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8证券简称:电投产融公告编号:2026-022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93158248.30元。截至2025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7387651449.56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740395296.98元。根据《公司章程》第155条“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利润分配比例,不得超分配”,据此确定可供分配利润的上限为740395296.98元。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以总股本5383418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92176037.20元。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正在推进的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工作完成之后,公司将根据届时未分配利润情况及资金安排,择机审议、实施利润分配事宜。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一)2025年中期已实施利润分配
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总额592176037.20元,体现了公司对股东回报的重视。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正在推进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
(三)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统筹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定向增发事项进展情况以及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单位: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592176037.20371455877.88339155366.76回购注销总额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93158248.301043960186.441270373073.72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7387651449.56
利润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740395296.98
配利润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302787281.84
红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1869163836.1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302787281.84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可能被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不低于5000万元,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后续安排
公司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以后年度,将优先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产能建设、研发投入及补充流
动资金等经营需求,以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公司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且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根据届时未分配利润余额及现金流状况,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资金安排,择机审议、实施利润分配事宜。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已实施合理分红,本次年度不分配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投资者回报,具备合法合规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中期分配情况,本次年度不分配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具备合法合规性,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