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3证券简称:华东医药公告编号:2026-036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情形,也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
过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6.01、提案8.00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会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858号华东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新大楼3楼远大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梁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09人,代表股份1079415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4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1021026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2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5人,代表股份58388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7人,代表股份60477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2088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5人,代表股份58388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9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
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5663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4%;反对3540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0%;弃权2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25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955%;反对3540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36%;弃权2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9%。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5757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1%;反对3442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189%;弃权2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19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511%;反对3442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16%;弃权2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5898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42%;反对3366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8%;弃权15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960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846%;反对3366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58%;弃权15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7%。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59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4%;反对4591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254%;弃权2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657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295%;反对4591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18%;弃权2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7%。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4955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68%;反对4387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064%;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17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256%;反对4387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41%;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4%。
6.0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远大集团关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837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53%;反对3493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26%;弃权14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37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802%;反对3493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72%;弃权14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6%。审议本提案时,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股东合计持有的730938157股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6.0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他关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5786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38%;反对3483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228%;弃权1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48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994%;反对3483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05%;弃权1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1%。
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5169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66%;反对4169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863%;弃权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231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792%;反对4169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46%;弃权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2%。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结果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558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51%;反对3751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76%;弃权7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47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663%;反对3751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39%;弃权7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8%。
审议本提案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吕梁先生、职工代表董事朱亮先生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的230000股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9、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5636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9%;反对3635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368%;弃权14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98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517%;反对3635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17%;弃权14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6%。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5979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6%;反对3358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112%;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41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78%;反对3358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39%;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3%。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晓红、吴楠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