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证券简称:长源电力公告编号:2025-074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下午3:00在湖北
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接受网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4人,代表股份
2137476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03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
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2116488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00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02人,代表股份20988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29%。
3.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拟任董事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5249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79%;反对12149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84%;弃权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19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245%;反对12149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5489%;弃权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5247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79%;反对12168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93%;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17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219%;反对12168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5803%;弃权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8%。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2075329926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52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375%;
反对65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79%;弃权
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52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375%;反对65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5079%;弃权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6%。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国能长源汉川四期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投资概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4888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9%;反对25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6%;弃权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558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350%;反对25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461%;弃权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9%。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1非独立董事选举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王冬,同意股份数:212623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38%,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候选人:周元明,同意股份数:2126228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38%,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候选人:郑峰,同意股份数:2126229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38%,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候选人:谢耀东,同意股份数:2126278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1%,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候选人:王娟,同意股份数:2126399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18%,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王冬,同意股份数:50900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035%。
候选人:周元明,同意股份数:50898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010%。
候选人:郑峰,同意股份数:50899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016%。
候选人:谢耀东,同意股份数:50948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807%。
候选人:王娟,同意股份数:51069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761%。
5.2独立董事选举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沈烈,同意股份数:2126235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1%,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候选人:周彪,同意股份数:2124179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79%,以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沈烈,同意股份数:50905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113%。
候选人:周彪,同意股份数:488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3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0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萍、潘轶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刘敏
4.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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