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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产融: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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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1-2

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1-8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XYZH/2026BJAEB0396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产融”)编制的《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电投产融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30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电投产融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1审核报告(续) XYZH/2026BJAEB0396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审计意见我们认为,电投产融编制的《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30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电投产融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2025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2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30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了《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60号)核准,本公司以每股3.53元的价格向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核电”)发行7578062467股股份购买其

持有的国电投核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核能”)73.24%的股权及向中国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4411647740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26.76%的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家核电持有的电投核能73.24%股权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电投核能26.76%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本次增资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995 号)验证。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经完成对电投核能股权的交割并完成发行股票11989710207股。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期及安排

根据公司与国家核电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及其相关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期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当个会计年度起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实施完毕后当年)

本次交易在2025年12月31日实施完毕,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

业绩承诺资产范围为电投核能采用收益法评估并定价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定价且以市场法评估并定价的电投核能中1宗土地使用权及参股公司中电华

元核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华元”)所持11宗房屋;采用资产基础法

定价且以收益法评估并定价的中电华元中76项专利和2项软件著作权。具体如下:

1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置入公司的股序号业绩承诺范围内的公司权比例资产类别

1山东核电有限公司65.00%净资产

2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45.00%净资产

3江苏核电有限公司29.99%净资产

4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6.00%净资产

5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19.99%净资产

6三门核电有限公司14.00%净资产

7国电投核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00%净资产

以市场法定价的1宗土地使用

8国电投核能有限公司(母公司)100.00%权

9中电华元核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45.00%以市场法定价的11宗房屋

以收益法定价的76项专利和2

10中电华元核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45.00%项软件著作权

针对上述业绩承诺范围资产第1-7项(简称“业绩承诺资产1”)业绩承诺方承诺:业

绩承诺资产1在2025年、2026年及2027年各会计年度应实现的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

于337469.86万元、299994.29万元、358674.47万元。

针对上述业绩承诺范围资产第8-9项(简称“业绩承诺资产2”)交易基准日标的公司

占有份额对应价值为229396745.45元,业绩承诺方承诺:业绩承诺资产2在2025年、

2026年及2027年各会计年度发生减值,对业绩被承诺方给予补偿。

针对上述业绩承诺范围资产第10项(简称“业绩承诺资产3”)业绩承诺方承诺:业

绩承诺资产3在2025年、2026年及2027年各会计年度应实现的承诺收益数分别不低于

于5017473.90元、3947183.03元、3057598.89元。

(二)实际净利润、减值情况及承诺收益数的确定

1.业绩承诺资产1当年实现净利润数的确定业绩承诺资产1当期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资产范围公司中的单家公司经专项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本次交易该公司的置入股权比例)。计算净利润时,如存在募集配套资金,业绩承诺方承诺在计算每年承诺业绩实现情况时,扣除业绩承诺资产使用募集配套资金产生的节省财务费用的金额,该项因素对标的公司各年度净利润影响的金额按如下公式计算:业绩承诺资产以资本金方式实际使用募集配套资

金数额×加权利率×(1-该业绩承诺资产的所得税税率)×业绩承诺资产以资本金方式

实际使用募集配套资金的天数/365(实际使用天数在承诺期内按每年度分别计算)。

2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业绩承诺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将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资产1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根据《专项审核报告》确定业绩承诺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和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之间的差额,并在公司相应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该差额。

2.业绩承诺资产2减值情况的确定业绩承诺资产2期末减值额=∑(单个市场法评估资产组的减值额×标的公司占有该资产组的股权比例)。

在业绩承诺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公司将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对市场法评估资产中的3个资产组分别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确定业绩承诺资产2交易基准日评估值与截至当期期末评估值之间的差额,并在公司相应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该差额。

3.业绩承诺资产3承诺收益数的确定

在业绩承诺期内某一具体年度内,业绩承诺资产3当期实际收益数=经审计的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应用服务实现的销售收入×技术分成率(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分别为3.23%、2.42%、1.82%)。

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由上市公司决定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的实际收益额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定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收益额与承诺收益额之间的差额,并在公司相应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该差额。

(三)业绩补偿方式

1.业绩承诺资产1的业绩补偿方式

业绩承诺方优先以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股份不足补偿部分以现金补偿。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总额×业绩承诺方资产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股份数。

现金补偿的具体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补偿的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总额×业绩承诺方资产交易

对价—(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数。

业绩承诺方所需补偿的股份于本次交易交割日至补偿股份时该期间已获得的对应现金股利部分应一并补偿给业绩被承诺方。

3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如果业绩承诺期内业绩被承诺方进行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业绩承

诺方持有的业绩被承诺方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的数量相应调整: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1+送股或转增比例)。

业绩承诺方股份补偿数量以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业绩被承诺方股份总数为限(包括业绩承诺期内因业绩被承诺方进行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业绩承诺方增加持有的业绩被承诺方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方向业绩被承诺方支付的股份补偿与现金补偿的总价值合计不超过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资产交易对价(为避免歧义,业绩承诺方以业绩承诺期内业绩被承诺方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其增加持有的业绩被承诺方股份数量及获得的现金股利等进行补偿的,不包含在前述金额范围内)。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1股的剩余对价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形式补偿。

2.业绩承诺资产2的业绩补偿方式

减值补偿金额=市场法评估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前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

补偿时先以业绩承诺方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补偿的股份数=减值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市场法减值测试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股份补偿数量以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方取得的股份总数为限,包括市场法减值测试期内因业绩被承诺方进行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业绩承诺方增加持有的业绩被承诺方股份数量)(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补偿的现金金额=减值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业绩承诺方市场法减值测试

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业绩承诺方市场法减值测试期内已补偿现金总数

如果市场法减值测试期内业绩被承诺方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

业绩承诺方持有的业绩被承诺方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股份补偿的数量相应调整:业绩承诺方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后)=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送股或转增比例)。

本次交易完成实施完毕至业绩承诺方履行完本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前,业绩被承诺方有现金分红的,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数对应的累计现金分红额,应随之无偿返还业绩被承诺方,返还的现金股利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应补偿金额:应返还现金金额=应补偿股份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应补偿股份数。

3.业绩承诺资产3的业绩补偿方式

业绩承诺资产3的业绩补偿方式与业绩承诺资产1一致,其中业绩承诺资产1中约定“净利润”视为业绩承诺资产3的“收益额”。

4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业绩承诺方向业绩被承诺方支付的股份补偿与现金补偿的总价值合计不超过业绩承诺方所持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的转让作价4669564.68元(为避免歧义,业绩承诺方以业绩承诺期内业绩被承诺方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其增加持有的业绩被承诺方股份数量及获得的现金股利等进行补偿的,不包含在前述金额范围内)。

4.减值测试补偿方式

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业绩被承诺方应对业绩承诺资产做减值测试,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对该减值测试结果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果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业绩承诺资产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现金,则业绩承诺方还需另行向业绩被承诺方补偿差额部分。

业绩承诺资产减值额为业绩承诺资产交易对价减去期末业绩承诺资产的评估值并扣

除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期末业绩承诺资产的评估值=∑(期末业绩承诺资产范围公司中的单家公司评估值×本次交易该公司的置入股权比例)。

业绩承诺方所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资产减值额×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前对电投核能的持股比例。

另行补偿时先以业绩承诺方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需另行补偿的股份数=业绩承诺方所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股

份价格—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其中:股份补偿数量以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方取得的股份总数为限,包括业绩承诺期内因业绩被承诺方进行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业绩承诺方增加持有的业绩被承诺方股份数量。

需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业绩承诺方所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

股份价格×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现金总数。

业绩被承诺方于其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

减值测试,业绩承诺方应于《减值测试报告》正式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业绩被承诺方进行补偿。

(四)补偿措施的实施

1.股份补偿

在业绩承诺资产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发生需要业绩承诺方向业绩被承诺方进行股份补偿的情形,在《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业绩被承诺方董事会计算确定各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

5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业绩被承诺方应在业绩承诺方需补偿当年度的年度报告公告后30日内召开董事会,决议业绩承诺方应将持有的该等补偿股份由业绩被承诺方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定

向回购并予以注销。业绩被承诺方应在董事会作出决议后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若业绩被承诺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及注销方案,则业绩被承诺方董事会应计算并确定业绩承诺方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同时向业绩承诺方就承担补偿义务事宜发出书面通知,对应补偿股份以人民币1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业绩承诺方应在接到业绩被承诺方董事会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其应补偿的全部股份划转至业绩被承诺方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配合业绩被承诺方对该等股份进行注销。如果本次交易交割日至补偿股份时该期间已获得对应现金股利,业绩承诺方应在根据前述约定将补偿股份划转至业绩被承诺方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的同日,将当期补偿股份数所对应的现金股利支付至业绩被承诺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若业绩被承诺方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股份回购及注销方案,决定不回购补偿股份的,则业绩被承诺方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方应在接到业绩被承诺方董事会书面通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符合相关证券监管法规、规则和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将应补偿的全部股份赠与届时业绩被承诺方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除业绩承诺方外的其它业绩被承诺方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业绩承诺方持有的股份数后业绩被承诺方的已发行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如届时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补偿股份回购事宜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则应遵照执行。

业绩承诺方应根据业绩被承诺方的要求,签署相关书面文件并配合业绩被承诺方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业绩承诺方应协助业绩被承诺方通知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

2.现金补偿

各方一致同意业绩承诺方作为补偿义务人需对业绩被承诺方进行现金补偿的,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业绩被承诺方董事会计算确定现金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方应在收到业绩被承诺方出具的现金补偿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现金补偿款一次汇入业绩被承诺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业绩承诺方若未能按照上述约定,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之内补偿完毕的,应当继续履行补偿义务并应按每日万分之五向业绩被承诺方计付延迟补偿部分的利息。

三、业绩承诺实际完成情况

6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业绩承诺资产1

单位:万元

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的实

业绩承诺范围公司置入股权比例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际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润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65.00%102974.5566933.46辽宁红沿河核电有

45.00%319704.80143867.16

限公司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29.99%351053.23105280.86核电秦山联营有限

6.00%160942.399656.54

公司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

19.99%139089.3027803.95

公司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14.00%105504.6714770.65国电投核电技术服

100.00%1124.631124.63

务有限公司

合计369437.26

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绩承诺资产1业绩承诺范围资产各单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为369437.26万元,承诺资产实现的净利润为337469.86万元,完成了2025年度的业绩承诺。

(二)业绩承诺资产2

单位:元

2025年底资产组

业绩承诺资产类别承诺金额差异额评估金额

资产组1924795.00924661.35133.65

资产组22736135.002659211.1076923.90

资产组3230019111.00225812873.004206238.00

合计233680041.00229396745.454283295.55

其中资产组1为:中电华元拥有的坐落于莱山区迎春大街163号天和大厦的房产;

资产组2为:中电华元拥有的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葑亭大道599号金锦苑3幢的房产;

资产组3为:电投核能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2025年度业绩承诺资产2不存在减值,完成了2025年度的业绩承诺。

(三)业绩承诺资产3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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