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
在本公司办公地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6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3人,其中沈烈独立董事、周彪独立董事、汤湘希独立董事现场出席会议。会议由沈烈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证券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规定。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经审查,会议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是必要的、有利的。上述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同意将《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经审查,会议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价格公允,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将《关于公司2026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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