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3证券简称:佛塑科技公告编号:2026-28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科技或公司或上市公司)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102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新能源)1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于2026年1月21日过户至公司名下,本次交易公司新增股份
1490813595股于2026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股份登记,2026年2月12日上市,金力新能源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现将金力新能源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温州海乾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舟山海乾瀚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梓赫、袁梓豪、珠海中冠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测算期间(“业绩承诺期”)为三年,
1即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业绩承诺方承诺金力新能源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2.3亿元、3.6亿元以及6.1亿元(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金额,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承诺净利润数2.303.606.10
如标的资产的全部交割程序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业绩承诺期应相应延长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业绩承诺期增加2028年度。2028年度的当期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延长前前述业绩承诺期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额的年均值,即不低于4.00亿元。
公司将在业绩补偿期间逐年测算各年度金力新能源的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
的差异情况,实现净利润数由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根据中国现行有效的会计准则予以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二、金力新能源2025年度业绩实现情况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于2026年1月21日完成过户且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完成对价支付,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至2028年。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华兴专字[2026]25013520158号),金力新能源2025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业绩承诺金额2025年实际实现金额是否实现业绩承诺
23000.0044971.48是
注:根据交易协议,上述净利润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预提业绩奖励影响。
金力新能源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际实现金额为44971.48万元,业绩承诺金额为
23000.00万元,已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金额,业绩承诺方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2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金力新能源2025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业绩承诺方关于金力新能源2025年度的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2025年度无需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四、备查文件(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华兴专字[2026]25013520158号);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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