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7公告编号:2026-062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宁波盈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触及1%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宁波盈峰、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盈峰”)、实际控制人何
剑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持有公司
股份13148366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0%,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
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波盈峰于2026年5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239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同时,因公司“盈峰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2%。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实施主动减持及公司“盈峰转债”转股,截至2026年5月14日,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3148366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0%,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宁波盈峰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公司股份均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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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大股东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一款、
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宁波盈峰的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无需事先披露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132723192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0.39%。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3148366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0%,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及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L0657信息披露义务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美和路8号信息披露义务人何剑锋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5月14日
因自身资金需要,宁波盈峰于2026年5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1239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709%。同时,因公司可权益变动过程
转债转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占公司总股本0.01769%。
股票简称盈峰环境股票代码000967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
是□否□实际控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宁波盈峰) 12395300 0.38914(主动减持+被动稀释)
A 股(盈峰集团) 0(被动稀释) 0.00479(被动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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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何剑锋) 0(被动稀释) 0.00085(被动稀释)
合计123953000.39478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而被动稀释□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不适用。
来源(可多选)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公司当时总占公司目前总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股数(股)股本的比例股数(股)股本的比例
(%)(%)合计持有
90410748127.5289171218127.13
股份
其中:无
宁波盈峰限售条件90410748127.5289171218127.13股份有限售条
00.0000.00
件股份合计持有
35960975610.9435960975610.94
股份
其中:无
盈峰集团限售条件35960975610.9435960975610.94股份有限售条
00.0000.00
件股份合计持有
635146901.93635146901.93
股份
其中:无
何剑锋限售条件635146901.93635146901.93股份有限售条
00.0000.00
件股份合计持有
132723192740.39131483662740.00
股份
其中:无
合计限售条件132723192740.39131483662740.00股份有限售条
00.0000.00
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是□否□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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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是□否□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不适用。
份的说明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上述变动前持股比例是按照公司截至2026年5月12日总股本未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计算,上述变动后持股比例是按照公司截至2026年5月13日总股本未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计算;
2、如按照公司截至2026年5月12日和2026年5月13日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
29614425股后的总股本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数
量合计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40.76%减少至40.36%;
3、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1、宁波盈峰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其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所得,此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需事先披露减持计划。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自2018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因公司二期
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回购股份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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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同时,宁波盈峰、何剑锋及盈峰集团考虑自身经营发展及资金的需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增持或减持部分公司股票
导致持股数量发生变化,综上,宁波盈峰、何剑锋及盈峰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438685454股减少至1314836627股,持股比例由45.48%下降至
40.00%,持股比例触及1%及5%的整数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宁波盈峰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控股股东宁波盈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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