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3证券简称:河化股份公告编号:2025-043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过户
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的通知,知悉其与宁波中哲瑞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哲瑞和”)协议资产转让之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转让情况概述
2025年9月9日,银亿控股与中哲瑞和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将其持有
的上市公司870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76%)和对上市公司享
有的全部应收款项转让给中哲瑞和。交易对价合计为63200.00万元,其中
8700万股股份的交易对价为58589.00万元,银亿控股对上市公司享有的全
部应收款项的交易对价为4611.00万元。
2025年11月19日,银亿控股与中哲瑞和就资产转让协议签署了补充协议,就原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本次资产转让的具体内容及进展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1日、9月
13日、9月16日、11月19日、12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发证券关于河化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关于
1证券代码:000953证券简称:河化股份公告编号:2025-043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关于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本次银亿控股协议转让给中哲瑞和的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在办理协议转让事项相关股份过户手续的同时,质权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该部分股份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解除质押股占其所持公占公司总质押开始质押解除日股东名称或第一大股东及份数量质权人司股份比例股本比例日期期
其一致行动人(股)
2016年72025年12月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银亿控股是
87000000100%23.76%月14日17日司宁波北仑支行
合计87000000100%23.76%------
注: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为配合协议转让一同办理,相关比例计算按照转让前持股数计算。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解除质押及完成过户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累计被质押占其所持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份比例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限占已质押股未质押股份限占未质押股
(股)售和冻结数量份比例售和冻结数量份比例
中哲瑞和8700000023.76%00%0%00%00%
银亿控股0000%0%00%00%
合计8700000023.76%00%0%00%00%
三、股份过户情况
2025年12月18日,本次资产协议转让之股份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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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25年12月17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情况与前期披露的资产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受让方已按照资产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完成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前涉及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受让方需在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后,根据协议约定完成剩余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前后,转让双方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前持有股份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银亿控股8700000023.76%00.00%
中哲瑞和00.00%8700000023.76%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中哲瑞和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8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6%),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哲瑞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杨和荣先生。中哲瑞和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 9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交易双方还需执行资产转
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中做出的各项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
3证券代码:000953证券简称:河化股份公告编号:2025-043后,交易的受让方中哲瑞和持有的公司股份在18个月内不得转让。
4、目前,公司经营业务稳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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