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汤湘希
本人汤湘希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照《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与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各项职责与义务,推动公司经营法治化建设,为企业合规建言献策,力求提高企业治理水平,稳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汤湘希,男,1963年10月出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曾任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第一、二届委员。现任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省鄂旅投旅游发展股份公司、武汉元丰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未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人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25年5月底到期,但公司董事
1会的换届延期至2025年10月30日,后因一位独立董事因
个人原因退出提名,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报经有关监管机构认可,本人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直至新的独立董事到任。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本人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其中通讯会议1次),5次股东会(其中4次临时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9次,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出席股东会5次。
本人坚持审慎履职原则,在每次会议召开前,主动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会议议案背景,全面获取议案相关资料,逐一细致审阅。在会议期间,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出席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情况
2025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本人均
2亲自现场出席。在2025年10月前,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要求,主持并出席了5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2025年10月董事会换届后,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出席了4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深入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从独立性的角度发表意见,全部投了赞成票。有关会议的信息如下表所示:
召开召开序号会议名称审议议案清单方式时间
1.听取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
2025工作的汇报年第一次会议2.听取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
(董事会审计与风
1险委员会20242025年1况的汇报年现场
月14日3.听取年报审计机构关于年报审计的
年报第一次沟通独立性和审计工作安排等事项的汇报
会)4.听取内控审计机构关于内控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安排等事项的汇报1.听取审计机构关于《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初步审计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2.听取审计机构关于《2024年度内控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2025所)》的汇报年第二次会议3.听取审计部关于《董事会审计与风(董事会审计与风
220242025年4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险委员会年现场
月9日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年报第二次沟通报告》的汇报会)4.听取审计部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汇报5.听取审计部关于《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汇报6.听取审计部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
3召开召开
序号会议名称审议议案清单方式时间工作要点》的汇报7.审议关于《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的议案年第三次会议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计与风
320242025年4的议案险委员会年现场
月23日4.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年报第三次沟通的议案
会)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法治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1.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的议
420252025年7案年第四次会议现场月11日2.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汇报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20252025年8年第五次会议现场202.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月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三版)》的议案
2025101.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62025年年第六次会议现场30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月日
的议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
720252025年12议案年第七次会议现场
月3日3.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4.关于聘请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4召开召开
序号会议名称审议议案清单方式时间
820252025年12年第八次会议现场22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月日
1.听取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
2025工作的汇报年第九次会议2.听取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
(董事会审计与风
9险委员会2025
2025年12况的汇报
年现场
月22日3.听取年报审计机构关于年报审计的
年报第一次沟通独立性和审计工作安排等事项的汇报
会)4.听取内控审计机构关于内控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安排等事项的汇报
2.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情况
2025年8月20日,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三版)》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202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次,实际出席6次(其中主持了5次会议),主要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与讨论,并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表决意见。会议主要信息如下表所示:
5召开召开
序号会议名称审议议案清单方式时间
关于公司2024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5年预计情况的议案
2025年第一次2025年3月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1独立董事专门现场7日(星期完成情况和2025年预计情况的会议五)下午4:00议案关于拟协议转让湖北松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预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2025年第二次2025年4月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2独立董事专门现场23日(星期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会议三)下午4:30关于2024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关于2024年公司关联存、贷款情况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2025年第三次2025年7月关于全资子公司汉川公司签订烟3独立董事专门现场11日(星期气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合同暨关联会议五)下午4:30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
2025年第四次2025年8月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4独立董事专门现场20日(星期案会议三)16:00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五次2025年10月关于公司2025年部分日常关联5独立董事专门现场14日(星期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会议二)14:30
2025年第六次2025年12月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6独立董事专门现场3日(星期预计情况的议案会议三)14:20关于公司2026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62025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内部
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年报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审计前沟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沟通等,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本人利用现场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等机会到公司实地现场考察。
2025年6月4日,还利用赴汉川电厂参加培训的机会,对汉
川电厂进行专题调研。在现场考察过程中,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的运作情况、火电企业的运作情况、年度收入的形成、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等情况。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规划发展部等部门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履职所需资料,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5年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5年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拟协
7议转让湖北松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议案》。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等议案。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等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
2025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和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业
务正常发展的需要;公司2025年度存、贷款关联交易和日
常关联交易,以及拟协议转让湖北松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暨关联交易等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
相关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信息披露符
8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聘请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关于聘请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财务审计业
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财务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具备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内部控制审计义务,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
9《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公司应自印发之日起
执行《解释第18号》,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该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议案内容为:
基于已计提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结余较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将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由工资总额的2.5%调至1.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不会对公司2025年及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调整,会计估计变更是为了使会计信息更加相关和可靠,均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本人对这两个议案均投赞成票。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1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
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兑现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公司规模为基础,参照同行业企业水平制定,符合公司薪酬体系及实际发展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利用投资者说明会、股东会等机会与公司
的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与交流,对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予以说明。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20天。通过现场考察、微信、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行提供了建设性意见,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11东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