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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962证券简称:东方钽业公告编号:2025-078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议案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1.00、14.00为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已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9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5、主持人:黄志学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9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黄志学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274人,代表股份

235326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118%。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202346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3人,代表股份

32980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25%。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3人,代表股份33409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76%。

2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秘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议案1.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008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0%;反对28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3%;弃权321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09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92%;反对28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6%;弃权321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260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反对34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317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43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2%;反对34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8%;弃权317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0%。

表决结果:通过。

3议案 3.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0%;反对52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0%;弃权237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0%;反对52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0%;弃权237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4.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0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反对44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5%;弃权346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0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反对44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5%;弃权346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1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0%;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42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4%。

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1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0%;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42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1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8%;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46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1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8%;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46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1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8%;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46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1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8%;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46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表决结果:通过。

5议案4.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1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8%;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46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1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8%;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46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1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3%;反对43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3%;弃权342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1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3%;反对43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3%;弃权342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7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2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7%;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33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2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6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7%;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33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7%。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2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7%;反对43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3%;弃权334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2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7%;反对43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3%;弃权334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2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4%;反对43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3%;弃权335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2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4%;反对43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3%;弃权335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10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7总表决情况:同意33327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547%;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83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27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7%;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83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3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7%;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23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3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7%;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23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3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7%;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23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8%。

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3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7%;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23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3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6%;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3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3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6%;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3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2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4%;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34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2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4%;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34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

9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关于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3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3%;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21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3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3%;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21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0.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4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2%;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18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4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2%;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18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1.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

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2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10股份总数的99.7694%;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34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2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4%;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34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2.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260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反对35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313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43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1%;反对35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1%;弃权313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250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8%;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弃权321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3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11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3%;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21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4.00关于公司与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26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8%;反对43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3%;弃权397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26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8%;反对43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3%;弃权397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宁、石薇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122、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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