。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174869360股,均为普通股。1168994951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最近一次的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