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12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3.0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228.21万股(回购价格为3.52元/股),预留授予部分34.86万股(回购价格为4.23元/股),回购金额9507570元,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