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2证券简称:东方钽业公告编号:2025-103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2025年11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详见2025年11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中长期贷款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产业发展战略和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完成,保证公司资金正常周转,公司拟适时继续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77亿元的中长期贷款,借款期限1-5年(含),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基础报价利率(LPR),担保方式为信用,具体事宜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贷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贷款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