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袁蓉丽女
士、王道斌先生、于定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袁蓉丽女士、王道斌先生、于定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独立性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三位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