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证券简称:长源电力公告编号:2024-023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其中韦正海监事、罗丹监事现场出席会议,黄敏监事通过网络视频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正海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
1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同意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认为该报告根据对2024年电力、煤炭、资金等市场环境与形势预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安排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司2024年各项预算指标,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开展2024年生产经营、投资建设、改革发展等工作,提高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预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预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在报告期内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对公司所有纳入评价范围的经济业务与事项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公司在所有重大经济活动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2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
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9.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公司计提相关资产减值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工作程序合规,账务处理正确,能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有助于公司向社会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会议认为,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财务)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目前未发现国能财务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国能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上述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报告)得出结
3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高于交易作价,没有发生减值。
监事会认为:减值测试报告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司
与国家能源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减值补偿协议》的约定,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专项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编制,编制依据、编制程序合法合规,减值测试报告结论客观公正。同意该减值测试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问题,同意该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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