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9证券简称:安泰科技公告编号:2025-047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84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046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5年11月10日。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18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8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65%。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3年2月22日,公司发布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安泰科技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3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4、2023年3月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并于3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
5、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5月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实际参与认购的激励对象为222人,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30.0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5月5日。
8、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11月7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
予登记工作,实际参与认购的激励对象为18人,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8.0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11月8日。
10、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达成的议案》。
11、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2、2024年12月27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完成7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050788097股变更至1050718097股。
13、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14、2025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已办理完成了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221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65900股。
15、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绩效考核达成的议案》。
16、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1月8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11月7日届满,于2025年11月10日
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该解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形,满足该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各解除限售期任职期限要求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须满足12个月以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须满足上的任职期限,满足该解除限售条件。
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根据安泰科技2021年及2023年经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计年报披露信息,以2021年业绩为基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准,2023年同行业平均净利润的复合以2021年业绩为基准,2023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0.58%,公司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9.0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复合增长率为38.66%,高于本激励计
第一个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2023年加权划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值19.00%,且
解除限售期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3.10%且不低于对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2023年同行业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023 年ΔEVA>0。 率平均值为-0.46%,公司 2023年加权
1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38%,高于本说明:、上述“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激励计划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值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
23.10%,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据。、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
3 - - 2023年ΔEVA>0。、上述同行业指证监会行业分类“制造业 金属制品业”“制造业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所有境内 A股上市公司。
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已经达成。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18名激励对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安泰科技内部发布的对象,其中2023年全年履职18人。公各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并依照考核结果司对18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的个人来确定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绩效进行了考核,其中18人考核结果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 为 A,0 人考核结果为 B,解除限售除限售的比例。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比例为100%;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例。 考核结果为 C,解除限售比例为 50%;
考核结果 A B C D 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解除限售比例为0%。
解除限售比例100%50%0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8400股。三、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4日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后,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2.00万股,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参与认购的激励对象为222人,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30.00万股。
2、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公司对26家对标企业在权益授予后的运营情况进行分析,发现4家对标企业存在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特殊情况,不再具备对标合理性。为真实反映公司业务运营成效,保证对标样本的有效性、科学性,将上述4家企业进行剔除,补充纳入与公司主营业务契合度高的4家同行业企业。
3、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死亡),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0000股;鉴于2022、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4.10元/股。
4、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3名激励对象
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格”而未能获得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解除限售资格,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8700股;鉴于2022、2023、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3.90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884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65%。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18人。
3、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11月10日。
4、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获授的限制已解除限本次可解继续锁定的可解除限售姓名职务性股票数量售的数量除限售数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总股
(股)(股)量(股)数量(股)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148000004884009916000.0465%
(18人)注:1、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上表如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有限售条件
174604511.66-488400169720511.62
流通股份无限售条件
103325764698.34+488400103374604698.38
流通股份股本总数105071809710001050718097100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