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7公告编号:2025-044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向下修正“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7024债券简称:盈峰转债*下次转股价修正指标监控起始日期:2025年10月11日(如遇非交易日将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1、截至2025年7月11日,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7.86元/股的85%(即6.681元/股)情形,已触发“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2、2025年7月11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向下修正“盈峰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10月10日),如再次触发“盈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2025年10月11日(如遇非交易日将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9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11月4日公开发行了1476.189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7618.96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8.31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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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47618.96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
12月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盈峰转债”,债券代码
“127024.SZ”。
3、可转债转股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1年5月
10日起至2026年11月3日止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2021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盈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号),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6308600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8976234股后的3104109771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8日。根据《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1年7月8日起由原来的8.31元/股调整为8.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2021年7月8日起生效。
2022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盈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号),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7949999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8976234股后的312052376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20日。根据《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2年7月20日起由原来的8.19元/股调整为8.0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2022年7月20日起生效。
2023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盈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号),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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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950667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2565382股后的3166941288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8日。根据《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3年7月18日起由原来的8.09元/股调整为7.9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2023年7月18日起生效。
2024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号),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31669415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6日。根据《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7月16日起由原来的
7.98元/股调整为7.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6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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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暂不向下修正“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7月11日,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86元/股的85%(即6.681元/股)情形,已触发“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向下修正“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向下修正“盈峰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10月10日),如再次触发“盈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2025年10月11日(如遇非交易日将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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