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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化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28 00:00 查看全文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53证券简称:河化股份公告编号:2025-032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河化股份股票代码000953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谭宏高办公地址广西河池市

电话0778-2266867

电子信箱 hhgfthg@126.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80830352.34128338506.53-37.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838166.932636778.4745.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3634259.172540904.3843.03%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0430768.82-3120846.311075.0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50.007245.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050.007245.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1%3.86%-1.25%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末增减

总资产(元)284338597.60332938240.48-14.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49595820.02145039259.793.14%

2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426830数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件的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3.76%870000000质押87000000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

国有法人10.24%374935890质押37493589有限公司

吴克斌境内自然人0.57%20849000不适用0

UBS AG 境外法人 0.48% 1769496 0 不适用 0

MORGAN STANLEY & CO.境外法人0.39%14316870不适用0

INTERNATIONAL PLC.朱维君境内自然人0.37%13407000不适用0

李志阳境内自然人0.35%12809000不适用0深圳市丽人文化传播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0.35%12638000不适用0限公司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境外法人0.30%10875010不适用0

陈毓佳境内自然人0.30%10809000不适用0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致行动的说明

1.股东吴克斌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084900股,实际合计持有2084900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2.股东朱维君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41000股外,还通过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情况说明(如有)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199700股,实际合计持有1340700股。

3.股东李志阳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9800股外,还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271100股,实际合计持有12809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1、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2),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融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

《深圳鹏誉弘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深圳鹏誉弘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鹏誉弘源”),首批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1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鹏誉弘源认缴出资总额的45.45%。截止目前鹏誉弘源的基金备案等相关手续尚在推进办理中。

2、根据宁波中院《民事裁定书》【(2019)浙02破15号之三十】,宁波中院裁定批准《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了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程序,重整计划的执行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截至目前,该重整计划仍在执行推进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3、2025年8月,银亿控股的股东银亿集团、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如升”)与北京胜顶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胜顶”)达成了合作意向,银亿控股之全体股东拟将所持银亿控股100%股权转让给北京胜顶或其指定方。本次交易合作意向以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合并重整企业的重整投资人厦门象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剩余第三期重整投资款支付完毕为生效条件。2025年8月15日公司接到银亿控股发来《告知函》知悉:截至

2025年8月14日(含当天),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合并重整企业的重整投资人厦门象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剩余第三期重整投资款3.52亿元未完成支付。银亿集团、如升实业与北京胜顶达成的合作意向未生效。银亿集团、如升实业将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北京胜顶已支付的定金,合作意向自动解除。目前双方还在进行股权转让事项的沟通,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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