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
引言....................................................2
释义....................................................4
正文...................................................10
一、本次交易方案.............................................10
二、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18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协议........................................83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85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及标的资产...................................87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143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151
八、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151
九、证券服务机构的资格.........................................157
十、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158
十一、对审核关注要点的核查意见.....................................159
十二、结论...............................................185
附件一:交易情况及支付明细.......................................187
附件二:不动产及在建工程明细......................................195
附件三:知识产权明细..........................................200
3-2-1引言
致: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科技”)委托,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就佛塑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袁海朝、华浩世纪等102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所涉有关法律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对中国大
陆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在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向佛塑科技及本次交易的其他主体提交了其应向本所律师提供资料的清单,并得到了佛塑科技及本次交易其他相关主体依据该等清单提供的资料、文件和对有关问题的说明;该等资料、文件和说明构成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基础。此外,对于本所律师认为对本次交易至关重要而又缺少独立证据支持的事项,本所律师取得了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证明或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的说明和承诺。上述证明、说明和承诺亦构成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支持性材料。
前述调查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佛塑科技及本次交易其他相关主体如下承诺和保证,其提供的全部资料、文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提供文件上所有的签名、印鉴都是真实的,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中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佛塑科技本次交易的相关法律事项(以本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事项为准及为限)进行了核查验证。本所及经办律师保证本法
3-2-2律意见书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所律师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中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法律事项(以本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事项为准及为限)发表法律意见,且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述及境外法律意见事项时,均为按照境外法律意见进行相关部分的引述或总结。
本法律意见书不对会计、审计、资产评估、财务分析、盈利预测、业务发展分析等法
律专业之外的专业事项和报告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其他业务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该等数据、报告的内容,本所以及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作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佛塑科技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佛塑科技申请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本所律师同意佛塑科技在本次交易申请资料中自行引用或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不得因上述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3-2-3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左栏中的术语或简称对应右栏中的含义或全称:
简称全称本所指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指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本项目经办律师
佛塑科技、上市公司、指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广新集团指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金力股份、标的公司、指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标公司
标的资产指金力股份100%股份
金力有限指河北金力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金力股份前身安徽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新衡新材料科技有限安徽金力、安徽新衡指公司”湖北金力指湖北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江升指湖北江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韩国金力 指 Gellec Korea Co. Ltd
Hongkong Gellec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 Limited,香港金力国香港金力指际控股有限公司金力新材料指河北金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鞍能新材指马鞍山鞍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东皋膜指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合肥金力指合肥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指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金润源金服指枝江金润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金润源集团指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科化工指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
3-2-4简称全称司”山东海科指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松禾创投、深港产学研指业投资有限公司”
肥西城投指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双杰电气指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东金园指天津市宝坻区东金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杰新园指北京杰新园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肥西产投指肥西产业优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浩世纪指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海之润指海南海之润投资有限公司温州海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安徽海乾温州海乾、安徽海乾指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厦门友道易鸿指厦门友道易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友道新世纪指厦门友道新世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友道雨泽指厦门友道雨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冉海指海南冉海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象之仁指杭州象之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中冠国际指珠海中冠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北龙凤山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北龙凤山铸龙凤山铸业指业有限公司”熹利来投资指珠海横琴熹利来投资有限公司
金石基金指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比亚迪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创启开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创启开盈指圳市创启开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启开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宜宾晨道指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长津指杭州长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5简称全称
旗昌投资指深圳市旗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湖北小米指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州华智指湖州华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河北毅信指河北毅信联合节能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常州鑫未来指常州鑫未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鑫崴指常州鑫崴车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易辰新能源汽车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宁波易辰指
用名“宁波易辰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宝通辰韬指曾用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杭州上海劲邦劲兴指璞达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国贸海通指厦门国贸海通鹭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北汽指珠海北汽华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肥海通中小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中小企业合肥中小基金指发展基金海通(合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创新投指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济南复星指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复霖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翼龙指深圳翼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宝佳贸易指宝佳(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河北佳润指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河北创冉安徽创冉、河北创冉指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建劲邦晋新指福建劲邦晋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蜂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蜂巢投资管理(山东)蜂巢投资指有限公司”
嘉兴岩泉指嘉兴岩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惠友豪嘉指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6简称全称
马鞍山支点科技指马鞍山支点科技成果转化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嘉兴和正宏顺指嘉兴和正宏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建达石指厦门建达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基石指安徽基石智能制造三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创奇点盛世(济宁)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创奇点、济南信创指
曾用名“济南信创奇点盛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赣州翰力指赣州翰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和投资指宁德万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常高新指常州常高新智能制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君信开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嘉兴恩复开泽青岛君信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哲明指常州哲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温州海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安徽海乾温州海乾、安徽海乾指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安徽煜帆指安徽煜帆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冠明指珠海冠明投资有限公司
珠海招证冠智指珠海招证冠智新能源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肥产投基金指合肥市产业投促创业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恩复开润指嘉兴恩复开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发信德三期指珠海格金广发信德三期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广发信德新能源指中山公用广发信德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全国股转系统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股转公司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工商局指邯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邯郸市监局指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年工商局指永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3-2-7简称全称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重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组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7号——上市《审核关注要点》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26号格式准则》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期指2023年度、2024年度
基准日、报告期末指2024年12月31日
报告期各期末指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广东省国资委指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自然人签署的《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其他核心
《调查表》指人员调查表》,及/或广新集团、金力股份机构股东签署的《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股东情况调查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本法律意见书指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韩国金力法律备忘录 指 DLG Law Corporation 出具的关于韩国金力情况的备忘录
韩国律师 指 就韩国金力情况出具法律备忘录的 DLG Law Corporation 律师《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佛山《框架协议》指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合称《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佛山佛塑《购买资产协议》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合称《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业绩补偿协议》指份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
3-2-8简称全称《重组报告书(草《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指案)》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申报稿)》《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重组预案》指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北金力新能源《审计报告》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5]24011590072号)
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评估报告》指资产涉及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5】第 VYGQD0178 号)
元、万元、亿元指除特殊标注外,一般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注:如本法律意见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2-9正文
一、本次交易方案
根据佛塑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重组报告书(草案)》等文件资料,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袁海朝、华浩世纪等102名交
易对方持有的金力股份100%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金力股份
100%的股份。
2.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采用锁定价格的方式向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0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比例将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2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力股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广新集团,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重组所发行股份种类为在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3-2-102.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60和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80%
前20个交易日4.793.84
前60个交易日4.503.60
前120个交易日4.293.44
注:交易均价的8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发行股份的价格为3.8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有效发行价格为 P0,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为 N,配股率为 K,配
股价为 A,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的有效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3-2-11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交易对象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象为袁海朝、华浩世纪等102名
交易对方,具体明细如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一所示。
4.交易价格及对价支付方式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5】第 VYGQD0178 号),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金力股份100%股权资产价值分别进行评估,并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金力股份100%股份的评估值为508371.92万元。
综合上述情况,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金力股份100.00%股份的交易价格为508000.00万元。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结合承担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义务、股份锁定等因素,本次交易采用差异化定价,即在保持上市公司支付的总对价不变的情况下,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标的公司股东出让其持有的股份的交易价格根据“总对价×90%×该股东所转让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算,总对价扣除前述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标的公司股东出让其持有的股份的交易价格之和后,剩余对价部分由各业绩承诺方按其被收购股份占全部业绩承诺方被收购股份总额的比例享有。具体现金对价以及股份对价的明细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一之一。
5.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
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若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则尾数舍去取整。
本次拟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508000.00万元,其中的468000.00万元以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3.84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1218749938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75%,具体对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如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一之二所示。
3-2-1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
同意的发行数量为准。
6.股份锁定安排
(1)全体交易对方的锁定期安排
1)交易对方以持有金力股份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若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用于本次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12)个月的,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2)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
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交易对方不得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应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单位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若交易对方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
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但该等交易对方的股份锁定期应不短于第1)项所述期限。
5)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转让或解禁事宜。
(2)业绩承诺方的锁定期安排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袁海朝、华浩世纪、温州海乾、安徽创冉、河北佳润、袁梓赫、袁梓豪以及珠海中冠国际作为业绩承诺方(以下简称“业绩承诺
3-2-13方”),对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愿做出如下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
即承诺自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十二(12)个月后,按如下方式解禁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未解禁的对价股份不得进行转让:
1)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当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
务已完成之次日起,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30%-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若第一次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已解锁股份应于锁定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2)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次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
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60%-累计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若第二次累计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已解锁股份应于锁定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3)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第三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专项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并且
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认购股份-累计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进行减值补偿的股份(如有)。
为免歧义,如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为权益分配、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产生的衍生股份或者权益计入前述公式中的“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业绩承诺期内,如业绩承诺方尚未履行当期业绩补偿义务,股份锁定期将顺延至当期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其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前述未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8.交割期间损益归属
本次交易交割审计期内标的公司所产生的利润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业绩承诺方按照其被收购股份占全部业绩承诺方被收购股份总额的比例共同承担,损益的具体
3-2-14金额以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在交割审计基
准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确定。
9.决议有效期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交易的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12)个月。若上市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为原则(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为3.84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260416666股。在扣除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25%。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
3-2-15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股份发行价格需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5.锁定期安排
广新集团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
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18)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广新集团及广新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的转让和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前提下的其他转让不受此限。本次发行结束后,广新集团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新集团认购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办理。
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其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前述未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7.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序号项目名称(万元)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1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4000040%
2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6000060%
合计100000100%
3-2-168.决议有效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决议经佛塑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有效。若上市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
1.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交易作价情况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占比、净资产额占比、营业收入占比均超过上市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指标的50.0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金力股份100%股份,并向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其已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及《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广新集团用于本次认购的全部资金为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于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此本次交易已就认购股份所需资金和所得股份锁定作出切实、可行安排,能够确保按期、足额认购且不会出现变相转让等情形。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在认定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时,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应股份无需剔除计算。
基于此,本次交易前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广新集团,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3-2-17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认购方中,广新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袁海朝为标的公司股东,华浩世纪为袁海朝担任法定代表人及大股东的企业,温州海乾、安徽创冉、河北佳润为袁海朝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袁梓赫、袁梓豪为袁海朝之子,故前述各方为袁海朝的一致行动人,袁海朝在本次交易后对公司的持股比例需与其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袁海朝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作为根据相关协议安排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人。
综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一)佛塑科技
1.基本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佛塑科技《营业执照》及本所律师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进行的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佛塑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
91440600190380023W 名称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唐强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
注册资本96742.3171万元
生产、销售各类高分子聚合物、塑料化工新材料、塑料制品、包装及印刷复合制
品、热缩材料、工程塑料制品、建筑及装饰材料、电线电缆产品、聚脂切片和化
经营范围纤制品(上述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生产、销售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劳保口罩、日常防护性口罩等系列口罩;塑料机械设备制造、加工及工程设计安装;辐照技术服务(由下属分支机构
3-2-18筹建);仓储,货物的运输、流转与配送;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
品印刷;对外投资;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提供土地、房产、设备、车辆的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企业类型登记机关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控股)成立日期1988年6月28日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注册)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佛塑科技工商档案资料、信息披露公告、佛塑科技股东名册等文件,截至报告期末,广新集团直接持有佛塑科技2587605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75%,为佛塑科技控股股东,广东省人民政府持有广新集团90%的股权,为佛塑科技实际控制人,公司最近三年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3.主要历史沿革
经本所律师核查佛塑科技工商登记资料、公告等文件,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佛塑科技历次主要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1)佛塑科技上市前的主要股本变动*佛塑科技原名佛山市塑料皮革工贸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佛塑股份”),佛塑股份系经佛山市人民政府“佛府办复[1987]106号文”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佛山市电器照明公司等三家企业筹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联审办[1992]36号文)批准,佛塑股份进行股份制规范化改造,1994年6月20日经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确认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体改[1994]14号文)确认为规范的定向
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6年12月31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重新登记。
经过股份制规范改造后,佛塑科技总股本为278450600股,其中:佛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持股数为147028500股,占总股本的52.80%:佛山市塑料皮革工业合
3-2-19作联社持股数为110024400股,占总股本的39.52%:内部职工持股数为21397700股,占总股本的7.68%。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于1995年1月25日作出的《关于授权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经营所属企业公有资产的批复》(佛府函[1995]005号文),以及佛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于1999年2月4日作出的《关于授权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经营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批复》(佛资委[1999]03号文),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被授权经营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包括持有的国有股权及权益),持有佛塑科技1470285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2.80%,为佛塑科技控股股东。
(2)佛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2000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0]36号)核准,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95000000 股,总股本变更为 373450600 股,其中,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
司持股数为147028500股,占总股本的39.37%;佛山市塑料皮革工业合作联社持股数为110024400股,占总股本的29.46%;内部职工持股数为21397700股,占总股本的5.73%;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数为95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5.44%。
(3)佛塑科技上市后的股本变动情况
*2002年7月,上市后第一次股份转让
2002年7月30日,公司第二大股东佛山市塑料皮革工业合作联社与佛山富硕宏
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公司的110024400股股份以
32457.19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硕宏信”)。
本次变更完成后,富硕宏信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1100244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46%。
*2003年4月,内部职工股上市流通
2003年4月21日,公司21397700股内部职工股在深交所上市流通,公司的社
会公众持股数变更为116397700股,占总股本的31.17%。
*2004年3月,配股2004年3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
3-2-20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2号)核准,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股份,其中
公司国有股东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和法人股股东富硕宏信放弃该次配股权利,公司实际配售股份34919310股。此次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08369910股,其中,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持股数为147028500股,占总股本的36.00%;富硕宏信持股数为110024400股,占总股本的26.94%;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数为
151317010股,占总股本的37.06%。
*2005年12月,股权分置改革2005年12月27日,广东省国资委作出《关于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国资函[2005]522号),批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和富硕宏信遵守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合计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5598.72万股股份,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和富硕宏信赠送的3.7股普通股。前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1月6日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于
2006年1月16日实施完毕。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为
408369910股,其中,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持股数为103554066股,占总股
本的25.36%;富硕宏信持股数为97511540股,占总股本的23.88%;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数为207304304股,占总股本的50.76%。
*2006年6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6年6月,佛塑科技经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资本公积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股份,总股本由此增至612554865股。
*2009年8月,上市后第二次股份转让2009年7月,经广东省国资委《关于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以公开征集方式拟协议转让所持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的批复》(粤国资函[2009]253号)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转让所持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551号)批准,2009年8月27日,佛塑科技控股股东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的127307201股国有股份转让给广
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广新外贸持有佛塑科技
127307201股股份,占佛塑科技总股本的20.78%,为佛塑科技控股股东。
3-2-21*2012年6月,权益分派
2012年6月,佛塑科技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佛塑科技2011年末总股
本6125548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元现金股利;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分红后佛塑科技总股本增至918832297股。
*2013年12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3年12月11日,佛塑科技向控股股东广新集团发行股份收购其持有的广东合
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55%股权过户至佛塑科技名下。2013年12月25日,佛塑科技向控股股东广新集团发行的48590874股股份上市,公司总股本由918832297股增加至967423171股。
4.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佛塑科技最近三年的公告文件显示,佛塑科技最近三年未进行《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综上,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佛塑科技为依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为广新集团,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5063471N法定代表人肖志平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00-09-06
营业期限2000-09-06至无固定期限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1601房3-2-22股权管理;股权投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新材料(合金材料及型材、功能薄膜与复合材料、电子基材板、动力电池材料),生物医药(化学药、生物药),食品(调味品、添加剂);数字创意,融合服务;高端经营范围
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运营;现代农业开发、投资、管理;
国际贸易、国内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物业租赁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广新集团的《营业执照》、工商档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新集团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袁海朝、华浩世纪等共计102名金力股份股东。
1.非自然人交易对方
(1)华浩世纪
华浩世纪成立于2011年10月29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844238829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5层607室法定代表人袁海朝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1-10-29
营业期限2011-10-29至2031-10-28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
经营范围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2-23根据华浩世纪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华浩世纪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海之润
海之润成立于2013年6月9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海南海之润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9034069668682B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新英湾大道 12 号洋浦国际航运大厦 A 座注册地址
2101室
法定代表人韩冬梅注册资本8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3-06-09
营业期限2013-06-09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根据海之润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海之润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温州海乾
温州海乾成立于2022年3月9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温州海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00MA8NRNNW0R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玉壶镇上林社区 HQ1029 号执行事务合伙人袁海朝认缴出资额216216万元
3-2-2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2-03-09
合伙期限2022-03-09至无固定期限登记状态存续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经营范围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温州海乾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温州海乾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4)山东海科
山东海科成立于2014年3月10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502095103271T注册地址东营区北一路726号11号楼1106室法定代表人杨晓宏注册资本25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03-10
营业期限2014-03-10至2044-03-13
登记状态在营(开业)企业
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财务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不得从事证券、金融、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限制禁止经经营范围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根据山东海科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山东海科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
3-2-25体资格。
(5)金润源金服
金润源金服成立于2017年5月18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枝江金润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83MA48YYMF26注册地址枝江市马家店友谊大道19号法定代表人张军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05-18
营业期限2017-05-18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一般项目:融资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玩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
日用百货销售;谷物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非金属矿经营范围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自有资
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
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根据金润源金服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润源金服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6)金石基金
金石基金成立于2020年5月15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3-2-26企业名称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303MA3T284W91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12层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325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05-15
合伙期限2020-05-15至2030-05-14
登记状态在营(开业)企业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经营范围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石基金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金石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SLE527 2022-06-28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
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PT2600030645 2018-02-13公司(股权、创投)
根据金石基金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石基金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7)北京杰新园
北京杰新园成立于2022年5月12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北京杰新园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7NF3F9XG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 D 座 10 层 D1111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北杰金园光伏开发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3.4082万元
3-2-27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2-05-12
合伙期限2022-05-12至2042-05-11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经营范围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根据北京杰新园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杰新园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8)珠海中冠国际
珠海中冠国际成立于2015年12月29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珠海中冠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UL30UXB注册地址珠海市担杆镇天祥路86号兴业大厦227之四室法定代表人王少卿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12-29
营业期限2015-12-29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在营(开业)企业基金管理服务,投资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经营范围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珠海中冠国际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珠海中冠国际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2-28(9)厦门友道易鸿
厦门友道易鸿成立于2017年7月11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厦门友道易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2YDJGW8T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主要经营场所
D 栋 8 层 03 单元 C 之七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789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07-11
合伙期限2017-07-11至2027-07-10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经营范围外);企业管理咨询。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厦门友道易鸿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厦门友道易鸿 股权投资基金 STF166 2021-12-01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P1016973 2015-07-01基金管理人
根据厦门友道易鸿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厦门友道易鸿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10)嘉兴岩泉
嘉兴岩泉成立于2018年7月12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嘉兴岩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BAT5E0M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32室-3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轩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29认缴出资额13658.1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8-07-12
合伙期限2018-07-12至2038-07-11登记状态存续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经营范围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嘉兴岩泉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嘉兴岩泉 创业投资基金 STD152 2021-12-06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上海轩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P1068065 2018-04-28基金管理人
根据嘉兴岩泉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嘉兴岩泉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11)比亚迪
比亚迪成立于1995年2月10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317458F注册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注册资本303906.5855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成立日期1995-02-10
营业期限1995-02-10至2053-02-08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
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
3-2-30附件的生产、销售;3D 眼镜、GPS 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
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
汽车电子装置研发、销售;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以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的研发、销售;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含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与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租赁与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轨道梁柱的研发、设计、销售;自有物业租赁(物业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及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工业城宝荷路3001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信息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根据比亚迪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比亚迪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12)宜宾晨道
宜宾晨道成立于2021年4月12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500MA69K7AJ39主要经营场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数据中心8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3401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04-12
合伙期限2021-04-12至2051-04-11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经营范围(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宜宾晨道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3-2-31宜宾晨道 股权投资基金 SQM734 2021-05-1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P1065227 2017-10-13(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
根据宜宾晨道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宜宾晨道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13)旗昌投资
旗昌投资成立于2020年4月2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市旗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4ATP98注册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鹏湾社区海景二路1025号壹海国际中心2304法定代表人姚望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04-02
营业期限2020-04-02至2050-03-31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范围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无根据旗昌投资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旗昌投资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14)厦门国贸海通
厦门国贸海通成立于2019年7月30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厦门国贸海通鹭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33389U6N
3-2-32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主要经营场所
C 栋 4 层 431 单元 C 之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3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9-07-30
合伙期限2019-07-30至2027-07-29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运用本基金资产对未上市企业或股权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经营范围规另有规定除外);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厦门国贸海通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厦门国贸海通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SJK065 2019-12-13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股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PT2600012857 2015-05-08权、创投)
根据厦门国贸海通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厦门国贸海通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15)厦门惠友豪嘉
厦门惠友豪嘉成立于2021年7月29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8TN9J92F
注册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56号402-5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惠友蓝楹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3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07-29
3-2-33合伙期限2021-07-29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经营范围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厦门惠友豪嘉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厦门惠友豪嘉 股权投资基金 SQQ369 2021-08-24
深圳市惠友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私募股权、创业投
P1023992 2015-09-29司资基金管理人
根据厦门惠友豪嘉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厦门惠友豪嘉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16)深圳翼龙
深圳翼龙成立于2019年6月28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翼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NUXR8U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注册地址心504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76077.4425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9-06-28
合伙期限2019-06-28至2026-06-30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经营范围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深圳翼龙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3-2-34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深圳翼龙 创业投资基金 SGZ781 2019-09-05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P1066019 2017-12-05基金管理人
根据深圳翼龙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深圳翼龙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17)湖州华智
湖州华智成立于2021年8月13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湖州华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1MA2JKL944H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湖州市泊月湾 27 幢 B 座-91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2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08-13
合伙期限2021-08-13至无固定期限登记状态存续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经营范围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湖州华智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湖州华智 创业投资基金 SST226 2021-09-30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02051 2014-05-20基金管理人
根据湖州华智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湖州华智依法有效
3-2-35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18)合肥中小基金
合肥中小基金成立于2021年5月11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合肥海通中小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11MA8LHFGT3J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馆驿路肥西县农商行20楼执行事务合伙人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2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05-11
合伙期限2021-05-11至2029-05-10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经营范围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合肥中小基金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合肥中小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SQS939 2021-07-30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股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PT2600012857 2015-05-08权、创投)
根据合肥中小基金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合肥中小基金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19)河北毅信
河北毅信成立于2016年4月19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河北毅信联合节能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3-2-3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4MA07PYXQ5J
主要经营场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 106 号中环商务 21 层 H 房间执行事务合伙人河北新元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6-04-19
合伙期限2016-04-19至2023-04-18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经营范围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河北毅信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河北毅信 股权投资基金 SN0559 2017-01-18
私募股权、创业投
河北新元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P1033126 2016-08-24资基金管理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河北毅信的存续期间截止至2023年4月18日,河北毅信已经做出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本基金清算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如2027年12月31日不能覆盖本次交易锁定期,则后续再行召开合伙人会议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锁定期时间对本基金的清算期进行延长。在本次交易锁定期届满前,不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注销,保持本基金的主体存续状态。”河北毅信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了《关于确保清算期覆盖锁定期的承诺函》:
“因本企业正处于清算期,经本企业内部决议及清算组同意,本企业承诺,在锁定期内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本企业及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承诺,将尽最大可能与本企业的投资者进行协商延长本企业的清算期或存续期以覆盖前述锁定期。如本企业确无法延长清算期或存续期至覆盖前述锁定期,本企业及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承诺,将不会在锁定期满前对本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减持,亦不会在锁定期满前对本企业进行注销,本企业的注销及减持行为将在本次交易锁定期满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规则执行。”
3-2-37根据河北毅信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河北毅信主体仍处于存续状态,且经其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延长其清算期并确保“在本次交易锁定期届满前,不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注销,保持本基金的主体存续状态”,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0)马鞍山支点科技
马鞍山支点科技成立于2017年12月4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马鞍山支点科技成果转化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00MA2RARXK72主要经营场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路1188号2栋102室执行事务合伙人马鞍山支点创科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2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12-04
合伙期限2017-12-04至2025-12-03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经营范围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马鞍山支点科技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马鞍山支点科技 股权投资基金 SCD958 2018-02-11
私募股权、创业投
马鞍山支点创科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P1066717 2018-01-09资基金管理人
根据马鞍山支点科技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马鞍山支点科技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1)杭州长津
杭州长津成立于2021年1月28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3-2-38企业名称杭州长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3MA2KDMPJ43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新华路266号四楼4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摩根士丹利长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23155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01-28
合伙期限2021-01-28至无固定期限登记状态存续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杭州长津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杭州长津 股权投资基金 SQZ203 2021-09-27
摩根士丹利(中国)股权投资管理有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P1000805 2014-04-21限公司基金管理人
根据杭州长津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杭州长津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2)湖北小米
湖北小米成立于2017年12月7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KX8N35J
主要经营场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一路66号1层009号(自贸区武汉片区)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2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2-39成立日期2017-12-07
合伙期限2017-12-07至2027-12-06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经营范围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湖北小米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湖北小米 股权投资基金 SEE206 2018-07-20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P1067842 2018-04-02公司基金管理人
根据湖北小米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湖北小米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3)肥西产投
肥西产投成立于2023年6月20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肥西产业优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23MA8QL56D8H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大道与玉兰大道交口西南角药谷主要经营场所
产业园 C1 栋 2006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肥西紫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3-06-20
营业期限2023-06-20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3-2-40(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肥西产投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肥西产投 创业投资基金 SABA34 2023-09-19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肥西紫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P1073860 2022-08-12基金管理人
根据肥西产投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肥西产投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4)济南复星
济南复星成立于2015年12月4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3MA3C22Y305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0号楼301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复星平怡投资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92821.4286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5-12-04
合伙期限2015-12-04至2025-12-03
登记状态在营(开业)企业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经营范围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济南复星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济南复星 股权投资基金 SS8266 2017-05-08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P1000303 2014-03-17基金管理人
根据济南复星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济南复星依法有效
3-2-41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5)安徽创冉
安徽创冉成立于2021年4月15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08MA0G92JH6R
主要经营场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塘镇银黄东路891号1-3、5-11-全部执行事务合伙人袁海朝
认缴出资额2610.6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04-15
合伙期限2021-04-15至2041-04-14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融资、基金管理、财务顾问、财产托管、受托投资类等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服务(不含征信);市场营经营范围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品牌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安徽创冉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徽创冉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6)厦门建达石
厦门建达石成立于2021年9月3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厦门建达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11MA8TWXHR14
注册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 492 号 2105 单元 B19
执行事务合伙人建信国贸(厦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1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2-42成立日期2021-09-03
合伙期限2021-09-03至2031-09-02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经营范围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厦门建达石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厦门建达石 股权投资基金 STM584 2021-12-15
建信国贸(厦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P1000668 2014-03-25公司基金管理人
根据厦门建达石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厦门建达石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7)嘉兴和正宏顺
嘉兴和正宏顺成立于2021年6月11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嘉兴和正宏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JHKTC89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72室-21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和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44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06-11
合伙期限2021-06-11至9999-09-09登记状态存续一般项目: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实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经营范围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嘉兴和正宏顺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3-2-43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嘉兴和正宏顺 创业投资基金 SSC249 2021-11-11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北京和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P1063193 2017-06-15基金管理人
根据嘉兴和正宏顺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嘉兴和正宏顺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8)海通创新投
海通创新投成立于2012年4月24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94731424M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 774 号 2 幢 107N 室法定代表人李保国注册资本11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2-04-24
营业期限2012-04-24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证券投资,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海通创新投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海通创新投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9)上海劲邦劲兴
上海劲邦劲兴成立于2016年7月6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4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7MA1G0QR9X7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03、605号30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劲邦劲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212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6-07-06
合伙期限2016-07-06至2026-07-05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劲邦劲兴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上海劲邦劲兴 创业投资基金 SW3305 2017-07-28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上海劲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00699 2014-04-01基金管理人
根据上海劲邦劲兴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劲邦劲兴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0)福建劲邦晋新
福建劲邦晋新成立于2021年5月12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福建劲邦晋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82MA8T6D6207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金融广场2号楼6层公共办公主要经营场所
区 B-095
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晋江劲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1138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05-12
3-2-45合伙期限2021-05-12至2028-05-11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经营范围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福建劲邦晋新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福建劲邦晋新 创业投资基金 SQQ230 2021-05-28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上海劲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00699 2014-04-01基金管理人
根据福建劲邦晋新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福建劲邦晋新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1)常州鑫崴
常州鑫崴成立于2018年12月14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常州鑫崴车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1MA1XLTY41Y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3号楼9层法定代表人丁学文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2018-12-14
营业期限2018-12-14至2026-12-13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创业投资业务,以全部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提供创业投资咨询;
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取得经营范围许可和备案的除外)。(涉及国家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常州鑫崴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3-2-46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常州鑫崴 创业投资基金 SGS722 2019-07-10
私募股权、创业投金库(杭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01168 2014-04-22资基金管理人
根据常州鑫崴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常州鑫崴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2)常州鑫未来
常州鑫未来成立于2017年11月7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常州鑫未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1MA1T8F7E9B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3号楼9层法定代表人王定义注册资本4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日期2017-11-07
营业期限2017-11-07至2025-11-06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创业投资业务,以全部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提供创业投资咨询;
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取经营范围得许可和备案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常州鑫未来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常州鑫未来 创业投资基金 SEA872 2019-07-08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金库(杭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01168 2014-04-22基金管理人
根据常州鑫未来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常州鑫未来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
3-2-47的主体资格。
(33)合肥产投基金
合肥产投基金成立于2020年3月12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合肥市产业投促创业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2UJ3WL5N
主要经营场所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 栋基金大厦 595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03-12
合伙期限2020-03-12至2027-03-11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经营范围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合肥产投基金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合肥产投基金 股权投资基金 SNV751 2021-06-11
合肥产投基金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P1071755 2021-01-19公司基金管理人
根据合肥产投基金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合肥产投基金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4)信创奇点
信创奇点于2021年7月19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信创奇点盛世(济宁)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12MA94HAG33E
3-2-48山东省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许庄街道新城发展大厦 B 座 21 楼 21225
主要经营场所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信创科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31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07-19
合伙期限2021-07-19至2041-07-18
登记状态在营(开业)企业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经营范围动);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破产清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信创奇点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信创奇点 创业投资基金 SSM807 2021-12-06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北京信创科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P1062137 2017-03-31基金管理人
根据信创奇点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信创奇点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5)赣州翰力
赣州翰力成立于2021年11月16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赣州翰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2MA7C273L1R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中心2号楼1304-016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市瀚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3230万元
3-2-49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11-16
合伙期限2021-11-16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经营范围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赣州翰力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赣州翰力 创业投资基金 STG616 2021-12-16
私募股权、创业投
广州市瀚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03167 2014-06-04资基金管理人
根据赣州翰力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赣州翰力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6)安徽基石
安徽基石成立于2021年9月9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安徽基石智能制造三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7MA8N6P468F
主要经营场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 B1 座 14 层 1402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09-09
合伙期限2021-09-09至2028-09-08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经营范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徽基石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3-2-50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安徽基石 股权投资基金 SSS912 2021-09-16
私募股权、创业投
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63327 2017-06-26资基金管理人
根据安徽基石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徽基石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7)万和投资
万和投资成立于2008年4月22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宁德万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26740165355
注册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宁川路 19 号 A8法定代表人陈宁章注册资本243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8-04-22
营业期限2008-04-22至2028-04-21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经营范围筑材料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根据万和投资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万和投资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8)广发信德三期
广发信德三期成立于2022年1月7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3-2-51企业名称珠海格金广发信德三期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7G6C990W
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珠道169号6楼6202号-(7)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925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2-01-07
合伙期限2022-01-07至2037-01-06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经营范围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发信德三期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号/产品编码登记/备案日期
广发信德三期 创业投资基金 STT570 2022-01-26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T2600011589 2015-11-03司(股权、创投)
根据广发信德三期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发信德三期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9)安徽煜帆
安徽煜帆成立于2022年3月31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安徽煜帆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00MA8NWNF3X9
主要经营场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银黄东路891号1-3、5-9-全部执行事务合伙人郝少波认缴出资额1239万元
3-2-5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2-03-31
合伙期限2022-03-31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品经营范围牌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根据安徽煜帆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徽煜帆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40)宝佳贸易
宝佳贸易成立于2019年1月21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宝佳(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6J0Q36N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以东东四道以南皇冠广场2-4-注册地址
908
法定代表人郝治嘉注册资本1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01-21
营业期限2019-01-21至长期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国际贸易;计算机软件的技术研发、咨询、转让、服务;计算机耗
材、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电脑耗材、金属材料、矿产品、建筑材
料、五金材料、五金配件、机械配件、机械设备、汽车配件、办公设
备配件、电子产品及配件、家用电器、金属制品、塑料制品、化工产
经营范围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实验室仪器仪表、玻璃制品的批发兼零售;
消防设备、交通设施、环卫设备、园林设施销售、维修;建筑装饰装
修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机械设备租赁;从事广告业务;保洁服务;劳务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安防设备技术研发、咨询、装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3-2-53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宝佳贸易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宝佳贸易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41)宁波易辰
宁波易辰成立于2016年5月13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易辰新能源汽车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820UA1F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F1477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3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6-05-13
合伙期限2016-05-13至2046-05-12登记状态存续创业投资及其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经营范围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易辰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宁波易辰 创业投资基金 SS2690 2017-05-10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P1060612 2016-12-23基金管理人
根据宁波易辰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易辰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2-54(42)宁波宝通辰韬
宁波宝通辰韬成立于2016年7月28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82DFE4N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F1475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4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6-07-28
合伙期限2016-07-28至2046-07-27登记状态存续创业投资及其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经营范围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宝通辰韬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宁波宝通辰韬 创业投资基金 SS5872 2017-06-12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P1060612 2016-12-23基金管理人
根据宁波宝通辰韬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宝通辰韬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43)熹利来投资
熹利来投资成立于2017年1月9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珠海横琴熹利来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W58RQ7L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四塘村40号104单元法定代表人王彦芳
3-2-55注册资本1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7-01-09
营业期限2017-01-09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在营(开业)企业
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房地产投资咨询、企业经营范围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熹利来投资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熹利来投资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44)常州常高新
常州常高新成立于2021年6月30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常州常高新智能制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1MA26E5BKXX主要经营场所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4号楼9层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和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21011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06-30
合伙期限2021-06-30至2026-06-29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经营范围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常州常高新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常州常高新 创业投资基金 SSG983 2021-08-31
3-2-56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常州和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P1062453 2017-04-21基金管理人
根据常州常高新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常州常高新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45)广发信德新能源
广发信德新能源成立于2022年4月27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中山公用广发信德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MA7NCRLK7B
主要经营场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1 号火炬大厦 9 楼 G 区 1 卡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3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2-04-27
合伙期限2022-04-27至2037-04-26
登记状态在营(开业)企业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经营范围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发信德新能源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号/产品编码登记/备案日期
广发信德新能源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SVS094 2022-06-02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T2600011589 2015-11-03司(股权、创投)
根据广发信德新能源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发信德新能源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2-57(46)珠海北汽
珠海北汽成立于2017年11月29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珠海北汽华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512QL37F
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0696(集中办公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45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11-29
合伙期限2017-11-29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经营范围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珠海北汽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珠海北汽 股权投资基金 SCG030 2018-02-06
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P1010069 2015-04-02司基金管理人
根据珠海北汽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珠海北汽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47)珠海招证冠智
珠海招证冠智成立于2022年3月3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珠海招证冠智新能源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7KEU7Q3C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都会道531号2栋4303房
3-2-58执行事务合伙人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207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2-03-03
合伙期限2022-03-03至2030-03-02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经营范围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珠海招证冠智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珠海招证冠智 创业投资基金 SVG305 2022-03-18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
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PT2600030376 2017-12-13公司(股权、创投)
根据珠海招证冠智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珠海招证冠智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48)青岛君信
青岛君信成立于2016年8月23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青岛君信开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8AL2104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太原路17号山东财经大学平度创新创业主要经营场所
园 A 栋 1530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霍永涛认缴出资额1506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6-08-23
合伙期限2016-08-23至2026-08-22
3-2-59登记状态在营(开业)企业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经营范围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青岛君信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青岛君信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49)厦门友道雨泽
厦门友道雨泽成立于2017年7月11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厦门友道雨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2YDJNJ6C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主要经营场所
D 栋 8 层 03 单元 C 之七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835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07-11
合伙期限2017-07-11至2027-07-10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经营范围外);企业管理咨询。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厦门友道雨泽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厦门友道雨泽 股权投资基金 STC921 2021-11-16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P1016973 2015-07-01基金管理人
根据厦门友道雨泽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厦门友道雨泽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2-60(50)双杰电气
双杰电气成立于2002年12月13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45459158T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 D 座 1111法定代表人赵志宏
注册资本79862.509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2-12-13(于2008-12-02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营业期限2008-12-02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普通货运;研发、销售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
备、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
能计量系统设备;生产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量系统设备(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力供应;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计算机系
经营范围统集成;工程勘察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销
售机动车充电、换电设施;制造换电设施;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根据双杰电气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双杰电气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51)杭州象之仁
杭州象之仁成立于2017年6月2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象之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MA28THLR7F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安苑14幢4号163室
3-2-61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群象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7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06-02
合伙期限2017-06-02至2027-06-01登记状态存续服务:私募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经营范围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杭州象之仁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杭州象之仁 创业投资基金 SW0040 2017-07-20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深圳群象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P1031493 2016-05-27基金管理人
根据杭州象之仁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杭州象之仁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52)常州哲明
常州哲明成立于2021年11月18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常州哲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MA27F12L6G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8号1号楼201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力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050.1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11-18
合伙期限2021-11-18至2026-11-17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
3-2-62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常州哲明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常州哲明 创业投资基金 STH631 2021-12-14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
常州力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1069968 2019-07-15金管理人
根据常州哲明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常州哲明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53)河北佳润
河北佳润成立于2021年4月2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08MA0G6MW67C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区建设路6号(河北金力新能主要经营场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厂区办公楼306室)执行事务合伙人袁海朝认缴出资额5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04-02
合伙期限2021-04-02至2041-04-01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融资、基金管理、财务顾问、财产托管、受托投资类等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服务(不含征信);市场营经营范围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品牌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河北佳润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河北佳润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2-63(54)珠海冠明
珠海冠明成立于2021年12月31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珠海冠明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7EBXUC1M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3203办公-1法定代表人牛育红注册资本3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12-31
营业期限2021-12-31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经营范围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珠海冠明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珠海冠明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55)嘉兴恩复开润
嘉兴恩复开润成立于2017年6月5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嘉兴恩复开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9FYHR2R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3号楼105室-66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恩利伟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286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06-05
合伙期限2017-06-05至2027-06-04
3-2-64登记状态存续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经营范围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嘉兴恩复开润及其管理人的登记及备案如下:
企业名称类别登记/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
嘉兴恩复开润 创业投资基金 SVA770 2022-05-05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
北京恩利伟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P1030826 2016-01-28基金管理人
根据嘉兴恩复开润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嘉兴恩复开润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56)松禾创投
松禾创投成立于1996年9月4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名称(曾用名: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26773X6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大道 1006 号国际创新中心 C 座 16 层法定代表人厉伟注册资本15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6-09-04
营业期限1996-09-04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
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受托资产管理(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根据松禾创投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松禾创投依法有效
3-2-65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57)天津东金园
天津东金园成立于2022年4月15日,其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东金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4MA81XCHDXU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区宝白公路东侧与兴安道北侧交口(东皋膜公主要经营场所司东侧300米)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森
认缴出资额1.9535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2-04-15
合伙期限2022-04-15至2042-04-14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经营范围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天津东金园提供的《营业执照》、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天津东金园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合伙协议应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自然人交易对方
(1)李国飞
根据李国飞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李国飞国籍中国香港
身份证号码 R77203****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号
3-2-6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中国香港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李国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袁海朝
根据袁海朝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袁海朝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221970********
住所河北省武安市*****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中国香港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袁海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孟昭华
根据孟昭华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孟昭华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061989********
住所北京市宣武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孟昭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4)徐锋
根据徐锋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徐锋
3-2-67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101051979********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徐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5)封志强
根据封志强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封志强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811968********
住所河北省武安市*****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封志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6)郭海利
根据郭海利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郭海利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811972********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郭海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2-68(7)张新朝
根据张新朝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张新朝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24321976********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张新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8)张志平
根据张志平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张志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7211966********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张志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9)陈立叶
根据陈立叶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陈立叶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703031978********
住所广州市从化区*****号
3-2-69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陈立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10)张伟
根据张伟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张伟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201061984********
住所天津市红桥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张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11)袁梓赫
根据袁梓赫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袁梓赫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031993********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中国香港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袁梓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12)袁梓豪
根据袁梓豪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袁梓豪
3-2-70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031995********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中国香港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袁梓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13)魏俊飞
根据魏俊飞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魏俊飞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101101979********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魏俊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14)熊建华
根据熊建华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熊建华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90041963********
住所四川省峨眉山市*****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熊建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2-71(15)邴继荣
根据邴继荣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邴继荣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702061953********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邴继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16)郝少波
根据郝少波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郝少波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811988********
住所河北省武安市*****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郝少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17)郭海茹
根据郭海茹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郭海茹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021979********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号
3-2-72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郭海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18)苏碧海
根据苏碧海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苏碧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209831983********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苏碧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19)林文海
根据林文海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林文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03021979********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林文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0)井卫斌
根据井卫斌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井卫斌
3-2-73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101051970********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井卫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1)马文献
根据马文献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马文献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521221984********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马文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2)杜鹏宇
根据杜鹏宇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杜鹏宇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261987********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杜鹏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2-74(23)毛险锋
根据毛险锋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毛险锋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211811984********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毛险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4)王勇
根据王勇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王勇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421261980********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王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5)袁召旺
根据袁召旺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袁召旺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811988********
住所河北省武安市*****号
3-2-7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袁召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6)郭威
根据郭威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郭威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408261989********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郭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7)唐斌
根据唐斌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唐斌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622211971********
住所上海市闸北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唐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8)孟义
根据孟义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孟义
3-2-76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201031979********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孟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9)徐勇
根据徐勇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徐勇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5031987********
住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徐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0)李志坤
根据李志坤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李志坤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041975********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李志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2-77(31)张紫东
根据张紫东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张紫东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211986********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张紫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2)彭晓平
根据彭晓平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彭晓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1051949********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彭晓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3)邓云飞
根据邓云飞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邓云飞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061986********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号
3-2-78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邓云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4)郑义
根据郑义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郑义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021979********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郑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5)高洋
根据高洋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高洋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811986********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高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6)马强
根据马强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马强
3-2-79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406211993********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马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7)王玮
根据王玮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王玮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041962********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王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8)张克
根据张克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张克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291982********
住所天津市宝坻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张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2-80(39)郭林建
根据郭林建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郭林建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5331989********
住所河北省邢台市威县*****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郭林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40)刘浩
根据刘浩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刘浩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1081967********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刘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41)闫姗姗
根据闫姗姗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闫姗姗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291987********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号
3-2-81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闫姗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42)宋建
根据宋建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宋建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291987********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宋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43)李青辰
根据李青辰母亲高洋签署的《调查表》,李青辰的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李青辰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022021********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李青辰母亲高洋签署的《调查表》、李青辰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李青辰尚未年满18岁,根据河北省武安市公证处出
具的(2022)冀邯武证民字第629号《公证书》,其所持股份系与其母亲高洋、兄
弟李青阳共同从其父亲李青处继承所得。高洋作为李青辰的母亲,系其法定监护人,决定参与本次交易并签署相关文件,均已经其法定监护人高洋确认,具备法律效力。
3-2-82(44)李青阳
根据李青阳母亲高洋签署的《调查表》,李青阳的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李青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022012********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李青阳母亲高洋签署的《调查表》、李青阳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李青阳尚未年满18岁,根据河北省武安市公证处出
具的(2022)冀邯武证民字第629号《公证书》,其所持股份系与其母亲高洋、兄
弟李青辰共同从其父亲李青处继承所得。高洋作为李青阳的母亲,系其法定监护人,决定参与本次交易并签署相关文件,均已经其法定监护人高洋确认,具备法律效力。
(45)运秀华
根据运秀华签署的《调查表》,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运秀华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202241963********
住所天津市宝坻区*****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运秀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协议
(一)《框架协议》3-2-832024年11月14日,佛塑科技与相关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上述协议对交易方案、交易对价及支付、股份对价的发行及认购、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等主要交易条款进行了约定。
(二)《募集配套资金协议》2024年11月14日,佛塑科技与广新集团签署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对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认购价格、认购金额及数量、认购股份的限售期、认购款的支
付及认购股份登记、滚存利润分配、违约责任、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等主要交易条款进行了约定。
2025年4月29日,佛塑科技与广新集团签署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认购标的及认购方式、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认购价格、认购金额及数量、认购股份的销售期、认购款的支付及认购股份登记、滚存利润分配、双方陈述及保证、
违约责任、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等主要交易条款进行了约定。
(三)《购买资产协议》
2025年4月29日,佛塑科技与袁海朝、华浩世纪、温州海乾、安徽创冉、河北佳润、袁梓赫、袁梓豪、珠海中冠国际、金力股份及广新集团签署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对本次交易方案、交易对价及支付、股份对价的发行及认购、股份锁定承诺、标的资产的交割期安排、债权债务处理及人员安排、各方声明保证与
承诺、信息披露及保密、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税费、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等主要交易条款进行了约定。
2025年4月29日,佛塑科技与除袁海朝、华浩世纪、温州海乾、安徽创冉、河
北佳润、袁梓赫、袁梓豪、珠海中冠国际外的金力股份股东以及金力股份、广新集团签署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
3-2-84生效条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对本次交易方案、交易对价及支付、股份对价的
发行及认购、股份锁定承诺、业绩承诺及补偿、标的资产的交割期安排、债权债务处
理及人员安排、各方声明保证与承诺、信息披露及保密、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税费、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等主要交易条款进行了约定。
(四)《业绩补偿协议》
2025年4月29日,佛塑科技与袁海朝、华浩世纪、温州海乾、安徽创冉、河北佳润、袁梓赫、袁梓豪、珠海中冠国际签署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就承诺净利润数、业绩补偿方式、补偿测算方法、补偿股份数额的确定、补偿的实施、减值测试及补偿、业绩承诺
方关于保障业绩补偿义务实现的承诺、业绩奖励安排、违约责任、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等主要交易条款进行了约定。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协议的内容与形式不存在违反《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将自其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一)本次交易已经获得的批准和授权
1.佛塑科技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2024年11月14日,佛塑科技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鉴于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前述相关议案已经佛塑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4月29日,佛塑科技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3-2-85暨关联交易方案且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后)的议案》《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鉴于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前述相关议案已经佛塑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5月20日,佛塑科技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后)的议案》《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提案。鉴于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新集团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根据交易对方提供的决议文件或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已经取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所需的批准和授权。
3.配套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2025年4月17日,广新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决议同意佛塑科技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金力股份100%股份(以最终签署协议为准)并向广新集团募集配
套资金不超过10亿元相关事项,并同意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4.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程序
2025年4月25日,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履行了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尚待获得以下批准和
3-2-86授权:
1.本次交易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
2.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必要的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适用)。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授权”所述事项以外,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待依法取得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后,本次交易可依法实施。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及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袁海朝、华浩世纪等参与本次交易的102名金力股份股
东所合计持有的金力股份100%股份。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金力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金力股份的工商档案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力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00550439333E法定代表人袁海朝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区建设路6号
注册资本54928.3139万元
电池正极材料、电池隔膜、成品电池、超级电容器及其它动力电池材料的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高端无纺布、改性聚丙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登记机关邯郸市监局成立日期2010年2月5日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注册)
3-2-87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
力股份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二)金力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金力股份工商档案资料及股东名册,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力股份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9102533216.5717%
2海南海之润投资有限公司394000007.1730%
3温州海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1750005.8576%
4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300000005.4617%
5枝江金润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77440005.0509%
6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225000004.0962%
7北京杰新园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200931483.6581%
8珠海中冠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1600003.1241%
9厦门友道易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5000003.0039%
10嘉兴岩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7000002.3121%
1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123076922.2407%
12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3333341.8812%
13深圳市旗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000001.8206%
14厦门国贸海通鹭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1.8206%
15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1.8206%
16深圳翼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1.8206%
17湖州华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923081.4004%
18合肥海通中小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00001.0923%河北毅信联合节能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
1950000000.9103%
伙)
20马鞍山支点科技成果转化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0000000.9103%
21杭州长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0.9103%
3-2-88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22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0.9103%
23肥西产业优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000000.8739%
24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611110.8668%
25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43510000.7921%
26厦门建达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00.7282%
27嘉兴和正宏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00.7282%
28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40000000.7282%
29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000000.6736%
30福建劲邦晋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00000.6372%
31常州鑫崴车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3333330.6069%
32常州鑫未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3333330.6069%
33合肥市产业投促创业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000000.5826%
信创奇点盛世(济宁)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3430000000.5462%
伙)
35赣州翰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00.5462%
36安徽基石智能制造三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00.5462%
37宁德万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0.5462%
38珠海格金广发信德三期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9964050.5455%
39宝佳(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4000000.4369%
40宁波易辰新能源汽车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800000.3787%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120800000.3787%
伙)
42安徽煜帆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20650000.3759%
43珠海横琴熹利来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0.3641%
44常州常高新智能制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000000.3641%
45中山公用广发信德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7647060.3213%
46珠海北汽华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6666660.3034%
47珠海招证冠智新能源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0000.2913%
3-2-89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48青岛君信开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5000000.2731%
49厦门友道雨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000000.2367%
50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0951380.1994%
51杭州象之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1821%
52常州哲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00000.1821%
53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33330.1517%
54珠海冠明投资有限公司8000000.1456%
55嘉兴恩复开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0910%
56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805740.0693%
57天津市宝坻区东金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761640.0503%
58李国飞136000002.4760%
59袁海朝114886332.0916%
60孟昭华77800001.4164%
61徐锋37000000.6736%
62封志强24996680.4551%
63陈立叶22000000.4005%
64郭海利21000000.3823%
65张新朝20000000.3641%
66张志平20000000.3641%
67张伟10900000.1984%
68袁梓赫10500000.1912%
69袁梓豪10500000.1912%
70魏俊飞10000000.1821%
71熊建华8000000.1456%
72邴继荣8000000.1456%
73郝少波7400000.1347%
74郭海茹6000000.1092%
3-2-90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75苏碧海6000000.1092%
76林文海5000000.0910%
77井卫斌5000000.0910%
78马文献3600000.0655%
79杜鹏宇3000000.0546%
80毛险锋3000000.0546%
81王勇3000000.0546%
82袁召旺2500000.0455%
83郭威2400000.0437%
84唐斌2222220.0405%
85孟义2000000.0364%
86徐勇1700000.0309%
87李志坤1200000.0218%
88张紫东1200000.0218%
89彭晓平1044590.0190%
90邓云飞1000000.0182%
91郑义1000000.0182%
92高洋666660.0121%
93马强555560.0101%
94王玮500000.0091%
95张克400000.0073%
96郭林建400000.0073%
97刘浩233210.0042%
98闫姗姗200000.0036%
99宋建200000.0036%
100李青辰166670.0030%
101李青阳166670.0030%
3-2-91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02运秀华17030.0003%
合计549283139100.0000%
根据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上述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股权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三)金力股份的设立及历史沿革
1.2010年2月,金力有限设立登记
2009年10月27日,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冀)登记内远名预核字[2009]第1643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同意拟设立企业名称为“河北金力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0年2月1日,金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共同出资1000万元设立金力有限,同日,金力有限股东签署了《河北金力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010年2月4日,邯郸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冀邯中会验字[2010]第088
号的《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0年2月4日,金力有限已收到封志强、袁海朝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1000万元。
2010年2月5日,永年工商局核准金力有限设立。
设立时,金力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袁海朝500.0050.00货币
2封志强500.0050.00货币
合计1000.00100.00—
2.2010年11月,金力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0年10月20日,金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封志强、袁海朝分别以货币
新增资本500万元,并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0年10月22日,邯郸智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邯智信会变验字(2010)
第013号的《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0年10月22日,金力有限已收到袁海
3-2-92朝、封志强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000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
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2010年11月8日,永年工商局核准本次变更。
本次增资后,金力有限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袁海朝1000.0050.00货币
2封志强1000.0050.00货币
合计2000.00100.00—
3.2012年5月,金力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年5月7日,金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袁海朝将其持有的金力有限全
部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00万元转让给华浩世纪,并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2年5月7日,袁海朝与华浩世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袁海朝将其
持有的金力有限全部股权转让给华浩世纪。
2012年5月25日,永年工商局核准本次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后,金力有限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元)
1华浩世纪1000.0050.00货币
2封志强1000.0050.00货币
合计2000.00100.00—
4.2014年3月,金力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4年3月10日,金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华浩世纪向金力有限追加投
资5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资本公积3000万元;同意封志强向金力有限追加投资3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元,资本公积2000万元。本次增资后,股东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5000万元,资本公积5000万元,并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4年3月24日,邯郸市华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邯华泰变字(2014)第
3-2-931116号的《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4年3月24日,金力有限已收到华浩世
纪、封志强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500万元,实收资本增至3500万元。
2014年3月26日,邯郸市华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邯华泰变字(2014)第1117号
《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4年3月26日,金力有限已收到华浩世纪、封志强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500万元,实收资本增至5000万元。
2014年3月18日,永年工商局核准本次变更。
本次增资后,金力有限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华浩世纪3000.0060.00货币
2封志强2000.0040.00货币
合计5000.00100.00—
5.2014年7月,金力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8日,金力有限全体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将金力有限整体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拟变更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5日,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邯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编号为(冀)名称变核〔2014〕第759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变更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审字
[2014]005646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股改专项审计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4年3月31日,金力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57800155.23元。
2014年6月15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国融兴华评报字
[2014]第010149号《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4年3月31日,金力有限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780.01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6089.04万元。
2014年6月15日,金力有限召开了股东会,在对上述《股改专项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的结果进行确认后,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金力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按金力有限截至2014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57800155.23元折股,其中50000000元折为50000000股,余额7800155.23元转为资本公积金;金
3-2-94力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各自在金力有限的股权所对应净资产认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014年6月16日,发起人各方正式签署《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以下简称《发起人协议书》),约定将金力有限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即由金力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各发起人一致同意以其在金力有限所享有的净资产折股,其中5000万元折合成股份公司的股本
5000万股,每股人民币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超过股份总额部分的净资产
2023690.46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7月2日,金力股份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并通过了最新公司章程,金力有限整体变更为金力股份。
同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24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4年7月2日,金力股份已收到各发起人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5000.00万元,均系以金力有限截至2014年3月31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共计5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7月28日,邯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
金力股份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华浩世纪3000.0060.00
2封志强2000.0040.00
合计5000.00100.00
6.2015年3月,金力股份于新三板挂牌2015年2月12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527号),同意金力股份股票于新三板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2015年3月12日,金力股份股票在新三板正式挂牌并公开转让,挂牌时的证券
代码为“832161”,证券简称为“金力股份”。
3-2-957.2016年5月,金力股份第一次股份转让
2016年5月20日,徐锋与华浩世纪签订《股票转让协议》,约定华浩世纪将其
持有的350万股金力股份股票转让给徐锋。
同日,封志强与华浩世纪签订《股票转让协议》,约定封志强将其持有的500万股金力股份股票转让给华浩世纪。
2016年5月26日,封志强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金力股份500万
股股票转让给华浩世纪。
2016年5月31日,华浩世纪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金力股份350
万股股票转让给徐锋。
本次股份转让后,金力股份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华浩世纪3150.0063.00
2封志强1500.0030.00
3徐锋350.007.00
合计5000.00100.00
8.2016年10月,金力股份第一次增资2016年7月25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金力股份以每股1.5元的价格向海之润、华浩世纪发行股份,并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16年8月23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审亚太验
字(2016)01048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6年8月18日,金力股份已收到发行对象华浩世纪、海之润出资金额共计501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金额3340万元,其余167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9月1日,金力股份公开披露《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
次发行股票及认购对象的具体情况如下:
3-2-96序号认购对象认购时的身份认购数量(万股)认购总金额(万元)出资方式
1华浩世纪在册股东200.00300.00货币
2海之润新增股东3140.004710.00货币
2016年10月11日,邯郸工商局核准本次变更。
本次增资后,金力股份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华浩世纪3350.0040.17
2海之润3140.0037.65
3封志强1500.0017.99
4徐锋350.004.20
合计8340.00100.00
9.2017年2月,金力股份第二次增资2016年11月24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每股4.0元的价格向海之润、华浩世纪发行股份,并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17年2月6日,金力股份公开披露《2016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
次发行股票及认购对象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认购时的身份认购数量(万股)认购总金额(万元)出资方式
1华浩世纪在册股东900.003600.00货币
2海之润在册股东600.002400.00货币
2016年12月20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喜验字[2016]
第0474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确认截至2016年12月19日,金力股份已收到
发行对象华浩世纪、海之润出资金额共计6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1500万元,其余4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年2月14日,邯郸工商局核准本次变更。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股份注册
资本增至9840万元。
3-2-97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股份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华浩世纪4250.0043.19
2海之润3740.0038.01
3封志强1500.0015.24
4徐锋350.003.56
合计9840.00100.00
10.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金力股份第二次及第三次股份转让
(1)封志强将1250.0332万股股票转让给华浩世纪
2017年3月18日,出让方封志强与受让方华浩世纪签订《股票转让协议》,约
定封志强将其持有的1250万股金力股份股票转让给华浩世纪。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封志强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以
1.00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1250.0332万股金力股份股票转让给华浩世纪。
(2)华浩世纪将200万股股票转让给海之润
2017年1月9日,出让方华浩世纪与受让方海之润签署《股票转让协议》,约定
华浩世纪将其持有的200万股金力股份股票转让给海之润。
2017年1月11日,华浩世纪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200万股股票转让给海之润。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金力股份的股票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
1封志强华浩世纪1250.0332
2华浩世纪海之润200.0000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金力股份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华浩世纪5300.033253.8621
2海之润3940.000040.0407
3-2-983徐锋350.00003.5569
4封志强249.96682.5403
合计9840.0000100.0000
11.2017年9月,金力股份第三次增资2017年6月12日,金力股份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每股6元的价格向华浩世纪等9家主体发行股份。
2017年6月13日,金力股份与华浩世纪等9家主体分别签订《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之认购协议》。
2017年8月22日,金力股份公开披露《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股票及认购对象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认购时的身份认购数量(万股)认购总金额(万元)出资方式
1华浩世纪在册股东400.002400.00货币
2海南冉海新增股东828.004968.00货币
3河北毅信新增股东500.003000.00货币
4珠海中冠国际新增股东416.002496.00货币
5上海劲邦劲兴新增股东370.002220.00货币
6宁波宝通辰韬新增股东208.001248.00货币
7宁波易辰新增股东208.001248.00货币
8厦门友道易泓新增股东130.00780.00货币
9杭州象之仁新增股东100.00600.00货币
合计3160.0018960.00—
2017年7月1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
[2017]00042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7年7月12日,金力股份已收到发行对象出资金额1896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3160万元。
2017年9月7日,邯郸工商局核准本次变更。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股份注册资
3-2-99本增至13000万元。
12.2017年12月,金力股份第四次增资
2017年8月29日,金力股份与袁海朝、徐锋等35名高管及核心员工分别签订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之认购协议》,约定员工以
6.00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
2017年9月15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每股6元的价格向35名员工发行股份。
2017年12月7日,金力股份公开披露《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发行股票
及认购对象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认购时的身份认购数量(万股)认购总金额(万元)出资方式
1袁海朝董事长200.001200.00货币
2徐锋董事、总经理20.00120.00货币
董事、董事会
3李志坤12.0072.00货币
秘书
4郝少波董事15.0090.00货币
5李青监事会主席25.00150.00货币
6马文献职工代表监事20.00120.00货币
7郭海茹财务总监15.0090.00货币
8袁辉副总经理20.00120.00货币
9徐勇副总经理30.00180.00货币
10张伟核心员工20.00120.00货币
11杜鹏宇核心员工10.0060.00货币
12郭威核心员工10.0060.00货币
13田云飞核心员工6.5039.00货币
14孟义核心员工5.0030.00货币
15王玮核心员工5.0030.00货币
16霍瑞源核心员工5.0030.00货币
3-2-100序号认购对象认购时的身份认购数量(万股)认购总金额(万元)出资方式
17韩义龙核心员工5.0030.00货币
18刘鹏博核心员工4.0024.00货币
19高宝东核心员工4.0024.00货币
20邓云飞核心员工4.0024.00货币
21张克核心员工4.0024.00货币
22李波核心员工4.0024.00货币
23宋月阳核心员工3.0018.00货币
24刘策核心员工3.0018.00货币
25解悦核心员工3.0018.00货币
26田海龙核心员工3.0018.00货币
27郭林建核心员工3.0018.00货币
28吴玲玲核心员工2.0012.00货币
29尤朋的核心员工2.0012.00货币
30柳伟潮核心员工2.0012.00货币
31张紫东核心员工2.0012.00货币
32姜涛核心员工2.0012.00货币
33宋建核心员工2.0012.00货币
34闫姗姗核心员工2.0012.00货币
35李董超核心员工1.006.00货币
合计473.502841.00—
2017年9月27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
[2017]000688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7年9月22日,金力股份已收到发行对象出资金额2841.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473.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股份注册资本增加至13473.50万元。
2017年12月9日,邯郸工商局核准本次变更。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股份注册
资本增至13473.5万元。
3-2-10113.2018年4月,金力股份在新三板终止挂牌2018年3月17日,金力股份作出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议案,同意金力股份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终止挂牌。
2018年4月4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243号),同意金力股份股票自2018年4月12日起终止在新三板挂牌。
14.2018年5月,金力股份第五次增资
2018年4月27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金力股份以每股9.00元的
价格向济南复星、宁波复霖、华浩世纪等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
同日,金力股份与华浩世纪签订《增资协议书》及《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债转股认购协议》,约定华浩世纪向金力股份增资人民币3600万元,其中400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32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华浩世纪以对公司享有的人民币5940万元的债权,以9.00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发行的股票600万股。
同日,金力股份、袁海朝、袁秀英与唐斌、林文海、马强、华浩世纪、济南复星、宁波复霖签订《投资协议书》,约定各投资方以现金或债权向公司增资。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股数(万股)认购总额(万元)出资方式
600.00005400.00债权
1华浩世纪
400.00003600.00货币
2济南复星476.11114285.00货币
3宁波复霖476.11114285.00货币
4唐斌22.2222200.00货币
5林文海20.0000180.00货币
6马强5.555650.00货币
合计2000.000018000.00—3-2-1022018年2月2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开元评报字[2018]018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浩世纪持有金力股份的债权总金额为5940万元,本次拟债转股涉及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5400万元。
2018年5月4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
[2018]000270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8年5月4日,金力股份已收到发行对象出资金额18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0万元。
2018年5月22日,邯郸工商局核准本次变更。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股份注册
资本增至15473.50万元。
15.2018年6月,金力股份第四次及第五次股份转让
2018年6月5日,出让方华浩世纪与受让方毛险锋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华浩
世纪将其所持有的30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毛险锋。
2018年6月27日,出让方霍瑞源、田云飞分别与受让方华浩世纪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分别持有的5万股、6.5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华浩世纪。
上述股份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
1华浩世纪毛险锋30.00
2霍瑞源华浩世纪5.00
3田云飞华浩世纪6.50
16.2018年8月,金力股份第六次增资
2018年6月26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金力股份以每股9元的价
格向珠海北汽发行累计不超过222.2222万股。
2018年7月,珠海北汽与金力股份及袁海朝签订《增资协议书》,约定珠海北汽
向金力股份增资人民币1999.9998万元,其中222.2222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
1777.7776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股数(万股)认购总额(万元)出资方式
3-2-1031珠海北汽222.22221999.9998货币
合计222.22221999.9998—
2018年7月2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
[2018]000446号,审验确认截至2018年7月20日,金力股份定向发行新股募集资金
1999.9998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222.2222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695.7222元,股本为人民币15695.7222万元。
2018年8月2日,邯郸工商局核准本次变更。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股份注册资
本增至15695.7222万元。
17.2018年12月,金力股份第六次股份转让2018年12月13日,出让方宋月阳、刘策与受让方华浩世纪分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各3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华浩世纪。
本次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
1宋月阳华浩世纪3.00
2刘策华浩世纪3.00
18.2019年1月,金力股份第七次增资
2018年10月26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金力股份以每股9.5元的
价格向华浩世纪等合格投资者发行累计不超过3000万股。
2018年11月1日,华浩世纪与金力股份签订《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债转股协议》,约定华浩世纪以其对金力股份享有的9500万债权向金力股份进行增资。
2018年11月22日,珠海中冠国际、郝治嘉、龙凤山铸业、郭海利、熹利来投资、费晓飞、苏碧海分别与金力股份签订《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分别以9.50元/股的价格分别认购金力股份300万股、240万股、210万股、210万股、200万股、10万股、10万股。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3-2-104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缴股数(万股)认购总额(万元)出资方式
1华浩世纪1000.009500.00债权
2珠海中冠国际300.002850.00货币
3郝治嘉240.002280.00货币
4龙凤山铸业210.001995.00货币
5郭海利210.001995.00货币
6熹利来投资200.001900.00货币
7费晓飞10.0095.00货币
8苏碧海10.0095.00货币
合计2180.0020710.00—2018年10月3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开元评报字[2018]587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2018年8月31日,华浩世纪对金力股份享有债权10140万元,本次拟债转股涉及的债权金额为9500万元。
2018年12月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
[2018]000583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8年11月27日,金力股份已收到发行对象出资金额2071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180万元。
2019年1月4日,邯郸工商局核准本次变更。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股份注册资
本增至17875.7222万元。
19.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金力股份第七次至第九次股份转让2019年3月22日,出让方龙凤山铸业与受让方袁梓赫及袁梓豪分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105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袁梓赫、持有的105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袁梓豪,转让价格为每股9.50元。同日,出让方袁辉与受让方华浩世纪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20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华浩世纪。
2019年7月22日,出让方郝治嘉与受让方宝佳贸易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
其所持有的240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宝佳贸易,转让价格为每股9.50元。同日,出让方姜涛与受让方华浩世纪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2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华浩世纪。
3-2-1052019年12月26日,出让方柳伟潮与受让方华浩世纪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
其所持有的2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华浩世纪。
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
1袁梓赫105.00
龙凤山铸业
2袁梓豪105.00
3袁辉华浩世纪20.00
4郝治嘉宝佳贸易240.00
5姜涛华浩世纪2.00
6柳伟潮华浩世纪2.00
20.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金力股份第十次至第十三次股份转让
2020年3月5日,出让方解悦与受让方华浩世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
持有的3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华浩世纪。
2020年6月4日,出让方李董超与受让方华浩世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
所持有的1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华浩世纪。
2020年6月16日,出让方徐勇与受让方华浩世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
所持有的13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华浩世纪。
2020年8月26日,出让方费晓飞与受让方华浩世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
其所持有的10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华浩世纪。
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
1解悦华浩世纪3.00
2李董超华浩世纪1.00
3徐勇华浩世纪13.00
4费晓飞华浩世纪10.00
3-2-10621.2021年3月,金力股份第十四次股份转让
2021年3月12日,出让方高宝东与受让方华浩世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
其所持有的4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华浩世纪。
2021年3月12日,出让方李青与受让方郑义、袁召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将其所持有的15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分别转让给郑义10万股、袁召旺5万股。
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
1高宝东华浩世纪4.00
2郑义10.00
李青
3袁召旺5.00
22.2021年5月,金力股份第八次增资
2020年5月30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金力股份以每股6元的价
格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并同意华浩世纪等公司原在册股东以债转股方式认购公司股份。具体实施如下:
(1)常州鑫未来、常州鑫崴等主体增资
2021年1月13日,袁海朝、华浩世纪、金力股份与常州鑫未来、常州鑫崴签订
《增资协议》,约定常州鑫未来和常州鑫崴分别以2000万元认购333.3333万股,合计666.6666万股,增资价格为每股6.00元。
2021年1月28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1]第00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1月28日,金力股份已收到常州鑫未来、常州鑫崴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666.6666万元。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股数(万股)认购总额(万元)出资方式
1常州鑫未来333.33332000.0000货币
2常州鑫崴333.33332000.0000货币
3-2-107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股数(万股)认购总额(万元)出资方式
合计666.66664000.0000—
(2)魏俊飞、宜宾晨道、河北创冉、河北佳润、华浩世纪等主体增资
2021年1月16日,金力股份与魏俊飞签订《增资协议》,约定魏俊飞认购金力
股份100万股,增资价格为每股6.00元。
2021年4月15日,金力股份与宜宾晨道签订《投资协议》,约定宜宾晨道认购
金力股份8333334股,增资价格为每股6.00元。
2021年4月16日,金力股份与河北创冉、河北佳润签订《增资协议书》,约定
河北创冉、河北佳润分别认购金力股份435.10万股和83.3333万股,增资价格为每股
6.00元。
2021年5月18日,金力股份与华浩世纪签订《债转股协议》,约定华浩世纪以
对金力股份享有的6000万元的债权进行增资,其中1000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
5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2021年5月20日,河北通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通达验字[2021]第00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5月19日,金力股份已收到由华浩世纪以债权出资,河北创冉、河北佳润、宜宾晨道和魏俊飞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合计人民币2451.7667万元。
2022年6月6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
020687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2021年5月15日,华浩世纪对金力股份
债转股涉及的相关债务评估值为6000万元。
2022年12月10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铭评报字[2022]第2224-
7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2021年5月15日,华浩世纪对金力股份债转
股涉及的相关债务评估值为6000万元。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股数(万股)认购总额(万元)出资方式
1华浩世纪1000.00006000.0000债权
2河北佳润83.3333500.0000货币
3河北创冉435.10002610.6000货币
3-2-108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股数(万股)认购总额(万元)出资方式
4魏俊飞100.0000600.0000货币
5宜宾晨道833.33345000.0004货币
合计2451.766714710.6004—
(3)山东海科增资
2021年1月28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金力股份向山东海科发行
4000万股,增资价格为每股6.00元。
2021年3月18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第020141号《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安徽新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安徽新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其评估,截至2021年1月31日,安徽新衡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25003.81万元。同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第020144号《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马鞍山鞍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马鞍山鞍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其评估,截至2021年
1月31日,鞍能新材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1595.32万元。
2022年12月10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铭评报字[2022]第2224-2号《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安徽新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安徽新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对金力股份收购安徽金力股权所涉及的安徽金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经评估,安徽金力截至2021年1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5003.81万元。
同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铭评报字[2022]第2224-3号《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马鞍山鞍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马鞍山鞍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对金力股份收购鞍能新材股权所涉及的鞍能新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经评估,鞍能新材截至2021年1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595.32万元。
2021年3月23日,金力股份与山东海科签订《增资协议》,约定山东海科以其
持有的安徽新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90.0468%股权以及马鞍山鞍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100%股权作为本次对价合计2.4亿元认购金力股份4000万股,增资价格为每股
6.00元。同日,金力股份与山东海科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金力股份
3-2-109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山东海科持有的安徽新衡90.0468%股权及鞍能新材100%股权,
安徽新衡90.0468%股权和鞍能新材100%股权合计作价2.4亿元,金力股份以每股6元的价格向山东海科发行4000万股。
2021年5月21日,河北通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通达验字[2021]第00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5月20日,金力股份已收到山东海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4000万元,该部分以其持有的安徽新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马鞍山鞍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进行缴纳。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股数(万股)认购总额(万元)出资方式
1山东海科4000.0024000.00股权
合计4000.0024000.00—
2021年5月26日,邯郸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前述变更。上述增资完成后,金力股
份注册资本增至24994.1555万元。
23.2021年8月,金力股份第十五次股份转让2021年8月23日,出让方友道新世纪与受让方厦门友道雨泽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13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厦门友道雨泽,转让价格为每股6.00元。
本次股份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
1友道新世纪厦门友道雨泽130.00
24.2021年10月,金力股份第九次增资
2021年9月16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金力股份拟向比亚迪或/和
其关联方、蜂巢投资管理(山东)有限公司或/和其关联方发行股份,发行价格为6.5元/股,本次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15000万元。
2021年9月20日,金力股份与湖州华智签订《增资协议》,约定湖州华智认购
金力股份769.2308万股,增资价格为每股6.50元。
2021年9月28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1]第05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9月23日,金力股份已收到湖州华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769.2308万元。
3-2-1102021年10月16日,金力股份、袁海朝、华浩世纪与创启开盈签订《投资协议》,
约定创启开盈认购金力股份12.3077万股,增资价格为每股6.50元。
2021年10月16日,金力股份、袁海朝、华浩世纪与比亚迪签订《投资协议》,
约定比亚迪认购金力股份1230.7692万股,增资价格为每股6.50元。
2021年10月22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1]第05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10月21日,金力股份已收到创启开盈、比亚迪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243.0769万元。
本次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股数(万股)认购总额(万元)出资方式
1湖州华智769.23085000.0002货币
2创启开盈12.307780.0000货币
3比亚迪1230.76928000.0000货币
合计2012.307713080.0002—
2021年10月27日,邯郸市行政审批局核准本次变更。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股
份注册资本增至27006.4632万元。
25.2021年11月,金力股份第十六次股份转让2021年11月30日,珠海北汽与金力股份及袁海朝签订《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依据三方签订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约定达成协议,由袁海朝回购珠海北汽所持有的555556股金力股份的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
1珠海北汽袁海朝55.5556
26.2021年12月,金力股份第十七次股份转让
2021年12月9日,出让方山东海科与受让方福建劲邦晋新、厦门友道易鸿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1000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福建劲邦晋新350万股、厦门友道易鸿650万股。
本次股份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3-2-111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
1福建劲邦晋新350.0000
山东海科
2厦门友道易鸿650.0000
27.2021年12月,金力股份第十次增资
2021年11月5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金力股份拟发行股份数量
不超过1.5亿股,每股价格10.00元,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
2021年11月24日,井卫斌与金力股份签订《增资协议》,约定井卫斌认购金力
股份50万股,增资价格为每股10.00元。
2021年11月24日,厦门国贸海通、海通创新投等22个投资者与金力股份、华
浩世纪、袁海朝、袁秀英签订《投资协议》,约定上述22个投资者合计认购金力股份共计9900万股,增资价格为每股10.00元。
2021年11月24日,厦门友道易鸿与金力股份、华浩世纪、袁海朝、袁秀英签订
《投资协议》,约定厦门友道易鸿认购金力股份1000万股,增资价格为每股10.00元。
2021年12月6日,金石基金与金力股份、华浩世纪、袁海朝、袁秀英签订《投资协议》,约定金石基金认购金力股份2000万股,增资价格为每股10.00元。
2021年12月17日,深圳翼龙与金力股份、华浩世纪、袁海朝、袁秀英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深圳翼龙认购金力股份1000万股,增资价格为每股10.00元。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股数(万股)认购总额(万元)出资方式
1金石基金2000.0020000.00货币
2嘉兴岩泉1270.0012700.00货币
3厦门国贸海通1000.0010000.00货币
4厦门惠友豪嘉1000.0010000.00货币
5旗昌投资1000.0010000.00货币
6厦门友道易鸿1000.0010000.00货币
7深圳翼龙1000.0010000.00货币
8合肥中小基金600.006000.00货币
9杭州长津500.005000.00货币
3-2-112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股数(万股)认购总额(万元)出资方式
10湖北小米500.005000.00货币
11马鞍山支点科技500.005000.00货币
12嘉兴和正宏顺400.004000.00货币
13厦门建达石400.004000.00货币
14海通创新投400.004000.00货币
15安徽基石300.003000.00货币
16济南信创300.003000.00货币
17赣州翰力300.003000.00货币
18万和投资300.003000.00货币
19宜宾晨道200.002000.00货币
20常州常高新200.002000.00货币
21青岛君信150.001500.00货币
22常州哲明100.001000.00货币
23张新朝250.002500.00货币
24张志平200.002000.00货币
25井卫斌50.00500.00货币
26王勇30.00300.00货币
合计13950.00139500.00—
2021年12月1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1]第06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11月30日,金力股份已收到井卫斌、万和投资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350万元。
2021年12月7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1]第06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12月6日,金力股份已收到湖北小米、嘉兴和正宏顺等17家企业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8030万元。
2021年12月10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1]第06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12月9日,金力股份已收到安
3-2-113徽基石、济南信创等5家企业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
币4470万元。
2021年12月20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1]第06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12月17日,金力股份已收到常州哲明、深圳翼龙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100万元。
2021年12月28日,邯郸市行政审批局核准本次变更。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股
份注册资本增至40956.4632万元。
28.2022年3月至6月,金力股份第十八次至第二十一次股份转让
2022年3月30日,出让方海南冉海与受让方孟昭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
其所持有的828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孟昭华。
2022年4月12日、2022年6月17日,出让方孟昭华与受让方刘子豪、林文海分
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20万股、30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分别转让给受让方。
2022年6月27日,出让方张新朝与受让方嘉兴恩复开润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将其所持有的50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嘉兴恩复开润。
本次股份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
1海南冉海孟昭华828.00
2孟昭华刘子豪20.00
3孟昭华林文海30.00
4张新朝嘉兴恩复开润50.00
29.2022年6月,金力股份第十一次增资
(1)安徽海乾、安徽煜帆等主体增资
2022年3月19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金力股份向金力股份及其
子/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关键销售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以此方式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每股价格6.00元,募集资金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含2.4亿元)。
2022年3月30日,金力股份与金力股份员工持股平台安徽海乾签订《增资协
3-2-114议》,约定安徽海乾认购金力股份3217.5万股,增资价格为每股6.00元。
2022年5月16日,金力股份与金力股份员工持股平台安徽煜帆签订《增资协议》,约定安徽煜帆以4695万元认购金力股份782.50万股,增资价格为每股6.00元。
2022年6月1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2022]
第02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2年5月31日,金力股份已收到安徽煜帆
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782.50万元。
2022年6月21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2]第02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2年6月17日,金力股份已收到安徽海乾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3217.5万元。
(2)金润源金服增资2022年4月29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81%股权的议案》,金力股份拟以12.50元/股对湖北江升原股东发行股份2774.40万股,以及支付现金人民币2.04亿元收购湖北江升81%的股权。
2022年6月8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020390号《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湖北江升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68001.92万元。
2022年12月10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铭评报字[2022]第2224-4号《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对金力股份收购湖北江升股权所涉及的湖北江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
经评估,湖北江升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68001.92万元。
2022年6月9日,金力股份与金润源金服、金润源集团、湖北江升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金力股份以发行2774.40万股及支付2.04亿元现金的方式购买金润源金服持有的湖北江升81%股权(对应72742.712378万元出资额),81%湖北江升股权作价55080万元,金力股份本次股份发行价格为每股12.50元。
2022年6月17日,枝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具了《枝江市国资局关于金服公司向金力股份转让湖北江升81%股权并认购金力股份新发行股份的批复》(枝国资函[2022]2号),同意金润源金服与金力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本次股权
3-2-115转让;同意金润源金服持有湖北江升股份与金力股份进行换购,金润源金服向金力股
份转让持有湖北江升81%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5080万元。由金力股份向金润源金服发行股份2774.4万股及支付现金20400万元方式向金润源金服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
2022年6月20日,金力股份与金润源金服及金润源集团签订《增资协议》,约
定金润源金服以其持有的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作价34680万元认缴金力
股份新增注册资本2774.40万元,其余31905.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2年6月22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2]第02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2年6月21日,金力股份已收到由金润源金服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774.40万元,该部分以其持有的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形式进行缴纳。
(3)金石基金、珠海中冠国际、袁海朝、合肥产投基金、肥西城投、华浩世纪、珠海招证冠智、珠海冠明、李国飞、熊建华、邴继荣、付珍等主体增资
2022年5月30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金力股份向合格投资者发
行不超过5000万股,每股价格不低于12.50元,募集资金不超过62500万元。
2022年6月6日,金力股份与金石基金签订《增资协议》,约定金石基金认购
250万股,增资价格为每股12.50元。
2022年6月8日,金力股份与珠海中冠国际、袁海朝、合肥产投基金及肥西城投
分别签订《增资协议》,约定珠海中冠国际认购1000万股,袁海朝认购800万股、合肥产投基金及肥西城投分别认购320万股和480万股,增资价格均为每股12.50元。
2022年6月10日,金力股份与华浩世纪、珠海招证冠智、珠海冠明、李国飞、熊建华、邴继荣、付珍分别签订《增资协议》,约定华浩世纪认购360万股、珠海招证冠智认购160万股、珠海冠明认购80万股、李国飞认购1360万股、熊建华认购80
万股、邴继荣认购80万股、付珍认购30万股,增资价格均为每股12.50元。
2022年6月14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2]第02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2年6月13日,金力股份已收到由珠海中冠国际、袁海朝、合肥产投基金及肥西城投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600万元。
2022年6月22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2]第02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2年6月21日,金力股份已收到由
3-2-116华浩世纪、珠海冠明、珠海招证冠智、金石基金、付珍、李国飞、熊建华和邴继荣以
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400万元。
(4)双杰电气、松禾创投、天津东金园、北京杰新园、运秀华、彭晓平及刘浩等主体增资2022年5月30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将以不超过12.5元/股的价格对天津东皋膜原股东及债权人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2200万股,收购天津东皋膜股权及债务,此作价基础为天津东皋膜评估后总资产不低于2.5亿元,具体根据天津东皋膜资产评估结果相应调整。
2022年6月13日,金力股份与双杰电气、松禾创投等及天津东皋膜原股东签订
《增资协议》,约定双杰电气、松禾创投、天津东金园、北京杰新园、运秀华、彭晓平及刘浩以其合计持有的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98.7253%股权认购金力股份新增
197.4507万股,北京杰新园以其对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享有的25000万元债权认
购金力股份新增2000万股。
2022年6月13日,金力股份与双杰电气、松禾创投、天津东金园、北京杰新园、运秀华、彭晓平、刘浩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上述主体合计持有的天津东皋膜98.7253%股权(对应13967.3275万元出资额)以及北
京杰新园对天津东皋膜享有的2.5亿元债权,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12.50元。天津东皋膜98.7253%股权作价24681337.50元认购金力股份1974507股新增股份,北京杰新园对天津东皋膜享有的2.5亿元债权作价2.5亿元认购金力股份2000万股新增股份。
2022年6月13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
020465号《资产评估报告》,2022年5月31日,北京杰新园持有的天津东皋膜债权
价值为495416784.37元,如金力股份重组天津东皋膜事项最终完成,北京杰新园豁免其对天津东皋膜245416784.37元债权,北京杰新园持有的天津东皋膜债权价值调整为2.5亿元。
2022年6月13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
020464号《资产评估报告》,2022年4月30日天津东皋膜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2504.42万元。
2022年12月10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铭评报字
3-2-117[2022]第2224-5号《资产评估报告》,对金力股份收购天津东皋膜股权所涉及的天津
东皋膜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经评估,天津东皋膜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2504.42万元。
2022年12月10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铭评报字
[2022]第2224-6号《资产评估报告》,对金力股份收购北京杰新园持有的天津东皋膜债权所涉及的北京杰新园相关债权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经评估,北京杰新园用于对金力股份出资的债权截至2022年5月31日的评估值为2.5亿元。
2022年6月22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2]第02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2年6月21日,金力股份已收到由双杰电气、松禾创投、天津东金园、北京杰新园、运秀华、彭晓平及刘浩缴纳的新增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197.4507万元。股东双杰电气、松禾创投、天津东金园、北京杰新园、运秀华、彭晓平及刘浩以持有的天津东皋膜股权及北京杰新园以持有的天津东皋膜债权的形式进行缴纳。
上述各方的增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股数(万股)认购总额(万元)出资方式
1安徽煜帆782.50004695.00000货币
2安徽海乾3217.500019305.00000货币
3金润源金服2774.400034680.00000股权
4肥西城投480.00006000.00000货币
5合肥产投基金320.00004000.00000货币
6珠海中冠国际1000.000012500.00000货币
7袁海朝800.000010000.00000货币
8珠海招证冠智160.00002000.00000货币
9珠海冠明80.00001000.00000货币
10付珍30.0000375.00000货币
11李国飞1360.000017000.00000货币
12熊建华80.00001000.00000货币
13邴继荣80.00001000.00000货币
14华浩世纪360.00004500.00000货币
3-2-118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股数(万股)认购总额(万元)出资方式
15金石基金250.00003125.00000货币
16双杰电气109.51381368.92250股权
17松禾创投38.0574475.71750股权
18天津东金园27.6164345.20500股权
9.3148116.4350股权
19北京杰新园
2000.000025000.0000债权
20运秀华0.17032.12875股权
21彭晓平10.4459130.57375股权
22刘浩2.332129.15125股权
合计13971.8507148648.1338—
2022年6月24日,邯郸市行政审批局核准上述变更,上述增资完成后,金力股
份注册资本增至54928.3139万元。
30.2022年12月,金力股份第二十二次股份转让
2022年12月8日,出让方宁波复霖与受让方广发信德三期、广发信德新能源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476.1111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分别转让给广发信德三期299.6405万股,广发信德新能源176.4706万股。
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
1广发信德三期299.6405
宁波复霖
2广发信德新能源176.4706
31.2023年1月,金力股份的股份继承
2022年12月13日,自然人股东李青因意外去世。根据河北省武安市公证处于
2022年12月18日出具的《公证书》【(2022)冀邯武证民字第629号】,李青的配
偶高洋及儿子李青阳和李青辰为李青名下金力股份的股份的继承人。
2023年1月9日,金力股份在河北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份过户手续,股份过户完毕后,李青名下金力股份的股份变更为:
3-2-119序号变更前股东变更后股东股份数(万股)
1高洋6.6666
2李青李青阳1.6667
3李青辰1.6667
32.2023年10月至12月,金力股份第二十三次至二十五次股份转让
2023年10月10日,出让方刘鹏博与受让方袁海朝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
所持有的4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袁海朝。
2023年11月16日,出让方安徽煜帆与受让方陈立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
其所持有的200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陈立叶。
2023年12月27日,出让方安徽煜帆与受让方邓云飞、杜鹏宇、郭海茹、郭林建、郭威、马文献、孟义、苏碧海、袁召旺、张伟、张紫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315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各受让方。
上述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
1刘鹏博袁海朝4.00
2安徽煜帆陈立叶200.00
3安徽煜帆邓云飞6.00
4安徽煜帆杜鹏宇20.00
5安徽煜帆郭海茹65.00
6安徽煜帆郭林建10.00
7安徽煜帆郭威14.00
8安徽煜帆马文献16.00
9安徽煜帆孟义15.00
10安徽煜帆苏碧海50.00
11安徽煜帆袁召旺20.00
12安徽煜帆张伟89.00
13安徽煜帆张紫东10.00
3-2-12033.2024年5月,金力股份第二十六次股份转让
2024年5月21日,出让方郭林建与受让方郝少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
所持有的9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郝少波。
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
1郭林建郝少波9.00
35.2024年7月,金力股份第二十七次股份转让
2024年7月17日,肥西城投与肥西产投签订《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将肥西城投所持480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无偿划转给肥西产投。
2024年8月1日,肥西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肥西产城控股集团部分股权和基金投资资产无偿划转至肥西产投公司的批复》,同意肥西产城控股集团将集团本部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肥西城投的部分股权和基金投资资产无偿划转至下属全资子公司肥西产投。
本次划转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转出方转入方划转股份(万股)
1肥西城投肥西产投480.00
36.2024年8月,金力股份第二十八次至二十九次股份转让
2024年8月1日,出让方郭海茹与受让方郝少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
持有的20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郝少波。
2024年8月2日,出让方刘子豪与受让方袁海朝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
持有的20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袁海朝。
上述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
1郭海茹郝少波20.00
2刘子豪袁海朝20.00
3-2-12137.2024年10月,金力股份第三十次股份转让
2024年10月18日,出让方付珍与受让方郝少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
持有的30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郝少波。
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
1付珍郝少波30.00
38.2025年2月,金力股份第三十一次股份转让2025年2月26日,出让方安徽煜帆与受让方陈立叶、袁海朝分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20万股、41万股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陈立叶、袁海朝。
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
1安徽煜帆陈立叶20.00
2安徽煜帆袁海朝41.00
39.2025年3月,金力股份第三十二次股份转让
2025年3月5日,出让方韩义龙、李波、田海龙、吴玲玲、尤朋的与受让方袁海
朝分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袁海朝。
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
1韩义龙袁海朝5.00
2李波袁海朝4.00
3田海龙袁海朝3.00
4吴玲玲袁海朝2.00
5尤朋的袁海朝2.00
40.2025年3月,金力股份第三十三次股份转让
2025年3月26日,出让方创启开盈与受让方袁海朝分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将其所持有的金力股份的股份转让给袁海朝。
3-2-122本次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
1创启开盈袁海朝12.3077
(四)金力股份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根据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工商档案资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查询结果及韩国律师出具的韩国金力法律备忘录,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力股份现有6家全资子公司、2家控股子公司及1家分公司,具体如下表:
序号类别名称持股比例其他股东持股情况
1湖北江升100%—
2湖北金力100%—
3安徽金力100%—
全资子公司
4韩国金力100%—
5香港金力100%—
6金力新材料100%—
西安迪纳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
7天津东皋膜99.66%股0.1994%,吉学文持股
控股子0.1445%公司肥西产业优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
8合肥金力70.00%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0%
9分公司天津分公司——
根据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工商档案资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查询结果及韩国律师出具的韩国金力法律备忘录,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力股份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如下:
1.全资子公司
(1)湖北江升
根据湖北江升的工商档案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家企业信用
3-2-123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湖北江升工商登记的基本情况
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
91420583MA490066XW
代码名称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申建阳注册地址枝江市仙女江汉大道与仙女三路交叉口东侧
注册资本101805.81775万元
塑料薄膜制造、销售;塑料制品、涂层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研发、技术咨询;汽车动力电池材料、锂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贸易(法经营范围律、行政法规禁止、限制以及指定经营的进出口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企业类型登记机关宜昌市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7年5月19日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止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湖北江升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
(2)湖北金力
根据湖北金力的工商档案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湖北金力工商登记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20583MABLK9LM37
码名称湖北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申建阳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仙女新经济产业园仙女三路以南、江汉大道以西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3-2-124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企业类型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登记机关宜昌市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成立日期2022年5月5日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止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湖北金力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
(3)安徽金力
根据安徽金力的工商档案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徽金力工商登记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
91340500MA2N20H35W
代码
名称安徽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新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锋注册地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银黄东路891号
注册资本55258.37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马鞍山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企业类型登记机关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局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日营业期限至2036年11月1日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安徽金力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
3-2-125(4)韩国金力
根据韩国律师出具的韩国金力法律备忘录,韩国金力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Gellec Korea Co.Ltd
注册号码131311-0320089
代表理事 ZHOU WUWANG
注册地址 944290Godeokjungang-ro Pyeongtaek-si Gyeonggi-do Republic of Korea
注册资本501000000韩元(对应50100股,每股面值10000韩元)成立日期2024年1月12日
经营范围塑料薄膜和薄板的生产和销售,塑料薄膜和薄板的研究与开发,以及研究与开发的委托项目,塑料薄膜和薄片的进出口业务、塑料薄膜原材料及相关工业化学品(包括有毒物质、酒精等)的进出口业务、电池材料的贸易、批发和零售
业务、机械制造、维修和销售业务、机械进出口贸易、工具和设备的制造和批
发/零售业务、机械工程和工业设计服务、与上述各项有关的调查、研究和咨询业务,与前述各项有关或涉及前述各项的所有其他工作根据韩国律师出具的韩国金力法律备忘录,韩国金力有效存续且信誉良好。
(5)香港金力
根据香港金力提供的相关材料,香港金力的基本情况如下:
Hongkong Gellec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 Limited名称香港金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商业登记号码77812606董事袁梓豪
注册地址 31/F Tower Two Times Square 1 Matheson Street Causeway Bay Hong Kong注册资本1000000港元业务性质投资控股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5年3月7日
根据金力股份说明,香港金力有效存续,但暂未开展实际经营,注册资本暂未实际实缴。
3-2-126(6)金力新材料
根据金力新材料的工商档案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力新材料工商登记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
91130408MAEGU1UD01
代码名称河北金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海朝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区建设路6号(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厂区办公楼406室)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企业类型登记机关永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5年4月28日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金力新材料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
2.控股子公司
(1)天津东皋膜
根据天津东皋膜的工商档案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天津东皋膜工商登记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
911202245534417545
代码
3-2-127名称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鹏宇注册地址天津市宝坻区经济开发区九园工业园2号路6号
注册资本52147.6571万元
经营范围微孔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锂离子电池膜、电池配件、点焊机械制造、销售;机械电子设备、玩具、金属材料批发、零售。(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日期2010年5月13日营业期限至2030年5月12日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权益比例金力股份持有其99.6561%的股权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止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天津东皋膜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
(2)合肥金力
根据合肥金力的工商档案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合肥金力工商登记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
91340123MA8P7PD037
代码名称合肥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勇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官亭镇王祠路1号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池制造;
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日期2022年7月6日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3-2-128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权益比例金力股份持有其70%的股权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止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合肥金力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
3.分支机构
根据天津分公司的工商档案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工商登记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4MA07HJ3T4Q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杜鹏宇
成立日期2021-12-30
营业期限2021-12-30至无固定期限营业场所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园区9号路兴安道北侧50米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经营范围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资产
1.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土地、房产及在建项目
(1)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当地主管部门的查册资料以及韩国金力法律
备忘录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二之一。
3-2-129(2)主要在建项目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相关台账及主管部门批复、许可、备案等文件,以及韩国金力法律备忘录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存在的主要在建项目(以尚未办理完毕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建设项目为准)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二之二。
(3)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当地主管部门的查册资料以及韩国金力法律
备忘录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在建项目外,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坐落实际用途建筑面积(㎡)所属主体
1永洋大街北侧、建设路西侧污水站14.50金力股份
2永洋大街北侧、建设路西侧小餐厅200.00金力股份
3广府大街以北、建设路西侧北厂危险品仓库249.50金力股份
4广府大街以北、建设路西侧北厂原材料2仓库997.29金力股份
5永洋大街北侧、建设路西侧抽烟室10.00金力股份
洺州大道以南、规划经四路东
6污水站166.00金力股份
侧、建设路以西
7广府大街以北、建设路西侧北厂区吸烟室10.00金力股份
8永洋大街北侧、建设路西侧北厂公厕3.00金力股份
洺州大道以南、规划经四路东
9北门警卫室69.39金力股份
侧、建设路以西
10永洋大街北侧、建设路西侧北厂南侧废膜车间76.00金力股份
枝江市仙女工业园仙女三路北
11门房(西大门)55.24湖北江升
侧枝江市仙女工业园仙女三路北
12门房(南大门)37.52湖北江升
侧枝江市仙女工业园仙女三路北
13车库111.61湖北江升
侧
3-2-130开发区银黄东路891号1-3、5-
14保安亭2间30.00安徽金力
11-全部
开发区银黄东路891号1-3、5-
15吸烟亭20.00安徽金力
11-全部
宝坻区九园工业园区9号路2
16厕所500.00天津东皋膜
号
合计2550.05—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资料、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中:第1-10项、第14-16项因其建筑结构系属板房、框架原因无法办理权属证
书。第11-13项因历史上报建手续缺失、建筑结构系框架的原因,未办理权属证书。
根据金力股份的书面确认,上述无证建筑物均不属于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核心生产、经营或仓储区域,占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拥有房产总面积的比例不足1%,占比较低,自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设立以来,不存在因为未取得权属证书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况,亦不存在与该等建筑物有关的权属争议或纠纷。
金力股份、湖北江升、安徽金力、天津东皋膜已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在住建领域无行政处罚相关记录。
金力股份实际控制人袁海朝作为承诺人出具《承诺函》,因标的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尚存在部分建筑物因建筑结构、历史原因,未能办理产权证书。承诺人承诺持续确保该等建筑不作为核心仓储、生产、办公之用途使用,尽快寻找替代场所或措施以确保不影响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持续经营,同时,将尽快整改,避免标的公司因前述事项被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承诺人承诺,将采取一切可能之措施,避免相关法律风险,确保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持续、合规、稳定经营,如因上述瑕疵或不合规情形,导致标的公司及/或其子公司或上市公司面临诉讼、仲裁或任何形式的请求、刑事或行政处罚,或给标的公司或/其子公司或上市公司带来任何损失和法律责任,承诺人承诺以自有资金连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对于本承诺函所述之任何损失赔偿责任,承诺人保证在该等损失产生后五(5)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履行支付义务。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金力股份及其部分子公司存在部分建筑物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形,但报告期内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与该等建筑物有关的权属争议
3-2-131或纠纷,且金力股份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对应承诺,该等事项不会对金力股份的持续
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主要租赁不动产及外租仓库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材料、韩国金力法律备忘录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主要租赁不动产及外租仓库情况如下:
序租赁面积承租方出租方坐落用途租赁期限号(㎡)
湖北九曜物2024.1.1-
金力股按实际存2024.12.31;
1流股份有限荆门市掇刀区麻城镇斗笠村五组仓储
份货计算2025.1.1-
公司2025.12.31
2023.11.21-
金力股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隆胜运输绍2024.11.20;
2仓储1000
份兴仓2024.11.21-
2025.11.20
2024.3.20-
金力股陕西省西安市户县隆胜运输西安2025.3.19;
3仓储1000
份兴化市隆胜仓2025.3.20-
运输有限公2026.3.19司
2024.3.20-
金力股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隆胜运2025.3.19;
4仓储1500
份输青海仓2025.3.20-
2026.3.19
金力股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隆胜运输成2024.9.4-
5仓储1500
份都仓2025.9.3宁德力能物
金力股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02-1号2#2024.4.1-
6流配送有限仓储2000
份厂房2027.3.30公司溧阳力能物
金力股2024.4.1-
7流配送有限溧阳市昆仑街道增家路9号仓储1000
份2027.3.30公司广东喜百年
金力股喜百年孝感楚能、宜昌楚能、武2024.8.6-
8供应链科技仓储100
份汉楚能仓2025.8.5有限公司
6号厂
邯郸市圣翔
金力股邯郸市永年区西南开发区建设路房,以实2024.6.1-
9医疗器械有仓储
份中段6号厂房际面积为2025.5.31限公司准
3-2-132序租赁面积
承租方出租方坐落用途租赁期限号(㎡)广州安宇物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石楼路段
金力股2024.11.1-
10流有限责任357号(临时门牌)号(自编27仓储200
份2025.10.31公司号)4栋1楼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2024.4.1-
金力股2025.3.31;
11陈英玉湖滨路2号龙威经茂广场3幢办公50.75
份2025.4.1-
1813室2025.9.30
马鞍山数字
安徽金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银黄东2025.1.1-
12硅谷科技股—1357
力路999号38栋302号厂房2025.12.31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园区九园天津伟励冠
天津东公路南侧原规划为建材城地块之仓储、2024.12.1-
13华建材城有10000
皋膜 已建 B2 仓储物业的 B2-9 号、10 办公 2027.11.30限公司
号、11号共计3跨库房
944290Godeok Jungang-
韩国金????2024.1.1-
14 roPyeongtaek-si Gyeonggi- — —
力????2026.12.31
doRepublic of Korea
Room 741 Building 1 Lotte Castle
2024.5.16-
City Daenong District 288-
韩国金 Moon Yun- 2025.5.15;
15 62Bokdae-dong Heungdeok-gu — 50.53
力 Hee 2025.5.16-
Cheongju-si Chungcheongbuk-do
2026.5.15
Republicof Korea
根据金力股份的确认,金力股份及其境内子公司的租赁房屋均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未办理租赁备案,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
1000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根
据前述规定,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不符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3-2-133根据金力股份的书面确认,该等租赁物的租赁用途主要为仓库,可替代性强,
如因租赁手续不齐备或其他任何原因无法继续租赁的,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寻找替代性租赁物不存在困难,不会对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金力股份书面确认出具之日,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并未因未办理相关租赁物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而受到处罚。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金力股份及其部分子公司存在租赁物未进行租赁备案的情形,但该等瑕疵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且报告期内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该等事项不会对金力股份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3.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知识产权情况
(1)商标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商标注册证》《商标续展注册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
中国商标网,截至报告期末,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共拥有境内注册商标5项,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之附件三之一。
(2)专利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专利权证书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
询网站查询,截至报告期末,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授权有效国内专利302项,国外授权专利7项。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之附件三之二。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版
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系统查询,截至报告期末,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共拥有1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均已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之附件三之三。
(4)域名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域名证书并经本所律师登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查询,截至报告期末,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共拥有1项域名,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之附件三之四。
3-2-134(5)技术许可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金力股份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技术许可协议情况如下:
被合同签署日许合同名许费用权利归
期/合同可技术/专利名称许可类型
称可(万属期限方
方元)
(1)一种对位芳纶纳米纤维前两年为排他
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制备方许可,后6年法,ZL201710596374.8 为普通许可
2022/01/清金《技术(2)聚对苯二甲酰对苯二胺专利权
15至华力
许可合高浓度连续稳定聚合方法及其普通许可600.00归属于
2030/01/大股同书》 系统,ZL201810647812.3 许可方
14学份
(3)一种对位芳纶树脂连续
聚合系统及其方法,普通许可ZL201811433341.2
(六)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报告期末,金力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短期借款61160.90
应付票据19471.98
应付账款106651.43
合同负债271.63
应付职工薪酬4081.12
应交税费1160.29
其他应付款1712.4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3816.60
3-2-135其他流动负债4764.99
流动负债合计303091.40
长期借款450303.91
租赁负债279.13
长期应付款35174.26
递延收益11997.68
递延所得税负债1986.89
非流动负债合计499741.88
负债合计802833.28
(七)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及资质
根据金力股份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金力股份的主营业务为锂电池湿法隔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各项经营许可证照、情况说明等资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持有的主要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证书名称/登
序企业证书/登记/备案编发证/登记/备案
记或备案情核发/登记/备案机关号名称号有效期况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
高新技术企2022.11.22起三
1 GR202213002138 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
业证书年务局
报关单位备2017.06.23至长
2金力1304961271邯郸海关案期
股份
食品经营许2023.09.02-
3 JY31304080001075 界河店市场监督管理所
可证2028.09.01
9113040055042025.01.23-
4排污许可证邯郸市永年区行政审批局
3933E001Q 2030.01.22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
安徽高新技术企2023.11.30起三
5 GR202334005471 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
金力业证书年务局
3-2-136证书名称/登
序企业证书/登记/备案编发证/登记/备案
记或备案情核发/登记/备案机关号名称号有效期况
报关单位备2017.01.04至长
63405961047马鞍山海关
案期
辐射安全许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马鞍山市2023.10.20-
7 皖环辐证[E0087]
可证生态环境局2028.10.24
食品经营许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2021.10.13-
8 JY33405920003067
可证督管理局2026.10.12
固定污染源 91340500MA2N 2024.07.18-
9/
排污登记 20H35W001X 2029.07.17
报关单位备2024.01.25至长
10 34019600AP 庐州海关
案期
合肥食品经营许2024.11.08-
11 JY33401231041537 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力可证2027.11.07
固定污染源 91340123MA8 2025.05.09-
12/
排污登记 P7PD037001Y 2030.05.08
报关单位备2023.03.22至长
13 42059640BP 宜昌海关
案期
湖北食品经营许2025.03.06-
14 JY34205830123165 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力可证2030.03.05
固定污染源 91420583MAB 2025.04.21-
15/
排污登记 LK9LM37002W 2030.04.20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
高新技术企2022.10.12起三
16 GR202242001127 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
业证书年务局
报关单位备2019.06.27至长
17 420596409B 宜昌海关
案期湖北
辐射安全许2022.12.02-
18 江升 鄂环辐证[E0281]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可证2027.12.01
食品经营许2025.03.06-
19 JY34205830021193 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可证2030.03.05
固定污染源 91420583MA4 2025.04.21-
20/
排污登记 90066XW002X 2030.04.20
3-2-137证书名称/登
序企业证书/登记/备案编发证/登记/备案
记或备案情核发/登记/备案机关号名称号有效期况
天津市科学技术厅、天津市财
高新技术企2024.10.31起三
21 GR202412001033 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
业证书年务局
食品经营许2023.04.26-
22 JY31200150067288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可证2028.04.25天津
东皋辐射安全许2022.12.12-
23 津环辐证[M0006] 膜 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
可证2027.12.11
报关单位备2025.04.09至长
24 1217960A3K 津蓟州关
案期
911202245532024.01.18-
25排污许可证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
4417545001X 2029.01.17
根据金力股份的说明及韩国金力法律备忘录,韩国金力目前的主要业务为电池材料销售。在韩国,进口及销售电池材料无需特定的政府许可或执照。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标的资产及其子公司已取得其主营业务所必需的业务资质。
(八)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境内诉讼及仲裁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以及金力股份提供的资料、金力股份的说明确认并经本所律
师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进行检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存在的尚未了结(以起诉受理或收到起诉状、尚未执行完毕或撤诉为准)且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及其相关反诉案件的具体
情况如下:
序诉讼金额案件进原告被告案号案由号(万元)展
金力股份河南天马新一审:(2022)冀买卖合同二审裁
1(本诉原材料股份有0408民初2364号2598.70955纠纷定发回
告)限公司二审:(2023)冀04重审,
3-2-138河南天马新民终7448号已开庭
金力股份、
材料股份有发回重审:()冀买卖合同审理,2024
2金力股份天390.00限公司(反民初号尚未判04081680纠纷津分公司诉原告)决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材料及书面确认,金力股份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涉及金额占其净资产的比例较低,不会对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境外诉讼及仲裁情况
根据韩国金力法律备忘录,韩国金力不存在涉及诉讼及仲裁的情形。
根据金力股份及香港金力出具的说明,香港金力为2025年3月新设,尚未实际开展经营,尚未开立账户,不涉及诉讼、仲裁。
(九)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行政处罚情况
1.金力股份及其境内子公司的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金力股份及其境内子公司所属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金力股份及其
子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资料以及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金力股份及其境内子公司不存在因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2.金力股份境外子公司的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韩国金力法律备忘录,韩国金力有效存续且信誉良好,自韩国金力成立以来,韩国金力未因业务相关原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根据金力股份及香港金力出具的说明,香港金力为2025年3月新设,尚未实际开展经营,尚未开立账户,不涉及行政处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十)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
1.环境保护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金力股份提供的资料及书面说明,金力股份所处行业属于锂电池隔膜制造业,不属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
3-2-139[2013]150号)规定的重污染行业。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资料、金力股份的说明,报告期内,金力股份的高端锂电池隔膜及复合涂覆隔膜项目、安徽金力的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一期项目存在实际产量较
环评批复产量增加30%以上的情形。针对上述情形,安徽金力的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一期项目已于2025年3月31日取得扩产环评批复(马经开环审(2025)18号),产能由10000万平方米增加至26000万平方米,金力股份的高端锂电池隔膜及复合涂覆隔膜项目已于2025年5月15日取得扩产环评批复(永工业园区审批环表(2025)10号),产能由20000万平方米增加至50000万平方米。金力股份、安徽金力已分别取得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专项证明,确认金力股份、安徽金力自2023年1月1日至证明出具日,不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环保事故或群体性的环保事件,不存在因污染物超标排放、产能超量、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等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针对金力股份及其部分子公司存在超产的事宜,金力股份实际控制人袁海朝作为承诺人于2025年4月8日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因超产事项导致标的公司及/或其子公司或上市公司面临诉讼、仲裁或任何形式的请求、刑事或行政处罚,或给标的公司或/其子公司或上市公司带来任何损失和法律责任,承诺人承诺以自有资金连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对于本承诺函所述之任何损失赔偿责任,承诺人保证在该等损失产生
后五(5)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履行支付义务。
根据金力股份的说明、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所属辖区内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
报告或环保合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检索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所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网站进行核查,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予以处罚的情形。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金力股份及其部分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超出环评批复产量生产的情形,但报告期内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金力股份及该等子公司现已取得扩产环评批复,且相关部门已经出具证明、金力股份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对应承诺,该等事项不会对金力股份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该等事项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3-2-1402.安全生产
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安全生产所取得的相关资质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及标的资产”中“(七)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及资质”部分。
根据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所属辖区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信用报告》以及韩国金力法律备忘录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的情形。
(十一)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税务情况
1.税种、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主要税种及税率、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收入10%、13%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税额9%-24%、15%、25%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额5%、7%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应缴流转税额2%
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应税收入的10%及13%计算销项税,按销项税额扣除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算缴纳。
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率的纳税主体情况:
计税主体2024年度税率2023年度税率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力新能源有限公
15%15%
司、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合肥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25%25%
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15%25%
3-2-141计税主体2024年度税率2023年度税率
Gellec Korea Co.Ltd 9%-24% —
2.税收优惠情况
(1)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安徽金力、湖北江升、天津东皋膜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2)企业所得税
金力股份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2年通过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13002138,有效期为 3 年),其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安徽金力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3年通过高新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4005471,有效期为 3 年),其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湖北江升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2年通过高新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2001127,有效期为 3 年),其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天津东皋膜于2024年10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12001033,有效期为 3 年),其 2024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韩国金力注册地韩国首尔,企业所得税税率采用4级税制,2亿韩元及以下部分
9%,2亿韩元至200亿韩元部分19%,200亿韩元至3000亿韩元部分21%,3000亿
韩元及以上部分24%。
(3)其他税费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文)的规定,湖北江升享受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3-2-142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纳税合规情况
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涉税证明材料、韩国律师出具的韩国金力法律备忘录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违规事项。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金力股份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次交易前金力股份的主要关联方
根据金力股份股东及董监高提供的《调查表》《审计报告》、金力股份工商档
案及相关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金力股份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金力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华浩世纪系金力股份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袁海朝、袁秀英夫妇系金力股份实际控制人。
(2)子公司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力股份拥有8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1安徽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子公司
2湖北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子公司
3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子公司
4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
5合肥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子公司
6 Gellec Korea Co.Ltd 子公司
3-2-143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7 Hongkong Gellec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Limited 子公司
8河北金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
(3)其他发生交易的关联方
根据《审计报告》,报告期内与金力股份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序号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金力股份关系
袁海朝实际控制且袁秀英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
1珠海市丰浩贸易有限公司业,2024年8月已注销
2邯郸市王府花园酒店有限公司袁海朝间接控制的企业
3河北天海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袁海朝曾实际控制的企业,2023年1月转让
4袁梓赫袁海朝的儿子
5徐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交易前金力股份的主要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金力股份报告期内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购销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2023年邯郸市王府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住宿及餐饮1464674.002474248.18
合计1464674.002474248.18
(2)关联租赁
单位:元关联方租赁资产种类2024年2023年河北天海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车辆—105600.00
珠海市丰浩贸易有限公司车辆—63853.21
3-2-144袁梓赫车辆7000.0042000.00
合计7000.00211453.21
(3)关联方资产转让
单位: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2023年河北天海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车辆购入249200.00—
珠海市丰浩贸易有限公司车辆购入176991.15—
袁梓赫车辆购入200000.00—
合计626191.15—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元项目2024年2023年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1051788.8310950358.78
(5)关联担保
单位: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主债权金额/最高债权限额保证期间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袁海朝、袁秀英金力股份992000000.00三年北京华浩世纪投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
湖北金力1800000000.00有限公司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
袁海朝、袁秀英金力股份405000000.00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每笔融资款届满之
袁海朝、袁秀英金力股份100000000.00日起三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
袁海朝安徽金力150000000.00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
袁海朝安徽金力660000000.00满之日起三年
3-2-145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袁海朝安徽金力50000000.00三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
袁海朝、袁秀英合肥金力1900000000.00满之日起三年袁海朝及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为金力股份与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供应链有
限公司、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建发(海南)有
限公司、建发(北京)有限公司开展的代理进口设备采购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华浩世纪、袁海朝、袁秀英为金力股份对肥西产投的股权回购义务、合肥金力对肥西产投的减资款返还义务之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应收、应付关联方未结算项目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12.312023.12.31
其他应付款珠海市丰浩贸易有限公司—17400.00
其他应付款河北天海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105600.00
其他应付款邯郸市王府花园酒店有限公司57149.00192861.00
其他应付款袁梓赫7000.00—
其他应付款袁海朝81080.001877.00
其他应付款徐锋2983.00—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认购方中,广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袁海朝为金力股份股东,华浩世纪为袁海朝担任法定代表人及大股东的企业,温州海乾、安徽创冉、河北佳润为袁海朝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袁梓赫、袁梓豪为袁海朝之子,故前述各方为袁海朝的一致行动人,袁海朝在本次交易后对公司的持股比例需与其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袁海朝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作为根据相关协议3-2-146安排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的关联人。
综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2.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措施
(1)广新集团为持续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广新集团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如有),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本承诺人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以及其他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本承诺人权限范围内,本承诺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承诺人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承
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承诺人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本承诺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本承诺人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同样适用于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本承诺人将依法依章程促成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3-2-147五、本承诺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本承诺人未履行该等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华浩世纪、温州海乾、河北佳润、安徽创冉、袁海朝、袁梓赫、袁梓豪
为持续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华浩世纪、温州海乾、河北佳润、安徽创冉、袁海朝、袁梓赫、袁梓豪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如有),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本承诺人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以及其他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本承诺人权限范围内,本承诺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承诺人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承
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承诺人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本承诺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本承诺人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同样适用于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本承诺人将依法依章程促成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五、本承诺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本承诺人未履行该等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上述情况,本所律师认为,佛塑科技控股股东广新集团、金力股份主要股
3-2-148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华浩世纪、温州海乾、河北佳润、安徽创冉、袁海朝、袁梓赫、袁梓豪已采取了相应措施并出具承诺,该等措施及承诺的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
1.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先进高分子新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光学薄膜、双向拉伸薄膜、渗析防护材料、塑编阻隔材料和其他材料。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上市公司下属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等离子渗透微孔薄膜、功能性聚合物膜片、绝缘薄膜、各种用途半透膜等环保用有机膜。目前,金辉公司已处于停产、持续亏损状态。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根据广新集团作为承诺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
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他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广新集团各板块下属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力股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新增了锂电池湿法隔膜业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从事与锂电池湿法隔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相关业务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况。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生或新增同业竞争。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和措施
(1)广新集团
就本次交易,广新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3-2-149“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他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上市公
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二、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除非经上市公司同意,本承诺人不得在上市公司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或以其他名义从事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
三、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获得任何商业机
会可从事或参与可能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在符合相关监管规则以及满足交易整体时间安排的前提下,本承诺人将尽最大努力将该等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优先选择权;若因任何合理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没有或无法行使前述优先选择权的,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在获得该等商业机会后,在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则的前提下,将通过托管、注入上市公司等方式解决相关同业竞争情况。
四、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华浩世纪、温州海乾、河北佳润、安徽创冉、袁海朝、袁梓赫、袁梓豪
就本次交易,华浩世纪、温州海乾、河北佳润、安徽创冉、袁海朝、袁梓赫、袁梓豪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他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上市公
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二、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除非经上市公司同意,本承诺人不得在上市公司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或以其他名义从事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不得在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
三、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获得任何商业机
3-2-150会可从事或参与可能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在符合相关监管规则以
及满足交易整体时间安排的前提下,本承诺人将尽最大努力将该等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优先选择权;若因任何合理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没有或无法行使前述优先选择权的,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在获得该等商业机会后,在满足证券和国资监管等相关规则的前提下,将通过托管、注入上市公司等方式解决相关同业竞争情况。
四、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综上,本所律师认为,金力股份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华浩世纪、温州海乾、河北佳润、安徽创冉、袁海朝、袁梓赫、袁梓豪,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均已对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出具相关承诺,该等承诺的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
根据佛塑科技披露的公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佛塑科技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现阶段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本所认为,佛塑科技尚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八、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
(一)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佛塑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购买资产协议》以及《重组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佛塑科技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均为同类别股份,每股股份具有同等权利且为同等价格,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佛塑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购买资产协议》以及《重组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3-2-151本次交易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实施,符合《证券法》第九条之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金力股份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主要业务为从事锂电池湿法隔膜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所属行业为“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C292 塑料制品业”中的“C2921 塑料薄膜制造”。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行业。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本次重组的实施不直接涉及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事项。本次重组相关方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反垄断主管部门提出经营者集中申报申请,本次重组在通过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为境内企业,不涉及外商投资事项。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2)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
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控股股东广新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1.2204%(考虑配套融资后),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满足《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二)项之规定。
(3)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的约定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重组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已依法召
开会议审议批准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独立董事已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和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意见,相关标的资产的定价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广新集团已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3-2-152(4)根据本次重组相关协议、金力股份提供的资料、金力股份股东填写的《调查表》及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重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设定质押、冻结的情形。标的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交易完成后金力股份仍将独立存续,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继续享有或承担。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5)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在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得以顺利实现的情形下,本次重组将有助于佛塑科技切入锂电池隔膜领域,有利于佛塑科技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佛塑科技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6)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广新集团出具的《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等资料,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独立。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
(7)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佛塑科技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设立了股东会、
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重组完成后,佛塑科技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2.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审计机构已对佛塑科技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佛塑科技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2)根据佛塑科技提供的《无违法违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以及其现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无重大违法违规的承诺函》、相关公安派出机构出具的无犯
罪证明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佛塑科技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
3-2-153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本次重
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1)本次交易完成后,佛塑科技将持有金力股份100%的股权。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等资料,在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得以顺利实现的情形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将体现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具体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草案)》“第十一章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关联交易情况”之“(三)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为避免与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交易对方华浩世纪、温州海乾、河北佳润、安徽创冉、袁海朝、袁梓赫、袁梓豪也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有利于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广新集团作为佛塑科技的控股股东已就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出具相关承诺。交易对方华浩世纪、温州海乾、河北佳润、安徽创冉、袁海朝、袁梓赫、袁梓豪也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资料、金力股份股东填写的《调查表》及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本次交易各方在已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中对资产过户和交割作出了明确安排,在各方严格履行协议的情况下,交易各方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2)根据上市公司的说明,上市公司定位为广新集团旗下新材料领域重要上市平台,专注面向新能源、电工电气、光电显示、医疗卫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分子功能薄膜与复合材料的研发与生产。标的公司专注于锂电池湿法隔膜研发、生产和销售,
3-2-154与上市公司同处于高分子薄膜材料领域。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切入锂电池隔膜领域,丰富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布局,进一步打造成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分子功能薄膜材料龙头企业,同时还能与标的公司共享研发成果,推动技术整合,提升上市公司在高分子薄膜领域所涉及的原料配方、生产工艺以及整线设计等多个环节的研发能力及技术积累,提升上市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
上市公司将通过业务资源及供应链的整合,以锂电池隔膜作为突破,打开新能源领域发展空间,拓展新能源领域产业机会,提升上市公司在新能源电池领域的影响力。因此,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3)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本次重组的相关协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的情形。
4.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将募集配套资金。根据本次重组方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1及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
(2)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交易税费及
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25%。本次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
4.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重组相关协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佛塑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30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所称原《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已变更为第四十五条。
3-2-155公告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5.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交易对方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重组
相关协议,本次交易锁定期安排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一、本次交易方案”项下“(二)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之“7、股份锁定安排”。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关于股份锁定的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根据佛塑科技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佛塑科技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根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本次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拟在扣除交易税费及
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涉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
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涉及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佛塑科技不会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严重影响佛塑科
3-2-156技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本次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3.根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上市公司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18号》之规定。
4.根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本次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广新集团,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5.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
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为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为3.84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为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6.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配套募集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方股份锁定安排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
九、证券服务机构的资格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如下:
证券服务机构名称
3-2-157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产评估机构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经核查相关监管部门官方网站、各中介机构提供的资质文件,上述证券服务机构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适当资格。
十、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日止,即2024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29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4.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5.前述1至4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6.其他在本次交易停牌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本次重组信息的知情人及其配
偶、成年子女和父母。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上市公司已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提交上述核查对象买卖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并已在查询完毕后补充披露查询情况。
3-2-158本所律师已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详见本所于2025年5月16日出具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十一、对审核关注要点的核查意见
根据《审核关注要点》规定,本所律师对《审核关注要点》中涉及需要律师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并发表以下意见:
(一)审核关注要点2:本次重组是否需履行前置审批或并联审批程序
核查结果:
本次交易已履行以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具体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本法律意见书“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之“(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授权”所述之批准和授权方可实施。
(二)审核关注要点3:是否准确、有针对性地披露涉及本次交易及标的资产的重大风险
核查结果:
本次交易及标的资产的重大风险详见《重组报告书(草案)》“重大风险提示”中披露的涉及本次交易及标的资产的各项重大风险。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披露涉及本次交易及标的资产自身密切相关的重要风险因素。
(三)审核关注要点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是否设置价格调整机制。
核查结果:
经核查《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本次交易的交易文件,除上市公司派息、送股
3-2-159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的发行价格调整外,本次交易不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四)审核关注要点5: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核查结果:
经核查《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本次交易的交易文件,本次交易不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五)审核关注要点6:本次交易是否涉及换股吸收合并
核查结果:
经核查《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本次交易的交易文件,本次交易不涉及换股吸收合并。
(六)审核关注要点8: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是否符合相关板块定位或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
核查结果: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的说明,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的公司行业属于“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大类下的“C2921 塑料薄膜制造”小类。上市公司定位为广新集团旗下新材料领域重要上市平台。标的公司专注于锂电池湿法隔膜研发、生产和销售,与上市公司同处于高分子薄膜材料领域,属于上市公司同行业并购。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业务具有较好的协同效应,但基于谨慎性考虑,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系仅针对标的公司自身的经营情况作出的预测,不涉及可量化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定价亦未考虑该协同效应因素。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1)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属于同行业并购,双方的现有业务具有较好的协同效应但无法量化,交易定价时未考虑该协同效应。(2)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属于同行业并购,符合商业逻辑,不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3)根据其出具的承诺函,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披露前后不存在股份减持情形或者大比例减持计划,本次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3-2-160(七)审核关注要点9: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所持股份锁定期安排是否合规
核查结果: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本次交易的交易文件、广新集团出具的承诺,本次交易已按照相关规定对股份锁定期进行了安排,详见《重组报告书(草案)》“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三)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之“6、股份锁定期”和“(四)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之“5、锁定期安排”。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配套募集资金的股份锁定期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特定对象中私募投资基金主体的股份锁定期
安排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涉及可转债、重组上市、换股吸收合并和分期支付,不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第六十三条
第一款第(三)项等规定。
(八)审核关注要点10:本次交易方案是否发生重大调整
核查结果: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一、本次交易方案”。
经核查《重组预案》《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重组报告书(草案)》及《重组预案》文件中披露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发行对象存在变化,具体如下:
调整前交易方案调整后交易方案差异
1.交易对象创启开盈、韩义龙、李波、田海龙、吴
玲玲、尤朋的退出交易,分别将所持有标的公司股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份12.3077万股、5万股、4万股、3万股、2万股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和2万股转让给袁海朝。
对象为袁海朝、华浩对象为袁海朝、华浩
世纪等108名交易对世纪等102名交易对2.交易对象安徽煜帆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41方。方。万股、20万股(转让给交易对象袁海朝、陈立叶,股份转让完成后,安徽煜帆仍以其持有的
206.50万股标的公司股份参与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
3-2-161中的规定,重大调整的适用约定如下:“关于交易对象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本次交易中交易对象的变化,属于前述规定中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方案不存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规定的重大调整情形。
(九)审核关注要点11: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核查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的各类信息披露文件,本次重组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广新集团出具的承诺函等
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金力股份100%股份,并向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且本次交易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的情形。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其已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及《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广新集团用于本次认购的全部资金为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于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此本次交易已就认购股份所需资金和所得股份锁定作出切实、可行安排,能够确保按期、足额认购且不会出现变相转让等情形。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在认定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时,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应股份无需剔除计算。
3-2-162综上,本次交易前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后),广新集团均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十)审核关注要点12: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上市条件
核查结果:
如前文所述,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十一)审核关注要点13:过渡期损益安排是否合规
核查结果: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资产评估报告》以及本次交易的相关交易文件,本次交易系以资产基础法为主要评估方法,过渡期损益安排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项下“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7、交割期间损益归属”部分披露。
根据本次交易协议约定,交割审计期内标的公司所产生的利润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业绩承诺方按照其被收购股份占全部业绩承诺方被收购股份总额的比例共同承担。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渡期损益安排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1-6的规定。
(十二)审核关注要点14:是否属于收购少数股权
核查结果:
经核查《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本次交易的交易文件,本次交易中佛塑科技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金力股份100%股份,不涉及收购少数股权的情形。
(十三)审核关注要点15:是否披露穿透计算标的资产股东人数
核查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二百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规定,股权结构中存在工会或职工持股会代持、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以及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等情形的,应当按照本指
3-2-163引的相关规定进行规范。该指引所称“持股平台”是指单纯以持股为目的的合伙企业、公司等持股主体。已依法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已经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私募股权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金融计划进行持股,并规范运作的,可不进行股份还原或转为直接持股。
根据交易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网站,结合前述规定,将金力股份的所有股东穿透至自然人、非专门以持有标的公司为目的的法人、已备案的私募基金以及员工持
股平台并剔除重复主体后,金力股份穿透后的股东合计不超过200人。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金力股份股东逐层穿透披露至自然人、非专门以持有标的公司为目的的法人、已备案的私募基金以及员工持股平台并剔除重复主体后,其穿透后的股东不超过200人。
(十四)审核关注要点16:交易对方是否涉及合伙企业、契约型私募基金、券商
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基金专户及基金子公司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计划、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公司等
核查结果:
(1)交易对方涉及合伙企业的,各层合伙人取得相应权益的时间、出资方式、资金来源等信息;合伙企业是否专为本次交易设立,是否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是否存在其他投资,以及合伙协议约定的存续期限;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中涉及的合伙企业的委托人或合伙人之间是否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本次交易对方合计涉及41家合伙企业,其合伙人取得相应权益的时间、出资方式、资金来源等,详见《重组报告书(草案)》“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根据金力股份股东提供的《调查表》及相关承诺函,前述41家合伙企业的存续期、是否专为本次交易设立、是否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按照如存在其他投资则认定为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为主要判断原则)、是否存在结构化安排的情况如下:
是否专为是否以持有序合伙协议约定是否存在结名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号存续期构化安排设立目的1温州海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2022-03-09至否是否
3-2-164限合伙)无固定期限
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2020-05-15至
2否否否(有限合伙)2030-05-14
北京杰新园企业管理发展中心2022-05-12至
3否是否(有限合伙)2042-05-11厦门友道易鸿投资合伙企业(有2017-07-11至
4否是否限合伙)2027-07-10嘉兴岩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2018-07-12至
5否是否
伙)2038-07-11
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2021-04-12至
6否否否
伙企业(有限合伙)2051-04-11
厦门国贸海通鹭岛股权投资基金2019-07-30至
7否否否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7-07-29
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2021-07-29至
8否否否业(有限合伙)无固定期限深圳翼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2019-06-28至
9否否否限合伙)2026-06-30湖州华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2021-08-13至
10否否否限合伙)无固定期限合肥海通中小基金合伙企业(有2021-05-11至
11否否否限合伙)2029-05-10杭州长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2021-01-28至
12否否否限合伙)无固定期限
河北毅信联合节能环保产业股权2016-04-19至
13否否否
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2023-04-18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2017-12-07至
14否否否(有限合伙)2027-12-07
马鞍山支点科技成果转化一号投2017-12-04至
15否否否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25-12-03
肥西产业优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2023-06-20至
16否否否企业(有限合伙)2030-06-19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2015-12-04至
17否否否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5-12-03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2021-04-15至
18否是否限合伙)2041-04-14
19嘉兴和正宏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2021-06-11至否否否
3-2-165(有限合伙)9999-09-09
厦门建达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2021-09-03至
20否是否(有限合伙)2031-09-02
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2016-07-06至
21否否否(有限合伙)2026-07-05
福建劲邦晋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2021-05-12至
22否否否(有限合伙)2028-05-11
合肥市产业投促创业投资基金一2020-03-12至
23否否否
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7-03-11
安徽基石智能制造三期基金合伙2021-09-09至
24否否否企业(有限合伙)2028-09-08赣州翰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2021-11-16至
25否否否
伙)无固定期限
信创奇点盛世(济宁)创业投资2021-07-19至
26否是否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1-07-18
珠海格金广发信德三期科技创业2022-01-07至
27否否否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037-01-06安徽煜帆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2022-03-31至
28否是否限合伙)无固定期限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创业2016-07-28至
29否否否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6-07-27
宁波易辰新能源汽车产业创业投2016-05-13至
30否否否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6-05-12
常州常高新智能制造投资中心2021-06-30至
31否否否(有限合伙)2026-06-29
中山公用广发信德新能源产业投2022-04-27至
32否否否
资基金(有限合伙)2037-04-26
珠海北汽华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2017-11-29至
33否否否(有限合伙)2027-06-30
珠海招证冠智新能源产业创业投2022-03-03至
34否否否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30-03-02青岛君信开金投资中心(有限合2016-08-23至
35否是否
伙)2026-08-22厦门友道雨泽投资合伙企业(有2017-07-11至
36否是否限合伙)2027-07-1037常州哲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2021-11-18至否是否
3-2-166伙)2026-11-17
杭州象之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2017-06-02至
38否否否业(有限合伙)2027-06-01
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2021-04-02至
39否是否(有限合伙)2041-04-01嘉兴恩复开润投资合伙企业(有2017-06-05至
40否否否限合伙)2027-06-04
天津市宝坻区东金园企业管理中2022-04-15至
41否是否心(有限合伙)2042-04-14
(2)如交易对方为本次交易专门设立的,穿透到非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持有交易对方份额锁定期安排是否合规;
金力股份股东取得金力股份权益的时间均早于本次交易停牌前6个月,其均不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针对除金力股份外无其他投资的主体进行了穿透锁定,针对本次交易对方的穿透锁定安排详见《重组报告书(草案)》
“第三章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该等锁定期安排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3)交易对方涉及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是否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如未完成,是否已作出明确说明;
经本所律师核查,交易对方不涉及契约型私募基金。
(4)交易对方如涉及合伙企业、契约型私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基金专户及基金子公司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计划、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公司
等情况的,该主体/产品的存续期,存续期安排与其锁定期安排的匹配性及合理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厦门友道易鸿、厦门国贸海通、深圳翼龙、河北毅信、马鞍山支点科技、湖北小米、济南复星、上海劲邦劲兴、合肥产投基金、常州常高新、珠
海北汽、青岛君信、厦门友道雨泽、杭州象之仁、常州哲明、嘉兴恩复开润的存续期
可能无法覆盖本次交易锁定期外,其他合伙企业性质的交易对方的存续期均能覆盖本次交易的锁定期。
为匹配本次交易锁定期安排,前述主体出具了《关于确保存续期覆盖锁定期的承诺函》。
3-2-167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前述安排可以匹配本次交易的锁定期安排,具备其合理性。
(5)交易对方穿透至各层股权/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身份是否适格,是否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相关要求。
根据本次交易对方出具的《调查表》及《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本次交易对方各层股东或出资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情形,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相关要求。
(十五)审核关注要点17:标的资产股权和资产权属是否清晰
核查结果:
(1)标的资产自成立以来的股份变动情况及资金实缴到位情况,如发生增减资
或股权转让的,核查并说明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和必要性、作价依据及其合理性,每次增减资或转让涉及的价款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支付是否到位;
金力股份自成立以来的股份变动情况及资金实缴到位情况见本法律意见书“五、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及标的资产”之“(三)金力股份的设立及历史沿革”。
根据金力股份的工商档案、金力股份出具的说明及相关凭证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金力股份最近三年不存在减资情形,最近三年每次增减资或转让涉及的价款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支付是否到位的情况如下:
1)增资:
序入股价是否时间增资方增资目的作价依据资金来源号格支付经股东大会决议
2022年员工股权激6元/注自有资金或
1安徽海乾审批通过的员工是
6月励册资本自筹资金
股权激励价格经股东大会决议
2022年员工股权激6元/注自有资金或
2安徽煜帆审批通过的员工是
6月励册资本自筹资金
股权激励价格发行股份及
12.5元/根据市场价格,
2022年支付现金购湖北江升
3金润源金服注册资经与投资者协商是
6月买湖北江升51%股权
本一致确定
81%股权
3-2-168金石基金、珠
海中冠国际、
袁海朝、合肥产投基金及肥出于生产经
12.5元/根据市场价格,
2022年西城投、华浩营的需要,自有资金或
4注册资经与投资者协商是
6月世纪、珠海招金力股份进自筹资金
本一致确定
证冠智、珠海行融资
冠明、李国
飞、熊建华、
邴继荣、付珍
双杰电气、松
禾创投、天津发行股份购
12.5元/根据市场价格,
2022年东金园、北京买天津东皋天津东皋膜
5注册资经与投资者协商是
6月杰新园、运秀膜98.7253%股权、债权
本一致确定
华、彭晓平、股权刘浩
2)股份转让:
序转让价原因和必价款来是否时间转让方受让方作价依据号格要性源支付转让方有资根据市场价
202210元/金需求,受个人及格,投资者
1年3海南冉海孟昭华注册资让方看好金家庭积是
协商一致确月本力股份发展累定前景转让方有资根据市场价
202210元/金需求,受个人及格,经与投
2年4孟昭华刘子豪注册资让方看好金家庭积是
资者协商一月本力股份发展累致确定前景转让方有资根据市场价
202212.5元/金需求,受个人及格,经与投
3年6孟昭华林文海注册资让方看好金家庭积是
资者协商一月本力股份发展累致确定前景转让方有资
202212.5元/金需求,受参考最近一自有资
4年6张新朝嘉兴恩复开润注册资让方看好金次外部投资金或自是
月本力股份发展者投资价格筹资金前景
2022广发信德三17元/转让方有资根据市场价自有或
5年12宁波复霖期、广发信德注册资金需求,受格,投资者自筹资是
月新能源本让方有投资协商一致确金
3-2-169序转让价原因和必价款来是否
时间转让方受让方作价依据号格要性源支付需求定
2023李青死亡,
高洋、李青
6年1李青/继承人继承///
阳、李青辰月其股份
2023按照员工持个人及
6元/注员工离职,
7年10刘鹏博袁海朝股计划约定家庭积是
册资本实控人回购月的回购价格累
陈立叶、邓云
飞、杜鹏宇、
2023郭海茹、郭林参考员工持
从员工持股
年11建、郭威、马6元/注股的入股价
8安徽煜帆平台调整为//
月-12文献、孟义、册资本格,调整为直接持股
月苏碧海、袁召直接持股
旺、张伟、张紫东
2024参考原购买个人及
6元/注转让方有资
9年5郭建林郝少波价格,经协家庭积是
册资本金需求月商一致确定累
2024同一控制下
国有产权无
10年7肥西城投肥西产投/国有企业内//
偿划转月部重组整合
202410元/参考原购买个人及
转让方有资
11年8刘子豪袁海朝注册资价格,经协家庭积是
金需求月本商一致确定累参考员工持
2024个人及
6元/注转让方有资股的约定,
12年8郭海茹郝少波家庭积是
册资本金需求经协商一致月累确定转让方需要
20247.6667个人及
转让方有资资金周转,
13年10付珍郝少波元/注册家庭积是
金需求经双方协商月资本累确定从员工持股参考员工持
陈立叶平台调整为股的入股价//
2025直接持股格
6元/注
14年2安徽煜帆
册资本月参考员工持个人及回购员工股袁海朝股的入股价家庭积是份格累
152025韩义龙、袁海朝9.25元/回购员工股根据市场价个人及是
3-2-170序转让价原因和必价款来是否
时间转让方受让方作价依据号格要性源支付
年3李波、田注册资份格,经协商家庭积月海龙、吴本一致确定累
玲玲、尤朋的
20259.25元/根据市场价个人及
转让方有资
16年3创启开盈袁海朝注册资格,经协商家庭积是
金需求月本一致确定累
综上所述,标的资产自成立以来的股份变动合法、合规,认缴出资均已实缴到位,最近三年增资及股份转让的作价公允,具有合理性,增资或转让涉及的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并且均已完成支付。
(2)最近三年股权变动当事人存在关联关系的交易情况。
金力股份最近三年的股权变动中,交易当事人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权变动股权变动各方交易时相互之间关联关系情况
2022年6
1增资方:安徽海乾安徽海乾是金力股份的员工持股平台月,增资
2022年6
2增资方:安徽煜帆安徽煜帆是金力股份的员工持股平台月,增资增资方:双杰电气、松禾创双杰电气、松禾创投、运秀华、彭晓平、刘
2022年6
3投、天津东金园、北京杰新浩、天津东金园均为北京杰新园的有限合伙月,增资园、运秀华、彭晓平、刘浩人
2022年6袁海朝及其配偶合计持有华浩世纪100%股
4增资方:袁海朝、华浩世纪月,增资权珠海冠明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徐延铭系
2022年6增资方:珠海冠明、珠海招
5珠海招证冠智的有限合伙人及珠海冠智投资月,增资证冠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转让方:李青
2023年1李青与高洋为夫妻关系,李青与李青辰、李
6月,转让受让方:高洋、李青辰、李青阳为父子关系青阳
2023年11转让方:安徽煜帆
7交易时陈立叶为安徽煜帆执行事务合伙人月,转让受让方:陈立叶转让方:安徽煜帆交易时张伟、马文献、郭海茹、苏碧海、杜
2023年12
8月,转让受让方:张伟、马文献、郭鹏宇、郭威、袁召旺、孟义、邓云飞、郭林
海茹、苏碧海、杜鹏宇、郭建和张紫东均为安徽煜帆有限合伙人
3-2-171威、袁召旺、孟义、邓云
飞、郭林建、张紫东
2024年7转让方:肥西城投
9肥西城投与肥西产投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月,转让受让方:肥西产投
2025年2转让方:安徽煜帆
10交易时陈立叶为安徽煜帆执行事务合伙人月,转让受让方:陈立叶
(3)标的资产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变更出资方式的,核查并说明相关股东是否已
补足未到位资金或资产,消除了出资不到位的法律风险,对出资不实或未及时到位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已充分披露,相关股权转让及增减资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审计、验资等程序及程序的有效性;
根据金力股份的工商档案、金力股份出具的说明、金力股份股东出具的《调查表》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金力股份历史上不存在减资,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金力股份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及相关的验资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五、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及标的资产”之“(三)金力股份的设立及历史沿革”。
(4)结合相关内部决策文件和股权转让协议,核查并说明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是
否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需要得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集体资产管理部
门、外商投资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的批准或者备案的,是否已依法履行相关程序,相关政府部门对产权的确认是否具备足够的法律效力,是否引致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
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五、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及标的资产”之“(三)金力股份的设立及历史沿革”。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目前不存在引致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纠纷的情况。
(5)标的资产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核查并说明相关股权转让是否已书面通知其他股东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经核查金力股份工商档案、金力股份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金力股份最近三年发生的股份转让,均在金力股份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根据金力股份的公司章程,股东的股份转让无需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金力股份层面无其他股份转让前
3-2-172置条件。
(6)股权代持形成的原因、演变情况,被代持人是否真实出资,是否存在因被
代持人身份不合法而不能直接持股的情况,是否影响相关股权转让决议及审批效力;
代持情况是否已全部披露,解除过程及解除代持关系是否彻底,被代持人退出时有无签署解除代持的文件;股权代持是否存在经济纠纷或法律风险;
根据金力股份的工商档案、金力股份出具的说明、交易对方的《调查表》并经本
所律师核查,截止至报告期末,金力股份股东所持有的金力股份的股份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金力股份历史上的代持情况如下:
1)股份代持的形成
2017年,金力股份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金力股份以每股6元的价格向35名核
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
经核查,在上述股权激励过程中,李青为袁树强、郑义和袁召旺代为持有金力股份的股份,代持情形如下:
代持股份股份价格序号代持人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身份(万股)(万元)
1袁树强5.0030.00金力股份的前员工,现已离职
2李青郑义10.0060.00金力股份的员工
3袁召旺5.0030.00金力股份的员工
2)股份代持的解除
2021年2月26日,袁树强与李青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约定李青向袁树强
支付股份转让款后,双方之间的股份代持予以解除。2021年2月27日,李青向袁树强支付了股份转让款。
2021年3月12日,李青将其持有的金力股份15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郑义、袁召旺,其中10万股转让给郑义,5万股转让给袁召旺。上述股份转让系李青与郑义、袁召旺之间的股份代持还原,转让双方之间不涉及股份转让款的支付。
经本所律师核查,各方均已完成股份代持情形的解除并完成工商变更,该等股权代持不存在经济纠纷或法律风险。
3-2-173(7)对标的资产有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和仲裁事项的具体情况,并结合相关事
项的进展情况,论证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8)涉诉事项对标的资产的重要性,若标的资产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涉诉,应当审慎判断可能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能力或盈利能力产生的重大不利影响;(9)败诉涉及赔偿的,相关责任的承担主体、相关会计处理、或有负债计提是否充分、超过预计损失部分的补偿安排;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诉讼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金力股份的重大诉讼案件具体情况及进展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五、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及标的资产”之“(八)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材料及说明,上述诉讼不涉及标的公司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尚处于审理阶段,未有判决结果,未确认预计负债。经本所律师核查,金力股份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涉及金额占其净资产的比例较低,不会对标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0)结合对前述事项的核查情况,对标的资产的股权和主要资产的权属清晰性
及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标的资产的股权和主要资产的权属清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八、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之“(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六)审核关注要点18:标的资产是否曾在新三板挂牌或申报首发上市、重组被否或终止
核查结果:
(1)标的资产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及摘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其他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形,是否受到处罚及具体情况,本次重组方案中披露的主要财务数据等信息与挂牌期间披露信息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的具体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金力股份于2015年3月在新三板挂牌,2018年4月4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243号),同意金力股份股票自
3-2-1742018年4月12日起终止在新三板挂牌。经本所律师检索,金力股份在新三板挂牌期
间不存在因挂牌程序、摘牌程序、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其他方面被全国股转公司给
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重组披露的财务数据报告期为2023年度、2024年度,与新三板挂牌期间不存在财务报告期的重合,不存在财务信息的披露差异。
(2)标的资产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的具体情况,被否或终止 IPO 的原因及整改情况,或者最近三年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及终止原因,是否存在影响本次重组交易的法定条件,相关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与前次申报 IPO、重组时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及原因;(3)拟购买资产是否曾接受 IPO 辅导,辅导后是否申报,如否,请核查未申报原因及其是否存在影响本次重组条件的情形;
经检索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并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材料,金力股份于2022年12月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并获得受理,并于2023年1月收到《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2023〕51号)。金力股份根据其自身情况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回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23年9月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上证科审〔2023〕602号)。根据金力股份的说明,金力股份主营业务为锂电子电池隔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金力股份所在行业自2023年下半年开始进入阶段性调整。在审期间,因锂电子电池隔膜市场阶段性调整导致产品综合价格及毛利率调整,金力股份业绩出现一定下滑。因此,基于金力股份对于行业周期和定位的判断,经过慎重考虑并与保荐机构充分沟通,金力股份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根据金力股份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巨潮信息网等网站核查,金力股份不存在最近三年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金力股份前次 IPO 申请及撤回不存在影响本次重组交易的法定条件的事项,不涉及因此整改的情形。
本次重组披露的财务数据报告期为 2023 年度、2024 年度,金力股份前次申报 IPO时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本次重组报告期与前次申报 IPO 报告期不存在财务报告期的重合,因此不存在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与
3-2-175IPO 申报时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形。
(4)构成重组上市的,筹划重组上市距前次 IPO 被否或者终止之日是否超过 6个月。
如本法律意见书“十一、对审核关注要点的核查意见”项下“(八)审核关注要点11: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所述,本次交易不涉及重组上市。
(十七)审核关注要点20:是否披露主要供应商情况
核查结果:
标的公司的主要供应商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草案)》“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八、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六)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的相关内容。
根据本所律师对金力股份上述主要供应商的访谈、交易对方的《调查表》、金力
股份的说明等相关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站进行核查,前述供应商与金力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八)审核关注要点21:是否披露主要客户情况
核查结果:
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草案)》“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八、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五)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的相关内容。
根据本所律师对金力股份上述主要客户的访谈、交易对方的《调查表》、金力股
份的说明等相关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站进行核查,标的公司主要客户之一宁德时代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宜宾晨道29.4031%的出资额,宜宾晨道系标的公司股东,其持有标的公司1.8812%的股份;标的公司主要客户比亚迪系标的公司股东,其持有标的公司2.2407%的股份;标的公司监事李晶女士同时担任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除前述情形外,标的资产、标的资产主要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等与主要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2-176(十九)审核关注要点22: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安全生产规
定及环保政策
核查结果:
(1)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中是否存在高危险、重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情况,如存在,核查并披露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等;最近三年内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与标的资产生产经
营所产生的污染是否相匹配,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根据金力股份的说明,金力股份所处行业属于锂电池隔膜制造业,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行业。
如本法律意见书第“五、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及标的资产”之“(十)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部分所述,报告期内,金力股份的高端锂电池隔膜及复合涂覆隔膜项目、安徽金力的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一期项目存在实际产量
较环评批复产量增加30%以上的情形,但报告期内其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金力股份及该等子公司现已取得扩产环评批复,其属地环境主管部门已经出具专项证明、金力股份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对应承诺,该等事项不会对金力股份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该等事项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根据金力股份的说明及其提供的资料、其所属辖区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证明或信用报告,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2)核查并说明标的资产进行安全生产、污染治理、节能管理制度及执行概况,环保节能设施实际运行情况;
*安全生产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制度文件及金力股份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金力股份制定了安全生产的系列管理制度,经本所律师抽凭金力股份安全生产的制度执行记录,金力股份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实际执行。
经核查,报告期内,金力股份不存在因安全生产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2-177*环境保护情况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制度文件及金力股份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金力股份已经建立环境保护内控制度,经本所律师抽凭金力股份环境保护的制度执行记录,金力股份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实际执行。经本所律师抽凭金力股份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金力股份的环保设施实际运营。
经核查,报告期内,金力股份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节能情况根据《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目前“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主要涉及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金力股份从事锂电池湿法隔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属于上述“两高”行业。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资料、金力股份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金力股份已设立能源管理相关部门,负责公司节能管理事项。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力股份取得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23331-2020 / ISO 5001:2018 RB/T 114-
2014)。
经核查,报告期内,金力股份不存在因节能管理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核查并说明标的资产是否存在涉及环保安全的重大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如是,说明产生原因及经过等具体情况,是否收到过相关部门的处罚,后续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办法》
第11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所属辖区内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环保事项合规证明或信
用报告、金力股份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金力股份不存在涉及环保安全的重大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11条的相关规定。
(4)标的资产是否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如涉及特殊政策
3-2-178允许投资相关行业的,应提供有权机关的核准或备案文件,以及有权机关对相关项目
是否符合特殊政策的说明;
根据金力股份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金力股份不存在被列入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的情况,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5)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
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具体分析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八、本次交易的实质条件”项下“(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之“1.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部分。
(二十)审核关注要点23: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经营资质
核查结果:
(1)标的资产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是否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
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以及相关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的相关证书名称、核发机关、有效期;已经取得的上述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
证等是否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如是,是否会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资质文件、《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金力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已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该等资质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五、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及标的资产”之“(七)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及资质”。根据金力股份的说明,该等资质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2)结合标的资产从事业务的具体范围及相关业务资质取得情况,核查标的资
产是否存在超出经营许可或备案经营范围的情形,或超期限经营情况,如是,应当就相关事项是否导致本次交易不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审慎发表意见;
根据金力股份的说明、资质文件、《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金力股份不
3-2-179存在超出经营许可或备案经营范围的情形或超期限经营情况。
(3)如标的资产未取得生产经营相关资质的,核查并说明标的资产办理相关资
质的进展情况、预计办毕期限、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及逾期未办毕的影响。
根据金力股份的说明、资质文件、《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标的资产不存在未取得生产经营相关资质的情形。
(二十一)审核关注要点 24:标的资产是否曾拆除 VIE 协议控制架构
核查结果:
根据金力股份的工商档案资料、《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金力股份不涉及曾拆除 VIE 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形。
(二十二)审核关注要点31:本次重组是否设置业绩补偿或业绩奖励
核查结果:
本次重组设置了业绩补偿安排。《业绩补偿协议》对业绩补偿的测算基准、触发条件、计算方法、实施方式、保障业绩补偿实现的股份锁定安排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具体安排详见《重组报告书(草案)》“第七章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五、业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设置了业绩奖励。业绩奖励对象的范围、确定方式、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及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的具体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草案)》
“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七、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超额业绩奖励”和
“第七章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五、业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之“(九)业绩奖励安排”。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安排符合《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1-2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规避业绩补偿的情形,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业绩承诺方在《业绩补偿协议》中对于保障业绩补偿义务实现作出了相关承诺,并对未及时足额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该等承诺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1-2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业绩奖励相关安排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1-2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3-2-180(二十三)审核关注要点33:是否披露标的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
核查结果: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检索上市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进行核查,标的公司2024年度存在亏损情形。金力股份与上市公司同属于高分子薄膜材料领域,本次交易有助于丰富上市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布局,实现补链强链,提升关键技术水平,具体体现在,一是上市公司能与标的公司共享在薄膜材料方面的研发成果,推动技术整合,推进原材料国产化替代研究,减少对进口原材料的依赖,强化新能源产业链自主可控技术储备,提升关键技术水平,二是有助于上市公司切入锂电池隔膜领域,丰富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布局,进一步打造成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分子功能薄膜材料龙头企业,实现补链强链。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作出多方面安排。一是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披露交易进展,确保投资者及时、公平知悉交易信息。二是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议案,独立董事审核并回避关联表决。三是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便利参会股东。四是单独统计、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五是确保资产定价公允,聘请专业机构审计评估,并由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分析定价合理性。六是安排股份锁定,并根据监管要求调整锁定期。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补链强链、提升关键技术水平,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并已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安排。
(二十四)审核关注要点36:标的资产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可收回风险、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核查结果:
根据《审计报告》以及金力股份截止至报告期末的其他应收款明细、合同等资料
以及其出具的说明,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标的资产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3-2-181(二十五)审核关注要点42:标的资产是否存在经销模式收入占比较高的情形(占比超过30%)
核查结果: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合同等文件、金力股份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访谈金力股份销
售负责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经核查,报告期内,金力股份不存在经销情形。
(二十六)审核关注要点43: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境外销售占比较高(如占比超过
10%)、线上销售占比较高的情形
核查结果: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合同、明细账、金力股份的说明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访谈金
力股份销售负责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经核查,报告期各期,金力股份境外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金额的比例均未超过10%,不存在线上销售,不存在境外销售、线上销售占比较高的情形。
(二十七)审核关注要点45:标的资产营业成本核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核查结果:
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劳务外包明细、劳务外包合同、支付凭证以及金力股份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止至报告期末,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使用劳务外包服务的情况如下:
接受劳务劳务公司名称成立时间外包内容合同期限服务主体
金力股份邯郸市嘉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2021/8/18保洁服务2022/10/1-2025/9/31
2023/4/3-2024/4/2;
安徽金力马鞍山市三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3/2/25保洁服务
2024/4/30-2025/4/29
经本所律师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信用中国、天眼查等网站,该等劳务公司不存在因违规经营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上述公司除邯郸市嘉乐
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外,均存在为其他企业提供劳务相关服务的信息,非为专门或主要为金力股份服务;邯郸市嘉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为金力股份提供服务的内容为保洁服务,不涉及金力股份的主营业务及核心产品的研发、生产或销售。根据前述核查、金力股份的说明及其股东出具的《调查表》,上述劳务公司与金力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
3-2-182(二十八)审核关注要点51:本次交易是否导致新增关联交易
核查结果:
金力股份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中“(一)金力股份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2.本次交易前金力股份的主要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金力股份提供的相关文件及其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金力股份报告期内关联交易金额较低,且不存在金力股份或其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拆借或担保的情形,关联交易不影响金力股份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金力股份对其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依赖,金力股份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金力股份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标的资产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对比情况详见《重组报告书(草案)》“第十一章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关联交易情况”之“(三)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华兴专字[2025]24011590088号)数据,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未来关联交易占比大幅提升,不会导致新增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二十九)审核关注要点52:本次交易是否新增同业竞争
核查结果: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不存在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形。
就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及本次交易对方中袁海朝、华浩世纪、袁梓赫、袁梓豪、温州海乾、河北佳润、安徽创冉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之“(三)同业竞争”中“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和措施”。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该等承诺内容明确,具有可执行性。
3-2-183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
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三十)审核关注要点53:承诺事项及舆情情况
核查结果: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交易对方作出相关股份锁定承
诺内容详见《重组报告书(草案)》“第一章本次交易概述”之“六、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有关各方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26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之1-7等规定出具承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不存在构成实质性影响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舆情情况。
(三十一)审核关注要点54: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豁免
核查结果:
经核查《重组报告书(草案)》等本次交易相关申请文件,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草案)》等信息披露文件已按《26号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本次交易的申报文件中《资产评估报告》所涉《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说明》中“第四部分收益法评估技术说明”之“十一、预期收益的界定与预测”之“(三)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之“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和“2、主营业务成本预测”中标的公司各细分产品的历史期及预测期的单价、销售量及成本未
进行披露,但因上述信息涉及标的公司的商业秘密,披露该商业秘密,将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进而会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公司已申请进行信息披露豁免。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包含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所披露的信息一致、合理且具有内在逻辑性,简明易懂,便于一般投资者阅读和理解;上市公司本次申请文件中未披露的信息涉及标的公司商业秘密,信息披露豁免申请符合《26号准则》等相关规定,豁免披露后的信息对投资者决策判断不构成重大障碍;豁免披露的信息不属于已公开信息或者泄密信
3-2-184息。
(三十二)审核关注要点55:是否存在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情形
核查结果:
经核查上市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以及本次交易的交易文件,本次交易不存在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情形。
(三十三)审核关注要点56:本次交易是否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核查结果: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25%,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1-1的规定。
(三十四)审核关注要点57: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募投项目
核查结果: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不涉及募投项目。
十二、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在取得本法律意见书“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之“(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授权”所述的全部批
准、审批和同意注册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四份,经本所盖章以及本所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后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盖章签署页)3-2-185(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盖章签署页)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袁华之
授权代表:
李寿双
经办律师:
谈京华蒋瑜文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025年6月9日
3-2-186附件一:交易情况及支付明细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对价明细
单位:万元支付方式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向该交易对方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支付的总对价
1华浩世纪金力股份16.5717%股份37581.66764267241.906557104823.574199
2海之润金力股份7.1730%股份-32794.88977732794.889777
3温州海乾金力股份5.8576%股份-37052.30649237052.306492
4山东海科金力股份5.4617%股份-24970.72825624970.728256
5金润源金服金力股份5.0509%股份-23092.92949123092.929491
6金石基金金力股份4.0962%股份-18728.04619218728.046192
7北京杰新园金力股份3.6581%股份-16724.68461716724.684617
8珠海中冠国际金力股份3.1241%股份-19761.23012919761.230129
9厦门友道易鸿金力股份3.0039%股份-13733.90054113733.900541
10嘉兴岩泉金力股份2.3121%股份-10570.94162810570.941628
11比亚迪金力股份2.2407%股份-10244.40108010244.401080
12宜宾晨道金力股份1.8812%股份-8601.0291768601.029176
13旗昌投资金力股份1.8206%股份-8323.5760858323.576085
14厦门国贸海通金力股份1.8206%股份-8323.5760858323.576085
15厦门惠友豪嘉金力股份1.8206%股份-8323.5760858323.576085
16深圳翼龙金力股份1.8206%股份-8323.5760858323.576085
17湖州华智金力股份1.4004%股份-6402.7510916402.751091
18合肥中小基金金力股份1.0923%股份-4994.1456514994.145651
19河北毅信金力股份0.9103%股份-4161.7880424161.788042
20马鞍山支点科技金力股份0.9103%股份-4161.7880424161.788042
21杭州长津金力股份0.9103%股份-4161.7880424161.788042
22湖北小米金力股份0.9103%股份-4161.7880424161.788042
23肥西产投金力股份0.8739%股份-3995.3165213995.316521
3-2-187支付方式
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向该交易对方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支付的总对价
24济南复星金力股份0.8668%股份-3962.9469663962.946966
25安徽创冉金力股份0.7921%股份-5010.5543295010.554329
26厦门建达石金力股份0.7282%股份-3329.4304343329.430434
27嘉兴和正宏顺金力股份0.7282%股份-3329.4304343329.430434
28海通创新投金力股份0.7282%股份-3329.4304343329.430434
29上海劲邦劲兴金力股份0.6736%股份-3079.7231513079.723151
30福建劲邦晋新金力股份0.6372%股份-2913.2516292913.251629
31常州鑫崴金力股份0.6069%股份-2774.5250842774.525084
32常州鑫未来金力股份0.6069%股份-2774.5250842774.525084
33合肥产投基金金力股份0.5826%股份-2663.5443472663.544347
34信创奇点金力股份0.5462%股份-2497.0728252497.072825
35赣州翰力金力股份0.5462%股份-2497.0728252497.072825
36安徽基石金力股份0.5462%股份-2497.0728252497.072825
37万和投资金力股份0.5462%股份-2497.0728252497.072825
38广发信德三期金力股份0.5455%股份-2494.0805002494.080500
39宝佳贸易金力股份0.4369%股份-1997.6582601997.658260
40宁波易辰金力股份0.3787%股份-1731.3038251731.303825
41宁波宝通辰韬金力股份0.3787%股份-1731.3038251731.303825
42安徽煜帆金力股份0.3759%股份-1718.8184611718.818461
43熹利来投资金力股份0.3641%股份-1664.7152171664.715217
44常州常高新金力股份0.3641%股份-1664.7152171664.715217
45广发信德新能源金力股份0.3213%股份-1468.8664651468.866465
46珠海北汽金力股份0.3034%股份-1387.2621261387.262126
47珠海招证冠智金力股份0.2913%股份-1331.7721731331.772173
48青岛君信金力股份0.2731%股份-1248.5364121248.536412
49厦门友道雨泽金力股份0.2367%股份-1082.0648911082.064891
3-2-188支付方式
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向该交易对方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支付的总对价
50双杰电气金力股份0.1994%股份-911.546446911.546446
51杭州象之仁金力股份0.1821%股份-832.357608832.357608
52常州哲明金力股份0.1821%股份-832.357608832.357608
53河北佳润金力股份0.1517%股份-959.655313959.655313
54珠海冠明金力股份0.1456%股份-665.886086665.886086
55嘉兴恩复开润金力股份0.0910%股份-416.178804416.178804
56松禾创投金力股份0.0693%股份-316.773664316.773664
57天津东金园金力股份0.0503%股份-229.867206229.867206
58李国飞金力股份2.4760%股份-11320.06347611320.063476
59袁海朝金力股份2.0916%股份-13230.15854213230.158542
60孟昭华金力股份1.4164%股份-6475.7421946475.742194
61徐锋金力股份0.6736%股份-3079.7231513079.723151
62封志强金力股份0.4551%股份-2080.6176782080.617678
63陈立叶金力股份0.4005%股份-1831.1867381831.186738
64郭海利金力股份0.3823%股份-1747.9509771747.950977
65张新朝金力股份0.3641%股份-1664.7152171664.715217
66张志平金力股份0.3641%股份-1664.7152171664.715217
67张伟金力股份0.1984%股份-907.269793907.269793
68袁梓赫金力股份0.1912%股份1209.166179-1209.166179
69袁梓豪金力股份0.1912%股份1209.166179-1209.166179
70魏俊飞金力股份0.1821%股份-832.357608832.357608
71熊建华金力股份0.1456%股份-665.886086665.886086
72邴继荣金力股份0.1456%股份-665.886086665.886086
73郝少波金力股份0.1347%股份-615.944630615.944630
74郭海茹金力股份0.1092%股份-499.414565499.414565
75苏碧海金力股份0.1092%股份-499.414565499.414565
3-2-189支付方式
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向该交易对方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支付的总对价
76林文海金力股份0.0910%股份-416.178804416.178804
77井卫斌金力股份0.0910%股份-416.178804416.178804
78马文献金力股份0.0655%股份-299.648739299.648739
79杜鹏宇金力股份0.0546%股份-249.707282249.707282
80毛险锋金力股份0.0546%股份-249.707282249.707282
81王勇金力股份0.0546%股份-249.707282249.707282
82袁召旺金力股份0.0455%股份-208.089402208.089402
83郭威金力股份0.0437%股份-199.765826199.765826
84唐斌金力股份0.0405%股份-184.968172184.968172
85孟义金力股份0.0364%股份-166.471521166.471521
86徐勇金力股份0.0309%股份-141.500793141.500793
87李志坤金力股份0.0218%股份-99.88291399.882913
88张紫东金力股份0.0218%股份-99.88291399.882913
89彭晓平金力股份0.0190%股份-86.94724386.947243
90邓云飞金力股份0.0182%股份-83.23576083.235760
91郑义金力股份0.0182%股份-83.23576083.235760
92高洋金力股份0.0121%股份-55.48995255.489952
93马强金力股份0.0101%股份-46.24245946.242459
94王玮金力股份0.0091%股份-41.61788041.617880
95张克金力股份0.0073%股份-33.29430433.294304
96郭林建金力股份0.0073%股份-33.29430433.294304
97刘浩金力股份0.0042%股份-19.41141119.411411
98闫姗姗金力股份0.0036%股份-16.64715216.647152
99宋建金力股份0.0036%股份-16.64715216.647152
100李青辰金力股份0.0030%股份-13.87290413.872904
101李青阳金力股份0.0030%股份-13.87290413.872904
3-2-190支付方式
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向该交易对方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支付的总对价
102运秀华金力股份0.0003%股份-1.4175051.417505
合计-40000.0000468000.0000508000.0000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发行股份数量明细
序号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1华浩世纪67241.906557175109131
2海之润32794.88977785403358
3温州海乾37052.30649296490381
4山东海科24970.72825665027938
5金润源金服23092.92949160137837
6金石基金18728.04619248770953
7北京杰新园16724.68461743553866
8珠海中冠国际19761.23012951461536
9厦门友道易鸿13733.90054135765365
10嘉兴岩泉10570.94162827528493
11比亚迪10244.40108026678127
12宜宾晨道8601.02917622398513
13旗昌投资8323.57608521675979
14厦门国贸海通8323.57608521675979
15厦门惠友豪嘉8323.57608521675979
16深圳翼龙8323.57608521675979
17湖州华智6402.75109116673830
18合肥中小基金4994.14565113005587
19河北毅信4161.78804210837989
20马鞍山支点科技4161.78804210837989
21杭州长津4161.78804210837989
3-2-191序号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22湖北小米4161.78804210837989
23肥西产投3995.31652110404470
24济南复星3962.94696610320174
25安徽创冉5010.55432913048318
26厦门建达石3329.4304348670391
27嘉兴和正宏顺3329.4304348670391
28海通创新投3329.4304348670391
29上海劲邦劲兴3079.7231518020112
30福建劲邦晋新2913.2516297586592
31常州鑫崴2774.5250847225325
32常州鑫未来2774.5250847225325
33合肥产投基金2663.5443476936313
34信创奇点2497.0728256502793
35赣州翰力2497.0728256502793
36安徽基石2497.0728256502793
37万和投资2497.0728256502793
38广发信德三期2494.0805006495001
39宝佳贸易1997.6582605202235
40宁波易辰1731.3038254508603
41宁波宝通辰韬1731.3038254508603
42安徽煜帆1718.8184614476089
43熹利来投资1664.7152174335195
44常州常高新1664.7152174335195
45广发信德新能源1468.8664653825173
46珠海北汽1387.2621263612661
47珠海招证冠智1331.7721733468156
48青岛君信1248.5364123251396
3-2-192序号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49厦门友道雨泽1082.0648912817877
50双杰电气911.5464462373818
51杭州象之仁832.3576082167597
52常州哲明832.3576082167597
53河北佳润959.6553132499102
54珠海冠明665.8860861734078
55嘉兴恩复开润416.1788041083798
56松禾创投316.773664824931
57天津东金园229.867206598612
58李国飞11320.06347629479331
59袁海朝13230.15854234453537
60孟昭华6475.74219416863911
61徐锋3079.7231518020112
62封志强2080.6176785418275
63陈立叶1831.1867384768715
64郭海利1747.9509774551955
65张新朝1664.7152174335195
66张志平1664.7152174335195
67张伟907.2697932362681
68魏俊飞832.3576082167597
69熊建华665.8860861734078
70邴继荣665.8860861734078
71郝少波615.9446301604022
72郭海茹499.4145651300558
73苏碧海499.4145651300558
74林文海416.1788041083798
75井卫斌416.1788041083798
3-2-193序号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76马文献299.648739780335
77杜鹏宇249.707282650279
78毛险锋249.707282650279
79王勇249.707282650279
80袁召旺208.089402541899
81郭威199.765826520223
82唐斌184.968172481687
83孟义166.471521433519
84徐勇141.500793368491
85李志坤99.882913260111
86张紫东99.882913260111
87彭晓平86.947243226425
88邓云飞83.235760216759
89郑义83.235760216759
90高洋55.489952144505
91马强46.242459120423
92王玮41.617880108379
93张克33.29430486703
94郭林建33.29430486703
95刘浩19.41141150550
96闫姗姗16.64715243351
97宋建16.64715243351
98李青辰13.87290436127
99李青阳13.87290436127
100运秀华1.4175053691
合计468000.00001218749938
注: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向下舍尾取整,小数部分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赠予上市公司。
3-2-194附件二:不动产及在建工程明细
一、不动产清单
取得方土地权利终止他项权利/
序号权利人权属证号坐落权利类型面积(㎡)式用途日期权利限制
宗地面积:
冀(2017)永年区
金力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自工业2063年812314.22
1不动产权第永洋大街北侧、建设路西侧抵押
份权/房屋所有权建房用地月19日房屋建筑面
0002604号
积:5701.20
宗地面积:
冀(2021)永年区
金力股界河店乡前曹庄村西南、建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自工业2067年1215680.09
2不动产权第抵押
份大街西侧权/房屋所有权建房用地月11日房屋建筑面
0001188号
积:12185.94
宗地面积:
冀(2021)永年区
金力股西南工业园区内、建设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自工业2063年829914.19
3不动产权第抵押
份西、南外环路以北权/房屋所有权建房用地月19日号房屋建筑面0005975
积:15693.29
宗地面积:
冀(2022)永年区
金力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自工业2063年845332.79
4不动产权第广府大街以北、建设路西侧抵押
份权/房屋所有权建房用地月19日
0000644号房屋建筑面
积:36750.73
冀(2023)永年区
金力股界河店乡前曹庄村西、建设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工业2073年12宗地面积:
5不动产权第出让无
份东侧、铁西路西侧权用地月3日4819.93
0011779号
3-2-195取得方土地权利终止他项权利/
序号权利人权属证号坐落权利类型面积(㎡)式用途日期权利限制
冀(2023)永年区
金力股界河店乡前曹庄村西、建设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工业2073年12宗地面积:
6不动产权第出让无
份东侧、铁西路西侧权用地月3日2292.73
0011781号
冀(2023)永年区
金力股界河店乡前曹庄村西、建设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工业2073年12宗地面积:
7不动产权第出让无
份东侧、铁西路西侧权用地月3日921.36
0011780号
冀(2024)永年区
金力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工业2074年11宗地面积:
8不动产权第建设大街以东、滏阳大街以南出让无
份权用地月19日128972.33
0038023号
宗地面积:
冀(2024)永年区
金力股洺州大道以南,规划经四路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自工业2069年991387.32
9不动产权第抵押份侧,建设路以西权/房屋所有权建房用地月4日房屋建筑面
008164号
积:48014.31
宗地面积:
冀(2024)永年区
金力股建设大街西侧、规划的滏阳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自工业2063年835520.46
10不动产权第抵押
份南侧权/房屋所有权建房用地月19日号房屋建筑面0008166
积:6999.67
冀(2025)永年区
金力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工业2075年3宗地面积:
11不动产权第建设大街以东、广府大街以北出让无
份权用地月17日20709.36
0013439号
皖(2023)马鞍山
安徽金市经开区江东大道与银黄路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工业2067年3宗地面积:
12市不动产权第出让无
力叉口东南角权用地月10日9522.58
0001838号
3-2-196取得方土地权利终止他项权利/
序号权利人权属证号坐落权利类型面积(㎡)式用途日期权利限制
宗地面积:
皖(2024)马鞍山
安徽金开发区银黄东路891号1-3、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其工业2067年376904.10
13市不动产权第抵押
力11-全部权/房屋所有权他用地月10日房屋建筑面
0017862号
积:51393.82
皖(2023)肥西县
合肥金官亭镇王祠路与规划团结路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工业2073年3宗地面积:
14不动产权第出让抵押
力口权用地月1日261548.93
0011482号
宗地面积:
津(2023)宝坻区
天津东宝坻区九园工业园区9号路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自工业2062年10120080.70
15不动产权第抵押
皋膜号权/房屋所有权建房用地月9日房屋建筑面
0074833号
积:58493.35
买受并宗地面积:
鄂(2022)枝江市
湖北江枝江市仙女工业园仙女三路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转移登工业2063年12100095.80
16不动产权第抵押
升侧权/房屋所有权记/自建用地月1日房屋建筑面
0004731号
房积:29591.53
宗地面积:
鄂(2025)枝江市
湖北金枝江市仙女经贸区江汉大道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自工业2072年7216983.85
17不动产权第抵押
力西、仙女三路以南权/房屋所有权建房用地月11日房屋建筑面
0003495号
积:80786.88
3-2-197二、主要在建项目清单
生产序建设建设用地规划建筑工程施工建设项目名称线编立项备案项目用地不动产权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号单位许可证号许可证号号
1304292020
10290101;
1304292021
永工业园区备字建字第130429
高性能锂电池隔05180101;金力宿舍[2021]12号《企业冀(2024)永年区不动产权第地字第130429202000018号;1304292021
1膜和涂覆隔膜生
股份楼投资项目备案信8164号201800001号产辅助项目建字第130429
08040201;息》号1304082022201800011
09140201;
1304082023
01060101
冀(2024)永年区不动产权第
研发永年工业园区备案0038023号,冀(2023)永年建字第(园区)
金力技术研发中心建楼、2022年第26号变区不动产权第0011779号,冀地字第1304291304082023
21304082022股份设项目高配更2《企业投资项(2023)永年区不动产权第201900020号02170101
00006号室目备案信息》0011781号,冀(2023)永年区不动产权第0011780号河北金力新能源东厂《企业投资项目备地字第(园建字第(园区)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区整案信息》永年工业冀(2024)永年区不动产权第区)
31304082025/
股份 司点阵式涂覆隔 体项 园区备案 2022 年第 0008023 号 1304082023YG
GG0009522 号膜项目目85号变更20010392号
2208-420583-04-02-4205832023湖北高性能电池隔膜583992《湖北省固鄂(2022)枝江市不动产权第地字第2013082建字第42058302170101;
4#5-6
江升技改项目定资产投资项目备0004731号号202300154号4205832024案证》01300101
3-2-198生产
序建设建设用地规划建筑工程施工建设项目名称线编立项备案项目用地不动产权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号单位许可证号许可证号号
2205-420583-04-01-湖北高性能电池隔膜240697《湖北省固鄂(2022)枝江市不动产权第地字第420583建字第4205834205832024
5#1-8
金力项目定资产投资项目备0014331号202200149号202300145号04300101案证》
河北金力隔膜研2208-340123-04-01-建字第3401233401232023合肥发生产华东总部886984《肥西县发皖(2023)肥西县不动产权第地字第340123202320017号;03090301;
6#1-8金力基地项目(一展改革委项目备案0011482号202300017号建字第3401233401232023期)表》202320016号03100301
3-2-199附件三:知识产权明细
一、注册商标清单
序号商标名称商标图形商标权人注册号/申请号类别权利期限状态取得方式权利限制
1 GELLEC 金力股份 11558515 1 类 2014 年 3 月 7 日-2034 年 3 月 6 日 注册 原始取得 无
2 GELLEC 金力股份 11558514 9 类 2014 年 6 月 21 日-2034 年 6 月 20 日 注册 原始取得 无
3杰力柯金力股份249090089类2018年9月7日-2028年9月6日注册原始取得无
4江升新材湖北江升375230299类2020年3月28日-2030年3月27日注册原始取得无
5江升新材湖北江升375302121类2020年10月7日-2030年10月6日注册原始取得无
3-2-200二、专利清单
(一)国内专利序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号
1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制备方法201010203549.22010/6/12已授权
2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聚合物多孔膜的制备方法201010207634.62010/6/13已授权
3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耐高温多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制备方法201610817987.52016/9/13已授权
4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耐高温多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的涂覆装置201610817965.92016/9/13已授权
5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耐高温低电阻率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制备方法201610891323.32016/10/12已授权
6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耐高温多种涂层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201710075275.52017/2/13已授权
7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耐高温多层隔膜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201710075291.42017/2/13已授权
8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耐高温水性芳纶涂布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201710348541.72017/5/17已授权
9 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一种水性 PVDF 涂布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201710349006.3 2017/5/17 已授权
10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自降温防闭孔的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制备方法201710533227.62017/7/3已授权
11 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一种 PVDF 涂覆的锂电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201810671038.X 2018/6/26 已授权
12金力股份发明专利芳纶涂覆液、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201810782506.02018/7/17已授权
13金力股份发明专利电池用隔膜及其制备方法和电池201810804651.42018/7/20已授权
14 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一种油性 PVDF 浆料、其制备工艺及其涂布方法 201810862532.4 2018/8/1 已授权
3-2-201序
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号
15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耐热缩高强度高渗透的锂电隔膜及其制备方法201810859646.32018/8/1已授权
16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萃取设备及工艺201810887865.22018/8/7已授权
17 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电池用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201810969210.X 2018/8/23 已授权
18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201810968405.22018/8/23已授权
19金力股份发明专利电池用隔膜及其制备方法201810968413.72018/8/23已授权
20 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PMMA 涂层浆料、PMMA 复合涂层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201811180698.4 2018/10/9 已授权
21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萃取的链夹式传动机及链夹式传动装置201811292319.02018/10/31已授权
22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含有复合涂层的锂电隔膜及其制备方法201811292265.82018/10/31已授权
对位芳纶涂层浆料及其制备方法、对位芳纶隔膜及其制备方法和
23金力股份发明专利201811292263.92018/10/31已授权
二次电池
24金力股份发明专利隔膜涂覆液和水系纳米对位芳纶涂隔膜201811425460.32018/11/27已授权
25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新型锂离子电池芳纶隔膜制备方法201811479871.02018/12/5已授权
26 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隔膜涂覆液及其制作方法、隔膜及其制作方法以及二次电池 201910135040.X 2019/2/28 已授权
27 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PEI 涂覆浆料、隔膜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201910243565.5 2019/3/28 已授权
28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锂硫电池用涂层隔膜、制备方法及锂硫电池201910459307.02019/5/29已授权
29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隔膜的完全闭孔温度的测试方法及其测试装置201910563853.92019/6/26已授权
30金力股份发明专利芳纶浆料及其制备方法、基于该芳纶浆料的隔膜201910586652.02019/7/1已授权
3-2-202序
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号
31 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一种复合涂层隔膜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201910596530.X 2019/7/3 已授权
32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高电导浆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锂电池隔膜以及锂电池201910637802.62019/7/15已授权
33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陶瓷网纹辊专用清洗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201910704627.82019/7/31已授权
34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锂电池隔膜铸片的成型装置及其成型方法201910713105.42019/8/2已授权
35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针对锂电池隔膜涂布烘箱的监测和调节方法201910818744.72019/8/30已授权
36 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一种锂电池隔膜浆料及其制成的隔膜和应用 201910860910.X 2019/9/11 已授权
37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隔膜闭孔温度的测定方法201910866889.42019/9/12已授权
38金力股份发明专利锂硫电池用高电导涂层隔膜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201910887084.82019/9/19已授权
39金力股份发明专利芳纶涂覆液及其制备方法、基于芳纶涂覆液的隔膜和应用201910900971.42019/9/23已授权
40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设备流出白油的回收再生方法201910935938.52019/9/29已授权
41金力股份发明专利对位芳纶浆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隔膜201911184294.72019/11/27已授权
42金力股份发明专利电芯的热压方法及其应用201911204010.62019/11/29已授权
43金力股份发明专利锂硫电池用功能性隔膜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201911296400.02019/12/16已授权
44 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一种鼓形刮液辊、刮液设备及其使用方法 201911319608.X 2019/12/19 已授权
45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陶瓷涂覆浆料及其制备方法、锂电池隔膜、锂电池202010125916.52020/2/27已授权
46 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一种改善隔膜涂层油系 PVDF 造孔的方法 202010209764.7 2020/3/23 已授权
3-2-203序
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号
47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高耐温性高电解液浸润性锂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202010614008.22020/6/30已授权
48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聚酰亚胺隔膜及其制备方法202010733126.52020/7/27已授权
49 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一种间位芳纶与油系 PVDF 复合涂层隔膜及其制作方法 202011173323.2 2020/10/28 已授权
多层包覆无机物颗粒及其制备方法、水系功能性涂覆浆料、锂电
50金力股份发明专利202110082688.22021/1/21已授权
池隔膜和锂电池
51金力股份发明专利锂电池改性涂层隔膜及其制备方法202110082663.22021/1/21已授权
52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具有预补锂功能的耐高温隔膜浆料、隔膜和锂电池202110914308.72021/8/10已授权
53 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高热交换稳定性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202111481063.X 2021/12/6 已授权
54金力股份发明专利改性锂硫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202111557114.22021/12/18已授权
55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复合固态聚合物电解质及其制备方法202111563740.22021/12/20已授权
56金力股份发明专利功能梯度涂层锂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202111582552.42021/12/22已授权
57金力股份发明专利充电保护功能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202210293232.52022/3/24已授权
58金力股份发明专利圆柱电池涂覆隔膜及其制备方法202210296021.72022/3/24已授权
59金力股份发明专利斑马涂覆隔膜及其制备方法202210320763.92022/3/29已授权
60金力股份发明专利超薄低透气耐击穿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202210505080.02022/5/10已授权
61金力股份发明专利耐击穿稳定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202210583298.82022/5/26已授权
62金力股份发明专利耐穿刺的无机复合涂覆隔膜及其制备方法202210682630.62022/6/16已授权
3-2-204序
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号
63金力股份发明专利改性聚酰亚胺质子交换膜及其制备方法202210880444.32022/7/25已授权
64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高耐热高绝缘锂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202210995267.32022/8/18已授权
65金力股份发明专利极薄高强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202310878315.52023/7/18已授权
66金力股份实用新型锂离子电池隔膜卷绕用应力释放的一种特制管芯201520196012.62015/4/2已授权
67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涂布工艺的烘干装置201520196026.82015/4/2已授权
6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双拉后的切边工装201520196212.12015/4/2已授权
69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半固定式的拉伸装置201520194706.62015/4/2已授权
70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铸片辊除油装置201520194708.52015/4/2已授权
71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测量锂离子电池隔膜空孔率的冲片装置201520194719.32015/4/2已授权
72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分切时减轻母卷隔膜下垂的装置201520196214.02015/4/2已授权
73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用的针刺强度测量装置201520196013.02015/4/2已授权
74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耐高温多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的涂覆装置201621050508.32016/9/13已授权
7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高耐磨耐温的链条导向机构201621124186.22016/10/14已授权
76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箱体包装用的支撑架201720348150.02017/4/5已授权
77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热处理机构辊面自动清理系统201720348453.22017/4/5已授权
7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挤出机头用的螺栓调节装置201720348463.62017/4/5已授权
3-2-205序
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号
79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运输、包装及存储连续作业用的辅助装置201720348015.62017/4/5已授权
80 金力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可引导回收液体的刮刀机构 201720349773.X 2017/4/5 已授权
81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热处理内部环境清理系统201720348451.32017/4/5已授权
82金力股份实用新型隔膜双面涂布设备201720506786.32017/5/9已授权
83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自清理的板式压滤机下料装置201720505986.72017/5/9已授权
84 金力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卧式涂布设备 201720518219.X 2017/5/11 已授权
8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卧式双面高速涂布设备201720518218.52017/5/11已授权
86金力股份实用新型涂布过程自动消除耳立的装置201720676562.72017/6/12已授权
87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横向拉伸用的夹持装置201720794900.72017/7/3已授权
8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去除积水结冰的剪辊机构201720793942.92017/7/3已授权
89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自清洁的刮液机构201720793943.32017/7/3已授权
90金力股份实用新型锂离子电池薄膜湿法制备工艺过程中用的萃取设备201720902063.52017/7/24已授权
91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复卷过程中改善产品下垂的装置201720900065.02017/7/24已授权
92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铸片辊吸刮油一体装置201720901246.52017/7/24已授权
93金力股份实用新型隔膜分切机上用的可调节幅宽的间隔环装置201721088602.22017/8/28已授权
94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高效的涂布隔膜烘干装置201721086282.72017/8/28已授权
3-2-206序
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号
9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防止模头挡片损伤装置201721086259.82017/8/28已授权
96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精准快速测量隔膜孔隙率的装置201721088603.72017/8/28已授权
97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带有导向头的展平机构201721086217.42017/8/28已授权
9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存放中转货架201721083301.02017/8/28已授权
99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便于脱离的针板机构201721408240.02017/10/30已授权
100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边料收卷装置201820542578.32018/4/17已授权
101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萃取槽压辊装置201820542503.52018/4/17已授权
102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检验隔膜表面平整度的装置201820549146.52018/4/18已授权
103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精准快捷测量拱形度的机构201820760375.12018/5/22已授权
104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安全平整的自动换卷装置201820760434.52018/5/22已授权
10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可延长分切刀具寿命的机构201820775790.42018/5/23已授权
106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可转动的涂布网纹辊货架201820775791.92018/5/23已授权
107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可延长涂布网纹辊刮刀寿命的机构201820775792.32018/5/23已授权
108 金力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高效率快速的萃取穿绳机构 201820776271.X 2018/5/24 已授权
109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可降低涂布液气泡的上液装置201820818220.92018/5/30已授权
110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隔膜收卷展平装置201820818235.52018/5/30已授权
3-2-207序
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号
111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涂布过程中改善锂电隔膜卷边的装置201820844023.42018/6/1已授权
112 金力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锂电池隔膜油系涂层萃取除液装置 201820844022.X 2018/6/1 已授权
113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湿法隔膜铸片温控辊的流道清洗装置201820957109.82018/6/21已授权
114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萃取内隔膜展平机构201820953384.22018/6/21已授权
11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用双工位全自动卷边机201820970152.82018/6/22已授权
116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耐温抗变形的复合管芯201821226044.62018/8/1已授权
117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张力均匀可调的磁力剪辊201821226052.02018/8/1已授权
11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喷淋蒸馏萃取设备201821226534.62018/8/1已授权
119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模头节料装置201821223677.12018/8/1已授权
120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精确测量判断隔膜下垂的装置201821259432.42018/8/7已授权
121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辊筒间距测量装置201821284061.52018/8/10已授权
122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回收废边白油处理设备201821342838.92018/8/21已授权
123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改善隔膜分切刀具使用寿命的装置201821365793.72018/8/23已授权
124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隔膜首尾标记装置201821365157.42018/8/23已授权
12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圆刀轴用可移动装卸货架201821360343.92018/8/23已授权
126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隔膜包装端面防护盖板201821360342.42018/8/23已授权
3-2-208序
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号
127 金力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双工位放卷功能的分切机 201821476979.X 2018/9/11 已授权
12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中间品防脱卷端盖定位装置201821755254.42018/10/29已授权
129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清理宽幅涂布机烘箱过辊的装置201821754914.72018/10/29已授权
130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冷凝式燃气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装置201821768401.12018/10/30已授权
131 金力股份 实用新型 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萃取的链夹式传动机构及传动装置 201821786351.X 2018/10/31 已授权
132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切割锂电池隔膜边料的辊筒装置201821863815.22018/11/13已授权
133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可升降的隔膜输送辊台201821864049.12018/11/13已授权
134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水性涂膜漏涂缺陷修复装置201821895919.12018/11/16已授权
13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快速萃取油膜的回收装置201821904131.22018/11/19已授权
136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高度可调的平台十字导向支撑装置201821904132.72018/11/19已授权
137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新型模头除油烟防结碳装置201822015615.82018/12/3已授权
13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位置与幅宽检测装置201822012702.82018/12/3已授权
139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隔膜用双分切刀具装置201822013718.02018/12/3已授权
140金力股份实用新型隔膜包装端面防护机构201822243894.32018/12/28已授权
141金力股份实用新型隔膜卷动装置201822269547.82018/12/29已授权
142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压辊201822270062.02018/12/30已授权
3-2-209序
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号
143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生产用铸片机构和铸片装置202020281396.22020/3/9已授权
144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刮液辊用位置可调节密封结构及隔膜生产设备202320397947.52023/3/6已授权
14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涂布机放卷处消除基膜微褶皱缺陷的热辊机构202320442592.72023/3/9已授权
146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设备从动辊转动灵活性的检测装置202320563205.52023/3/21已授权
147 金力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高温物料双层保温管道 202320711414.X 2023/4/3 已授权
14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具有电弱点检测功能的复卷机202320722085.92023/4/4已授权
149金力股份实用新型液液分离器202320791489.32023/4/11已授权
150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基于湿法隔膜生产设备用可加热刮液结构202321040211.92023/5/4已授权
151金力股份实用新型萃取装置202321678638.12023/6/29已授权
152金力股份实用新型点涂版辊202322221096.12023/8/17已授权
153金力股份实用新型涂布隔膜热刀打断装置202322300770.52023/8/25已授权
154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物料混合器装置202322300768.82023/8/25已授权
15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便于隔膜牵引的气体阻流装置202322360484.82023/8/31已授权
156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交联改性隔膜的制备装置202322515313.82023/9/15已授权
157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可在线控制静压箱出风量的装置202322589768.42023/9/23已授权
15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利用尾气作为动力的冷水机202322689540.22023/10/8已授权
3-2-210序
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号
159 金力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桶装浆料的摇匀装置 202322702047.X 2023/10/9 已授权
160金力股份实用新型涂布机钨丝打断防止起火装置202322797015.22023/10/18已授权
161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非接触式防气体泄漏机构202322797019.02023/10/18已授权
162金力股份实用新型凸起结构及点涂版辊202322825238.52023/10/20已授权
163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紫外光辐射交联改性聚乙烯的生产设备202322935554.82023/10/31已授权
164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辊体表面缠膜的切割装置202322950171.82023/11/1已授权
16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防止轴头部位晃动的固定环202323188950.52023/11/25已授权
166 金力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基于湿法隔膜生产的萃取隔膜传动装置 202323236435.X 2023/11/29 已授权
167金力股份实用新型凸点结构及点涂版辊202323383414.02023/12/12已授权
16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防止液体滴落的接液盘202420185767.52024/1/25已授权
169金力股份实用新型涂布隔膜卷装卸助力装置202420236956.02024/1/31已授权
170 金力股份 实用新型 湿法隔膜生产用萃取干燥设备 202420452881.X 2024/3/9 已授权
171金力股份实用新型湿法隔膜二氯甲烷回收系统202420452883.92024/3/9已授权
172安徽金力发明专利一种锂硫电池及其隔膜和该隔膜的制备方法201811282438.82018/10/30已授权
一种镍钴锰/镍钴铝酸锂电池及其用功能性隔膜和该隔膜的生产工
173安徽金力发明专利201811282439.22018/10/30已授权
艺
174安徽金力发明专利一种锂硫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201910793187.82019/8/27已授权
3-2-211序
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号
175安徽金力发明专利一种湿法隔膜及其生产系统和生产方法201911213814.22019/12/2已授权
176安徽金力发明专利一种高性能锂硫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201911213813.82019/12/2已授权
177安徽金力发明专利一种锂电池隔膜的展平系统202211130145.42022/9/15已授权
178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生产用粉状物料拆袋卸料装置201820674821.72018/5/8已授权
179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的萃取系统201821072972.12018/7/9已授权
180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隔膜横拉机夹边装置201822051448.22018/12/7已授权
181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电池隔膜涂布实验室的涂布线棒及浆料涂布装置201822052625.92018/12/7已授权
182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新型锂离子电池隔膜萃取槽刮液装置201822063236.62018/12/10已授权
183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有效防止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油斑、黑斑的刮油装置201822064093.02018/12/10已授权
184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湿法隔膜萃取装置201822086438.22018/12/12已授权
185 安徽金力 实用新型 一种电池隔膜热收缩测量用工具 201822086514.X 2018/12/12 已授权
186 安徽金力 实用新型 一种锂电池湿法隔膜 tdo 导热系统及导热油接口渗漏收集装置 201822138743.1 2018/12/14 已授权
187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生产用可控浮动辊系统201822152816.22018/12/18已授权
188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湿法隔膜萃取系统及其夹边辊装置201920401955.62019/3/27已授权
189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用收卷辊201920402002.12019/3/27已授权
190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隔膜萃取干燥系统及其可调式风刀装置201920411655.62019/3/28已授权
3-2-212序
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号
191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隔膜横拉烘箱201920432364.52019/3/29已授权
192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生产的可快速清理的模头201920458769.62019/4/4已授权
193 安徽金力 实用新型 一种真空吸附装置及铸片系统 201920988996.X 2019/6/26 已授权
194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薄膜膜面缺陷检测辅助装置201920992218.82019/6/27已授权
195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锂离子电池隔膜的放置装置201921098959.82019/7/12已授权
196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可进行石蜡油回收的隔膜生产系统201921116763.72019/7/16已授权
197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湿法隔膜生产用萃取系统201921177257.92019/7/24已授权
198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隔膜生产萃取入口进风装置201921176206.42019/7/24已授权
199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挤出机模头螺栓量化调节装置201921311626.92019/8/13已授权
200 安徽金力 实用新型 一种锂电池隔膜萃取液分离处理系统 202021907950.X 2020/9/3 已授权
201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可回收利用的锂电池隔膜用复合管芯载体202221577943.72022/6/22已授权
202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锂电隔膜移动检膜小车202221624573.82022/6/24已授权
203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隔膜收卷辊称重装置202221626623.62022/6/27已授权
204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锂电隔膜移动运膜垂直升降设备202221626733.22022/6/27已授权
205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分切划线装置202222297718.42022/8/30已授权
206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锂电隔膜膜卷倒运称重装置202222295474.62022/8/30已授权
3-2-213序
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号
207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具有挡油烟结构的模头202222464911.22022/9/15已授权
208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狭小空间内的棘轮扳手组件202223094915.22022/11/21已授权
209 安徽金力 实用新型 一种锂电池隔膜添加剂混料机构及输料装置 202223397182.X 2022/12/15 已授权
210 安徽金力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锂电池隔膜生产线的送料口组件及其喂料系统 202322480431.X 2023/9/12 已授权
211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锂电隔膜的模头抽油烟装置202322481618.12023/9/12已授权
212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刮液辊位置调节机构及刮液辊装置202322663091.42023/9/28已授权
213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隔膜异物控制的强磁棒组装置202322799739.02023/10/18已授权
214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锂电隔膜膜卷在线称重装置202322799846.32023/10/18已授权
215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生产锂电隔膜的原料罐体设备202322984309.62023/11/2已授权
216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收卷辊粘棉的缠绕装置202322984361.12023/11/2已授权
217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回收二氯甲烷气体的吸风装置202323012085.92023/11/6已授权
218合肥金力发明专利一种高效低耗水封锂离子电池薄膜萃取工艺201710608088.92017/7/24已授权
219合肥金力发明专利一种基于湿法生产锂电隔膜工艺中废弃白油的除杂方法201810653927.32018/6/22已授权
220 合肥金力 实用新型 一种磁力控制的可伸缩针板机构 201621124801.X 2016/10/14 已授权
221合肥金力实用新型一种新型无接触湿法隔膜铸片辊油污清洁装置202420194533.72024/1/26已授权
222合肥金力实用新型一种实时显示电池隔膜膜面宽度的装置202420194532.22024/1/26已授权
3-2-214序
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号
223合肥金力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开窗式烘箱的新型过辊清洁工装202420300745.92024/2/19已授权
224合肥金力实用新型一种隔膜饵料收卷机构202420675277.32024/4/3已授权
225 湖北江升 发明专利 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制备方法 201510577172.X 2015/9/13 已授权
226湖北江升发明专利一种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制备方法201610062792.42016/1/29已授权
227湖北江升发明专利模头螺栓对位方法201910015279.32019/1/8已授权
228湖北江升发明专利一种边料张力控制系统、控制方法以及边料收卷机201910349755.52019/4/28已授权
229 湖北江升 实用新型 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溶剂回收装置 201821385889.X 2018/8/27 已授权
230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原料输送设备201821385890.22018/8/27已授权
231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原料混炼设备201821386659.52018/8/27已授权
232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原料加热装置201821386660.82018/8/27已授权
233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废气处理装置201821386661.22018/8/27已授权
234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干燥装置201821387159.32018/8/27已授权
235 湖北江升 实用新型 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清洗装置 201821387163.X 2018/8/27 已授权
236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溶剂萃取设备201821387164.42018/8/27已授权
237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原料混合装置201821449823.22018/9/5已授权
238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陶瓷隔膜生产用原材料防潮放置箱201821450128.82018/9/5已授权
3-2-215序
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号
239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陶瓷隔膜生产用原材料过滤装置201821450130.52018/9/5已授权
240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陶瓷隔膜生产用原材料研磨设备201821450136.22018/9/5已授权
241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原料熔融装置201821450137.72018/9/5已授权
242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湿法隔膜制造用的二氯甲烷回收装置201821450648.92018/9/5已授权
243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陶瓷隔膜生产用树脂加热设备201821450649.32018/9/5已授权
244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陶瓷隔膜生产用原材料输送装置201821450651.02018/9/5已授权
245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陶瓷隔膜加工用原料配制装置201821450691.52018/9/5已授权
246 湖北江升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湿法隔膜的萃取干燥装置 201821450903.X 2018/9/6 已授权
247湖北江升实用新型膜辊防护装置和膜料收放设备201821849716.92018/11/9已授权
248湖北江升实用新型测量放置台201920029086.92019/1/8已授权
249湖北江升实用新型搬运工具201920029938.42019/1/8已授权
250湖北江升实用新型微孔膜取样固定结构及微孔膜取样器201920030579.42019/1/8已授权
251湖北江升实用新型螺杆清洁辅助工具201920029090.52019/1/8已授权
252 湖北江升 实用新型 一种锂离子隔膜快速消除水印装置 201920030031.X 2019/1/9 已授权
253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陶瓷隔膜生产用原材料干燥装置201821450127.32019/4/23已授权
254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边料张力控制系统及边料收卷机201920603878.22019/4/28已授权
3-2-216序
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号
255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拉伸报警装置202022906395.52020/12/5已授权
256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卷取装置202022906571.52020/12/5已授权
257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原料添加系统202022887359.92020/12/5已授权
258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生产车间环境监测装置202022906449.82020/12/5已授权
259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二氯甲烷存储装置202023047828.22020/12/16已授权
260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存储车间202023035074.92020/12/16已授权
261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切割装置202023035088.02020/12/16已授权
262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切割废料收集装置202023035136.62020/12/16已授权
263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收卷卸膜小车202323276508.82023/11/30已授权
264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萃取干燥后表面二氯甲烷抽吸装置202323333657.32023/12/6已授权
265 湖北金力 发明专利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电池隔膜的制备方法 201910015276.X 2019/1/8 已授权
266湖北金力实用新型刀架以及电池基膜切割设备202323304620.82023/12/1已授权
267 湖北金力 实用新型 磁力棒安装装置以及隔膜表面除污装置 202323309960.X 2023/12/4 已授权
268 湖北金力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挤出机的防风护罩 202323346612.X 2023/12/7 已授权
269湖北金力实用新型一种塑料膜的展平装置202323354952.72023/12/8已授权
270湖北金力实用新型一种便于调整的涂布刮边装置202323591455.92023/12/26已授权
3-2-217序
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号
271湖北金力实用新型浆料可回收涂布机202420646616.52024/3/29已授权
272湖北金力实用新型一种烘箱过辊辊面的清洁装置202420636801.62024/3/29已授权
273天津东皋膜发明专利温度可控的半凝胶固态电解质膜及制备方法和锂电池201810158786.82018/2/26已授权
274天津东皋膜发明专利微凝胶固态电解质膜、制备方法及锂电池201810158683.12018/2/26已授权
275天津东皋膜发明专利原位聚合固态聚合物电解质膜及其制备方法和锂电池201810158676.12018/2/26已授权
276天津东皋膜发明专利聚合物锂盐粘合剂及锂离子电池隔膜涂层和制备方法应用201810572147.62018/6/6已授权
277天津东皋膜发明专利一种制备锂离子电池双层复合隔膜的装置及其使用方法201911130139.72019/11/18已授权
278天津东皋膜发明专利一种分切机圆刀弹簧的评价方法及使用的圆刀弹簧弹力测试装置202010451460.12020/5/25已授权
279天津东皋膜发明专利一种锂电池用湿法隔膜线体纵拉伸设备202311787675.02023/12/25已授权
280天津东皋膜发明专利一种湿法工艺用锂电池隔膜延展装置202410841065.22024/6/27已授权
281天津东皋膜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的穿膜机构202320091306.72023/1/31已授权
282天津东皋膜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烘干设备202320427103.02023/3/9已授权
283天津东皋膜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切割机202320587602.62023/3/23已授权
284天津东皋膜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涂胶装置202320587579.02023/3/23已授权
285天津东皋膜实用新型一种防偏移的电池隔膜放卷装置202320776177.52023/4/10已授权
286天津东皋膜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对接输送装置202320855097.92023/4/17已授权
3-2-218序
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号
287天津东皋膜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强度检测装置202321021617.22023/4/28已授权
288天津东皋膜实用新型一种可调温度的隔膜拉伸强度检测装置202321039291.62023/5/4已授权
289天津东皋膜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生产分切装置202321246752.72023/5/19已授权
290天津东皋膜实用新型一种电池生产隔膜夹紧装置202321295819.62023/5/26已授权
291天津东皋膜实用新型一种薄膜生产中在线辊面自清洁装置202322291015.52023/8/23已授权
292天津东皋膜实用新型一种防蓬料、有游隙的粉料流料软性连接管路202322339361.62023/8/30已授权
293天津东皋膜实用新型一种可持续测试锂电池隔膜击穿电压的装置202322478283.82023/9/13已授权
294天津东皋膜实用新型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萃取干燥装置202322539161.52023/9/19已授权
295天津东皋膜实用新型一种新型接油盘用于石蜡油回收装置202322607822.32023/9/26已授权
296天津东皋膜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厚度调整装置202322661969.02023/10/7已授权
297 天津东皋膜 实用新型 一种锂电池隔膜萃取装置 202322770816.X 2023/10/13 已授权
298 天津东皋膜 实用新型 一种锂电池隔膜生产除水装置 202322829120.X 2023/10/20 已授权
299天津东皋膜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展平装置202322888105.22023/10/27已授权
300天津东皋膜实用新型一种新型纠偏微摆装置202323344438.52023/12/8已授权
301天津东皋膜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拉伸设备202323531132.02023/12/25已授权
302天津东皋膜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浆料制备装置202420282367.62024/2/5已授权
3-2-219(二)境外专利
授权当前状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期国家/态地区
Microporous membrane of polyethylene-based composite
1 发明专利 天津东皋膜 US 10153472 B2 2014/6/23 已授权 美国
material and preparation method thereof
Coated separator with compressible elasticity thermal shutdown
2 发明专利 天津东皋膜 US 10084169 B2 2011/11/1 已授权 美国
and high temperature resistance
NANO microporous diaphragm of post-crosslinked rubber and
3 发明专利 天津东皋膜 US 9991494 B2 2011/7/22 已授权 美国
polyolefin composite and manufacturing method thereof
MIKROPOR?SE MEMBRAN AUS
4 POLYETHYLENBASIERTEM VERBUNDWERKSTOFF MIT 发明专利 天津东皋膜 EP 2796187 B1 2012/2/14 已授权 德国
ADH?SION UNTER HEISSPRESSEN
5???????????????????????????发明专利金力股份10-22051162017/9/13已授权韩国
耐高温多層複合リチウムイオン電池セパレータのコーティン
6发明专利金力股份特許第6851478号2017/9/13已授权日本
グ装置
Heat-resistant multi-layer composite lithium-ion battery separator
7 发明专利 金力股份 US11223089B2 2017/9/13 已授权 美国
and coating device and manufacturing method for same
3-2-220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清单
序完成开发日首次发布日著作权持软件名称登记号登记日期号期期有人
2022SR12 2022 年 1 月 2022 年 8 月
1 隔膜分切控制系统 V1.0 未发表 金力股份
8492415日25日
MODBUSTCP 通讯软 2023SR05 2023 年 2 月 2023 年 5 月
2未发表金力股份
件 V0.1 45940 1 日 17 日
2024SR07 2023 年 11 2023 年 11 2024 年 5 月
3 白油上料系统 V1.0 金力股份
04840月15日月15日23日
电池隔膜拉伸强度检测 2023SR04 2022 年 4 月 2022 年 4 月 2023 年 4 月 天津东皋
4
系统 V1.0 56827 6 日 6 日 10 日 膜
电池隔膜切割机精准定 2023SR04 2022 年 5 月 2022 年 5 月 2023 年 4 月 天津东皋
5
位系统 V1.0 56051 18 日 18 日 10 日 膜
锂电池隔膜烘干温度控 2023SR04 2022 年 10 2022 年 10 2023 年 4 月 天津东皋
6
制系统 V1.0 56056 月 19 日 月 19 日 10 日 膜
锂电池隔膜自动化涂胶 2023SR04 2022 年 12 2022 年 12 2023 年 4 月 天津东皋
7
系统 V1.0 56057 月 27 日 月 27 日 10 日 膜
双工位机器人自动上下 2024SR05 2022 年 11 2022 年 11 2024 年 4 月 天津东皋
8
件控制系统10515月22日月22日16日膜
锂电池浆料制备伺服控 2024SR05 2022 年 5 月 2022 年 5 月 2024 年 4 月 天津东皋
9
制系统1050617日17日16日膜
智能液体分离设备安装 2024SR04 2022 年 12 2022 年 12 2024 年 4 月 天津东皋
10
调试软件51257月2日月7日1日膜
智能监控激光粒度仪参 2024SR01 2022 年 9 月 2022 年 9 月 2024 年 1 月 天津东皋
11
数配置优化软件236831日8日18日膜
2023SR03 2022 年 6 月 2022 年 6 月 2023 年 3 月 天津东皋
12双工位机器人处理系统
9375810日15日24日膜
高激光粒度仪综合性能 2023SR03 2022 年 10 2022 年 10 2023 年 3 月 天津东皋
13
测试系统93759月13日月17日24日膜
2024SR13 2024 年 5 月 2024 年 5 月 2024 年 9 月 天津东皋
14浆料防呆控制系统
7746221日22日14日膜
3-2-221四、域名清单
序号域名地址注册者注册时间到期时间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冀 ICP 备 11023610
1 gellec.com 金力股份 2011 年 10 月 14 日 2026 年 10 月 14 日
号-1
3-2-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