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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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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电力”或“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长源电力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之间发生的

采购物资、采购燃料、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据初步统计,预计公司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1036805万元。

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沈烈、周彪、汤湘希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意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参与会议的4名关联董事王冬、郑峰、谢耀东、王娟回避了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6年,公司预计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

1为1036805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合同签订截至披露2025年关联交易内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关联人金额或预日已发生1-10月发容定价原则计金额金额生金额国能易购采购物资市场价格36585021482采购物资小计36585021482国能销售采购煤炭市场价格7160800427122国能煤炭采购煤炭市场价格142243083555采购燃料国能航运采购煤炭市场价格30250014175新疆能源采购煤炭市场价格19250010221小计9078230535073龙源博奇销售水电热市场价格1186505949销售商品龙源环保销售水电热市场价格992503388小计2179009337电科院技术服务协商定价350701241龙源博奇接受劳务市场价格27500018594龙源环保接受劳务市场价格34000012113接受劳务国能易购技术服务协商定价260000国家能源集团接受劳务协商定价300002258下属其他单位小计70607034206合计10368050600098

注:上表所列关联人全称及基本情况详见“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家能源集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邹磊

注册资本:1320.95亿元

主营业务: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

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

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神华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化工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主要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

截止2024年末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224141951.44万元,净资产

92287918.3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7484769.57万元,净利润9151406.6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国家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59.62%,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国家能源集团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以煤炭、发电为主的综合性能源集团,世界500强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二)国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国能易购”)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义

注册资本:56729.318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日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汽车零配件零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

览展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化妆品零售;票务代

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池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玩具销售;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钟表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动自行车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

3日用电器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

出版物零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6层6048号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100%

截止2024年末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520982.48万元,净资产62913.0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68548.97万元,净利润15083.6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国能易购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国能易购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能销售”)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希刚

注册资本:778879.59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经营(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

销售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运输代理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73号 37号楼 B1402室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

截止2024年末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2923108.85万元,净资产

1545843.2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5265317.00万元,净利润179053.7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国能销售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国能销售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4(四)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经营分公司(简称“国能煤炭”)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希刚

注册资本:0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销售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普通货

物道路货物运输(仅限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15、16层

截止2024年末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827007.43万元,净资产

502362.3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101386.59万元,净利润109357.4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国能煤炭为国家能源集团设立的分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国能煤炭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五)国能(武汉)航运有限公司(简称“国能航运”)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蒙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港口装卸,仓储服务,揽货、租船,从事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沿海运输(筹)生产资料销售(不含种子及农药销售);长江干线及支流、省际普通货船运输。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8号(11)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100%

截至2024年末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17041.39万元,净资产13062.4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7146.02万元,净利润2449.4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国能航运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5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国能航运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六)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新疆能源”)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栓

注册资本:912488.199万元主营业务:煤炭开采及销售;发电;餐饮服务;住宿(上述经营范围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矿山

工程施工总承包;机械制造与维修;农业、林业开发;矿产品、五金交电、建筑

材料的销售;机票销售代理;房屋、场地及设备租赁,劳务派遣;矿业咨询服务;

装卸搬运;运输代理;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经营站;

铁路货物运输;其他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普通货物仓储;石油及制成品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钢铁及有色金属销售;建筑工程总承包;物业服务;职工培训;疗养;供暖。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

截止2024年末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4167000万元,净资产13354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50000万元,净利润1640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新疆能源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新疆能源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七)国能龙源博奇环保科技(汉川)有限公司(简称“龙源博奇”)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涛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6主营业务:环保设施安装、调试、运营、维修及销售;机械电器设备、建筑

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禁品)销售。

注册地址: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镇电厂路1号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70%,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30%。

截止2024年末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30896.87万元,净资产21019.7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7627.97万元,净利润3656.4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龙源博奇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龙源博奇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八)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简称“龙源环保”)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艳春

注册资本:169789.4737万元

主营业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管理服务;储

能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

程造价咨询业务;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环中路16号院1号楼9层901室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持股95%,北京欣源聚合管理技术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

截止2024年末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867204.69万元,净资产

7343298.0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20295.35万元,净利润49674.8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龙源环保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龙源环保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九)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电科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魏星

注册资本:70174.23万元

主营业务:期刊出版;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

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安全评价业务;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大气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标准化服务;碳减排、碳

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电力

设施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发布;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境路10号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

截止2024年末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115840.86万元,净资产95135.6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2406.89万元,净利润6148.0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电科院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8电科院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

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

途径查询核实,上述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证监会相关法规要求。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国能易购作为控股股东授权的物资经营和管理机构,对一定规模的设备、材料和物资实行统一打捆招标,对部分物资实行统一询价、集中配送。公司向其采购物资的价格通过其公开招标或询价确定。

2.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向关联方国能销售、国家能源集团(煤炭经营分公司)、新疆能源采购煤炭的价格,对应年度合同采购部分,执行国家电煤中长协定价政策;对应现货采购部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公开挂网询价。

3.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向关联方国能航运采购煤炭的运输服务价格,通过电

子商务平台公开挂网询价。

4.根据公司所属火电企业与龙源博奇签署的《烟气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合同》《脱硫、脱硝特许经营相关费用价格协议》,龙源博奇需支付脱硫脱硝设备使用的水电热费用,其中电价参考湖北省工业用电电价,水价参考湖北省工业用水价格,热价参考汉川公司市场销售热价确定。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向龙源博奇支付特许经营脱硫脱硝电价收益,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环保电价政策进行结算,其中,脱硫电价为1.5分/千瓦时(含税),脱硝电价为1分/千瓦时(含税)。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向龙源博奇支付委托运营费用,参照国家和地方现行环保电价政策,经双方协商约定,按照1分/千瓦时(含税)进行支付。

5.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向龙源环保支付脱硫脱硝电价收益,根据国家和地方现

行环保电价政策,按照双方商定的燃煤价格与售电价格联动的方式进行结算。其中,脱硫电价上限不高于1.5分/千瓦时(含税),脱硝电价上限不高于1分/千瓦时(含税)。龙源环保按照实际用量向公司所属火电企业支付脱硫脱硝设施用电、水、汽费用。其中,用电价格参照所属火电企业月度售电均价计价;用水价格按所属火电企业制水成本及合理利润确定;用汽价格参照所属火电企业零售用户销

9售价格确定。

6. 电科院的技术监督费按 1.2 元/KW 的标准支付,其他技术服务项目的定

价遵循市场价格。

7.国能易购提供的公司统建信息系统运维费用,根据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

系统用户数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鉴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每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数量较多,关联交易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平等协商后逐笔签署具体合同,未签订总的关联交易协议,上述协议的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公允、公开、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高效益,保证业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1.公司向国能易购采购物资,有利于保证供货质量,控制采购成本,降低工

程造价和生产运营费用。

2.国能销售、国家能源集团(煤炭经营分公司)、新疆能源作为国有大型煤炭集团,煤质稳定优良,资源组织及供应保障能力强。公司与其开展煤炭采购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煤源结构,保障煤炭供应,合理控制燃料成本。

3.国能航运作为具有长江内河水运资质的专业化公司,具有丰富的内河航运经验,可为用户提供全程综合物流配送方案,在内河运输市场中有较强影响力。

国能航运对公司所属火电企业的海进江煤炭提供江段运输服务,可进一步保障煤炭供应,有效应对极端天气下内河水位异常引发的煤炭运输风险,确保海进江煤炭物流运输安全可靠,有效提升公司燃料保供能力。

4.龙源博奇的控股股东龙源环保是国内环保领域的龙头企业,在大型燃煤锅

炉脱硫、脱硝方面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科技创新优势及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与龙源博奇开展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合作,可借助其综合优势,节省项目投资、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风险。

105.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实施脱硫脱硝特许经营(或委托运营)第三方治理模式,

符合国家政策和鼓励方向。龙源环保是国内大型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领域的龙头企业,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科技创新优势及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

公司将所属火电企业脱硫脱硝工程采取特许经营(或委托运营)模式交由龙源环保实施,可节省项目总投资,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减轻电厂管理压力,降低环保风险。通过发挥专业环保公司技术和管理优势,提供脱硫脱硝专业保障,有利于脱硫脱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提高电厂环保效能水平

6.公司所属发电企业接受电科院提供的技术监督服务,有利于提高机组运

行可靠性与经济性,提升整体科技水平及创新能力。

7.国能易购向公司提供的集中管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有利于借助其

集中采购优势及国能信息在系统运行维护方面的专业优势和标准化服务管理体系,确保公司信息化基础设施及应用系统高效、安全、稳定运行。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沈烈、周彪、汤湘希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是必要的、有利的。上述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已经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11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12(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百川冯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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