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传真:(010)51423816目录
一、鉴证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4)第010991号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电力公司)编制的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长源电力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长源电力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长源电力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长源电力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长源电力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868号《关于核准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二十四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9966722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01元,募集资金总额
120000.00万元,扣除主承销商发行费用1132.0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867.92万元。已于2021年12月24日全部到账,且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报告号:众环验字(2021)0210061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已经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2022年2月28日已办理前次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结余金额146589.86元(利息收入)已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备注渤海银行股份有
2022年2月
限公司武汉武昌20531050160001721188679243.500.00
28日销户
支行
合计--1188679243.500.00--
3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将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专字(2022)0210011号《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1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合计人民币928311600.00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916990243.5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1月11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成。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为偿还本公司银行贷款及支付购买国电湖北电力有
限公司股权交易的现金对价,上述募投项目均未做出使用效益承诺,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8号)核准,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
4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4月19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已受理本公司向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1441376398股股票的登记申请材料,股份登记到账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2549660478股,该次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4月28日。
2021年12月24日,公司向二十四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966722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新增股本人民币199667221.00元,变
更后的累计股本为2749327699股,该次发行的股份于2022年1月21日完成注册。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21年4月2日,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国电湖北电力股东变更等事宜并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交割基准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1年4月2日
资产总额1513238.491140736.13
负债总额963412.26617521.56
所有者权益549826.23523214.57
(三)生产经营情况
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火力及水力发电,自完成交割以来生产经营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处于正常经营状况。
(四)效益贡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656921.73682984.54
营业成本586544.12646156.57
净利润33517.651328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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