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对湖
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6〕349号)以及《2025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利安达专字〔2026〕
189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有关内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了专门交谈沟通。利安达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该审计报告无异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25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立案事项进展的不确定性已消除,并且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的影响也已消除。
特此说明。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