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3证券简称:佛塑科技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项目名称
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102名河北购买资产交易对方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本报告书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本承诺人提供或披
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承诺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的,本承诺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就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完
2-1-1整情况出具承诺函,保证其将及时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为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供的
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其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承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1-2目录
声明....................................................1
一、上市公司声明..............................................1
二、交易对方声明..............................................1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2
目录....................................................3
释义...................................................10
一、普通术语...............................................10
二、专业术语...............................................15
重大事项提示...............................................17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17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22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3
四、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26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27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28
七、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说明........................................32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35
重大风险提示...............................................36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36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39
三、其他风险...............................................41
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42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42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46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62
四、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63
2-1-3五、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66
六、交易各方重要承诺...........................................67
七、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超额业绩奖励...............................89
八、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可实现性...................................93
第二章上市公司基本情况.........................................108
一、基本信息..............................................108
二、前十大股东情况...........................................108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09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股权变动情况...................................110
五、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110
六、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111
七、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112
八、上市公司合规经营情况........................................112
第三章交易对方基本情况.........................................113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非自然人交易对方............................113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自然人交易对方.............................392
三、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429
四、其他事项说明............................................434
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446
一、基本情况..............................................446
二、历史沿革..............................................446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480
四、下属企业构成............................................490
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521
六、交易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变动情况...........538
七、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544
八、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545
九、主要财务数据............................................572
十、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576
十一、债权债务转移情况.........................................593
2-1-4十二、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593
第五章发行股份情况...........................................598
一、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发行普通股股份情况...............................598
二、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普通股股份情况..................................608
第六章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612
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612
二、重要下属企业的评估基本情况.....................................732
三、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784
四、董事会对本次股份发行定价合理性的分析................................789
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或者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791
第七章本次交易主要合同.........................................793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主要内容.............................793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797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主要内容..................................810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814
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825
六、业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826
七、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协议主要内容....................................834
八、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837
九、股票质押合同主要内容........................................837
第八章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842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842
二、本次交易符合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的情形...................846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847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的情形.........................848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的情形.........................849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
类第1号》的规定............................................856
七、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857
2-1-5八、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857
九、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857
十、本次交易符合“并购六条”的相关规定.................................860十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要求................................860十二、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形...................................................861
十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862
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63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863
二、本次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868
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889
四、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936
五、标的公司现金流量分析........................................955
六、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958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961
第十章财务会计信息...........................................969
一、交易标的财务会计资料........................................969
二、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会计资料.............................976
第十一章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982
一、关联交易情况............................................982
二、同业竞争的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987
第十二章风险因素分析..........................................990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990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992
三、其他风险..............................................996
第十三章其他重要事项..........................................998
一、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998
二、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998
2-1-6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998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998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
明...................................................999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1000
七、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1018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1019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
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1019
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1019
第十四章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1021
一、独立董事意见...........................................1021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1022
三、法律顾问意见...........................................1024
第十五章中介机构及有关经办人员....................................1026
一、独立财务顾问...........................................1026
二、法律顾问.............................................1026
三、审计机构.............................................1026
四、资产评估机构/估值机构......................................1026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1027
一、备查文件.............................................1027
二、备查地点.............................................1027
第十七章声明与承诺..........................................1028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1028
二、上市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029
三、上市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030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1031
五、法律顾问声明...........................................1032
六、审计机构声明...........................................1033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1034
2-1-7附件一:专利情况......................................1035
一、国内专利.............................................1035
二、境外专利.............................................1048
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1049
一、温州海乾.............................................1049
二、金石基金.............................................1049
三、北京杰新园............................................1050
四、厦门友道易鸿...........................................1051
五、嘉兴岩泉.............................................1053
六、宜宾晨道.............................................1055
七、厦门国贸海通...........................................1058
八、厦门惠友豪嘉...........................................1058
九、深圳翼龙.............................................1072
十、湖州华智.............................................1073
十一、合肥中小基金..........................................1074
十二、河北毅信............................................1074
十三、马鞍山支点科技.........................................1075
十四、杭州长津............................................1077
十五、湖北小米............................................1082
十六、肥西产投............................................1084
十七、济南复星............................................1084
十八、安徽创冉............................................1086
十九、厦门建达石...........................................1088
二十、嘉兴和正宏顺..........................................1089
二十一、上海劲邦劲兴.........................................1090
二十二、福建劲邦晋新.........................................1091
二十三、合肥产投基金.........................................1095
二十四、信创奇点...........................................1095
二十五、赣州翰力...........................................1096
二十六、安徽基石...........................................1098
2-1-8二十七、广发信德三期....................................1099
二十八、宁波易辰...........................................1103
二十九、宁波宝通辰韬.........................................1103
三十、安徽煜帆............................................1104
三十一、常州常高新..........................................1105
三十二、广发信德新能源........................................1105
三十三、珠海北汽...........................................1106
三十四、珠海招证冠智.........................................1106
三十五、青岛君信...........................................1108
三十六、厦门友道雨泽.........................................1108
三十七、杭州象之仁..........................................1109
三十八、常州哲明...........................................1110
三十九、河北佳润...........................................1110
四十、嘉兴恩复开润..........................................1110
四十一、天津东金园..........................................1111
2-1-9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指佛塑科技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草案、重组报告书、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指告书、本报告书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
佛塑科技、上市公司、指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公司广新集团指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金力股份、标的公司、指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标公司
金力有限指河北金力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前身标的资产指金力股份100%股份
102购买资产的所有交易对方,合计持有金力股份100%股份,包括名交易对方指57名非自然人交易对方和45名自然人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指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的合称
袁海朝、华浩世纪、温州海乾、安徽创冉、河北佳润、袁梓赫、业绩承诺方指
袁梓豪、珠海中冠国际共8名交易对方
不承担业绩补偿责任的除袁海朝、华浩世纪等8名承担业绩补偿责任的业绩承诺方外的
94指名交易对方其他不承担业绩补偿责任的交易对方,共计94名
华浩世纪指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海之润指海南海之润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冉海指海南冉海投资有限公司温州海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安徽海乾温州海乾、安徽海乾指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山东海科指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金润源金服指枝江金润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金润源集团指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金石基金指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北京杰新园指北京杰新园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珠海中冠国际指珠海中冠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友道易鸿指厦门友道易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岩泉指嘉兴岩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比亚迪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宜宾晨道指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旗昌投资指深圳市旗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1-10厦门国贸海通指厦门国贸海通鹭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惠友豪嘉指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翼龙指深圳翼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州华智指湖州华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海通中小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中小企业合肥中小基金指发展基金海通(合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河北毅信指河北毅信联合节能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马鞍山支点科技指马鞍山支点科技成果转化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杭州长津指杭州长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北小米指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肥西城投指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肥西产投指肥西产业优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复星指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为“河北创冉安徽创冉、河北创冉指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建达石指厦门建达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和正宏顺指嘉兴和正宏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创新投指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劲邦劲兴指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建劲邦晋新指福建劲邦晋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鑫崴指常州鑫崴车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鑫未来指常州鑫未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产投基金指合肥市产业投促创业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创奇点盛世(济宁)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信创奇点、济南信创指
用名为“济南信创奇点盛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赣州翰力指赣州翰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基石指安徽基石智能制造三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和投资指宁德万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发信德三期指珠海格金广发信德三期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安徽煜帆指安徽煜帆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武安市宝悦贸易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宝佳(天津)国际贸易有宝佳贸易、宝悦贸易指限公司”
宁波易辰指宁波易辰新能源汽车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宝通辰韬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熹利来投资指珠海横琴熹利来投资有限公司
常州常高新指常州常高新智能制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1-11广发信德新能源指中山公用广发信德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珠海北汽指珠海北汽华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珠海招证冠智指珠海招证冠智新能源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君信指青岛君信开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厦门友道雨泽指厦门友道雨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双杰配电自动化设备有双杰电气、双杰配电指限公司
杭州象之仁指杭州象之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哲明指常州哲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河北佳润指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冠明指珠海冠明投资有限公司
嘉兴恩复开润指嘉兴恩复开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松禾创投指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东金园指天津市宝坻区东金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创启开盈指嘉兴市创启开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安徽新衡新材料科技有限安徽金力、安徽新衡指公司”鞍能公司指马鞍山鞍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江升指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天津东皋膜指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东皋膜指北京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西安迪纳斯指西安迪纳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物联网指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正茂指浙江正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一创资本指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东鼎宝润指天津东鼎宝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肥金力指合肥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金力指湖北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韩国金力 指 Gellec Korea Co. Ltd.Hongkong Gellec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 Limited,香港金力国际香港金力指控股有限公司金力新材料指河北金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指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上海恩捷指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LG LG Chem Ltd,韩国 LG 集团子公司,业务涵盖石油化学、尖端材化学 指料和生命科学等领域
2-1-12宁德时代指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轩高科指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亿纬锂能指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瑞浦兰钧指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正力指江苏正力新能电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衢州极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衢州极电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
吉利控股指司、利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宁国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等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广汽因湃指因湃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楚能新能源指楚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微宏动力指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海四达指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天鹏电源指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富硕宏信指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国资委指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GGII 指 深圳市高工产研咨询有限公司
佛塑科技与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7名、广新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团、金力股份于2024年11月14日签署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指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佛塑科技与标的公司除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其他股东10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名、广新集团、金力股份于2024年11月14日签署的《佛山佛塑指架协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佛塑科技与广新集团于2024年11月14日签署的《佛山佛塑科技《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协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议》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佛塑科技、广新集团与8名业绩承诺方、金力股份于2025年4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29日签署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指购买资产协议》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佛塑科技、广新集团与不承担业绩补偿责任的94名交易对方、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力股份于2025年4月29日签署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指议》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佛塑科技、广新集团与不承担业绩补偿责任的94名交易对方、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力股份于2025年9月8日签署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指议之补充协议》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佛塑科技与8名业绩承诺方于2025年4月29日签署的《佛山佛《业绩补偿协议》指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协佛塑科技与广新集团于2025年4月29日签署的《佛山佛塑科技指议之补充协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1-13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亿元、3.6亿元以及6.1亿元。如标的资承诺净利润指产的全部交割程序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业绩承诺期应相应延长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业绩承诺期增加2028年度。
2028年度的当期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延长前前述业绩承诺期各年
度承诺净利润数总额的年均值,即不低于4.00亿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审计报告指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5]25008960060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备考审阅报告指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华兴专字[2025]25008960048号)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资产评估报告指及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5】第 VYGQD0178号)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证券
法律顾问、大成律师指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审阅机构、
指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
评估机构、中联评估指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指2024年12月31日审计基准日指2025年6月30日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重组管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发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行注册管理办法》
26《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格式准则号》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章程》指《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交割期指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的资产交割日止的期间
2-1-14过渡期指本次交易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的期间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指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6月报告期各期末指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
二、专业术语
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锂离子电池、锂电池指移动来工作。电池一般采用含有锂元素的材料作为电极,是现代高性能电池的代表
锂离子电池关键的内层组件之一,主要作用是使电池的正、负极分隔开来,防止两极接触而短路,同时具有能使电解质离子通过的功能,其性能决定了电池的界面结构、内阻等,直接影响电池隔膜、锂电池隔膜、锂
指的容量、循环以及安全性能等特性,性能优异的隔膜对提高电池离子电池隔膜
综合性能具有重要作用。其中,以聚乙烯(PE)和聚丙烯(PP)为主的聚烯烃为主要原料,按照结构分类,隔膜可分为单层、双层及多层隔膜
沉浸于锂电池电解液中的隔膜,表面广泛分布着纳米级的微孔,基膜指以供锂离子自由在正极与负极之间移动涂覆隔膜指基膜表面经过涂覆工艺处理后的隔膜类型聚乙烯,Polyethylene,简称 PE,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PE 指 树脂,具有耐低温性能优良、化学稳定性好、吸水性小、电绝缘性能优异等特点聚丙烯,Polypropylene,简称 PP,是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PP 指 性树脂,具有力学性能良好、耐热性较高、化学性能好、几乎不吸水、电绝缘性优良等特点
ultra-high molecular weight polyethylene,简称 UHMWPE,是分子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指量在150万以上的无支链的线性聚乙烯。是一种耐冲击、耐磨损、自润滑性能好、低温性能优异的工程塑料
偏二氟乙烯均聚物或者偏二氟乙烯与其他少量含六氟丙烯 HFP 的
PVDF 指 共聚物,锂电池隔膜用 PVDF 为共聚物,即 PVDF-HFP,以下均简写为 PVDF
全称为芳香族聚酰胺纤维,是一种高性能合成纤维。主要包括间芳纶指
位芳酰胺纤维(PMIA)、对位芳酰胺纤维(PPTA)等
间位芳纶,也称聚间苯二甲酰间苯二胺纤维,俗称芳纶1313,是PMIA 指 一种综合性能优异的有机耐高温阻燃纤维,热稳定性高、阻燃性突出、电绝缘性好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olymethyl methacrylate,是一种高分子聚合PMMA 指 物,又称作亚克力或有机玻璃,具有高透明度,低价格,易于机械加工等优点
又称熔融拉伸法,包括单向拉伸和双向拉伸工艺,是指将聚烯烃树脂熔融、挤出制成结晶性聚合物薄膜,经过结晶化处理、退火干法指
获得高结晶度的结构,随后在高温下进一步拉伸,将结晶界面进行剥离,形成多孔结构的制备工艺又称热致相分离法,是指将液态烃或一些高沸点小分子物质作为成孔剂与聚烯烃树脂混合、加热熔融后形成均匀混合物,经挤湿法指
出、流延、双向拉伸、萃取等工艺制备出相互贯通的微孔膜的制备工艺
微孔膜指以聚烯烃为原材料,经过膨化拉伸后形成一种具有微孔性的薄
2-1-15膜,将此薄膜用特殊工艺覆合在各种织物和基材上,成为新型过滤材料,该膜孔径小,分布均匀,孔隙率大,在保持空气流通的同时,可以过滤包括细菌在内的所有尘埃颗粒,达到净化且通风的目的,广泛应用于制药、生化、微电子和实验室耗材等领域,其孔径一般在 5.0nm-1.0mm 之间,其中 1nm=10-9m又称充电电池或蓄电池,是指在电池放电后可通过充电的方式使二次电池指活性物质激活而继续使用的电池,主要包括“镍氢”“镍镉”“铅酸”“锂离子”等电池
用于调节峰谷用电问题,分为抽水储能电站和超大型电池组,其储能电站指中超大型电池组是指利用大容量电池组结合各种新能源发电方式,本文中的储能电站特指超大型电池组μm 指 微米,一种度量单位,其中 1μm=10-6mnm 指 纳米,一种度量单位,其中 1nm=10-9m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1-16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重组方案概况交易形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袁海朝、华浩世纪等102名交易对
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金力股份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方案简介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本次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同步办理发行、登记及上市手续。
交易价格
(不含募集配508000.00万元套资金金额)
名称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
主营业务锂电池湿法隔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所属行业 2017),所属行业为“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C292 塑料交易标的制品业”中的“C2921塑料薄膜制造”
其他(如为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拟购买资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产)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构成关联交易√是□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
交易性质√是□否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有□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有□无其它需特别说明的事项无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单位:万元
2-1-17交易标的评估或估评估或估增值率/溢价本次拟交易其他
基准日交易价格名称值方法值结果率的权益比例说明20.78%(母
2024年金力股份资产基础公司口径)
12月31508371.92100%508000.00-100%股份法/12.68%(合日并口径)
(三)本次重组的支付方式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结合承担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义务、股份锁定等因素,本次交易采用差异化定价,即在保持上市公司支付的总对价不变的情况下,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标的公司股东出让其持有的股份的交易价格根据“总对价×90%×该股东所转让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算,总对价扣除前述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标的公司股东出让其持有的股份的交易价格之和后,剩余对价部分由各业绩承诺方按其被收购股份占全部业绩承诺方被收购股份总额的比例享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支付的总对价
1华浩世纪金力股份16.5717%股份37581.66764267241.906557104823.574199
2海之润金力股份7.1730%股份-32794.88977732794.889777
3温州海乾金力股份5.8576%股份-37052.30649237052.306492
4山东海科金力股份5.4617%股份-24970.72825624970.728256
5金润源金服金力股份5.0509%股份-23092.92949123092.929491
6金石基金金力股份4.0962%股份-18728.04619218728.046192
7北京杰新园金力股份3.6581%股份-16724.68461716724.684617
8珠海中冠国际金力股份3.1241%股份-19761.23012919761.230129
9厦门友道易鸿金力股份3.0039%股份-13733.90054113733.900541
10嘉兴岩泉金力股份2.3121%股份-10570.94162810570.941628
11比亚迪金力股份2.2407%股份-10244.40108010244.401080
12宜宾晨道金力股份1.8812%股份-8601.0291768601.029176
13旗昌投资金力股份1.8206%股份-8323.5760858323.576085
14厦门国贸海通金力股份1.8206%股份-8323.5760858323.576085
15厦门惠友豪嘉金力股份1.8206%股份-8323.5760858323.576085
16深圳翼龙金力股份1.8206%股份-8323.5760858323.576085
2-1-18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支付的总对价
17湖州华智金力股份1.4004%股份-6402.7510916402.751091
18合肥中小基金金力股份1.0923%股份-4994.1456514994.145651
19河北毅信金力股份0.9103%股份-4161.7880424161.788042
马鞍山支点科
20金力股份0.9103%股份-4161.7880424161.788042
技
21杭州长津金力股份0.9103%股份-4161.7880424161.788042
22湖北小米金力股份0.9103%股份-4161.7880424161.788042
23肥西产投金力股份0.8739%股份-3995.3165213995.316521
24济南复星金力股份0.8668%股份-3962.9469663962.946966
25安徽创冉金力股份0.7921%股份-5010.5543295010.554329
26厦门建达石金力股份0.7282%股份-3329.4304343329.430434
27嘉兴和正宏顺金力股份0.7282%股份-3329.4304343329.430434
28海通创新投金力股份0.7282%股份-3329.4304343329.430434
29上海劲邦劲兴金力股份0.6736%股份-3079.7231513079.723151
30福建劲邦晋新金力股份0.6372%股份-2913.2516292913.251629
31常州鑫崴金力股份0.6069%股份-2774.5250842774.525084
32常州鑫未来金力股份0.6069%股份-2774.5250842774.525084
33合肥产投基金金力股份0.5826%股份-2663.5443472663.544347
34信创奇点金力股份0.5462%股份-2497.0728252497.072825
35赣州翰力金力股份0.5462%股份-2497.0728252497.072825
36安徽基石金力股份0.5462%股份-2497.0728252497.072825
37万和投资金力股份0.5462%股份-2497.0728252497.072825
38广发信德三期金力股份0.5455%股份-2494.0805002494.080500
39宝悦贸易金力股份0.4369%股份-1997.6582601997.658260
40宁波易辰金力股份0.3787%股份-1731.3038251731.303825
41宁波宝通辰韬金力股份0.3787%股份-1731.3038251731.303825
42安徽煜帆金力股份0.3759%股份-1718.8184611718.818461
43熹利来投资金力股份0.3641%股份-1664.7152171664.715217
44常州常高新金力股份0.3641%股份-1664.7152171664.715217
广发信德新能
45金力股份0.3213%股份-1468.8664651468.866465
源
46珠海北汽金力股份0.3034%股份-1387.2621261387.262126
47珠海招证冠智金力股份0.2913%股份-1331.7721731331.772173
2-1-19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支付的总对价
48青岛君信金力股份0.2731%股份-1248.5364121248.536412
49厦门友道雨泽金力股份0.2367%股份-1082.0648911082.064891
50双杰电气金力股份0.1994%股份-911.546446911.546446
51杭州象之仁金力股份0.1821%股份-832.357608832.357608
52常州哲明金力股份0.1821%股份-832.357608832.357608
53河北佳润金力股份0.1517%股份-959.655313959.655313
54珠海冠明金力股份0.1456%股份-665.886086665.886086
55嘉兴恩复开润金力股份0.0910%股份-416.178804416.178804
56松禾创投金力股份0.0693%股份-316.773664316.773664
57天津东金园金力股份0.0503%股份-229.867206229.867206
58李国飞金力股份2.4760%股份-11320.06347611320.063476
59袁海朝金力股份2.0916%股份-13230.15854213230.158542
60孟昭华金力股份1.4164%股份-6475.7421946475.742194
61徐锋金力股份0.6736%股份-3079.7231513079.723151
62封志强金力股份0.4551%股份-2080.6176782080.617678
63陈立叶金力股份0.4005%股份-1831.1867381831.186738
64郭海利金力股份0.3823%股份-1747.9509771747.950977
65张新朝金力股份0.3641%股份-1664.7152171664.715217
66张志平金力股份0.3641%股份-1664.7152171664.715217
67张伟金力股份0.1984%股份-907.269793907.269793
68袁梓赫金力股份0.1912%股份1209.166179-1209.166179
69袁梓豪金力股份0.1912%股份1209.166179-1209.166179
70魏俊飞金力股份0.1821%股份-832.357608832.357608
71熊建华金力股份0.1456%股份-665.886086665.886086
72邴继荣金力股份0.1456%股份-665.886086665.886086
73郝少波金力股份0.1347%股份-615.944630615.944630
74郭海茹金力股份0.1092%股份-499.414565499.414565
75苏碧海金力股份0.1092%股份-499.414565499.414565
76林文海金力股份0.0910%股份-416.178804416.178804
77井卫斌金力股份0.0910%股份-416.178804416.178804
78马文献金力股份0.0655%股份-299.648739299.648739
79杜鹏宇金力股份0.0546%股份-249.707282249.707282
2-1-20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支付的总对价
80毛险锋金力股份0.0546%股份-249.707282249.707282
81王勇金力股份0.0546%股份-249.707282249.707282
82袁召旺金力股份0.0455%股份-208.089402208.089402
83郭威金力股份0.0437%股份-199.765826199.765826
84唐斌金力股份0.0405%股份-184.968172184.968172
85孟义金力股份0.0364%股份-166.471521166.471521
86徐勇金力股份0.0309%股份-141.500793141.500793
87李志坤金力股份0.0218%股份-99.88291399.882913
88张紫东金力股份0.0218%股份-99.88291399.882913
89彭晓平金力股份0.0190%股份-86.94724386.947243
90邓云飞金力股份0.0182%股份-83.23576083.235760
91郑义金力股份0.0182%股份-83.23576083.235760
92高洋金力股份0.0121%股份-55.48995255.489952
93马强金力股份0.0101%股份-46.24245946.242459
94王玮金力股份0.0091%股份-41.61788041.617880
95张克金力股份0.0073%股份-33.29430433.294304
96郭林建金力股份0.0073%股份-33.29430433.294304
97刘浩金力股份0.0042%股份-19.41141119.411411
98闫姗姗金力股份0.0036%股份-16.64715216.647152
99宋建金力股份0.0036%股份-16.64715216.647152
100李青辰金力股份0.0030%股份-13.87290413.872904
101李青阳金力股份0.0030%股份-13.87290413.872904
102运秀华金力股份0.0003%股份-1.4175051.417505
合计-40000.0000468000.0000508000.0000
(四)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3.8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定价基准日项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发行价格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1-2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5元(含税)现金股利。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除
息调整为3.81元/股。
1228346404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55.94%。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发行数量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是否设置发行
□是√否价格调整方案
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如在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12个月,则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如不足12个月,则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修正)》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第
(一)项规定情形的,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若因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安排而需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
锁定期安排象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作出其他约定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将另行在《业绩补偿协议》中确定。
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结束后,交易对方所持对价股份,如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前述交易对方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不相符,前述交易对方将根据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配套募集资金安排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发行股份金额数)发行对象发行股份广新集团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募集配套资金
金对价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其中400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用途价,6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二)配套募集资金股票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2-1-223.8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定价基准日项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发行价格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5元(含税)现金股利。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相应除息调整为3.81元/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62467191股。发行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数量为准。
发行数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股份发行价格需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是否设置发行
□是√否价格调整方案广新集团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广新集团及广新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的转让和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前提下的其他锁定期安排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发行结束后,广新集团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定位为广新集团旗下新材料领域重要上市平台,专注面向新能源、电工电气、光电显示、医疗卫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分子功能薄膜与复合材料的研发与生产。标的公司专注于锂电池湿法隔膜研发、生产和销售,与上市公司同处于高分子薄膜材料领域,双方在业务上具有较好的协同性。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控股权,与标的公司在业务成长、技术研发、产品布局、客户资源等方面形成积极的互补关系,借助各自已有的产业布局、研发成果和行业地位等,实现业务与技术上的有效整合。业务成长方面,上市公司已在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领域完成技术储备与产能规划的中长期布局,标的公司
2-1-23则凭借锂电池湿法隔膜拳头产品市占率快速提升,具有成长确定性,两者的结合形成
了“短期业绩支撑+长期价值释放”的双轮驱动模型,有助于打造穿越经济周期的抗风险能力;技术研发方面,上市公司可与标的公司共享研发成果,推动技术整合。一方面,上市公司可将在薄膜材料方面的基础技术,如材料改性技术、成膜工艺等与金力股份的隔膜技术相结合,进一步提升隔膜的性能和质量,开发出更具竞争力的高端隔膜产品;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可借助金力股份在新材料研发方面的能力,共同开展新材料研发工作,通过双方共享研发资源,共建共享研发平台,为联合研发项目提供更好的硬件支持,重点推进原材料国产化替代研究,减少对进口原材料的依赖,强化新能源产业链自主可控技术储备;产品布局方面,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切入锂电池隔膜领域,丰富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布局,进一步打造成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分子功能薄膜材料龙头企业;客户资源方面,上市公司可以借助金力股份的客户资源,快速切入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等锂电池隔膜应用市场,拓展业务领域。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总股本967423171股。根据最终确定的交易金额,本次交易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1228346404股,募集配套融资新增股份不超过262467191股。本次交易前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前发行股份购买募集配套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股东资产新增股份资新增股份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股)(股)持股比例
(股)(股)
广新集团25876051226.75%-26246719152122770321.2033%
华浩世纪--176487943-1764879437.1795%
温州海乾--97250148-972501483.9561%
安徽创冉--13151061-131510610.5350%
河北佳润--2518780-25187800.1025%
袁海朝--34724825-347248251.4126%袁海朝及其一致行动
--324132757-32413275713.1856%人小计
标的公司原其他股东--904213647-90421364736.7830%
上市公司其他股东70866265973.25%--70866265928.8281%
合计967423171100.00%12283464042624671912458236766100.0000%
2-1-24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广新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广东省人民政府,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及华兴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
资产总计495406.041846876.84272.80%479638.441790141.41273.23%
负债总计143446.581025753.30615.08%129840.76979907.07654.70%
归属于母公287804.59756826.31162.97%285791.46746085.87161.06%司股东权益
营业收入107817.62283165.92162.63%222800.49486663.85118.43%
利润总额6810.8213145.8693.01%16376.30-7019.27不适用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5299.0111304.96113.34%11964.08-5241.08不适用净利润基本每股收
/0.0550.051减少0.0040.12-0.02减少0.14益(元股)
注:变动率=(交易后数据-交易前数据)/交易前数据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2024年,标的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主要系受行业阶段性供需失衡导致行业盈利能力下降所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减少0.14元/股;2025年1-6月,标的公司已扭亏为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降幅缩减至0.004元/股。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120.93万元、-9133.62万元和
9817.69万元,盈利指标存在较大波动。2024年,标的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受行业
阶段性供需失衡导致行业盈利能力下降所致。此外,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新增多条产线的陆续投产及转固,折旧费用大幅增长;同时,标的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支付设备款及工程款等,负债规模增长较快,导致财务费用逐年增长。剔除相关影响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57088.11万元、63409.11万元和
65964.57万元。
2-1-252024年下半年以来,锂电池隔膜行业整体价格已止跌企稳,随着标的公司大宽幅
生产线的持续建成投产,截至2025年6月末,标的公司总产能已达约59亿平方米;
同时,标的公司订单量充足,产能利用率维持在较高水平,销量稳步增加。2024年四季度,标的公司销量从三季度的7.01亿平方米增至10.32亿平方米,占全年销量的
37.28%;同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33亿元,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35.74%,标
的公司毛利率水平持续回升,盈利能力有所改善。
2025 年上半年,锂电池隔膜市场需求维持高速增长,GGII 数据显示,2025 年上
半年中国锂电池湿法隔膜出货量11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58%,市场占比超80%。
标的公司2025年全年销量预计超45亿平方米,2025年1-6月,标的公司销量持续稳定增长,销量达20.11亿平方米,超过去年同期销售的10.35亿平方米,已实现扭亏为盈。2023年至2025年1-6月,标的公司主要经营业绩如下:
指标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175348.30263863.35203089.17
净利润(万元)9817.22-9144.3213143.05销量(万平方米)201073.24276838.60139261.30未来,在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等下游行业保持较强需求的带动下,随着标的公司产能进一步释放,规模效应逐步凸显,生产效率及成本持续优化,盈利能力将不断增强。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也可凭借上市公司平台优势,扩充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将进一步提升。长期来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持续性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
四、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必要的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适用)。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
2-1-26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出具《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意见》,“本次交易的方案公平合理、切实可行,定价方式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原则性同意上市公司实施本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出具承诺:“一、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承诺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股份包括本承诺人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二、如本承诺人后续在前述期间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
或市场变化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承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承诺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股份包括本承诺人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二、如本承诺人后续在前述期间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
要或市场变化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承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1-27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法定程序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则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使投资者及时、公平地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针对本次交易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形成审核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有关决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项的表决将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的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本次交易的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要求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
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评估,确保拟购买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交易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形成审核意见,董事会已对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等进行分析。
2-1-28(六)股份锁定安排
1、全部发行对象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应遵守股份锁定承诺,相关承诺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六、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结束后,交易对方所持对价股份,如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前述交易对方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不相符,前述交易对方将根据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业绩承诺方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对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愿做出如下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
即承诺自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十二(12)个月后,业绩承诺方按如下方式解禁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未解禁的对价股份不得进行转让:
(1)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当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
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30%-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若第一次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已解锁股份应于锁定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2)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次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
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60%-累计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若第二次累计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已解锁股份应于锁定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2-1-29(3)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第三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专项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并
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认购股份-累计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进行减值补偿的股份(如有)。
为免歧义,如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为权益分配、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产生的衍生股份或者权益计入前述公式中的“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业绩承诺期内,如业绩承诺方尚未履行当期业绩补偿义务,股份锁定期将顺延至当期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其相关填补措施
根据华兴会计师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在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项目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5299.0111304.9611964.08-5241.08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50.0510.12-0.02
由上表可知,2024年,标的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主要系受行业阶段性供需失衡导致行业盈利能力下降所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减少0.14元/股;
2025年1-6月,标的公司已扭亏为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降幅
缩减至0.004元/股。
鉴于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规模增大,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整合优化需要一定时间,同时,为了充分保护公司公众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制定了防止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填补措施,具体如下:
1、有效整合标的公司,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定位为广新集团旗下新材料领域重要上市平台,专注面向新能源、电工电气、光电显示、医疗卫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分子功能薄膜与复合材料的研发与生产。标的公司专注于锂电池湿法隔膜研发、生产和销售,与上市公司同处于高分子薄膜材料领域。
2-1-30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标的公司控股权,一是与标的公司共享研发成果,推
动技术整合,一方面,上市公司可将在薄膜材料方面的基础技术,如材料改性技术、成膜工艺等与金力股份的隔膜技术相结合,进一步提升隔膜的性能和质量,开发出更具竞争力的高端隔膜产品;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可借助金力股份在新材料研发方面的能力,共同开展新材料研发工作,通过双方共享研发资源,共建共享研发平台,为联合研发项目提供更好的硬件支持,重点推进原材料国产化替代研究,减少对进口原材料的依赖,强化新能源产业链自主可控技术储备。二是有助于上市公司切入锂电池隔膜领域,丰富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布局,进一步打造成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分子功能薄膜材料龙头企业。上市公司可以借助金力股份的客户资源,快速切入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等锂电池隔膜应用市场,拓展业务领域。三是通过多维度的管理工具与全方位的支持赋能实现标的公司运营成本优化与企业竞争力可控提升。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全价值链精益导入、数字化与 AI转型、产品开发体系和品牌体系构建等管理赋能,实现运营成本优化与价值提升;充分利用上市平台优势和国资背景,协助金力股份降低融资成本和拓宽融资渠道。
2、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继续遵循《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在保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给予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3、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高效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2-1-31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5、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确保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函》,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六、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八)业绩承诺安排
本次交易不存在法定业绩承诺义务。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方案设定了业绩补偿条款。上市公司与作为业绩承诺方的袁海朝、华浩世纪、温州海乾、安徽创冉、河北佳润、袁梓赫、袁梓豪、珠海中冠国际共8名交易对方签
署了《业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亿元、3.6亿元以及6.1亿元。如标的资产的全部交割程序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业绩承诺期应相应延长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业绩承诺期增加2028年度。2028年度的当期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延长前前述业绩承诺期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额的年均值,即不低于4.00亿元。
七、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说明2025年4月29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中减少交易对方事项进行调整。
2025年9月8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中部分交易对方认购股份法定锁定期且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中部分交易对方锁定期进行调整。
本次交易方案的历次调整情况如下:
2-1-32项目调整前交易方案调整后交易方案差异
交易对方创启开盈、韩义
龙、李波、田海龙、吴玲
玲、尤朋的退出交易,分别将所持有标的公司股份12.3077万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0.0224%)、5万
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0.0091%)、4万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0.0073%)、3万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0.0055%)、2万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0.0036%)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和2万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交易产的发行对象为袁海本的0.0036%)转让给袁海
108袁海朝、华浩世纪等102名交易对对方朝、华浩世纪等朝,股份转让完成后,创启方。
名交易对方。开盈、韩义龙、李波、田海龙、吴玲玲、尤朋的不再持
有标的公司股份,退出本次交易交易对方安徽煜帆分别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41万
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0.0746%)、20万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0.0364%)
转让给交易对方袁海朝、陈立叶,股份转让完成后,安徽煜帆仍以其持有的206.50万股标的公司股份参与本次交易
发行对象作出如下锁发行对象作出如下锁定安排:
定安排:1)交易对方以持有金力股份股权认购
1)交易对方以持有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
金力股份股权认购而行结束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不得
宁波宝通辰韬、珠海北汽、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杭州象之仁、河北毅信、济
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开转让、协议转让。若其取得本次发南复星、宁波易辰、上海劲关于之日起十二(12)个行的股份时,其用于本次认购股份的邦劲兴等7名标的公司股东股份
月内不得转让,包括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以其持有标的公司股权认购锁定
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二(12)个月的,自股份发行结束之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调整期安
排场公开转让、协议转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为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让。若其取得本次发(以下简称“锁定期”),包括但不限起六(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行的股份时,其用于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本次认购股份的标的让。
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若交易对方为私募投资基金,且其对时间不足十二(12)于在本次交易中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个月的,自股份发行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
2-1-33项目调整前交易方案调整后交易方案差异
结束之日起三十六间截至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
(36)个月内不得转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即2024年11让(以下简称“锁定月15日)已满48个月,符合《上市期”),包括但不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修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正)》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一)项
转让、协议转让。规定情形的,则其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六(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宁波宝通辰韬、珠海北汽、杭州象之
仁、河北毅信、济南复星、宁波易
辰、上海劲邦劲兴等7名标的公司股东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的私募投资基金,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截至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
告之日(即2024年11月15日)已满
四十八个月,该等交易对方以其持有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六(6)个月
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文件。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中
提出了相关适用标准,具体如下:
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
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
(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
2-1-34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本次交易披露预案后,交易方案调整包括:减少6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并调整部分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转让份额;部分交易对方锁定期安排的调整。
前述方案调整未新增交易对方,未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未新增配套募集资金,涉及交易对方之间调整的标的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0.1626%,未达到20%,上述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有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及保荐机构资格。
2-1-35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由于标的公司2024年处于亏损状态,因此上市公司存在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为应对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填补回报的措施,但该等填补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上市公司未来盈利作出的保证,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拟购买资产未能实现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无法实施的风险
本次交易不存在法定业绩承诺义务。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方案设定了业绩补偿条款。上市公司与作为业绩承诺方的袁海朝、华浩世纪、温州海乾、安徽创冉、河北佳润、袁梓赫、袁梓豪、珠海中冠国际共8名交易对方签
署了《业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亿元、3.6亿元以及6.1亿元。如标的资产的全部交割程序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业绩承诺期应相应延长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业绩承诺期增加2028年度。2028年度的当期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延长前前述业绩承诺期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额的年均值,即不低于4.00亿元。
上述业绩承诺是业绩承诺方基于未来行业发展、业务规划及预测,以及与上市公司协商后作出的。标的公司未来业绩的实现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竞争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在业绩承诺期间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上市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同时,尽管上市公司已经与业绩承诺方签订了明确的业绩补偿协议,并约定了履约保障的措施,但本次交易依然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2-1-36(三)业绩补偿金额未完整覆盖交易对价及业绩补偿存在上限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508000.00万元。业绩承诺方承诺,如在业绩承诺期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对应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的90%,则业绩承诺方应当就当期业绩不足部分进行补偿;如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额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额,则触发累计业绩补偿。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上限为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整体作价减去标的公司截至本次交易评估基准
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金额,即业绩补偿上限为5.69亿元。若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存在业绩补偿金额无法覆盖全部交易对方获得交易对价的风险。
(四)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管理及合并范围,上市公司将推动与标的公司在企业文化、财务资金管理、内部控制、人力资源管理、产品研发、业务协
同等方面实现优质资源整合,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为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如上述整合未能顺利进行,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影响。
(五)审批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由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但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具体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本次重组无法获得上述批准、核准或同意的文件或不能及时取得上述文件,则本次重组可能由于无法进行而取消,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者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方案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
2-1-37响。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事项首次披露前20个交易日期间,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
价累计涨幅超过20%。虽然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过程中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重组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是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行为的可能性。公司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本次重组的风险。
2、鉴于本次交易的复杂性,自本次交易协议签署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在推进过程中,交易双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市场环境或者股价波动可能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均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可能无法按期进行,则本次交易存在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
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风险。
4、其他无法预见的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情况。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提请投资者注意。
本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
(七)本次交易评估的相关风险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金力股份100%股权进行评估,并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截至2024年
12月31日,金力股份100%股权的评估值为508371.92万元,母公司口径账面所有者
权益评估增值率为20.78%,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率为
12.68%。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但如未来出现预期之外的较大变化,可能导致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评估风险。
2-1-38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波动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增长带动了上游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高速发展,自2023年以来,行业内企业产能集中释放,导致阶段性供过于求,行业竞争加剧,锂电池隔膜价格面临较大下行压力,行业整体盈利水平面临挑战。尽管从长期来看,在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等下游保持较强需求的拉动下,以及随着生产设备的迭代与市场竞争的持续,现有部分低效产能将逐步被淘汰,锂电池隔膜行业的供需关系有望逐步恢复平衡,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但由于受到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及储能行业的影响,产业发展态势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行业波动将对标的公司的产品销售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标的公司专注于锂电池湿法隔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作为发展动力,经过多年的沉淀,技术实力受到业界广泛认可,现已成长为中国和全球锂电池湿法隔膜领域的领先企业。然而锂电池隔膜行业整体上处于竞争较为充分的状态,已有部分企业通过压低产品售价的方式争取新订单。随着各大锂电池隔膜厂商的竞争逐渐加剧,若标的公司未能在未来日趋激烈的行业市场竞争中维持优势地位,则可能失去原有市场份额。
(三)产品单价及收入和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2023年以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隔膜生产企业纷纷扩大产能以满
足市场需求,产能增长速度超过市场需求增长速度,导致阶段性供过于求,市场竞争加剧,进而引发价格竞争,使得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单价持续下降,从而导致标的公司的销售收入、毛利率有所下降。2024年下半年以来,标的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逐步企稳。但是若未来行业仍较长时间处于供过于求的情形、设备及原材料的国产化替代进程不如预期,短期内无法实现标的公司的制造成本降低,将会导致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毛利率下滑,进而对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1-39(四)盈利波动风险
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标的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120.93万
元、-9133.62万元、9817.69万元,盈利指标存在较大波动。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可能受经济周期、市场需求变化、竞争格局调整等外部因素影响,导致收入波动。市场的阶段性供需失衡或价格竞争的加剧可能削弱盈利能力,导致毛利下降,甚至亏损,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重要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客户为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亿纬锂能及瑞浦兰钧等锂离
子电池行业的头部企业。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4.01%、76.73%、78.48%,标的公司主要客户较为集中。
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主要原因系下游动力锂电池和储能锂电池行业的集中度较高。虽然标的公司客户多为锂离子电池行业的龙头企业,合作关系较为稳固,且标的公司的客户及产品结构日趋多元化,但未来主要客户若出现较大经营变动导致其减少向标的公司的采购,或因标的公司的产品质量、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生产交货等无法满足客户需求而导致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将对标的公司的销售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超高分子量聚乙烯(PE)、
PVDF 部分最终来源于海外进口,价格一定程度上受到汇率变动的影响。尽管标的公司通过多年经营已与较多供应商达成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但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仍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标的公司毛利率水平,进而对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国际经贸环境变化风险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贸易保护主义及地缘政治博弈持续加剧,部分国家采取补贴政策、进口管制及提高关税等措施,全球贸易成本提高。标的公司境外业务收入占比极小,进口设备和原材料采购主要来源于日韩供应商,直接受关税等冲击影响较小。但若未来标的公司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国际经贸环境不利变化的风险可能
2-1-40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八)扩产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标的公司目前存在部分扩产在建项目,预计2026年初将全部投产,新增标的公司的产能。虽然标的公司订单情况较好,产能利用率较高,预计未来新增产能能够得到较好的消化。但未来若市场环境、产业政策、下游需求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可能导致产能消化不及预期,进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企业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上市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最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风险
自然灾害、战争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对本次交易的标
的公司、上市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进程及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1-41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新“国九条”等政策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提出“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
2024年9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并购六条”),提出了促进并购重组的六条措施,包括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升级、鼓励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整合、提高监管包容度、提升重组市场交易效率等,将进一步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助力产业整合和提质增效。
2、上市公司收购优质资产,有利于上市公司做强做大、提质增效
上市公司专注面向新能源、电工电气、光电显示、医疗卫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
分子功能薄膜与复合材料的研发与生产,近年来整体营收增长相对平稳。
上市公司通过收购相关行业优质标的公司,有利于推动产业板块转型升级,提升上市公司在新材料板块的综合实力,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从而做强做大上市公司主业。
3、上市公司定位为省属国有企业广新集团体系内新材料领域重要上市平台,标
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较好的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为省属国有企业,重点布局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将上市公司定位为新材料领域重要上市平台,并鼓励通过外延式并购做强做大。标的公司主营湿法隔膜产品,与上市公司同处高分子薄膜材料领域,在产品研发、原料采购、配方工艺、技术设备、业务资源、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存在协同效应,可以共享相关资源,实现规模效益,降低成本,此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作为省属国有企业,可以在融资、产业发展等方面予以赋能。
2-1-42(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切入锂电池隔膜领域,打开新能源发展空间
上市公司定位为广新集团旗下新材料领域重要上市平台,专注面向新能源、电工电气、光电显示、医疗卫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分子功能薄膜与复合材料的研发与生产。标的公司专注于锂电池湿法隔膜研发、生产和销售,与上市公司同处于高分子薄膜材料领域。
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标的公司控股权,一是与标的公司共享研发成果,推动技术整合,一方面,上市公司可将在薄膜材料方面的基础技术,如材料改性技术、成膜工艺等与金力股份的隔膜技术相结合,进一步提升隔膜的性能和质量,开发出更具竞争力的高端隔膜产品;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可借助金力股份在新材料研发方面的能力,共同开展新材料研发工作,通过双方共享研发资源,共建共享研发平台,为联合研发项目提供更好的硬件支持,重点推进原材料国产化替代研究,减少对进口原材料的依赖,强化新能源产业链自主可控技术储备。二是有助于上市公司切入锂电池隔膜领域,丰富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布局,进一步打造成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分子功能薄膜材料龙头企业。上市公司可以借助金力股份的客户资源,快速切入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等锂电池隔膜应用市场,拓展业务领域。三是通过多维度的管理工具与全方位的支持赋能实现标的公司运营成本优化与企业竞争力可控提升。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全价值链精益导入、数字化与 AI转型、产品开发体系和品牌体系构建等管理赋能,实现运营成本优化与价值提升;充分利用上市平台优势和国资背景,协助金力股份降低融资成本和拓宽融资渠道。
2、借助上市平台推动标的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标的公司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河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锂电池湿法隔膜领域拥有较为完善的产品布局、优质的客户资源和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建立起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其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同时,上市平台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用将有助于提升标的公司的企业知名度,进一步拓宽客户资源,提升标的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2-1-433、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水平
新能源行业处于快速成长通道,隔膜作为锂电池核心部件迎来快速发展机遇。标的公司在锂电池隔膜领域国内排名前列,本次交易完成后能够从上市公司及所属集团获得多方位协同支持,从而进一步释放其业务发展潜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预计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水平,有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收入来源,分散整体经营风险。本次交易将切实提高上市公司的竞争力,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
上市公司定位为广新集团旗下新材料领域重要上市平台,专注面向新能源、电工电气、光电显示、医疗卫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分子功能薄膜与复合材料的研发与生产。标的公司专注于锂电池湿法隔膜研发、生产和销售,与上市公司同处于高分子薄膜材料领域。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进行的战略布局。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与标的公司共享研发成果,推动技术整合,还有助于上市公司切入锂电池隔膜领域,丰富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布局,是上市公司减少对进口原材料的依赖、拓展业务布局和提升经营规模的积极举措,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因此,本次交易具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战略。
2、本次交易不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同属于“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C292塑料制品业”,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围绕主营业务拓展和升级的产业并购,具备商业合理性,不存在“跨界收购”等不当市值管理行为。
3、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减持情况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如下承诺:
2-1-44“一、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承诺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股份包括本承诺人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及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如本承诺人后续在前述期间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承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交易具备商业实质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上市公司将与标的公司开展深度协同和整合,一是与标的公司共享研发成果,推动技术整合。在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及核心技术方面,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实现有效整合、相互赋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生产设备性能与利用率,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丰富技术积累与储备,推进国产设备应用,开发更具市场竞争力的高分子薄膜材料;二是有助于上市公司增强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并提升供应链稳定性,同时切入锂电池隔膜领域,丰富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布局,进一步打造成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分子功能薄膜材料龙头企业;三是通过多维度的管理
工具与全方位的支持赋能实现标的公司运营成本优化与企业竞争力可控提升。因此,本次交易具备合理性和商业实质,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5、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C292塑料制品业”中的“C2921塑料薄膜制造”,属于新材料产业,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
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
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形。
2-1-45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本次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同步办理发行、登记及上市手续。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袁海朝、华浩世纪等102名交易
对方持有的金力股份100%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金力股份100%的股份。
根据中联评估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508371.92万元。交易各方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经友好协商后确认,在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人民币
508000.00万元。其中,40000万元以现金对价的方式支付,46800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结合标的公司股东承担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义务、股份锁定等因素,本次交易采用差异化定价,即在保持公司支付的总对价不变的情况下,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标的公司股东出让其持有的股份的交易价格根据“总对价×90%×该股东所转让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算,总对价扣除前述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标的公司股东出让其持有的股份的交易价格之和后,剩余对价部分由各业绩承诺方按其被收购股份占全部业绩承诺方被收购股份总额的比例享有。针对不同的交易对方涉及的差异化定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对标的公司序号涉及的交易对方合计持股比例相应交易对价
100%股份估值
袁海朝、华浩世纪、温州海
乾、安徽创冉、河北佳润、袁
1632547.23285528.9711%183255.811362
梓赫、袁梓豪、珠海中冠国际共8名业绩承诺方
2-1-46对标的公司
序号涉及的交易对方合计持股比例相应交易对价
100%股份估值
袁海朝、华浩世纪、温州海
乾、安徽创冉、河北佳润、袁
1632547.23285528.9711%183255.811362
梓赫、袁梓豪、珠海中冠国际共8名业绩承诺方其他不承担业绩补偿责任的94
2457199.99993771.0289%324744.188590
名交易对方
合计100.0000%508000.0000
2、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采用锁定价格的方式向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其中400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6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比例将不超
过交易作价的25%。
(二)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金力股份100%股权的评估值为508371.92万元,较母公司口径账面价值420892.47万元增值87479.45万元,母公司口径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率为20.78%,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率为12.68%。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508000.00万元。
(三)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1-47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60和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80%
前20个交易日4.793.84
前60个交易日4.503.60
前120个交易日4.293.44
注:交易均价的8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3.8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有效发行价格为 P0,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为 N,配股率为 K,配
股价为 A,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的有效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2-1-48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5元(含税)现金股利。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除息调整为3.81元/股。
3、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袁海朝、华浩世纪等100名交易对方(102名交易对方中袁梓豪、袁梓赫仅获得现金对价)。
4、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中,中联评估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金力股份10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经分析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金力股份100%股权的评估值为508371.92万元,母公司口径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率为20.78%,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率为12.68%。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508000.00万元。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结合承担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义务、股份锁定等因素,本次交易采用差异化定价,即在保持上市公司支付的总对价不变的情况下,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标的公司股东出让其持有的股份的交易价格根据“总对价×90%×该股东所转让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算,总对价扣除前述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标的公司股东出让其持有的股份的交易价格之和后,剩余对价部分由各业绩承诺方按其被收购股份占全部业绩承诺方被收购股份总额的比例享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支付的总对价
1华浩世纪金力股份16.5717%股份37581.66764267241.906557104823.574199
2海之润金力股份7.1730%股份-32794.88977732794.889777
3温州海乾金力股份5.8576%股份-37052.30649237052.306492
2-1-49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支付的总对价
4山东海科金力股份5.4617%股份-24970.72825624970.728256
5金润源金服金力股份5.0509%股份-23092.92949123092.929491
6金石基金金力股份4.0962%股份-18728.04619218728.046192
7北京杰新园金力股份3.6581%股份-16724.68461716724.684617
8珠海中冠国际金力股份3.1241%股份-19761.23012919761.230129
9厦门友道易鸿金力股份3.0039%股份-13733.90054113733.900541
10嘉兴岩泉金力股份2.3121%股份-10570.94162810570.941628
11比亚迪金力股份2.2407%股份-10244.40108010244.401080
12宜宾晨道金力股份1.8812%股份-8601.0291768601.029176
13旗昌投资金力股份1.8206%股份-8323.5760858323.576085
14厦门国贸海通金力股份1.8206%股份-8323.5760858323.576085
15厦门惠友豪嘉金力股份1.8206%股份-8323.5760858323.576085
16深圳翼龙金力股份1.8206%股份-8323.5760858323.576085
17湖州华智金力股份1.4004%股份-6402.7510916402.751091
18合肥中小基金金力股份1.0923%股份-4994.1456514994.145651
19河北毅信金力股份0.9103%股份-4161.7880424161.788042
马鞍山支点科
20金力股份0.9103%股份-4161.7880424161.788042
技
21杭州长津金力股份0.9103%股份-4161.7880424161.788042
22湖北小米金力股份0.9103%股份-4161.7880424161.788042
23肥西产投金力股份0.8739%股份-3995.3165213995.316521
24济南复星金力股份0.8668%股份-3962.9469663962.946966
25安徽创冉金力股份0.7921%股份-5010.5543295010.554329
26厦门建达石金力股份0.7282%股份-3329.4304343329.430434
27嘉兴和正宏顺金力股份0.7282%股份-3329.4304343329.430434
28海通创新投金力股份0.7282%股份-3329.4304343329.430434
29上海劲邦劲兴金力股份0.6736%股份-3079.7231513079.723151
30福建劲邦晋新金力股份0.6372%股份-2913.2516292913.251629
31常州鑫崴金力股份0.6069%股份-2774.5250842774.525084
32常州鑫未来金力股份0.6069%股份-2774.5250842774.525084
33合肥产投基金金力股份0.5826%股份-2663.5443472663.544347
34信创奇点金力股份0.5462%股份-2497.0728252497.072825
2-1-50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支付的总对价
35赣州翰力金力股份0.5462%股份-2497.0728252497.072825
36安徽基石金力股份0.5462%股份-2497.0728252497.072825
37万和投资金力股份0.5462%股份-2497.0728252497.072825
38广发信德三期金力股份0.5455%股份-2494.0805002494.080500
39宝悦贸易金力股份0.4369%股份-1997.6582601997.658260
40宁波易辰金力股份0.3787%股份-1731.3038251731.303825
41宁波宝通辰韬金力股份0.3787%股份-1731.3038251731.303825
42安徽煜帆金力股份0.3759%股份-1718.8184611718.818461
43熹利来投资金力股份0.3641%股份-1664.7152171664.715217
44常州常高新金力股份0.3641%股份-1664.7152171664.715217
广发信德新能
45金力股份0.3213%股份-1468.8664651468.866465
源
46珠海北汽金力股份0.3034%股份-1387.2621261387.262126
47珠海招证冠智金力股份0.2913%股份-1331.7721731331.772173
48青岛君信金力股份0.2731%股份-1248.5364121248.536412
49厦门友道雨泽金力股份0.2367%股份-1082.0648911082.064891
50双杰电气金力股份0.1994%股份-911.546446911.546446
51杭州象之仁金力股份0.1821%股份-832.357608832.357608
52常州哲明金力股份0.1821%股份-832.357608832.357608
53河北佳润金力股份0.1517%股份-959.655313959.655313
54珠海冠明金力股份0.1456%股份-665.886086665.886086
55嘉兴恩复开润金力股份0.0910%股份-416.178804416.178804
56松禾创投金力股份0.0693%股份-316.773664316.773664
57天津东金园金力股份0.0503%股份-229.867206229.867206
58李国飞金力股份2.4760%股份-11320.06347611320.063476
59袁海朝金力股份2.0916%股份-13230.15854213230.158542
60孟昭华金力股份1.4164%股份-6475.7421946475.742194
61徐锋金力股份0.6736%股份-3079.7231513079.723151
62封志强金力股份0.4551%股份-2080.6176782080.617678
63陈立叶金力股份0.4005%股份-1831.1867381831.186738
64郭海利金力股份0.3823%股份-1747.9509771747.950977
65张新朝金力股份0.3641%股份-1664.7152171664.715217
2-1-51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支付的总对价
66张志平金力股份0.3641%股份-1664.7152171664.715217
67张伟金力股份0.1984%股份-907.269793907.269793
68袁梓赫金力股份0.1912%股份1209.166179-1209.166179
69袁梓豪金力股份0.1912%股份1209.166179-1209.166179
70魏俊飞金力股份0.1821%股份-832.357608832.357608
71熊建华金力股份0.1456%股份-665.886086665.886086
72邴继荣金力股份0.1456%股份-665.886086665.886086
73郝少波金力股份0.1347%股份-615.944630615.944630
74郭海茹金力股份0.1092%股份-499.414565499.414565
75苏碧海金力股份0.1092%股份-499.414565499.414565
76林文海金力股份0.0910%股份-416.178804416.178804
77井卫斌金力股份0.0910%股份-416.178804416.178804
78马文献金力股份0.0655%股份-299.648739299.648739
79杜鹏宇金力股份0.0546%股份-249.707282249.707282
80毛险锋金力股份0.0546%股份-249.707282249.707282
81王勇金力股份0.0546%股份-249.707282249.707282
82袁召旺金力股份0.0455%股份-208.089402208.089402
83郭威金力股份0.0437%股份-199.765826199.765826
84唐斌金力股份0.0405%股份-184.968172184.968172
85孟义金力股份0.0364%股份-166.471521166.471521
86徐勇金力股份0.0309%股份-141.500793141.500793
87李志坤金力股份0.0218%股份-99.88291399.882913
88张紫东金力股份0.0218%股份-99.88291399.882913
89彭晓平金力股份0.0190%股份-86.94724386.947243
90邓云飞金力股份0.0182%股份-83.23576083.235760
91郑义金力股份0.0182%股份-83.23576083.235760
92高洋金力股份0.0121%股份-55.48995255.489952
93马强金力股份0.0101%股份-46.24245946.242459
94王玮金力股份0.0091%股份-41.61788041.617880
95张克金力股份0.0073%股份-33.29430433.294304
96郭林建金力股份0.0073%股份-33.29430433.294304
97刘浩金力股份0.0042%股份-19.41141119.411411
2-1-52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支付的总对价
98闫姗姗金力股份0.0036%股份-16.64715216.647152
99宋建金力股份0.0036%股份-16.64715216.647152
100李青辰金力股份0.0030%股份-13.87290413.872904
101李青阳金力股份0.0030%股份-13.87290413.872904
102运秀华金力股份0.0003%股份-1.4175051.417505
合计-40000.0000468000.0000508000.0000
5、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
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若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则尾数舍去取整。
本次拟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508000.00万元,其中的468000.00万元以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3.81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1228346404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94%,向各交易对方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序号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1华浩世纪67241.906557176487943
2海之润32794.88977786075826
3温州海乾37052.30649297250148
4山东海科24970.72825665539969
5金润源金服23092.92949160611363
6金石基金18728.04619249154976
7北京杰新园16724.68461743896810
8珠海中冠国际19761.23012951866745
9厦门友道易鸿13733.90054136046983
10嘉兴岩泉10570.94162827745253
11比亚迪10244.40108026888191
12宜宾晨道8601.02917622574879
13旗昌投资8323.57608521846656
14厦门国贸海通8323.57608521846656
2-1-53序号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15厦门惠友豪嘉8323.57608521846656
16深圳翼龙8323.57608521846656
17湖州华智6402.75109116805120
18合肥中小基金4994.14565113107993
19河北毅信4161.78804210923328
20马鞍山支点科技4161.78804210923328
21杭州长津4161.78804210923328
22湖北小米4161.78804210923328
23肥西产投3995.31652110486395
24济南复星3962.94696610401435
25安徽创冉5010.55432913151061
26厦门建达石3329.4304348738662
27嘉兴和正宏顺3329.4304348738662
28海通创新投3329.4304348738662
29上海劲邦劲兴3079.7231518083262
30福建劲邦晋新2913.2516297646329
31常州鑫崴2774.5250847282218
32常州鑫未来2774.5250847282218
33合肥产投基金2663.5443476990930
34信创奇点2497.0728256553996
35赣州翰力2497.0728256553996
36安徽基石2497.0728256553996
37万和投资2497.0728256553996
38广发信德三期2494.0805006546143
39宝悦贸易1997.6582605243197
40宁波易辰1731.3038254544104
41宁波宝通辰韬1731.3038254544104
42安徽煜帆1718.8184614511334
43熹利来投资1664.7152174369331
44常州常高新1664.7152174369331
45广发信德新能源1468.8664653855292
46珠海北汽1387.2621263641107
2-1-54序号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47珠海招证冠智1331.7721733495465
48青岛君信1248.5364123276998
49厦门友道雨泽1082.0648912840065
50双杰电气911.5464462392510
51杭州象之仁832.3576082184665
52常州哲明832.3576082184665
53河北佳润959.6553132518780
54珠海冠明665.8860861747732
55嘉兴恩复开润416.1788041092332
56松禾创投316.773664831426
57天津东金园229.867206603326
58李国飞11320.06347629711452
59袁海朝13230.15854234724825
60孟昭华6475.74219416996698
61徐锋3079.7231518083262
62封志强2080.6176785460938
63陈立叶1831.1867384806264
64郭海利1747.9509774587797
65张新朝1664.7152174369331
66张志平1664.7152174369331
67张伟907.2697932381285
68魏俊飞832.3576082184665
69熊建华665.8860861747732
70邴继荣665.8860861747732
71郝少波615.9446301616652
72郭海茹499.4145651310799
73苏碧海499.4145651310799
74林文海416.1788041092332
75井卫斌416.1788041092332
76马文献299.648739786479
77杜鹏宇249.707282655399
78毛险锋249.707282655399
2-1-55序号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79王勇249.707282655399
80袁召旺208.089402546166
81郭威199.765826524319
82唐斌184.968172485480
83孟义166.471521436933
84徐勇141.500793371393
85李志坤99.882913262159
86张紫东99.882913262159
87彭晓平86.947243228207
88邓云飞83.235760218466
89郑义83.235760218466
90高洋55.489952145642
91马强46.242459121371
92王玮41.617880109233
93张克33.29430487386
94郭林建33.29430487386
95刘浩19.41141150948
96闫姗姗16.64715243693
97宋建16.64715243693
98李青辰13.87290436411
99李青阳13.87290436411
100运秀华1.4175053720
合计468000.00001228346404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发行数量为准。
6、股份锁定期
(1)全部发行对象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作出如下锁定安排:
1)交易对方以持有金力股份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2-1-56若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用于本次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
足十二(12)个月的,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得转让(以下简称“锁定期”),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若交易对方为私募投资基金,且其对于在本次交易中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截至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即2024年11月15日)已满48个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25修正)》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则其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六(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宁波宝通辰韬、珠海北汽、杭州象之仁、河北毅信、济南复星、宁波易辰、上海
劲邦劲兴等7名标的公司股东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截至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之日(即2024年11月15日)已满四十八个月,该等交易对方以其持有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六(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2)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
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交易对方不得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应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
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若交易对方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
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但该等交
2-1-57易对方的股份锁定期应不短于第1)项所述期限。
5)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转让或解禁事宜。
(2)业绩承诺方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对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愿做出如下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
即承诺自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十二(12)个月后,业绩承诺方按如下方式解禁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未解禁的对价股份不得进行转让:
1)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当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
务已完成之次日起,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30%-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若第一次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已解锁股份应于锁定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2)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次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
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60%-累计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若第二次累计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已解锁股份应于锁定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3)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第三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专项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并且
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认购股份-累计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进行减值补偿的股份(如有)。
为免歧义,如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为权益分配、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产生的衍生股份或者权益计入前述公式中的“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业绩承诺期内,如业绩承诺方尚未履行当期业绩补偿义务,股份锁定期将顺延至当期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7、交割期间损益归属
本次交易交割审计期内标的公司所产生的利润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业绩承诺
2-1-58方按照其被收购股份占全部业绩承诺方被收购股份总额的比例共同承担,损益的具体
金额以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在交割审计基准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确定。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其本次交易完成交割后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前述未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的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12)个月。若上市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
(四)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本次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同步办理发行、登记及上市手续。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1-59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为原则(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为3.84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5元(含税)现金股利。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相应除息调整为3.81元/股。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
4、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262467191股。在扣除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比例将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或进行其他任何权益分派或分配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2-1-605、锁定期安排
广新集团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广新集团及广新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的转让和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前提下的其他转让不受此限。本次发行结束后,广新集团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新集团认购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办理。
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其本次交易完成交割后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前述未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7、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序号项目名称(万元)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1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4000040%
2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6000060%
合计100000100%
8、决议有效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决议经佛塑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有效。若上市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
2-1-61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计算指标(财财务指标上市公司标的公司本次交易作价务数据与交易指标占比作价孰高)
资产总额479638.441254120.43508000.001254120.43261.47%
资产净额285791.46451144.89508000.00508000.00177.75%
营业收入222800.49263863.35-263863.35118.43%
注: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标的公司相应财务数据为2024年度或2024年12月31日数据
本次交易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认购方中,广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袁海朝为标的公司股东,华浩世纪为袁海朝担任法定代表人及大股东的企业,温州海乾、安徽创冉、河北佳润为袁海朝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袁梓赫、袁梓豪为袁海朝之子,故前述各方为袁海朝的一致行动人,袁海朝在本次交易后对公司的持股比例需与其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袁海朝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作为根据相关协议安排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人。
综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已提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
2-1-62(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及判断依据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金力股份100%股份,并向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本次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同步办理发行、登记及上市手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其已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关于设立共管银行账户的承诺函》及《关于不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广新集团用于本次认购的全部资金为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于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此本次交易已就认购股份所需资金和所得股份锁定作出切实、可行安排,能够确保按期、足额认购且不会出现变相转让等情形。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在认定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时,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应股份无需剔除计算。
基于此,本次交易前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广新集团,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四、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定位为广新集团旗下新材料领域重要上市平台,专注面向新能源、电工电气、光电显示、医疗卫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分子功能薄膜与复合材料的研发与生产。标的公司专注于锂电池湿法隔膜研发、生产和销售,与上市公司同处于高分子薄膜材料领域,双方在业务上具有较好的协同性。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控股权,与标的公司在业务成长、技术研
2-1-63发、产品布局、客户资源等方面形成积极的互补关系,借助各自已有的产业布局、研
发成果和行业地位等,实现业务与技术上的有效整合。业务成长方面,上市公司已在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领域完成技术储备与产能规划的中长期布局,标的公司则凭借锂电池湿法隔膜拳头产品市占率快速提升,具有成长确定性,两者的结合形成了“短期业绩支撑+长期价值释放”的双轮驱动模型,有助于打造穿越经济周期的抗风险能力;技术研发方面,上市公司可与标的公司共享研发成果,推动技术整合。一方面,上市公司可将在薄膜材料方面的基础技术,如材料改性技术、成膜工艺等与金力股份的隔膜技术相结合,进一步提升隔膜的性能和质量,开发出更具竞争力的高端隔膜产品;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可借助金力股份在新材料研发方面的能力,共同开展新材料研发工作,通过双方共享研发资源,共建共享研发平台,为联合研发项目提供更好的硬件支持,重点推进原材料国产化替代研究,减少对进口原材料的依赖,强化新能源产业链自主可控技术储备;产品布局方面,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切入锂电池隔膜领域,丰富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布局,进一步打造成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分子功能薄膜材料龙头企业;客户资源方面,上市公司可以借助金力股份的客户资源,快速切入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等锂电池隔膜应用市场,拓展业务领域。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及华兴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项目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
资产总计495406.041846876.84272.80%479638.441790141.41273.23%
负债总计143446.581025753.30615.08%129840.76979907.07654.70%
归属于母公287804.59756826.31162.97%285791.46746085.87161.06%司股东权益
营业收入107817.62283165.92162.63%222800.49486663.85118.43%
利润总额6810.8213145.8693.01%16376.30-7019.27不适用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5299.0111304.96113.34%11964.08-5241.08不适用净利润基本每股收
/0.0550.051减少0.0040.12-0.02减少0.14益(元股)
注:变动率=(交易后数据-交易前数据)/交易前数据
2-1-64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有利于增强
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2024年,标的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主要系受行业阶段性供需失衡导致行业盈利能力下降所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减少0.14元/股;2025年1-6月,标的公司已扭亏为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降幅缩减至0.004元/股。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120.93万元、-9133.62万元和
9817.69万元,盈利指标存在较大波动。2024年,标的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受行业
阶段性供需失衡导致行业盈利能力下降所致。此外,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新增多条产线的陆续投产及转固,折旧费用大幅增长;同时,标的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支付设备款及工程款等,负债规模增长较快,导致财务费用逐年增长。剔除相关影响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57088.11万元、63409.11万元和
65964.57万元。
2024年下半年以来,锂电池隔膜行业整体价格已止跌企稳,随着标的公司大宽幅
生产线的持续建成投产,截至2025年6月末,标的公司总产能已达约59亿平方米;
同时,标的公司订单量充足,产能利用率维持在较高水平,销量稳步增加。2024年四季度,标的公司销量从三季度的7.01亿平方米增至10.32亿平方米,占全年销量的
37.28%;同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33亿元,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35.74%,标
的公司毛利率水平持续回升,盈利能力有所改善。
2025 年上半年,锂电池隔膜市场需求维持高速增长,GGII 数据显示,2025 年上
半年中国锂电池湿法隔膜出货量11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58%,市场占比超80%。
标的公司2025年全年销量预计超45亿平方米,2025年1-6月,标的公司销量持续稳定增长,销量达20.11亿平方米,超过去年同期销售的10.35亿平方米,已实现扭亏为盈。2023年至2025年1-6月,标的公司主要经营业绩如下:
指标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175348.30263863.35203089.17
净利润(万元)9817.22-9144.3213143.05销量(万平方米)201073.24276838.60139261.30未来,在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等下游行业保持较强需求的带动下,随着标的公
2-1-65司产能进一步释放,规模效应逐步凸显,生产效率及成本持续优化,盈利能力将不断增强。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也可凭借上市公司平台优势,扩充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将进一步提升。长期来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持续性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总股本967423171股。根据最终确定的交易金额,本次交易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1228346404股,募集配套融资新增股份不超过262467191股。本次交易前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前发行股份购买募集配套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股东资产新增股份资新增股份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股)(股)持股比例
(股)(股)
广新集团25876051226.75%-26246719152122770321.2033%
华浩世纪--176487943-1764879437.1795%
温州海乾--97250148-972501483.9561%
安徽创冉--13151061-131510610.5350%
河北佳润--2518780-25187800.1025%
袁海朝--34724825-347248251.4126%袁海朝及其一致行动
--324132757-32413275713.1856%人小计
标的公司原其他股东--904213647-90421364736.7830%
上市公司其他股东70866265973.25%--70866265928.8281%
合计967423171100.00%12283464042624671912458236766100.0000%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广新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1-662、本次交易已履行交易对方所必需的全部内部授权或批准;
3、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资监管有权部门备案;
4、本次交易已获得国资监管有权单位的批准;
5、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
6、本次交易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必要的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适用)。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1、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本承诺人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
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关于提供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信息真实二、本承诺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的资料均为
性、准确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上市公司
性和完整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性的承诺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函重大遗漏。
三、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2-1-67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本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的信息披
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六、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
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承诺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
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提供四、本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
上市公司信息真实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的信息披
全体董性、准确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事、高级性和完整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管理人员性的承诺五、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
函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六、如本次交易本承诺人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承诺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承诺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七、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关于无重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大违法违二、本承诺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上市公司
规的承诺或者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函三、本承诺人最近三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
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四、本承诺人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
2-1-68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五、本承诺人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六、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
条、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上市公司关于无重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全体董大违法违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事、高级规的承诺
三、本承诺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管理人员函
或者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本承诺人最近三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
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本承诺人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
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六、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或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不存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上市公司在不得参产重组的情形。
及其全体与任何上
二、本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
董事、高市公司重内幕交易的情形。
级管理人大资产重三、本承诺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员组情形的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承诺函组的情形。
四、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
关于符合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向特定对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上市公司象发行股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票条件的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承诺函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
2-1-69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筹划之初,本承诺人已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本承诺人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于本次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交易采取三、本承诺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的保密措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登记及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证上市公司
施及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督促相制度的承关人员在交易进程备忘录上签名确认;本承诺人保证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诺函息知情人档案及交易进程备忘录信息。
四、本承诺人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交易相关方对内幕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告知其他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不得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五、在本承诺人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一、针对本次交易,本承诺人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关于本次
二、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合上市公司收集并提交本次交上市公司交易采取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相关信息。
全体董的保密措
三、本承诺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事、高级施及保密行为,亦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管理人员制度的承
四、在上市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本承诺人严格遵守诺函了保密义务。
一、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
关于本次间,本承诺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股份包括本承诺人原持有上市公司
交易期间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全体董股份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事、高级
计划的承二、如本承诺人后续在前述期间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减管理人员
诺函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承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承诺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本承诺人对本承诺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承诺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承诺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关于确保消费活动。
本次重组
上市公司四、本承诺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摊薄即期全体董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回报填补
事、高级五、如果上市公司未来筹划实施股权激励,本承诺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措施得以
管理人员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切实履行情况相挂钩。
的承诺函
六、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后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
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时,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1-70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七、本承诺人将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
关于本次间,本承诺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股份包括本承诺人原持有交易期间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
计划的承二、如本承诺人后续在前述期间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减
诺函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承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
有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他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二、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除非经上市公司同意,本承诺人不得在上市公司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或以其他名义从事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
关于避免
上市公司三、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获得任何商同业竞争
控股股东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可能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在符合相的承诺函
关监管规则以及满足交易整体时间安排的前提下,本承诺人将尽最大努力将该等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优先选择权;若因任何合理原因导致上市公
司没有或无法行使前述优先选择权的,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在获得该等商业机会后,在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规则的前提下,将通过托管、注入上市公司等方式解决相关同业竞争情况。
四、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
司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如有),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本承诺人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其他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本承诺人权限范围内,本承诺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关于减少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
上市公司及规范关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控股股东联交易的二、本承诺人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
承诺函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
对有关涉及本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本承诺人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本承诺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1-71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四、本承诺人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同样适用于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本承诺人将依法依章程促成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五、本承诺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本承诺人未履行该等承诺而给上
市公司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独立。
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承诺人将继续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关于保持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做到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独立,不控股股东独立性的
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承诺函
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三、如因本承诺人违反本承诺函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
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作出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现任全体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现任全体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的资料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现任全体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提供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信息真实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
上市公司性、准确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控股股东性和完整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性的承诺四、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现任全体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
函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现任全体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
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六、如本次交易本承诺人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承诺人
2-1-72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承诺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七、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现任全体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
员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现任全体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
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或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关于不存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现任全体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在不得参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与任何上形。
上市公司
市公司重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现任全体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大资产重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组情形的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承诺函四、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穿透至各层股权或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身份适格,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相关要求。
五、本承诺人已经履行完毕本承诺人参与本次交易所需的全部内部审议程
序并已取得所有需要取得的批准与授权,不存在争议与纠纷。
六、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现任全体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
员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现任全体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现任全体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关于无重
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现任全体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大违法违最近三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控股股东规的承诺
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函
四、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现任全体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五、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现任全体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六、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现任全体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
员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确保一、本承诺人将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
本次重组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摊薄即期二、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
控股股东回报填补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措施得以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1-73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的承诺函三、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对于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在本次交易中
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的转让和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前提下的其他转让不受此限。
二、本承诺人因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及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关于所持
份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三、若本承诺人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控股股东股份锁定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的承诺函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四、上述限售期届满后,本承诺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
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针对本次交易,本承诺人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
关于本次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交易采取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合上市公上市公司的保密措司收集并提交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相关信息。
控股股东施及保密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筹划信息在二级市
制度的承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亦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诺函四、在上市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一、本承诺人用于本次认购的全部资金为本承诺人的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本承诺人不存在利用本次认购的股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
关于认购三、本承诺人自愿、真实参与本次认购,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持股或上市公司资金来源其他利益输送情形。
控股股东
的承诺函四、本承诺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参与本次
认购的情形,也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五、本承诺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其投
资者或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保障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本公司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在本次交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注册前,与佛塑科技设立共管银行账户(以下简称“共关于设立管账户”),并将拟用于在本次交易中认购佛塑科技股份的资金在股票发上市公司共管银行行前及时、足额汇入共管账户;
控股股东账户的承2、本公司汇入共管账户内的资金,除认购佛塑科技向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诺函股份外,不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3、未经佛塑科技同意,本公司不会对共管账户及账户内资金作出任何处
置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持续有效,不可撤销或解除。
为保障本次交易中佛塑科技的控制权不发生变化,本公司承诺如下:
关于不放1、本公司在作为佛塑科技控股股东期间,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上市公司弃上市公程,积极行使各项股东权利,以保持对上市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控股股东司控制权团队的实质影响力;
的承诺函2、本公司在佛塑科技为募集配套资金而向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完成登
2-1-74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记过户之前,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会将本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或让渡给任何第三方行使,亦不会放弃行使本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3、本公司在佛塑科技为募集配套资金而向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完成登
记过户之前,不会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设置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
4、本公司在佛塑科技为募集配套资金而向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完成登
记过户之前,不会签署任何可能导致本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属纠纷或本公司丧失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协议、声明、承诺、备忘录等法律文件;
5、金力股份实际控制人袁海朝、袁秀英夫妇已就本次交易出具《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以下简称《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函》),本公司将密切监督袁海朝、袁秀英对《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函》的实际履行情况,若其出现任何违反承诺的行为,本公司将积极采取救济措施。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持续有效,不可撤销或解除。
(二)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现任全体经营管理层人员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
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或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二、本承诺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现任全体经营管理层人员不存在泄在不得参全部交易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与任何上
对方(除三、本承诺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市公司重杭州长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现任全体经营管理层人员不存在大资产重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组情形的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承诺函
四、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穿透至各层股权或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身份适格,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相关要求。
五、本承诺人已经履行完毕本承诺人参与本次交易所需的全部内部审议程
序并已取得所有需要取得的批准与授权,不存在争议与纠纷。
六、如本承诺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现任全体经营管理层人员违反上述
保证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不存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
在不得参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现任与任何上全体经营管理层人员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市公司重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或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大资产重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杭州长津组情形的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承诺函及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现任全体经营管理层人员不存关于股东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适格性的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现任全体经营管理层人员不存说明函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2-1-75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四、本承诺人已经履行完毕本承诺人参与本次交易所需的全部内部审议程
序并已取得所有需要取得的批准与授权,不存在争议与纠纷。
五、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现任全体经营管理层人员违
反上述保证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股东适格性的说明函:
1、本企业及本企业各级股权/份额持有人中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工信托”)代表的“杭工信家和2022家族信托”“杭工信·瑞德定制71号单一信托”“杭工信·瑞德定制81号单一信托”“杭工信·瑞德定制103号单一信托”“杭工信·瑞德定制219号单一信托”
“杭工信·瑞德定制301号单一信托”“杭工信·瑞德定制302号单一信托”“杭工信嘉和汇泽第307号家族信托”“杭工信·瑞德定制319号单一信托”“杭工信·瑞德定制369号单一信托”作为标的公司的间接股东,杭工信托所管理的前述信托均属于信托计划,除前述披露各级股权/份额持有人外,据合理所知,本企业及本企业各级股权/份额持有人不存在契约型私募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不属于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主体,具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东资格。据合理所知,本企业确认不存在违规入股、入股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等违规持股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相关要求。
杭工信托直接/间接所管理的前述信托计划据本企业合理所知,前述产品均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并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审批、备案或报告程序,前述产品履行依法注册登记的程序,均已依法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前述产品不存在多层嵌套、高杠杆、刚性兑付和结构化的情形,且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的各项规定,不存在需要整改之处。
2、据合理所知,本企业及本企业各级股权/份额持有人不存在证监会系统
离职人员,亦不存在离职人员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入股的情形。即本企业及本企业各级股权/份额持有人均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及离职人员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当入股情形。
一、本承诺人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
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承诺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
关于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信息真实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全部交易性、准确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对方性和完整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性的承诺三、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函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本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的信息披
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
2-1-76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六、如本次交易本承诺人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承诺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承诺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七、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用于认购该
等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
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袁海朝、二、本次交易后,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由于上市关于所持
华浩世纪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6上市公司等名认三、若本承诺人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
股份锁定
购股份的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的承诺函交易对方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四、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承诺人签署的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约定的解锁条件(如有)情况下,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五、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
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用于认购该
等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
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海之润、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山东海
关于所持若承诺人为私募投资基金,且其对于在本次交易中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科、枝江上市公司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截至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金润源等94股份锁定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即2024年11月15日)已满48个月,符合《上市公名认的承诺函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修正)》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一)项规购股份的
定情形的,则承诺人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交易对方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二、本次交易后,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由于上市
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三、若本承诺人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
2-1-77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四、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承诺人签署的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约定的解锁条件(如有)情况下,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五、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
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标的公司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本承诺人已经依法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本承诺人作为其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或其他影响
目标公司合法存续、正常经营的情况。
二、本承诺人对标的资产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或
委托他人持有标的资产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信托持股、隐名持股、期权安排或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利益的情形;作为标的资产的所有
关于标的者,本承诺人有权将标的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
全部交易
资产权属三、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权属纠纷,未对方
的承诺函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权利负担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
在任何限制标的资产转让的合同、协议或约定,标的资产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其他任何限制其转让的情形。
四、本承诺人确认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障碍,并承诺本次
交易相关协议正式生效后,根据协议约定和上市公司的要求及时进行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且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因本承诺人原因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承诺人承担。
五、本承诺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本承诺人未履行该等承诺而给上
市公司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针对本次交易,本承诺人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关于本次
二、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合上市公司收集并提交本次交交易采取袁海朝等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相关信息。
45的保密措名自三、本承诺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筹划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施及保密
然人行为,亦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制度的承
四、在上市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本承诺人严格遵守诺函了保密义务。
一、针对本次交易,本承诺人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
关于本次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交易采取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合上市公华浩世纪的保密措司收集并提交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相关信息。
等57家
施及保密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筹划信息在二级市机构
制度的承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亦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诺函四、在上市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如有),严格遵循市场原华浩世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本承诺人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纪、温州
关于减少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其他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在不海乾、河
及规范关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本承诺人权限范围内,本承诺人承诺将北佳润、
联交易的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依法签订相安徽创承诺函关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冉、袁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
朝、袁梓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1-78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赫、袁梓二、本承诺人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
豪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
对有关涉及本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本承诺人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本承诺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本承诺人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同样适用于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本承诺人将依法依章程促成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五、本承诺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本承诺人未履行该等承诺而给上
市公司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
有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他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二、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除非经上市公司同意,本承诺人不得在上市公司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或以其他名义从事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不得在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业务的关于避免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
同业竞争
三、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获得任何商的承诺函
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可能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在符合相关监管规则以及满足交易整体时间安排的前提下,本承诺人将尽最大努力将该等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优先选择权;若因任何合理原因导致上市公
司没有或无法行使前述优先选择权的,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在获得该等商业机会后,在满足证券和国资监管等相关规则的前提下,将通过托管、注入上市公司等方式解决相关同业竞争情况。
四、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
司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关联方保持独立。
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
关于保持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上市公司业向本承诺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或者资金支持。
独立性的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将充分发挥股东的积极作用,协助上市公司承诺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机构。
四、本承诺函在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五、本承诺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本承诺人未履行该等承诺而给上
市公司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全部交易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承诺人及
对方(除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现任全体经营管理层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关于无重
山东海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大违法违
科、比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规的承诺迪、河北形。
函
毅信、海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
通创新高级管理人员/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现任全体经营管理层
2-1-79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投、常州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
鑫崴、常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州鑫未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承诺人及
来、宁德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现任全体经营管理层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
万和、张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新朝、陈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立叶)四、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现任全体经营管理层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现任全体经营管理层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六、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现任全体经营管理层人员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
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鹏”)及山东海科请
求裁决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发控股”)向山东
华鹏支付资产收购款1405416988.5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请求裁决山发控股向山东华鹏返还其所占用的山东华鹏的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及利息。山东华鹏作为申请人一,山东海科作为申请人二,就与被申请人山发控股之间的纠纷,已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关于无重仲”)提出仲裁申请。2025年1月16日,山东华鹏收到贸仲发来的大违法违 DC20250058 号协议书争议案仲裁通知,贸仲已受理本案(详见《山东华山东海科规的承诺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函005)。除前述诉讼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
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
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本承诺人董事崔志强于2024年10月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2条予以监管警示。除前述情况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六、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
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无重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比亚迪
大违法违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
2-1-80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规的承诺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函谴责的情形。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
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未涉及会对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
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六、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
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现任全体经营管理层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现任全体经营管理层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现任全体经营管理层人员最近
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本承诺人存在的重大诉讼仲裁(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超过净资产的10%)
情况如下:
案件编
原告/被告/被申
案件概况涉案金额号/案申请人请人件进展关于无重大违法违河北汉尧河北毅信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回购89025163规的承诺碳科新能尚未裁河北汉尧环保工程有限公元及违约函科技股份决
司17.38%的股权本承诺金有限公司人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回购66630137
滑路栓、尚未裁河北华宇耐磨材料股份有元及违约滑劭宁决
限公司13.4%的股权金
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2515.5万尚未裁张新朝本承诺人
金2515.5万元元决
前述诉讼对本承诺人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除前述诉讼、仲裁之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现任全体经营管理层人员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现任全体经营管理层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现任全体经营管理层人员最近
2-1-81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河北新元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于2024年2月被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除前述情形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现任全体经营管理层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六、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现任全体经营管理层人员违
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
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
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未涉及与关于无重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海通创新大违法违四、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投规的承诺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函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
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本承诺人董事潘光韬于2024年4月被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依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第三十二
条第一款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除前述情况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六、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
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
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关于无重
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大违法违常州鑫崴者刑事处罚,除下述案件外,不存在其他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金额超规的承诺过1000万元且超过净资产的10%)诉讼或者仲裁:(1)本承诺人与被申函
请人中能锂电科技(嘉兴)有限公司、秦嘉毅、翠鸟新能源科技(南通)
有限公司、欧伊德能源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又一新能源科技(苏州)有限
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上国仲(2023)第3677号);(2)本承诺人、常
州鑫未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诉秦嘉毅、郑云霞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2024)沪0115民初110366号);(3)本承诺人与被申请人钜威新能源有限公司、东莞钜威新能源有限公司、陈光全、刘鲁新、刘洋、东莞
钜威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SV2021066);(4)本承诺人与被
申请人高贇、沙哈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上国仲
2-1-82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2025)第916号)。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对本承诺人经营生产无重大影响。
四、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
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六、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
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
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除下述案件外,不存在其他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超过净资产的10%)诉讼或者仲裁:(1)本承诺人与被申
请人中能锂电科技(嘉兴)有限公司、秦嘉毅、翠鸟新能源科技(南通)
有限公司、欧伊德能源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又一新能源科技(苏州)有限
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上国仲(2023)第3676号);(2)本承诺人、常
州鑫崴车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诉秦嘉毅、郑云霞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关于无重((2024)沪0115民初110366号);(3)本承诺人与被申请人江苏睿
常州鑫未大违法违昕联合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睿昕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仇志宁、岳
来 规的承诺 胜桥的股权转让纠纷(DC20243248);(4)本承诺人与被申请人竹间智
函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上国仲(2023)第3853号);(5)
本承诺人诉徐飞、苏州擎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擎动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木头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邹小松、李圣悦、李玲、擎风电驱动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的股权
转让纠纷((2023)沪0105民初31395号);(6)本承诺人诉陈寅仁、稳捷(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陛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稳正贽诚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预缴费登记第77255号)。
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对本承诺人经营生产无重大影响。
四、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
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六、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
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关于无重
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大违法违
万和投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规的承诺谴责的情形。
函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
2-1-83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
者刑事处罚,除下述案件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超过净资产的10%)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福建省唐城金海湾大酒店有限公
司诉本承诺人、宁德海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金海湾大酒店有限公
司、林小斌、刘向光、宁德市鑫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蔡述亮财产损害赔
偿纠纷案,一审判决(2023)闽0902民初1821号,二审裁定(2024)闽
09民终545号,发回重审判决(2024)闽0902民初2993号,本承诺人已
依法提起上诉,案件尚未判决。
四、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
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六、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现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
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本承诺人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除下述案件外,不存在其他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金额超过1000万元)诉讼或者仲裁:(1)申请人廊坊冀财新毅创业引导股权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下称“冀财基金”)与被申请人河北汉尧碳科新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汉尧碳科”)、本人的增资协议纠纷(石裁字[2023]第1221号);(2)申请人河北毅信联合节能环保产业股权投资
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河北毅信”)与被申请人汉尧碳科、本承
关于无重诺人的股权回购纠纷(石裁字[2024]第2219号);(3)本承诺人诉冀财大违法违基金、河北新元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毅投资基金管理(北张新朝规的承诺京)有限公司、河北毅信、嘉兴德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同纠
函纷((2023)冀0104民初32241号)。
四、本承诺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
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本承诺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除下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1)因本承诺人实际控制的汉尧碳科公司治理及
信息披露违规,本承诺人于2023年9月6日受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
函;(2)因汉尧碳科信息披露违规,本承诺人于2023年9月15日受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批评;(3)因汉尧碳科信
息披露违规,本承诺人于2025年3月3日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口头警示。
六、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陈立叶关于无重一、本承诺人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2-1-84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大违法违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不规的承诺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函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本承诺人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或者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本承诺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
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除因(2024)鲁0303民初6922号、(2024)鲁1681执恢804号执
行案件履行事项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外,最近五年内,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六、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保障广新集团对佛塑科技的实际控制地位,本承诺人承诺如下: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主体承诺不会以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等被动增持除外),不会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标的公司(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主体承诺不会通过与本次交易其他关于不谋
实际控制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其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求上市公
人袁海一致行动人等主体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征集投票权、投票权委托、对外让司控制权
朝、袁秀渡对应表决权等任何方式谋求或协助他人谋求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或控的承诺函英股地位;
(3)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主体承诺不会实施其他任何旨在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举措;
(4)自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登记完成后,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
登记完成前,放弃所持全部佛塑科技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持续有效,不可撤销或解除。
一、自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十二(12)个月后,承诺按如下方式解禁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未解禁的对价股份不得进行转让:
(1)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当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
承诺方对应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30%,若第一次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已解锁股份应于锁定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2)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次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
关于自愿承诺方对应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延长股份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60%,若第二次累计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安徽煜帆
锁定期的内,已解锁股份应于锁定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承诺(3)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第三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专项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方对应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100%。
为免歧义,如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为权益分配、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产生的衍生股份或者权益计入前述公式中的“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业绩承诺期内,如业绩承诺方尚未履行当期业绩补偿义务,则承诺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锁定期将顺延至业绩承诺方履行完毕当期业绩补偿义务之日。
2-1-85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二、若本承诺人上述股份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三、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承诺人签署的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约定的解锁条件(如有)情况下,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四、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
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下属企业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
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
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
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关于提供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真实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
性、准确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标的公司
性和完整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性的承诺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函相应法律责任。
四、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
请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六、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下属企业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
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关于提供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标的公司信息真实二、本承诺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
董事、监性、准确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事、高级性和完整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管理人员性的承诺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函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
2-1-86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本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的信息披
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六、如本次交易本承诺人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承诺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承诺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七、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
认定的情况,或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关于不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不得参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与任何上
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标的公司市公司重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大资产重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组情形的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四、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下属企业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况,或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不存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在不得参标的公司产重组的情形。
与任何上
董事、监二、本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市公司重
事、高级内幕交易的情形。
大资产重管理人员三、本承诺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承诺函组的情形。
四、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存关于无重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大违法违
标的公司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规的承诺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本承诺人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函
的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案号:(2022)冀0408民初2364号;二审案号:
2-1-87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2023)冀04民终7448号)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下属企业
最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不存在尚未审理或执行完毕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下属企业最近三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四、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下属企业最近
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五、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下属企业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作为标的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均经合
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
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标的公司关于无重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
董事、监大违法违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事、高级规的承诺
三、本承诺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管理人员函
或者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本承诺人最近三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
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本承诺人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
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六、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针对本次交易,本承诺人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
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关于本次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合上市公交易采取司收集并提交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相关信息。
的保密措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筹划信息在二级市标的公司
施及保密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亦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制度的承四、在上市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本承诺人及本承诺诺函人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五、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针对本次交易,本承诺人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关于本次
二、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合上市公司收集并提交本次交标的公司交易采取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相关信息。
董事、监的保密措
三、本承诺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筹划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事、高级施及保密行为,亦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管理人员制度的承
四、在上市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本承诺人严格遵守诺函了保密义务。
2-1-88七、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超额业绩奖励
(一)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承诺利润数
根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本次重组的业绩补偿测算期间(“业绩承诺期”)为三年,即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2.3亿元、3.6亿元以
及6.1亿元(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金额,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承诺净利润数2.303.606.10
如标的资产的全部交割程序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业绩承诺期应相应延长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业绩承诺期增加2028年度。2028年度的当期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延长前前述业绩承诺期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额的年均值,即不低于4.00亿元。
上市公司将在业绩补偿期间逐年测算各年度标的公司的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
润数的差异情况,实现净利润数由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根据中国现行有效的会计准则予以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2、业绩补偿金额
若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未达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方应按本协议之约定优先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方逾期未能以现金清偿的,以其于本次交易所获得的股份对价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1)当期业绩补偿
如本次交易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且2025至2027任意年度期末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对应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的90%,则触发当期业绩补偿;如本次交易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且2025至2027年度任意年度期末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对应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的90%或2028年度期末标的公司实现
2-1-89净利润数低于该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则触发当期业绩补偿。
当期应补偿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
数-累计已补偿金额。
为免歧义,“当期”系指对应当个会计年度。
若上述公式计算结果小于等于零(即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及累计已补偿金额的总和大于等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时,不触发当期业绩补偿责任。
(2)累计业绩补偿
如本次交易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且2025至2027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额低于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额,则触发累计业绩补偿;如本次交易未能于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且2025至2028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额低于四年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额,则触发累计业绩补偿。
累计业绩补偿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累计业绩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额-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
利润数总额-累计已补偿金额。
累计业绩应补偿金额与各当期应补偿金额的总额合称“业绩补偿总额”。
各次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零时,按零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及现金不冲回。
3、业绩补偿上限
业绩承诺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上限为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整体作价减去标的公司截至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金额(简称“业绩补偿上限”,即56855.11万元),即如若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总额超出业绩补偿上限,则超出部分业绩承诺方无须再进行补偿。
4、业绩补偿方式
针对本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若本次交易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业绩
2-1-90承诺方应优先以现金方式于触发业绩补偿责任且上市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90个自
然日内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逾期未能以现金足额清偿的,业绩承诺方应如约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各方同意,如本次交易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且2025年度触发当期业绩补偿,则对应当期应补偿金额应由业绩承诺方优先以现金方式在触发业绩补偿责任且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于上市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向标的公司进行补偿。逾期未能以现金足额清偿的,业绩承诺方应如约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5、业绩承诺方关于保障业绩补偿义务实现的承诺
业绩承诺方保证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对价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补偿义务并且同意将对应价值的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
指定的第三方,具体的权利义务以另行签署的质押合同为准。
(二)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减值补偿额在剔除业绩补偿额后进行补偿,即当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额-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额)时,业绩承诺方需对超额部分进行补偿。如果减值补偿额与业绩补偿总额合计超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整体作价减去标的公司截至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超出部分业绩承诺方无须再进行补偿。
(三)业绩奖励安排
1、业绩奖励方案
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如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则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部分的30%金额为对业绩承诺方及标的公司核心骨干的超额业绩奖励。该超额业绩奖励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20%,且用作标的公司核心骨干业绩奖励为超额业绩奖励总额的30%。具体业绩奖励方案由除珠海中冠外
2-1-91的业绩承诺方拟定并提交标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经上市公司依据其公司
章程提交相应决策机构审议后由上市公司予以实施。
2、业绩奖励具体对象
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本次业绩奖励对象范围为业绩承诺方及标的公司的核心骨干。具体业绩奖励方案由除珠海中冠外的业绩承诺方拟定并提交标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经上市公司依据其公司章程提交相应决策机构审议后由上市公司予以实施。
3、设置业绩奖励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
本次交易设置超额业绩奖励主要是基于公平交易的原则,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业绩承诺方承担业绩补偿责任,相应设置超额业绩奖励条款,符合风险收益对等原则。同时,考虑到交易对方中除业绩补偿方外存在于标的公司任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设置超额业绩奖励条款可以有效激励业绩承诺方及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保持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稳定,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超预期的业绩,从而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及其投资者可以分享的收益。因此,本次交易中设置业绩奖励具有商业合理性。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对标的资产交易对方、管理层或核心技术人员设置业绩奖励安排时,应基于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大于预测数的超额部分,奖励总额不应超过其超额业绩部分的100%,且不超过其交易作价的20%”。本次交易中业绩奖励的设置是交易各方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规定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的结果,以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共同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为依据。
本次交易设置的业绩奖励方案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业绩承
诺方、标的公司核心骨干的激励效果、超额业绩贡献等多项因素,具有合理性。
4、相关会计处理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对于业绩奖励对象为标的公司核心骨干的部分,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本次超额业绩奖励实质上是为了获取员工服务而给予的激励和报酬,故列入职工薪酬核算。
2-1-92对于业绩奖励对象为业绩承诺方的部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对业绩承诺及补偿涉及的会计处理为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属于《企业会计
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中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应按该准则规定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业绩奖励是以标的公司实现超额业绩为前提,奖励金额是在完成既定承诺金额的基础上对超额净利润的分配约定,奖励业绩承诺方或标的公司员工的同时,上市公司也获得了标的公司带来的超额回报。超额业绩奖励整体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财务状况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八、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可实现性
(一)结合标的资产报告期业绩波动情况、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市占率和市场竞争力、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
1、报告期业绩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要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75348.30263863.35203089.17
营业成本122894.19206217.12126493.70
营业利润11082.17-13661.0514737.36
利润总额10907.45-14113.3014659.16
净利润9817.22-9144.3213143.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969.1052048.5734284.23
2024年,标的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受行业阶段性供需失衡导致行业盈利能力下降所致。随着锂电池隔膜市场行情逐步回稳改善,标的公司规模效应逐步凸显,负债结构及财务费用有望实现优化,标的资产上述亏损的相关影响因素目前已消除。2023年至2025年1-6月,标的公司主要经营业绩如下:
指标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175348.30263863.35203089.17
净利润(万元)9817.22-9144.3213143.05
2-1-93销量(万平方米)201073.24276838.60139261.30
2、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
受下游需求快速增长的带动,锂电池隔膜行业出货量持续上升,根据 GGII 统计及预测,2027年中国锂电池隔膜出货量达360亿平方米,2024-2027年的复合增长率为 17.5%。同时,根据 GGII 的预计,随着新增产能释放的减缓、行业部分低效产能出清,行业产能利用率将自2025年起逐步提升,行业供需失衡的情形将逐步改善,预计
2026年锂电池湿法隔膜行业产能利用率提升至60%以上,行业供给及需求逐步达到较合理水平。具体分析详见本报告书之“第六章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之“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十二)结合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市场未来增长情况、市场竞争格局、标的资产产品核心技术优势、市场份额及竞争力、新增产能消化措施及产能
利用率水平、2024年业绩亏损的原因、销售单价预期稳定的依据、客户的稳定性及采购需求的可实现性、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披露收入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的相关内容。
3、标的公司市占率和市场竞争力
从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份额来看,隔膜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头部企业优势明显;
标的公司2024年已升至行业第三,湿法隔膜行业第二,湿法隔膜市场份额达18%,具有突出的市场领先优势。从市场竞争力来看,标的公司具有显著的产品技术优势,已掌握超薄高强隔膜制造的多项先进技术,持续占据行业超薄高强隔膜领域技术研发和产品迭代的领先优势,产品性能优异,在行业竞争中优势显著。
标的公司市占率和市场竞争力详见本报告书之“第六章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之“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十二)结合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市场未来增长情况、市场竞争格局、标的资产产品核心技术优势、市场份额及竞争力、新增产能消
化措施及产能利用率水平、2024年业绩亏损的原因、销售单价预期稳定的依据、客户
的稳定性及采购需求的可实现性、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披露收入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的相关内容。
2-1-944、标的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标的公司及其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变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之“第六章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之“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十二)结合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市场未来增长情况、市场竞争格局、标的资产产品核心技术优势、市场份额
及竞争力、新增产能消化措施及产能利用率水平、2024年业绩亏损的原因、销售单价
预期稳定的依据、客户的稳定性及采购需求的可实现性、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披露收入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的相关内容。
随着锂电池隔膜市场行情逐步回稳改善,标的公司2024年亏损的相关影响因素目前已消除,2025年上半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逐步改善。标的公司作为隔膜行业头部企业,产品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预计标的公司收入能够实现持续稳定增长,盈利能力稳步提升,未来业绩承诺具有较强可实现性。
(二)业绩承诺方案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之“1-2业绩补偿及奖励”相关规定,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能否有效覆盖标的资产经营风险
1、业绩承诺方案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之“1-2业绩补偿及奖励”相关规定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之“1-2业绩补偿及奖励”,“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关联人,无论标的资产是否为其所有或控制,也无论其参与此次交易是否基于过桥等暂时性安排,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均应以其获得的股份和现金进行业绩补偿”,“在交易定价采用资产基础法估值结果的情况下,如果资产基础法中对一项或几项资产采用了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也应就此部分进行业绩补偿”,“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应当以其获得的股份和现金进行业绩补偿”。即如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关联人,则相关业绩补偿范围、方式需要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
2-1-95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均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关联人,因此不适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之“1-2业绩补偿及奖励”的相关规定。
2、业绩承诺方案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进一步降低经营风险
(1)业绩承诺方案具有较强可实现性
2025年1-6月,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348.30万元,实现净利润9817.22万元,按评估预测订单数比例测算,收入完成率为96.36%,净利润完成率为100.11%,整体实现情况较好。
同时,随着下游需求快速增长以及行业供需逐步平衡,锂电池隔膜市场逐步回暖。
标的公司作为隔膜行业头部企业,产品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预计标的公司收入能够实现持续稳定增长,盈利能力稳步提升,未来业绩承诺具有较强可实现性。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八、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可实现性”之“(一)结合标的资产报告期业绩波动情况、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市占率和市场竞争力、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的相关内容。
(2)本次交易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增值率较低,定价公允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力股份100%股权的评估值为508371.92万元,母公司口径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率为20.78%,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率为12.68%。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支付对价总额对应的金力股份100.00%股权作价系以评估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交易作价较标的公司净资产的增值率较低,具有公允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1-96(3)业绩补偿上限系协商确定,确保实施后标的公司大股东及核心管理团队与
上市公司利益“绑定”,进一步降低经营风险本次交易设置业绩补偿上限,业绩承诺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上限为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整体作价减去标的公司截至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金额,即5.69亿元。本次业绩补偿并非法定要求,系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大股东成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通过增加业绩补偿和股份锁定等方式,能够更好地确保重组实施后标的公司大股东及核心管理团队与上市公司利益“绑定”,进一步降低标的公司经营风险,从而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同时,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中对“拟购买资产未能实现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存在上限的风险”进行风险提示。
综上,标的公司经营风险较小、业绩承诺方案具有较强可实现性,交易定价增值率低,定价公允,业绩补偿上限非法定要求,系协商确定,确保实施后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与上市公司利益“绑定”,一定程度上降低标的资产经营风险。
(三)结合业绩承诺方之间的关联关系、相关主体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资金来
源、其他履约保障措施等,说明业绩承诺方是否具备履约能力,业绩承诺未实现时的履约保障措施,相关交易安排能否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1、业绩承诺方之间的关联关系、相关主体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
本次交易不存在法定业绩承诺义务,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方案设定了业绩补偿条款。上市公司与作为业绩承诺方的袁海朝、华浩世纪、温州海乾、安徽创冉、河北佳润、袁梓赫、袁梓豪、珠海中冠国际共8名交易对方签
署了《业绩补偿协议》。
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方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序号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方之间的关联关系华浩世纪
袁海朝袁海朝实际控制华浩世纪,为温州海乾、安徽创冉、河北佳
1温州海乾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安徽创冉袁海朝为袁梓赫和袁梓豪的父亲河北佳润
2-1-97序号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袁梓赫袁梓豪
2珠海中冠国际无关联关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业绩承诺方的《信用报告》并经查询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等公开信息,业绩承诺方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况,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违反业绩补偿义务的风险相对较小,具备良好的履约信用。
2、业绩承诺方资金来源、业绩承诺未实现时的履约保障措施,相关交易安排能
否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1)业绩承诺方资金来源
根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若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未达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方应按本协议之约定优先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方逾期未能以现金清偿的,以其于本次交易所获得的股份对价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2)业绩承诺未实现时的履约保障措施
1)袁海朝对其一致行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协议》中约定,“乙方1应就乙方其他各主体在本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及违约赔偿事项承担连带责任;如乙方2、乙方3、乙方4、乙方5、乙
方6、乙方7中任一主体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进行补偿,或出现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违约行为的,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1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形式和顺序履行该违约主体未能履行的业绩补偿责任或其他违约赔偿责任。”根据上述条款,乙方1(袁海朝)对乙方2(华浩世纪)、乙方3(温州海乾)、乙方4(安徽创冉)、乙方5(河北佳润)、乙方6(袁梓赫)、乙方7(袁梓豪)承担业绩补偿的连带责任。
2)设定股份解锁条款以保障足额股份可用于业绩补偿
2-1-98本次交易通过设定解锁条款,以保障相关主体有足额的未解锁股份用于业绩补偿,
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对价股份解锁方式如下:
“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当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甲方股份×30%-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次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甲方股份×60%-累计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第三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专项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认购股份-累计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进行减值补偿的股份(如有)。”本次业绩承诺方获得的股份对价金额合计14.33亿元,其中袁海朝及其一致行动人获得的股份对价金额合计12.35亿元。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上限为5.69亿元,在标的公司不同净利润实现的情况下,业绩承诺方累计应补偿金额、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解锁比例、剩余锁定比例、对业绩承诺金额的覆盖率情况测算如下:
2-1-99*2025年完成交割
不同业绩实现比例以及对应股份补偿比例业
绩80%50%30%承累计累计累计诺应补应补应补累计累计累计金偿股当期剩余偿股当期偿股当期剩余年度业绩承诺方应补累计应覆盖应补累计应覆盖应补累计应覆盖额数占解锁锁定数占解锁剩余锁数占解锁锁定偿金补偿股率偿金补偿股率偿金补偿股率
(股份比例比例股份比例定比例股份比例比例额数(万%%(%额数(万(%额数(万(%亿对价((对价(%(%)对价(%(%(亿股))(亿股))(亿股))元比例))比例)比例))元)元)元))(%(%(%)))袁海朝及其一
20250.411077.163.3226.6873.3222061.032692.898.3121.6978.319431.443770.0411.6318.3781.637022.30致行动人
年度
珠海中冠0.05130.192.5127.4972.5128890.12325.486.2823.7276.2812150.17455.688.7921.2178.79897袁海朝及其一
20261.052763.148.5251.4848.525692.636907.8521.3138.6961.312883.689670.9829.8430.1669.84234
3.60致行动人
年度
珠海中冠0.13333.976.4453.5646.447210.32834.9416.1043.9056.103480.451168.9122.5437.4662.54277袁海朝及其一
20272.145619.9417.3482.6617.341005.0713313.4441.0758.9341.071005.0713313.4441.0758.9341.071006.10致行动人
年度
珠海中冠0.26679.2713.1086.9013.101000.611609.1731.0268.9831.021000.611609.1731.0268.9831.02100
注:覆盖率=剩余锁定比例/累计应补偿股数占股份对价比例
2-1-100*2026年完成交割
不同业绩实现比例以及对应股份补偿比例业
绩80%50%30%承累计累计累计诺应补应补应补累计累计累计金偿股当期剩余偿股当期偿股当期剩余年度业绩承诺方应补累计应应补累计应覆盖应补覆盖额数占解锁锁定覆盖数占解锁剩余锁累计应补数占解锁锁定偿金补偿股偿金补偿股率偿金率
(股份比例比例率股份比例定比例偿股数股份比例比例额数(万亿对价(%(%(%额数(万(%额(%)对价(%(%)(万股)对价(%(%(亿股)(亿股))(亿)元比例))比例)比例))元)元)元))(%(%(%)))袁海朝及其一
20250.411077.163.320.00100.0030091.032692.898.310.00100.0012041.443770.0411.630.00100.008602.30致行动人
年度
珠海中冠0.05130.192.510.00100.0039840.12325.486.280.00100.0015940.17455.688.790.00100.001138袁海朝及其一
20261.052763.148.5221.4878.529212.636907.8521.318.6991.314283.689670.9829.840.1699.84335
3.60致行动人
年度
珠海中冠0.13333.976.4423.5676.4411870.32834.9416.1013.9086.105350.451168.9122.547.4692.54411袁海朝及其一
20272.145619.9417.3442.6657.343315.0713313.4441.0718.9381.071975.0713313.4441.0718.9381.071976.10致行动人
年度
珠海中冠0.26679.2713.1046.9053.104050.611609.1731.0228.9871.022290.611609.1731.0228.9871.02229袁海朝及其一
20282.857493.2623.1276.8823.121005.0713313.4441.0758.9341.071005.0713313.4441.0758.9341.071004.00致行动人
年度
珠海中冠0.35905.6917.4682.5417.461000.611609.1731.0268.9831.021000.611609.1731.0268.9831.02100
注:覆盖率=剩余锁定比例/累计应补偿股数占股份对价比例
2-1-101如上表测算所示,在不同的业绩实现情况下,各期业绩承诺方获得的股份对价中剩余锁定股份均足以覆盖补偿股份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等条款,业绩承诺方在业绩承诺期间均持有足额锁定股份用于业绩补偿,上述条款能有效保障上市公司取得业绩补偿,该等履约措施能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3)与袁海朝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票质押合同
为进一步保护上市公司利益,袁海朝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广新集团、佛塑科技于2025年7月21日签署《股票质押合同》,约定:
袁海朝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将其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全部佛塑科技股票在登记至其名下时同步质押给广新集团。本次质押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且袁海朝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互为连带责任,担保的主债务为《业绩补偿协议》项下佛塑科技享有的业绩补偿权利可能形成的债权。各方同意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甲方所持标的股票解禁进度解除对标的股票的质押。
上述《股票质押合同》可进一步确保袁海朝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取得的佛塑科技股票可用于业绩补偿,有效保障上市公司取得业绩补偿,该等履约措施能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综上,业绩承诺方具备履约能力,业绩承诺未实现时上市公司已采取有效的履约保障措施,相关交易安排能够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2-1-102(四)标的资产前期曾触发对赌协议具体情况及实际执行情况,截至目前是否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补偿义务,标的资产实际控
制人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其他承诺安排
1、标的资产前期曾触发对赌协议具体情况及实际执行情况
标的资产前期曾触发对赌协议等类似安排的特殊权利条款、触发及执行情形具体如下:
序号签订主体签订协议名称签订时间特殊权利条款触发及执行情况《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2018.07因反稀释条款已触发,2021年11月,袁海朝业绩承诺及保障、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6元/股的价格回购珠海北汽所持标的公司
估值调整及补偿、转股限制、
珠海北汽与金555556股股份,向珠海北汽支付了股权转让
1优先认购权、购买与共售权、力股份、袁海价款3333334元,并向珠海北汽支付了反稀《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反稀释条款、优先清算权等,朝2021.11释补偿款6666666元。截至2021年12月31议之补充协议二》并调整了业绩承诺补偿期、股日,上述股权回购及反稀释补偿款情形均已履权回购等特殊权利条款行完毕。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霖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唐斌、林文
济南复星、宁海、马强、袁海朝、袁秀英、北京华浩世纪2018.04股权回赎、估值调整、业绩承因业绩未达标触发了对赌条款,经各方协商,波复霖、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诺、现金补偿、转股限制、优华浩世纪需向济南复星、宁波复霖、唐斌、林斌、林文海、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及《投资补充协议先购买权、共售权、优先认购
2文海、马强支付业绩补偿款。截至本报告书签马强与袁海书》权及反摊薄权、优先卖股权、署日,华浩世纪已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向济南
朝、袁秀英、《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盘补偿权、最惠权利适用2020.07复星、宁波复霖、唐斌、林文海、马强足额支华浩世纪、金投资补充协议书(二)》等,并通过补充协议对业绩补付了业绩补偿款及利息。
力股份《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偿情形做出约定2021.10投资补充协议书(三)》《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2022.06
2-1-103序号签订主体签订协议名称签订时间特殊权利条款触发及执行情况投资补充协议书(四)》《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2022.08投资补充协议书(五)》
2-1-104(1)珠海北汽
珠海北汽系一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号为 SCG030),其基金管理人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号为 P1010069)为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8年上半年,因看好锂电池隔膜行业的发展前景,珠海北汽于2018年8月以
每股9元的价格对标的公司增资1999.9998万元,增资后持有标的公司222.2222万股股份。
珠海北汽系标的公司的财务投资人,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因此,珠海北汽在入股标的公司时的投资协议中设置了业绩承诺、股权回购、估值调整及补偿、优先认
购权、购买与共售权及反稀释条款等投资机构常规使用的保障性投资条款。
标的公司完成上述融资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进入调整期,特别是2019年以来,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大幅退坡,2019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出现下降。2020年虽呈现回升势头,但新能源汽车市场仍未出现大幅增长。在此市场环境下,标的公司2018年和
2019年收入增长明显放缓,净利润分别为-4218万元(未经审计)和-1.29亿元。
基于上述背景,标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与珠海北汽签署的《补充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触发。在触发上述条款后,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珠海北汽于2021年11月签订了《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股权回购及现金补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如下:袁海朝向珠海北汽支付反稀释补偿款666.6666万元,补偿后珠海北汽的持股成本降低至6元/股。此外,袁海朝以6元/股的价格回购珠海北汽所持标的公司555556股股份,向珠海北汽支付股权转让价款333.3334万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股权回购及反稀释补偿款事项均已履行完毕,双方之间不存在纠纷或争议。
(2)济南复星、宁波复霖等
2018年之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及锂电池隔膜出货量已连续多年保持较快增长。标
的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湿法隔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16年和2017年,标的公司销售收入增长较快。2018年上半年,济南复星、宁波复霖等投资人因看好新能源汽车及锂电池隔膜行业及标的公司发展前景,于2018年5月对标的公司进行了投资入股。
2-1-105彼时受益于电动汽车制造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环境保护重视程度日益增加,全球
新能源汽车行业在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迎来了高速发展。济南复星、宁波复霖对标的公司投资入股前,标的公司及济南复星、宁波复霖对2018-2020年的锂电池隔膜行业增速做了较为乐观的估计和预测,并基于此与标的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沟通了投资保障条款,其中包括了高业绩承诺的业务对赌条款,即:华浩世纪承诺2018至2020年标的公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000万元、12000万元和15000万元。
2018年以来,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进入调整期,特别是2019年以来,国家对新
能源汽车补贴大幅退坡,2019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出现下降。2020年虽呈现回升势头,但新能源汽车市场仍未出现大幅增长。在此市场环境下,标的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5亿元(未经审计)、1.85亿元和2.19亿元;净利润-
4218万元(未经审计)、-1.29亿元和-1.70亿元,收入虽仍保持增长,但增长明显放缓,未能实现业绩承诺目标。
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华浩世纪于2022年9-11月向济南复星、宁波复霖、唐斌、林
文海、马强支付了全部业绩补偿款及利息。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向前述主体支付业绩补偿款及利息的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人支付金额(元)
济南复星30523815.00
宁波复霖30551418.00
唐斌1873722.00
林文海1686858.00
马强468995.00
合计65104808.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浩世纪已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向济南复星、宁波复霖、唐斌、林文海、马强足额支付了业绩补偿款及利息。
2、截至目前是否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补偿义务,标的资产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
未披露的其他承诺安排
经查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投资人签署的投资协议、股东协议、
补充协议及终止协议/解除协议、确认函等文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补偿义务,标的资产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承诺安排。
2-1-106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上述对赌协议均已终止,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
补偿义务,标的资产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承诺安排。
2-1-107第二章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中文名称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FSPG HI-TECH CO. LTD.成立日期1988-06-28
上市日期2000-05-25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000973股票简称佛塑科技
注册资本96742.3171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唐强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
联系电话0757-83988189
联系传真0757-83988186
公司网站 www.fspg.com.c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0190380023W
生产、销售各类高分子聚合物、塑料化工新材料、塑料制品、包装及印
刷复合制品、热缩材料、工程塑料制品、建筑及装饰材料、电线电缆产品、聚脂切片和化纤制品(上述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生产、销售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
劳保口罩、日常防护性口罩等系列口罩;塑料机械设备制造、加工及工
程设计安装;辐照技术服务(由下属分支机构筹建);仓储,货物的运经营范围
输、流转与配送;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对外投资;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
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提供土地、房产、设备、车辆的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967423171股,前十大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5876051226.75
2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38563001.43
3陆兴才40254500.42
2-1-108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4刘庆39041020.40
5章鸿斌29021000.30
6章安26803150.28
7王亚兵23425000.24
8江心21106000.22
9丁华根21008000.22
10深圳前海天源汇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20949000.22-天源汇丽昊阳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29477757930.48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1601房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东塔
2-1-109法定代表人肖志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5063471N
成立时间2000-09-06股权管理;股权投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新材料(合金材料及型材、功能薄膜与复合材料、电子基材板、动力电池材料),生物医药(化学药、生物药),食品(调味品、添加剂);数字创意,融合服务;高端经营范围
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运营;现代农业开发、投资、管理;
国际贸易、国内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物业租赁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股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发生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五、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先进高分子新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及其用途情况如下:
产品分类主要产品和用途
包括染料系偏光片、碘系偏光片、3D眼镜偏光片、防雾片、防爆膜等产品,主要应用光学薄膜
于液晶显示、3D眼镜、护目镜等领域。
包括粗化膜、金属化膜、BOPA 膜、BOPP 膜、BOPE 膜、BOPP 合成纸等,主要应用双向拉伸
于特高压输变电工程、电网工程、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电力系统、工业设备及家用电薄膜
器、食品包装、烟用包装、高端消费品、标签纸等领域。
渗析防护包括透气膜、压花膜、无孔防水透汽膜、贴合布、防水透汽膜延伸品等产品,主要应材料用于妇婴卫生护理、医疗防护用品、户外服装等领域。
塑编阻隔包括复合包装布、农用编织布、篷布、彩条布、广告布、辐照管材等产品,主要应用材料于水产养殖、种植大棚、建材包装、广告宣传等领域。
包括新材料母料、功能母料、专用料、功能光切片、共聚改性母料、聚氨酯浇注胶、
其他材料聚氨酯混炼胶、聚氨酯制品等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子产品、汽车及农业机械配件、鞋材等领域。
上市公司围绕新材料产业定位,科学谋划产业发展布局,坚持科技创新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市公司所从事的高分子新材料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已形成以光学薄膜、双向拉伸薄膜、渗析防护材料和塑编阻隔材料为框架的产业布局,偏光膜、粗化电工膜、超薄型电容膜、安全型电容器用金属化膜、透气膜、无孔防水透
汽膜、复合塑料编织材料等多种差异化产品在技术、质量、性能方面均具有先进性,
2-1-110是细分市场的领军企业。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六、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及2025年半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2024年2023年2022年
项目6月30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总资产495406.04479638.44458924.31453820.70
总负债143446.58129840.76115176.18127734.13
净资产351959.45349797.67343748.13326086.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7804.59285791.46281657.77264712.97
注:上市公司2022年至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华兴会计师审计,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华兴会计师审阅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107817.62222800.49221460.27263511.69
营业利润6775.2016512.8222377.6118169.38
利润总额6810.8216376.3025118.6119247.69
净利润6294.1315020.6424101.2918077.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99.0111964.0821396.6513640.59
注:上市公司2022年至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华兴会计师审计,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华兴会计师审阅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92.8420779.7232611.3817495.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972.19-31769.67-15604.98579.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46.18-224.03-30816.3935946.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321.68-10997.42-13571.1254301.90
注:上市公司2022年至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华兴会计师审计,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华兴会计师审阅
2-1-1114、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6月2024年12月2023年12月2022年12月
项目30日/2025年31日/2024年31日/2023年31日/2022年
1-6月度度度
资产负债率(%)28.9627.0725.1028.15
毛利率(%)22.4322.9222.9921.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120.220.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44.237.855.40
注:上市公司2022年至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华兴会计师审计,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华兴会计师审阅
七、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八、上市公司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1-112第三章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非自然人交易对方
(一)华浩世纪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5层607室主要办公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区建设路6号法定代表人袁海朝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844238829
成立时间2011-10-29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
经营范围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1年10月,设立
2011年10月,袁海朝、袁秀英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设立时,华浩世纪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袁海朝510.0051.00
2袁秀英490.0049.00
合计1000.00100.00
(2)2011年11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1年11月,华浩世纪作出股东会决定,一致同意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
2600万元,新增加的1600万元分别由袁海朝投入816万元、袁秀英投入784万元。
2-1-113本次变更后,华浩世纪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袁海朝1326.0051.00
2袁秀英1274.0049.00
合计2600.00100.00
(3)2011年11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1年11月,华浩世纪作出股东会决定,一致同意注册资本由2600万元变更为
5000万元,新增加的2400万元分别由袁海朝投入1224万元、袁秀英投入1176万元。
本次变更后,华浩世纪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名称(万元)(%)
1袁海朝2550.0051.00
2袁秀英2450.0049.00
合计50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华浩世纪系金力股份的控股股东,无实际业务经营,最近三年无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华浩世纪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8489.1049058.45
负债总额52083.2951612.79
净资产-3594.18-2554.34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1039.841839.15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2-1-11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浩世纪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华浩世纪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袁海朝和袁秀英夫妇。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华浩世纪无其他对外投资。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华浩世纪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
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穿透锁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华浩世纪无其他对外投资,华浩世纪于
2011年10月成立,在2012年5月至2022年6月期间通过受让、增资方式取得标的
公司权益,其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华浩世纪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益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其层级各层权益持有其他对外成立时是否专为本自身是是否继续他对外投序号人投资情况间次交易设立否锁定向上锁定资
1北京华浩世纪2011年否无否是是
投资有限公司10月
1-1袁海朝----是否
1-2袁秀英----是否
袁海朝、袁秀英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华浩世纪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华浩世纪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
2-1-115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二)海之润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海之润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新英湾大道 12 号洋浦国际航运大厦 A 座注册地址2101室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新英湾大道 12 号洋浦国际航运大厦 A 座主要办公地点2101室法定代表人韩冬梅注册资本3955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9034069668682B
成立时间2013-06-09
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2、历史沿革
(1)2013年6月,设立
2013年6月,韩冬梅、申海平共同出资设立“海南海之润投资有限公司”,注册
资本为1000万元。
设立时,海之润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韩冬梅500.0050.00
2申海平500.0050.00
合计1000.00100.00
(2)2016年6月,股权转让
2016年6月,海之润作出股东会决定,一致同意:*韩冬梅将所持50%股权转让
给梁剑;*申海平将所持50%股权转让给梁生钢。
本次变更后,海之润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梁剑500.0050.00
2-1-116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2梁生钢500.0050.00
合计1000.00100.00
(3)2021年11月,增加注册资本
2021年10月,海之润作出股东会决定,一致同意:*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
为8000万元;*出资额、占比变更为:梁生钢出资500万元,占6.25%;梁剑出资
500万元,占6.25%;韩冬梅出资7000万元,占87.5%。
本次变更后,海之润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梁生钢500.006.25
2梁剑500.006.25
3韩冬梅7000.0087.50
合计8000.00100.00
(4)2025年8月,增加注册资本
2025年8月,海之润工商变更:*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变更为39550万元;
*出资额、占比变更为:梁生钢出资2471.875万元,占6.25%;梁剑出资2471.875万元,占6.25%;韩冬梅出资34606.25万元,占87.5%。
本次变更后,海之润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名称(万元)(%)
1梁生钢2471.8756.25
2梁剑2471.8756.25
3韩冬梅34606.25087.50
合计3955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海之润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海之润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1-117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8964.508967.40
负债总额1095.801095.80
净资产7868.717871.6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2.89-3.04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海之润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海之润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韩冬梅。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海之润无其他对外投资。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海之润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海之润无其他对外投资,海之润于2013年6月成立,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期间通过受让、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
2-1-118其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海之润
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益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层级各层权益持有是否有其他其他对外成立时是否专为本自身是是否继续序号人对外投资投资情况间次交易设立否锁定向上锁定
2海南海之润投2013年否无否是是
资有限公司6月
2-1韩冬梅----是否
2-2梁剑----是否
2-3梁生钢----是否
韩冬梅、梁剑、梁生钢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海之润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海之润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三)温州海乾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温州海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玉壶镇上林社区 HQ1029号主要办公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区建设路6号执行事务合伙人袁海朝出资额216216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00MA8NRNNW0R
成立时间2022-03-09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2年3月,设立
2022年3月,袁海朝、袁梓赫、徐锋等19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安徽海乾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安徽海乾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2-1-119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袁海朝普通合伙人26295.0087.65
2袁梓赫有限合伙人1200.004.00
3徐锋有限合伙人600.002.00
4毛险锋有限合伙人540.001.80
5郝少波有限合伙人450.001.50
6李青有限合伙人240.000.80
7周武汪有限合伙人120.000.40
8杨庆锋有限合伙人90.000.30
9曾勇有限合伙人90.000.30
10闫姗姗有限合伙人60.000.20
11张燕飞有限合伙人54.000.18
12郑义有限合伙人48.000.16
13尤朋的有限合伙人42.000.14
14张克有限合伙人36.000.12
15刘志强有限合伙人36.000.12
16赵晓红有限合伙人30.000.10
17苏利建有限合伙人30.000.10
18王云云有限合伙人30.000.10
19周航有限合伙人9.000.03
合计30000.00100.00
(2)2022年3月,减少总出资额
2022年3月,安徽海乾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总出资额由30000万
元变更为19305万元,其中袁海朝的出资额从26295万元变更为156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安徽海乾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袁海朝普通合伙人15600.0080.81
2袁梓赫有限合伙人1200.006.22
3徐锋有限合伙人600.003.11
4毛险锋有限合伙人540.002.80
5郝少波有限合伙人450.002.33
2-1-120/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6李青有限合伙人240.001.24
7周武汪有限合伙人120.000.62
8杨庆锋有限合伙人90.000.47
9曾勇有限合伙人90.000.47
10闫姗姗有限合伙人60.000.31
11张燕飞有限合伙人54.000.28
12郑义有限合伙人48.000.25
13尤朋的有限合伙人42.000.22
14张克有限合伙人36.000.19
15刘志强有限合伙人36.000.19
16赵晓红有限合伙人30.000.16
17苏利建有限合伙人30.000.16
18王云云有限合伙人30.000.16
19周航有限合伙人9.000.05
合计19305.00100.00
(3)2022年10月,合伙人变更
2022年10月,安徽海乾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袁海朝将其持有的
出资额600万元转让给张宏杰。
本次变更后,安徽海乾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袁海朝普通合伙人15000.0077.70
2袁梓赫有限合伙人1200.006.22
3徐锋有限合伙人600.003.11
4张宏杰有限合伙人600.003.11
5毛险锋有限合伙人540.002.80
6郝少波有限合伙人450.002.33
7李青有限合伙人240.001.24
8周武汪有限合伙人120.000.62
9杨庆锋有限合伙人90.000.47
10曾勇有限合伙人90.000.47
2-1-121/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1闫姗姗有限合伙人60.000.31
12张燕飞有限合伙人54.000.28
13郑义有限合伙人48.000.25
14尤朋的有限合伙人42.000.22
15张克有限合伙人36.000.19
16刘志强有限合伙人36.000.19
17赵晓红有限合伙人30.000.16
18苏利建有限合伙人30.000.16
19王云云有限合伙人30.000.16
20周航有限合伙人9.000.05
合计19305.00100.00
(4)2022年12月,合伙人变更
2022年12月,安徽海乾召开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李青的被继承人高洋、李青
阳、李青辰继承持有李青在安徽海乾遗留的1.2432%财产份额。
本次变更后,安徽海乾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袁海朝普通合伙人15000.0077.70
2袁梓赫有限合伙人1200.006.22
3徐锋有限合伙人600.003.11
4张宏杰有限合伙人600.003.11
5毛险锋有限合伙人540.002.80
6郝少波有限合伙人450.002.33
7高洋有限合伙人160.000.83
8周武汪有限合伙人120.000.62
9杨庆锋有限合伙人90.000.47
10曾勇有限合伙人90.000.47
11闫姗姗有限合伙人60.000.31
12张燕飞有限合伙人54.000.28
13郑义有限合伙人48.000.25
14尤朋的有限合伙人42.000.22
2-1-122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5李青阳有限合伙人40.000.21
16李青辰有限合伙人40.000.21
17张克有限合伙人36.000.19
18刘志强有限合伙人36.000.19
19赵晓红有限合伙人30.000.16
20苏利建有限合伙人30.000.16
21王云云有限合伙人30.000.16
22周航有限合伙人9.000.05
合计19305.00100.00
(5)2023年10月,合伙人变更
2023年10月,安徽海乾全体合伙人会议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张宏杰退伙,
其持有的出资额600万元转让给袁海朝,袁海朝持有的出资额为156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安徽海乾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袁海朝普通合伙人15600.0080.81
2袁梓赫有限合伙人1200.006.22
3徐锋有限合伙人600.003.11
4毛险锋有限合伙人540.002.80
5郝少波有限合伙人450.002.33
6高洋有限合伙人160.000.83
7周武汪有限合伙人120.000.62
8杨庆锋有限合伙人90.000.47
9曾勇有限合伙人90.000.47
10闫姗姗有限合伙人60.000.31
11张燕飞有限合伙人54.000.28
12郑义有限合伙人48.000.25
13尤朋的有限合伙人42.000.22
14李青阳有限合伙人40.000.21
15李青辰有限合伙人40.000.21
16张克有限合伙人36.000.19
2-1-123/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7刘志强有限合伙人36.000.19
18赵晓红有限合伙人30.000.16
19苏利建有限合伙人30.000.16
20王云云有限合伙人30.000.16
21周航有限合伙人9.000.05
合计19305.00100.00
(6)2023年12月,合伙人变更2023年12月,安徽海乾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闫姗姗(持有出资额60万元)退伙;*李志刚入伙,入伙后李志刚出资额为60万元。
本次变更后,安徽海乾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袁海朝普通合伙人15600.0080.81
2袁梓赫有限合伙人1200.006.22
3徐锋有限合伙人600.003.11
4毛险锋有限合伙人540.002.80
5郝少波有限合伙人450.002.33
6高洋有限合伙人160.000.83
7周武汪有限合伙人120.000.62
8杨庆锋有限合伙人90.000.47
9曾勇有限合伙人90.000.47
10李志刚有限合伙人60.000.31
11张燕飞有限合伙人54.000.28
12郑义有限合伙人48.000.25
13尤朋的有限合伙人42.000.22
14李青阳有限合伙人40.000.21
15李青辰有限合伙人40.000.21
16张克有限合伙人36.000.19
17刘志强有限合伙人36.000.19
18赵晓红有限合伙人30.000.16
19苏利建有限合伙人30.000.16
2-1-124/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20王云云有限合伙人30.000.16
21周航有限合伙人9.000.05
合计19305.00100.00
(7)2024年11月,合伙人变更2024年11月,安徽海乾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王云云(持有出资额30万元)退伙;*郝少波的出资额从450万元变更为480万元。
本次变更后,安徽海乾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袁海朝普通合伙人15600.0080.81
2袁梓赫有限合伙人1200.006.22
3徐锋有限合伙人600.003.11
4毛险锋有限合伙人540.002.80
5郝少波有限合伙人480.002.49
6高洋有限合伙人160.000.83
7周武汪有限合伙人120.000.62
8杨庆锋有限合伙人90.000.47
9曾勇有限合伙人90.000.47
10李志刚有限合伙人60.000.31
11张燕飞有限合伙人54.000.28
12郑义有限合伙人48.000.25
13尤朋的有限合伙人42.000.22
14李青阳有限合伙人40.000.21
15李青辰有限合伙人40.000.21
16张克有限合伙人36.000.19
17刘志强有限合伙人36.000.19
18赵晓红有限合伙人30.000.16
19苏利建有限合伙人30.000.16
20周航有限合伙人9.000.05
合计19305.00100.00
(8)2025年3月,合伙人变更及企业名称变更
2-1-1252025年3月,安徽海乾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一致同意:*总出资额由19305万
元变更为216216万元;*各合伙人出资额、占比变更如下表所示;*合伙企业更名
为“温州海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后,温州海乾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袁海朝普通合伙人174720.0080.81
2袁梓赫有限合伙人13440.006.22
3徐锋有限合伙人6720.003.11
4毛险锋有限合伙人6048.002.80
5郝少波有限合伙人5376.002.49
6高洋有限合伙人1792.000.83
7周武汪有限合伙人1344.000.62
8杨庆锋有限合伙人1008.000.47
9曾勇有限合伙人1008.000.47
10李志刚有限合伙人672.000.31
11张燕飞有限合伙人604.800.28
12郑义有限合伙人537.600.25
13尤朋的有限合伙人470.400.22
14李青阳有限合伙人448.000.21
15李青辰有限合伙人448.000.21
16张克有限合伙人403.200.19
17刘志强有限合伙人403.200.19
18赵晓红有限合伙人336.000.16
19苏利建有限合伙人336.000.16
20周航有限合伙人100.800.05
合计216216.00100.00
(9)2025年3月,合伙人变更
2025年3月,温州海乾合伙人会议作出决定,同意李志刚因经营所需退伙,其
出资额转让给袁海朝。
本次变更后,温州海乾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
2-1-126/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袁海朝普通合伙人175392.0081.12
2袁梓赫有限合伙人13440.006.22
3徐锋有限合伙人6720.003.11
4毛险锋有限合伙人6048.002.80
5郝少波有限合伙人5376.002.49
6高洋有限合伙人1792.000.83
7周武汪有限合伙人1344.000.62
8杨庆锋有限合伙人1008.000.47
9曾勇有限合伙人1008.000.47
10张燕飞有限合伙人604.800.28
11郑义有限合伙人537.600.25
12尤朋的有限合伙人470.400.22
13李青阳有限合伙人448.000.21
14李青辰有限合伙人448.000.21
15张克有限合伙人403.200.19
16刘志强有限合伙人403.200.19
17赵晓红有限合伙人336.000.16
18苏利建有限合伙人336.000.16
19周航有限合伙人100.800.05
合计216216.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温州海乾系金力股份的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经营,最近三年无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温州海乾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6660.6128808.17
负债总额7356.059502.33
净资产19304.5519305.84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2-1-127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1.290.01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温州海乾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温州海乾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为袁海朝,其基本情况详见“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六、交易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变动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1、袁海朝先生”。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温州海乾无其他对外投资。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温州海乾为标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温州海乾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长期,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温州海乾系金力股份员工持股平台,除金力股份外,无其
2-1-128他对外投资,温州海乾于2022年3月成立,在2022年6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温州海乾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
益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其是否专为层级其他对外成立时自身是是否继续各层权益持有人他对外投本次交易序号投资情况间否锁定向上锁定资设立温州海乾创业投资32022年合伙企业(有限合否无3否是是月伙)
3-1袁海朝----是否
3-2袁梓赫----是否
3-3徐锋----是否
3-4毛险锋----是否
3-5郝少波----是否
3-6高洋----是否
3-7周武汪----是否
3-8曾勇----是否
3-9杨庆锋----是否
3-10张燕飞----是否
3-11郑义----是否
3-12尤朋的----是否
3-13李青阳----是否
3-14李青辰----是否
3-15张克----是否
3-16刘志强----是否
3-17赵晓红----是否
3-18苏利建----是否
3-19周航----是否
袁海朝、袁梓赫、徐锋、毛险锋、郝少波、高洋、周武汪、杨庆锋、曾勇、张燕
飞、郑义、尤朋的、李青阳、李青辰、张克、刘志强、赵晓红、苏利建、周航已出具
《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温州海乾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温州海乾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2-1-129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四)山东海科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东营区北一路726号11号楼1106室主要办公地点东营区北一路726号海科大厦法定代表人杨晓宏注册资本25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502095103271T
成立时间2014-03-10
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财务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不得从事证券、金融、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服务;自营
经营范围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限制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2、历史沿革
(1)2014年3月,设立
2014年3月,东营海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设立时,山东海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东营海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5000.00100.00
合计5000.00100.00
(2)2020年12月,增加注册资本
2020年12月,山东海科作出股东会决定,同意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
255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山东海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2-1-130(万元)(%)
1东营海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5500.00100.00
合计255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山东海科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山东海科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18035.66504098.49
负债总额483282.79471128.29
净资产34752.8732970.2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954.042038.17
净利润1782.6713383.47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东海科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1-131(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山东海科的控股股东为东营海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晓宏。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东海科直接控制的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100.00%制造业
2汇链科技有限公司100.0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山东欧铂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0%制造业
4上海新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100.00%制造业
6山东小海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东营新泽投资有限公司1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山东海科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100.0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山东海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00.0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海科(苏州)工程有限公司100.0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山东亿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0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山东海科进出口有限公司100.00%批发和零售业
2-1-132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3山东亿海擎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100.00%批发和零售业
14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91.02%制造业
15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95%制造业
16东营市瑞林石化有限公司60.00%制造业
17山东亿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8.90%制造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山东海科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
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穿透锁定情况
山东海科于2014年3月成立,在2021年5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
司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是否专为自身是否继层级各层权益成立时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本次交易是否续向上序号持有人间外投资设立锁定锁定山东海科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
42014控股有限是份有限公司、山东华鹏玻3否是否年月
公司璃股份有限公司等
(五)金润源金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枝江金润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枝江市马家店友谊大道19号主要办公地点枝江市马家店友谊大道19号法定代表人张军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83MA48YYMF26
成立时间2017-05-18
一般项目:融资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经营范围务;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制冷、
2-1-133空调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玩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谷物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
机械设备租赁;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历史沿革
(1)2017年4月,设立
2017年4月,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枝江金润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
设立时,金润源金服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100.00
合计20000.00100.00
(2)2022年1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1年12月,金润源金服作出股东会决定,同意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金润源金服100%股权无偿转让给枝江天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金润源金服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枝江天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100.00
合计20000.00100.00
(3)2023年3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23年3月,金润源金服作出股东会决定,同意枝江天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其
所持有的金润源金服100%股权无偿转让给枝江市润恒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金润源金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名称(万元)(%)
2-1-1341枝江市润恒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0000.00100.00
合计200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金润源金服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金润源金服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6645.8444626.55
负债总额52451.8241148.59
净资产4194.023477.97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46720.9543204.12
净利润725.34506.04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润源金服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金润源金服的控股股东为枝江市润恒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枝江市财政局。
2-1-135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润源金服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金润源金服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
募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穿透锁定情况
金润源金服于2017年5月成立,在2022年6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湖北新信智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其是否专为自身是否继层级各层权益持成立时他对外投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本次交易是否续向上序号有人间资设立锁定锁定枝江金润源湖北新信智造产业投52022金融服务有是资基金合伙企业(有6否是否年月限公司限合伙)等
(六)金石基金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12层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16层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32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303MA3T284W91
成立时间2020-05-15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经营范围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0年5月,设立
2-1-1362020年5月,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金石新材料产业母基金(淄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3250000万元。
设立时,金石基金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注)普通合伙人10000.000.3077
2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450000.0075.3846
3金石新材料产业母基金(淄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790000.0024.3077(有限合伙)
合计3250000.00100.00
注:“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金石基金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金石基金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070423.941812550.79
负债总额29652.3131769.69
净资产2040771.631780781.1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43167.59104633.07
净利润38999.3799418.80
注:上述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石基金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1-137(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石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A 股上市公司(600030.SH),根据其定期报告披露,其无实际控制人。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1号楼16层1601室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1号楼16层1601室法定代表人常军胜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5134P
成立时间2007-10-11实业投资;投资咨询、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经营范围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石基金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金石基金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LE527)。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金石基金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2030年5月14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2-1-1389、穿透锁定情况
金石基金于2020年5月成立,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期间,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层是否专是否有自身是否继级成立时为本次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号立金石制造业转型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
62020升级新材料基金是限公司、吉林碳谷碳5否是否年月(有限合伙)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等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七)北京杰新园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杰新园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号 D座 10层 D1111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号院尚东数字谷 A区 1号楼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北杰金园光伏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额13.408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7NF3F9XG
成立时间2022-05-12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经营范围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2年5月,设立
2022年5月,天津市宝坻区东金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北杰金园光
伏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北京杰新园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2.0535万元。
2-1-139设立时,北京杰新园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1天津市宝坻区东金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有限合伙人1.953595.1303合伙)
2北京北杰金园光伏开发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0.104.8697
合计2.0535100.00
(2)2022年12月,增加出资额
2022年12月,北京杰新园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刘浩、运秀华、彭晓平、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入伙,总出资额由2.0535万元变更为13.4082万元。
本次变更后,北京杰新园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746857.7766
2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692120.07803天津市宝坻区东金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有限合伙人1.953514.5694合伙)
4彭晓平有限合伙人0.73895.5108
5刘浩有限合伙人0.16491.2298
6北京北杰金园光伏开发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0.10000.7458
7运秀华有限合伙人0.01200.0895
合计13.4082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北京杰新园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北京杰新园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8597.6325133.34
负债总额58982.7455924.75
净资产-40385.11-30791.41
2-1-14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9593.70-3061.20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杰新园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杰新园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北杰金园光伏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赵志宏。北京北杰金园光伏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北杰金园光伏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号 D座 10层 D1111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号 D座 10层 D1111法定代表人陈暄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BLLH5L0Q
成立时间2022-05-06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经营范围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1-141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北京杰新园无其他对外投资。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北京杰新园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
募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北京杰新园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2042年5月11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北京杰新园无其他对外投资,北京杰新园于2022年5月成立,在2022年6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北京杰新园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益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专是否有自身是否继层级成立时为本次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号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立北京杰新园企业
72022管理发展中心否无6否是是年月(有限合伙)
双杰新能有限公司、2002
7-1北京双杰电气股是双杰电气合肥有限公年12否是否
份有限公司司等月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
7-2深圳市松禾创业1996是有限公司、无锡吾渡否是否
投资有限公司年9月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等天津市宝坻区东
7-32022金园企业管理中否无4否是是年月心(有限合伙)
7-3-1李鑫----是否
7-3-2蔡梁----是否
7-3-3邓新建----是否
7-3-4吉学文----是否
2-1-142是否专
是否有自身是否继层级成立时为本次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号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立
7-3-5李瑞民----是否
7-3-6吴修计----是否
7-3-7伊胜宁----是否
7-3-8赵华----是否
7-3-9李森----是否
7-4彭晓平----是否
7-5刘浩----是否
7-6北京北杰金园光2022否无否是是
伏开发有限公司年5月河南龙杰电气有限公2016
7-6-1北京北杰新能源是司、云南杰投电力有年10否是否
有限公司限公司等月
7-7运秀华----是否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东金
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彭晓平、刘浩、北京北杰金园光伏开发有限公司、运
秀华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北京杰新园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北京杰新园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李鑫、蔡梁、邓新建、吉学文、李瑞民、吴修计、伊胜宁、赵华、李森已出具
《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天津市宝坻区东金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天津市宝坻区东金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北杰新能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北京北杰金园光伏开发有限公司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北京北杰金园光伏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2-1-143(八)珠海中冠国际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中冠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珠海市担杆镇天祥路86号兴业大厦227之四室主要办公地点珠海市担杆镇天祥路86号兴业大厦227之四室法定代表人王少卿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UL30UXB
成立时间2015-12-29基金管理服务,投资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经营范围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5年12月,设立
2015年12月,港富(中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珠海中冠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设立时,珠海中冠国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港富(中国)有限公司1000.00100.00
合计10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珠海中冠国际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珠海中冠国际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7870.6247870.61
负债总额46890.8946890.89
净资产979.73979.72
2-1-144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0.010.02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珠海中冠国际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珠海中冠国际的控股股东为港富(中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高万军、孙丽平、高扬。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珠海中冠国际直接控制的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黄石新港重工科技有限公司100.00%制造业
2湖北优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100.00%制造业
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湖北浩弘绿色能源有限公司100.00%
应业
4北海北部湾特种材料有限公司100.00%制造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珠海中冠国际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
私募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
2-1-145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穿透锁定情况
珠海中冠国际于2015年12月成立,在2017年9月至2022年6月期间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湖北优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湖北浩弘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是否专为自身是否继层级各层权益持有成立时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本次交易是否续向上序号人间外投资设立锁定锁定珠海中冠国际湖北优科精密制造有限
82015年投资基金管理是公司、湖北浩弘绿色能12否是否月
有限公司源有限公司等
(九)厦门友道易鸿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友道易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D栋
主要经营场所 8层 03单元 C之七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安平巷2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1789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2YDJGW8T
成立时间2017-07-11
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经营范围管理咨询。
2、历史沿革
(1)2017年7月,设立
2017年7月,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胡博共同出资设立“厦门友道易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1000万元。
设立时,厦门友道易鸿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1.00
2-1-1462胡博有限合伙人990.0099.00
合计1000.00100.00
(2)2019年5月,合伙人变更
2019年5月,厦门友道易鸿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胡博退伙,其持
有的合伙企业99%财产份额转让给叶华增。
本次变更后,厦门友道易鸿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1.00
2叶华增有限合伙人990.0099.00
合计1000.00100.00
(3)2022年4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022年4月,厦门友道易鸿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叶华增退伙,
其持有的合伙企业99%财产份额分别转让给倪霞、肖忠、朱名湖;*杭州易森芯科技
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汇天赪汇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玄鼎
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清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俊哲、张
志强、黄健、倪霞、徐放、黄思炜、肖忠、成洁、伍漫波、朱名湖、张杰、罗瑞华、
颜海英、李和平、付曙光、王洪波、李保杰、韩蕾、钱石柱、方汝华、卢宝宝、史腾
飞、陈泽入伙;*总出资额由1000万元变更为17890万元。
本次变更后,厦门友道易鸿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张志强有限合伙人2500.0013.9743
2杭州清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11.1794
3李和平有限合伙人1500.008.3846
4伍漫波有限合伙人1500.008.3846
5钱石柱有限合伙人1300.007.2666
6颜海英有限合伙人1000.005.5897
7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智投资管理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5.5897企业(有限合伙)
8徐放有限合伙人800.004.4718
9卢宝宝有限合伙人780.004.3600
2-1-147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0张杰有限合伙人680.003.8010
11朱名湖有限合伙人600.003.3538
12付曙光有限合伙人500.002.7949
13杭州易森芯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2.7949
14王洪波有限合伙人500.002.7949
15黄健有限合伙人320.001.7887
16史腾飞有限合伙人300.001.6769
17林俊哲有限合伙人300.001.6769
18武汉玄鼎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1.6769
19倪霞有限合伙人260.001.4533
20黄思炜有限合伙人200.001.1179
21罗瑞华有限合伙人200.001.1179
22韩蕾有限合伙人170.000.9502
23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50.000.8385
24肖忠有限合伙人130.000.7266
25成洁有限合伙人100.000.5590
26李保杰有限合伙人100.000.5590
27方汝华有限合伙人100.000.5590
28陈泽有限合伙人100.000.5590
合计17890.00100.00
(4)2024年8月,合伙人变更2024年8月,厦门友道易鸿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伍漫波(其持有出资额1500万元)退伙;*陈宁入伙,入伙后陈宁出资额为15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厦门友道易鸿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张志强有限合伙人2500.0013.9743
2杭州清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11.1794
3李和平有限合伙人1500.008.3846
4陈宁有限合伙人1500.008.3846
5钱石柱有限合伙人1300.007.2666
2-1-148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6颜海英有限合伙人1000.005.5897
7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智投资管理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5.5897企业(有限合伙)
8徐放有限合伙人800.004.4718
9卢宝宝有限合伙人780.004.3600
10张杰有限合伙人680.003.8010
11朱名湖有限合伙人600.003.3538
12王洪波有限合伙人500.002.7949
13付曙光有限合伙人500.002.7949
14杭州易森芯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2.7949
15黄健有限合伙人320.001.7887
16史腾飞有限合伙人300.001.6769
17林俊哲有限合伙人300.001.6769
18武汉玄鼎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1.6769
19倪霞有限合伙人260.001.4533
20罗瑞华有限合伙人200.001.1179
21黄思炜有限合伙人200.001.1179
22韩蕾有限合伙人170.000.9502
23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50.000.8385
24肖忠有限合伙人130.000.7266
25成洁有限合伙人100.000.5590
26方汝华有限合伙人100.000.5590
27陈泽有限合伙人100.000.5590
28李保杰有限合伙人100.000.5590
合计1789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厦门友道易鸿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厦门友道易鸿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2-1-149资产总额16821.6917120.61
负债总额59.650.16
净资产16762.0517120.46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358.41-357.73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厦门友道易鸿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厦门友道易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仝岩。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C座 315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万通金融中心 B座 1803法定代表人仝岩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335447648C
成立时间2015-02-13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顾问。(“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经营范围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2-1-150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厦门友道易鸿无其他对外投资。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厦门友道易鸿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TF166)。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厦门友道易鸿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至2028年11月24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厦门友道易鸿无其他对外投资,厦门友道易鸿于2017年7月成立,在2021年12月通过受让、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厦门友道易鸿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益进
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是否有其专为自身层级成立是否继续各层权益持有人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本次是否序号时间向上锁定外投交易锁定资设立厦门友道易鸿投20179资合伙企业(有否无年7否是是限合伙)月
9-1张志强----是否
杭州清沣企业管20229-2理合伙企业(有否无年1否是是限合伙)月
9-2-1杨林科----是否
9-2-2黄文婷----是否
9-2-3彭平观----是否
9-2-4贺吉----是否
9-2-5宋结斌----是否
2-1-151是否是否
有其专为自身层级成立是否继续各层权益持有人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本次是否序号时间向上锁定外投交易锁定资设立杭州清沣资产管理有限2021
9-2-6杭州清沣科技有公司、杭州清沣企业管是年11否是否限公司理合伙企业(有限合月
伙)等
9-3李和平----是否
9-4陈宁----是否
9-5钱石柱----是否
9-6颜海英----是否
宁波梅山保税港2016
9-7区天赪汇智投资否无年11否是是
管理合伙企业月(有限合伙)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2001
9-7-1江阴鑫源投资有是公司、海南芝恒文化发年3否是否
限公司展有限公司等月上海奥达科股份有限公
2016
9-7-2上海天赪投资管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是年1否是否
理有限公司天赪汇丰投资管理合伙月企业(有限合伙)等
9-8徐放----是否
9-9卢宝宝----是否
9-10张杰----是否
9-11朱名湖----是否
9-12王洪波----是否
9-13付曙光----是否
珠海鋆澜股权投资合伙2021
9-14杭州易森芯科技企业(有限合伙)、珠是年7否是否
有限公司海融振股权投资合伙企月业(有限合伙)等
9-15黄健----是否
9-16史腾飞----是否
2-1-152是否是否
有其专为自身层级成立是否继续各层权益持有人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本次是否序号时间向上锁定外投交易锁定资设立
9-17林俊哲----是否
是武汉玄鼎实业合武汉泽浚企业管理咨询2018(合伙企9-18伙企业(有限合是有限公司、北京泽声科年4否是业无基金伙)技有限公司等月备案继续
穿透)福建旭熠实业有限公2003
9-18-1福建纵横投资实是司、福建北纵投资发展年5否是否
业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月武汉玄鼎实业合伙企业2017
9-18-2武汉优加健康科(有限合伙)、武汉辰是年1否是否
技有限公司胤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月司等
9-19倪霞----是否
9-20罗瑞华----是否
9-21黄思炜----是否
9-22韩蕾----是否
南京通葡股权投资基金2015
9-23北京友道资产管(有限合伙)、厦门友是年2否是否
理有限公司道善路投资合伙企业月(有限合伙)等
9-24肖忠----是否
9-25成洁----是否
9-26方汝华----是否
9-27陈泽----是否
9-28李保杰----是否
张志强、杭州清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和平、陈宁、钱石柱、颜
海英、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放、卢宝宝、
张杰、朱名湖、王洪波、付曙光、杭州易森芯科技有限公司、黄健、史腾飞、林俊哲、
武汉玄鼎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倪霞、罗瑞华、黄思炜、韩蕾、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肖忠、成洁、方汝华、陈泽、李保杰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2-1-153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厦门友道易鸿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厦门友道易鸿的股
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杨林科、黄文婷、彭平观、贺吉、宋结斌、杭州清沣科技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杭州清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杭州清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江阴鑫源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天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福建纵横投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优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武汉玄鼎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武汉玄鼎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十)嘉兴岩泉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嘉兴岩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32室-3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27楼27-023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轩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3658.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BAT5E0M
成立时间2018-07-12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经营范围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1542、历史沿革
(1)2018年7月,设立
2018年7月,冯悦、上海麓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嘉兴岩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1000万元。
设立时,嘉兴岩泉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冯悦有限合伙人100.0010.00
2上海麓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900.0090.00
合计1000.00100.00
(2)2022年1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2022年1月,嘉兴岩泉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冯悦(其持有出资额100万元)退伙;*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江西省金控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杭州立元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立元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东证融达
投资有限公司、王荣进、陈贤、芮正光、江运友、李文欢、封志强入伙;*上海麓路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额由900万元变更为20万元;*总出资额由1000万元变更
为13658.1万元。
本次变更后,嘉兴岩泉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252.0031.1317
2江西省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29.2867
3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4.6433
4封志强有限合伙人1275.609.3395
5成都立元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37.804.6698
6陈贤有限合伙人531.503.8915
7杭州立元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25.203.1132
8江运友有限合伙人200.001.4643
9芮正光有限合伙人116.000.8493
10李文欢有限合伙人100.000.7322
11王荣进有限合伙人100.000.7322
2-1-15512上海麓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1464
合计13658.10100.00
(3)2022年12月,合伙人变更
2022年12月,嘉兴岩泉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成都立元智能交
通技术有限公司(其持有出资额637.8万元)退伙,杭州立元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额由425.2万元变更为1063万元。
本次变更后,嘉兴岩泉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252.0031.1317
2江西省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29.2867
3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4.6433
4封志强有限合伙人1275.609.3395
5杭州立元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63.007.7829
6陈贤有限合伙人531.503.8915
7江运友有限合伙人200.001.4643
8芮正光有限合伙人116.000.8493
9李文欢有限合伙人100.000.7322
10王荣进有限合伙人100.000.7322
11上海麓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普通合伙人20.000.1464
合计13658.10100.00
注:“上海麓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轩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嘉兴岩泉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嘉兴岩泉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2802.2413060.65
负债总额1.021.02
净资产12801.2213059.63
2-1-156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258.41-103.10
注:上述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兴岩泉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兴岩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轩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荣进。上海轩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轩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路89号3幢892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27楼27-023室法定代表人王荣进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MA1GK7W56T
成立时间2016-01-20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经营范围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嘉兴岩泉无其他对外投资。
2-1-157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嘉兴岩泉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TD152)。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嘉兴岩泉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2038年7月11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嘉兴岩泉无其他对外投资,嘉兴岩泉于
2018年7月成立,在2021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以持有标的资
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嘉兴岩泉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益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专是否是否有自身层级各层权益持成立时为本次继续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序号有人间交易设向上外投资锁定立锁定嘉兴岩泉投
10资合伙企业2018否无否是是
(有限合年7月伙)上海东方证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2012
10-1券创新投资是司、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年11否是否
有限公司限公司等月江西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江西省金控2018
10-2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财投资集团有是年02否是否
通供应链金融集团有限公限公司月司等吉林省金鹰电脑软件开发2013
10-3东证融达投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东是年09否是否
资有限公司北亚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月有限公司等
10-4封志强----是否
杭州立元创上海一珊网络技术有限公2006
10-5业投资股份是司、浙江汉蓝环境科技有年12否是否
有限公司限公司等月
10-6陈贤----是否
10-7江运友----是否
10-8芮正光----是否
10-9李文欢----是否
2-1-158是否专是否
是否有自身层级各层权益持成立时为本次继续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序号有人间交易设向上外投资锁定立锁定
10-10王荣进----是否
上海轩元私合肥轩元汽车科技有限公
10-112016募基金管理是司、合肥轩元创业投资合否是否
年1月有限公司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江西省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证融达投资
有限公司、封志强、杭州立元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陈贤、江运友、芮正光、李文欢、王荣进、上海轩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嘉兴岩泉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嘉兴岩泉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十一)比亚迪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注册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注册资本911719.756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317458F
成立时间1995-02-10
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
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3D 眼镜、GPS 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
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经营范围
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汽车电子装置研发、销售;新能源汽车关
键零部件研发以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的研发、销售;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含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与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租赁与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轨道梁柱的研2-1-159发、设计、销售;自有物业租赁(物业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及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工业城宝荷路3001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信息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2、历史沿革
(1)1995年,设立
1995年1月,广州天新科贸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丽达斯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冶
金矿山联合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50万元。
设立时,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深圳冶金矿山联合公司290.0064.44
2广州天新科贸实业有限公司140.0031.11
3深圳市丽达斯贸易有限公司20.004.44
合计450.00100.00
(2)1997年,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权转让
1997年9月,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定,一致同意深圳冶金矿
山联合公司所持全部股权(占注册资本64%)转让给广州融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
传福、夏佐全,其中广州融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34%、王传福受让20%、夏佐全受让10%。
1997年10月,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定,一致同意将由注册
资本450万元变更为3000万元。其中广州融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1656万元,王传福增资639.5万元,夏佐全增资254.5万元;广州天新科贸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丽达斯贸易有限公司不增资。
本次变更后,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广州融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810.0060.33
2王传福730.0024.33
3夏佐全300.0010.00
4广州天新科贸实业有限公司140.004.67
5深圳市丽达斯贸易有限公司20.000.67
2-1-160/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合计3000.00100.00
(3)2000年,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权转让
1999年12月,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定,一致同意广州融捷
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广州融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天新科贸实
业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10.33%、4.67%股权转让给王传福。
2000年1月,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定,一致同意注册资本由
30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增资部分为1999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同月,
深圳市丽达斯贸易有限公司和王传福签署权益赠与协议,深圳丽达斯贸易有限公司将上述转增资本中可获得的46.67万股权无偿赠与王传福。
本次变更后,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5000.0050.00
2王传福3980.0039.80
3夏佐全1000.0010.00
4深圳市丽达斯贸易有限公司20.000.20
合计10000.00100.00
(4)2001年,股权转让
2001年,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定,一致同意深圳市丽达斯贸
易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0.2%股权转让给王传福。
本次变更后,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5000.0050.00
2王传福4000.0040.00
3夏佐全1000.0010.00
合计10000.00100.00
(5)2002年,股权转让
2002年3月,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夏佐全
2-1-161将其持有的1.4%、1%股权分别转让给吕向阳、杨志莲;*王传福将其持有的4%股权
转让给李绍华;*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3.55%股权分别转让给
王传福等38人;*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5%股权转让给张长虹。
本次变更后,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名称(万元)(%)
1王传福3696.7436.97
2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145.4121.45
3吕向阳871.628.72
4夏佐全759.877.60
5张长虹500.005.00
6杨龙忠438.984.39
7李绍华400.004.00
8杨志莲100.001.00
9毛德和99.711.00
10王念强77.920.78
11戴常62.940.63
12刘卫平58.500.59
13古伟妮43.630.44
14贾言秀43.630.44
15李柯42.030.42
16方芳39.970.40
17李维39.970.40
18李永光39.970.40
19刘焕明39.970.40
20伦绪锋39.970.40
21孙一藻39.970.40
22王传方39.970.40
23吴昌会39.970.40
24吴经胜39.970.40
25肖平良39.970.40
26张翼39.970.40
27严岳清28.040.28
2-1-162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万元)(%)
28鲁国芝20.090.20
29何志奇13.690.14
30刘伟华12.380.12
31渠冰12.380.12
32万秋阳12.380.12
33王海全12.380.12
34王海涛12.380.12
35夏治冰12.380.12
36谢琼12.380.12
37陈刚10.120.10
38邓国锐10.120.10
39何龙10.120.10
40李竺杭10.120.10
41肖峰10.120.10
42张金涛10.120.10
43朱爱云10.120.10
合计10000.00100.00
(6)2002年,股权转让
2002年4月,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定,一致同意:*李绍华、张长虹、杨志莲将其持有的合计10%股权转让给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9.97%股权分别转让给王传福等39人。
本次变更后,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名称(万元)(%)
1王传福3850.4638.50
2吕向阳1614.2316.14
3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148.7411.49
4夏佐全843.308.43
5杨龙忠531.215.31
6毛德和186.121.86
7王念强146.081.46
2-1-163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万元)(%)
8戴常117.581.18
9刘卫平108.341.08
10古伟妮81.740.82
11贾言秀81.740.82
12李柯80.190.80
13李维76.120.76
14方芳73.040.73
15李永光73.040.73
16刘焕明73.040.73
17伦绪锋73.040.73
18孙一藻73.040.73
19王传方73.040.73
20吴昌会73.040.73
21吴经胜73.040.73
22肖平良73.040.73
23张翼73.040.73
24严岳清51.130.51
25鲁国芝36.520.37
26何志奇25.250.25
27刘伟华22.810.23
28渠冰22.810.23
29万秋阳22.810.23
30王海全22.810.23
31王海涛22.810.23
32夏治冰22.810.23
33谢琼22.810.23
34陈刚18.740.19
35邓国锐18.740.19
36何龙18.740.19
37李竺杭18.740.19
38肖峰18.740.19
39张金涛18.740.19
2-1-164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万元)(%)
40朱爱云18.740.19
合计10000.00100.00
(7)2002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H股
经相关法律程序及相关机构审批,2002年6月,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01641),注册资本为
39000万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6月,经比亚迪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原国家经贸委和中国证监会批准,
并经香港联交所同意,比亚迪在香港发行 14950万股 H股并于 2002年 7月 31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比亚迪发行 H股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53950万元。
本次发行 H股并上市后,比亚迪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持股数额占总股本比例序号股东类别(万股)(%)
1非境外上市股股东39000.0072.29
2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14950.0027.71
合计53950.00100.00
(8)2005-2007年,股权转让
2005年,伦绪锋将其持有的比亚迪105.89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1962%)转让给朱爱云。
2006年,戴常将其持有的比亚迪458.5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85%)转让给百
家丽亚太有限公司。
2007年,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比亚迪22.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42%)转让给吴经胜;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比亚迪
44.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83%)转让给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2008年,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8年3月,比亚迪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批准以
2007年6月30日总股本5395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按每10股转增28股的比
例增加总股本,共计转增股本15106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1-165本次转增完成后,比亚迪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持股数额占总股本比例序号股东类别(万股)(%)
1非境外上市股股东148200.0072.29
2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56810.0027.71
合计205010.00100.00
(10)2008年,股权转让2008年,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比亚迪170.2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83%)转让给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
司将其持有的比亚迪340.4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166%)转让给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1)2009年,H股定向增发
2008年12月,比亚迪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同意向
中美能源控股公司或其全资附属公司定向发行配售 H股,发行数量为 2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港币8元。
2009年7月,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643号),同意比亚迪向中美能源控股公司定向增发不超过2250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为普通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比亚迪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持股数额占总股本比例序号股东类别(万股)(%)
1非境外上市股股东148200.0065.14
2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79310.0034.86
合计227510.00100.00
(12)2011年,向境内投资者发行 A股
2011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881号核准,比亚迪首次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发行完成后,比亚迪股份总数增至235410万股。
(13)2014年,H股增发
2-1-1662014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66号核准,比亚迪完成增发境外上
市外资股 12190万股 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并完成该等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发行完成后,比亚迪股份总数由235410万股增至247600万股。
(14)2016年,A股非公开发行
2016 年 7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6 号文核准,比亚迪完成 A 股股票
252142855股非公开发行并上市,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完成后,比亚迪股份总
数由247600万股增至272814.2855万股。
(15)2021年,H股增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83号文核准,比亚迪分别于2021年1月、2021年11月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 13300 万股、5000万股 H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并完成该等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发行完成后,比亚迪股份总数由272814.2855万股增至291114.2855万股。
(16)2024年,回购股份注销
2024年4月,比亚迪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累计回购 A股股份的数量为 187.70万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比亚迪总股本由291114.2855万股减少至290926.2855万股。
(17)2025年,H股配售
2025 年 3 月,比亚迪配发及发行合计 12980.00 万股 H 股。本次配售完成后,比
亚迪总股本由290926.2855万股增至303906.5855万股。
(18)2025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5年7月,比亚迪以总股本303906.585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74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12077248千元,每
10股送红股8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股。本次变动完成后,比亚迪总股本
由303906.5855万股增至911719.7565万股。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比亚迪的主营业务为:电子、汽车、新能源和轨道交通等领域,最近三年未发生变化。
2-1-167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比亚迪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78335585.5067954767.00
负债总额58466764.6052908555.70
净资产19868820.9015046211.3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77710245.5060231535.40
净利润4158794.003134407.00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根据比亚迪(002594.SZ)2025年半年度报告,比亚迪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根据比亚迪(002594.SZ)2025年半年度报告,比亚迪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传福。
6、交易对方主要下属企业
根据比亚迪(002594.SZ)2025年半年度报告,比亚迪直接控制的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96.79%制造业
2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100.00%投资控股
3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99.00%制造业
2-1-168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比亚迪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穿透锁定情况
比亚迪于1995年2月成立,在2021年10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各层权是否有是否专为自身是否继层级成立时益持有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本次交易是否续向上序号间人外投资设立锁定锁定比亚迪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
111995股份有是司、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2否是否年月
限公司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十二)宜宾晨道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数据中心805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258号卓越后海金融中心
主要办公地点 1106B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3401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500MA69K7AJ39
成立时间2021-04-12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经营范围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1年4月,设立
2021年4月,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宜宾市新兴产
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青岛佳裕宏德壹号股权
2-1-169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银(宁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
设立“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340100万元。
设立时,宜宾晨道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人100.000.0294限合伙)
2宜宾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044.1047
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29.40314青岛佳裕宏德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50000.0014.7016限合伙)
5信银(宁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40000.0011.7612
伙)
合计340100.00100.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宜宾晨道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宜宾晨道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83220.10359616.80
负债总额0.006.50
净资产383220.10359610.3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1290.05-1122.10
注:上述2023、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宾晨道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1-170(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宾晨道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关朝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号 1幢 401室 A区 C0970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258号卓越后海金融中心
主要办公地点 1106B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倚天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90JE262
成立时间2017-05-03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经营范围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宾晨道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宜宾晨道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QM734)。
2-1-171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宜宾晨道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2051年4月11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宜宾晨道于2021年4月成立,在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期间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层是否专是否有自身是否继级成立为本次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时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号立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宜宾晨道新能源产2021
12份有限公司、福建星业股权投资合伙企是年4否是否
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业(有限合伙)月等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十三)旗昌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旗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鹏湾社区海景二路1025号壹海国际中心2304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法定代表人姚望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4ATP98
成立时间2020-04-02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0年4月,设立
2-1-1722020年4月,招商局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深圳市旗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
设立时,旗昌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招商局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100.00
合计1000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旗昌投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旗昌投资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2386.7415151.30
负债总额7352.10140.80
净资产15034.6415010.5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24.141.41
注:上述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旗昌投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2-1-17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旗昌投资的控股股东为招商局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招
商局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披露,其无实际控制人。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旗昌投资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旗昌投资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
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穿透锁定情况
旗昌投资于2020年4月成立,在2021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深圳星河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美科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是否专为自身是否继层级各层权益持成立时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本次交易是否续向上序号有人间外投资设立锁定锁定深圳市旗昌深圳星河环境股份有限公
132020投资控股有是司、江苏美科太阳能科技
年4否是否月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十四)厦门国贸海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国贸海通鹭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C栋
主要经营场所 4层 431单元 C之七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4楼执行事务合伙人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3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33389U6N
成立时间2019-07-30
2-1-174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运用本基金资产对未上市企业或股权投资企业进经营范围行投资;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2、历史沿革
(1)2019年7月,设立2019年7月,厦门国贸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厦门国贸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厦门国贸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300000万元。
设立时,厦门国贸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厦门国贸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050.00
2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7000.0049.00
3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3000.001.00
合计300000.00100.00
(2)2019年8月,企业名称变更
2019年9月,厦门国贸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议,一致同意合伙企业更名为“厦门国贸海通鹭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厦门国贸海通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厦门国贸海通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87222.26171092.96
负债总额366.17345.74
净资产86856.09170747.22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2-1-175营业收入-14733.4816005.32
净利润-16079.1315227.69
注:上述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厦门国贸海通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厦门国贸海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交割,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合并后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11.SH),其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26楼07-12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26楼07-12室法定代表人张向阳注册资本5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81002684U
成立时间2008-10-23
一般项目: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厦门国贸海通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2-1-176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厦门国贸海通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JK065)。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厦门国贸海通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至2027年7月29日,厦门国贸海通的存续期不排除存在无法完整覆盖其本次交易的股份锁定期的可能性。厦门国贸海通已出具承诺,将尽最大可能与其投资者进行协商延长其存续期以覆盖股份锁定期,如确无法延期至覆盖前述锁定期,将不会在锁定期满前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减持,不会在股份锁定期满前对本企业进行清算注销。
9、穿透锁定情况
厦门国贸海通于2019年7月成立,在2021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胜华波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层是否专是否有自身是否继级成立为本次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时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号立厦门国贸海通鹭岛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2019
14股权投资基金合伙是限公司、浙江胜华波年7否是否企业(有限合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月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十五)厦门惠友豪嘉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56号402-56室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欢乐海岸蓝楹国际商务中心501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惠友蓝楹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177出资额3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8TN9J92F
成立时间2021-07-29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经营范围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1年7月,设立
2021年7月,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厦门市创欣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惠友蓝楹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林、杨龙勇、姚远共同出资设立“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88000.01万元。
设立时,厦门惠友豪嘉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2727
2深圳市中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5.6818
3厦门市创欣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6000.0018.1818
4杨林有限合伙人10000.0011.3636
5杨龙勇有限合伙人25000.0028.4091
6姚远有限合伙人30000.0034.0909
7厦门惠友蓝楹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0.010.0000
合计88000.01100.00
(2)2021年8月,合伙人变更
2021年8月,厦门惠友豪嘉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姚远退伙,
将其持有的34.0909%财产份额分别转让给杨龙勇(17.2727%)、宁波大榭旭腾创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3636%)、安徽迎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4091%)、
厦门市祺升鹭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55%);*深圳市中森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将其持有的2.2726%财产份额转让给杨龙勇(2.1590%)、厦门惠友蓝楹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136%);*新增宁波大榭旭腾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迎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祺升鹭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
2-1-178本次变更后,厦门惠友豪嘉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2727
2深圳市中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3.4092
3厦门市创欣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6000.0018.1818
4杨林有限合伙人10000.0011.3636
5杨龙勇有限合伙人42100.0047.84086宁波大榭旭腾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0000.0011.3636伙)
7安徽迎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3.4091
8厦门市祺升鹭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800.002.0455
9厦门惠友蓝楹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100.010.1137
合计88000.01100.00
(3)2021年10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021年10月,厦门惠友豪嘉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杨龙勇退伙,其持有的合伙企业47.8408%财产份额分别转让给杨庆(38.75%)、深圳市瑞成永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6818%)、共青城优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09%);*厦门市创欣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增出资额1000万元,出资额增至17000万元;杨庆新增出资额45900万元,出资额增至80000万元。*总出资额由88000.01万元变更为134900.01万元。
本次变更后,厦门惠友豪嘉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4826
2深圳市中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2.2239
3厦门市创欣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7000.0012.6019
4杨林有限合伙人10000.007.4129
5杨庆有限合伙人80000.0059.30326宁波大榭旭腾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0000.007.4129伙)
7安徽迎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2.2239
8厦门市祺升鹭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800.001.3343
9深圳市瑞成永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3.7064
2-1-179/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0共青城优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2.2239
11厦门惠友蓝楹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100.010.0741
合计134900.01100.00
(4)2022年9月,合伙人变更
2022年9月,厦门惠友豪嘉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宁波大榭旭
腾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宁波旭长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惠友蓝楹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0.0001%财产份额转让给厦门坤翎豪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后,厦门惠友豪嘉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4826
2深圳市中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2.2239
3厦门市创欣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7000.0012.6019
4杨林有限合伙人10000.007.4129
5杨庆有限合伙人80000.0059.3032
6宁波旭长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7.4129
7安徽迎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2.2239
8厦门市祺升鹭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800.001.3343
9深圳市瑞成永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3.7064
10共青城优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2.2239
11厦门坤翎豪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0.010.0001
12厦门惠友蓝楹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100.000.0740
合计134900.01100.00
(5)2022年10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022年10月,厦门惠友豪嘉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新增孙义
强等20名投资人入伙;*总出资额由134900.01万元变更为300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厦门惠友豪嘉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合伙人性质(万元)(%)
2-1-180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合伙人性质(万元)(%)
1杨庆有限合伙人80000.0026.6667
2厦门市创欣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8000.009.33333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20000.006.6667限合伙)
4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6.6667
5厦门火炬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6.6667
6无锡尚贤湖博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000.005.0000
7宁波旭长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3.3333
8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3.33339厦门金圆展鸿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0000.003.3333伙)
10厦门国升增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11杨林有限合伙人10000.003.3333
12孙义强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13苏州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14山东省陆海港城建设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合伙)
15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16三亚嘉瑞柏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17无锡尚行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18深圳前海致信天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19深圳市瑞成永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20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资产配置股权投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厦门坤翎豪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930.001.6433
22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170.001.0567
23共青城优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1.0000
24深圳市中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1.0000
25安徽迎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1.0000
26深圳市德之青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666727厦门国升未来科技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2000.000.6667限合伙)
28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6667
29厦门市祺升鹭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800.000.6000
30苏州锦天前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3333
2-1-181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合伙人性质(万元)(%)
31深圳市经石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3333
32厦门惠友蓝楹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100.000.0333
合计300000.00100.00
(6)2023年10月,合伙人变更
2023年10月,厦门惠友豪嘉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普通合伙
人厦门惠友蓝楹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厦门惠友蓝楹私募基金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旭长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深圳旭腾
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君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
君爵投资有限公司,再由深圳市君爵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观点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经石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阿玛拉(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更名为济南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新增金创金友(厦门)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
本次变更后,厦门惠友豪嘉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杨庆有限合伙人76550.0025.5167
2厦门市创欣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6000.008.66673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20000.006.6667限合伙)
4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6.6667
5厦门火炬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6.6667
6无锡尚贤湖博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000.005.0000
7深圳旭腾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3.3333
8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3.33339厦门金圆展鸿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0000.003.3333伙)
10厦门国升增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8450.002.8167
11杨林有限合伙人7000.002.3333
12孙义强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13济南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14山东省陆海港城建设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合伙)
2-1-182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5深圳市观点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16三亚嘉瑞柏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17无锡尚行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18深圳前海致信天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19深圳市瑞成永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20金创金友(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21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资产配置股权投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厦门坤翎豪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930.001.6433
23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170.001.0567
24共青城优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1.0000
25深圳市中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1.0000
26安徽迎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1.0000
27深圳市德之青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666728厦门国升未来科技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2000.000.6667限合伙)
29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6667
30厦门市祺升鹭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800.000.6000
31苏州锦天前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3333
32阿玛拉(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333333厦门惠友蓝楹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普通合伙人100.000.0333伙)
合计300000.00100.00
注:“阿玛拉(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湖南阿玛拉科技有限公司”
(7)2024年12月,合伙人变更
2024年12月,厦门惠友豪嘉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厦门金圆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6.6667%财产份额转让给厦门市产业引导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后,厦门惠友豪嘉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杨庆有限合伙人76550.0025.5167
2厦门市创欣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6000.008.6667
2-1-183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3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20000.006.6667限合伙)4厦门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20000.006.6667合伙)
5厦门火炬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6.6667
6无锡尚贤湖博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000.005.0000
7深圳旭腾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3.3333
8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3.33339厦门金圆展鸿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0000.003.3333伙)
10厦门国升增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8450.002.8167
11杨林有限合伙人7000.002.3333
12孙义强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13济南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14山东省陆海港城建设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合伙)
15深圳市观点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16三亚嘉瑞柏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17无锡尚行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18深圳前海致信天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19深圳市瑞成永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20金创金友(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21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一期产业资产配置股权投有限合伙人5000.001.6667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厦门坤翎豪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930.001.6433
23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170.001.0567
24共青城优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1.0000
25深圳市中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1.0000
26安徽迎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1.0000
27深圳市德之青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666728厦门国升未来科技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2000.000.6667限合伙)
29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6667
30厦门市祺升鹭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800.000.6000
31苏州锦天前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3333
32湖南阿玛拉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3333
2-1-184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33厦门惠友蓝楹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普通合伙人100.000.0333伙)
合计3000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厦门惠友豪嘉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厦门惠友豪嘉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77631.48377470.84
负债总额11924.2617753.64
净资产365707.22359717.2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1336.8713379.64
净利润7627.367876.00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厦门惠友豪嘉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1-185(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厦门惠友豪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厦门惠友蓝楹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杨龙忠。厦门惠友蓝楹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厦门惠友蓝楹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56号402-55室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东8号欢乐海岸蓝楹国际商务中心501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惠友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8TLL2D9E
成立时间2021-07-21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经营范围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厦门惠友豪嘉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厦门惠友豪嘉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QQ369)。
2-1-186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厦门惠友豪嘉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长期,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厦门惠友豪嘉于2021年7月成立,在2021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国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层是否专是否有自身是否继级成立为本次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时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号立厦门市惠友豪嘉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
152021股权投资合伙企是限公司、重庆万国半导7否是否年月业(有限合伙)体科技有限公司等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十六)深圳翼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翼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504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2号恩菲科技大厦 B座 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出资额176077.442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NUXR8U
成立时间2019-06-28
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项目投资(具体项目经营范围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9年6月,设立
2-1-1872019年6月,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剑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深圳翼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40002万元。
设立时,深圳翼龙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9580.0098.9451
2深圳剑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21.001.0524
3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25
合计40002.00100.00
(2)2020年2月,增加总出资额
2020年2月,深圳翼龙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中国国有资本风
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由39580万元变更为56367万元;深圳剑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由421万元变更为634万元;*总出资额由40002万元变更为57002万元。
本次变更后,深圳翼龙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6367.0098.8860
2深圳剑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34.001.1122
3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18
合计57002.00100.00
(3)2020年7月,增加总出资额
2020年7月,深圳翼龙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中国国有资本风
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由56367万元变更为63272万元;深圳剑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由634万元变更为739.1523万元;*总出资额由57002万元
变更为64012.1523万元。
本次变更后,深圳翼龙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3272.000098.8437
2-1-188/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2深圳剑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39.15231.1547
3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016
合计64012.1523100.00
(4)2020年9月,增加总出资额
2020年9月,深圳翼龙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中国国有资本风
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由63272万元变更为65542.9677万元;深圳剑龙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由739.1523万元变更为767.9672万元;*总出资额由
64012.1523万元变更为66311.9349万元。
本次变更后,深圳翼龙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5542.967798.8404
2深圳剑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67.96721.1581
3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015
合计66311.9349100.00
(5)2020年12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020年12月,深圳翼龙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新增深圳新通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出资额11116.11万元;*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由65542.9677万元变更为76659.0777万元;*总出资额
由66311.9349万元变更为88544.1549万元。
本次变更后,深圳翼龙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6659.077786.5772
2深圳新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1116.110012.5543
3深圳剑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67.96720.8673
4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011
合计88544.1549100.00
(6)2022年3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1-1892022年3月,深圳翼龙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新增深圳量芯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出资额501万元;*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由76659.0777万元变更为108197.3063万元;深圳剑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由767.9672万元变更为1245.8696万元;*总出资额由
88544.1549万元变更为121061.2859万元。
本次变更后,深圳翼龙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8197.306389.3740
2深圳新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1116.11009.1822
3深圳剑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245.86961.0291
4深圳量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1.00000.4138
5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009
合计121061.2859100.00
(7)2023年2月,增加总出资额
2023年2月,深圳翼龙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深圳剑龙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由1245.8696万元变更为1861.0412万元;中国国有资本
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由108197.3063万元变更为162598.2913万元。*总出资额由121061.2859万元变更为176077.4425万元。
本次变更后,深圳翼龙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62598.291392.3448
2深圳新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1116.11006.3132
3深圳剑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861.04121.0569
4深圳量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1.00000.2845
5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006
合计176077.4425100.00
(8)2025年3月,合伙人变更
2025年3月,深圳翼龙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书,一致同意:*深圳新通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份额转让给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变更后,2-1-190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1116.11万元;*其余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不变,
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不变。
本次变更后,深圳翼龙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62598.291392.3448
2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1116.11006.3132
3深圳剑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861.04121.0569
4深圳量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1.00000.2845
5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006
合计176077.4425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深圳翼龙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深圳翼龙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94021.29217303.65
负债总额0.000.00
净资产194021.29217303.65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7179.392869.71
净利润-17302.682857.12
注:2024年度数据未经审计,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翼龙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1-191(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翼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504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2号恩菲科技大厦 B座 6层法定代表人黄杰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JWQN2W
成立时间2016-08-25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保险资产管理等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
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经营范围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2-1-192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翼龙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深圳翼龙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GZ781)。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深圳翼龙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至2026年6月30日,深圳翼龙的存续期不排除存在无法完整覆盖其本次交易的股份锁定期的可能性。深圳翼龙已出具承诺,将尽最大可能与其投资者进行协商延长其存续期以覆盖股份锁定期,如确无法延期至覆盖前述锁定期,将不会在锁定期满前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减持,不会在股份锁定期满前对本企业进行清算注销。
9、穿透锁定情况
深圳翼龙于2019年6月成立,在2021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航天新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品驰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
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
具体情况如下:
层是否专是否有自身是否继级成立时为本次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号立深圳翼龙创业投航天新通科技有限公162019资合伙企业(有是司、北京品驰医疗设否是否年6月限合伙)备股份有限公司等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十七)湖州华智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州华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湖州市泊月湾 27幢 B座-91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1801室
2-1-193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02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1MA2JKL944H
成立时间2021-08-13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经营范围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1年8月,设立
2021年8月,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澜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设立“湖州华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1000万元。
设立时,湖州华智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杭州澜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00.0090.00
2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10.00
合计1000.00100.00
(2)2021年9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021年9月,湖州华智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总出资额由
1000万元变更为10200万元;*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由100万元变更
为200万元;*杭州澜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退伙,新增杭州长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入伙,出资额为10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湖州华智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杭州长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98.0392
2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1.9608
合计10200.00100.00
(3)2022年1月,合伙人变更
2022年1月,湖州华智作出合伙人决定,一致同意:*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出资额由200万元变更为100万元;*新增蜂巢投资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入伙,
2-1-194出资额为100万元。
本次变更后,湖州华智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杭州长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98.0392
2蜂巢投资管理(山东)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9804
3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9804
合计102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湖州华智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湖州华智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055.255050.50
负债总额25.000.00
净资产5030.255050.5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20.25-25.34
注:上述2023、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州华智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1-195(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州华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韩华龙。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公元大厦北楼1505室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1801法定代表人韩华龙出资额3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6739947245
成立时间2008-06-04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经营范围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州华智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湖州华智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ST226)。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湖州华智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长期,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湖州华智于2021年8月成立,在2021年10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金力股份外存在湖州顾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其是否专为是否继层级其他对外投成立时自身是各层权益持有人他对外投本次交易续向上序号资情况间否锁定资设立锁定湖州华智股权投资湖州顾泰新172021年合伙企业(有限合是能源科技有8否是否月伙)限公司
2-1-196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十八)合肥中小基金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合肥海通中小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馆驿路肥西县农商行20楼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4楼执行事务合伙人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2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11MA8LHFGT3J
成立时间2021-05-11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经营范围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
(1)2021年5月,设立
2021年5月,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上海益流实业总公司、海通开元
投资有限公司、嘉兴曦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
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海通(合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200000万元。
设立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海通(合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上海益流实业总公司有限合伙人69000.0034.50
2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25.00
3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020.00
4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40000.0020.00
5嘉兴曦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50
合计200000.00100.00
2-1-197(2)2021年11月,合伙人变更
2021年11月,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海通(合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
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上海益流实业总公司将其持有的30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海通(合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25.00
2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020.00
3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40000.0020.00
4上海益流实业总公司有限合伙人39000.0019.50
5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015.00
6嘉兴曦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50
合计200000.00100.00
(3)2022年7月,合伙人变更
2022年7月,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海通(合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
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新增合肥市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入伙,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0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合肥市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上海益流实业总公司将其持有的30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海通(合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25.00
2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020.00
3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40000.0020.00
4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015.00
5合肥市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015.00
6上海益流实业总公司有限合伙人9000.004.50
2-1-198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7嘉兴曦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50
合计200000.00100.00
(4)2023年8月,企业名称变更
2023年8月,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海通(合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将企业名称由“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海通(合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合肥海通中小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024年4月,合伙人变更
2024年4月,合肥中小基金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0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肥西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合肥中小基金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25.00
2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020.00
3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40000.0020.00
4肥西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015.00
5合肥市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015.00
6上海益流实业总公司有限合伙人9000.004.50
7嘉兴曦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50
合计2000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合肥中小基金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合肥中小基金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41575.82116279.37
2-1-199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负债总额0.002027.00
净资产141575.82114252.37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8885.097813.00
净利润-11326.555897.00
注:上述2023、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合肥中小基金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合肥中小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交割,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合并后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211.SH),其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26楼07-12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26楼07-12室法定代表人张向阳注册资本5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81002684U
成立时间2008-10-23
2-1-200一般项目: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合肥中小基金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合肥中小基金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QS939)。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合肥中小基金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2029年5月10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合肥中小基金于2021年5月成立,在2021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芯投微电子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上海阵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层是否专是否有自身是否继级成立时为本次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号立合肥海通中小基芯投微电子科技(安
182021金合伙企业(有是徽)有限公司、上海阵
年5否是否月限合伙)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十九)河北毅信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北毅信联合节能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 106号中环商务 21层 H房间
主要办公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 106号中环商务 21层 H房间
2-1-201执行事务合伙人河北新元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4MA07PYXQ5J
成立时间2016-04-19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经营范围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6年4月,设立
2016年4月,深圳新奥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北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新元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河北毅信联合节能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100000万元。
设立时,河北毅信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深圳新奥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1000.0071.00
2河北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8000.0028.00
3河北新元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1.00
合计100000.00100.00
(2)2016年10月,合伙人变更
2016年10月,河北毅信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深圳新奥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66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嘉兴德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后,河北毅信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嘉兴德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6000.0066.00
2河北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8000.0028.00
3深圳新奥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5.00
4河北新元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1.00
合计100000.00100.00
(3)2020年3月,合伙人变更
2-1-2022020年3月,河北毅信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深圳新奥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5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宿迁盛信悦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后,河北毅信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嘉兴德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6000.0066.00
2河北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8000.0028.003宿迁盛信悦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5000.005.00合伙)
4河北新元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1.00
合计1000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河北毅信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河北毅信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2415.0422644.33
负债总额2602.012602.01
净资产19813.0320042.32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229.29187.25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河北毅信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1-203(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河北毅信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河北新元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河北新元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 106号中环商务 21层 A房间
主要办公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 106号中环商务 21层 A房间法定代表人荣艳萍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1MA07NHUG74
成立时间2016-03-07受托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经营范围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河北毅信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河北毅信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N0559)。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河北毅信出具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本基金清算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如2027年12月31日不能覆盖本次交易锁定期,则后续再行召开合伙人会议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锁定期时间对本基金的清算期进行延长。在本次交易锁定期届满前,不对2-1-204本基金进行清算注销,保持本基金的主体存续状态。”此外,河北毅信已出具承诺,
将尽最大可能与其投资者进行协商延长其清算期或存续期以覆盖股份锁定期,如确无法延期至覆盖前述锁定期,将不会在锁定期满前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减持,不会在股份锁定期满前对本企业进行注销。
9、穿透锁定情况
河北毅信于2016年4月成立,在2017年9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河北华宇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汉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
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层是否专是否有自身是否继级成立为本次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时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号立河北毅信联合节能河北华宇耐磨材料股2016
19环保产业股权投资份有限公司、河北汉是年4否是否基金中心(有限合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月
伙)等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二十)马鞍山支点科技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马鞍山支点科技成果转化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路1188号2栋102室主要办公地点马鞍山市大华锦绣国际7栋1609室执行事务合伙人马鞍山支点创科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2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00MA2RARXK72
成立时间2017-12-04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范围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7年12月,设立
2-1-2052017年12月,马鞍山支点创科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
中心、马鞍山江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徽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马鞍山支点科技成果转化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200000万元。
设立时,马鞍山支点科技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马鞍山江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200.0025.10
2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有限合伙人50000.0025.00
3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9800.0024.90
4安徽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8000.0024.00
5马鞍山支点创科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01.00
合计200000.00100.00
(2)2023年11月,合伙人变更
2023年11月,马鞍山支点科技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马鞍山
江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青山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将其192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和县和盛投资有限公司;*新增和县和盛投资有限公司入伙。
本次变更后,马鞍山支点科技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200.0025.102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更名为:科有限合伙人50000.0025.00学技术部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
3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9800.0024.90
4安徽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8800.0014.40
5和县和盛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9200.009.60
6马鞍山支点创科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01.00
合计2000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马鞍山支点科技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1-206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马鞍山支点科技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86330.36191578.83
负债总额2526.953912.87
净资产183803.41187665.96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1734.321971.79
注:上述2023、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马鞍山支点科技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马鞍山支点科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马鞍山支点创科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潘建臣。马鞍山支点创科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马鞍山支点创科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207注册地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路1188号2栋102室
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大华锦绣国际7栋1609室法定代表人林东洋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00MA2MWKYB62
成立时间2016-05-31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经营范围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马鞍山支点科技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马鞍山支点科技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CD958)。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马鞍山支点科技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至2027年12月3日,马鞍山支点科技的存续期不排除存在无法完整覆盖其本次交易的股份锁定期的可能性。马鞍山支点科技已出具承诺,将尽最大可能与其投资者进行协商延长其存续期以覆盖股份锁定期,如确无法延期至覆盖前述锁定期,将不会在锁定期满前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减持,不会在股份锁定期满前对本企业进行清算注销。
9、穿透锁定情况
马鞍山支点科技于2017年12月成立,在2021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瑞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层是否专是否有自身是否继级成立时为本次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号立马鞍山支点科技成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2017
20果转化一号投资管是限公司、苏州瑞高新年12否是否理中心(有限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月
2-1-208伙)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二十一)杭州长津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长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新华路266号四楼4101室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摩根士丹利长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23155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3MA2KDMPJ43
成立时间2021-01-28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经营范围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1年1月,设立
2021年1月,杭州摩根士丹利长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磊共
同出资设立“杭州长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10000万元。
设立时,杭州长津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杭州摩根士丹利长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普通合伙人300.003.00业(有限合伙)
2许磊有限合伙人9700.0097.00
合计10000.00100.00
(2)2021年4月,合伙人变更
2021年3月,杭州长津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许磊退伙,新增肖蕾入伙,出资额为9700万元。
本次变更后,杭州长津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2-1-209/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杭州摩根士丹利长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普通合伙人300.003.00业(有限合伙)
2肖蕾有限合伙人9700.0097.00
合计10000.00100.00
(3)2021年9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021年9月,杭州长津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肖蕾退伙;*新
增杭州蓝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拱墅国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张序宝、梁小玲、刘向东、王英、袁占军、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丁家宜(苏州工业园区)化妆品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常柏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大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市番禺莱茵花园有限公司、沈少鸿、贾馥苓、马少栋、黄春莲入伙;
*总出资额由10000万元变更为117687.6289万元。
本次变更后,杭州长津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杭州摩根士丹利长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普通合伙人4987.62894.2380业(有限合伙)
2杭州蓝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9500.000016.5693
3杭州拱墅国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000.000011.8959
4张序宝有限合伙人12600.000010.7063
5梁小玲有限合伙人10500.00008.9219
6刘向东有限合伙人7000.00005.9479
7王英有限合伙人7000.00005.9479
8袁占军有限合伙人7000.00005.9479
9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600.00004.7584
10丁家宜(苏州工业园区)化妆品贸易有限有限合伙人5000.00004.2485
公司
11上海常柏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02.9740
12广州大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500.00002.9740
13广州市番禺莱茵花园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02.9740
14沈少鸿有限合伙人3500.00002.9740
15贾馥苓有限合伙人3500.00002.9740
16马少栋有限合伙人3500.00002.9740
17黄春莲有限合伙人3500.00002.9740
2-1-210/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合计117687.6289100.00
(4)2021年11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021年11月,杭州长津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新增杭州长英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出资额为51900万元;*总出资额由
117687.6289万元变更为169587.6289万元。
本次变更后,杭州长津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杭州摩根士丹利长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普通合伙人4987.62892.9410业(有限合伙)
2杭州长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1900.000030.6036
3杭州蓝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9500.000011.4985
4杭州拱墅国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000.00008.2553
5张序宝有限合伙人12600.00007.4298
6梁小玲有限合伙人10500.00006.1915
7刘向东有限合伙人7000.00004.1277
8王英有限合伙人7000.00004.1277
9袁占军有限合伙人7000.00004.1277
10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600.00003.3021
11丁家宜(苏州工业园区)化妆品贸易有限有限合伙人5000.00002.9483
公司
12上海常柏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02.0638
13广州大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500.00002.0638
14广州市番禺莱茵花园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02.0638
15沈少鸿有限合伙人3500.00002.0638
16贾馥苓有限合伙人3500.00002.0638
17马少栋有限合伙人3500.00002.0638
18黄春莲有限合伙人3500.00002.0638
合计169587.6289100.00
(5)2022年7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022年7月,杭州长津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新增江西豪荣实
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颐投财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泓连股权投资
2-1-211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太仓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蚬华多媒体制品有限公司、江西金投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砚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入伙;*总出资额由
169587.6289万元变更为224278.3505万元。
本次变更后,杭州长津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杭州摩根士丹利长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普通合伙人5544.40492.4721业(有限合伙)
2杭州长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9083.945630.8028
3杭州蓝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9500.00008.6946
4杭州拱墅国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000.00006.2422
5张序宝有限合伙人12600.00005.6180
6梁小玲有限合伙人10500.00004.6817
7上海颐投财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000.00003.1211
8刘向东有限合伙人7000.00003.12119江西金投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7000.00003.1211伙)
10王英有限合伙人7000.00003.1211
11袁占军有限合伙人7000.00003.1211
12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600.00002.4969
13丁家宜(苏州工业园区)化妆品贸易有限有限合伙人5000.00002.2294
公司
14佛山市顺德区蚬华多媒体制品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02.2294
15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02.2294
16上海砚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900.00002.1848
17上海常柏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606
18广州大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606
19广州市番禺莱茵花园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606
20江西豪荣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606
21沈少鸿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606
22贾馥苓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606
23马少栋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606
24黄春莲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606
25太仓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800.00001.2484
2-1-212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26嘉兴泓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750.00000.7803
合计224278.3505100.00
(6)2023年6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023年6月,杭州长津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刘向东退伙;*
新增杭州永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入伙,出资额为7000万元。*杭州摩根士丹利长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由5544.4049万元变更为8688.7537万元;
杭州长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由69083.9456万元变更为
69111.2463万元;佛山市顺德区砚华多媒体制品有限公司出资额由5000万元变更为
7000万元;*总出资额由224278.3505万元变更为229450万元。
本次变更后,杭州长津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杭州摩根士丹利长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普通合伙人8688.75373.7868业(有限合伙)
2杭州长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9111.246330.1204
3杭州蓝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9500.00008.4986
4杭州拱墅国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000.00006.1015
5张序宝有限合伙人12600.00005.4914
6梁小玲有限合伙人10500.00004.5762
7上海颐投财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508
8杭州永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5089江西金投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508伙)
10王英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508
11袁占军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508
12佛山市顺德区砚华多媒体制品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508
13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600.00002.4406
14丁家宜(苏州工业园区)化妆品贸易有限有限合伙人5000.00002.1791
公司
15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02.1791
16上海砚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900.00002.1355
17上海常柏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254
18广州大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254
2-1-213/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9广州市番禺莱茵花园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254
20江西豪荣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254
21沈少鸿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254
22贾馥苓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254
23马少栋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254
24黄春莲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254
25太仓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800.00001.2203
26嘉兴泓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750.00000.7627
合计229450.00100.00
(7)2023年12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023年12月,杭州长津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袁占军、黄春
莲退伙;*新增登封市德盛置业有限公司入伙,出资额为7000万元;*上海砚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由4900万元变更为7000万元;杭州永耀联合发展有
限公司出资额由7000万元变更为10500万元;*总出资额由229450万元变更为
231550万元。
本次变更后,杭州长津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杭州摩根士丹利长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普通合伙人8688.75373.7524业(有限合伙)
2杭州长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9111.246329.8472
3杭州蓝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9500.00008.4215
4杭州拱墅国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000.00006.0462
5张序宝有限合伙人12600.00005.4416
6梁小玲有限合伙人10500.00004.5347
7杭州永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500.00004.5347
8上海颐投财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2319江西金投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231伙)
10王英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231
11登封市德盛置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231
12佛山市顺德区砚华多媒体制品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231
2-1-214/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3上海砚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231
14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600.00002.4185
15丁家宜(苏州工业园区)化妆品贸易有限有限合伙人5000.00002.1594
公司
16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02.1594
17上海常柏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116
18广州大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116
19广州市番禺莱茵花园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116
20江西豪荣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116
21沈少鸿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116
22贾馥苓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116
23马少栋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116
24太仓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800.00001.2092
25嘉兴泓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750.00000.7558
合计231550.00100.00
(8)2024年7月,合伙人变更
2024年7月,杭州长津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江西金投产业发
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伙;*新增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入伙,出资额为7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杭州长津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杭州摩根士丹利长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普通合伙人8688.75373.7524业(有限合伙)
2杭州长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9111.246329.8472
3杭州蓝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9500.00008.4215
4杭州拱墅国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000.00006.0462
5张序宝有限合伙人12600.00005.4416
6梁小玲有限合伙人10500.00004.5347
7杭州永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500.00004.5347
8上海颐投财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2319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231伙)
2-1-215/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0王英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231
11登封市德盛置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231
12佛山市顺德区砚华多媒体制品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231
13上海砚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231
14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600.00002.4185
15丁家宜(苏州工业园区)化妆品贸易有限有限合伙人5000.00002.1594
公司
16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02.1594
17上海常柏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116
18广州大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116
19广州市番禺莱茵花园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116
20江西豪荣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116
21沈少鸿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116
22贾馥苓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116
23马少栋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116
24太仓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800.00001.2092
25嘉兴泓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750.00000.7558
合计231550.00100.00
(9)2024年10月,合伙人变更
2024年10月,杭州长津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张序宝退伙;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由5600万元变更为18200万元。
本次变更后,杭州长津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杭州摩根士丹利长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普通合伙人8688.75373.7524业(有限合伙)
2杭州长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9111.246329.8472
3杭州蓝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9500.00008.4215
4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8200.00007.8601
5杭州拱墅国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000.00006.0462
6梁小玲有限合伙人10500.00004.5347
7杭州永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500.00004.5347
8上海颐投财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231
2-1-216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9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231伙)
10王英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231
11登封市德盛置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231
12佛山市顺德区砚华多媒体制品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231
13上海砚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000.00003.0231
14丁家宜(苏州工业园区)化妆品贸易有限有限合伙人5000.00002.1594
公司
15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02.1594
16上海常柏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116
17广州大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116
18广州市番禺莱茵花园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116
19江西豪荣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116
20沈少鸿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116
21贾馥苓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116
22马少栋有限合伙人3500.00001.5116
23太仓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800.00001.2092
24嘉兴泓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750.00000.7558
合计23155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杭州长津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杭州长津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95749.2164033.04
负债总额10673.084843.84
净资产85076.1359189.2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990.555851.38
净利润-7143.92363.79
注:上述2023、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2-1-217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长津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长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摩根士丹利长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摩根士丹利长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新华路266号四楼4102室主要办公地点上海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摩根士丹利(中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99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3MA2KDGPTXL
成立时间2021-01-21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经营范围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长津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2-1-218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杭州长津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QZ203)。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杭州长津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长期,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杭州长津于2021年1月成立,在2021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未来穿戴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恒翼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层是否专是否有自身是否继级成立时为本次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号立杭州长津股权投未来穿戴健康科技股份212021资合伙企业(有是有限公司、广东恒翼能否是否年1月限合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二十二)湖北小米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一路66号1层009号(自贸区武汉片区)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33号院小米科技园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12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KX8N35J
成立时间2017-12-07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经营范围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
2-1-219(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7年12月,设立
2017年12月,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共同出资设立“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
201000万元。
设立时,湖北小米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50
2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099.50
合计201000.00100.00
(2)2018年6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018年6月,湖北小米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新增武汉光谷产
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信银海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远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深圳金晟硕煊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总出资额由201000万元变更为1111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湖北小米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09
2上海信银海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0027.00
3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018.00
4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018.00
5深圳金晟硕煊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0018.00
6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200000.0018.00(有限合伙)
7深圳市远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90
合计1111000.00100.00
(3)2018年10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1-2202018年10月,湖北小米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北京志腾云飞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入伙;*总出资额由1111000万元变更为1161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湖北小米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09
2上海信银海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0025.84
3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017.23
4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017.23
5深圳金晟硕煊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0017.23
6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200000.0017.23(有限合伙)
7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02.58
8深圳市远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86
9北京志腾云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0.86
10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86
合计1161000.00100.00
(4)2020年10月,增加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020年10月,湖北小米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总出资额由
1161000万元变更为1200000万元;新增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发乾
和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溧阳光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珠海格力金
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兴格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受让上海信银海丝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深圳金晟硕煊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出资额354500万元入伙;*
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受让北京志腾云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出资额28000万元入伙。
本次变更后,湖北小米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08
2珠海兴格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10000.0017.50
3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016.67
2-1-221/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4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016.67
5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200000.0016.67(有限合伙)
6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4500.0012.04
7上海信银海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0000.007.50
8深圳金晟硕煊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5500.004.63
9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8000.002.33
10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1.67
11深圳市远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83
12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83
13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83
14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9000.000.7515江苏溧阳光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9000.000.75伙)
16北京志腾云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25
合计1200000.00100.00
(5)2022年3月,合伙人变更
2022年3月,湖北小米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深圳市远宇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退伙,将其全部出资额10000万元转让予海南华盈开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出资额6000万元转让予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湖北小米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08
2珠海兴格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10000.0017.50
3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016.67
4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016.67
5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200000.0016.67(有限合伙)(注)
6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4500.0012.04
7上海信银海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0000.007.50
8深圳金晟硕煊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5500.004.63
2-1-222/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9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4000.002.83
10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000.001.17
11海南华盈开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0.83
12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83
13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83
14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9000.000.7515江苏溧阳光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9000.000.75伙)
16北京志腾云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25
合计1200000.00100.00
注:“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湖北长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2023年9月,合伙人变更
2023年9月,湖北小米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北京志腾云飞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退伙,将其全部出资额3000万元转让予温州信银泰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信银泰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
本次变更后,湖北小米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08
2珠海兴格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10000.0017.50
3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016.67
4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016.675湖北长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200000.0016.67伙)
6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4500.0012.04
7上海信银海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0000.007.50
8深圳金晟硕煊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5500.004.63
9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4000.002.83
10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000.001.17
11海南华盈开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0.83
12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83
13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83
2-1-223/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4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9000.000.7515江苏溧阳光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9000.000.75伙)16温州信银泰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3000.000.25伙)
合计12000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湖北小米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湖北小米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274541.111615345.80
负债总额2803.20312.35
净资产1271737.911615033.46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50283.57138836.15
净利润-155232.51133508.24
注:上述2023、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北小米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1-224(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北小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雷军。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一路66号1层008号(自贸区武汉片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一路66号1层008号(自贸区主要办公地点武汉片区)法定代表人林世伟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KWW6G3P
成立时间2017-10-26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经营范围
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北小米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2-1-225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湖北小米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EE206)。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湖北小米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至2027年11月30日,湖北小米的存续期不排除存在无法完整覆盖其本次交易的股份锁定期的可能性。湖北小米已出具承诺,将尽最大可能与其投资者进行协商延长其存续期以覆盖股份锁定期,如确无法延期至覆盖前述锁定期,将不会在锁定期满前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减持,不会在股份锁定期满前对本企业进行清算注销。
9、穿透锁定情况
湖北小米于2017年12月成立,在2021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其
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层是否专是否有自身是否继级成立时为本次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号立湖北小米长江产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2017
22业基金合伙企业是限公司、江苏帝奥微年12否是否(有限合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月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二十三)肥西产投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肥西产业优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大道与玉兰大道交口西南角药谷产业园
主要经营场所 C1栋 2006室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大道与玉兰大道交口西南角药谷产业园
主要办公地点 C1栋 2006室执行事务合伙人肥西紫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万元人民币
2-1-22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23MA8QL56D8H
成立时间2023-06-20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经营范围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
(1)2023年6月,设立
2023年6月,肥西紫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肥西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
出资设立“肥西产业优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100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肥西产投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肥西紫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10
2肥西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9900.0099.90
合计1000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肥西产投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肥西产投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8911.851101.36
负债总额3006.000.00
净资产25905.851101.36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4.491.36
注:上述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2-1-22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肥西产投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肥西产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肥西紫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肥西县财政局(肥西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肥西紫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肥西紫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馆驿路肥西农商行20楼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馆驿路肥西农商行21楼2107室法定代表人曹淼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23MA8N9W6660
成立时间2021-10-13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经营范围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1-228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肥西产投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肥西产投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ABA34)。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肥西产投的合伙协议,肥西产投营业期限为长期,基金存续期限为7年,其存续期至2030年6月19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肥西产投于2023年6月成立,在2024年7月通过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合肥芯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华控科技安徽有限公司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层是否专是否有自身是否继级成立时为本次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号立肥西产业优选创业合肥芯明智能科技有
232023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是限公司、中科华控科6否是否年月(有限合伙)技安徽有限公司等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二十四)济南复星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0号楼301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00号外滩金融中心 S1 幢 17层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复星平怡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192821.4286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3MA3C22Y305
2-1-229成立时间2015-12-04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范围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5年12月,设立2015年12月,济南复星平怡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济南复星平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南财金投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52000.00万元。
设立时,济南复星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济南复星平怡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03.852济南财金投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50000.0096.15伙)
合计52000.00100.00
(2)2017年3月,增加总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
2017年3月,济南复星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济南财金投资发
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伙,将其出资额50000万元转让给济南市股权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新增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尤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陕西
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创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巨人集团有限公司、
于玉梅、俞洪泉、吴启元、孙爱东、蔡建强、俞越蕾入伙;*总出资额由52000万元增加为200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济南复星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济南复星平怡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01.00
2济南市股权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25.00
3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25.00
4湖州尤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010.00
5于玉梅有限合伙人20000.0010.00
6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7.50
2-1-230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7浙江巨人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5.00
8俞洪泉有限合伙人10000.005.00
9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2.50
10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2.50
11深圳创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2.50
12吴启元有限合伙人2000.001.00
13孙爱东有限合伙人2000.001.00
14蔡建强有限合伙人2000.001.00
15俞越蕾有限合伙人2000.001.00
合计200000.00100.00
(3)2018年3月,合伙人变更
2018年3月,济南复星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浙江巨人集团有
限公司退伙,转让其全部出资额10000万元,其中将其出资额3000万元转让给钱苏醒,将其出资额5000万元转让给茅惠新,将其出资额2000万元转让给李小林;*新增钱苏醒、茅惠新、李小林入伙。
本次变更后,济南复星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济南复星平怡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01.00
2济南市股权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25.00
3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25.00
4湖州尤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010.00
5于玉梅有限合伙人20000.0010.00
6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7.50
7俞洪泉有限合伙人10000.005.00
8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2.50
9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2.50
10深圳创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2.50
11茅惠新有限合伙人5000.002.50
12钱苏醒有限合伙人3000.001.50
13吴启元有限合伙人2000.001.00
2-1-231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4孙爱东有限合伙人2000.001.00
15蔡建强有限合伙人2000.001.00
16俞越蕾有限合伙人2000.001.00
17李小林有限合伙人2000.001.00
合计200000.00100.00
(4)2018年12月,合伙人变更
2018年12月,济南复星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于玉梅将其出
资额10000万元转让给江苏天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增江苏天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入伙。
本次变更后,济南复星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济南复星平怡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01.00
2济南市股权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25.00
3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25.00
4湖州尤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010.00
5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7.50
6于玉梅有限合伙人10000.005.00
7江苏天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5.00
8俞洪泉有限合伙人10000.005.00
9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2.50
10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2.50
11深圳创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2.50
12茅惠新有限合伙人5000.002.50
13钱苏醒有限合伙人3000.001.50
14吴启元有限合伙人2000.001.00
15孙爱东有限合伙人2000.001.00
16蔡建强有限合伙人2000.001.00
17俞越蕾有限合伙人2000.001.00
18李小林有限合伙人2000.001.00
合计200000.00100.00
2-1-232(5)2021年7月,合伙人变更及减少总出资额
2021年7月,济南复星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
*深圳创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伙,将其全部出资额5000万元转让给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俞洪泉分别将其出资额3500万元、7000万元转让给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复星平怡投资有限公司减资71.7856万元,现出资额1928.2144万元;济南市股权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减资1794.6429万元,现出资额48205.3571万元;湖州尤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资717.8571万元,现出资额19282.1429万元;
江苏天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资358.9286万元,现出资额9641.0714万元;于玉梅减资358.9286万元,现出资额9641.0714万元;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资
538.3929万元,现出资额14461.6071万元;俞洪泉减资107.6786万元,现出资额
9892.3214万元;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减资53.8393万元,现出资额4946.1607万元;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减资179.4643万元,现出资额4820.5357万元;茅惠新减资179.4643万元,现出资额4820.5357万元;钱苏醒减资107.6786万元,现出资额
2892.3214万元;李小林减资71.7857万元,现出资额1928.2143万元;吴启元减资
71.7857万元,现出资额1928.2143万元;孙爱东减资71.7857万元,现出资额
1928.2143万元;蔡建强减资71.7857万元,现出资额1928.2143万元;俞越蕾减资
71.7857万元,现出资额1928.2143万元;上海复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减资2350.9821万元,现出资额47649.0179万元。
*江苏天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将其出资额2892.3214万元、1928.2143万元
转让给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友财汇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宁波友财汇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青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市股权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将其出资额36850万元转让予济南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新增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友财汇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青
城青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入伙。
2-1-233本次变更后,济南复星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济南复星平怡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928.21441.00
2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3149.017932.75
3济南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6850.000019.11
4湖州尤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9282.142910.00
5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461.60717.50
6济南市股权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1355.35715.89
7于玉梅有限合伙人9641.07145.00
8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820.53572.50
9茅惠新有限合伙人4820.53572.50
10俞洪泉有限合伙人2892.32141.50
11钱苏醒有限合伙人2892.32141.50
12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892.32141.50
13苏州友财汇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892.32141.50
14共青城青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928.21431.00
15江苏天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928.21431.00
16吴启元有限合伙人1928.21431.00
17孙爱东有限合伙人1928.21431.00
18蔡建强有限合伙人1928.21431.00
19俞越蕾有限合伙人1928.21431.00
20李小林有限合伙人1928.21431.00
21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46.16070.75
合计192821.4286100.00
(6)2023年7月,合伙人变更
2023年7月,济南复星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将其出资额49228.5912万元转让给中保投智惟(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红土和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渝深(重庆)科技创新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增中保投智惟(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红土和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渝深(重庆)科技创新私
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
2-1-234本次变更后,济南复星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济南复星平怡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928.21441.00
2济南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6850.000019.11
3中保投智惟(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20000.000010.37(有限合伙)
4广东红土和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9485.727510.11
5湖州尤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9282.142910.00
6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461.60717.50
7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3920.42677.22
8济南市股权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1355.35715.89
9渝深(重庆)科技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9742.86375.05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于玉梅有限合伙人9641.07145.00
11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820.53572.50
12茅惠新有限合伙人4820.53572.50
13俞洪泉有限合伙人2892.32141.50
14钱苏醒有限合伙人2892.32141.50
15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892.32141.5016绍兴友财汇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2892.32141.50伙)
17共青城青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928.21431.00
18江苏天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928.21431.00
19吴启元有限合伙人1928.21431.00
20孙爱东有限合伙人1928.21431.00
21蔡建强有限合伙人1928.21431.00
22俞越蕾有限合伙人1928.21431.00
23李小林有限合伙人1928.21431.00
24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46.16070.75
合计192821.4286100.00
注:“苏州友财汇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于2023年11月更名为“绍兴友财汇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2025年4月,合伙人更名
2025年4月,济南复星有限合伙人济南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其被吸收合并至济南市财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绍兴友财汇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2-1-235伙)更名为宁波友财汇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后,济南复星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济南复星平怡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928.21441.00
2济南市财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6850.000019.11
3中保投智惟(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20000.000010.37(有限合伙)
4广东红土和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9485.727510.11
5湖州尤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9282.142910.00
6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461.60717.50
7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3920.42677.22
8济南市股权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1355.35715.89
9渝深(重庆)科技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9742.86375.05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于玉梅有限合伙人9641.07145.00
11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820.53572.50
12茅惠新有限合伙人4820.53572.50
13俞洪泉有限合伙人2892.32141.50
14钱苏醒有限合伙人2892.32141.50
15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892.32141.5016宁波友财汇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2892.32141.50伙)
17共青城青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928.21431.00
18江苏天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928.21431.00
19吴启元有限合伙人1928.21431.00
20孙爱东有限合伙人1928.21431.00
21蔡建强有限合伙人1928.21431.00
22俞越蕾有限合伙人1928.21431.00
23李小林有限合伙人1928.21431.00
24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46.16070.75
合计192821.4286100.00
注:“绍兴友财汇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5年3月更名为“宁波友财汇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济南复星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1-236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济南复星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40989.91282523.39
负债总额755.84173.30
净资产240234.07282350.09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20640.46-15263.19
注:上述2023、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济南复星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2-1-23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济南复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济南复星平怡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郭广昌。济南复星平怡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济南复星平怡投资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0号楼301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00号外滩金融中心 S1 幢 17层法定代表人徐广成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3534697446
成立时间2015-08-10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经营范围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济南复星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济南复星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S8266)。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济南复星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至2027年12月3日,济南复星的存续期不排除存在无法完整覆盖其本次交易的股份锁定期的可能性。济南复星已出具承诺,将尽最大可能与其投资者进行协商延长其存续期以覆盖股份锁定期,如确无法延期至覆盖前述锁定期,将不会在锁定期满前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减持,不会在股份锁定期满前对本企业进行清算注销。
9、穿透锁定情况
济南复星于2015年12月成立,在2018年5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
司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层是否专是否有自身是否继级成立时为本次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号立
2-1-238济南财金复星惟实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2015
24股权投资基金合伙是有限公司、山东力诺医年12否是否企业(有限合伙)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等月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二十五)安徽创冉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塘镇银黄东路891号1-3、5-11-全部主要办公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区建设路6号执行事务合伙人袁海朝
出资额2610.6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08MA0G92JH6R
成立时间2021-04-15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融资、基金管理、财务顾问、财产托管、受托投资类等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服务(不含征信);市场营销策划;
经营范围企业形象策划;企业品牌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1年4月,设立
2021年4月,李青、毛险锋、郝少波、周武汪等48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河北创冉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2610.60万元。
设立时,河北创冉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李青普通合伙人1260.0048.26
2毛险锋有限合伙人450.0017.24
3郝少波有限合伙人120.004.60
4周武汪有限合伙人120.004.60
5张伟有限合伙人60.002.30
6杨庆锋有限合伙人48.001.84
7薛峰有限合伙人36.001.38
2-1-239/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8赵庆梅有限合伙人30.001.15
9刘志强有限合伙人30.001.15
10苏碧海有限合伙人30.001.15
11郭威有限合伙人30.001.15
12曾勇有限合伙人30.001.15
13赵晓红有限合伙人30.001.15
14李仙娥有限合伙人18.000.69
15苏利建有限合伙人18.000.69
16林志琪有限合伙人18.000.69
17单诗萌有限合伙人18.000.69
18武国辉有限合伙人18.000.69
19王涛有限合伙人18.000.69
20马文献有限合伙人12.000.46
21杜蒙有限合伙人12.000.46
22卢永华有限合伙人12.000.46
23付震有限合伙人12.000.46
24袁召旺有限合伙人12.000.46
25李显杰有限合伙人12.000.46
26邓云飞有限合伙人12.000.46
27董朝晖有限合伙人12.000.46
28贾亚峰有限合伙人12.000.46
29刘国庆有限合伙人12.000.46
30许志超有限合伙人12.000.46
31钟明有限合伙人9.000.34
32张晓宇有限合伙人6.600.25
33陈磊有限合伙人6.000.23
34王凯璇有限合伙人6.000.23
35许敬华有限合伙人6.000.23
36张克有限合伙人6.000.23
37张希刚有限合伙人6.000.23
38郭占星有限合伙人6.000.23
39张燕飞有限合伙人6.000.23
2-1-240/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40杨欢有限合伙人6.000.23
41蔡晓艳有限合伙人6.000.23
42袁亚男有限合伙人6.000.23
43杨扬有限合伙人6.000.23
44郗腾有限合伙人3.000.11
45王卫刚有限合伙人3.000.11
46唐春强有限合伙人3.000.11
47邢鹏有限合伙人3.000.11
48王晓静有限合伙人3.000.11
合计2610.60100.00
(2)2021年10月,合伙人变更
2021年10月,马文献将其全部出资额12万元转让给胡太平,刘国庆将其出资额
6万元转让给李仙娥,王凯璇、陈磊分别将其各自的全部出资额6万元转让给李青。
本次变更后,河北创冉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李青普通合伙人1272.0048.72
2毛险锋有限合伙人450.0017.24
3郝少波有限合伙人120.004.60
4周武汪有限合伙人120.004.60
5张伟有限合伙人60.002.30
6杨庆锋有限合伙人48.001.84
7薛峰有限合伙人36.001.38
8赵庆梅有限合伙人30.001.15
9刘志强有限合伙人30.001.15
10苏碧海有限合伙人30.001.15
11郭威有限合伙人30.001.15
12曾勇有限合伙人30.001.15
13赵晓红有限合伙人30.001.15
14李仙娥有限合伙人24.000.92
15苏利建有限合伙人18.000.69
2-1-241/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6林志琪有限合伙人18.000.69
17单诗萌有限合伙人18.000.69
18武国辉有限合伙人18.000.69
19王涛有限合伙人18.000.69
20胡太平有限合伙人12.000.46
21杜蒙有限合伙人12.000.46
22卢永华有限合伙人12.000.46
23付震有限合伙人12.000.46
24袁召旺有限合伙人12.000.46
25李显杰有限合伙人12.000.46
26邓云飞有限合伙人12.000.46
27董朝晖有限合伙人12.000.46
28贾亚峰有限合伙人12.000.46
29许志超有限合伙人12.000.46
30钟明有限合伙人9.000.34
31张晓宇有限合伙人6.600.25
32刘国庆有限合伙人6.000.23
33许敬华有限合伙人6.000.23
34张克有限合伙人6.000.23
35张希刚有限合伙人6.000.23
36郭占星有限合伙人6.000.23
37张燕飞有限合伙人6.000.23
38杨欢有限合伙人6.000.23
39蔡晓艳有限合伙人6.000.23
40袁亚男有限合伙人6.000.23
41杨扬有限合伙人6.000.23
42郗腾有限合伙人3.000.11
43王卫刚有限合伙人3.000.11
44唐春强有限合伙人3.000.11
45邢鹏有限合伙人3.000.11
46王晓静有限合伙人3.000.11
合计2610.60100.00
2-1-242(3)2022年12月,合伙人变更
根据河北省武安市公证处于2022年12月18日出具的(2022)冀邯武证民字第
629号《公证书》,河北创冉的普通合伙人李青于2022年12月13日死亡,由其配偶
高洋及其未成年子女李青阳、李青辰共同继承其持有的河北创冉48.7244%财产份额。
2022年12月,高洋与袁海朝签署《河北创冉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将其45.9664%财产份额转让给袁海朝。高洋系李青阳、李青辰唯一法定监护人,对其继承的财产份额作出处分,并作出《为未成年利益承诺声明书》,保证财产份额的转让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所作出的处分,否则因上述处分损害未成年人的利益,给他们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高洋承担。
2022年12月,河北创冉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李青的被继承
人配偶高洋及其未成年子女李青阳、李青辰共同继承持有原李青在河北创冉遗留的
48.7244%财产份额;*高洋将其45.9664%财产份额转让给袁海朝,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人变更为袁海朝。
本次变更后,河北创冉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袁海朝普通合伙人1200.0045.97
2毛险锋有限合伙人450.0017.24
3郝少波有限合伙人120.004.60
4周武汪有限合伙人120.004.60
5高洋有限合伙人72.002.76
6张伟有限合伙人60.002.30
7杨庆锋有限合伙人48.001.84
8薛峰有限合伙人36.001.38
9赵庆梅有限合伙人30.001.15
10刘志强有限合伙人30.001.15
11苏碧海有限合伙人30.001.15
12郭威有限合伙人30.001.15
13曾勇有限合伙人30.001.15
14赵晓红有限合伙人30.001.15
15李仙娥有限合伙人24.000.92
2-1-243/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6苏利建有限合伙人18.000.69
17林志琪有限合伙人18.000.69
18单诗萌有限合伙人18.000.69
19武国辉有限合伙人18.000.69
20王涛有限合伙人18.000.69
21胡太平有限合伙人12.000.46
22杜蒙有限合伙人12.000.46
23卢永华有限合伙人12.000.46
24付震有限合伙人12.000.46
25袁召旺有限合伙人12.000.46
26李显杰有限合伙人12.000.46
27邓云飞有限合伙人12.000.46
28董朝晖有限合伙人12.000.46
29贾亚峰有限合伙人12.000.46
30许志超有限合伙人12.000.46
31钟明有限合伙人9.000.34
32张晓宇有限合伙人6.600.25
33刘国庆有限合伙人6.000.23
34许敬华有限合伙人6.000.23
35张克有限合伙人6.000.23
36张希刚有限合伙人6.000.23
37郭占星有限合伙人6.000.23
38张燕飞有限合伙人6.000.23
39杨欢有限合伙人6.000.23
40蔡晓艳有限合伙人6.000.23
41袁亚男有限合伙人6.000.23
42杨扬有限合伙人6.000.23
43郗腾有限合伙人3.000.11
44王卫刚有限合伙人3.000.11
45唐春强有限合伙人3.000.11
46邢鹏有限合伙人3.000.11
47王晓静有限合伙人3.000.11
2-1-244/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合计2610.60100.00
(4)2024年8月,合伙人变更
2024年7月,河北创冉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胡太平、杜蒙、付震退伙,分别将其各自的全部出资额12万元转让给郝少波;*赵庆梅退伙,将其全部出资额30万元转让给李志刚。
本次变更后,河北创冉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袁海朝普通合伙人1200.0045.97
2毛险锋有限合伙人450.0017.24
3郝少波有限合伙人156.005.98
4周武汪有限合伙人120.004.60
5高洋有限合伙人72.002.76
6张伟有限合伙人60.002.30
7杨庆锋有限合伙人48.001.84
8薛峰有限合伙人36.001.38
9李志刚有限合伙人30.001.15
10刘志强有限合伙人30.001.15
11苏碧海有限合伙人30.001.15
12郭威有限合伙人30.001.15
13曾勇有限合伙人30.001.15
14赵晓红有限合伙人30.001.15
15李仙娥有限合伙人24.000.92
16苏利建有限合伙人18.000.69
17林志琪有限合伙人18.000.69
18单诗萌有限合伙人18.000.69
19武国辉有限合伙人18.000.69
20王涛有限合伙人18.000.69
21卢永华有限合伙人12.000.46
22袁召旺有限合伙人12.000.46
23李显杰有限合伙人12.000.46
2-1-245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24邓云飞有限合伙人12.000.46
25董朝晖有限合伙人12.000.46
26贾亚峰有限合伙人12.000.46
27许志超有限合伙人12.000.46
28钟明有限合伙人9.000.34
29张晓宇有限合伙人6.600.25
30刘国庆有限合伙人6.000.23
31许敬华有限合伙人6.000.23
32张克有限合伙人6.000.23
33张希刚有限合伙人6.000.23
34郭占星有限合伙人6.000.23
35张燕飞有限合伙人6.000.23
36杨欢有限合伙人6.000.23
37蔡晓艳有限合伙人6.000.23
38袁亚男有限合伙人6.000.23
39杨扬有限合伙人6.000.23
40郗腾有限合伙人3.000.11
41王卫刚有限合伙人3.000.11
42唐春强有限合伙人3.000.11
43邢鹏有限合伙人3.000.11
44王晓静有限合伙人3.000.11
合计2610.60100.00
(5)2025年3月,合伙人变更及企业名称变更2025年3月,河北创冉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薛峰(其持有36万元出资额)退伙;*贾亚峰(其持有12万元出资额)退伙;*李志刚(其持有30万元出资额)退伙;*袁海朝持有的出资额由1200万元变更为1278万元;*企业更
名为“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后,安徽创冉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袁海朝普通合伙人1278.0048.95
2-1-246/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2毛险锋有限合伙人450.0017.24
3郝少波有限合伙人156.005.98
4周武汪有限合伙人120.004.60
5高洋有限合伙人72.002.76
6张伟有限合伙人60.002.30
7杨庆锋有限合伙人48.001.84
8刘志强有限合伙人30.001.15
9苏碧海有限合伙人30.001.15
10郭威有限合伙人30.001.15
11曾勇有限合伙人30.001.15
12赵晓红有限合伙人30.001.15
13李仙娥有限合伙人24.000.92
14苏利建有限合伙人18.000.69
15林志琪有限合伙人18.000.69
16单诗萌有限合伙人18.000.69
17武国辉有限合伙人18.000.69
18王涛有限合伙人18.000.69
19卢永华有限合伙人12.000.46
20袁召旺有限合伙人12.000.46
21李显杰有限合伙人12.000.46
22邓云飞有限合伙人12.000.46
23董朝晖有限合伙人12.000.46
24许志超有限合伙人12.000.46
25钟明有限合伙人9.000.34
26张晓宇有限合伙人6.600.25
27刘国庆有限合伙人6.000.23
28许敬华有限合伙人6.000.23
29张克有限合伙人6.000.23
30张希刚有限合伙人6.000.23
31郭占星有限合伙人6.000.23
32张燕飞有限合伙人6.000.23
33杨欢有限合伙人6.000.23
2-1-247/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34蔡晓艳有限合伙人6.000.23
35袁亚男有限合伙人6.000.23
36杨扬有限合伙人6.000.23
37郗腾有限合伙人3.000.11
38王卫刚有限合伙人3.000.11
39唐春强有限合伙人3.000.11
40邢鹏有限合伙人3.000.11
41王晓静有限合伙人3.000.11
合计2610.6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安徽创冉系金力股份的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经营,最近三年无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安徽创冉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610.922610.92
负债总额0.390.39
净资产2610.532610.53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0.000.00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创冉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1-248(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创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为袁海朝,其基本情况详见“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六、交易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变动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1、袁海朝先生”。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安徽创冉无其他对外投资。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安徽创冉为标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安徽创冉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2041年4月14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创冉系金力股份员工持股平台,除金力股份外,无其他对外投资,安徽创冉于2021年4月成立,在2021年5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安徽创冉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
益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其其他对是否专为是否继层级序成立时自身是各层权益持有人他对外投外投资本次交易续向上号间否锁定资情况设立锁定安徽创冉信息咨询252021年服务中心(有限合否无4否是是月伙)
25-1袁海朝----是否
25-2毛险锋----是否
25-3郝少波----是否
25-4周武汪----是否
2-1-249是否有其其他对是否专为是否继
层级序成立时自身是各层权益持有人他对外投外投资本次交易续向上号间否锁定资情况设立锁定
25-5高洋----是否
25-6张伟----是否
25-7杨庆锋----是否
25-8刘志强----是否
25-9苏碧海----是否
25-10郭威----是否
25-11曾勇----是否
25-12赵晓红----是否
25-13李仙娥----是否
25-14苏利建----是否
25-15林志琪----是否
25-16单诗萌----是否
25-17武国辉----是否
25-18王涛----是否
25-19卢永华----是否
25-20袁召旺----是否
25-21李显杰----是否
25-22邓云飞----是否
25-23董朝晖----是否
25-24许志超----是否
25-25钟明----是否
25-26张晓宇----是否
25-27刘国庆----是否
25-28许敬华----是否
25-29张克----是否
25-30张希刚----是否
25-31郭占星----是否
25-32张燕飞----是否
25-33杨欢----是否
25-34蔡晓艳----是否
25-35袁亚男----是否
25-36杨扬----是否
2-1-250是否有其其他对是否专为是否继
层级序成立时自身是各层权益持有人他对外投外投资本次交易续向上号间否锁定资情况设立锁定
25-37郗腾----是否
25-38王卫刚----是否
25-39唐春强----是否
25-40邢鹏----是否
25-41王晓静----是否
袁海朝、毛险锋、郝少波、周武汪、高洋、张伟、杨庆锋、刘志强、苏碧海、郭
威、曾勇、赵晓红、李仙娥、苏利建、林志琪、单诗萌、武国辉、王涛、卢永华、袁
召旺、李显杰、邓云飞、董朝晖、许志超、钟明、张晓宇、刘国庆、许敬华、张克、
张希刚、郭占星、张燕飞、杨欢、蔡晓艳、袁亚男、杨扬、郗腾、王卫刚、唐春强、
邢鹏、王晓静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安徽创冉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安徽创冉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二十六)厦门建达石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建达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 492号 2105单元 B19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98号建设银行大厦
执行事务合伙人建信国贸(厦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101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11MA8TWXHR14
成立时间2021-09-03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经营范围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1年9月,设立
2-1-2512021年9月,建信国贸(厦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建达坤裕投资有限
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厦门建达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
10100万元。
设立时,厦门建达石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建信国贸(厦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9901
2厦门建达坤裕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99.0099
合计10100.00100.00
(2)2021年12月,合伙人变更
2021年12月,厦门建达石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议,一致同意厦门建达坤裕投
资有限公司退伙,转让其全部出资额10000万元转让给涂张应、涂碧芬、厦门建达乾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港基(厦门)实业有限公司、黄毓群、颜冰、梁
忠惠、林战士、吴昊、柯砾、刘峥。
本次变更后,厦门建达石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建信国贸(厦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9901
2涂张应有限合伙人2500.0024.7525
3涂碧芬有限合伙人2250.0022.27724厦门建达乾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000.009.9010伙)
5港基(厦门)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875.008.6634
6黄毓群有限合伙人875.008.6634
7颜冰有限合伙人750.007.4257
8梁忠惠有限合伙人500.004.9505
9林战士有限合伙人375.003.7129
10吴昊有限合伙人375.003.7129
11柯砾有限合伙人250.002.4752
12刘峥有限合伙人250.002.4752
合计10100.00100.00
2-1-252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厦门建达石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厦门建达石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001.374004.83
负债总额143.4891.06
净资产3857.893913.77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55.89-55.93
注:上述2023、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厦门建达石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2-1-25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厦门建达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建信国贸(厦门)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建信国贸(厦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建信国贸(厦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海景路 66号 417室 C主要办公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98号建行大厦23楼2310法定代表人陈睿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878657588
成立时间2012-02-24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厦门建达石无其他对外投资。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厦门建达石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TM584)。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厦门建达石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2031年9月2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厦门建达石无其他对外投资,厦门建达石于2021年9月成立,在2021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厦门建达石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益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2-1-254是否专是否
是否有自身层级序各层权益持有成立为本次继续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号人时间交易设向上外投资锁定立锁定厦门建达石股2021
26权投资合伙企否无年9否是是
业(有限合月
伙)
26-1涂张应----是否
26-2涂碧芬----是否
厦门建达乾鑫遨博(北京)智能科技2021
26-3股权投资合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是年6否是否
企业(有限合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月
伙)公司等
26-4黄毓群----是否
2008
26-5港基(厦门)否无年8否是是
实业有限公司月
2008
26-5-1港基(香港)否无年8否是是
投资有限公司月港基百汇商业物流(厦2008
26-5-1-1港基控股有限是门)有限公司、港基環年7否是否
公司球有限公司等月
26-6颜冰----是否
26-7梁忠惠----是否
26-8林战士----是否
26-9吴昊----是否
26-10柯砾----是否
26-11刘峥----是否建信国贸(厦深圳市晨珀投资发展有2012
26-12门)私募基金是限公司、深圳市濠华龙年2否是否
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月
涂张应、涂碧芬、厦门建达乾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毓群、港基(厦门)实业有限公司、颜冰、梁忠惠、林战士、吴昊、柯砾、刘峥、建信国贸(厦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厦门建达石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厦门建达石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港基(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港基(厦门)实业有限公司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港基(厦门)实业有限公
2-1-255司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港基控股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港基(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港基(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二十七)嘉兴和正宏顺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嘉兴和正宏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72室-21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辰时代大厦1211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和正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44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JHKTC89
成立时间2021-06-11一般项目: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实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经营范围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1年6月,设立
2021年6月,北京和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耿玉宏、彭凌、吴媛媛共同出资设立
“嘉兴和正宏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7100万元。
设立时,嘉兴和正宏顺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北京和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1.41
2耿玉宏有限合伙人5700.0080.28
3彭凌有限合伙人1000.0014.08
4吴媛媛有限合伙人300.004.23
合计7100.00100.00
2-1-256(2)2021年9月,增加总出资额
2021年9月,嘉兴和正宏顺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彭凌出资额变更
为5000万元,总出资额由7100万元增加为111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嘉兴和正宏顺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北京和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90
2耿玉宏有限合伙人5700.0051.35
3彭凌有限合伙人5000.0045.05
4吴媛媛有限合伙人300.002.70
合计11100.00100.00
(3)2021年11月,合伙人变更及减少总出资额
2021年11月,嘉兴和正宏顺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新增北京
冠丰信息咨询中心、张露予、李上雄、王莹、朱姝、殷紫晗、王莉、裴学军、杜新燕、
李国琦入伙,合计出资额2050万元;*吴媛媛、彭凌、耿玉宏出资额分别变更为500万元、1500万元、3000万元;*总认缴出资额由11100万元变更为7150万元。
本次变更后,嘉兴和正宏顺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北京和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1.3986
2耿玉宏有限合伙人3000.0041.9580
3彭凌有限合伙人1500.0020.9790
4吴媛媛有限合伙人500.006.9930
5北京冠丰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人500.006.9930
6张露予有限合伙人500.006.9930
7李上雄有限合伙人200.002.7972
8王莹有限合伙人200.002.7972
9朱姝有限合伙人150.002.0979
10殷紫晗有限合伙人100.001.3986
11王莉有限合伙人100.001.3986
12裴学军有限合伙人100.001.3986
13杜新燕有限合伙人100.001.3986
2-1-257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4李国琦有限合伙人100.001.3986
合计7150.00100.00
(4)2022年3月,减少总出资额
2022年3月,嘉兴和正宏顺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吴媛媛、彭
凌、耿玉宏、北京冠丰信息咨询中心、张露予、李上雄、王莹、朱姝认缴出资额分别
变更为300万元、900万元、17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
100万元;*总出资额由7150万元变更为44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嘉兴和正宏顺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北京和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2.2727
2耿玉宏有限合伙人1700.0038.6364
3彭凌有限合伙人900.0020.4545
4吴媛媛有限合伙人300.006.8182
5北京冠丰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人300.006.8182
6张露予有限合伙人300.006.8182
7李上雄有限合伙人100.002.2727
8王莹有限合伙人100.002.2727
9朱姝有限合伙人100.002.2727
10殷紫晗有限合伙人100.002.2727
11王莉有限合伙人100.002.2727
12裴学军有限合伙人100.002.2727
13杜新燕有限合伙人100.002.2727
14李国琦有限合伙人100.002.2727
合计4400.00100.00
(5)2025年9月,执行事务合伙人名称变更嘉兴和正宏顺执行事务合伙人名称变更为“北京和正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嘉兴和正宏顺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1-258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嘉兴和正宏顺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140.714226.87
负债总额0.000.00
净资产4140.714226.87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4.40
净利润-86.16-84.30
注:上述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兴和正宏顺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兴和正宏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和正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左涛。北京和正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和正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1号楼12层1201内1211号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辰时代大厦1211
2-1-259法定代表人左涛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348466565C
成立时间2015-07-03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
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经营范围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兴和正宏顺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嘉兴和正宏顺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SC249)。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嘉兴和正宏顺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长期,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嘉兴和正宏顺于2021年6月成立,在2021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金力股份外,存在北京悦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其是否专为自身是否继层级其他对外投成立时各层权益持有人他对外投本次交易是否续向上序号资情况间资设立锁定锁定嘉兴和正宏顺创业投北京悦尚食272021年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是品有限责任6否是否月伙)公司等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2-1-260(二十八)海通创新投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 774号 2幢 107N室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2501室法定代表人李保国注册资本11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94731424M
成立时间2012-04-24
证券投资,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2年4月,设立
2012年4月24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亿元。
设立时,海通创新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0100.00
合计300000.00100.00
(2)2015年9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5年9月,海通创新投作出股东会决定,同意注册资本由300000万元变更为
350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海通创新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名称(万元)(%)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50000.00100.00
合计350000.00100.00
(3)2018年12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8年12月,海通创新投作出股东会决定,同意注册资本由350000万元变更为
2-1-261410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海通创新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10000.00100.00
合计410000.00100.00
(4)2020年6月,增加注册资本
2020年6月,海通创新投作出股东会决定,同意注册资本由410000万元变更为
530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海通创新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30000.00100.00
合计530000.00100.00
(5)2020年8月,增加注册资本
2020年8月,海通创新投作出股东会决定,同意注册资本由530000万元变更为
830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海通创新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30000.00100.00
合计830000.00100.00
(6)2021年6月,增加注册资本
2021年6月,海通创新投作出股东会决定,同意注册资本由830000万元变更为
930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海通创新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30000.00100.00
合计930000.00100.00
(7)2021年12月,增加注册资本
2-1-2622021年12月,海通创新投作出股东会决定,同意注册资本由930000万元变更为
1150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海通创新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50000.00100.00
合计11500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海通创新投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海通创新投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914334.142016631.11
负债总额9878.3044055.21
净资产1904455.841972575.9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02765.5771922.46
净利润-68313.4463029.58
注:上述2023、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海通创新投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海通创新投的控股股东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
2-1-263为 A 股上市公司(601211.SH),根据其定期报告披露,其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海通创新投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海通创新投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
募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穿透锁定情况
海通创新投于2012年4月成立,在2021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层级各层权益持有是否有其他其他对外成立是否专为本自身是是否继续序号人对外投资投资情况时间次交易设立否锁定向上锁定中巨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12
28海通创新证券重庆智翔是年4否是否
投资有限公司金泰生物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
(二十九)上海劲邦劲兴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03、605号303室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09号1号楼13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劲邦劲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10357.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7MA1G0QR9X7
2-1-264成立时间2016-07-06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6年7月,设立
2016年7月,陈巧冷、西藏劲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杭州璞达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10000万元。
设立时,杭州璞达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陈巧冷普通合伙人100.001.00
2西藏劲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900.0099.00
合计10000.00100.00
(2)2017年6月,合伙人变更
2017年6月,杭州璞达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上海劲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其出资额为100万元,陈巧冷退伙。
本次变更后,杭州璞达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上海劲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1.00
2西藏劲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900.0099.00
合计10000.00100.00
(3)2018年6月,企业名称变更
2018年6月,杭州璞达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企业更名为“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019年1月,合伙人变更及增加出资总额
2019年1月,上海劲邦劲兴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上海劲邦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伙,将其持有的出资额100万元转让给上海劲邦投资管理合伙
2-1-265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劲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
*总出资额由10000万元变更为15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上海劲邦劲兴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上海劲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150.001.00
2西藏劲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850.0099.00
合计15000.00100.00
(5)2019年10月,增加总出资额
2019年10月,上海劲邦劲兴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总出资额由
15000万元变更为212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上海劲邦劲兴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上海劲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212.001.00
2西藏劲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988.0099.00
合计21200.00100.00
(6)2020年3月,合伙人变更
2020年3月,上海劲邦劲兴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上海劲邦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伙,将其持有的出资额212万元转让给青岛劲邦劲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劲邦劲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
本次变更后,上海劲邦劲兴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青岛劲邦劲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212.001.00
2西藏劲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988.0099.00
合计21200.00100.00
(7)2025年3月,减资
2025年3月,上海劲邦劲兴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出资
2-1-266额由21200.00万元变更为10357.20万元。
本次变更后,上海劲邦劲兴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青岛劲邦劲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103.571.00
2西藏劲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253.6399.00
合计10357.2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上海劲邦劲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上海劲邦劲兴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0359.0518787.95
负债总额0.010.00
净资产10359.0518787.95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137.42-4341.35
注:上述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劲邦劲兴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1-267(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劲邦劲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青岛劲邦劲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洪忠信、洪志勇。青岛劲邦劲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青岛劲邦劲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白山路888号九鼎峰大厦215-18室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09号1号楼13楼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劲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872.76861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3MA3EW5EN0N
成立时间2017-11-21
投资管理(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经营范围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劲邦劲兴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上海劲邦劲兴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
2-1-268(SW3305)。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上海劲邦劲兴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2029年7月5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上海劲邦劲兴于2016年7月成立,在2017年9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苏州智铸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真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层是否专是否有自身是否继级成立时为本次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号立上海劲邦劲兴创苏州智铸通信科技股
292016业投资合伙企业是份有限公司、上海真7否是否年月(有限合伙)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三十)福建劲邦晋新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建劲邦晋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金融广场 2 号楼 6 层公共办公区 B-主要经营场所095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09号1号楼13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晋江劲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1138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82MA8T6D6207
成立时间2021-05-12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经营范围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1-2692、历史沿革
(1)2021年5月,设立
2021年5月,福建晋江劲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地方产业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泉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晋融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西藏劲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嘉兴致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君洋
和创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省恒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劲
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晋江市百盛纸塑工贸有限公司、福建智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宏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福建劲邦晋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100500万元。
设立时,福建劲邦晋新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1福建晋江劲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普通合伙人500.000.50伙)
2西藏劲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029.85
3福建省晋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5000.0024.884福建地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20000.0019.90合伙)
5泉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9.95
6嘉兴致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2.997厦门市君洋和创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3000.002.99限合伙)
8福建省恒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99
9泉州市劲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1.99
10晋江市百盛纸塑工贸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99
11上海宏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99
12福建智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1.00
合计100500.00100.00
(2)2021年11月,合伙人变更及增加总出资额
2021年11月,福建劲邦晋新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福建浔兴
集团有限公司、晋江劲水投资有限公司、泉州栩栩如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泉州国闽
投资有限公司、晋江劲松投资有限公司、泉州展志钢材有限公司入伙;*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由100500万元增加至113800万元;其中福建省晋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增出
2-1-270资额3300万元,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晋江劲水投资有限公司、泉州栩栩如生电
子商务有限公司、泉州展志钢材有限公司分别新增出资额2000万元,泉州国闽投资有限公司、晋江劲松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新增出资额1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福建劲邦晋新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1福建晋江劲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普通合伙人500.000.4394伙)
2西藏劲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026.3620
3福建省晋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8300.0024.86824福建地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20000.0017.5747合伙)
5泉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8.7873
6嘉兴致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2.63627厦门市君洋和创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3000.002.6362限合伙)
8福建省恒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7575
9泉州市劲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1.7575
10晋江市百盛纸塑工贸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7575
11上海宏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7575
12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7575
13晋江劲水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7575
14泉州栩栩如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7575
15泉州展志钢材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7575
16福建智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8787
17泉州国闽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8787
18晋江劲松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8787
合计113800.00100.00
(3)2022年3月,合伙人变更
2022年2月,福建劲邦晋新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泉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出资额7000万元转让给泉州市创新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泉州市创新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
本次变更后,福建劲邦晋新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2-1-271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1福建晋江劲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普通合伙人500.000.4394伙)
2西藏劲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026.3620
3福建省晋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8300.0024.86824福建地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20000.0017.5747合伙)
5泉州市创新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000.006.1511
6嘉兴致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2.63627厦门市君洋和创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3000.002.6362限合伙)
8泉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2.6362
9福建省恒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7575
10泉州市劲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1.7575
11晋江市百盛纸塑工贸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7575
12上海宏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7575
13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7575
14晋江劲水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7575
15泉州栩栩如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7575
16泉州展志钢材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7575
17福建智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8787
18泉州国闽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8787
19晋江劲松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8787
合计1138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福建劲邦晋新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福建劲邦晋新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12548.63120494.90
负债总额5.009.24
净资产112543.63120485.66
2-1-272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1911.031610.67
注:上述2023、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建劲邦晋新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建劲邦晋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福建晋江劲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无实际控制人。福建晋江劲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福建晋江劲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金融广场 2号楼 6层公共办公区 A-主要经营场所050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09号1号楼13楼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劲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362.617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82MA8RX55H0N
成立时间2021-04-09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范围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1-273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建劲邦晋新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福建劲邦晋新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QQ230)。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福建劲邦晋新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2028年5月11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福建劲邦晋新于2021年5月成立,在2021年12月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苏州威迈芯材半导体有限公司、特百佳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层是否专是否有自身是否继级成立时为本次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号立福建劲邦晋新创苏州威迈芯材半导体有
302021业投资合伙企业是限公司、特百佳动力科5否是否年月(有限合伙)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三十一)常州鑫崴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常州鑫崴车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3号楼9层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269号建滔商业广场2号楼607法定代表人丁学文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2-1-27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1MA1XLTY41Y
成立时间2018-12-14
创业投资业务,以全部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提供创业投资咨询;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取得许可和备案的经营范围除外)。(涉及国家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8年12月,设立
2018年 12月,New Start Industries Limited(新星工业有限公司)、光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常州鑫崴车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
设立时,常州鑫崴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新星工业有限公司10000.0050.00
2光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0030.00
3常州天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000.0020.00
合计200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常州鑫崴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常州鑫崴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9474.5819606.16
负债总额666.67666.67
净资产18807.9118939.5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131.58-446.18
注:上述2023、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2-1-2755、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常州鑫崴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常州鑫崴的控股股东为新星工业有限公司,正崴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 CU INTERNATIONAL LIMITED 持有新星工业有限公司
100%出资额,正崴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国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2392.TW)。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常州鑫崴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常州鑫崴为公司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GS722)。
8、穿透锁定情况
常州鑫崴于2018年12月成立,在2021年5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杭州寰拓动力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厦门拓宝科技有限公司等
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2-1-276是否有是否专为自身是否继
层级各层权益持成立时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本次交易是否续向上序号有人间外投资设立锁定锁定常州鑫崴车杭州寰拓动力技术开发
312018年能创业投资是服务有限公司、厦门拓12否是否月
有限公司宝科技有限公司等
(三十二)常州鑫未来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鑫未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3号楼9层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269号建滔商业广场2号楼607法定代表人王定义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1MA1T8F7E9B
成立时间2017-11-07
创业投资业务,以全部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提供创业投资咨询;为所投经营范围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7年11月,设立
2017年11月,常州天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光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共
同出资设立“常州鑫未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
设立时,常州鑫未来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光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32000.0080.00
2常州天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000.0020.00
合计400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常州鑫未来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常州鑫未来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1-277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7538.6438083.00
负债总额333.33333.33
净资产37205.3037749.67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544.37-864.75
注:上述2023、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常州鑫未来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常州鑫未来的控股股东为光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其无实际控制人。
公司名称光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别/地区中国台湾统一编号75195800住址高雄市三民区湾兴街三十五号负责人柯俊斌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常州鑫未来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2-1-278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常州鑫未来为公司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EA872)。
8、穿透锁定情况
常州鑫未来于2017年11月成立,在2021年5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擎风电驱动科技(常州)有限公司、贵州驰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是否专为自身是否继层级各层权益持成立时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本次交易是否续向上序号有人间外投资设立锁定锁定
常州鑫未来擎风电驱动科技(常州)
322017年创业投资有是有限公司、贵州驰助智能11否是否月
限公司科技有限公司等
(三十三)合肥产投基金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合肥市产业投促创业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栋基金大厦 595室
主要办公地点 合肥市蜀山区琥珀五环国际 A座 5楼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2UJ3WL5N
成立时间2020-03-12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经营范围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0年3月,设立
2020年3月,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等12名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合肥市产业投促创业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100000万元。
设立时,合肥产投基金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2-1-279/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0.20
2合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5000.0025.00
3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15.00
4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800.0014.80
5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0.00
6合肥鑫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0.00
7合肥市东鑫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0.00
8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7.00
9合肥市蜀山区金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10合肥滨湖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11合肥庐阳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12庐江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合计100000.00100.00
(2)2022年6月,合伙人变更
2022年6月,合肥产投基金作出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东鑫
科创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入伙,合肥市东鑫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全部出资额10000万元转让给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东鑫科创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合肥产投基金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0.20
2合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5000.0025.00
3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15.00
4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800.0014.80
5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0.00
6合肥鑫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0.00
7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东鑫科创产业投资引有限合伙人10000.0010.00
导基金有限公司
8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7.00
9合肥市蜀山区金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10合肥滨湖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11合肥庐阳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2-1-280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2庐江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合计100000.00100.00
(3)2023年8月,合伙人变更2023年8月,合肥产投基金作出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全部出资额10000万元转让给肥西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合肥产投基金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0.20
2合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5000.0025.00
3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15.00
4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800.0014.80
5肥西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0.00
6合肥鑫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0.00
7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东鑫科创产业投资引有限合伙人10000.0010.00
导基金有限公司
8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7.00
9合肥市蜀山区金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10合肥滨湖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11合肥庐阳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12庐江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合计100000.00100.00
注:“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合肥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合肥产投基金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合肥产投基金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03424.04113190.27
2-1-281负债总额2010.0012.11
净资产101414.04113178.16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3864.121685.73
注:上述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合肥产投基金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合肥产投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花园街4号安徽科技大厦17层18层
主要办公地点 合肥市蜀山区琥珀五环国际 A座 23楼法定代表人江鑫
2-1-282注册资本33571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1491752983
成立时间1996-09-26
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运营;权益型投资、债务型投资;信用担保服务;资经营范围产管理,理财顾问,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重组、兼并、收购。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合肥产投基金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合肥产投基金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NV751)。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合肥产投基金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至2027年3月11日,合肥产投基金的存续期不排除存在无法完整覆盖其本次交易的股份锁定期的可能性。合肥产投基金已出具承诺,将尽最大可能与其投资者进行协商延长其存续期以覆盖股份锁定期,如确无法延期至覆盖前述锁定期,将不会在锁定期满前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减持,不会在股份锁定期满前对本企业进行清算注销。
9、穿透锁定情况
合肥产投基金于2020年3月成立,在2022年6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合肥中科环境监测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有限公司、合肥芯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层是否专是否是否有自身级成立为本次继续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序时间交易设向上外投资锁定号立锁定合肥市产业投促创合肥中科环境监测技术2020
33业投资基金一期合国家工程实验室有限公是年3否是否伙企业(有限合司、合肥芯明智能科技月
伙)有限公司等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2-1-283(三十四)信创奇点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信创奇点盛世(济宁)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许庄街道新城发展大厦 B座 21楼 21225室
主要办公地点 山东省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许庄街道新城发展大厦 B座 21楼 21225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信创科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31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12MA94HAG33E
成立时间2021-07-19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经营范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接受金融机
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破产清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1年7月,设立
2021年7月,檀国民、姜晨、鹿现栋、杨静、张国防、罗培栋、谭国强、北京信
创科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信创奇点,总出资额为3100万元。
设立时,信创奇点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檀国民有限合伙人560.0018.0645
2姜晨有限合伙人550.0017.7419
3鹿现栋有限合伙人530.0017.0968
4杨静有限合伙人450.0014.5161
5张国防有限合伙人400.0012.9032
6罗培栋有限合伙人300.009.6774
7谭丽莹有限合伙人300.009.6774
8北京信创科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10.000.3226
合计3100.00100.0000
(2)2021年9月,合伙人变更
2-1-2842021年9月,谭丽莹将其持有的出资额300万元转让给谭国强。本次变更后,信
创奇点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檀国民有限合伙人560.0018.0645
2姜晨有限合伙人550.0017.7419
3鹿现栋有限合伙人530.0017.0968
4杨静有限合伙人450.0014.5161
5张国防有限合伙人400.0012.9032
6罗培栋有限合伙人300.009.6774
7谭国强有限合伙人300.009.6774
8北京信创科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10.000.3226
合计3100.00100.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信创奇点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信创奇点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299.983302.04
负债总额200.75202.70
净资产3099.233099.34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0.11-0.04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创奇点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1-285(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创奇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信创科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宏丽。北京信创科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信创科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博望园裙房二层2023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博望园裙房二层2023法定代表人王宏丽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318134121E
成立时间2014-10-31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经营范围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信创奇点无其他对外投资。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信创奇点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SM807)。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信创奇点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至2041年7月18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2-1-2869、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信创奇点无其他对外投资,信创奇点于
2021年7月成立,在2021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以持有标的资
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信创奇点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益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是否专是否有其自身层级成立为本次继续各层权益持有人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序号时间交易设向上外投锁定立锁定资信创奇点盛世2021
34(济宁)创业投否无年7否是是
资基金合伙企业月(有限合伙)
34-1檀国民----是否
34-2姜晨----是否
34-3鹿现栋----是否
34-4杨静----是否
34-5张国防----是否
34-6谭国强----是否
34-7罗培栋----是否赤峰信创投资中心(有限2014
34-8北京信创科达资合伙)、嘉兴信创聚源启是年10否是否本管理有限公司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月限合伙)等
檀国民、姜晨、鹿现栋、杨静、张国防、谭国强、罗培栋、北京信创科达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信创奇点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信创奇点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2-1-287(三十五)赣州翰力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赣州翰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中心2号楼1304-016室
主要办公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海安路越秀财富世纪广场 A1-1603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市瀚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323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2MA7C273L1R
成立时间2021-11-16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经营范围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
(1)2021年11月,设立
2021年11月,广州市瀚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锋晖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赣州翰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
1000万元。
设立时,赣州翰力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广州市瀚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800.0080.00
2广州市锋晖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20.00
合计1000.00100.00
(2)2021年11月,增加总出资额
2021年11月,赣州翰力作出变更决定,同意赣州浩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铭晨新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陈怡、雷少彬、
顾伟峰入伙,各自新增出资额300万元;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由1000万元变更为3230万元。
本次变更后,赣州翰力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2-1-288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广州市瀚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31
2广州市锋晖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420.0043.96
3赣州浩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9.29
4嘉兴铭晨新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9.29
5中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9.29
6陈怡有限合伙人300.009.29
7雷少彬有限合伙人300.009.29
8顾伟峰有限合伙人300.009.29
合计3230.00100.00
(3)2022年2月,合伙人变更2022年2月,赣州翰力作出变更决定,同意广州中保瀚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翰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出资额分别为300万元、
1000万元,中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退伙。
本次变更后,赣州翰力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广州市瀚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31
2广州翰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30.96
3广州市锋晖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20.0013.00
4赣州浩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9.29
5嘉兴铭晨新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9.296广州中保瀚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300.009.29伙)
7陈怡有限合伙人300.009.29
8雷少彬有限合伙人300.009.29
9顾伟峰有限合伙人300.009.29
合计323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赣州翰力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1-289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赣州翰力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190.885236.41
负债总额0.000.00
净资产5190.885236.41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1
净利润-45.53-45.24
注:上述2023、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赣州翰力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赣州翰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广州市瀚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赖传锟。广州市瀚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市瀚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1-290注册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 1号 408房 R29-A173
主要办公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 1号 408房 R29-A173法定代表人赖传锟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6661813332X
成立时间2007-05-11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经营范围顾问机构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赣州翰力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赣州翰力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TG616)。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赣州翰力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长期,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赣州翰力于2021年11月成立,在2021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广州晟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其是否专为自身是否继层级其他对外投资情成立时各层权益持有人他对外投本次交易是否续向上序号况间资设立锁定锁定赣州翰力投资合广州晟优投资合352021年伙企业(有限合是伙企业(有限合11否是否月伙)伙)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三十六)安徽基石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基石智能制造三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291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 B1座 14层 1402室
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诺德中心 35F执行事务合伙人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7MA8N6P468F
成立时间2021-09-09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经营范围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
(1)2021年9月,设立
2021年9月,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
有限公司、芜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雨山区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安徽基石智能制造三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100000万元。
设立时,安徽基石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1.00
2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040.00
3芜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9000.0029.00
4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0.00
5马鞍山市雨山区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0.00
合计1000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安徽基石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安徽基石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2-1-292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15232.39112418.63
负债总额1176.900.00
净资产114055.49112418.63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1636.863437.82
注:2024年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基石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基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维。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中飞大道277号现代产业孵化园2号楼505
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诺德中心 35F法定代表人王启文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2-1-29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00MA2MX48Y0H
成立时间2016-06-24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经营范围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基石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安徽基石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SS912)。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安徽基石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2028年9月8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安徽基石于2021年9月成立,在2021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欧冶链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其他
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
具体情况如下:
层是否专是否有自身是否继级成立时为本次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号立安徽基石智能制造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
362021三期基金合伙企业是限公司、欧冶链金再否是否
年9月(有限合伙)生资源有限公司等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三十七)万和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德万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宁川路 19号 A8
2-1-294主要办公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冠云大厦20层
法定代表人陈宁章注册资本243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26740165355
成立时间2008-04-22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电经营范围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08年4月,设立
2008年4月,曾益容、陈宁章共同出资设立“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为2000万元。
设立时,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名称(万元)(%)
1曾益容1900.0095.00
2陈宁章100.005.00
合计2000.00100.00
(2)2010年8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0年8月,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变
更为3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曾益容2900.0096.67
2陈宁章100.003.33
合计3000.00100.00
(3)2011年2月,股权转让
2011年2月,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曾益容将其持有的21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宁章,曾益容将其持有的8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黄钦凑。
本次变更后,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2-1-295/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陈宁章2200.0073.33
2黄钦凑800.0026.67
合计3000.00100.00
(4)2011年3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1年3月,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变
更为4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陈宁章3200.0080.00
2黄钦凑800.0020.00
合计4000.00100.00
(5)2011年10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1年10月,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变
更为5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陈宁章4000.0080.00
2黄钦凑1000.0020.00
合计5000.00100.00
(6)2012年1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1年1月,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
更为6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陈宁章4800.0080.00
2黄钦凑1200.0020.00
2-1-296合计6000.00100.00
(7)2012年2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2年2月,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变
更为8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陈宁章6400.0080.00
2黄钦凑1600.0020.00
合计8000.00100.00
(8)2012年3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2年3月,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变
更为10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陈宁章8000.0080.00
2黄钦凑2000.0020.00
合计10000.00100.00
(9)2015年4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5年4月,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变
更为12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陈宁章9600.0080.00
2黄钦凑2400.0020.00
合计12000.00100.00
(10)2016年3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6年3月,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变
2-1-297更为18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陈宁章14400.0080.00
2黄钦凑3600.0020.00
合计18000.00100.00
(11)2017年3月,公司名称变更
2017年3月,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公司更名为“宁德万和投资有限公司”。
(12)2018年1月,公司名称变更
2018年1月,宁德万和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公司更名为“宁德万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2019年7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9年7月,万和投资股东会一致同意,注册资本由18000万元变更为21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万和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陈宁章16800.0080.00
2黄钦凑4200.0020.00
合计21000.00100.00
(14)2020年4月,增加注册资本
2020年4月,万和投资股东会一致同意,注册资本由21000万元变更为24300万元。
本次变更后,万和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陈宁章19440.0080.00
2黄钦凑4860.0020.00
2-1-298/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合计243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万和投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万和投资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13726.92145598.40
负债总额74954.73107153.19
净资产38772.1938445.22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367.5513670.51
净利润326.97-5221.56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万和投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万和投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宁章。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万和投资直接控制的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2-1-2991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国际大酒店有限公100.00%住宿和餐饮业
司
2宁德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00%房地产业
3宁德家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00%房地产业
4宁德宏志投资有限公司1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宁德岚口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1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宁德海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宁德宝宏机电维护有限公司60.0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宁德银典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60.00%房地产业
9福建晟时能源材料有限公司60.00%批发和零售业
10宁德聚仁教育服务有限公司55.00%教育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万和投资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
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穿透锁定情况
万和投资于2008年4月成立,在2021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福建晟时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宁德前程投资有限公司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是否专为自身是否继层级各层权益持成立时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本次交易是否续向上序号有人间外投资设立锁定锁定宁德万和投福建晟时能源材料有限
372008资集团有限是公司、宁德时代电机科
年4否是否月公司技有限公司等
(三十八)广发信德三期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格金广发信德三期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珠道169号6楼6202号-(7)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26楼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300出资额92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7G6C990W
成立时间2022-01-07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经营范围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2年1月,设立
2022年1月,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等15名投资
人共同出资设立“珠海格金广发信德三期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92500万元。
设立时,广发信德三期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名称合伙类型(万元)(%)
1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1.6216
2珠海格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1.6216
3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8500.0020.0000
4新界泵业(浙江)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00.006.4865
5广州诚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5.4054
6关玉婵有限合伙人5000.005.4054
7广州市花港博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4.3243
8广东塔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3.2432
9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500.002.7027
10西藏蓝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1622
11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1622
12广州南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1.6216
13银川市东桥家电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1.0811
14张钧锷有限合伙人1000.001.0811
15江苏伯霖服饰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1.0811
合计92500.00100.0000
(2)2024年8月,合伙人变更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西藏蓝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广发信德三
2-1-301期3.0811%出资份额、1.0811%出资份额转让给粤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西中
庸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广发信德三期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类型(万元)(%)
1珠海格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1.6216
2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8500.0020.0000
3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7150.0018.5405
4新界泵业(浙江)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00.006.4865
5关玉婵有限合伙人5000.005.4054
6广州诚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5.4054
7广州市花港博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4.3243
8广东塔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3.2432
9粤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850.003.0811
10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500.002.7027
11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1622
12广州南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1.6216
13张钧锷有限合伙人1000.001.0811
14银川市东桥家电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1.0811
15广西中庸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1.0811
16江苏伯霖服饰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1.0811
17西藏蓝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1.0811
合计92500.00100.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广发信德三期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广发信德三期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87236.0994879.39
负债总额2.643.22
净资产87233.4494876.17
2-1-302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7641.952917.92
注:上述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发信德三期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发信德三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A 股上市公司(000776.SZ),根据其定期报告披露,其无实际控制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信拓路 275 号 1 幢 B607 室(住所申报承诺试点注册地址
区)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26楼法定代表人肖雪生注册资本28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6824506815
成立时间2008-12-03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及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经营范围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303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发信德三期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广发信德三期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TT570)。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广发信德三期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2037年1月6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广发信德三期于2022年1月成立,在2022年12月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层是否专是否有自身是否继级成立为本次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时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号立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珠海格金广发信德2022
38术有限公司、一道新三期科技创业投资是年1否是否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基金(有限合伙)月司等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三十九)宝悦贸易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安市宝悦贸易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新华大街银达广场东区(星河城)小区2号楼2单元注册地址2701室
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新华大街银达广场东区(星河城)小区2号楼2单元主要办公地点
2701室
法定代表人郝治嘉
2-1-30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6J0Q36N
成立时间2019-01-21
国际贸易;计算机软件的技术研发、咨询、转让、服务;计算机耗材、办公
用品、日用百货、电脑耗材、金属材料、矿产品、建筑材料、五金材料、五
金配件、机械配件、机械设备、汽车配件、办公设备配件、电子产品及配
件、家用电器、金属制品、塑料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实验
经营范围室仪器仪表、玻璃制品的批发兼零售;消防设备、交通设施、环卫设备、园
林设施销售、维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的施工;
机械设备安装;机械设备租赁;从事广告业务;保洁服务;劳务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安防设备技术研发、咨询、装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9年1月,设立
2019年1月,郝治嘉与郝军朝共同出资设立“宝佳(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设立时,宝悦贸易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郝军朝900.0090.00
2郝治嘉100.0010.00
合计1000.00100.00
(2)2025年8月,公司名称变更
2025年8月,宝佳贸易股东会一致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武安市宝悦贸易有限公司”。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宝悦贸易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宝悦贸易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280.002280.00
2-1-305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负债总额2281.202280.60
净资产-1.20-0.6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1.20-0.60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悦贸易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宝悦贸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郝军朝。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宝悦贸易无其他对外投资。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宝悦贸易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
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宝悦贸易无其他对外投资,宝悦贸易于
2019年1月成立,在2019年7月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以持有标的资
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宝悦贸易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益进行穿透锁定,直至
2-1-306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层级各层权益持有是否有其他其他对外成立时是否专为本自身是是否继续序号人对外投资投资情况间次交易设立否锁定向上锁定
39武安市宝悦贸2019年否无
易有限公司1否是是月
39-1郝军朝----是否
39-2郝治嘉----是否
郝军朝、郝治嘉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宝悦贸易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宝悦贸易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四十)宁波易辰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易辰新能源汽车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号 1幢 401室 A区 F1477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10层1005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3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820UA1F
成立时间2016-05-13创业投资及其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经营范围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6年5月,设立
2016年5月,刘冬梅、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宁波易辰新能源汽车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30000万元。
设立时,宁波易辰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刘冬梅有限合伙人29700.0099.00
2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300.001.00
合计30000.00100.00
2-1-307(2)2021年12月,合伙人变更
2021年12月,宁波易辰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上海辰韬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将0.34%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林新正。
本次变更后,宁波易辰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刘冬梅有限合伙人29700.0099.00
2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98.000.66
3林新正有限合伙人102.000.34
合计30000.00100.00
(3)2023年11月,合伙人变更
2023年11月,宁波易辰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上海辰韬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将0.30%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平潭聚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后,宁波易辰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刘冬梅有限合伙人29700.0099.00
2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8.000.36
3林新正有限合伙人102.000.34
4平潭聚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90.000.30
合计30000.00100.00
(4)2024年2月,合伙人变更
2024年2月,宁波易辰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平潭聚兴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变更为宁波炬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0.0333%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宁波炬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后,宁波易辰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刘冬梅有限合伙人29700.0099.00
2林新正有限合伙人102.000.34
2-1-308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3宁波炬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33
4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98.000.33
合计300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宁波易辰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宁波易辰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8695.368090.93
负债总额1500.170.00
净资产7195.208090.93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4588.472516.62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易辰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1-309(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易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徐海英。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沈路 2868号 4幢 2层 A210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10层1005室法定代表人徐海英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20781926X
成立时间2014-10-28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易辰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宁波易辰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S2690)。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宁波易辰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2046年5月12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宁波易辰于2016年5月成立,在2017年9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河北迈秸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友衷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层是否专是否有自身是否继级成立时为本次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号立宁波易辰新能源汽车河北迈秸科科技有
402016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是限公司、上海友衷
年5否是否月业(有限合伙)科技有限公司等
2-1-310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四十一)宁波宝通辰韬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号 1幢 401室 A区 F1475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10层1005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4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82DFE4N
成立时间2016-07-28创业投资及其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经营范围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6年7月,设立
2016年7月,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辉、陈夫生共同出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20000万元。
设立时,宁波宝通辰韬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6000.0080.00
2陈夫生有限合伙人2000.0010.00
3林辉有限合伙人1800.009.00
4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1.00
合计20000.00100.00
(2)2017年7月,合伙人变更
2017年7月,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
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书,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林辉退伙,退还其在合伙企业认缴出资
2-1-3111800万元;同意有限合伙人陈夫生退伙,退还其在合伙企业认缴出资2000万元;同
意新合伙人汪维珍入伙,认缴出资800万元;同意新合伙人黄碧芬入伙,认缴出资
1000万元;同意新合伙人林永连入伙,认缴出资5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宁波宝通辰韬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7500.0087.50
2黄碧芬有限合伙人1000.005.00
3汪维珍有限合伙人800.004.00
4林永连有限合伙人500.002.50
5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1.00
合计20000.00100.00
(3)2019年6月,合伙人变更
2019年6月,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
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书,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退伙,退还其在合伙企业认缴出资17500万元,占比87.5%的财产份额;同意新合伙人无锡百年通投资有限公司入伙,认缴出资17500万元;同意有限合伙人黄碧芬增加出资数额
1000万元;同意有限合伙人汪维珍增加出资数额800万元;同意有限合伙人林永连增
加出资数额500万元;同意普通合伙人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出资数额200万元;同意无锡百年通投资有限公司增加出资数额17500万元。
本次变更后,宁波宝通辰韬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无锡百年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87.50
2黄碧芬有限合伙人2000.005.00
3汪维珍有限合伙人1600.004.00
4林永连有限合伙人1000.002.50
5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400.001.00
合计40000.00100.00
(4)2024年6月,合伙人变更
2024年6月,宁波宝通辰韬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林永连将1.50%
2-1-312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宁波炬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后,宁波宝通辰韬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无锡百年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87.50
2黄碧芬有限合伙人2000.005.00
3汪维珍有限合伙人1600.004.00
4宁波炬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00.001.50
5林永连有限合伙人400.001.00
6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400.001.00
合计40000.00100.00
(5)2024年10月,合伙人变更
2024年10月,宁波宝通辰韬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汪维珍将4.00%
的财产份额转让给赵小平。
本次变更后,宁波宝通辰韬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无锡百年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87.50
2黄碧芬有限合伙人2000.005.00
3赵小平有限合伙人1600.004.00
4宁波炬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00.001.50
5林永连有限合伙人400.001.00
6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400.001.00
合计400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宁波宝通辰韬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宁波宝通辰韬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7252.7538899.51
2-1-313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负债总额190.380.00
净资产37062.3738899.51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821.3089.19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宝通辰韬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宝通辰韬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徐海英。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沈路 2868号 4幢 2层 A210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10层1005室法定代表人徐海英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20781926X
成立时间2014-10-28
2-1-314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宝通辰韬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宁波宝通辰韬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S5872)。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宁波宝通辰韬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2046年7月27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宁波宝通辰韬于2016年7月成立,在2017年9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海南高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翊视皓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层是否专是否有自身是否继级成立为本次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时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号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海南高图网络科技有2016
41宝通辰韬创业投资限公司、上海翊视皓是年7否是否合伙企业(有限合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月
伙)等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四十二)安徽煜帆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煜帆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银黄东路891号1-3、5-9-全部主要办公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区建设路6号
2-1-315执行事务合伙人郝少波
出资额1239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00MA8NWNF3X9
成立时间2022-03-31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
经营范围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品牌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
(1)2022年3月,设立2022年3月,陈立叶与张林健共同出资设立“安徽煜帆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1230万元。
设立时,安徽煜帆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陈立叶普通合伙人1200.0097.56
2张林健有限合伙人30.002.44
合计1230.00100.00
(2)2022年4月,增资及合伙人变更
2022年4月,安徽煜帆全体合伙人做出变更决定书,同意张伟、郭海茹、苏碧海
等42位自然人入伙并向安徽煜帆增资,总出资额由1230万元变更为4695万元。
本次变更后,安徽煜帆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陈立叶普通合伙人1200.0025.56
2张伟有限合伙人492.0010.48
3郭海茹有限合伙人390.008.31
4苏碧海有限合伙人300.006.39
5袁亚男有限合伙人240.005.11
6李志刚有限合伙人150.003.19
7杜鹏宇有限合伙人120.002.56
8朱友好有限合伙人120.002.56
9袁召旺有限合伙人120.002.56
2-1-316/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0马文献有限合伙人96.002.04
11贾亚峰有限合伙人90.001.92
12孟义有限合伙人90.001.92
13郭威有限合伙人84.001.79
14裴子豪有限合伙人66.001.41
15赵超杰有限合伙人60.001.28
16刘鹏博有限合伙人60.001.28
17张紫东有限合伙人60.001.28
18王荠有限合伙人60.001.28
19郭林建有限合伙人60.001.28
20郝亚晓有限合伙人60.001.28
21王佳有限合伙人60.001.28
22张杰有限合伙人60.001.28
23王敬武有限合伙人60.001.28
24李明生有限合伙人60.001.28
25唐春强有限合伙人45.000.96
26何成文有限合伙人42.000.89
27郭艳军有限合伙人36.000.77
28武国辉有限合伙人36.000.77
29邓云飞有限合伙人36.000.77
30陈付贵有限合伙人36.000.77
31洪珍斌有限合伙人36.000.77
32李海军有限合伙人30.000.64
33单诗萌有限合伙人30.000.64
34王占峰有限合伙人30.000.64
35刘国庆有限合伙人30.000.64
36王晓静有限合伙人30.000.64
37张林健有限合伙人30.000.64
38孟国栋有限合伙人24.000.51
39张博有限合伙人18.000.38
40许敬华有限合伙人12.000.26
41付震有限合伙人12.000.26
2-1-317/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42左孟孟有限合伙人12.000.26
43彭威有限合伙人6.000.13
44温鹏飞有限合伙人6.000.13
合计4695.00100.00
(3)2023年2月,合伙人变更
2023年2月,安徽煜帆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朱友好将其持有的12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立叶。
本次变更后,安徽煜帆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陈立叶普通合伙人1320.0028.12
2张伟有限合伙人492.0010.48
3郭海茹有限合伙人390.008.31
4苏碧海有限合伙人300.006.39
5袁亚男有限合伙人240.005.11
6李志刚有限合伙人150.003.19
7杜鹏宇有限合伙人120.002.56
8袁召旺有限合伙人120.002.56
9马文献有限合伙人96.002.04
10贾亚峰有限合伙人90.001.92
11孟义有限合伙人90.001.92
12郭威有限合伙人84.001.79
13裴子豪有限合伙人66.001.41
14赵超杰有限合伙人60.001.28
15刘鹏博有限合伙人60.001.28
16张紫东有限合伙人60.001.28
17王荠有限合伙人60.001.28
18郭林建有限合伙人60.001.28
19郝亚晓有限合伙人60.001.28
20王佳有限合伙人60.001.28
21张杰有限合伙人60.001.28
2-1-318/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22王敬武有限合伙人60.001.28
23李明生有限合伙人60.001.28
24唐春强有限合伙人45.000.96
25何成文有限合伙人42.000.89
26郭艳军有限合伙人36.000.77
27武国辉有限合伙人36.000.77
28邓云飞有限合伙人36.000.77
29陈付贵有限合伙人36.000.77
30洪珍斌有限合伙人36.000.77
31李海军有限合伙人30.000.64
32单诗萌有限合伙人30.000.64
33王占峰有限合伙人30.000.64
34刘国庆有限合伙人30.000.64
35王晓静有限合伙人30.000.64
36张林健有限合伙人30.000.64
37孟国栋有限合伙人24.000.51
38张博有限合伙人18.000.38
39许敬华有限合伙人12.000.26
40付震有限合伙人12.000.26
41左孟孟有限合伙人12.000.26
42彭威有限合伙人6.000.13
43温鹏飞有限合伙人6.000.13
合计4695.00100.00
(4)2023年4月,合伙人变更
2023年4月,安徽煜帆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刘鹏博将其持有的6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申建阳。
本次变更后,安徽煜帆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陈立叶普通合伙人1320.0028.12
2张伟有限合伙人492.0010.48
2-1-319/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3郭海茹有限合伙人390.008.31
4苏碧海有限合伙人300.006.39
5袁亚男有限合伙人240.005.11
6李志刚有限合伙人150.003.19
7杜鹏宇有限合伙人120.002.56
8袁召旺有限合伙人120.002.56
9马文献有限合伙人96.002.04
10贾亚峰有限合伙人90.001.92
11孟义有限合伙人90.001.92
12郭威有限合伙人84.001.79
13裴子豪有限合伙人66.001.41
14赵超杰有限合伙人60.001.28
15申建阳有限合伙人60.001.28
16张紫东有限合伙人60.001.28
17王荠有限合伙人60.001.28
18郭林建有限合伙人60.001.28
19郝亚晓有限合伙人60.001.28
20王佳有限合伙人60.001.28
21张杰有限合伙人60.001.28
22王敬武有限合伙人60.001.28
23李明生有限合伙人60.001.28
24唐春强有限合伙人45.000.96
25何成文有限合伙人42.000.89
26郭艳军有限合伙人36.000.77
27武国辉有限合伙人36.000.77
28邓云飞有限合伙人36.000.77
29陈付贵有限合伙人36.000.77
30洪珍斌有限合伙人36.000.77
31李海军有限合伙人30.000.64
32单诗萌有限合伙人30.000.64
33王占峰有限合伙人30.000.64
34刘国庆有限合伙人30.000.64
2-1-320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35王晓静有限合伙人30.000.64
36张林健有限合伙人30.000.64
37孟国栋有限合伙人24.000.51
38张博有限合伙人18.000.38
39许敬华有限合伙人12.000.26
40付震有限合伙人12.000.26
41左孟孟有限合伙人12.000.26
42彭威有限合伙人6.000.13
43温鹏飞有限合伙人6.000.13
合计4695.00100.00
(5)2023年11月,合伙人变更及减资
2023年11月,安徽煜帆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何成文退伙;张伟将其持有的出
资额由492万元变更为534万元;陈立叶将其持有的出资额1320万元变更为120万元;总出资额由4695万元变更为3495万元。
本次变更后,安徽煜帆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张伟有限合伙人534.0015.28
2郭海茹有限合伙人390.0011.16
3苏碧海有限合伙人300.008.58
4袁亚男有限合伙人240.006.87
5李志刚有限合伙人150.004.29
6陈立叶普通合伙人120.003.43
7杜鹏宇有限合伙人120.003.43
8袁召旺有限合伙人120.003.43
9马文献有限合伙人96.002.75
10贾亚峰有限合伙人90.002.58
11孟义有限合伙人90.002.58
12郭威有限合伙人84.002.40
13裴子豪有限合伙人66.001.89
14赵超杰有限合伙人60.001.72
2-1-321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5申建阳有限合伙人60.001.72
16张紫东有限合伙人60.001.72
17王荠有限合伙人60.001.72
18郭林建有限合伙人60.001.72
19郝亚晓有限合伙人60.001.72
20王佳有限合伙人60.001.72
21张杰有限合伙人60.001.72
22王敬武有限合伙人60.001.72
23李明生有限合伙人60.001.72
24唐春强有限合伙人45.001.29
25郭艳军有限合伙人36.001.03
26武国辉有限合伙人36.001.03
27邓云飞有限合伙人36.001.03
28陈付贵有限合伙人36.001.03
29洪珍斌有限合伙人36.001.03
30李海军有限合伙人30.000.86
31单诗萌有限合伙人30.000.86
32王占峰有限合伙人30.000.86
33刘国庆有限合伙人30.000.86
34王晓静有限合伙人30.000.86
35张林健有限合伙人30.000.86
36孟国栋有限合伙人24.000.69
37张博有限合伙人18.000.52
38许敬华有限合伙人12.000.34
39付震有限合伙人12.000.34
40左孟孟有限合伙人12.000.34
41彭威有限合伙人6.000.17
42温鹏飞有限合伙人6.000.17
合计3495.00100.00
(6)2023年12月,合伙人变更及减资
2023年12月,安徽煜帆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郭海茹、张伟、苏碧海、杜鹏宇、袁召旺、马文献、孟义、郭威、张紫东、郭林建、邓云飞退伙;总出资额由3495万
2-1-322元变更为1605万元。
本次变更后,安徽煜帆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袁亚男有限合伙人240.0014.95
2李志刚有限合伙人150.009.35
3陈立叶普通合伙人120.007.48
4贾亚峰有限合伙人90.005.61
5裴子豪有限合伙人66.004.11
6赵超杰有限合伙人60.003.74
7申建阳有限合伙人60.003.74
8王荠有限合伙人60.003.74
9郝亚晓有限合伙人60.003.74
10王佳有限合伙人60.003.74
11张杰有限合伙人60.003.74
12王敬武有限合伙人60.003.74
13李明生有限合伙人60.003.74
14唐春强有限合伙人45.002.80
15郭艳军有限合伙人36.002.24
16武国辉有限合伙人36.002.24
17陈付贵有限合伙人36.002.24
18洪珍斌有限合伙人36.002.24
19李海军有限合伙人30.001.87
20单诗萌有限合伙人30.001.87
21王占峰有限合伙人30.001.87
22刘国庆有限合伙人30.001.87
23王晓静有限合伙人30.001.87
24张林健有限合伙人30.001.87
25孟国栋有限合伙人24.001.50
26张博有限合伙人18.001.12
27许敬华有限合伙人12.000.75
28付震有限合伙人12.000.75
29左孟孟有限合伙人12.000.75
30彭威有限合伙人6.000.37
2-1-323/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31温鹏飞有限合伙人6.000.37
合计1605.00100.00
(7)2024年6月,合伙人变更
2024年6月,安徽煜帆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裴子豪、陈付贵、单诗萌、贾亚峰、王荠、刘国庆、付震、王敬武、张杰、彭威、温鹏飞、王占峰退伙;郝少波出资300万元;许孝磊出资60万元;李志刚出资额变更为246万元;申建阳出资额变更为90万元。
本次变更后,安徽煜帆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郝少波有限合伙人300.0018.69
2李志刚有限合伙人246.0015.33
3袁亚男有限合伙人240.0014.95
4陈立叶普通合伙人120.007.48
5申建阳有限合伙人90.005.61
6赵超杰有限合伙人60.003.74
7许孝磊有限合伙人60.003.74
8郝亚晓有限合伙人60.003.74
9李明生有限合伙人60.003.74
10王佳有限合伙人60.003.74
11唐春强有限合伙人45.002.80
12郭艳军有限合伙人36.002.24
13洪珍斌有限合伙人36.002.24
14武国辉有限合伙人36.002.24
15李海军有限合伙人30.001.87
16王晓静有限合伙人30.001.87
17张林健有限合伙人30.001.87
18孟国栋有限合伙人24.001.50
19张博有限合伙人18.001.12
20许敬华有限合伙人12.000.75
21左孟孟有限合伙人12.000.75
2-1-324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合计1605.00100.00
(8)2024年10月,合伙人出资变更
2024年10月,安徽煜帆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武国辉出资额变更为18万元;洪
珍斌出资额变更为21万元;郝少波出资额变更为333万元。
本次变更后,安徽煜帆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郝少波有限合伙人333.0020.75
2李志刚有限合伙人246.0015.33
3袁亚男有限合伙人240.0014.95
4陈立叶普通合伙人120.007.48
5申建阳有限合伙人90.005.61
6许孝磊有限合伙人60.003.74
7赵超杰有限合伙人60.003.74
8郝亚晓有限合伙人60.003.74
9李明生有限合伙人60.003.74
10王佳有限合伙人60.003.74
11唐春强有限合伙人45.002.80
12郭艳军有限合伙人36.002.24
13李海军有限合伙人30.001.87
14王晓静有限合伙人30.001.87
15张林健有限合伙人30.001.87
16孟国栋有限合伙人24.001.50
17洪珍斌有限合伙人21.001.31
18张博有限合伙人18.001.12
19武国辉有限合伙人18.001.12
20许敬华有限合伙人12.000.75
21左孟孟有限合伙人12.000.75
合计1605.00100.00
(9)2025年2月,合伙人变更及减资
2025年2月,安徽煜帆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李志刚、陈立叶退伙;总出资额由
2-1-3251605万元变更为1239万元;郝少波为新普通合伙人。
本次变更后,安徽煜帆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郝少波普通合伙人333.0026.88
2袁亚男有限合伙人240.0019.37
3申建阳有限合伙人90.007.26
4许孝磊有限合伙人60.004.84
5赵超杰有限合伙人60.004.84
6郝亚晓有限合伙人60.004.84
7李明生有限合伙人60.004.84
8王佳有限合伙人60.004.84
9唐春强有限合伙人45.003.63
10郭艳军有限合伙人36.002.91
11李海军有限合伙人30.002.42
12王晓静有限合伙人30.002.42
13张林健有限合伙人30.002.42
14孟国栋有限合伙人24.001.94
15洪珍斌有限合伙人21.001.69
16张博有限合伙人18.001.45
17武国辉有限合伙人18.001.45
18许敬华有限合伙人12.000.97
19左孟孟有限合伙人12.000.97
合计1239.00100.00
(10)2025年7月,合伙人变更
2025年7月,安徽煜帆召开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孟国栋将其持有的24万元出
资额转让给郝少波并退伙;洪珍斌将其持有的21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郝少波并退伙;郝少波持有的出资额由333万元变更为378万元。
本次变更后,安徽煜帆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郝少波普通合伙人378.0030.51
2袁亚男有限合伙人240.0019.37
2-1-326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3申建阳有限合伙人90.007.26
4许孝磊有限合伙人60.004.84
5赵超杰有限合伙人60.004.84
6郝亚晓有限合伙人60.004.84
7李明生有限合伙人60.004.84
8王佳有限合伙人60.004.84
9唐春强有限合伙人45.003.63
10郭艳军有限合伙人36.002.91
11李海军有限合伙人30.002.42
12王晓静有限合伙人30.002.42
13张林健有限合伙人30.002.42
14张博有限合伙人18.001.45
15武国辉有限合伙人18.001.45
16许敬华有限合伙人12.000.97
17左孟孟有限合伙人12.000.97
合计1239.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安徽煜帆系金力股份的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经营,最近三年无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安徽煜帆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605.293090.29
负债总额0.000.00
净资产1605.293090.29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0.00-0.01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1-327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煜帆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煜帆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为郝少波,其基本情况详见“第三章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自然人交易对方”之“(十六)郝少波”。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安徽煜帆无其他对外投资。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安徽煜帆为标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安徽煜帆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长期,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煜帆系金力股份员工持股平台,除金力股份外,无其他对外投资,安徽煜帆于2022年3月成立,在2022年6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安徽煜帆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
2-1-328益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其其他对是否专为是否继层级序成立时自身是各层权益持有人他对外投外投资本次交易续向上号间否锁定资情况设立锁定安徽煜帆信息咨询422022年服务中心(有限合否无3否是是月伙)
42-1郝少波----是否
42-2袁亚男----是否
42-3申建阳----是否
42-4许孝磊----是否
42-5赵超杰----是否
42-6郝亚晓----是否
42-7李明生----是否
42-8王佳----是否
42-9唐春强----是否
42-10郭艳军----是否
42-11李海军----是否
42-12王晓静----是否
42-13张林健----是否
42-14张博----是否
42-15武国辉----是否
42-16许敬华----是否
42-17左孟孟----是否
郝少波、袁亚男、申建阳、许孝磊、赵超杰、郝亚晓、李明生、王佳、唐春强、郭艳军、李海军、王晓静、张林健、张博、武国辉、许敬华、左孟孟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安徽煜帆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安徽煜帆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四十三)熹利来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横琴熹利来投资有限公司
2-1-329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四塘村40号104单元主要办公地点珠海市横琴新区四塘村40号104单元法定代表人王彦芳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W58RQ7L
成立时间2017-01-09
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房地产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经营范围询、经济贸易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7年1月,设立
2017年1月,王彦芳与王红军共同出资设立“珠海横琴熹利来投资有限公司”,
设立时全体股东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为100万元。
设立时,熹利来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王彦芳99.0099.00
2王红军1.001.00
合计1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熹利来投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熹利来投资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80.06382.24
负债总额384.95387.15
净资产-4.89-4.91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3.480.00
2-1-330净利润0.02-4.91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熹利来投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熹利来投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彦芳。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熹利来投资无其他对外投资。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熹利来投资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
募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熹利来投资无其他对外投资,熹利来投资于2017年1月成立,在2019年1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熹利来投资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益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其层级各层权益持有其他对外成立时是否专为本自身是是否继续他对外投序号人投资情况间次交易设立否锁定向上锁定资珠海横琴熹利
432017年来投资有限公否无1否是是月
司
2-1-33143-1王彦芳----是否
43-2王红军----是否
王彦芳、王红军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熹利来投资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熹利来投资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四十四)常州常高新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常州常高新智能制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4号楼9层主要办公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智富中心2栋502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和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2101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1MA26E5BKXX
成立时间2021-06-30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范围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1年6月,设立
2021年6月,常州和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和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等8位投
资人共同出资设立“常州常高新智能制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
16000万元。
设立时,常州常高新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常州和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800.0048.75
2常州滨江盛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18.75
3龙城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6.25
4徐国忠有限合伙人1000.006.25
5许建军有限合伙人1000.006.25
2-1-332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6陆翀有限合伙人1000.006.25
7童银鑫有限合伙人1000.006.25
8常州和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1.25
合计16000.00100.00
(2)2022年3月,合伙人变更及增加总出资额
2022年3月,常州常高新智能制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常州恒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入伙;
常州和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由200万元变更为211万元;总出资额由16000万元变更为21011万元。
本次变更后,常州常高新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常州和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800.0037.12
2常州滨江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14.28
3常州恒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14.28
4常州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9.52
5龙城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4.76
6徐国忠有限合伙人1000.004.76
7许建军有限合伙人1000.004.76
8陆翀有限合伙人1000.004.76
9童银鑫有限合伙人1000.004.76
10常州和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11.001.00
合计21011.00100.00
(3)2025年9月,合伙人变更
2025年9月,常州常高新智能制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常州滨江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3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常州滨江启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城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1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常州龙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常州常高新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2-1-333/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常州和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800.0037.12
2常州滨江启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14.28
3常州恒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14.28
4常州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9.52
5常州龙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4.76
6徐国忠有限合伙人1000.004.76
7许建军有限合伙人1000.004.76
8陆翀有限合伙人1000.004.76
9童银鑫有限合伙人1000.004.76
10常州和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11.001.00
合计21011.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常州常高新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常州常高新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5388.4615639.45
负债总额0.000.00
净资产15388.4615639.45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250.99831.83
注:上述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常州常高新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1-334(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常州常高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常州和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常州和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常州和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3号楼6层主要办公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3号楼6层法定代表人姜丹文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1MA1N0PQ62F
成立时间2016-11-22
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除金融、保险类)、投资管经营范围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常州常高新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常州常高新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SG983)。
2-1-335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常州常高新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至2026年6月29日,常州常高新的存续期不排除存在无法完整覆盖其本次交易的股份锁定期的可能性。常州常高新已出具承诺,将尽最大可能与其投资者进行协商延长其存续期以覆盖股份锁定期,如确无法延期至覆盖前述锁定期,将不会在锁定期满前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减持,不会在股份锁定期满前对本企业进行清算注销。
9、穿透锁定情况
常州常高新于2021年6月成立,在2021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江苏天合储能有限公司、常州承芯半导体有限公司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是否专为自身是否继层级成立时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本次交易是否续向上序号间外投资设立锁定锁定常州常高新智能江苏天合储能有限公
442021制造投资中心是司、常州承芯半导体6否是否年月(有限合伙)有限公司等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四十五)广发信德新能源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山公用广发信德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1号火炬大厦 9楼 G区 1卡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26楼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3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MA7NCRLK7B
成立时间2022-04-27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经营范围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2-1-336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2年4月,设立
2022年4月,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山公用广发信德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300000万元。
设立时,广发信德新能源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050.00
2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0000.0030.00
3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60000.0020.00
合计3000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广发信德新能源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广发信德新能源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19578.0375639.21
负债总额0.020.02
净资产119578.0175639.19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6518.83784.64
注:上述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发信德新能源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1-337(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发信德新能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A股上市公司(000776.SZ),根据其定期报告披露,其无实际控制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信拓路 275 号 1 幢 B607 室(住所申报承诺试点注册地址
区)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26楼法定代表人肖雪生注册资本28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6824506815
成立时间2008-12-03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及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经营范围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发信德新能源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广发信德新能源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VS094)。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广发信德新能源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2037年4月26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2-1-3389、穿透锁定情况
广发信德新能源于2022年4月成立,在2022年12月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层是否专是否有自身是否继级成立时为本次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号立中山公用广发信德西安核设备有限公
452022新能源产业投资基是司、武汉动力电池再否是否
年4月金(有限合伙)生技术有限公司等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四十六)珠海北汽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北汽华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0696(集中办公区)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25号北京汽车大厦10层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4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512QL37F
成立时间2017-11-29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经营范围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7年11月,设立
2017年11月,珠海华金阿尔法二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汽车集团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华金智行投资有限
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珠海北汽华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
30000万元。
2-1-339设立时,珠海北汽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1珠海华金阿尔法二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19975.0066.58合伙)
2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925.0033.08
3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75.000.25
4珠海华金智行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5.000.08
合计30000.00100.00
(2)2018年6月,增资
2018年6月,珠海北汽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增加至14700万元,珠海华金阿尔法二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增加至29900万元,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增加至
300万元,珠海华金智行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增加至100万元。
本次变更后,珠海北汽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1珠海华金阿尔法二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29900.0066.44合伙)
2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700.0032.67
3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300.000.67
4珠海华金智行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22
合计450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珠海北汽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珠海北汽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67055.2482168.44
负债总额500.00953.08
净资产66555.2481215.36
2-1-340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8179.967310.01
注:上述2023、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珠海北汽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珠海北汽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注册地址书有限公司)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园路深圳湾创投大厦34层3401
2-1-341法定代表人刘培龙
注册资本1548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0612409XP
成立时间2014-05-14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珠海北汽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珠海北汽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CG030)。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珠海北汽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2027年6月30日,珠海北汽的存续期不排除存在无法完整覆盖其本次交易的股份锁定期的可能性。珠海北汽已出具承诺,将尽最大可能与其投资者进行协商延长其存续期以覆盖股份锁定期,如确无法延期至覆盖前述锁定期,将不会在锁定期满前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减持,不会在股份锁定期满前对本企业进行清算注销。
9、穿透锁定情况
珠海北汽于2017年11月成立,在2018年8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江苏芯长征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凯越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层是否专是否有自身是否继级成立时为本次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号立江苏芯长征微电子集团珠海北汽华金产2017
46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业股权投资基金是年11否是否
凯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月等
2-1-342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四十七)珠海招证冠智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招证冠智新能源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都会道531号2栋4303房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13楼执行事务合伙人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207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7KEU7Q3C
成立时间2022-03-03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经营范围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2年3月,设立
2022年3月,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大榭旭腾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冠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浩
东、尹海兰、徐立球、蒋干胜、厉泽霖、蔡建勇、谢咏飞、周立娜、珠海致远和赢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旭、王以超、赵冲、彭小英、王耐生、李人鲲、李佳共
同出资设立“珠海招证冠智新能源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20700万元。
设立时,珠海招证冠智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3200.0015.462宁波大榭旭腾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人3000.0014.49合伙)
3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800.0013.53
4珠海冠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9.66
5陆浩东有限合伙人1800.008.70
2-1-343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6尹海兰有限合伙人1000.004.83
7徐立球有限合伙人1000.004.83
8蒋干胜有限合伙人1000.004.83
9厉泽霖有限合伙人1000.004.83
10蔡建勇有限合伙人1000.004.83
11谢咏飞有限合伙人800.003.86
12周立娜有限合伙人500.002.42
13珠海致远和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50.001.69
14张旭有限合伙人200.000.97
15王以超有限合伙人200.000.97
16赵冲有限合伙人200.000.97
17彭小英有限合伙人200.000.97
18王耐生有限合伙人200.000.97
19李人鲲有限合伙人150.000.72
20李佳有限合伙人100.000.48
合计20700.00100.00
(2)2024年8月,合伙人变更
2024年8月,珠海招证冠智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张旭将其持有的出资份额200万元转让给范淑凤并退伙,宁波大榭旭腾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深圳旭腾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后,珠海招证冠智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3200.0015.462深圳旭腾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3000.0014.49伙)
3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800.0013.53
4珠海冠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9.66
5陆浩东有限合伙人1800.008.70
6尹海兰有限合伙人1000.004.83
7徐立球有限合伙人1000.004.83
8蒋干胜有限合伙人1000.004.83
2-1-344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9厉泽霖有限合伙人1000.004.83
10蔡建勇有限合伙人1000.004.83
11谢咏飞有限合伙人800.003.86
12周立娜有限合伙人500.002.42
13珠海致远和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50.001.69
14范淑凤有限合伙人200.000.97
15王以超有限合伙人200.000.97
16赵冲有限合伙人200.000.97
17彭小英有限合伙人200.000.97
18王耐生有限合伙人200.000.97
19李人鲲有限合伙人150.000.72
20李佳有限合伙人100.000.48
合计207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珠海招证冠智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珠海招证冠智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9331.469857.23
负债总额1.100.20
净资产9330.369857.03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31.0542.88
净利润-526.67-354.29
注:上述2023、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珠海招证冠智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1-345(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珠海招证冠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A股上市公司(600999.SH),其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创投路160号光明科技金融大厦一单元
注册地址2803(一照多址企业)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13楼法定代表人刘锐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94958693A
成立时间2009-08-28
1、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或投
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2、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
资、债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3、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他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经营范围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
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珠海招证冠智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珠海招证冠智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
2-1-346(SVG305)。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珠海招证冠智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2030年3月2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珠海招证冠智于2022年3月成立,在2022年6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赛纬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层是否专是否是否有自身级成立为本次继续各层权益持有人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序时间交易设向上外投资锁定号立锁定珠海招证冠智新能蘅东光通讯技术(深2022
47源产业创业投资合圳)股份有限公司、珠是年3否是否伙企业(有限合海市赛纬电子材料股份月
伙)有限公司等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四十八)青岛君信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岛君信开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太原路 17 号山东财经大学平度创新创业园 A主要经营场所栋1530室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民族园路2号3幢丰宝恒大厦4060执行事务合伙人霍永涛出资额1506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8AL2104
成立时间2016-08-23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经营范围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1-3472、历史沿革
(1)2016年8月,设立
2016年8月,陈林、北京辰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嘉兴恩复开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1000万元。
设立时,嘉兴恩复开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陈林有限合伙人900.0090.00
2北京辰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10.00
合计1000.00100.00
(2)2016年9月,普通合伙人名称变更
2016年9月,嘉兴恩复开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北京辰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恩利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019年5月,合伙人变更
2019年5月,嘉兴恩复开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
一致同意陈林退伙,增加北京恩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有限合伙人。
本次变更后,嘉兴恩复开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北京恩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00.0090.00
2北京恩利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10.00
合计1000.00100.00
(4)2022年1月,合伙企业名称变更
2022年1月,嘉兴恩复开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
一致同意合伙企业更名为“青岛君信开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2022年1月,合伙人变更
2022年1月,青岛君信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书,一致同意增加王曼娜、董夫
磊等7人入伙,北京恩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恩利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伙,合伙企业总出资额增加至1506.00万元。
2-1-348本次变更后,青岛君信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朱瑞有限合伙人602.4040.00
2吴化平有限合伙人401.6026.67
3霍永涛普通合伙人130.528.67
4范艳霞有限合伙人100.406.67
5董夫磊有限合伙人100.406.67
6吕海滨有限合伙人100.406.67
7王曼娜有限合伙人70.284.67
合计1506.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青岛君信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青岛君信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504.481504.59
负债总额0.100.10
净资产1504.381504.49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0.11-0.35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青岛君信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1-349(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青岛君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为霍永涛。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青岛君信无其他对外投资。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青岛君信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
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青岛君信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至2026年8月22日,青岛君信的存续期不排除存在无法完整覆盖其本次交易的股份锁定期的可能性。青岛君信已出具承诺,将尽最大可能与其投资者进行协商延长其存续期以覆盖股份锁定期,如确无法延期至覆盖前述锁定期,将不会在锁定期满前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减持,不会在股份锁定期满前对本企业进行清算注销。
9、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青岛君信无其他对外投资,青岛君信于
2016年8月成立,在2021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以持有标的资
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青岛君信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益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其层级其他对外成立时是否专为本自身是是否继续各层权益持有人他对外投序号投资情况间次交易设立否锁定向上锁定资
48青岛君信开金投资
2016年
否无否是是中心(有限合伙)8月
48-1朱瑞----是否
48-2吴化平----是否
48-3霍永涛----是否
48-4范艳霞----是否
2-1-35048-5董夫磊----是否
48-6吕海滨----是否
48-7王曼娜----是否朱瑞、吴化平、霍永涛、范艳霞、董夫磊、吕海滨、王曼娜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青岛君信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青岛君信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四十九)厦门友道雨泽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友道雨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D栋
主要经营场所 8层 03单元 C之七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安平巷2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83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2YDJNJ6C
成立时间2017-07-11
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经营范围管理咨询。
2、历史沿革
(1)2017年7月,设立
2017年7月,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胡博共同出资设立“厦门友道雨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1000万元。
设立时,厦门友道雨泽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胡博有限合伙人990.0099.00
2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1.00
合计1000.00100.00
2-1-351(2)2019年5月,合伙人变更
2019年5月,厦门友道雨泽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胡博将其持有
99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叶华增。
本次变更后,厦门友道雨泽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叶华增有限合伙人990.0099.00
2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1.00
合计1000.00100.00
(3)2021年10月,合伙人变更
2021年10月,厦门友道雨泽全体合伙人作出合伙企业决定,一致同意叶华增将
其持有119.8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杭州易森芯科技有限公司,叶华增将其持有179.6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吴震,叶华增将其持有658.7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胡博,叶华增将其持有
31.9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叶华增退伙。
本次变更后,厦门友道雨泽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胡博有限合伙人658.7065.87
2吴震有限合伙人179.6017.96
3杭州易森芯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19.8011.98
4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41.904.19
合计1000.00100.00
(4)2022年9月,减资
2022年9月,厦门友道雨泽全体合伙人作出合伙企业决定,一致同意合伙企业总
出资额由1000万元减少至835万元,减资后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为35万元、杭州易森芯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为100万元、吴震出资额为150万元、胡博出资额为550万元。
本次变更后,厦门友道雨泽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胡博有限合伙人550.0065.87
2-1-352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2吴震有限合伙人150.0017.96
3杭州易森芯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11.98
4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35.004.19
合计835.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厦门友道雨泽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厦门友道雨泽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782.83797.65
负债总额2.840.05
净资产780.00797.6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17.60-17.07
注:上述2023、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厦门友道雨泽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厦门友道雨泽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
2-1-353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仝岩。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C座 315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万通金融中心 B座 1803法定代表人仝岩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335447648C
成立时间2015-02-13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顾问。(“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经营范围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厦门友道雨泽无其他对外投资。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厦门友道雨泽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TC921)。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厦门友道雨泽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至2028年10月31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厦门友道雨泽无其他对外投资,厦门友道雨泽于2017年7月成立,在2021年8月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厦门友道雨泽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益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2-1-354是否专是否
是否有自身层级各层权益持有成立为本次继续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序号人时间交易设向上外投资锁定立锁定厦门友道雨泽2017
49投资合伙企业否无年7否是是(有限合伙)月
49-1胡博----是否
49-2吴震----是否
珠海鋆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2021
49-3杭州易森芯科(有限合伙)、珠海融振股是年7否是否技有限公司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月
伙)等南京通葡股权投资基金(有2015
49-4北京友道资产是限合伙)、厦门友道善路投年2否是否
管理有限公司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月胡博、吴震、杭州易森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厦门友道雨泽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厦门友道雨泽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五十)双杰电气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号 D座 1111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号院尚东数字谷 A区 1号楼法定代表人赵志宏
注册资本79862.509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45459158T
成立时间2002-12-13
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普通货运;研发、销售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
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量系统
经营范围设备;生产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
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量系统设备(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力供应;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勘察设
2-1-355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销售机动车充电、换电设施;制造换电设施;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02年12月,双杰电气前身双杰配电成立
双杰电气的前身为北京双杰配电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由自然人赵志宏、赵志兴、赵志浩、袁学恩、陆金学、许专与北京双杰电力设备有限公
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设立时,双杰配电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序号姓名或名称
货币出资无形资产出资合计(%)
1赵志宏54.00162.00216.0021.60
2袁学恩54.00162.00216.0021.60
3北京双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200.00-200.0020.00
4赵志兴30.0090.00120.0012.00
5赵志浩30.0090.00120.0012.00
6陆金学18.0054.0072.007.20
7许专14.0042.0056.005.60
合计400.00600.001000.00100.00
(2)2006年3月增资、股权转让及2006年6月股权转让
*北京双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双杰配电200万出资额转让给北京行胜言展览有限公司
2006年3月24日,经双杰配电股东会决议通过,北京双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将
其在双杰配电的全部出资额200万元转让给北京行胜言展览有限公司;同日,北京双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北京行胜言展览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北京行胜言展览有限公司向双杰配电增资2000万元
2006年3月24日,经双杰配电股东会决议通过,北京行胜言展览有限公司以货
币资金出资2000万元,使双杰配电注册资本增加至3000万元。
2-1-356本次变更后,双杰配电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姓名或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北京行胜言展览有限公司2200.0073.33
2赵志宏216.007.20
3赵志兴120.004.00
4赵志浩120.004.00
5袁学恩216.007.20
6陆金学72.002.40
7许专56.001.87
合计3000.00100.00
*北京行胜言展览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双杰配电2200万元出资转让给赵志宏等九名自然人
2006年6月6日,双杰配电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北京行胜言展览有限公司将其
在双杰配电的出资额共计2200万元转让给赵志宏、周宜平、赵志兴、赵志浩、陆金
学、许专、李涛、张党会、魏杰九名自然人。同日,相关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6年6月15日,北京行胜言展览有限公司出具声明,确认其持有的双杰配电
2200万出资额已转让给赵志宏等九人,与赵志宏等九人在股权转让上的债权债务已经结清。
本次变更后,双杰配电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姓名或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赵志宏810.0027.00
2周宜平594.0019.80
3赵志兴315.0010.50
4赵志浩315.0010.50
5陆金学270.009.00
6袁学恩216.007.20
7许专210.007.00
8李涛90.003.00
9魏杰90.003.00
10张党会90.003.00
合计3000.00100.00
2-1-357(3)2007年,双杰配电增资
2007年6月8日,双杰配电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赵志宏、周宜平、陆金学、魏
杰、李涛以经北京欣诚万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的“固体绝缘环网柜系统技术”非专利技术出资入股。根据《非专利技术资产评估报告书》(京欣会评报字[2007]第
020号),该项非专利技术的评估值为4824.74万元人民币。其中4800万元作为认缴的出资,24.7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变更后,双杰配电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姓名或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赵志宏3600.0046.15
2周宜平1894.0024.28
3陆金学700.008.97
4赵志兴315.004.04
5赵志浩315.004.04
6李涛230.002.95
7魏杰230.002.95
8袁学恩216.002.77
9许专210.002.69
10张党会90.001.15
合计7800.00100.00
(4)2008年,双杰配电回购股权,减少注册资本
2008年9月8日,双杰配电召开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同意双杰配电进行减资,
双杰配电以“固体绝缘环网柜系统技术”作价4824.74万元定向回购赵志宏等五人于
2007年6月对双杰配电增资时增持的4800万元出资,并冲减增资时形成的资本公积
金24.74万元。在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后,履行了上述减资决议。
本次变更后,双杰配电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姓名或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赵志宏810.0027.00
2周宜平594.0019.80
3赵志兴315.0010.50
4赵志浩315.0010.50
2-1-358序号姓名或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5陆金学270.009.00
6袁学恩216.007.20
7许专210.007.00
8李涛90.003.00
9魏杰90.003.00
10张党会90.003.00
合计3000.00100.00
(5)2008年,股权转让
2008年9月8日,双杰配电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减资完成后,由股东转让合计
5%的股权用于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其中,股东袁学恩按原出资额向赵连华、张志刚
各转让0.5%的股权直接用于第一次股权激励;股东袁学恩、赵志兴、赵志浩、许专、
陆金学分别向赵志宏转让0.7%、1%、1%、0.3%、0.3%的股权,加上赵志宏个人拟转让的0.7%的股权共计4%的股权登记在赵志宏名下,用于后续股权激励。此外,股东周宜平向袁学恩转让占公司注册资本15.5%的出资。2008年10月27日,涉及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相关人员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后,双杰配电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姓名或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赵志宏909.0030.30
2袁学恩630.0021.00
3赵志兴285.009.50
4赵志浩285.009.50
5陆金学261.008.70
6许专201.006.70
7周宜平129.004.30
8李涛90.003.00
9魏杰90.003.00
10张党会90.003.00
11赵连华15.000.50
12张志刚15.000.50
合计3000.00100.00
2-1-359(6)2008年12月,双杰配电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1月6日,双杰配电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议案》,决定以经审计的截至2008年10月31日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20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兴华审字(2008)
第 1029-A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08 年 10 月 31 日双杰配电账面净资产人民币
6523.51万元。2008年11月20日,北京中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兴华评报
字[2008]第113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双杰配电净资产在2008年10月31日的评估值为8299.37万元。
2008年11月2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整体变更进行了验
资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08)第1004号《验资报告》。截至2008年10月31日止,双杰电气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6523.51万元折合股本6518万元,差额部分5.5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整体变更后,双杰电气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姓名或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赵志宏1974954030.30
2袁学恩1368780021.00
3赵志兴61921009.50
4赵志浩61921009.50
5陆金学56706608.70
6许专43670606.70
7周宜平28027404.30
8李涛19554003.00
9魏杰19554003.00
10张党会19554003.00
11赵连华3259000.50
12张志刚3259000.50
合计65180000100.00
(7)2009年通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的股权转让
2008年12月14日,双杰电气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1-360《关于公司申请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议案》,同意双杰电气公司股份申请在代办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08年12月12日,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中科园函[2008]245号《关于同意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试点的函》,确认双杰电气具备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
2009年1月1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了《关于推荐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报价文件的备案确认函》(中证协函[2009]20号),对双杰电气申请挂牌文件予以备案。
2009年2月18日,双杰电气公司股份正式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股份
简称:双杰电气,股份代码:430049。自股份公司成立至2010年5月24日股份公司公告暂停报价转让,双杰电气公司股份通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共进行了26次转让,合计409.86万股。
(8)2011年,向股东派送红股
根据双杰电气2010年度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双杰电气以总股本651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红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分红前双杰电气总股本为65180000股,分红派息后总股本增至78216000股。此次分红的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7月4日,双杰电气注册资本变更为7821.6万元。
(9)2012年,定向增资2011年9月29日,双杰电气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资方案〉的议案》,双杰电气拟定向增资不超过800万股(含
800万股),每股9元,其中,定向增资股份总数的30%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配售,拟向在册股东配售的股份为240万股。2011年10月16日,双杰电气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此次定向增资。
2011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资文件的备案确认函》(中证协函[2011]547号),同意本次定向增资股份不超过
800万股。双杰电气以2011年12月30日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共有5名在册股东(赵连华、河南景泰同方科贸有限公司、北京中宏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台州颐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台州风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参与优先
2-1-361认购,共认购568620股,其余19名在册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的新增的认
购人为刘中锴、姜龙、刘颖、北京德同长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汇璟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武汉昀康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和发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
誉合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汇城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红波科技
有限公司、山东天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华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2012年1月19日中兴华验字(2012)第2102001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2年1月17日止,双杰电气定向增资800万股已经完成,实际价格每股9元,募
集资金为7200万元,其中增加股本为800万元,溢价部分扣除发行费用82万元后,增加资本公积为6318万元。
双杰电气根据2012年2月1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资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股份登记的函》(中证协市场字[2012]014号),于2012年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定向增资股份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8621.6万元。
(10)2011年6月22日至2012年5月21日通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的股权转让
2011年6月17日,双杰电气公告自2011年6月22日起恢复报价转让,自恢复
报价转让至2012年5月21日,双杰电气公司股份通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共进行了9次转让,合计68.1万股。
(11)2014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双杰电气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双杰电气以原有总股本8621.6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增加股本人民币1724.32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45.92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12)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61号),双杰电气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34486400股。该次发行的股票于2015年4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双杰电气”,证券代码“300444”。本次发行完成后,双杰电气总股本变更为137945600股。
2-1-362(13)2015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双杰电气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双杰电气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1379456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379456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双杰电气总股本变更为275891200股。
(14)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双杰电气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双杰电气向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计222人授予
750万股限制性股票。通过本次股权激励,双杰电气总股本由275891200股变更为
283391200股。
(15)2016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16年11月,双杰电气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王恩同等5名被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双杰电气的总股本由283391200股变更为283371200股。
(16)2017年,配股
2017年6月,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89号),核准双杰电气向原股东配售42505680股新股。2017年
7月,双杰电气完成了本次配股,发行数量为42157957股。本次配股完成后,双杰
电气总股本由283371200股变更为325529157股。
(17)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17年12月18日,双杰电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回购注销部分离职员工所获的限制性股票32200股(含配股部分)。2018年1月3日,双杰电气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双杰电气股份总数由325529157股变更至325496957股。
(18)2018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双杰电气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双杰电气以总股本325496957股为基
2-1-363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260397565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双杰电气总股本变更为585894522股。
(19)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19年4月25日,双杰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回购注销部分离职员工所获的限制性股票125856股(含配股部分)。2019年5月31日,双杰电气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双杰电气总股本由585894522股变更为585768666股。
2019年8月29日,双杰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回购注销部分离职员工所获的限制性股票48024股(含配股部分)。2019年9月17日,双杰电气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双杰电气总股本由585768666股变更为585720642股。
(20)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2020年10月,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同意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0号),同意双杰电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1年2月,双杰电气完成了该次发行,发行数量为139534883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双杰电气总股本由585720642股变更为725255525股。
(21)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2023年4月,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同意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2号),同意双杰电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6月,双杰电气完成了该次发行,发行数量为73369565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双杰电气总股本由725255525股变更为798625090股。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双杰电气主营业务为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双杰电气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1-364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681280.35518223.33
负债总额511659.42359634.30
净资产169620.93158589.03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347252.92313977.19
净利润8930.0911051.44
注:上述2023、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根据双杰电气(300444.SZ)2025年半年度报告,双杰电气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双杰电气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赵志宏。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双杰电气直接控制的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杰贝特电气有限公司100.00%制造业
2北京双杰智远电力技术有限公司100.0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双杰新能有限公司100.0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80.00%制造业
5北杰新能有限公司100.0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1-365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6南杰新能有限公司100.0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双杰电气合肥有限公司100.00%制造业
8云南益通美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0%制造业
9索沃电气(北京)有限公司90.00%制造业
10安徽智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00.0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合肥双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00%
应业
12双杰电气湖北有限公司100.00%制造业
13杰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64.0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4新疆双杰新能源有限公司100.00%制造业
15内蒙古塞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6合肥杰捷迅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0.00%制造业
17木垒杰能新能有限公司100.0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18内蒙古宏杰新能源有限公司100.0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9木垒双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0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双杰(广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00%
应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双杰电气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
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穿透锁定情况
双杰电气于2002年12月成立,在2022年6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双杰新能有限公司、双杰电气合肥有限公司等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其是否专为自身是否继层级各层权益持成立时他对外投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本次交易是否续向上序号有人间资设立锁定锁定
北京双杰电双杰新能有限公司、
502002年气股份有限是双杰电气合肥有限公12否是否月
公司司等
2-1-366(五十一)杭州象之仁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象之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安苑14幢4号163室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安苑14幢4号163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群象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17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MA28THLR7F
成立时间2017-06-02服务:私募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经营范围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2、历史沿革
(1)2017年6月,设立
2017年6月,深圳群象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白永杰等15位投资人共同出资设
立“杭州象之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1700万元。
设立时,杭州象之仁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白永杰有限合伙人200.0011.76%
2深圳群象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11.76%
3何占祥有限合伙人100.005.88%
4贾胜国有限合伙人100.005.88%
5郑岩有限合伙人100.005.88%
6史国平有限合伙人100.005.88%
7李亚伟有限合伙人100.005.88%
8秦三宽有限合伙人100.005.88%
9滕超臣有限合伙人100.005.88%
10赵汇涛有限合伙人100.005.88%
11李俊英有限合伙人100.005.88%
12张志军有限合伙人100.005.88%
13栗鹏举有限合伙人100.005.88%
2-1-367/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4徐秀文有限合伙人100.005.88%
15郑州香雪儿食品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5.88%
合计17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杭州象之仁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杭州象之仁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658.641659.31
负债总额0.010.00
净资产1658.641659.31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0.68-4.55
注:上述2023、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象之仁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象之仁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群象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路明。深圳群象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2-1-368公司名称深圳群象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 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 901Y
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 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 901Y执行事务合伙人路明出资额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9320002
成立时间2015-06-17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以上各项法律、经营范围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象之仁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杭州象之仁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W0040)。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杭州象之仁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至2027年6月1日,杭州象之仁的存续期不排除存在无法完整覆盖其本次交易的股份锁定期的可能性。杭州象之仁已出具承诺,将尽最大可能与其投资者进行协商延长其存续期以覆盖股份锁定期,如确无法延期至覆盖前述锁定期,将不会在锁定期满前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减持,不会在股份锁定期满前对本企业进行清算注销。
9、穿透锁定情况
杭州象之仁于2017年6月成立,在2017年9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浙江九川竹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其是否专为自身是否继层级其他对外投成立时各层权益持有人他对外投本次交易是否续向上序号资情况间资设立锁定锁定杭州象之仁股权投资浙江九川竹512017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是木股份有限6否是否月合伙)公司
2-1-369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五十二)常州哲明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常州哲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8号1号楼201室
主要办公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科教城科技金融中心106-109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力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050.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MA27F12L6G
成立时间2021-11-18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范围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1年11月,设立
2021年11月,王浩臣、刘芯、常州力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常州哲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425.10万元。
设立时,常州哲明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刘芯有限合伙人225.0052.93
2王浩臣有限合伙人200.0047.05
3常州力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0.100.02
合计425.10100.00
(2)2021年11月,合伙人变更
2021年11月,常州哲明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王虹、任真等4人入伙,刘芯出资额由225.00万元增加至350.00万元,常州哲明总出资额增加至
1050.10万元。
本次变更后,常州哲明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2-1-370/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刘芯有限合伙人350.0033.33
2王浩臣有限合伙人200.0019.05
3贾伟有限合伙人150.0014.28
4任真有限合伙人150.0014.28
5王虹有限合伙人100.009.52
6夏亮有限合伙人100.009.52
7常州力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0.100.01
合计1050.1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常州哲明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常州哲明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020.071030.07
负债总额0.860.66
净资产1019.201029.41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10.20-10.20
注:上述2023、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常州哲明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1-371(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常州哲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常州力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姚中彬。常州力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常州力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3号楼8层
主要办公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科教城科技金融中心106-109室法定代表人姚中彬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207100018XX
成立时间2013-06-05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范围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常州哲明无其他对外投资。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常州哲明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TH631)。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常州哲明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至2028年11月18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常州哲明无其他对外投资,常州哲明于
2021年11月成立,在2021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以持有标的
2-1-372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常州哲明参照专为本
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益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专是否有自身是否继层级各层权益持有成立时为本次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续向上序号人间交易设外投资锁定锁定立常州哲明创业202152投资中心(有否无年11否是是限合伙)月
52-1刘芯----是否
52-2王浩臣----是否
52-3贾伟----是否
52-4任真----是否
52-5王虹----是否
52-6夏亮----是否
济南科金江临投资有限公
52-7常州力中投资2013是司、常州力笃创业投资合否是否
管理有限公司年6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刘芯、王浩臣、贾伟、任真、王虹、夏亮、常州力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出具
《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常州哲明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常州哲明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五十三)河北佳润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区建设路6号(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主要经营场所股份有限公司北厂区办公楼306室)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区建设路6号(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主要办公地点股份有限公司北厂区办公楼306室)执行事务合伙人袁海朝出资额500万元人民币
2-1-37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08MA0G6MW67C
成立时间2021-04-02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融资、基金管理、财务顾问、财产托管、受托投资类等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服务(不含征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经营范围形象策划;企业品牌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1年4月,设立
2021年4月,李青、王佳等7位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500万元。
设立时,河北佳润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李青普通合伙人311.0062.20
2王佳有限合伙人96.0019.20
3徐勇有限合伙人36.007.20
4孟国栋有限合伙人30.006.00
5洪珍斌有限合伙人15.003.00
6孙常伟有限合伙人6.001.20
7李鹏飞有限合伙人6.001.20
合计500.00100.00
(2)2022年12月,合伙人变更
2022年12月,河北佳润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由于原合伙人李青死亡,无法履行合伙人职责,合伙人由李青变更为袁海朝。
根据河北省武安市公证处于2022年12月18日出具的(2022)冀邯武证民字第
629号《公证书》,安徽创冉的普通合伙人李青于2022年12月13日死亡,由其配偶
高洋及其未成年子女李青阳、李青辰共同继承其持有的河北佳润的62.20%财产份额。
2022年12月,高洋与袁海朝签署《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约定高洋将其62.20%财产份额转让给袁海朝。高洋系李青阳、李青辰唯一法定监护人,对其继承的财产份额作出处分,并作出《为未成年利益承诺声明书》,保证财产份额的转让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所作出的处分,否则因上述处分损害
2-1-374未成年人的利益,给他们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高洋承担。
本次变更后,河北佳润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袁海朝普通合伙人311.0062.20
2王佳有限合伙人96.0019.20
3徐勇有限合伙人36.007.20
4孟国栋有限合伙人30.006.00
5洪珍斌有限合伙人15.003.00
6孙常伟有限合伙人6.001.20
7李鹏飞有限合伙人6.001.20
合计500.00100.00
(3)2025年7月,合伙人变更
2025年7月,河北佳润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孟国栋将其持有合伙
企业的3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袁海朝并退伙,变更企业合伙人为袁海朝、王佳、徐勇、李鹏飞、洪珍斌、孙常伟。
本次变更后,河北佳润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袁海朝普通合伙人341.0068.20
2王佳有限合伙人96.0019.20
3徐勇有限合伙人36.007.20
4洪珍斌有限合伙人15.003.00
5孙常伟有限合伙人6.001.20
6李鹏飞有限合伙人6.001.20
合计500.00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河北佳润系金力股份的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经营,最近三年无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河北佳润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1-375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00.04500.04
负债总额0.120.12
净资产499.93499.93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0.000.00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河北佳润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河北佳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为袁海朝,其基本情况详见“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六、交易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变动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1、袁海朝先生”。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河北佳润无其他对外投资。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河北佳润为标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2-1-376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河北佳润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2041年4月1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河北佳润系金力股份员工持股平台,除金力股份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河北佳润于2021年4月成立,在2021年5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河北佳润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
益进行穿透锁定,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其其他对是否专为是否继层级成立时自身是各层权益持有人他对外投外投资本次交易续向上序号间否锁定资情况设立锁定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532021年询合伙企业(有限合否无4否是是月伙)
53-1袁海朝----是否
53-2王佳----是否
53-3徐勇----是否
53-4洪珍斌----是否
53-5孙常伟----是否
53-6李鹏飞----是否袁海朝、王佳、徐勇、洪珍斌、孙常伟、李鹏飞已出具《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河北佳润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河北佳润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五十四)珠海冠明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冠明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3203办公-1
2-1-377主要办公地点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3203办公-1
法定代表人牛育红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7EBXUC1M
成立时间2021-12-31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经营范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1年12月,设立
2021年12月,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珠海冠明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设立时,珠海冠明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1000.00100.00
合计1000.00100.00
(2)2023年10月,增资
2023年10月,珠海冠明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珠海冠明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100.00
合计10000.00100.00
(3)2025年2月,增资
2025年2月,珠海冠明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变更为35000万元。
本次变更后,珠海冠明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35000.00100.00
合计35000.00100.00
2-1-378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珠海冠明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珠海冠明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0250.6911200.73
负债总额9569.90519.92
净资产10680.7910680.81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0.024.95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珠海冠明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珠海冠明的控股股东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为 A股上市公司(688772.SH),根据其定期报告披露,其实际控制人为徐延铭。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珠海冠明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2-1-379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珠海冠明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
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穿透锁定情况
珠海冠明于2021年12月成立,在2022年6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安徽华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等
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是否专为自身是否继层级各层权益成立时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本次交易是否续向上序号持有人间外投资设立锁定锁定珠海冠明安徽华创新材料股份有限
542021年投资有限是公司、佛山市格瑞芬新能12否是否月
公司源有限公司等
(五十五)嘉兴恩复开润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嘉兴恩复开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3号楼105室-66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民族园路2号3幢丰宝恒大厦4060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恩利伟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286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9FYHR2R
成立时间2017-06-05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范围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7年6月,设立
2017年6月,陈林、北京恩利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嘉兴恩复开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1000万元。
2-1-380设立时,嘉兴恩复开润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陈林有限合伙人900.0090.00
2北京恩利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10.00
合计1000.00100.00
(2)2019年5月,合伙人变更
2019年5月,嘉兴恩复开润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北京恩利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入伙、陈林退伙。
本次变更后,嘉兴恩复开润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北京恩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00.0090.00
2北京恩利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10.00
合计1000.00100.00
(3)2022年5月,合伙人变更及增资
2022年5月,嘉兴恩复开润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霍永涛、杨仲
望、苗春玲、朱雯君、潘莲芹、徐志荣、张罗军、孙荟、缪明伟入伙,出资额合计
2840万元;北京恩利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变更为20万元;北京恩利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退伙;总出资额由1000万元变更为2860万元。
本次变更后,嘉兴恩复开润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苗春玲有限合伙人1600.0055.94
2孙荟有限合伙人400.0013.99
3张罗军有限合伙人200.006.99
4朱雯君有限合伙人150.005.24
5杨仲望有限合伙人100.003.50
6缪明伟有限合伙人100.003.50
7潘莲芹有限合伙人100.003.50
8徐志荣有限合伙人100.003.50
9霍永涛有限合伙人90.003.15
2-1-381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0北京恩利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70
合计2860.00100.00
(4)2023年12月,普通合伙人名称变更
2023年12月,嘉兴恩复开润投资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北京恩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恩利伟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嘉兴恩复开润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嘉兴恩复开润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750.452797.06
负债总额0.100.10
净资产2750.352796.96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46.61-35.83
注:上述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兴恩复开润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1-382(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兴恩复开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恩利伟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霍永涛。北京恩利伟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恩利伟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F座 495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民族园路2号3幢丰宝恒大厦4060室法定代表人霍永涛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7MA002C4L86
成立时间2015-12-07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范围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兴恩复开润无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嘉兴恩复开润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SVA770)。
2-1-383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嘉兴恩复开润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至2027年6月4日,嘉兴恩复开润的存续期不排除存在无法完整覆盖其本次交易的股份锁定期的可能性。嘉兴恩复开润已出具承诺,将尽最大可能与其投资者进行协商延长其存续期以覆盖股份锁定期,如确无法延期至覆盖前述锁定期,将不会在锁定期满前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减持,不会在股份锁定期满前对本企业进行清算注销。
9、穿透锁定情况
嘉兴恩复开润于2017年6月成立,在2022年6月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江苏豪然喷射成形合金有限公司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其是否专为是否继层级其他对外投资成立时自身是各层权益持有人他对外投本次交易续向上序号情况间否锁定资设立锁定嘉兴恩复开润投资江苏豪然喷射552017年合伙企业(有限合是成形合金有限6否是否月伙)公司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五十六)松禾创投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大道 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 C座 16层
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大道 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 C座 16层法定代表人厉伟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26773X6
成立时间1996-09-04
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受托资产管理(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2-1-3842、历史沿革
(1)1996年9月,设立
1996年9月,喻琴、罗飞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佳定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
设立时,深圳市佳定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喻琴180.0060.00
2罗飞120.0040.00
合计300.00100.00
(2)1998年9月,增加注册资本
1998年9月,深圳市佳定实业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300万
元变更为700万元。
本次变更后,深圳市佳定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喻琴420.0060.00
2罗飞280.0040.00
合计700.00100.00
(3)2000年7月,增加注册资本及公司名称变更
2000年7月,深圳市佳定实业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700万
元变更为7000万元,深圳深港产学研基地产业发展中心、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刘晖投资入股,公司更名为“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刘晖2800.0040.00
2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2800.0040.00
3深圳深港产学研基地产业发展中心700.0010.00
4喻琴420.006.00
5罗飞280.004.00
2-1-385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合计7000.00100.00
(4)2001年3月,增加注册资本
2001年3月,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
本由7000万元变更为15000万元,深港产学研基地产业发展中心、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投资,崔京涛投资入股。
本次变更后,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崔京涛6600.0044.00
2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3400.0022.66
3刘晖2800.0018.67
4深港产学研基地产业发展中心1500.0010.00
5喻琴420.002.80
6罗飞280.001.87
合计15000.00100.00
(5)2002年1月,股权转让
2002年1月,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喻琴将其持
有的420万元股权转让给崔京涛,罗飞将其持有的280万元股权转让给崔京涛,刘晖将其持有的2000万元股权转让给崔京涛。
本次变更后,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崔京涛9300.0062.00
2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3400.0022.67
3深港产学研基地产业发展中心1500.0010.00
4刘晖800.005.33
合计15000.00100.00
(6)2005年5月,股权转让
2005年5月,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深
2-1-386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2.67%的股权转让给喻琴。
本次变更后,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崔京涛9300.0062.00
2喻琴3400.0022.67
3深港产学研基地产业发展中心1500.0010.00
4刘晖800.005.33
合计15000.00100.00
(7)2016年8月,股权转让
2016年8月,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喻
琴将其持有的15.8667%的股权转让给崔京涛,喻琴将其持有的2.8333%的股权转让给刘晖;喻琴将其持有的1.1333%的股权转让给郑先敏。
本次变更后,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元)(%)
1崔京涛11680.0077.87
2深港产学研基地产业发展中心1500.0010.00
3刘晖1225.008.17
4喻琴425.002.83
5郑先敏170.001.13
合计15000.00100.00
(8)2018年3月,公司名称变更
2018年3月,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决议,同意公司变更名称为
“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松禾创投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松禾创投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1-387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96484.65329410.60
负债总额54247.1474146.34
净资产242237.52255264.26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259.80294.20
净利润-13026.74-42586.41
注:上述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松禾创投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松禾创投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崔京涛。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松禾创投直接控制的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海南松禾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无锡吾渡光学科技有限公司80.7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深圳市深港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7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松禾创投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
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
2-1-388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穿透锁定情况
松禾创投于1996年9月成立,在2022年6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除标的公司外存在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吾渡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等其
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是否专为自身是否继层级各层权益持成立时其他对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本次交易是否续向上序号有人间外投资设立锁定锁定深圳市松禾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
561996创业投资有是限公司、北京上都科技否是否
年9月限公司发展有限公司等
(五十七)天津东金园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东金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区宝白公路东侧与兴安道北侧交口(东皋膜公司东侧主要经营场所300米)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区宝白公路东侧与兴安道北侧交口(东皋膜公司东侧主要办公地点
300米)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森
出资额1.953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4MA81XCHDXU
成立时间2022-04-15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范围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2年4月,设立2022年4月,张雪、田勇共同出资设立“天津市宝坻区东金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总出资额为1.00万元。
设立时,天津东金园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张雪普通合伙人0.6060.00
2-1-389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2田勇有限合伙人0.4040.00
合计1.00100.00
(2)2022年12月,合伙人变更及增资
2022年12月,天津东金园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定,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
由1万元增加到1.9535万元,李鑫、蔡梁、邓新建、吉学文、李瑞民、吴修计、伊胜宁、赵华成为天津东金园新的有限合伙人,李森成为天津东金园新的普通合伙人。
本次变更后,天津东金园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1李鑫有限合伙人0.770039.42
2蔡梁有限合伙人0.280614.36
3邓新建有限合伙人0.207210.61
4吉学文有限合伙人0.19419.94
5李瑞民有限合伙人0.16368.37
6吴修计有限合伙人0.16268.32
7伊胜宁有限合伙人0.12186.24
8赵华有限合伙人0.02891.48
9李森普通合伙人0.02471.26
合计1.9535100.00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天津东金园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天津东金园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0.000.00
负债总额0.250.23
净资产-0.24-0.23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2-1-390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0.02-0.01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津东金园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津东金园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森,无实际控制人。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天津东金园无其他对外投资。
7、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天津东金园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
募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8、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天津东金园的合伙协议,其合伙期限为2042年4月14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9、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金力股份外,天津东金园无其他对外投资,天津东金园于2022年4月成立,在2022年6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权益,其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天津东金园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益进行穿透锁定,
2-1-391直至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的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有其其他对是否专为是否继层级成立时自身是各层权益持有人他对外投外投资本次交易续向上序号间否锁定资情况设立锁定天津市宝坻区东金园572022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否无4否是是月合伙)
57-1李鑫----是否
57-2蔡梁----是否
57-3邓新建----是否
57-4吉学文----是否
57-5李瑞民----是否
57-6吴修计----是否
57-7伊胜宁----是否
57-8赵华----是否
57-9李森----是否
李鑫、蔡梁、邓新建、吉学文、李瑞民、吴修计、伊胜宁、赵华、李森已出具
《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天津东金园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天津东金园的股份/股权/合伙份额,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设置权利负担。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自然人交易对方
(一)李国飞
1、基本情况
姓名李国飞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香港
身份证号码 R77203****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
2-1-392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中国香港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李国飞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系
1深圳市新静安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至今投资经理否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国飞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其他直接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二)袁海朝
1、基本情况
姓名袁海朝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221970********
住所河北省武安市西土乡*****
通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中国香港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袁海朝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存在产权关系
1金力股份2014.7至今董事长是
2广东鸣远贸易有限公司2012.4-2022.9执行董事是
3华浩世纪2011.10至今执行董事兼经理是4深圳市信浩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2022.1-2022.4是,已于2022执行事务合伙人限合伙)年4月注销
5香港华浩控股有限公司2012.12至今董事是
6温州海乾2022.3至今执行事务合伙人是
7安徽创冉2022.12至今执行事务合伙人是
2-1-393序是否与任职单位
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存在产权关系
8河北佳润2022.12至今执行事务合伙人是
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霖企业管2022.12-2023.11是,已于2023执行事务合伙人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年11月退出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袁海朝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注册资本/出资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号额(万元)
1 直接持有 100.00%香港华浩控股有限公司 1HKD 投资管理
股权2216216.00直接持有81.12%出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温州海乾资额业)
3安徽创冉2610.60直接持有48.95%出信息咨询服务等
资额
4500.00直接持有68.20%出河北佳润信息咨询服务等
资额
55000.00直接持有51.00%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华浩世纪
权咨询等
6直接持有80.00%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广东鸣远贸易有限公司4100.00
权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等
(三)孟昭华
1、基本情况
姓名孟昭华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061989********
住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孟昭华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存在产权关系
1北京华青光创实业集团有限2019.6至今执行董事、经理是
2-1-394序是否与任职单位
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存在产权关系公司
2北京华青基业规划设计有限2019.3至今执行董事、经理是
公司
3淄博盛世芯源储能科技有限2023.11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财至今是
公司务负责人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孟昭华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注册资本/出资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号额(万元)
1北京华青光创实业集团10000.00直接持有90.00%股权,实业投资
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2北京华青基业规划设计1000.00直接持有49.00%股权,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3上海敦承投资管理中心3061.00直接持有99.97%出资额投资管理(有限合伙)
4淄博历峰产业投资合4512.00直接持有99.73%出资额投资管理
伙企业(有限合伙)
5宁波历峰企业管理合伙5000.00直接持有99.98%出资额信息咨询服务等企业(有限合伙)
直接持有100.00%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6淄博盛世芯源储能科技100.00权,担任执行董事兼总发展;技术服务、技术
有限公司
经理、财务负责人咨询、技术转让等
(四)徐锋
1、基本情况
姓名徐锋曾用名徐艳锋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101051979********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徐锋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2-1-395是否与任职单位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存在产权关系
1金力股份2016.7至今总经理、研究院院长是
2安徽金力2021.4至今董事长是
3马鞍山鞍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2021.5-2022.6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已注销
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徐锋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出资额(万元)关联关系经营范围1温州海乾216216.00创业投资(限投持有3.11%出资额资未上市企业)
(五)封志强
1、基本情况
姓名封志强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811968********
住所河北省武安市武安镇*****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封志强最近三年自由职业。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封志强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封志强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出资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额(万元)
1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12456.29直接持有生产氨基葡萄糖盐酸盐、甲壳
有限公司0.57%股份素、硫酸软骨素、壳寡糖等
2珠海景铄企业管理合伙1417.87直接持有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以企业(有限合伙)1.29%出资额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
2-1-396注册资本/出资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额(万元)
3嘉兴岩泉投资合伙企业13658.10直接持有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有限合伙)9.34%出资额询等
(六)陈立叶
1、基本情况
姓名陈立叶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703031978********
住所广州市从化区*****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陈立叶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存在产权关系
历任董秘办、财务部副总经1金力股份2021.9至今理、董事会秘书(2021.9-是
2025.3),现任董事长助理
2广州禧旺商贸有限公司2020.9至今监事是
3安徽煜帆2022.3-2025.2执行事务合伙人是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陈立叶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注册资本/出资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号额(万元)盐城珑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1直接持有限合伙)(曾用名:珠海横琴珑1370.4410.40%企业管理;企业咨询出资额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直接持有
2广州禧旺商贸有限公司50.0010.00%股权,信息咨询服务等
担任监事
3海南佳砾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2155.00直接持有4.64%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合伙)出资额
2-1-397序注册资本/出资
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号额(万元)
4深圳市众投八十三邦投资企业1034.00直接持有0.97%股权投资(有限合伙)出资额
(七)郭海利
1、基本情况
姓名郭海利曾用名无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811972********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
通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郭海利最近三年为自由职业。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郭海利无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
(八)张新朝
1、基本情况
姓名张新朝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24321976********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1-398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张新朝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存在产权关系
12014.11法定代表人、董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今是
事长、总经理
22022.7-河北图灵云智数科技有限公司2024.12监事否
3河北汉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19.1至今董事兼经理是
4河北碳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11至今执行董事兼经理是
5法定代表人、执河北盈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5至今是
行董事、经理
6河北新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9至今董事是
7河北昶晶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4.9至今董事是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张新朝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出资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额(万元)
直接持有80.00%股
1河北盈略企业管理咨1000.00企业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权,担任执行董事、询有限公司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经理
直接持有34.77%股节能环保项目咨询;节能工
2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5000.00份,担任法定代表程设计与施工;工程管理服
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董事长、总经理务等企业管理咨询;节能技术开
实际持有100.00%出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石家庄昂霄企业管理资额(根据汉尧碳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环境
3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10000.00 (832915.NQ)的定 保护监测;人力资源服务;
合伙)期公告披露,由张林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
红、王悦代持)财务咨询;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通过石家庄昂霄企业
4嘉兴德徒投资合伙企22760.00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持有咨询
43.94%出资额
河北毅信联合节能环通过嘉兴德徒投资合
5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100000.00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66.00%出资额
2-1-399(九)张志平
1、基本情况
姓名张志平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7211966********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张志平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存在产权关系
1金华市竟达房地产有限公司2000.12至今执行董事是
2金华市柯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997.4至今执行董事是
3金华市稼实中等职业学校有限公司2020.4至今董事否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张志平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注册资本/出资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号额(万元)
1直接持有88%股权,金华市竟达房地产有限公司500.00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担任执行董事
2金华市柯达装饰工程有限公500.00直接持有100%股房地产开发、经营司权,担任执行董事
(十)张伟
1、基本情况
姓名张伟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2-1-400身份证号码1201061984********
住所天津市红桥区*****
通讯地址天津市红桥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张伟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金力股份2015.5至今销售总监是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张伟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出资额(万元)关联关系经营范围
1安徽创冉2610.60持有2.30%出资额商务信息咨询等
(十一)袁梓赫
1、基本情况
姓名袁梓赫曾用名袁帅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031993********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中国香港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袁梓赫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存在产权关系
1天津分公司2022.1-2022.6副总经理是
2天津东皋膜2022.6至今副总经理是
2-1-401序是否与任职单位
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存在产权关系
3执行董事兼经理、财务北京欧米乐科技有限公司2022.6-2022.12是
负责人
4珠海市丰浩贸易有限公司2020.2-2024.8监事无
5广东鸣远贸易有限公司2022.9至今执行董事是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袁梓赫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注册资本/出资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号额(万元)
1北京欧米乐科714.3030.00%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直接持有股权
技有限公司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2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温州海乾216216.00直接持有6.22%出资额业)
直接持有20.00%股权,
3广东鸣远贸易4100.00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
有限公司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董事
(十二)袁梓豪
1、基本情况
姓名袁梓豪曾用名袁鹏帆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031995********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中国香港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袁梓豪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存在产权关系
1金力股份2023.11至今国际事业部副部长是
2-1-402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袁梓豪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注册资本/出资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号额(万元)
1青岛申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1486.70直接持有实业投资、投资(有限合伙)13.45%出资额管理、投资咨询
(十三)魏俊飞
1、基本情况
姓名魏俊飞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101101979********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魏俊飞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存在产权关系
1上海百衍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13.5至今监事是
22014.4-2023.9执行董事、法定代表是,2023年9月上海复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人退出
3总经理、执行董事、上海超维通讯科技有限公司2006.8至今是
法定代表人
4上海海姆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022.3至今监事是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魏俊飞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注册资本/出资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号额(万元)
1上海百衍通信科技有限200.00直接持有50.00%股通信领域内技术开发,通公司权,担任监事讯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销售
2-1-403序注册资本/出资
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号额(万元)
直接持有10.00%股计算机、通讯领域内的技
2上海超维通讯科技有限10.00权,担任总经理、执术开发、技术服务,通讯
公司
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销售
3上海海姆通通信技术有500.00直接持有50.00%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限公司权,担任监事术咨询、技术转让等
(十四)熊建华
1、基本情况
姓名熊建华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90041963********
住所四川省峨眉山*****
通讯地址四川省峨眉山*****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熊建华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1999.1至今董事长、总经理是
份有限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熊建华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注册资本/出资公司名称持股比例经营范围号额(万元)
直接持有47.27%水泥及其制品的生产、1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35990.00股份,担任董事销售;石灰岩开采(限公司长、总经理分支机构)、销售
2嘉兴骅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100110.00直接持有69.92%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资管理
2-1-404(十五)邴继荣
1、基本情况
姓名邴继荣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702061953********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邴继荣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萍乡领田企业管理中2024.10至今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心(有限合伙)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邴继荣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出资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额(万元)
1宁波弘晟企业管理合7000.00直接持有71.43%出资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
伙企业(有限合伙)额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
直接持有99.00%出资
2萍乡领田企业管理中1000.00房地产咨询,企业管额,担任执行事务合心(有限合伙)理,信息咨询服务等伙人
(十六)郝少波
1、基本情况
姓名郝少波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811988********
2-1-405住所河北省武安市*****
通讯地址邯郸市邯山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郝少波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金力股份2020.3至今采购总监是
2安徽煜帆2025.2至今执行事务合伙人是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郝少波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出资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经营范围额(万元)
1安徽创冉2610.60直接持有5.98%出资额商务信息咨询等2温州海乾216216.00直接持有2.49%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出资额企业)
3安徽煜帆1239.00直接持有30.51%出资信息咨询服务等额,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十七)郭海茹
1、基本情况
姓名郭海茹曾用名无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021979********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
通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郭海茹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2-1-406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金力股份2015.10至今财务总监、董事是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郭海茹不存在其他直接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十八)苏碧海
1、基本情况
姓名苏碧海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209831983********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
通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苏碧海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金力股份2017.10至今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是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苏碧海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出资额(万元)关联关系经营范围
1安徽创冉2610.60直接持有1.15%出资额商务信息咨询等
(十九)林文海
1、基本情况
姓名林文海曾用名无
2-1-407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03021979********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林文海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上海盈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9.7至今执行董事是
2上海麒御汽车科技有限公司2020.9至今执行董事是
3正鲸(上海)财务顾问有限公2021.1至今执行董事是
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林文海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出资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额(万元)
1上海盈渊投资管理有5000.00直接持有99.99%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
限公司权,担任执行董事咨询(除金融、证券)等
2上海麒御汽车科技有10.00直接持有90.00%股汽车零配件零售;信息咨
限公司权,担任执行董事询服务等
3正鲸(上海)财务顾1000.00直接持有100.00%股信息咨询服务等
问有限公司权,担任执行董事
(二十)井卫斌
1、基本情况
姓名井卫斌曾用名井战通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101051970********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
2-1-408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井卫斌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北京创裕慧智科技发展有2021.6-2025.1执行董事兼是,2025年1月已注销
限公司经理诚裕助新科技发展有限公
2司(曾用名:北京诚裕助2022.3-2023.5执行董事否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2015.9合伙人/河南至今是普通合伙)分所负责人
4河南诚裕助新科技发展2022.10至今财务负责人否
有限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井卫斌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出资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额(万元)1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负责人提供会计相关服务伙)河南分所
(二十一)马文献
1、基本情况
姓名马文献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521221984********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
通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马文献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2-1-409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监事会主席、工程技术中
1金力股份2016.6至今心总经理兼基膜研发部部是
长兼邯郸基地副总经理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马文献不存在其他直接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二十二)杜鹏宇
1、基本情况
姓名杜鹏宇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261987********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
通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杜鹏宇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金力股份2016.10-2021.12设备总监是
2天津分公司2021.12至今总经理是
3天津东皋膜2022.10至今总经理是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杜鹏宇不存在其他直接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二十三)毛险锋
1、基本情况
姓名毛险锋
2-1-410曾用名无
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211811984********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毛险锋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金力股份2018.4至今营销中心总经理是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毛险锋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出资额(万元)关联关系经营范围
1安徽创冉2610.60直接持有17.24%出资额商务信息咨询等2温州海乾216216.00直接持有2.80%创业投资(限投资出资额未上市企业)
(二十四)王勇
1、基本情况
姓名王勇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421261980********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王勇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2-1-411是否与任职单位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存在产权关系
1合伙人兼安徽部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9至今否
总经理
2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7至今董事否
3马鞍山经纬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1.12至今董事是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王勇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出资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额(万元)1马鞍山经纬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曾4090.45直接持有0.49%回转支承等工用名:马鞍山经纬回转支承有限公司)股份,担任董事程装备
(二十五)袁召旺
1、基本情况
姓名袁召旺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811988********
住所河北省武安市*****
通讯地址河北省武安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袁召旺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单位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存在产权关系
1金力股份2020.7至今采购部长是
2珠海市丰浩贸易有限公司2022.7-2024.8否,已于2024执行董事兼经理
年8月注销
3武安市丰浩选矿有限公司2015.5-2022.11法定代表人、经理、否
执行董事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袁召旺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
2-1-412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出资额(万元)关联关系经营范围
1安徽创冉2610.60直接持有0.46%出资额商务信息咨询等
(二十六)郭威
1、基本情况
姓名郭威曾用名郭巍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408261989********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郭威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金力股份2014.12至今销售部长是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郭威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出资额(万元)关联关系经营范围
1安徽创冉2610.60直接持有1.15%出资额商务信息咨询等
(二十七)唐斌
1、基本情况
姓名唐斌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622211971********
2-1-413住所上海市闸北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唐斌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单位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存在产权关系
1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2015董事长、法定代年至今否
司表人
2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1.8至今执行总裁否
3亚东平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0.10法定代表人、执至今是
行董事兼总经理
4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2023.5至今独立董事否
司
5上海复星常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3至今董事是
6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3.11-2025.11非独立董事否
7复星凯雷(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2017.6至今董事否
限公司
8法定代表人、执上海平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0.7至今是
行董事兼总经理
9广州熵能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11至今董事否
10浙江复逸化妆品有限公司2016.3-2023.4董事是
11复星津美(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2020.6-2023.3董事是
12上海翌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1-2023.6董事是
13上海星崇商务咨询有限公司2017.7-2023.7执行董事否
14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3至今董事否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唐斌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注册资本/出资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号额(万元)担任执行董事兼
1亚东平全企业管理有限1000.00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总经理,直接持
公司99.90%市场营销策划有股权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
2上海复星常青科技发展5000.00担任董事,直接35.00%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有限公司持有股权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3上海平怡信息科技有限50.00担任执行董事兼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2-1-414序注册资本/出资
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号额(万元)
公司总经理,直接持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有100.00%股权让、技术推广等
4上海怡斌管理咨询合伙100.00直接持有99.99%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
5共青城复宏投资合伙企100.00直接持有70.01%项目投资,实业投资业(有限合伙)出资额
6共青城创富共赢投资合1005.00直接持有80.00%项目投资,实业投资
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
7共青城星兰投资合伙企756.00直接持有86.55%项目投资,实业投资业(有限合伙)出资额
8共青城富创博翌投资合201.00直接持有20.88%项目投资
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
(二十八)孟义
1、基本情况
姓名孟义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201031979********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
通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高开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孟义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存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在产权关系
12017.3历任品质部长、计划部部长、生产总监、生金力股份至今是
产副总经理、运营中心兼品质中心总经理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金力股份的股份外,孟义不存在其他直接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2-1-415(二十九)徐勇
1、基本情况
姓名徐勇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5031987********
住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通讯地址合肥市肥西县*****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徐勇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安徽金力2021.4-2024.7总经理是
2安徽金力2021.4至今董事是
3合肥金力2022.7至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是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徐勇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出资额(万元)关联关系经营范围
1河北佳润500.00直接持有7.20%出资额信息咨询服务等
(三十)李志坤
1、基本情况
姓名李志坤曾用名无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041975********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
通讯地址邯郸市丛台区*****
2-1-41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李志坤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2015.3历任董事会秘书,现任金力股份至今是
董事、证券部总监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金力股份的股份外,李志坤不存在其他直接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三十一)张紫东
1、基本情况
姓名张紫东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211986********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
通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张紫东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金力股份2016.8至今高级电气工程师是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张紫东不存在其他直接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2-1-417(三十二)彭晓平
1、基本情况
姓名彭晓平曾用名彭小平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1051949********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彭晓平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存在产权关系
1长沙市岳麓区湘坤·望江楼老年公寓2016.7至今法定代表人否
2湖南裕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6.6至今监事是
3北海通程仓储物流有限公司2017.7至今执行董事是
4北海湘坤投资置业有限公司2017.7至今执行董事是
5北海康郡养老服务有限公司2017.11至今执行董事是
6湖南明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19.8至今监事是
7湖南湘奕园林工程有限公司2019.9至今监事是
8广西西坞湾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19.11至今监事是
9广西万昌恒基投资有限公司2025.2至今董事是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彭晓平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出资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额(万元)
投资管理服务、以自有资产进
1湖南裕庭投资管理有限1000.00直接持有50.00%行项目投资、养老院的投资、公司股权
房地产投资等
2北海湘坤投资置业有2000.00直接持有对交通、能源、仓储、物
限公司90.00%股权流、环保等的投资
2-1-418注册资本/出资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额(万元)
养老服务,住宿业,餐饮服
3北海康郡养老服务有1200.00直接持有90.00%务;美容美发,保健按摩服限公司股权务,卷烟、酒类、食品的销售
4湖南明华农业发展有限200.00直接持有农副产品、苗木、种苗、林木
公司60.00%股权种子的销售等
5北京杰新园企业管理发13.4082直接持有
展中心(有限合伙)5.5108%投资管理出资额
6北海冠岭海湾文旅有限100.00直接持有99.00%游览景区管理公司股权
直接持有
7北海通程仓储物流有限1000.0020.00%运输设备租赁,货运代理、货股权,
公司物打包等担任执行董事
(三十三)邓云飞
1、基本情况
姓名邓云飞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061986********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
通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邓云飞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金力股份2015.1至今工艺部长/技术总监是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邓云飞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出资额(万元)关联关系经营范围
1安徽创冉2610.60直接持有0.46%出资额商务信息咨询等
2-1-419(三十四)郑义
1、基本情况
姓名郑义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021979********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
通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郑义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存在产权关系
1金力股份2017.1-2022.7历任销售经理,采购经理是
2湖北金力2022.7-2024.6采购经理是
3天津东皋膜2024.6至今采购经理是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郑义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出资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额(万元)
1直接持有0.25%出温州海乾216216.00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资额
(三十五)高洋
1、基本情况
姓名高洋曾用名无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811986********
2-1-420住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
通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高洋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2009.7至今员工无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高洋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出资额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万元)
12610.60直接持有2.76%出安徽创冉商务信息咨询等
资额
2直接持有0.83%出温州海乾216216.00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资额
(三十六)马强
1、基本情况
姓名马强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406211993********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马强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存在产权关系
1首席投资官、上海翌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12至今是
董事长助理
2-1-421序是否与任职单位
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存在产权关系
2爱孚迪(上海)制造系统工程有限公司2020.12至今副总经理是3 2022.4 副 CIO(首席复星智能制造与大宗产业运营委员会 至今 否投资官)
4金力股份2019.12至今董事是
52021.12执行事务合伙共青城凯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至今是
人6共青城富创博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2023.8执行事务合伙至今是伙)人委派代表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马强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出资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额(万元)
直接持有18.18%出资
1共青城凯翌投资合伙企业330.00额,担任执行事务合伙项目投资(有限合伙)人
直接持有29.85%出资额,
2共青城富创博翌投资合伙201.00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项目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代表
(三十七)王玮
1、基本情况
姓名王玮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041962********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
通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王玮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2014.10-2024.1,行政部、公共事金力股份2024.2是退休务部部长
2-1-422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王玮不存在其他直接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三十八)张克
1、基本情况
姓名张克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291982********
住所天津市宝坻区*****
通讯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张克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天津东皋膜2021.12至今生产部部长是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张克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出资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额(万元)
1安徽创冉2610.60直接持有0.23%出资额商务信息咨询等
2温州海乾216216.00直接持有0.19%出资额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三十九)郭林建
1、基本情况
姓名郭林建曾用名无性别男
2-1-423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5331989********
住所河北省邢台市威县*****
通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郭林建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金力股份2016.10至今历任生产副部长、生产部长是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郭林建不存在其他直接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四十)刘浩
1、基本情况
姓名刘浩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1081967********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刘浩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存在产权关系
1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07.4至今董事是
2汉雅星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2009.8至今董事是
3杭州鼎楚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6至今董事否
4深圳市玉宇科技有限公司2001.12-2022.1董事否
2-1-424序是否与任职单位
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存在产权关系
5深圳市华邦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2007.8至今董事长兼总经理是
6深圳市策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18.11至今执行董事是
7南通松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11.8至今执行事务合伙人是
8深圳市谛源光科有限公司2018.3至今监事是
9深圳市宏事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2.8至今董事是
10长沙松禾高创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2019.8-2023.11总经理否公司(已注销)
11广州市全社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2005.4至今董事否
12南通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09.1至今董事否
13北京时间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2.10至今监事否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刘浩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出资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额(万元)
1北京杰新园企业管理发展750.00直接持有1.23%出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中心(有限合伙)资额询(不含限制项目)
2深圳共创源投资合伙企业800.00直接持有68.50%出投资(有限合伙)资额
直接持有95.00%股
3深圳市华邦企业管理顾问750.00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权,担任董事长兼
有限公司询(不含限制项目)总经理
直接持有32.50%出
4深圳市策马资本管理有限1000.00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额,担任执行事
公司资务合伙人
直接持有0.0001%
5南通松禾创业投资中心10000.0001出资额,担任执行投资及管理(有限合伙)事务合伙人
数控机床的技术开发、
6深圳市今日标准精密机器1645.00直接持有12.95%股销售、技术咨询、上门
有限公司权维修和保养
7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1000.00直接持有15.00%股投资管理信息咨询公司权,担任董事
8汉雅星空文化科技有限公6866.02直接持有13.35%股技术咨询等司权,担任董事
9直接持有5.00%股深圳市谛源光科有限公司7363.888光学产品等权,担任监事
10深圳市宏事达能源科技有1000.00直接持有7.00%股节能软件开发等
限公司权,担任董事
2-1-425(四十一)闫姗姗
1、基本情况
姓名闫姗姗曾用名无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291987********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
通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闫姗姗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存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在产权关系
1金力股份2013.7历任会计、会计主管,现任财务副至今是
部长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闫姗姗不存在其他直接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四十二)宋建
1、基本情况
姓名宋建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291987********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
通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1-426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宋建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存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在产权关系
1金力股份2013.7历任涂布分切主管,现任涂布至今是
分切制造部副部长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宋建不存在其他直接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四十三)李青辰
1、基本情况
姓名李青辰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022021********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
通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否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李青辰(未成年)最近三年无职业和职务。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李青辰其他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出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资额(万元)
1温州海乾216216.00直接持有0.21%出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资额
2-1-427(四十四)李青阳
1、基本情况
姓名李青阳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4022012********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
通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否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李青阳(未成年)最近三年无职业和职务。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李青阳其他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出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资额(万元)
1温州海乾216216.00直接持有0.21%出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资额
(四十五)运秀华
1、基本情况
姓名运秀华曾用名无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202241963********
住所天津市宝坻区*****
通讯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1-428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运秀华最近三年自由职业。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运秀华直接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注册资本/出资公司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号额(万元)北京杰新园企业管直接持有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
1理发展中心(有限13.40820.09%出资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太阳
合伙)额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
三、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为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1601房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东塔法定代表人肖志平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5063471N
成立时间2000-09-06股权管理;股权投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新材料(合金材料及型材、功能薄膜与复合材料、电子基材板、动力电池材料),生物医药(化学药、生物药),食品(调味品、添加剂);数字创意,融合服务;高端装备经营范围制造;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运营;现代农业开发、投资、管理;国际贸易、国内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物业租赁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1、2000年9月,广新集团前身广东省外贸集团有限公司设立
2000年9月,广东省外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广东省人
民政府以货币出资。
设立时,广东省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2-1-429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广东省人民政府5000.00100.00
合计5000.00100.00
2、2002年4月,变更公司名称与增加注册资本
2002年4月,广东省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名称为“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并将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60000万元,增资部分55000万元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以货币方式出资。2002年4月,广东省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广东省人民政府60000.00100.00
合计60000.00100.00
3、2003年5月,增加注册资本
2003年4月,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60300万元,增资部分300万元通过广东省财政厅划拨的方式实现。2003年5月,广
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广东省人民政府60300.00100.00
合计60300.00100.00
4、2008年8月,增加注册资本
2008年8月,经广东省国资委批准,同意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将注册资
本增加至160000万元,增资部分99700万元通过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实现。
2008年8月,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广东省人民政府160000.00100.00
合计160000.00100.00
2-1-4305、2011年1月,变更公司名称
2010年12月,经广东省国资委批准,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1月,广新集团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6、2015年2月,增加注册资本2013年9月,广东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广新集团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粤国资函[2013]809号),同意广新集团将公司章程第四条中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亿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2亿元”。2015年2月,广新集团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广新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广东省人民政府162000.00100.00
合计162000.00100.00
7、2020年10月,增加注册资本
2020年10月,经广东省国资委批准,广新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300000万元,新
增注册资本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以货币方式出资。2020年10月,广新集团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广新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广东省人民政府300000.00100.00
合计300000.00100.00
8、2021年8月,股权转让2021年8月,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资[2020]第78号)文件及相关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将其持有的广新集团10%股权划转至广东省财政厅。2021年8月,广新集团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广新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1-431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广东省人民政府270000.0090.00
2广东省财政厅30000.0010.00
合计300000.00100.00
9、2023年6月,增加注册资本
2023年3月,经广东省国资委批准,广新集团将注册资本从300000万元增加至
500000万元。2023年6月,广新集团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广新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广东省人民政府450000.0090.00
2广东省财政厅50000.0010.00
合计500000.00100.00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广新集团主营业务为国有资本投资及管理,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四)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广新集团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1667414.1910566060.26
负债总额7256379.116439898.26
净资产4411035.084126162.0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5675181.3815217988.96
净利润312527.33234324.97
注:上述2023、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五)产权结构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新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广东省人民政府450000.0090.00
2-1-432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广东省财政厅50000.0010.00
合计500000.00100.00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新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广新集团的股东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财政厅。
(六)交易对方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新集团直接控制的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广东广新盛特投资有限公司1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广东省粤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广新香港投资有限公司1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广东省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1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100.00%制造业
6广东省外贸开发有限公司91.00%批发和零售业
7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09%制造业
8印尼广青镍钴有限公司34.00%制造业
9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75%制造业
10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23.32%制造业
11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8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广东广青金属压延有限公司2.00%制造业
2-1-433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序号交易对方名称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华浩世纪袁海朝
1袁海朝实际控制华浩世纪,为温州海乾、安徽创冉、河北佳润的执行事温州海乾
务合伙人安徽创冉河北佳润温州海乾袁海朝徐锋袁梓赫
郝少波1、温州海乾为金力股份员工持股平台,袁海朝持有温州海乾81.1189%出
2资额,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险锋2、交易对方徐锋、袁梓赫、郝少波、毛险锋、郑义、高洋、张克、李青
郑义辰、李青阳均为温州海乾有限合伙人高洋张克李青辰李青阳安徽创冉袁海朝张伟郝少波
苏碧海1、安徽创冉为金力股份员工持股平台,袁海朝持有安徽创冉48.9543%出
3毛险锋资额,为执行事务合伙人2、交易对方张伟、郝少波、苏碧海、毛险锋、袁召旺、郭威、邓云飞、高洋、张克为安徽创冉有限合伙人袁召旺郭威邓云飞高洋张克
4河北佳润1、河北佳润为金力股份员工持股平台,袁海朝持有河北佳润68.20%出资
2-1-434序号交易对方名称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袁海朝额,为执行事务合伙人2、交易对方徐勇为河北佳润有限合伙人徐勇
安徽煜帆安徽煜帆为金力股份员工持股平台,郝少波持有安徽煜帆
530.51%
出资
郝少波额,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袁海朝
6袁梓赫袁海朝为袁梓赫和袁梓豪的父亲
袁梓豪高洋
7李青辰高洋为李青辰、李青阳的母亲
李青阳海通创新投
8厦门国贸海通均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合肥中小基金肥西产投
91、肥西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肥西产投99.90%出资额
合肥产投基金2、肥西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合肥产投基金10.00%出资额北京杰新园双杰电气
1、天津东金园持有北京杰新园14.5694%出资额,为有限合伙人
松禾创投2、双杰电气全资孙公司北京北杰金园光伏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杰新园
10天津东金园0.7458%出资额,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3、双杰电气、松禾创投、运秀华、彭晓平、刘浩为北京杰新园有限合伙
运秀华人彭晓平刘浩嘉兴岩泉
11封志强持有嘉兴岩泉9.3395%出资额,为有限合伙人
封志强马鞍山支点
12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马鞍山支点、安徽基石25.10%
安徽基石和20.00%的出资额,均为有限合伙人珠海冠明1、珠海冠明实际控制人徐延铭持有珠海冠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61.1888%出资额,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珠海招证冠智2、珠海冠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珠海招证冠智9.6618%出资额,为有限合伙人青岛君信嘉兴恩复开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恩利伟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系青岛君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霍永涛持股80%的北京恩利投资管理有限
嘉兴恩复开润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发信德新能源
15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同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信德三期
2-1-435序号交易对方名称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济南复星1、马强为济南复星基金管理人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该济南复星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复星平怡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关联马强16方上海翌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席投资官2、唐斌为济南复星基金管理人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该唐斌济南复星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复星平怡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的法
定代表人、董事长常州鑫崴
17基金管理人同为金库(杭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常州鑫未来宁波易辰
18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宝通辰韬厦门友道易鸿
19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友道雨泽上海劲邦劲兴
20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劲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劲邦晋新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中,广新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广新集团为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方中,华浩世纪为袁海朝控制企业,温州海乾、河北佳润、安徽创冉为袁海朝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袁梓赫、袁梓豪为袁海朝之子,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前述交易对方与袁海朝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预计超过总股本的5%,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广新集团向上市公司推荐唐强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推荐成有江、熊勇任佛塑科技董事。
除广新集团外,其他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如下:
2-1-4361、山东海科
根据《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鹏”)作为申请人一,山东海科作为申请人二,就与被申请人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发控股”)之间的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请求包括裁决山发控股向山东华鹏支付资产收购款1405416988.5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裁决山发控股返还其所占用的山东华鹏资金7000万元及利息以及裁决山
发控股向山东海科偿还山东海科关联公司垫付资金27511707.5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等多项。贸仲已于2025年1月受理该案件,并于2025年4月21日及2025年5月6日组织两轮开庭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就债务逾期责任认定、损失赔偿计算依据及资产剥离可行性等核心争议完成举证及质证。申请人已按照贸仲要求按期提交最终书面代理意见等材料。(详见《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比亚迪
根据比亚迪《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列示的诉讼、仲裁及其出
具的《涉及未决诉讼、仲裁情况的承诺函》,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涉案金诉讼(仲诉讼(仲诉讼(仲裁)基本情况额(万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裁)判决
裁)进展
元)执行情况
1、深圳富泰宏精密工
业有限公司等和比亚迪650.70状书往来暂未进入暂无审理结果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之间阶段执行阶段的侵权诉讼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各
2项经济损失14840300元。一审诉讼、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费161543元,反诉费70902元,由司和山西利民机电有限1971.74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负担61543责任公司(简称“山西执行中元,山西利民负担170902正在执行元,二审利民”)的购销合同纠
诉讼费231760元,由比亚迪汽车有纷
限公司负担23176元,山西利民负担208584元
3、惠州比亚迪实业有1、香港爱佩仪向惠州比亚迪实业有
限公司与爱佩仪光电技限公司支付1621365美元;2、香港术有限公司(简称“香1021.00爱佩仪向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支执行中正在执行港爱佩仪”)和爱佩仪付逾期利息损失人民币9956153.92
光电技术(深圳)有限元;3、香港爱佩仪支付惠州比亚迪公司购销合同纠纷实业有限公司一审案件受理费2-1-437涉案金诉讼(仲诉讼(仲诉讼(仲裁)基本情况额(万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裁)判决
裁)进展
元)执行情况
83086.99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
5000元
3、河北毅信诉讼(仲诉讼(仲涉案金额诉讼(仲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裁)审理结裁)判决(万元)裁)进展果及影响执行情况河北毅信诉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暂无审理结暂未进入
司、张新朝关于河北汉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14120.93审理阶段果执行阶段增资协议纠纷
河北毅信诉滑某栓、滑某宁关于河北华宇耐磨9336.93暂无审理结暂未进入审理阶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回购纠纷果执行阶段张新朝诉廊坊冀财新毅创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二审审理(有限合伙)、河北毅信、嘉兴德徒投资合伙阶段,尚尚未作出生暂未进入企业(有限合伙)、新谊私募基金管理(北5515.50无生效判效判决执行阶段
京)有限公司、河北新元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决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
张新朝诉河北毅信(作为诉讼被告)、廊坊冀
财新毅创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无审理结暂未进入
嘉兴德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谊私9207.00审理阶段果执行阶段
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河北新元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
4、常州鑫崴涉案金诉讼(仲诉讼(仲裁)基本诉讼(仲额(万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裁)判决情况裁)进展
元)执行情况
1.秦某毅应通过以下形式回购常州鑫崴持
有的中能锂电科技(嘉兴)有限公司的全
部股权并支付回购价款,秦某毅向常州鑫崴分期支付回购价款并配合履行相应工商
变更程序;2.秦某毅应于2023年12月31常州鑫崴诉中能锂日前向常州鑫崴提供秦某毅及其子公司总
电科技(嘉兴)有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6000000元的销售合
限公司、秦某毅、同,该销售合同付款期限届满时应晚于翠鸟新能源科技2023年12月31日;3.秦某毅应于2024年(南通)有限公2570.71执行阶段3月31日前向常州鑫崴支付律师费人民币正在执行
司、欧伊德能源科2385290.42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
技泰州有限公司、
保全担保费人民币11237.50元;4.若秦某又一新能源科技
毅逾期履行前述裁决项所涉义务,秦某毅(苏州)有限公司
应于违反前述义务的5日内,向常州鑫崴的股权转让纠纷一次性支付全部回购款项(以人民币
1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股东协议》
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常州鑫崴有权立即向法院申请恢复秦某毅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冻结保全措2-1-438涉案金诉讼(仲诉讼(仲裁)基本诉讼(仲额(万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裁)判决情况裁)进展
元)执行情况施;5.本案仲裁费人民币238953元,由秦某毅承担;鉴于常州鑫崴已全额预缴仲裁费,秦某毅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常州鑫崴支付人民币238953元。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由秦某毅承担。原判主要内容如下:
一、撤销被告秦某毅于2023年6月9日将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663弄8号202室房屋对于被告郑某霞的赠与;
二、撤销被告秦某毅与被告郑某霞于2023常州鑫崴、常州鑫年4月18日签订的《三亚市存量房赠与合正在申请未来诉秦某毅、郑1200.00同》;执行阶段强制执行
某霞的债权人撤销三、被告秦某毅、郑某霞应于本判决生效中权纠纷之日起十日内将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663弄8号202室房屋及三亚市河东区榆
亚大道三亚银龙商住楼 B 栋 1 单元 1405房不动产所有权恢复登记为被告秦某毅名下。
案件受理费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
5050元,由被告秦某毅负担。
1.钜威新能源有限公司、东莞钜威新能源
有限公司、陈某全、刘某新、刘某回购常州鑫崴持有的东莞钜威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的全部股权,共同向常州鑫崴支付股权回购款1132万元;2.钜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东莞钜威新能源有限公司、陈某全、刘某
新、刘某向常州鑫崴支付自2021年6月常州鑫崴诉钜威新23日至股权回购款实际支付之日止的违约
能源有限公司、东
金(以1132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莞钜威新能源有限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
公司、陈某全、刘1166.33执行阶段正在执行利率的4倍计算);3.钜威新能源有限公
某新、刘某、东莞
司、东莞钜威新能源有限公司、陈某全、钜威动力技术有限
刘某新、刘某向常州鑫崴支付律师费7.5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万元;4.本案仲裁费268261元,全部由钜威新能源有限公司、东莞钜威新能源有限
公司、陈某全、刘某新、刘某承担,因常州鑫崴已预缴全部仲裁费。钜威新能源有限公司、东莞钜威新能源有限公司、陈某
全、刘某新、刘某直接向常州鑫崴支付其已垫付的仲裁费268261元。
常州鑫崴诉高某、
沙哈科技(上海)3353.51暂未进入审理阶段暂无审理结果有限公司的股权转执行阶段让纠纷
5、常州鑫未来2-1-439涉案金诉讼(仲诉讼(仲裁)基诉讼(仲额(万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裁)判决本情况裁)进展
元)执行情况
1.秦某毅应通过以下形式回购常州鑫未来
持有的中能锂电科技(嘉兴)有限公司的
全部股权并支付回购价款,秦某毅向常州鑫未来分期支付回购价款并配合履行相应
工商变更程序;2.秦某毅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促成常州鑫未来与中
能锂电科技(嘉兴)有限公司新的投资方
及/或现有股东签订股权转让所涉相关协议,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款总金额不低于常州鑫未来诉中能
按《股东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款计算方式
锂电科技(嘉兴)持续计算至前述股权转让所涉相关协议约有限公司(“中能定的转让款支付之日的金额,确保常州鑫锂电”)、秦某
未来从中能锂电科技(嘉兴)有限公司完
毅、翠鸟新能源科
1290.54全退股;3.秦某毅应于2024年3月31日技(南通)有限公执行阶段正在执行
前向常州鑫未来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司、欧伊德能源科1187398.42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
技泰州有限公司、
保全担保费人民币5650.83元;4.若秦某又一新能源科技
毅逾期履行前述裁决项所涉义务,秦某毅(苏州)有限公司
应于违反前述义务的5日内,向常州鑫未的股权转让纠纷来一次性支付全部回购款项(以人民币
1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股东协议》
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常州鑫未来有权立即向法院申请恢复秦某毅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冻结保全措施;5.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52009元,由秦某毅承担;鉴于常州鑫未来已全额预缴仲裁费,秦某毅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常州鑫未来支付人民币152009元。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由秦某毅承担。原判主要内容如下:
一、撤销被告秦某毅于2023年6月9日将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663弄8号202室房屋对于被告郑某霞的赠与;
二、撤销被告秦某毅与被告郑某霞于2023常州鑫未来、常州年4月18日签订的《三亚市存量房赠与合正在申请鑫崴诉秦某毅、郑1200.00同》;执行阶段强制执行
某霞的债权人撤销三、被告秦某毅、郑某霞应于本判决生效中权纠纷之日起十日内将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663弄8号202室房屋及三亚市河东区榆
亚大道三亚银龙商住楼 B 栋 1 单元 1405房不动产所有权恢复登记为被告秦某毅名下。
案件受理费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
5050元,由被告秦某毅负担。
常州鑫未来诉江苏(一)睿昕联合、岳某桥、仇某宁向常州
睿昕联合汽车科技3619.52执行阶段鑫未来连带支付股权回购款人民币执行阶段
集团有限公司34241095.89元;(二)睿昕联合、岳某2-1-440涉案金诉讼(仲诉讼(仲裁)基诉讼(仲额(万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裁)判决本情况裁)进展
元)执行情况(“睿昕联桥、仇某宁以人民币34241095.89元为基合”)、岳某桥、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仇某宁、苏州睿昕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向常州鑫未来连带支付自2024年7月25(“睿昕汽车”)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违约金,暂计至的股权转让纠纷2024年8月31日的逾期违约金为人民币
477686.74元;(三)睿昕联合、岳某
桥、仇某宁在履行股权回购义务以及睿昕汽车履行赔付义务过程中依法应履行相应
的公司内部决议程序(如需)以及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四)睿昕联合、岳某桥、仇某宁向常州鑫未来共同支付律师费人民
币150000元;(五)睿昕汽车在人民币
17120547.95元的范围内,就睿昕联合、岳某桥、仇某宁不能清偿的上述债务金额,对常州鑫未来承担赔偿责任;(六)睿昕联合、岳某桥、仇某宁、睿昕汽车共同承担常州鑫未来支出的保全费人民币
5000元、保全保险费人民币14478.10
元;(七)被申请人应共同向常州鑫未来
支付人民币362684.70元、3510元以补偿
常州鑫未来为其代垫的仲裁费、仲裁员差旅费。上述被申请人应支付的金额,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常州鑫未来支付完毕。
(一)竹间智能应向申请人返还借款人民
币35000000元;(二)竹间智能应向申请人支付逾期利息(以人民币35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3年7月1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竹间智能应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常州鑫未来
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诉讼保全保与被申请人竹间智
险费人民币28466元;(四)竹间智能应
能科技(上海)有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限公司(“竹间智 3558.27 执行阶段 人 民 币 250000 元 ; ( 五 ) Emotibot 执行阶段能”)、Emotibot
Technologies Technologies Limited 对竹间智能前述仲裁
Limited 请求(一)至(四)的付款义务承担一般的合同纠
保证责任,即在竹间智能的财产经依法强纷
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 EmotibotTechnologies Limited 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
清偿责任;(六)竹间智能、Emotibot
Technologies Limited 共同支付常州鑫未来
承担的仲裁费495019.81元。上述裁决应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常州鑫未来支付完毕。
原告常州鑫未来诉2326.02执行阶段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由上诉正在申请2-1-441涉案金诉讼(仲诉讼(仲裁)基诉讼(仲额(万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裁)判决本情况裁)进展
元)执行情况
被告徐某、苏州擎人徐某负担。原判主要内容如下:(一)强制执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被告徐某、苏州擎创、苏州擎动、苏州木中业(有限合伙)头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于(“苏州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常州鑫创”)、苏州擎动未来股权回购款22342700元;原告常州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鑫未来于被告徐某、苏州擎创、苏州擎(有限合伙)动、苏州木头人履行上述债务后十日内向(“苏州擎被告徐某、苏州擎创、苏州擎动、苏州木动”)、苏州木头头人转让被告擎风电公司相应股权并办理
人企业管理合伙企变更登记手续,擎风电公司应予以协助;
业(有限合伙)(二)被告徐某、苏州擎创、苏州擎动、(“苏州木头苏州木头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人”)、邹某松、偿付原告常州鑫未来逾期违约金(以李某悦、李某、擎22342700元为基数,自2023年8月27风电驱动科技(常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州)有限公司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0(“擎风电公倍计付);(三)被告徐某、苏州擎创、司”)的股权转让苏州擎动、苏州木头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纠纷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常州鑫未来律师费损失50000元。
常州鑫未来诉陈某
仁、稳捷(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上海陛捷企业1323.51暂未进入审理阶段暂无审理结果管理中心(有限合执行阶段伙)、上海稳正贽诚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
6、万和投资涉案金诉讼(仲诉讼(仲裁)基诉讼(仲额(万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裁)判决本情况裁)进展
元)执行情况
发回重审判决:
福建省唐城金海1.林某斌、宁德市金海湾大酒店有限公司湾大酒店有限公连带赔偿福建省唐城金海湾大酒店有限公
司诉万和投资、司经济损失650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宁德海湾酒店管(自2015年5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理有限公司、宁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德市金海湾大酒6500.00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年8月20日起暂未进入上诉阶段
店有限公司、林至实际赔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执行阶段某斌、刘某光、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宁德市鑫源企业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2.服务有限公司、宁德市鑫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万和投资蔡某亮的财产损对上述第一项赔偿款在3858万元范围内
害赔偿纠纷(包括相应利息)对福建省唐城金海湾大
酒店有限公司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应2-1-442涉案金诉讼(仲诉讼(仲裁)基诉讼(仲额(万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裁)判决本情况裁)进展
元)执行情况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3.案
件受理费518447元,由林某斌、宁德市金海湾大酒店有限公司共同负担318447元,由宁德市鑫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万和投资共同负担200000元。
万和投资对上述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7、杭州长津诉讼(仲诉讼(仲诉讼(仲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裁)审理结裁)判决
裁)进展果及影响执行情况申请人杭州长津股权投资股权回购价款人民币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135403593.15元,及申请人暂未进入
被申请人苏某甲和苏某乙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财产保审理阶段尚未裁决执行阶段
的股权回购价款支付纠纷全申请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仲裁费、仲裁费
8、旗昌投资
诉讼涉案金诉讼(仲诉讼(仲裁)基本(仲额(万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裁)判决情况裁)
元)执行情况进展
(1)裁决受限于《股份转让补偿协议》和《股份转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管辖范围,仅能支持补偿金额部分3152万元及相应利息(自2023年12月21日起按年息8%计深圳市旗昌投资控7000算);
股有限公司与被申
万元本已裁(2)裁决柴某贺、张某英对柴某中在本裁决书正在执行
请人柴某中、柴某金及利决下的本息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中
贺、张某英的股权
息(3)裁决由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法律费用(律师转让补偿协议纠纷费、保全费及保单费用);
(4)本案仲裁费人民币487081元,由申请人
承担人民币229431元,被申请人共同承担人民币257650元。
深圳市旗昌投资控诉请二被告共同:
股有限公司与被告5000(1)支付股权回赎款,计算方式投资总金额金某、被告廖某万元本审理5000万元加上按照每年8%、自2020年8月20暂未进入
武、第三人大连优金及利阶段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的投资回报,并扣除执行阶段
欣光科技股份有限息已取得的税前分红1851666.37元;
公司的合同纠纷案(2)承担案件诉讼费。
9、张新朝诉讼(仲诉讼(仲涉案金额诉讼(仲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裁)审理结裁)判决(万元)裁)进展果及影响执行情况廊坊冀财新毅创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6789.85审理阶段暂无审理结暂未进入2-1-443诉讼(仲诉讼(仲涉案金额诉讼(仲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裁)审理结裁)判决(万元)裁)进展果及影响执行情况
伙)诉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果执行阶段张新朝的增资协议纠纷河北毅信诉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14120.93暂无审理结暂未进入司、张新朝关于河北汉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审理阶段
果执行阶段增资协议纠纷张新朝诉廊坊冀财新毅创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河北毅信、嘉兴德徒投资合伙
5515.50二审审理尚无生效判暂未进入企业(有限合伙)、新谊私募基金管理(北
阶段决执行阶段
京)有限公司、河北新元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
张新朝(作为诉讼原告)诉河北毅信、廊坊冀
财新毅创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嘉兴德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谊私9207.00暂无审理结暂未进入审理阶段果执行阶段
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河北新元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诚信情况如下:
1、涉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主体下发机构下发时间文件标题原因
2024关于对山东华鹏玻璃股份公告未及时披露银行账户基上海证券交年
山东海科董易所上市公10月30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本户等账户冻结信息违反了事崔志强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司管理一部日公监函〔2024〕0234号)规则》河北毅信执河北证监局关于对河北新发生重大事项变更未按规定行事务合伙元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报告、未按照公司信息披露人河北新元中国证监会2024年2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27制度规定履行职责,违反信股权投资河北监管局月日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基金管理有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7行办法》相关规定限公司(〔〕号))
未审慎开展收益互换业务、另类投资子公司投资的个别中国证券监关于对潘光韬采取监管谈私募基金实际投资标的超出海通创新投督管理委员2024年4话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另类投资子公司业务范围,董事潘光韬会上海监管月29日〔2024〕182号)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局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河北证监局关于对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
20239及张新朝、闫海舰、张伟议披露程序、关联方资金占年
张新朝河北证监局6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用未及时披露、财务数据信月日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息披露不准确违反《非上市施决定书(〔2023〕25公众公司监管管理办法》号))
2-1-444主体下发机构下发时间文件标题原因
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关联交易均未及时审议及披20239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年露,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
15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月日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
公司自律监管措施、纪律露规则》全国股转公处分的公告司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
20253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披露上述年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责3重大仲裁信息,违反了《全月日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告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2、涉及其他诚信的情况
主体作出机关时间案号原因结果
(2024)鲁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淄博市张店0303民初6922履行张某申请执行生效法律区人民法院2024年号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12被列为限制陈立叶月
14(2024)鲁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高消费人员邹平县人民日1681执恢804履行房某兴申请执行生效法
法院号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除上述情况外,交易对方及其各自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六)标的资产股东人数穿透计算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二百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按照穿透至自然人、非专门以持有标的公司为目的的法人、经备案的私募基金以及员工持股平台的口径穿透计算,标的公司股东穿透计算后的合计人数未超过200人。
2-1-445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金力股份。除特别说明外,本章节中交易标的财务数据均取自经华兴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标的公司财务报表。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00550439333E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54928.3139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袁海朝
成立日期2010-02-05
营业期限2010-02-05至无固定期限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区建设路6号主要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区建设路6号
电池正极材料、电池隔膜、成品电池、超级电容器及其它动力电池材料的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高端无纺布、改性聚丙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历史沿革
(一)公司历史沿革
1、2010年2月,金力有限设立
2009年10月27日,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冀)登记内远名预核字[2009]
第1643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同意拟设立企业名称为“河北金力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0年2月1日,袁海朝、封志强签署了《河北金力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设立金力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同日,金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金力有限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股东袁海朝认缴500万元、封志强认缴500万元,并通过了公司章程。
2010年2月4日,邯郸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冀邯中会验字[2010]第08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0年2月4日止,金力有限(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1000万元。
2-1-4462010年2月5日,永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金力有限设立。
设立时,金力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万元)(万元)(%)
1袁海朝500.00500.0050.00货币
2封志强500.00500.0050.00货币
合计1000.001000.00100.00/
2、2010年11月,金力有限第一次增资(增资至2000万元)
2010年10月20日,金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2000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分别由袁海朝以货币出资500万元、封志强以货币出资500万元,并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0年10月22日,邯郸智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邯智信会变验字(2010)第013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0年10月22日止,金力有限已收到袁海朝、封志强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000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2010年11月8日,金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万元)(万元)(%)
1袁海朝1000.001000.0050.00货币
2封志强1000.001000.0050.00货币
合计2000.002000.00100.00/
3、2012年5月,金力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年5月7日,金力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同意袁海朝向华浩世纪转让全
部股权1000万元,并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2年5月7日,袁海朝与华浩世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转让情况具体如下:
转让出资额转让价格转让价款总额转让方受让方(万元)(元/1元出资额)(万元)
袁海朝华浩世纪1000.001.001000.00
2-1-4472012年5月25日,金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转让完成后,金力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名称出资方式(万元)(万元)(%)
1华浩世纪1000.001000.0050.00货币
2封志强1000.001000.0050.00货币
合计2000.002000.00100.00/
4、2014年3月,金力有限第二次增资(增资至5000万元)
2014年3月10日,金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华浩世纪向金力有限追加投资
5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3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封志强向金
力有限追加投资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4年3月24日,邯郸市华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邯华泰变字(2014)第1116号
《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4年3月24日止,金力有限已收到华浩世纪、封志强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500万元,实收资本增至3500万元。
2014年3月26日,邯郸市华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邯华泰变字(2014)第1117号
《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4年3月26日止,金力有限已收到华浩世纪、封志强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500万元,实收资本增至5000万元。
2014年3月18日,金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万元)(万元)(%)
1华浩世纪3000.003000.0060.00货币
2封志强2000.002000.0040.00货币
合计5000.005000.00100.00/
5、2014年7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4年5月8日,金力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将金力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拟变更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5日,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邯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冀)
2-1-448名称变核〔2014〕第759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变更为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审字
[2014]005646号《审计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4年3月31日,金力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57800155.23元。
2014年6月15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国融兴华评报字
[2014]第010149号《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4年3月31日,金力有限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780.01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6089.04万元。
2014年6月15日,金力有限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将金力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按金力有限截至2014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57800155.23元折股,其中50000000元折为50000000股,余额7800155.23元转为资本公积金;金力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各自在金力有限的股权所对应净资产认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014年6月16日,发起人各方正式签署《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约定将金力有限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即由金力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各发起人一致同意以其在金力有限所享有的净资产折股,其中5000万元折合成股份公司的股本5000万股,每股人民币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超过股份总额部分的净资产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7月2日,金力股份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并通过了最新公司章程。
同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24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4年7月2日,公司已收到各发起人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5000.00万元,均系以金力有限截至2014年3月31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共计5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7月28日,邯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
股份公司设立时,金力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2-1-449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华浩世纪3000.0060.00
2封志强2000.0040.00
合计5000.00100.00
6、2015年3月,股份公司在新三板挂牌2015年2月12日,全国股转系统出具《关于同意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527号),同意金力股份股票于新三板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2015年3月12日,金力股份股票在新三板正式挂牌并公开转让,挂牌时的证券代
码为“832161”,证券简称为“金力股份”。
7、2016年5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2016年5月20日,金力股份发生的股份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转让价格转让价款总额序号转让方受让方(万股)(元/股)(万元)
1封志强华浩世纪500.001.00500.00
2华浩世纪徐锋350.001.00350.00
本次转让完成后,金力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华浩世纪3150.0063.00
2封志强1500.0030.00
3徐锋350.007.00
合计5000.00100.00
8、2016年10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增资至8340万元)2016年7月25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以每股1.5元的价格向海之润、华浩世纪发行股份,并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根据金力股份公开披露的《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发行股票及认购对象的具体情况如下:
2-1-450认购时的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总金额
序号认购对象认购方式身份(万股)(元/股)(万元)
1华浩世纪在册股东200.001.50300.00现金
2海之润新增股东3140.001.504710.00现金
2016年8月23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
(2016)01048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6年8月18日止,金力股份已收
到发行对象华浩世纪、海之润出资金额共计501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金额3340万元。
2016年10月11日,金力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华浩世纪3350.0040.17
2海之润3140.0037.65
3封志强1500.0017.99
4徐锋350.004.20
合计8340.00100.00
9、2017年2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增资至9840万元)2016年11月24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以每股4.0元的价格向海之润、华浩世纪发行股份,并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根据金力股份公开披露的《2016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发行股票及认购对象的具体情况如下:
认购时的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总金额序号认购对象认购方式身份(万股)(元/股)(万元)
1华浩世纪在册股东900.004.003600.00现金
2海之润在册股东600.004.002400.00现金
2016年12月20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喜验字[2016]第
047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6年12月19日止,金力股份已收到发行对象
华浩世纪、海之润出资金额共计6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500万元。
2-1-4512017年2月14日,金力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华浩世纪4250.0043.19
2海之润3740.0038.01
3封志强1500.0015.24
4徐锋350.003.56
合计9840.00100.00
10、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2016年5月26日,封志强与华浩世纪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双方约定若封
志强因任期届满或提前辞职等任何原因不再担任挂牌公司总经理一职,则其承诺将在离职六个月后且持有的公司1250万股股份变更登记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时,在30天之内依法将该1250万股股份转让给华浩世纪,并按1.00元/股的价格签署具体的股份转让协议。
2017年3月18日,出让方封志强与受让方华浩世纪签订《股票转让协议》,约定
封志强将其持有的1250万股金力股份股票转让给华浩世纪。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封志强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
金力股份的1250.0332万股股份转让给华浩世纪,转让价格为每股1元。
2017年1月9日,出让方华浩世纪与受让方海之润签署《股票转让协议》,约定
华浩世纪将其持有的金力股份200万股股票转让给海之润,转让价格每股1.5元。
该期间内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转让价格转让价款总额序号转让方受让方(万股)(元/股)(万元)
1封志强华浩世纪1250.03321.001250.0332
2华浩世纪海之润200.00001.50300.0000
本次转让完成后,金力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华浩世纪5300.033253.8621
2海之润3940.000040.0407
2-1-452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3徐锋350.00003.5569
4封志强249.96682.5403
合计9840.0000100.0000
11、2017年9月,股份公司第三次增资(增资至13000万元)2017年6月12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以每股6元的价格向华浩世纪等9家主体发行股份。
根据金力股份公开披露的《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发行股票及认购对象的具体情况如下:
认购时的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总金额序号认购对象认购方式身份(万股)(元/股)(万元)
1华浩世纪在册股东400.006.002400.00现金
2海南冉海新增股东828.006.004968.00现金
3河北毅信新增股东500.006.003000.00现金
4珠海中冠国际新增股东416.006.002496.00现金
5上海劲邦劲兴新增股东370.006.002220.00现金
6宁波宝通辰韬新增股东208.006.001248.00现金
7宁波易辰新增股东208.006.001248.00现金
8厦门友道新世纪新增股东130.006.00780.00现金
9杭州象之仁新增股东100.006.00600.00现金
2017年7月1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
[2017]00042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7年7月12日止,金力股份已收到发行对象出资金额1896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3160万元。
2017年9月7日,金力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股份注册
资本增加至13000万元。
12、2017年12月,股份公司第四次增资(增资至13473.50万元)2017年9月15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以每股6元的价格向35名员工发行股份。
2-1-453根据金力股份公开披露的《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发行股票及认购对象的
具体情况如下:
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总金额序号认购对象认购时的身份认购方式(万股)(元/股)(万元)
1袁海朝董事长200.006.001200.00现金
2徐锋董事、总经理20.006.00120.00现金
3董事、董事会李志坤12.006.0072.00现金
秘书
4郝少波董事15.006.0090.00现金
5李青监事会主席25.006.00150.00现金
6马文献职工代表监事20.006.00120.00现金
7郭海茹财务总监15.006.0090.00现金
8袁辉副总经理20.006.00120.00现金
9徐勇副总经理30.006.00180.00现金
10张伟核心员工20.006.00120.00现金
11杜鹏宇核心员工10.006.0060.00现金
12郭威核心员工10.006.0060.00现金
13田云飞核心员工6.506.0039.00现金
14孟义核心员工5.006.0030.00现金
15王玮核心员工5.006.0030.00现金
16霍瑞源核心员工5.006.0030.00现金
17韩义龙核心员工5.006.0030.00现金
18刘鹏博核心员工4.006.0024.00现金
19高宝东核心员工4.006.0024.00现金
20邓云飞核心员工4.006.0024.00现金
21张克核心员工4.006.0024.00现金
22李波核心员工4.006.0024.00现金
23宋月阳核心员工3.006.0018.00现金
24刘策核心员工3.006.0018.00现金
25解悦核心员工3.006.0018.00现金
26田海龙核心员工3.006.0018.00现金
27郭林建核心员工3.006.0018.00现金
28吴玲玲核心员工2.006.0012.00现金
29尤朋的核心员工2.006.0012.00现金
30柳伟潮核心员工2.006.0012.00现金
2-1-454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总金额
序号认购对象认购时的身份/认购方式(万股)(元股)(万元)
31张紫东核心员工2.006.0012.00现金
32姜涛核心员工2.006.0012.00现金
33宋建核心员工2.006.0012.00现金
34闫姗姗核心员工2.006.0012.00现金
35李董超核心员工1.006.006.00现金
2017年9月27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
[2017]00068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7年9月22日止,金力股份已收到发行对象出资金额2841.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473.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股份注册资本增加至13473.50万元。
2017年12月19日,金力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股份注
册资本增加至13473.50万元。
13、2018年4月,股份公司在新三板终止挂牌
2018年2月28日及2018年3月17日,金力股份分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向全国股转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2018年4月4日,全国股转系统出具了《关于同意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243号),同意金力股份股票自2018年4月12日起终止在新三板挂牌。
14、2018年5月,股份公司第五次增资(增资至15473.50万元)
2018年4月27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每股9元的价格向济南复
星、宁波复霖、华浩世纪等投资者定向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股份。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认缴股数认购价格认购总额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万股)(元/股)(万元)
600.00009.005400.00债权
1华浩世纪
400.00009.003600.00货币
2济南复星476.11119.004285.00货币
2-1-455认缴股数认购价格认购总额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万股)(元股)(万元)
3宁波复霖476.11119.004285.00货币
4唐斌22.22229.00200.00货币
5林文海20.00009.00180.00货币
6马强5.55569.0050.00货币
合计2000.0000/18000.00/
本次增资中,非货币出资的评估情况如下:
2018年2月2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开元评报字[2018]018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华浩世纪持有金力股份的债权总金额为5940万元,本次拟债转股涉及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5400万元。
本次增资的验资情况如下:
2018年5月4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
[2018]00027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8年5月4日止,金力股份已收到发行对象出资金额18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0万元。
2018年5月22日,金力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股份注册
资本增至15473.50万元。
15、2018年6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2018年6月,金力股份发生以下股份转让,其中,霍瑞源、田云飞系离职退股,
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总价款序号协议日期转让方受让方(万股)(元/股)(万元)
12018.06.05华浩世纪毛险锋30.009.00270.00
22018.06.27霍瑞源华浩世纪5.006.0030.00
32018.06.27田云飞华浩世纪6.506.0039.00
16、2018年8月,股份公司第六次增资(增资至15695.7222万元)
2018年6月26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每股9元的价格向珠海北
汽发行累计不超过222.2222万股股份。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2-1-456/认缴股数认购价格认购总额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万股)(元/股)(万元)
1珠海北汽222.22229.001999.9998货币
2018年7月2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
[2018]000446号,审验确认截至2018年7月20日止,金力股份已收到发行对象出资金额1999.9998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22.2222万元。
2018年8月2日,金力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股份注册
资本增至15695.7222万元。
17、2018年12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2018年12月,因宋月阳、刘策离职退股,金力股份发生以下股份转让,具体情况
如下:
转让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总价款序号协议日期转让方受让方(万股)(元/股)(万元)
12018.12.13宋月阳华浩世纪3.006.0018.00
22018.12.13刘策华浩世纪3.006.0018.00
18、2019年1月,股份公司第七次增资(增资至17875.7222万元)
2018年10月26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每股9.5元的价格向华
浩世纪等投资者发行累计不超过3000万股股份。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认缴股数认购价格认购总额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万股)(元股)(万元)
1华浩世纪1000.009.509500.00债权
2珠海中冠国际300.009.502850.00货币
3郝治嘉240.009.502280.00货币
4河北龙凤山铸业有限公司210.009.501995.00货币
5郭海利210.009.501995.00货币
6熹利来投资200.009.501900.00货币
7费晓飞10.009.5095.00货币
8苏碧海10.009.5095.00货币
本次增资中,非货币出资的评估情况如下:
2018年10月3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开元评报字[2018]587号《资产评
2-1-457估报告》,经评估,截至2018年8月31日,华浩世纪对金力股份享有债权10140万元,本次拟债转股涉及的债权金额为9500万元。
本次增资的验资情况如下:
2018年12月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
[2018]00058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8年11月27日止,金力股份已收到发行对象出资金额2071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180万元。
2019年1月4日,金力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股份注册
资本增至17875.7222万元。
19、2019年3-12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期间,金力股份发生以下股份转让,其中,袁辉、姜
涛、柳伟潮系离职退股,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总价款序号协议日期转让方受让方(万股)(元/股)(万元)
1河北龙凤山袁梓赫105.009.50997.50
2019.03.22铸业有限公
2司袁梓豪105.009.50997.50
32019.03.22袁辉华浩世纪20.006.00120.00
42019.07.22郝治嘉宝佳贸易240.009.502280.00
52019.07.22姜涛华浩世纪2.006.0012.00
62019.12.26柳伟潮华浩世纪2.006.0012.00
20、2020年3-8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期间,因解悦、李董超、费晓飞离职退股及员工徐勇有
资金需求,金力股份发生以下股份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总价款序号协议日期转让方受让方(万股)(元/股)(万元)
12020.03.05解悦华浩世纪3.006.0018.00
22020.06.04李董超华浩世纪1.006.006.00
32020.06.16徐勇华浩世纪13.006.0078.00
42020.08.26费晓飞华浩世纪10.009.5095.00
21、2021年3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2021年3月,金力股份发生以下股份转让,其中,高宝东的股份转让系离职退股,
2-1-458李青与郑义、袁召旺的股份转让系股份代持还原,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总价款序号协议日期转让方受让方(万股)(元/股)(万元)
12021.03.12高宝东华浩世纪4.006.0024.00
2郑义10.006.0060.00
2021.03.12李青
3袁召旺5.006.0030.00
22、2021年5月,股份公司第八次增资(增资至24994.1555万元)
2020年5月20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每股6元的价格发行不超
过5000万股股份,并同意华浩世纪等金力股份原在册股东以债转股方式认购公司股份。
2021年1月28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新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将以每股6元的价格向山东海科发行4000万股股份。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认缴股数认购价格认购总额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万股)(元/出资方式股)(万元)
1常州鑫未来333.33336.002000.0000货币
2常州鑫崴333.33336.002000.0000货币
3华浩世纪1000.00006.006000.0000债权
4河北佳润83.33336.00500.0000货币
5安徽创冉435.10006.002610.6000货币
6魏俊飞100.00006.00600.0000货币
7宜宾晨道833.33346.005000.0004货币
8山东海科4000.00006.0024000.0000股权
合计7118.4333/42710.6004/
本次增资中的非货币出资的评估报告如下:
(1)2021年3月18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
第020141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安徽金力截至2021年1月31日的净资产评
估值为25003.81万元。
2022年12月10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铭评报字[2022]第2224-2号《资产评估报告》,对金力股份收购安徽金力(曾用名为“安徽新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安徽金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
2-1-459经评估,安徽金力截至2021年1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5003.81万元。
(2)2021年3月18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第020144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鞍能公司(收购前通过马鞍山鞍能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安徽金力股权)截至2021年1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1595.32万元。
2022年12月10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铭评报字
[2022]第2224-3号《资产评估报告》,对金力股份收购鞍能公司股权所涉及的鞍能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经评估,鞍能公司截至2021年1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595.32万元。
(3)2022年6月6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
第020687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2021年5月15日,华浩世纪对金力股份债转股涉及的相关债务评估值为6000万元。
2022年12月10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铭评报字
[2022]第2224-7号《资产评估报告》,对金力股份债转股涉及的相关债务进行了追溯评估。经评估,相关债务截至2021年5月15日的评估值为6000万元。
2021年1月28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1]第00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1月28日止,金力股份已收到常州鑫未来、常州鑫崴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666.6666万元。
2021年5月20日,河北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通达验字[2021]第003号
《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5月19日止,金力股份已收到由华浩世纪、安徽创冉、河北佳润、宜宾晨道和魏俊飞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451.7667万元,其中,华浩世纪以持有的金力股份债权出资,安徽创冉、河北佳润、宜宾晨道和魏俊飞以货币出资。
2021年5月21日,河北通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通达验字[2021]第004号
《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5月20日止,金力股份已收到山东海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4000万元,该部分以其持有的安徽金力和鞍能公司股权的形式进行缴纳。
2-1-4602021年5月26日,金力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股份注册
资本增至24994.1555万元。
23、2021年8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2021年8月,金力股份发生的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总价款序号协议日期转让方受让方(万股)(元/股)(万元)
12021.08.23厦门友道新厦门友道雨130.006.00780.0000
世纪泽
24、2021年10月,股份公司第九次增资(增资至27006.4632万元)
2021年9月16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比亚迪或/和其关联方、蜂巢投资管理(山东)有限公司或/和其关联方发行股份,发行价格为6.5元/股,本次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15000万元。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认缴股数认购价格认购总额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万股)(元/股)(万元)
1湖州华智769.23086.505000.0002货币
2创启开盈12.30776.5080.0000货币
3比亚迪1230.76926.508000.0000货币
合计2012.3077/13080.0002/
2021年9月28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1]第05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9月23日止,金力股份已收到湖州华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769.2308万元。
2021年10月22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1]第05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10月21日止,金力股份已收到创启开盈、比亚迪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243.0769万元。
2021年10月27日,金力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股份注
册资本增至27006.4632万元。
25、2021年11-12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2021年11月至12月,金力股份发生的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2-1-461转让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总价款
序号协议日期转让方受让方(万股)(元/股)(万元)
12021.11.30珠海北汽袁海朝55.55566.00333.3336
22021.12.09福建劲邦晋新350.000010.003500.0000
山东海科
32021.12.09厦门友道易鸿650.000010.006500.0000
26、2021年12月,股份公司第十次增资(增资至40956.4632万元)
2021年11月5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5亿股,每股价格10.00元,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股数认购价格认购总额名称(万股)(元/出资方式股)(万元)
1金石基金2000.0010.0020000.00货币
2嘉兴岩泉1270.0010.0012700.00货币
3厦门国贸海通1000.0010.0010000.00货币
4厦门惠友豪嘉1000.0010.0010000.00货币
5旗昌投资1000.0010.0010000.00货币
6厦门友道易鸿1000.0010.0010000.00货币
7合肥中小基金600.0010.006000.00货币
8杭州长津500.0010.005000.00货币
9湖北小米500.0010.005000.00货币
10马鞍山支点科技500.0010.005000.00货币
11嘉兴和正宏顺400.0010.004000.00货币
12厦门建达石400.0010.004000.00货币
13海通创新投400.0010.004000.00货币
14安徽基石300.0010.003000.00货币
15济南信创300.0010.003000.00货币
16赣州翰力300.0010.003000.00货币
17万和投资300.0010.003000.00货币
18宜宾晨道200.0010.002000.00货币
19常州常高新200.0010.002000.00货币
20青岛君信150.0010.001500.00货币
21常州哲明100.0010.001000.00货币
22张志平200.0010.002000.00货币
2-1-462序号股东姓名/认缴股数认购价格认购总额名称出资方式(万股)(元/股)(万元)
23张新朝250.0010.002500.00货币
24王勇30.0010.00300.00货币
25井卫斌50.0010.00500.00货币
26深圳翼龙1000.0010.0010000.00货币
合计13950.00/139500.00/
2021年12月1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1]第06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11月30日止,金力股份已收到井卫斌、万和投资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350万元。
2021年12月7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1]第06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12月6日,金力股份已收到湖北小米、嘉兴和正宏顺等17名投资人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8030万元。
2021年12月10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1]第06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12月9日,金力股份已收到安徽基石、济南信创等5家投资人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4470万元。
2021年12月20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1]第06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1年12月17日,金力股份已收到常州哲明、深圳翼龙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100万元。
2021年12月28日,金力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股份注
册资本增至40956.4632万元。
27、2022年3-6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2022年3-6月,金力股份发生的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总价款序号协议日期转让方受让方(万股)(元/股)(万元)
12022.03.30海南冉海孟昭华82810.008280
22022.04.12孟昭华刘子豪2010.00200
32022.06.17孟昭华林文海3012.50375
2-1-463转让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总价款
序号协议日期转让方受让方(万股)(元/股)(万元)
42022.06.27张新朝嘉兴恩复开润5012.50625
28、2022年6月,股份公司第十一次增资(增资至54928.3139万元)
(1)安徽煜帆、温州海乾增资2022年3月19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股本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同意金力股份对激励对象进行股权激励,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每股价格6元,募集资金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
2022年6月1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2022]
第02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2年5月31日止,金力股份已收到安徽煜
帆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782.50万元。
2022年6月21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2]第02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2年6月17日止,金力股份已收到温州海乾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3217.50万元。
(2)金润源金服增资2022年4月29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81%股权的议案》,金力股份拟以12.50元/股对湖北江升原股东发行股份2774.40万股,以及支付现金人民币2.04亿元收购湖北江升81%的股权。
2022年6月17日,枝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具了《枝江市国资局关于金服公司向金力股份转让江升公司81%股权并认购金力股份新发行股份的批复》(枝国资函[2022]2号),同意金润源金服与金力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本次股权转让;同意金润源金服持有湖北江升股份与金力股份进行换购,金润源金服向金力股份转让持有湖北江升81%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5080万元。由金力股份向金润源金服发行股份2774.4万股及支付现金20400万元方式向金润源金服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
2022年6月8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
020390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湖北江升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
2-1-464值为68001.92万元。
2022年12月10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铭评报字
[2022]第2224-4号《资产评估报告》,对金力股份收购湖北江升股权所涉及的湖北江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经评估,湖北江升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68001.92万元。
2022年6月9日,金力股份与金润源金服、金润源集团、湖北江升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金力股份以发行2774.40万股股份及支付现金2.04亿元的方式购买金润源金服持有的湖北江升81%股权(对应72742.712378万元出资额),湖北江升81%股权作价55080万元,金力股份本次股份发行价格为每股12.50元。
2022年6月22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2]第02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2年6月21日止,金力股份已收到金润源金服以持有的湖北江升股权作为出资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人民币2774.40万元。
(3)肥西城投、合肥产投基金、珠海中冠国际、袁海朝、珠海招证冠智、珠海冠
明、付珍、李国飞、熊建华、邴继荣、华浩世纪、金石基金增资
2022年5月30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0.5亿股,每股价格12.50元,募集资金不超过62500万元。
2022年6月14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2]第02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2年6月13日止,金力股份已收到珠海中冠国际、袁海朝、肥西城投、合肥产投基金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600万元。
2022年6月22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
[2022]第02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2年6月21日止,金力股份已收到金石基金、珠海招证冠智、华浩世纪、珠海冠明、付珍、邴继荣、熊建华、李国飞以货
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400万元。
(4)双杰电气、松禾创投、天津东金园、北京杰新园、运秀华、彭晓平、刘浩增资2-1-4652022年5月30日,金力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将以不超过12.5元/股的价格对天津东皋膜原股东及债权人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2200万股,收购天津东皋膜股权及债务,此作价基础为天津东皋膜评估后总资产不低于2.5亿元,具体根据天津东皋膜资产评估结果相应调整。
2022年6月13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
020464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天津东皋膜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净资产评
估值为25044200元。
2022年12月10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铭评报字
[2022]第2224-5号《资产评估报告》,对金力股份收购天津东皋膜股权所涉及的天津东皋膜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经评估,天津东皋膜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5044200元。
2022年6月13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
020465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北京杰新园用于对金力股份出资的债权截至
2022年5月31日的评估值为2.5亿元。
2022年12月10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铭评报字
[2022]第2224-6号《资产评估报告》,对金力股份收购北京杰新园持有的天津东皋膜债权所涉及的北京杰新园相关债权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经评估,北京杰新园用于对金力股份出资的债权截至2022年5月31日的评估值为2.5亿元。
2022年6月13日,金力股份与双杰电气、松禾创投、天津东金园、北京杰新园、运秀华、彭晓平、刘浩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金力股份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双杰电气、松禾创投、天津东金园、北京杰新园、运秀华、彭晓平、刘浩合计持有
的天津东皋膜98.7253%股权(对应13967.3275万元出资额)以及北京杰新园对天津东
皋膜享有的2.5亿元债权,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12.50元。双杰电气、松禾创投、天津东金园、北京杰新园、运秀华、彭晓平、刘浩以持有的天津东皋膜合计98.7253%
股权作价24681337.50元认购金力股份1974507股新增股份,北京杰新园对天津东皋膜享有的2.5亿元债权作价2.5亿元认购金力股份2000万股新增股份。
2022年6月22日,邯郸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邯郸博泰会审字
2-1-466[2022]第02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22年6月21日止,金力股份已收到双
杰电气、松禾创投、天津东金园、北京杰新园、运秀华、彭晓平及刘浩以持有的天津东皋膜股权及北京杰新园以持有的天津东皋膜债权作为出资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197.4507万元。
上述各方的增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股数认购价格认购总额名称出资方式(万股)(元/股)(万元)
1安徽煜帆782.50006.004695.0000货币
2珠海中冠国际1000.000012.5012500.0000货币
3袁海朝800.000012.5010000.0000货币
4合肥产投基金320.000012.504000.0000货币
5肥西城投480.000012.506000.0000货币
6安徽海乾3217.50006.0019305.0000货币
7华浩世纪360.000012.504500.0000货币
8金石基金250.000012.503125.0000货币
9珠海招证冠智160.000012.502000.0000货币
10珠海冠明80.000012.501000.0000货币
11李国飞1360.000012.5017000.0000货币
12熊建华80.000012.501000.0000货币
13邴继荣80.000012.501000.0000货币
14付珍30.000012.50375.0000货币
15金润源金服2774.400012.5034680.0000股权
9.314812.50116.4350股权
16北京杰新园
2000.000012.5025000.0000债权
17双杰电气109.513812.501368.9225股权
18松禾创投38.057412.50475.7175股权
19天津东金园27.616412.50345.2050股权
20彭晓平10.445912.50130.5738股权
21刘浩2.332112.5029.1513股权
22运秀华0.170312.502.1288股权
合计13971.8507-148648.1339-
2022年6月24日,金力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力股份注册
资本增至54928.3139万元。
2-1-46729、2022年12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2022年12月,金力股份发生的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总价款序号协议日期转让方受让方(万股)(元/股)(万元)
12022.12.8宁波复霖广发信德三期299.640517.005093.8887
22022.12.8宁波复霖广发信德新能源176.470617.003000.0000
30、2023年1月,股份继承
2022年12月13日,自然人股东李青因意外去世。根据河北省武安市公证处于
2022年12月18日出具的《公证书》((2022)冀邯武证民字第629号),李青的配
偶高洋及儿子李青阳和李青辰为李青名下金力股份的股份继承人。
2023年1月9日,金力股份在河北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份过户手续,股份过户完毕后,李青名下金力股份的股份持有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高洋6.66660.0121
2李青阳1.66670.0030
3李青辰1.66670.0030
31、2023年10月-2024年5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2023年10月-2024年5月,金力股份发生的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总价款序号协议日期转让方受让方(万股)(元/股)(万元)
12023.10.10刘鹏博袁海朝4624
22023.11.16安徽煜帆陈立叶20061200
3安徽煜帆邓云飞6636
4安徽煜帆杜鹏宇206120
5安徽煜帆郭海茹656390
6安徽煜帆郭林建10660
72023.12.27安徽煜帆郭威14684
8安徽煜帆马文献16696
9安徽煜帆孟义15690
10安徽煜帆苏碧海506300
11安徽煜帆袁召旺206120
2-1-468转让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总价款
序号协议日期转让方受让方(万股)(元/股)(万元)
12安徽煜帆张伟896534
13安徽煜帆张紫东10660
142024.05.21郭林建郝少波9654
32、2024年7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2024年7月17日,出让方肥西城投与受让方肥西产投签订《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将480万股股份无偿转让给肥西产投。
2024年8月1日,肥西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肥西产城控股集团部分股权和基金投资资产无偿划转至肥西产投公司的批复》,同意肥西产城控股集团将集团本部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肥西城投的部分股权和基金投资资产无偿划转至下属全资子公司肥西产投。
本次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总价款序号协议日期转让方受让方(万股)(元/股)(万元)
12024.7.17肥西城投肥西产投480//
33、2024年8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2024年8月1日,出让方郭海茹与受让方郝少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
持有的2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郝少波,转让价格为每股6.00元。
2024年8月2日,出让方刘子豪与受让方袁海朝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
持有的2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袁海朝,转让价格为每股10.00元。
上述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总价款序号协议日期出让方受让方(万股)(元/股)(万元)
12024.8.1郭海茹郝少波206120
22024.8.2刘子豪袁海朝2010200
34、2024年10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2024年10月18日,出让方付珍与受让方郝少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
持有的3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郝少波,转让价格为每股7.6667元。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2-1-469转让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总价款
序号协议日期出让方受让方(万股)(元/股)(万元)
12024.10.18付珍郝少波307.6667230.0000
35、2025年2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2025年2月26日,出让方安徽煜帆与受让方陈立叶、袁海朝分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20万股、41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陈立叶、袁海朝,转让价格为每股6元。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总价款序号协议日期出让方受让方(万股)(元/股)(万元)
12025.2.26安徽煜帆陈立叶206120
22025.2.26安徽煜帆袁海朝416246
36、2025年3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2025年3月5日,出让方韩义龙、李波、田海龙、吴玲玲、尤朋的与受让方袁海
朝分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袁海朝,转让价格为每股9.25元。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总价款序号协议日期出让方受让方(万股)(元/股)(万元)
12025.3.5韩义龙袁海朝59.2546.25
22025.3.5李波袁海朝49.2537.00
32025.3.5田海龙袁海朝39.2527.75
42025.3.5吴玲玲袁海朝29.2518.50
52025.3.5尤朋的袁海朝29.2518.50
37、2025年3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2025年3月26日,出让方创启开盈与受让方袁海朝分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袁海朝,转让价格为每股9.25元。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总价款序号协议日期出让方受让方(万股)(元/股)(万元)
12025.3.26创启开盈袁海朝12.30779.25113.8462
2-1-470(二)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力股份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三)标的公司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情况及终止原因
1、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情况
标的公司于2022年12月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并获得受理,2023年1月取得《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2023〕51号)。在完成首轮审核问询回复后,标的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回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23年9月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上证科审〔2023〕602号)。
2、前次申报终止原因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电池湿法隔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21-2022年,受下游需求旺盛带动,以及新增产能仍处于建设期影响,锂电池隔膜价格持续上升,头部企业接近满产满销,产能利用率处于高位。由于锂电池隔膜产能扩张周期较长,短期内产能释放少,行业供求持续紧张。自2023年至2024年上半年,随着新建产能的陆续释放以及下游市场需求增速的减缓,行业供需紧张的局面打破,行业整体供需格局呈阶段性失衡,隔膜价格开始逐步下调。在审期间,因锂电池隔膜市场阶段性调整导致产品综合价格及毛利率波动,标的公司业绩出现一定程度下滑。因此,基于标的公司对于行业周期和定位的判断,经过慎重考虑并与其保荐机构充分沟通,标的公司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3、相关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与 IPO 申报时的财务报告期不重合,经营情况变动
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本次重组披露的财务数据报告期为 2023年度、2024年度,标的公司前次申报 IPO报告期间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后续更新至2022年),本次重组报告期与前次申报 IPO报告期不存在财务报告期的重合。
前次 IPO申报报告期与本次重组报告期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如下:
2025年1-6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月
2-1-471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2025年1-6年
月
主营业务收入18441.8621371.0768859.91179941.50201720.11261046.12173572.00(万元)净利润(万-12897.69-16958.3810251.3213087.8613143.05-9144.329817.22元)
销量(万平方9923.6722771.5544195.1299783.15139261.30276838.60201073.24米)
单价(元/平方1.860.941.561.801.450.940.86米)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3143.05万元、-9144.32万元和9817.22万元,盈利指标存在较大波动。2024年,标的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受行业阶段性供需失衡导致行业盈利能力下降所致。此外,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新增多条产线的陆续投产及转固,折旧费用大幅增长;同时,标的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支付设备款及工程款等,负债规模增长较快,导致财务费用逐年增长。剔除相关影响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57088.11万元、63409.11万元和65964.57万元。
2024年下半年以来,锂电池隔膜行业整体价格已止跌企稳,随着标的公司大宽幅
生产线的持续建成投产,截至2025年6月末,标的公司总产能已达约59亿平方米;
同时,标的公司订单量充足,产能利用率维持在较高水平,销量稳步增加。2024年四季度,标的公司销量从三季度的7.01亿平方米增至10.32亿平方米,占全年销量的
37.28%;同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33亿元,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35.74%,标
的公司毛利率水平持续回升,盈利能力有所改善。
2025 年上半年,锂电池隔膜市场需求维持高速增长,GGII 数据显示,2025 年上
半年中国锂电池湿法隔膜出货量11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58%,市场占比超80%。标的公司2025年全年销量预计超45亿平方米,2023年至2025年1-6月,标的公司主要经营业绩如下:
指标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175348.30263863.35203089.17
净利润(万元)9817.22-9144.3213143.05销量(万平方米)201073.24276838.60139261.30
与首次申报时相比,标的公司销量快速提升,虽出现阶段性亏损,2024年下半年以来,锂电池隔膜行业整体价格已止跌企稳。未来在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等下游行业保持较强需求的带动下,随着标的公司产能进一步释放,规模效应逐步凸显,生产
2-1-472效率及成本持续优化,盈利能力将不断增强,相关事项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2-1-473(四)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作价依据及其合理性
1、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作价依据及其合理性
标的公司最近三年的历次股权变动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如下:
发生时交易价格股权变动相关方关序号事项背景交易各方定价依据间(元/股)联关系
2022828转让方有资金需1年海南冉海将持有的万股根据市场价格,经协3求,受让方看好金海南冉海、孟昭华10.00无月股份转让给孟昭华商一致确定
力股份发展前景转让方有资金需
22022年孟昭华将持有的20万股股根据市场价格,经协4求,受让方看好金孟昭华、刘子豪10.00无月份转让给刘子豪商一致确定
力股份发展前景
202230转让方有资金需3年孟昭华将持有的万股股12.50根据市场价格,经协6求,受让方看好金孟昭华、林文海无月份转让给林文海商一致确定
力股份发展前景
42022
转让方有资金需
年张新朝将持有的50万股股张新朝、嘉兴恩复12.50参考最近一次外部投6求,受让方看好金无月份转让给嘉兴恩复开润开润资者投资价格力股份发展前景
安徽煜帆、温州海
安徽煜帆、温州海
员工股权激励6.00员工股权激励入股乾为金力股份员工乾持股平台增资,具体情况详见本章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根据市场价格,经协“二、历史沿革”之
金购买湖北江升金润源金服商一致确定,其中肥-
52022年“(一)公司历史沿革”之6282022681%股权西城投、金润源金服月“、年月,股份公12.50对本次增资所涉及的双杰电气、松禾创司第十一次增资(增资至双杰电气、松禾创
54928.3139发行股份购买天津金力股份全部权益价投、天津东金园、万元)”
98.7253%投、天津东金园、东皋膜股值分别委托评估机构运秀华、彭晓平、北京杰新园、运秀
权进行了评估,上述评刘浩均为北京杰新华、彭晓平、刘浩估均以市场法的评估园的有限合伙人
2-1-474发生时交易价格股权变动相关方关
序号事项背景交易各方定价依据间(元/股)联关系
结果作为最终结论,珠海冠明实际控制肥西城投、合肥产金力股份全部权益于人、法定代表人徐
投基金、珠海中冠基准日2022年3月延铭系珠海招证冠
国际、袁海朝、珠31日的市场价值为智有限合伙人及珠出于生产经营的需
海招证冠智、珠海52.08亿元,较账面海冠智投资合伙企要,金力股份进行冠明、付珍、李国价值增值27.74亿业(有限合伙)的执行融资
飞、熊建华、邴继元,增值率事务合伙人;
荣、华浩世纪、金113.97%。袁海朝与袁秀英合石基金计持有华浩世纪
100%股权
广发信德三期、广宁波复霖分别将持有的
2022299.6405176.4706转让方有资金需宁波复霖、广发信发信德新能源的执6年万股、万根据市场价格,经协12求,受让方有投资德三期、广发信德17.00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月股股份转让给广发信德三商一致确定
需求新能源广发信德投资管理
期、广发信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高洋、李青阳、李青辰分别李青与高洋为夫妻
72023年继承李青持有的6.6666万李青死亡,继承人李青、高洋、李青11.66671.6667--关系,李青与李青月股、万股、万继承其股份阳、李青辰辰、李青阳为父子股股份关系
82023
按员工持股计划约定
年刘鹏博将持有的4万股股份员工离职,实控人
10刘鹏博、袁海朝6.00确认持股对象离职时无月转让给袁海朝回购
的回购价格
2023200参考员工持股的入股陈立叶曾担任安徽9年安徽煜帆将持有的万股从员工持股平台调11安徽煜帆、陈立叶6.00价格,调整为直接持煜帆执行事务合伙月股份转让给陈立叶整为直接持股
股人
安徽煜帆分别将持有的6万安徽煜帆、邓云交易时,邓云飞、
2023股、20万股、65万股、10飞、杜鹏宇、郭海参考员工持股的入股杜鹏宇、郭海茹、10年1416从员工持股平台调12万股、万股、万股、茹、郭林建、郭6.00价格,调整为直接持郭林建、郭威、马月15万股、50万股、20整为直接持股万威、马文献、孟股文献、孟义、苏碧
股、89万股、10万股股份义、苏碧海、袁召海、袁召旺、张
2-1-475发生时交易价格股权变动相关方关
序号事项背景交易各方间(元/定价依据股)联关系
转让给邓云飞、杜鹏宇、郭旺、张伟、张紫东伟、张紫东均为安
海茹、郭林建、郭威、马文徽煜帆有限合伙人
献、孟义、苏碧海、袁召
旺、张伟和张紫东
112024年郭林建将持有的9万股股份参考员工持股的约5转让方有资金需求郭林建、郝少波6.00无月转让给郝少波定,经协商一致确定
肥西城投与肥西产
122024年肥西城投将持有的480万股同一控制下国有企肥西城投、肥西产7--投属于同一控制下月股份转让给肥西产投业内部重组整合投
企业
132024年郭海茹将持有的20万股股参考员工持股的约8转让方有资金需求郭海茹、郝少波6.00无月份转让给郝少波定,经协商一致确定
142024年刘子豪将持有的20万股股参考原购买价格,经8转让方有资金需求刘子豪、袁海朝10.00无月份转让给袁海朝协商一致确定
152024年付珍将持有的30万股股份7.6667转让方需要资金周10转让方有资金需求付珍、郝少波无月转让给郝少波转,经协商一致确定
162025
参考员工持股的入股陈立叶曾担任安徽年安徽煜帆将持有的20万股从员工持股平台调
2安徽煜帆、陈立叶6.00价格,调整为直接持煜帆执行事务合伙月股份转让给陈立叶整为直接持股
股人
202541参考员工持股的入股17年安徽煜帆将持有的万股2回购员工股份安徽煜帆、袁海朝6.00价格,经协商一致确无月股份转让给袁海朝
定
韩义龙、李波、田海龙、吴
2025玲玲和尤朋的分别将持有的韩义龙、李波、田18年54329.25根据市场价格,经协3万股、万股、万股、回购员工股份海龙、吴玲玲、尤无月2商一致确定万股、万股股份转让给袁朋的、袁海朝
海朝
192025年创启开盈将持有的12.3077根据市场价格,经协3转让方有资金需求创启开盈、袁海朝9.25无月万股股份转让给袁海朝商一致确定
2-1-476金力股份最近三年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系根据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投资者资金需求、员工持股调整
以及标的公司资本运作进程等因素,由投资者协商一致确定,具有合理性。金力股份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及增资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2、最近三年标的资产评估与本次重组评估的差异及合理性
本次交易前,标的资产最近三年涉及交易相关的评估共两次,为2022年6月标的资产增资过程中,肥西城投、金润源金服分别委托江苏象仁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金力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以下简称“前次评估”)。前次评估的基准日均为2022年3月31日,均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金力股份100%股权的评估值均为520800.00万元,较母公司口径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率为113.97%。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委托中联评估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以下简称“本次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并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力股份100%股权的评估值为508371.92万元,较母公司口径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率为20.78%,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率为12.68%。
上述三次评估情况汇总如下:
序号评估基准日评估目的评估机构评估标的评估方法评估值(万元)评估增值率
1肥西城投对金力股份增江苏象仁土地房地产资20223资产基础法和市年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金力股份股东113.97%(母公司
31场法,选取市场520800.00日
2金润源金服对金力股份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全部权益价值口径)法作为评估结论增资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资产基础法和收
202412佛塑科技发行股份及支20.78%(母公司3年月金力股份股东益法,选取资产31付现金购买金力股份中联评估508371.92口径)/12.68%日100%全部权益价值基础法作为评估股份(合并口径)
结论
2-1-477本次评估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508371.92万元;前次评估以2022年3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520800.00万元,本次评估与前次评估结果的差异为-12428.08万元。
根据标的资产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420892.47万元,较2022年3月31日标的资产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243400.29万元增加177492.18万元。由于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较前次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规模体量已发生较大变化,且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也已经过调整变化。因此,本次评估与前次评估采用了不同的评估方法。本次交易以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论,在标的公司净资产大幅提升的情况下,评估值较前次评估略有下降,上述差异具有合理性。
2-1-478(五)标的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信息披露合规情况2015年2月1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527号),同意标的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证券简称:金力股份,证券编码:832161。2018年4月1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243号),标的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12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根据新三板公司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查询结果,标的公司自新三板挂牌以来的信息披露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规则关于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的规定,未出现因信息披露问题而由主办券商发布风险揭示公告的情形。标的公司申请挂牌、挂牌期间及摘牌程序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被股转公司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罚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给予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本次交易披露的是标的公司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6月财务报表,与标的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时披露的财务报表报告期未发生重叠,因此两者之间不适用差异分析。
(六)标的公司历史沿革中的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
标的公司历史上曾经存在股份代持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股份代持情形均已解除。股份代持及解除情形具体如下:
1、股份代持的形成
2017年8月29日,金力股份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标的公司以每股6元的价格
向35名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13000万元增加至13473.50万元。
在上述股权激励过程中,李青为袁树强、郑义和袁召旺代为持有标的公司股份,代持情形如下:
代持股份股份价格序号代持人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身份(万股)(万元)
2-1-479代持股份股份价格
序号代持人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身份(万股)(万元)
1袁树强530标的公司的员工,已离职
2李青郑义1060标的公司的员工
3袁召旺530标的公司的员工
袁树强曾为标的公司的员工,已于2021年2月离职;郑义、袁召旺目前仍为标的公司员工。
2、股份代持的解除
2021年2月26日,袁树强与李青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约定李青向袁树强
支付股份转让款后,双方之间的股份代持予以解除。2021年2月27日,李青向袁树强支付了股份转让款。
2021年3月12日,李青将其持有的15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标的公司员工郑义、袁召旺,其中10万股转让给郑义,5万股转让给袁召旺。上述股权转让系李青与郑义、袁召旺之间的股份代持还原,转让双方之间不存在股份转让款支付。
上述股份代持事项真实,各方均已完成股份代持情形的解除,上述股份代持各方对股份代持及解除事项均无异议,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争议、纠纷及潜在纠纷。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力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持股标的公司股份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数(股)比例(%)
1华浩世纪9102533216.57
2海之润394000007.17
3温州海乾321750005.86
4山东海科300000005.46
5金润源金服277440005.05
6金石基金225000004.10
7北京杰新园200931483.66
8珠海中冠国际171600003.12
2-1-480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持股标的公司股份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数(股)比例(%)
9厦门友道易鸿165000003.00
10李国飞136000002.48
11其他股东23908565943.53
合计549283139100.00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力股份的控股股东为华浩世纪,持有金力股份总股本的
16.57%。金力股份实际控制人为袁海朝和袁秀英夫妇,其通过直接、间接以及一致行
动人合计实际控制金力股份总股本的25.85%。
袁海朝直接持有金力股份2.09%的股份,袁海朝和袁秀英夫妇通过华浩世纪间接控制金力股份16.57%的股份,袁海朝和袁秀英的儿子袁梓赫、袁梓豪为一致行动人,分别持有金力股份0.19%的股份,袁海朝通过持有温州海乾81.12%的权益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方式控制金力股份5.86%的股份,通过持有安徽创冉48.95%的权益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方式,控制金力股份0.79%的股份,通过持有河北佳润68.20%的权益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方式,控制金力股份0.15%的股份。综上,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海朝和袁秀英实际控制的股份比例为25.85%。
金力股份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2-1-481(三)标的公司股权是否清晰,是否涉及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是否涉及诉讼、仲
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标的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根据《公司法》及标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股权拟分两次进行交割,即先进行除董监高直接持股外其他股东所持标的公司股份的交割,董监高直接持股部分在标的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完成公司章程的修改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进行交割。由于董监高直接持股部分转让时,标的公司已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其直接持股部分可以一次性转让。
除上述董监高持股转让约定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章程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
(五)结合有关公司组织形式变更、股份过户登记和法律法规和实践,补充说明标的
资产分步交割实施可行性及具体时间安排,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及风险应对措施,如未能按期完成交割,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及交易各方的责任划分
1、标的资产分步交割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由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袁海朝、徐锋、李志坤、郭海茹、马强担任标的公
2-1-482司董事,马文献担任标的公司监事;陈立叶已经辞去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其仍处于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在标的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下,上述人员在转让所持标的公司股份时必须遵守《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条相关规定,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无法一次性完成标的资产交割。因此,本次交易拟先由华浩世纪、海之润、温州海乾、厦门友道易鸿等全部57名机构股东及李国飞、孟昭华、封志强、
郭海利等38名不适用《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的自然人交易对方先行向佛塑科技
交割标的资产,使标的公司股东人数降至50人以下;标的公司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再由担任或曾担任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袁海朝、徐锋、李志坤、郭海茹、马强、马文献、陈立叶共计7名交易对方向佛塑科技交割标的资产。
经检索,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案例中,通过将标的公司的形式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分步交割等方式解决担任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交易对方资产交割相关问题较为常见,案例包括:
(1)九丰能源(605090)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本项目中,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 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西藏君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李婉玲等50名自
然人购买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鉴于标的公司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且交易对方中的部分人员担任标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持有的全部标的公司股份交割因《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存在限制,故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采取分步交割方式:在本次交易获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可实施后,首先,未在标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交易对方应将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股份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其次,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应将标的公司的组织形式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最后,在标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交易对方应将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同时交易对方彼此均放弃向上市公司转让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并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公开披露信息,九丰能源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涉及资产交割的关键时间节点如下:
2-1-483时间安排
序号事项总体时间安排具体实施时间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可
1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2022年1月17日(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
九丰能源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
2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获得交易对方应于购买资2022年10月27日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产协议生效后的90日审核通过内完成将标的资产从
未担任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3交易对方名下过户到员的交易对方向九丰能源交割标的公司股
上市公司名下的工商份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22年11月28日变更登记手续
4标的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
责任公司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交易对方向上市公
5司交割标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100%的2022年11月30日
股权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2)乐凯新材(300446,证券简称现已变更为“航天智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本项目中,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航天燎原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航天川南
火工技术有限公司、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泸州同心圆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及焦兴涛
等30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川南航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能源”)
100%股权及成都航天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模塑”)100%股份。根据交易各方的约定,航天能源100%股权于本次交易中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先行过户交割;航天模塑则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
效后先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再进行相应标的资产的交割。
根据公开披露信息,乐凯新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涉及资产交割的关键时间节点如下:
时间安排序号事项总体时间安排具体实施时间
1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分别签署(1)航天能源:交易对方应当在2022年2月18日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协议乐凯新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生效条件全部成就后的10个工作
2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经深交所并日内,将标的股权过户至上市公2023年5月26日
购重组委审核通过司名下
3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交易的注
(2)航天模塑:上市公司与交易
2023年6月25日册申请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1-484时间安排
序号事项总体时间安排具体实施时间航天模塑组织形式由股份有限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航
4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完天模塑应由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2023年7月3日成工商变更登记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完成工商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交割航天变更登记为准);乙方应当在
5能源100%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协议2023年7月10日
登记生效条件全部成就及变更事项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交割航天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股权
6模塑100%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2023年7月12日
登记
2、标的资产分步交割的可行性及具体时间安排
(1)标的资产分步交割的可行性标的公司的102名股东已于2025年4月29日就本次交易与佛塑科技及相关方签
署了相关协议,基于对价支付方式的不同,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温州海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梓赫、袁梓豪、珠海中冠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名标的公司股东与佛塑科技、广新集团、标的公司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剩余94名标的公司股东与佛塑科技、广新集团、标的公司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上述协议对标的资产分步交割事宜作出了明确约定;根据佛塑科技所聘请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的核查情况以及交易
对方的书面承诺,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资产亦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章程》)第四十条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
2-1-485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标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标的公司股东人数符合变更
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后,公司形式的变更属于公司股东会自主决策事项;公司形式变更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登记机关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除此以外,标的公司由股份有限公司变为有限责任公司无需额外履行任何行政审批程序。
此外,未担任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先行向佛塑科技交割标的资产后,佛塑科技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所对应表决权将超过三分之二,且标的公司股东数量将降至50个以下,届时佛塑科技能够单独决定标的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宜。
综上,标的资产的分步交割具有可行性。
(2)标的资产交割的具体时间安排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自本次重组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后,标的公司股东应配合佛塑科技安排在佛塑科技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将佛塑科技确认的部分标的资产变更至佛塑
科技名下以使标的公司股东人数达到其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并完成标的公司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手续;标的公司完成上述整体变更手续后,仍持有标的资产的交易对方应配合佛塑科技在佛塑科技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安排将其所持有
的剩余标的资产变更至佛塑科技名下并放弃全部优先购买权,标的资产交割完成。
因此,标的资产分步交割的具体时间安排由佛塑科技视实际情况制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金力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分步交割的具体流程及上市公司的初步计划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事项时间安排相关依据
未担任金力股份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本次交易经交易所审
1股东向佛塑科技交割所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持标的公司股份,办理会注册后10日内股份过户工商登记
《标的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董事
2标的公司董事会拟订公首期资产交割完成后会行使下列职权:……(七)拟订公司
司形式变更方案5日内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标的公司召开股东会,标的公司董事会审议《标的公司章程》第五十五条:召集人
3对公司形式变更事宜进通过公司形式变更方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
行审议案后20日内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将于会议召
2-1-486序号事项时间安排相关依据
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标的公司就形式变更为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工商通过公司形式变更方-
变更登记案后10日内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5股东向佛塑科技转让所的股东出具放弃优先-
持标的公司股权,办理购买权的书面声明后股权过户工商登记10日内
3、标的资产分步交割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分步交割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质押、冻结、股东出资不实等可能影响其转让过户的情形;
标的公司各股东就标的资产交割事宜与佛塑科技及其他相关各方签署的交易文件合法、有效;标的资产的分步交割及该过程中所涉及的标的公司形式变更属标的公司股东自
行决策事项,除办理相应工商登记外,无需经过国资监管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综上,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分步交割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4、标的资产分步交割的风险应对措施
如前所述,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分步交割不存在资产权属瑕疵及行政审批方面的实质性障碍,风险事项主要源于交易对方违约、不配合交割。对此,佛塑科技就交易对价支付时点、交割期损益归属、违约责任等与交易对方进行约定,以应对交割可能存在的风险。
(1)交易对价支付时点的约定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各交易对方如约将其所持有的标的资产变更至佛塑科技名下后,佛塑科技方于合理期限内完成相应交易对价的支付义务。
(2)交割期损益归属的约定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交割审计期内标的公司所产生的利润由佛塑科技享有,亏损由袁海朝、华浩世纪、温州海乾、安徽创冉、河北佳润、袁梓赫、袁梓豪、珠海中冠国际8名承担业绩补偿责
任的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按照其被收购股份占全部业绩承诺方被收
2-1-487购股份总额的比例共同承担。其中,交割审计期系指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审计基准日(距资产交割日最近的一个月末日)的期间,交割日系指标的公司完成关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包括股东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且佛塑科技已完成对价支付之日。
(3)违约责任的约定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若有关主体因其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完成相应交割程序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当以在本次交易中应获得的交易对价或应支付的交易对价的万分之二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本协议其他守约主体。
综上,标的公司已采取了适当的风险应对措施,能有效地控制交割可能存在的风险。
5、未能按期完成交割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及交易各方的责任划分
(1)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如前所述,在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完成标的资产交割之前,佛塑科技无需支付任何交易对价,亦无需承担交割期审计期内标的公司的亏损,且有权享有交割审计期内标的公司产生的利润,故本次交易未按期完成交割不会对佛塑科技造成实质性损失。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均约定,如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达到造成订立本协议之目的无法实现的程度,本协议守约方可以书面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因此若本次交易因交易对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完成交割,且交易各方无法协商达成解决方案,致使交易无法继续推进的,佛塑科技有权终止相关协议。
(2)交易各方的责任划分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违约责任
条款的相关约定,若本次交易未能按期完成标的资产交割,视实际情况的不同,对交易各方的责任划分如下:
1)如因受法律法规的限制,或因佛塑科技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或因国家有权部
门、证券交易所未能批准/核准、证监会未能注册等原因,导致本次重组及募集配套资
2-1-488金全部或部分不能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交易各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协议生效后,若有关主体因其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完成相应交割程序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当以在本次交易中应获得的交易对价或应支付的交易对价的万分之二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本协议其他守约主体,即该情形下,对标的资产未能按期交割有过错的主体应对其他守约主体承担违约责任;
3)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佛塑科技有权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交易对方承担违约责
任:
*因各交易对方或其任何股东对本次交易相关的标的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的
效力性问题存在异议,或因相关股东的优先权、股东特殊权利等争议导致标的资产(交易对方以外的股东放弃实现证券化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份部分除外)无法成功证券化的;
*如因任一交易对方就交割日前标的公司相关信息和事项的欺诈、虚假/误导性陈述、隐瞒等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标的资产(交易对方以外的股东放弃实现证券化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份部分除外)无法成功证券化的;
*如因交易对方自身原因导致标的资产无法证券化的。
(六)标的资产是否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是否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根据本报告书之“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之“(五)结合有关公司组织形式变更、股份过户登记和法律法规和实践,补充说明标的资产分步交割实施可行性及具体时间安排,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及风险应对措施,如未能按期完成交割,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及交易各方的责任划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分步交割实施具有可行性,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质押、冻结、股东出资不实等可能影响其转让过户的情形,分步交割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根据本报告书之“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之“(四)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作价依据及其合理性”,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最近三年的评估与本次评估差异具有合理性,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过程中不存在产权纠纷等情形。
2-1-489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及交易协议约定的先决
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预计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七)高级管理人员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安排。本次重组后,标的公司原核心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沿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八)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影响其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下属企业构成
(一)下属重要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力股份下属重要子公司为湖北江升、湖北金力、安徽金力、天津东皋膜、合肥金力。具体情况如下:
1、湖北江升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83MA490066X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1805.81775万元法定代表人申建阳成立日期2017年5月19日营业期限2017年5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地址枝江市仙女江汉大道与仙女三路交叉口东侧主要办公地址枝江市仙女江汉大道与仙女三路交叉口东侧
塑料薄膜制造、销售;塑料制品、涂层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研发、技
术咨询;汽车动力电池材料、锂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经营范围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限制以及指定经营的进出口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1-490(2)历史沿革
1)2017年5月,设立
2017年5月18日,全体发起人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共同出资设立湖北江升
并通过《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5月19日,湖北江升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设立时,湖北江升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润源集团4000.0040.00
2方正升2700.0027.00
3王文尧1800.0018.00
4洪良仕1500.0015.00
合计10000.00100.00
2)2022年1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2年1月12日,王文尧、洪良仕分别与金润源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
定王文尧将其持有的湖北江升18%股权共18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金润源集团,洪良仕将其持有的湖北江升15%股权共15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金润源集团。
2022年1月17日,湖北江升召开2022年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同日,湖北江升签发新的公司章程。2022年1月20日,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湖北江升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润源集团7300.0073.00
2方正升2700.0027.00
合计10000.00100.00
3)2022年3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根据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3日出具的(2022)鄂0583执恢37号
之一《执行裁定书》,该院于2022年2月28日依法拍卖方正升持有的湖北江升27%股权共2700万元出资额,金润源金服以810万元最高价竞得,裁定该部分股权归金润
2-1-491源金服所有,自本裁定送达金润源金服时起转移。
2022年3月7日,湖北江升召开2022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原股东方正
升持有27%股权变更为金润源金服。同日,湖北江升签发新的公司章程。2022年3月
9日,湖北江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湖北江升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润源集团7300.0073.00
2金润源金服2700.0027.00
合计10000.00100.00
4)2022年4月,第一次增资
2022年3月28日,湖北江升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金至
89805.81775万元,其中,金润源集团以土地、房屋及配套设施评估作价9116.694248
万元增资,金润源金服以债权本息合计70689.123502万元增资。
根据鄂永资评报字[2022]第 YC0001 号《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出资所涉及的资产组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用于出资的土地、房屋及配套设施,评估结论为83472632.00元。
2022年4月15日,湖北江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江升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润源金服73389.12350281.72
2金润源集团16416.69424818.28
合计89805.817750100.00
5)2022年6月,第三次股权转让2022年6月,金力股份与金润源金服、金润源集团、湖北江升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金力股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金润源金服持有的湖北江升81%股权共72742.712378万元出资额,交易对价合计55080万元;其中,以12.5元/股的价格发行股份2774.4万股(共34680万元)收购金润源金服持有的湖北江升51%股权,支付现金20400万元收购金润源金服持有的湖北江升30%股权。
2-1-492根据2022年6月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
020390号《资产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3月31日,湖北江升股东全部权
益的评估值为68001.92万元,金额大写为陆亿捌仟零壹万玖仟贰佰圆整。
2022年6月17日,湖北江升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2022年6月22日,湖北江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湖北江升变更为金力股份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72742.71237881.00
2金润源金服646.4111240.72
3金润源集团16416.69424818.28
合计89805.817750100.00
6)2022年9月,第四次股权转让2022年9月16日,金力股份与金润源金服、金润源集团、湖北江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金力股份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金润源金服、金润源集团分别持有的湖北江升0.7198%和18.2808%股权(合计19%股权共17063.105372万元出资额)。
2022年9月20日,湖北江升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2022年9月27日,湖北江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湖北江升变更为金力股份全资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89805.817750100.00
合计89805.817750100.00
7)2023年4月,第二次增资
2023年4月13日,湖北江升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金至97805.81775万元,其中金力股份以债权8000万元增资。同日,湖北江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江升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97805.817750100.00
合计97805.817750100.00
2-1-4938)2023年4月,第三次增资
2023年4月17日,湖北江升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金至
101805.81775万元,其中金力股份以债权4000万元增资。同日,湖北江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江升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101805.817750100.00
合计101805.817750100.00
(3)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北江升为金力股份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4)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北江升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5)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6)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湖北江升作为标的公司隔膜生产基地之一,主要从事锂电池湿法隔膜生产和销售,是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的一部分。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总额128676.86131812.02108631.44
负债总额38179.7541888.1219084.08
所有者权益90497.1189923.9089547.36
营业收入19913.0932803.3234298.98
净利润731.92242.467162.37
2-1-494(8)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下属企业构成”之“(一)下属重要子公司”之“1、湖北江升”之“(2)历史沿革”的相应内容。
(9)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湖北江升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北江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
2、湖北金力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湖北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83MABLK9LM3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申建阳成立日期2022年5月5日营业期限2022年5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仙女新经济产业园仙女三路以南、江汉大道以西
主要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仙女新经济产业园仙女三路以南、江汉大道以西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经营范围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
1)2022年5月,设立
2022年5月5日,发起人股东金力股份作出股东决定,决定独资设立湖北金力,
并通过《湖北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章程》。同日,湖北金力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设立时,湖北金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20000.00100.00
2-1-495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合计20000.00100.00
2)2023年4月,第一次增资
2023年4月27日,湖北金力作出股东决定,由金力股份以货币8000万元出资,
注册资本金增加至28000万元。同日,湖北金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金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28000.00100.00
合计28000.00100.00
3)2023年9月,第二次增资
2023年9月26日,湖北金力作出股东决定,由金力股份以货币15000万元出资,
注册资本金增加至43000万元。同日,湖北金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金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43000.00100.00
合计43000.00100.00
4)2023年10月,第三次增资
2023年10月25日,湖北金力作出股东决定,由金力股份以货币10000万元出资,
注册资本金增加至53000万元。2023年10月30日,湖北金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金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53000.00100.00
合计53000.00100.00
5)2023年12月,第四次增资
2023年12月4日,金力股份作出股东决定,以债权6123万元对湖北金力增资,
增资后湖北金力注册资本为59123万元。同日,湖北金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金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2-1-496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59123.00100.00
合计59123.00100.00
6)2023年12月,第五次增资
2023年12月28日,金力股份作出股东决定,以货币5000万元对湖北金力增资,
增资后湖北金力注册资本为64123万元。2023年12月29日,湖北金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金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64123.00100.00
合计64123.00100.00
7)2024年3月,第六次增资
2024年3月26日,金力股份作出股东决定,由金力股份以货币874万元出资,注
册资本金增加至64997万元。同日,湖北金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金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64997.00100.00
合计64997.00100.00
8)2024年4月,第七次增资
2024年4月28日,金力股份作出股东决定,以货币5000万元、债权1100万元
对湖北金力增资,增资后湖北金力注册资本为71097万元。2024年4月29日,湖北金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金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71097.00100.00
合计71097.00100.00
9)2024年5月,第八次增资
2024年5月29日,金力股份作出股东决定,以债权1320万元对湖北金力增资,
2-1-497增资后湖北金力注册资本为72417万元。2024年5月30日,湖北金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金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72417.00100.00
合计72417.00100.00
10)2024年6月,第九次增资
2024年6月26日,湖北金力修订公司章程,金力股份作出股东决定,以债权
1550万元出资,注册资本金增加至73967万元。2024年6月28日,湖北金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金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73967.00100.00
合计73967.00100.00
11)2024年7月,第十次增资
2024年7月15日,金力股份作出股东决定,由金力股份以货币1500万元出资,
注册资本金增加至75467万元。同日,湖北金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金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75467.00100.00
合计75467.00100.00
12)2024年7月,第十一次增资
2024年7月24日,金力股份作出股东决定,以货币及债权方式对湖北金力出资
24533万元,增资后湖北金力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同日,湖北金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金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100000.00100.00
2-1-498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合计100000.00100.00
13)2024年12月,第十二次增资
2024年12月25日,金力股份作出股东决定,以货币及债权方式对湖北金力出资
20000万元,增资后湖北金力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2024年12月26日,湖北金
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金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120000.00100.00
合计120000.00100.00
(3)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北金力为金力股份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4)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北金力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5)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6)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湖北金力作为标的公司隔膜生产基地之一,主要从事锂电池湿法隔膜生产和销售,是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的一部分。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总额289308.95255689.85163903.00
负债总额187752.26166645.95101717.55
所有者权益101556.6889043.9062185.45
2-1-499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5037.6026024.0410.26
净利润-614.00-2545.94-1838.91
(8)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下属企业构成”之“(一)下属重要子公司”之“2、湖北金力”之“(2)历史沿革”的相应内容。
(9)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湖北金力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北金力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
3、安徽金力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安徽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00MA2N20H35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5258.37万元法定代表人徐锋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日营业期限2016年11月2日至2036年11月1日注册地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银黄东路891号主要办公地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银黄东路891号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经营范围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
1)2016年11月,设立2016年10月30日,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马鞍山鞍能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安徽新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共同出资设立安徽新衡。2016
2-1-500年11月2日,安徽新衡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设立时,安徽新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4500.0072.50
2马鞍山鞍能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500.0027.50
合计20000.00100.00
2)2021年1月,第一次股权转让2020年12月16日,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海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安徽新衡72.5%股权转让给山东海科。
2020年12月17日,安徽新衡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2021年1月
8日,安徽新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徽新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山东海科14500.0072.50
2马鞍山鞍能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500.0027.50
合计20000.00100.00
3)2021年1月,第一次增资
2021年1月11日,安徽新衡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
至55258.3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5258.37万元由山东海科以债转股方式认缴出资。
2021年1月18日,安徽新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新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山东海科49758.3790.05
2马鞍山鞍能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500.009.95
合计55258.37100.00
4)2021年4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21年4月22日,安徽新衡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山东海科将其持有的安徽新衡
90.0468%股权转让给金力股份。同日,山东海科与金力股份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2021年4月30日,安徽新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1-50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徽新衡变更为金力股份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49758.3790.05
2马鞍山鞍能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500.009.95
合计55258.37100.00
5)2021年7月,安徽新衡更名为安徽金力
2021年6月21日,安徽新衡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变更公司名称为“安徽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7月6日,安徽金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6)2022年5月,第三次股权转让2022年5月16日,马鞍山鞍能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金力股份签订《关于安徽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马鞍山鞍能新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安徽金力9.9532%股权共5500万元出资额无偿转让给金力股份。同日,安徽金力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2022年5月18日,安徽金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徽金力变更为金力股份全资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55258.37100.00
合计55258.37100.00
(3)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金力为金力股份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4)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金力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5)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2-1-502(6)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安徽金力作为标的公司隔膜生产基地之一,主要从事锂电池湿法隔膜生产和销售,是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的一部分。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总额134043.94136893.78151172.96
负债总额72466.8277399.31100577.13
所有者权益61577.1259494.4850595.83
营业收入20019.4551587.9636062.10
净利润2072.898785.879516.57
(8)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下属企业构成”之“(一)下属重要子公司”之“3、安徽金力”之“(2)历史沿革”的相应内容。
(9)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安徽金力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金力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
4、天津东皋膜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553441754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2147.6571万元法定代表人杜鹏宇成立日期2010年5月13日营业期限2010年5月13日至2030年5月12日注册地址天津市宝坻区经济开发区九园工业园2号路6号
2-1-503主要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经济开发区九园工业园2号路6号
微孔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锂离子电池膜、电池
经营范围配件、点焊机械制造、销售;机械电子设备、玩具、金属材料批发、零售。(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2)历史沿革
1)2010年5月,设立
2010年4月22日,北京东皋膜签订《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章程》,出资设立
天津东皋膜,注册资本为200万元。
设立时,天津东皋膜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北京东皋膜200.00100.00
合计200.00100.00
2)2010年10月,第一次增资
2010年8月26日,天津东皋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注册资本增加至600万元,实
收资本6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00万元由北京东皋膜以货币认缴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东皋膜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北京东皋膜600.00100.00
合计600.00100.00
3)2011年3月,第二次增资
2011年3月14日,天津东皋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600万元由北京东皋膜以货币认缴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东皋膜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北京东皋膜2000.00100.00
合计2000.00100.00
4)2011年10月,第三次增资
2011年10月8日,天津东皋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
4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北京东皋膜以实物(机器设备)认缴出资。
2-1-5042011年10月9日,天津凤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津凤城验内(2011)1356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1年10月9日,天津东皋膜已收到北京东皋膜以实物(机器设备)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0万元。北京东皋膜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2313.3319万元,均为实物出资,经天津兆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津兆恒评报字(2011)第056号《资产评估报告》对该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其评估价值2313.3319万元,天津东皋膜将2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313.331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双方已于2011年10月9日就出资机器设备办理财产交接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东皋膜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北京东皋膜4000.00100.00
合计4000.00100.00
5)2012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年12月27日,北京东皋膜作出股东决定,北京东皋膜将其持有的天津东皋
膜49.93%、12.06%、11.58%、11.30%、5.18%、3.69%、3.66%、2.60%股权分别转让给
松禾创投、何冰冰、吉学文、李鑫、邓新建、刘浩、李磊、西安迪纳斯。同日,北京东皋膜分别与上述各方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津东皋膜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松禾创投1997.2049.93
2何冰冰482.4012.06
3吉学文463.2011.58
4李鑫452.0011.30
5邓新建207.205.18
6刘浩147.603.69
7李磊146.403.66
8西安迪纳斯104.002.60
合计4000.00100.00
6)2014年4月,第四次增资
2014年1月10日,天津东皋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增加705.8824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上海物联网及浙江正茂以债转股方式分别认缴出资470.5883万元
2-1-505和235.2941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东皋膜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松禾创投1997.2042.44
2何冰冰482.4010.25
3吉学文463.209.84
4李鑫452.009.60
5邓新建207.204.40
6刘浩147.603.14
7李磊146.403.11
8西安迪纳斯104.002.21
9上海物联网470.588310.00
10浙江正茂235.29415.00
合计4705.8824100.00
7)2016年1月,第五次增资
2016年1月28日,天津东皋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增加1150.867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伊胜宁、李森、赵洪来、吴修计、赵华、运秀华、松禾创投、上海物联网以债转股方式分别认缴出资131.4655万元、22.1121万元、323.2759万元、
145.4741万元、25.8621万元、10.7759万元、303.5782万元、188.3239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东皋膜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松禾创投2300.778239.28
2何冰冰482.408.24
3吉学文463.207.91
4李鑫452.007.72
5邓新建207.203.54
6刘浩147.602.52
7李磊146.402.50
8西安迪纳斯104.001.78
9上海物联网658.912211.25
10浙江正茂235.29414.02
2-1-506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1伊胜宁131.46552.24
12李森22.11210.38
13赵洪来323.27595.52
14吴修计145.47412.48
15赵华25.86210.44
16运秀华10.77590.18
合计5856.7501100.00
8)2016年3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6年3月11日,天津东皋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何冰冰将其持有的天津东皋膜8.24%股权转让给吉学文。同日,何冰冰与吉学文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津东皋膜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松禾创投2300.778239.28
2吉学文945.6016.15
3李鑫452.007.72
4邓新建207.203.54
5刘浩147.602.52
6李磊146.402.50
7西安迪纳斯104.001.78
8上海物联网658.912211.25
9浙江正茂235.29414.02
10伊胜宁131.46552.24
11李森22.11210.38
12赵洪来323.27595.52
13吴修计145.47412.48
14赵华25.86210.44
15运秀华10.77590.18
合计5856.7501100.00
9)2016年6月,第六次至八次增资
2-1-507*2016年6月6日,天津东皋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增加1919.774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一创资本、彭晓平、东鼎宝润以货币方式分别认缴出资
376.6478万元、376.6478万元、1166.4787万元。
*2016年6月12日,天津东皋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增加655.087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双杰电气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2016年6月30日,天津东皋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增加2838.7132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双杰电气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上述三次增资完成后,天津东皋膜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松禾创投2300.778220.41
2吉学文945.608.39
3李鑫452.004.01
4邓新建207.201.84
5刘浩147.601.31
6李磊146.401.30
7西安迪纳斯104.000.92
8上海物联网658.91225.85
9浙江正茂235.29412.09
10伊胜宁131.46551.17
11李森22.11210.20
12赵洪来323.27592.87
13吴修计145.47411.29
14赵华25.86210.23
15运秀华10.77590.10
16一创资本376.64783.34
17彭晓平376.64783.34
18东鼎宝润1166.478710.35
19双杰电气3493.800931.00
合计11270.3253100.00
10)2016年10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年9月19日,天津东皋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李磊将其持有的天津东皋膜2-1-5081.30%股权转让给李瑞民。同日,李磊与李瑞民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津东皋膜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松禾创投2300.778220.41
2吉学文945.608.39
3李鑫452.004.01
4邓新建207.201.84
5刘浩147.601.31
6李瑞民146.401.30
7西安迪纳斯104.000.92
8上海物联网658.91225.85
9浙江正茂235.29412.09
10伊胜宁131.46551.17
11李森22.11210.20
12赵洪来323.27592.87
13吴修计145.47411.29
14赵华25.86210.23
15运秀华10.77590.10
16一创资本376.64783.34
17彭晓平376.64783.34
18东鼎宝润1166.478710.35
19双杰电气3493.800931.00
合计11270.3253100.00
11)2017年9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7年9月19日,吉学文、赵洪来、伊胜宁、一创资本、浙江正茂分别与双杰电
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吉学文、赵洪来、伊胜宁、一创资本、浙江正茂分别将其持有的天津东皋膜3.51%、2.87%、0.16%、3.34%、2.09%股权转让给双杰电气。
同日,天津东皋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津东皋膜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2-1-509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松禾创投2300.778220.41
2吉学文550.11984.88
3李鑫452.004.01
4邓新建207.201.84
5刘浩147.601.31
6李瑞民146.401.30
7西安迪纳斯104.000.92
8上海物联网658.91225.85
9伊胜宁113.45041.01
10李森22.11210.20
11吴修计145.47411.29
12赵华25.86210.23
13运秀华10.77590.10
14彭晓平376.64783.34
15东鼎宝润1166.478710.35
16双杰电气4842.51442.97
合计11270.3253100.00
12)2017年10月,第九次增资
2017年10月13日,天津东皋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增加1326.259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松禾创投、刘浩、李瑞民、伊胜宁、李森、吴修计、赵华、运秀华、彭晓平、双杰电气以货币方式分别认缴出资391.3397万元、17.3691万元、
17.2279万元、8.3039万元、2.6021万元、17.119万元、3.0434万元、1.2681万元、
44.3228万元、823.6639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东皋膜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松禾创投2692.117921.37
2吉学文550.11984.37
3李鑫452.003.59
4邓新建207.201.64
5刘浩164.96911.31
6李瑞民163.62791.30
2-1-510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7西安迪纳斯104.000.83
8上海物联网658.91225.23
9伊胜宁121.75430.97
10李森24.71420.20
11吴修计162.59311.29
12赵华28.90550.23
13运秀华12.04400.10
14彭晓平420.97063.34
15东鼎宝润1166.47879.26
16双杰电气5666.177944.98
合计12596.5852100.00
13)2018年1月,第十次增资
2018年1月16日,天津东皋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增加1551.071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双杰电气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东皋膜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双杰电气7217.249851.00
2松禾创投2692.117919.03
3吉学文550.11983.89
4李鑫452.003.19
5邓新建207.201.46
6刘浩164.96911.17
7李瑞民163.62791.16
8西安迪纳斯104.000.74
9上海物联网658.91224.66
10伊胜宁121.75430.86
11李森24.71420.17
12吴修计162.59311.15
13赵华28.90550.20
14运秀华12.04400.09
15彭晓平420.97062.98
2-1-511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6东鼎宝润1166.47878.25
合计14147.6571100.00
14)2019年4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9年4月19日,天津东皋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东鼎宝润将其持有的天津东
皋膜1.51%股权转让给双杰电气。同日,东鼎宝润与双杰电气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津东皋膜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双杰电气7429.865952.51
2松禾创投2692.117919.03
3吉学文550.11983.89
4李鑫452.003.19
5邓新建207.201.46
6刘浩164.96911.17
7李瑞民163.62791.16
8西安迪纳斯104.000.74
9上海物联网658.91224.66
10伊胜宁121.75430.86
11李森24.71420.17
12吴修计162.59311.15
13赵华28.90550.20
14运秀华12.04400.09
15彭晓平420.97062.98
16东鼎宝润953.86266.74
合计14147.6571100.00
15)2022年4月,第六次股权转让2022年4月19日,东鼎宝润分别与双杰电气、李鑫、彭晓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东鼎宝润分别将其持有的天津东皋膜2.24%、2.25%、2.25%股权转让给双杰电气、李鑫、彭晓平。同日,天津东皋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津东皋膜的股权结构如下:
2-1-512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双杰电气7746.820154.76
2松禾创投2692.117919.03
3吉学文550.11983.89
4李鑫769.95425.44
5邓新建207.201.46
6刘浩164.96911.17
7李瑞民163.62791.16
8西安迪纳斯104.000.74
9上海物联网658.91224.66
10伊胜宁121.75430.86
11李森24.71420.17
12吴修计162.59311.15
13赵华28.90550.20
14运秀华12.04400.09
15彭晓平738.92485.22
16东鼎宝润1.000.01
合计14147.6571100.00
16)2022年5月,第七次及第八次股权转让
*2022年5月10日,天津东皋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吉学文、李鑫、邓新建、李瑞民、伊胜宁、李森、吴修计、赵华将其分别持有的天津东皋膜3.36%、5.44%、
1.46%、1.16%、0.86%、0.17%、1.15%、0.2%股权转让给天津东金园,东鼎宝润将其
持有的天津东皋膜0.01%股权转让给金力股份。同日,上述各方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22年5月19日,天津东皋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上海物联网将其持有的天津东皋膜4.66%股权转让给北京杰新园。同日,上海物联网与北京杰新园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津东皋膜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双杰电气7746.820154.76
2松禾创投2692.117919.03
2-1-513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3吉学文75.32960.53
4刘浩164.96911.17
5西安迪纳斯104.000.74
6北京杰新园658.91224.66
7运秀华12.04400.09
8彭晓平738.92485.22
9天津东金园1953.539413.81
10金力股份1.000.01
合计14147.6571100.00
17)2022年6月,第九次股权转让2022年5月30日,金力股份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拟以不超过12.50元/股的价格对天津东皋膜原股东及债权人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2200万股,收购天津东皋膜股权及债务,此作价基础为天津东皋膜评估后总资产不低于2.5亿元,具体根据天津东皋膜资产评估结果相应调整。
2022年6月13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
020464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天津东皋膜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净资产评
估值为25044200元。
2022年6月13日,金力股份与双杰电气、松禾创投、天津东金园、北京杰新园、运秀华、彭晓平、刘浩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金力股份以发行2197.4507万股股份方式购买双杰电气、松禾创投、天津东金园、北京杰新园、运秀华、彭晓平、
刘浩合计持有的天津东皋膜98.7253%股权(对应13967.3275万元出资额)以及北京杰
新园对天津东皋膜享有的2.5亿元债权,本次股份发行价格为每股12.50元。双杰电气、松禾创投、天津东金园、北京杰新园、运秀华、彭晓平、刘浩以持有的天津东皋膜合
计98.7253%股权作价24681337.50元认购金力股份1974507股新增股份,北京杰新园对天津东皋膜享有的2.5亿元债权作价2.5亿元认购金力股份2000万股新增股份。
2022年6月13日,金力股份分别与双杰电气、松禾创投、天津东金园、北京杰新
园、运秀华、彭晓平、刘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与北京杰新园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同日,各方就金力股份本次增资事项签署《增资协议》。
2-1-5142022年6月14日,天津东皋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双杰电气、松禾创投、刘浩、北京杰新园、运秀华、彭晓平、天津东金园分别将其持有的天津东皋膜54.76%、
19.03%、1.17%、4.66%、0.09%、5.22%、13.81%股权转让给金力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津东皋膜变更为金力股份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13968.327598.73
2西安迪纳斯104.00000.74
3吉学文75.32960.53
合计14147.6571100.00
18)2023年3月,第十一次增资
2023年3月22日,天津东皋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金力股份以债转股方式将其
对天津东皋膜的债权原值8000万元全部向天津东皋膜增加实收资本8000万元,天津东皋膜的注册资本由14147.6571万元增加至22147.6571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东皋膜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21968.327599.19
2西安迪纳斯104.00000.47
3吉学文75.32960.34
合计22147.6571100.00
19)2023年10月,第十二次增资
2023年10月23日,天津东皋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金力股份以债转股方式将
其对天津东皋膜的债权原值23000万元全部向天津东皋膜增加实收资本23000万元,天津东皋膜的注册资本由22147.6571万元增加至45147.6571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东皋膜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44968.327599.60
2西安迪纳斯104.00000.23
3吉学文75.32960.17
合计45147.6571100.00
2-1-51520)2024年6月,第十三次增资
2024年5月22日,金力股份与天津东皋膜签署《债权转股权协议》,金力股份将
其对天津东皋膜享有的7000万元债权投入天津东皋膜。2024年6月21日,天津东皋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45147.6571增加至52147.657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7000万元由金力股份以债权方式认缴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东皋膜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51968.327599.6561
2西安迪纳斯104.00000.1994
3吉学文75.32960.1445
合计52147.6571100.00
(3)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力股份持有天津东皋膜99.66%股权,为天津东皋膜控股股东。
(4)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津东皋膜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5)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6)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天津东皋膜作为标的公司隔膜生产基地之一,主要从事锂电池湿法隔膜生产和销售,是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的一部分。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总额84486.0982803.2187824.68
2-1-516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负债总额53636.6653355.3263563.32
所有者权益30849.4329447.8824261.36
营业收入21528.7244450.0536431.71
净利润1237.10-2176.401959.98
(8)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下属企业构成”之“(一)下属重要子公司”之“4、天津东皋膜”之“(2)历史沿革”的相应内容。
(9)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天津东皋膜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津东皋膜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
5、合肥金力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合肥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23MA8P7PD037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勇成立日期2022年7月6日营业期限2022年7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官亭镇王祠路1号主要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官亭镇王祠路1号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池制经营范围造;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
1)2022年7月,设立
2022年6月29日,金力股份、肥西城投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合肥
2-1-517金力并通过《合肥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肥西县人民政府与金力股份签署
的《河北金力隔膜研发生产华东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及肥西城投与金力股份、华浩世纪签署的《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生产华东总部基地项目之合作协议》,金力股份与肥西城投于2022年7月4日签署《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投资协议》,共同出资成立合肥金力,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肥西城投出资30000万元,金力股份出资70000万元。
2022年7月6日,合肥金力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设立时,合肥金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70000.0070.00
2肥西城投30000.0030.00
合计100000.00100.00
2)2024年7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4年7月16日,合肥金力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肥西城投将其持有的合肥金力30%股权全部无偿划转给肥西产投。肥西城投与肥西产投已就该股权转让事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024年7月23日,合肥金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合肥金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持股比例(%)
1金力股份70000.0070.00
2肥西产投30000.0030.00
合计100000.00100.00
(3)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力股份和肥西产投的出资比例分别为70%和30%(肥西产投的出资为明股实债),金力股份为合肥金力的控股股东。
(4)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合肥金力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
2-1-518合法存续的情况。
(5)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6)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合肥金力作为标的公司隔膜生产基地之一,主要从事锂电池湿法隔膜生产和销售,是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的一部分。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总额285369.65293586.3592335.16
负债总额207465.00217724.3462441.82
所有者权益77904.6575862.0129893.34
营业收入37401.5022731.4210.19
净利润2034.84-3714.84-1327.55
(8)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下属企业构成”之“(一)下属重要子公司”之“5、合肥金力”之“(2)历史沿革”的相应内容。
(9)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合肥金力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合肥金力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下属其他子公司或分公司情况
1、Gellec Korea Co. Ltd
Gellec Korea Co. Ltd为金力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Gellec Korea Co. Ltd
2-1-519注册号码131311-0320089
注册资本50100万韩元(对应50100股,每股面值1万韩元)代表理事 ZHOU WUWANG成立日期2024年1月12日
营业期限-
944290 Godeokjungang-ro Pyeongtaek-si Gyeonggi-do Republic of
注册地址 Korea
塑料薄膜和薄板的生产和销售,塑料薄膜和薄板的研究与开发,以及研究与开发的委托项目,塑料薄膜和薄片的进出口业务、塑料薄膜原材料及相关工业化学品(包括有毒物质、酒精等)的进出口业务、电
经营范围池材料的贸易、批发和零售业务、机械制造、维修和销售业务、机械
进出口贸易、工具和设备的制造和批发/零售业务、机械工程和工业设
计服务、与上述各项有关的调查、研究和咨询业务,与前述各项有关或涉及前述各项的所有其他工作
2、香港金力
香港金力为金力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Hongkong Gellec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 Limited公司名称香港金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商业登记号码77812606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港元董事袁梓豪成立日期2025年3月7日
营业期限-
31/F Tower Two Times Square 1 Matheson Street Causeway Bay Hong
注册地址 Kong
3、金力新材料
金力新材料为金力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河北金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08MAEGU1UD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袁海朝成立日期2025年4月28日营业期限2025年4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区建设路6号(河北金力新能注册地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厂区办公楼406室)
2-1-520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
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经营范围术推广;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4、天津分公司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4MA07HJ3T4Q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杜鹏宇
成立日期2021-12-30
营业期限2021-12-30至无固定期限注册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园区9号路兴安道北侧50米主要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园区9号路兴安道北侧50米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经营范围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6月
30日,金力股份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
项目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26086.722.01%
应收账款150672.3411.59%
应收款项融资49954.073.84%
预付款项4465.520.34%
其他应收款615.030.05%
存货49309.533.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570.000.12%
其他流动资产15000.761.15%
流动资产合计297673.9722.91%
2-1-5212025年6月30日
项目金额比例
长期应收款--
固定资产803100.6061.80%
在建工程140494.0510.81%
使用权资产693.040.05%
无形资产37529.552.89%
商誉584.710.04%
长期待摊费用80.760.01%
递延所得税资产9447.680.73%
其他非流动资产9895.490.76%
非流动资产合计1001825.8877.09%
资产总计1299499.85100.00%
1、固定资产
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及其他设备等。
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214914.41189259.6288.06%
机器设备773184.21605876.4878.36%
运输设备1801.99837.1046.45%
电子设备及其他12704.387127.4056.10%
合计1002605.00803100.6080.10%
(1)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10项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相关房产所有权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权利取得土地权利终权利
权属证号坐落权利类型面积(㎡)号人方式用途止日期限制
冀(2017)国有建设
永洋大街出让/2063宗地面积:年
1金力永年区不动用地使用工业81912314.22北侧、建自建月抵押
股份产权第权/房屋所用地房屋建筑面设路西侧房日
0002604号有权积:5701.2
2-1-522序权利取得土地权利终权利
权属证号坐落权利类型面积(㎡)号人方式用途止日期限制
冀(2021界河店乡)国有建设宗地面积:
前曹庄村出让/2067年
2金力永年区不动用地使用工业15680.09西南、建自建12月抵押
股份产权第权/房屋所用地房屋建筑面
0001188设大街西房11日号有权积:12185.94
侧西南工业
冀(2021)国有建设/2063宗地面积:园区内、出让年
3金力永年区不动用地使用工业81929914.19建设路以/自建月抵押股份产权第权房屋所用地房屋建筑面
0005975西、南外房日号有权积:15693.29
环路以北
冀(2022)国有建设
广府大街出让/2063宗地面积:年
4金力永年区不动用地使用工业81945332.79以北、建自建月抵押
股份产权第权/房屋所用地房屋建筑面设路西侧房日
0000644号有权积:36750.73
2024洺州大道冀()国有建设宗地面积:
以南,规出让/2069年
5金力永年区不动用地使用工业9491387.32划经四路自建月抵押
股份产权第权/房屋所用地房屋建筑面
008164东侧,建房日号有权积:48014.31
设路以西
冀(2024)建设大街国有建设
出让/2063宗地面积:年
6金力永年区不动西侧、规用地使用工业/自建8月19
35520.46
抵押股份产权第划的滏阳权房屋所用地房屋建筑面
0008166房日号路南侧有权积:6999.67
2024开发区银皖()国有建设2067土地使用权面黄东路年
7安徽马鞍山市不8911-用地使用出让/工业310积:76904.10号月抵押
金力动产权第
00178623、5-11-
权/房屋所其他用地房屋建筑面日
号有权积:51393.82全部
津(2023)宝坻区九国有建设/2062宗地面积:天津出让年
8宝坻区不动园工业园用地使用工业109120080.70东皋自建月抵押
产权第区9号路权/房屋所用地房屋建筑面膜房日
0074833号2号有权积:58493.35
鄂(2022)枝江市仙国有建设宗地面积:
出让/2063年
9湖北枝江市不动女工业园用地使用工业121100095.80/自建月抵押江升产权第仙女三路权房屋所用地房屋建筑面
房日
0004731号北侧有权积:29591.53
枝江市仙
鄂(2025)女经贸区国有建设/2072宗地面积:出让年
10湖北枝江市不动江汉大道用地使用工业711216983.85自建月抵押
金力产权第以西、仙权/房屋用地房屋建筑面
0003495房日号女三路以所有权积:80786.88
南
(2)未取得产权证书的不动产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在建项目外,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不动产情况如下:
2-1-523序号所属主体坐落建筑面积(㎡)
1金力股份广府大街以北、建设路西侧997.29
2金力股份广府大街以北、建设路西侧249.50
3金力股份永洋大街北侧、建设路西侧200.00
4金力股份洺州大道以南、规划经四路东侧、建设路以西166.00
5金力股份永洋大街北侧、建设路西侧76.00
6金力股份洺州大道以南、规划经四路东侧、建设路以西69.39
7金力股份永洋大街北侧、建设路西侧14.50
8金力股份广府大街以北、建设路西侧10.00
9金力股份永洋大街北侧、建设路西侧10.00
10金力股份永洋大街北侧、建设路西侧3.00
11湖北江升枝江市仙女工业园仙女三路北侧111.61
12湖北江升枝江市仙女工业园仙女三路北侧55.24
13湖北江升枝江市仙女工业园仙女三路北侧37.52
14安徽金力开发区银黄东路891号1-3、5-11-全部30.00
15安徽金力开发区银黄东路891号1-3、5-11-全部20.00
16天津东皋膜宝坻区九园工业园区9号路2号500.00
合计2550.05
上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资产,因属板房、框架等建筑结构原因,以及报建手续缺失等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权属证书。该部分建筑面积合计2550.05平方米,占金力股份房屋总建筑面积不足1%,占比较低。此外,根据金力股份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上述无证建筑物主要用途为污水站、警卫室、吸烟亭、门房等辅助建筑,均不属于金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核心生产、经营或仓储区域,自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设立以来,未出现过因未取得权属证书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况。
针对上述建筑物未能办理产权证书的情况,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海朝已出具《承诺函》:“因标的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尚存在部分建筑物因建筑结构、历史原因,未能办理产权证书。承诺人承诺持续确保该等建筑不作为核心仓储、生产、办公之用途使用,尽快寻找替代场所或措施以确保不影响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持续经营,同时,将尽快整改,避免标的公司因前述事项被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承诺人承诺,将采取一切可能之措施,避免相关法律风险,确保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持续、合规、稳定经营,如因上述瑕疵或不合规情形,导致标2-1-524的公司及/或其子公司或上市公司面临诉讼、仲裁或任何形式的请求、刑事或行政处罚,
或给标的公司及/或其子公司或上市公司带来任何损失和法律责任,承诺人承诺以自有资金连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对于本承诺函所述之任何损失赔偿责任,承诺人保证在该等损失产生后五(5)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履行支付义务。”综上,金力股份及其部分子公司存在部分建筑物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形,但报告期内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与该等建筑物有关的权属争议或纠纷,且金力股份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对应承诺,该等事项不会对金力股份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3)租赁房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14项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房屋租赁,具体情况如下:
序承租租赁用租赁面积出租方坐落租赁期限
号方途(㎡)
1金力湖北九曜物流荆门市掇刀区麻城镇斗笠按实际存货仓储2025.1.1-2025.12.31
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村五组计算
2金力兴化市隆胜运陕西省西安市户县隆胜运仓储10002025.3.20-2026.3.19
股份输有限公司输西安仓
3金力兴化市隆胜运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仓储15002025.3.20-2026.3.19
股份输有限公司隆胜运输青海仓
4金力兴化市隆胜运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隆胜仓储15002025.9.4-2026.9.3
股份输有限公司运输成都仓
5金力宁德力能物流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02-1
股份配送有限公司号2#仓储20002024.4.1-2027.3.30厂房
6金力溧阳力能物流溧阳市昆仑街道增家路9仓储10002024.4.1-2027.3.30
股份配送有限公司号广东喜百年供
7金力喜百年孝感楚能、宜昌楚应链科技有限仓储1002025.8.6-2026.8.5
股份能、武汉楚能仓公司
邯郸市圣翔医6号厂房,
8金力邯郸市永年区西南开发区疗器械有限公6仓储以实际面积2025.6.1-2026.5.31股份建设路中段号厂房
司为准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石楼
9金力广州安宇物流路段357号(临时门牌)仓储1902025.11.1-2026.10.31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号(自编27号)4栋1楼
10金力以实际面积郭玉珍龙威经贸广场3#712室办公2025.10.1-2026.9.30
股份为准马鞍山数字硅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11安徽谷科技股份有银黄东路999号38栋302-13572025.1.1-2025.12.31
金力限公司号厂房
12天津天津伟励冠华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园仓储、办100002024.12.1-2027.11.30
东皋建材城有限公区九园公路南侧原规划为公
2-1-525序承租租赁用租赁面积
出租方坐落租赁期限
号方途(㎡)
膜 司 建材城地块之已建 B2 仓
储 物 业 的 B2-9 号 、 10
号、11号共计3跨库房
韩国 ???? ?? 944290Godeok Jungang-
13 roPyeongtaek-si Gyeonggi- - - 2024.1.1-2026.12.31
金力 ?? doRepublic of Korea
Room 741 Building 1 Lotte
Castle City Daenong
District 288-62Bokdae-
14 韩国 Moon Yun-Hee dong Heungdeok-gu - 50.53 2025.5.16-2026.6.15
金力 Cheongju-si
Chungcheongbuk-do
Republic of Korea金力股份上述租赁房产均未办理租赁房产备案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未办理租赁备案,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根据前述规定,金力股份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不符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金力股份上述租赁物的租赁用途主要为仓库,可替代性强,如因租赁手续不齐备或其他任何原因无法继续租赁的,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寻找替代性租赁物不存在困难,不会对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并未因未办理相关租赁物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而受到处罚。
综上,金力股份及其部分子公司存在租赁物未进行租赁备案的情形,但该等瑕疵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且报告期内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该等事项不会对金力股份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1-5262、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17项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国有建序权利取得土地权利终面积权利设用地使用坐落权利类型
号人方式用途止日期(㎡)限制权证书
冀(2017)永洋大街北国有建设2063年
1金力股永年区不动工业侧、建设路西用地使用出让8月1912314.22抵押
份产权第用地侧权日
0002604号
冀(2021)界河店乡前曹国有建设2067年
2金力股永年区不动工业庄村西南、建用地使用出让12月15680.09抵押
份产权第用地设大街西侧权11日
0001188号
冀(2021)西南工业园区国有建设2063年
3金力股永年区不动内、建设路以工业用地使用出让8月1929914.19抵押
份产权第西、南外环路用地
0005975权日号以北
冀(2022)广府大街以国有建设2063年
4金力股永年区不动工业北、建设路西用地使用出让8月1945332.79抵押
份产权第用地
0000644侧权日号
冀(2023)界河店乡前曹国有建设2073年
5金力股永年区不动庄村西、建设工业用地使用出让12月34819.93无
份产权第路东侧、铁西用地
0011779权日号路西侧
冀(2023)界河店乡前曹国有建设2073年
6金力股永年区不动庄村西、建设工业用地使用出让12月32292.73无
份产权第路东侧、铁西用地
0011781权日号路西侧
冀(2023)界河店乡前曹国有建设2073年
7金力股永年区不动庄村西、建设工业用地使用出让12月3921.36无
份产权第路东侧、铁西用地
0011780权日号路西侧
冀(2024)建设大街以国有建设2074年
8金力股永年区不动工业东、滏阳大街用地使用出让11月128972.33无
份产权第用地以南权19日
0038023号
冀(2024)洺州大道以国有建设2069年
9金力股永年区不动南,规划经四工业用地使用出让9月491387.32抵押
份产权第路东侧,建设用地
008164权日号路以西
2-1-527土地国有建
序权利取得土地权利终面积权利设用地使用坐落权利类型
号人方式用途止日期(㎡)限制权证书
冀(2024)建设大街西国有建设2063年
10金力股永年区不动工业侧、规划的滏用地使用出让8月1935520.46抵押
份产权第用地阳路南侧权日
0008166号
冀(2025)建设大街以国有建设2075年
11金力股永年区不动工业东、广府大街用地使用出让3月1720709.36无
份产权第用地以北权日
0013439号
皖(2023)市经开区江东国有建设2067年
12安徽金马鞍山市不工业大道与银黄路用地使用出让3月109522.58无
力动产权第用地交叉口东南角权日
0001838号
皖(2024)开发区银黄东国有建设2067年
13安徽金马鞍山市不路891号1-工业用地使用出让3月1076904.10抵押
力动产权第35-11-用地0017862、全部权日号
皖(2023)官亭镇王祠路国有建设2073年
14合肥金肥西县不动工业与规划团结路用地使用出让3月1261548.93抵押
力产权第用地
0011482交口权日号
津(2023)宝坻区九园工国有建设2062年
15天津东宝坻区不动工业业园区9号路用地使用出让10月9120080.70抵押
皋膜产权第2用地号权日
0074833号
鄂(2022)枝江市仙女工国有建设2063年
16湖北江枝江市不动工业业园仙女三路用地使用出让12月1100095.80抵押
升产权第用地
0004731北侧权日号
鄂(2025)枝江市仙女经国有建设2072年
17湖北金枝江市不动贸区江汉大道工业用地使用出让7月11216983.85抵押
力产权第以西、仙女三用地
0003495权日号路以南
(2)专利
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313项境内专利,其中发明专利88项,实用新型专利225项,7项境外专利,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专利情况”。
(3)商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5项境内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2-1-528序号商标商标图形申请人申请号类号取得方式有效期限
2014年3月7
1 GELLEC 金力股份 11558515 1类 原始取得 日-2034年 3月6日
2024年6月
2 GELLEC 金力股份 11558514 9类 原始取得 21日-2034年
6月20日
2018年9月7
3杰力柯金力股份249090089类原始取得日-2028年9月6日
2020年3月
4江升新材湖北江升375230299类原始取得28日-2030年
3月27日
2020年10月
5江升新材湖北江升375302121类原始取得7日-2030年
10月6日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软件著作权共14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软件开发登记号软件名称著作权人登记日期取得方式号完成日期
1 2022SR1284924 隔膜分切控制系统 2022年 1 2022年 8V1.0 金力股份 15 25 原始取得月 日 月 日
2 2023SR0545940 MODBUS TCP 通讯 2023年 2 2023年 5V0.1 金力股份 1 17 原始取得软件 月 日 月 日
3 2024SR0704840 2023年 11 2024年 5白油上料系统 V1.0 金力股份
月1523原始取得日月日
4 2023SR0456827 电池隔膜拉伸强度检 2022年 4 2023年 4
测系统 V1.0 天津东皋膜 月 6日 月 10 原始取得日
5 2023SR0456051 电池隔膜切割机精准 2022年 5 2023年 4天津东皋膜 原始取得
定位系统 V1.0 月 18日 月 10日
6 2023SR0456056 锂电池隔膜烘干温度 2022年 10 2023年 4
控制系统 V1.0 天津东皋膜 19 10 原始取得月 日 月 日
7 2023SR0456057 锂电池隔膜自动化涂 2022年 12 2023年 4V1.0 天津东皋膜 27 10 原始取得胶系统 月 日 月 日
8 2024SR0510515 双工位机器人自动上 2022年 11 2024年 4天津东皋膜 原始取得
下件控制系统月22日月16日
9 2024SR0510506 锂电池浆料制备伺服 2022年 5 2024年 4天津东皋膜 17 原始取得控制系统 月 日 月 16日
10 2024SR0451257 智能液体分离设备安 2022年 12 2024年 4天津东皋膜 原始取得
装调试软件月2日月1日
11 2024SR0123683 智能监控激光粒度仪 2022年 9 2024年 1天津东皋膜 原始取得
参数配置优化软件月1日月18日
12 2023SR0393758 双工位机器人处理系 2022年 6 2023年 3天津东皋膜
统月10原始取得日月24日
2-1-529序软件开发
登记号软件名称著作权人登记日期取得方式号完成日期
13 2023SR0393759 高激光粒度仪综合性 2022年 10 2023年 3天津东皋膜 原始取得
能测试系统月13日月24日
14 2024SR1377462 2024年 5 2024年 9浆料防呆控制系统 天津东皋膜 21 14 原始取得月 日 月 日
(5)域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附属公司拥有1项已在境内备案的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域名地址注册者注册时间到期时间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1 gellec.com 金力股份 2011年 10月 14日 2026年 10月 14日 冀 ICP备 11023610号-1
3、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二)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6月
30日,金力股份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
项目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89958.1010.76%
应付票据17088.882.04%
应付账款106835.5212.78%
合同负债90.540.01%
应付职工薪酬3867.660.46%
应交税费928.530.11%
其他应付款1354.570.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9098.9717.84%
其他流动负债13636.561.63%
流动负债合计382859.3345.81%
长期借款415947.0849.77%
租赁负债282.670.03%
长期应付款23046.732.76%
2-1-5302025年6月30日
项目金额比例
递延收益11546.841.38%
递延所得税负债1990.890.24%
非流动负债合计452814.2254.19%
负债合计835673.55100.00%
截至2025年6月30日,金力股份的负债总额为835673.55万元,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合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91.16%。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况
1、受限资产被抵押、质押的具体情况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6月
30日,标的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
项目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价值比例受限类型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7666.671.20%7666.671.53%冻结,质押冻结,质押固定资产575429.1489.70%437489.9987.57%抵押抵押
无形资产29403.204.58%26043.285.21%抵押抵押
在建工程14570.592.27%14570.592.92%抵押抵押
应收账款11975.591.87%11376.812.28%质押质押
一年内到期的非1000.000.16%1000.000.20%质押质押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1462.560.23%1462.560.29%质押质押
合计641507.75100.00%499609.90100.00%--
除上述情形外,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况的资产。
2-1-531受限货币资金、应收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受限原因权利人质押权人/债权人债权金额是否逾期获取资金用途主债权到期日
保函保证金湖北金力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1462.56为进口设备监管期内否2027.3.1减免的关税开立保函
定期存单质押金力股份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4700.00否公司日常经营2025.9.6
14285.00多笔银行承兑汇票,最迟到期日承兑汇票保证金金力股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否公司日常经营2025.12.10
多笔银行承兑汇票,最迟到期日承兑汇票保证金金力股份中国农业银行武安支行7912.13否公司日常经营2025.7.7
1300.00多笔信用证,最迟到期日信用证保证金金力股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否公司日常经营2025.12.28
1254.00多笔信用证,最迟到期日信用证保证金天津东皋膜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否公司日常经营
2025.12.9
信用证保证金湖北江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250.00否公司日常经营2025.7.3
诉讼司法冻结金力股份-390.00-诉讼司法冻结-
诉讼司法冻结安徽金力-44.85-诉讼司法冻结-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多笔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融
应收账款质押金力股份11975.60否公司日常经营分行资,最迟到期日2025.10.25受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系标的公司为取得借款将该等资产向金融机构设定了抵押,对应的主债权具体如下:
待偿还金额(截序受限资产类是否主债权到期
权利人抵押物/质押物抵押权人/债权人至2025年6月抵押获取资金用途号型逾期日
末)2-1-532待偿还金额(截序受限资产类是否主债权到期
权利人抵押物/质押物抵押权人/债权人至2025年6月抵押获取资金用途号型逾期日
末)
1不动产、土冀(2017)永年区不动产权第金力股份用于采购子公司半成
地使用权0002604号
19800.00万元否品及生产所需原材料2026.2.27
2不动产、土冀(2021)永年区不动产权第金力股份等
地使用权0001188号
3不动产、土冀(2021)永年区不动产权第金力股份
地使用权0005975号
4不动产、土冀(2022)永年区不动产权第金力股份000064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用于“高端锂电池隔地使用权号公司邯郸分行
2024膜及复合涂覆隔膜项5不动产、土冀()永年区不动产权第金力股份地使用权008164号61986.02目”建设及“2亿㎡湿万元否2029.3.21法锂电池隔膜及涂布
6不动产、土冀(2024)永年区不动产权第金力股份隔膜生产线项目”建
地使用权0008166号设
双螺杆挤出机、空压系统、一
7机器设备金力股份次分切机等106项机器设备(共208套)
8不动产、土皖(2024)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用于“锂离子电池湿安徽金力地使用权第0017862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法隔膜一期项目节能公司马鞍山分行/中50086.28及扩容升级改造项目万元否1.52029.9.21安徽金力价值合计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建设及年产亿平方9机器设备安徽金力49118048.56元的设备司马鞍山分行米锂电池隔膜项目”建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用于“河北金力隔膜10皖(2023有限公司肥西支行/
)肥西县不动产权第
土地使用权合肥金力001148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168213.19万元否研发生产华东总部基2031.3.26号公司合肥分行/徽商地项目(一期)”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1-533待偿还金额(截序受限资产类是否主债权到期
权利人抵押物/质押物抵押权人/债权人至2025年6月抵押获取资金用途号型逾期日
末)
合肥天鹅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用于“新建年产4亿平米高端锂电池隔膜
11不动产、土津(2023)宝坻区不动产权第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24073.41万元否
天津东皋膜及涂布隔膜项目(7-8
2030.10.25地使用权0074833号公司天津分行号线)”项目建设
2975.46万元否公司日常经营2026.5.13用于“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新能源电池隔膜技改项
2022目”建设及置换股东12不动产、土鄂()枝江市不动产权第湖北江升000473116670.79万元否垫款(超出资本金部分)2029.3.11地使用权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其中包括配套不超5.6公司邯郸分行亿元的国际进口信用证到期后提用固贷偿还
13四条锂离子动力电池湿法隔膜16660.00用于金力股份收购湖机器设备湖北江升万元否2026.1.1
生产线以及配套设备北江升股权
14不动产、土鄂(2025)枝江市不动产权第湖北金力
地使用权0003495号湖北金力新能源有限
1500mm 双 面 陶 瓷 涂 布 线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145020.63万元 公司高性能电池隔膜 2033.6.28
15 机器设备 湖北金力 /1500mm 单面陶瓷涂布线等设 否公司武汉分行 项目
备
16机器设备湖北金力双向拉伸薄膜等设备99000.00万日元公司开立信用证2025.10.82-1-534待偿还金额(截序受限资产类
权利人抵押物/是否主债权到期质押物抵押权人/债权人至2025年6月抵押获取资金用途号型逾期日
末)
锂电池隔膜生产设备:河北金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5000.00万元否公司日常经营2026.6.1917机器设备金力股份力三号线、四号线及加投料系公司
统、分切机、涂布机等设备5000.00万元否公司日常经营2026.5.30
18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机器设备金力股份双面陶瓷隔离膜涂布机等设备853.52万元否公司日常经营2025.10.10
有限公司
19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机器设备金力股份分切机等设备2464.50万元否公司日常经营2025.12.8(天津)有限公司
20兴业金融租赁有限16250.00万元否公司日常经营2027.3.20
责任公司机器设备金力股份北厂涂布机等设备
21宁德时代融资租赁325.00万元否公司日常经营2027.3.21
有限公司
22合肥兴泰融资租赁机器设备金力股份涂布机等设备4800.00万元否公司日常经营2026.6.15
有限责任公司
23八号线配套双螺杆挤出机等设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机器设备天津东皋膜5000.00万元否公司日常经营2025.12.1
备有限公司
24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机器设备湖北江升单面陶瓷隔膜涂布机等设备3300.00万元否公司日常经营2026.3.28
有限公司
2-1-5352、标的公司不存在因无法偿债导致相关资产被拍卖、变卖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116219.93190608.53154891.19
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17594.7522070.878839.08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371.865888.475319.18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5186.55218567.86169049.4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72942.76109762.2085912.10
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5321.8440901.5434344.15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4060.866421.466386.5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891.999434.108122.45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6217.45166519.29134765.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969.1052048.5734284.2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超过5亿元,2025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近3亿元,随着标的公司营收规模扩大,标的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有望进一步增加,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可用于偿还部分借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借款合同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不存在到期未偿还银行借款的情形,且借款周期较长,短期偿还压力较小,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未来可用于偿还部分借款,因此,标的公司不存在因无法偿债导致相关资产被拍卖、变卖的风险。
3、该等资产受限不影响标的资产资产权属清晰性
以不动产进行抵押担保是银行融资中普遍存在情况,符合商业惯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抵质押资产的相关所有权仍归属于标的公司,所有抵质押资产均正常用于生产经营,标的公司亦不存在以其自身拥有的不动产权
2-1-536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同时,标的公司与贷款银行业务合作稳定,未发生
过借款逾期或债务违约的情况。因此,受限资产不影响标的资产资产权属清晰性。
(五)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1、被许可使用的发明专利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被许可使用的发明专利使用情况如下:
合签署被权
/许同日期许
可技术/利专利名称许可类型合同费用名合同可归方称期限方属
(1)一种对位芳纶纳前两年为排合同费用600
米纤维复合锂离子电池他许可,后万元,2022《专隔膜的制备方法,6年为普通年1月30日技 ZL201710596374.8 许可 前支付 150 利万
术2022/0清金2元;2023权年1许1/15()聚对苯二甲酰对华力月15归日前支可至苯二胺高浓度连续稳定属
2030/0大股
普通许可付100万元;
合聚合方法及其系统,
1/14 学 份 ZL201810647812.3 2023
于年至同2029许年每年
书3可()一种对位芳纶树12月1日
》方
脂连续聚合系统及其方普通许可前,每年支付法,ZL201811433341.2 50万元
2、被许可专利并非金力股份生产经营所需的核心技术,金力股份对被许
可发明专利不存在重大依赖,标的资产具备业务独立性
(1)被许可专利所涉技术主要应用情况
标的公司上述被许可专利主要用于对位芳纶树脂合成,其中上表所述第(1)项专利主要应用于对位芳纶的涂覆浆液制备过程,涉及对位芳纶浆液制备技术与对位芳纶涂覆工艺技术;上表所述第(2)(3)项专利主要应用于对位芳纶
的合成过程,涉及对位芳纶连续聚合的合成技术。
(2)被许可专利对应产品收入金额及占比
2-1-537在上述专利基础上合成的对位芳纶原液涉及的涂覆隔膜产品,仅为标的公
司涂层系列隔膜产品中的少数品类。报告期各期,相关产品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对应产品对应产品对应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收入金额收入金额收入金额占比占比占比(万元)(万元)(万元)在上述专利基础上合成的对
位芳纶原64.880.0370%46.670.0177%0.960.0005%液涉及的涂覆隔膜产品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上述专利基础上合成的对位芳纶原液涉及的涂覆隔膜产品销售量较小,对标的公司业务影响较小,不影响标的公司业务独立性,标的公司对该技术不构成技术依赖。
综上,标的公司被许可使用的发明专利主要用于对位芳纶树脂合成,报告期内,上述专利并不是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所需的核心技术,标的公司在上述专利基础上合成的对位芳纶原液涉及的涂覆隔膜产品销售量较小,不构成对被许可发明专利存在重大依赖,标的资产具备业务独立性。
六、交易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变动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共16名,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袁海朝董事长
徐锋董事、总经理、研究院院长、核心技术人员李志坤董事
郭海茹董事、财务总监马立军董事
2-1-538姓名职务
马强董事韩冬梅董事张秀珍独立董事高学平独立董事肖成伟独立董事邓涛独立董事
监事会主席、工程技术中心总经理兼基膜研发部部长兼邯郸基地副总马文献经理李晶监事梁锦璜监事
苏碧海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核心技术人员
李海军研究院设备研发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上述人员简历如下:
1、袁海朝先生袁海朝,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地区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本科学历,金力股份董事长。历任河北省武安自强矿粉厂厂长;河北天海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北天海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金力有限执行董事。现任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金力股份董事长。
2、徐锋先生徐锋,男,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金力股份董事、总经理。历任日东电工(上海)电能源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月泉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研发系长(主管)、研发副科长、研发科长兼物流采购科长;金力股份隔膜事业部
部长、总工程师、研究院院长,副总经理。现任安徽金力董事长、金力股份董事、总经理、研究院院长。
2-1-5393、李志坤女士李志坤,女,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邯郸学院,本科学历,金力股份董事。历任北京邯钢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记账会计、主管会计;邯郸市新征物资经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金力股份财务主管、财务
副部长、董事会秘书。现任金力股份董事、证券部总监。
4、郭海茹女士郭海茹,女,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北工程大学,本科学历,金力股份财务总监。历任邯郸市油脂总公司(现更名为“邯郸市海力油脂购销有限公司”)职员;河北中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河北天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主任;河北邯郸
移动塑管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金力股份董事、财务总监。
5、马立军先生马立军,男,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金力股份董事。历任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班长、科长助理、副科长、科长、副部长、总经理助理;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镇江润晶高纯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金力股份董事。
6、马强先生马强,男,199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金力股份董事。历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员;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投资高级
经理、投资总监、投资高级总监;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翌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董事长助理;金力股份董事。
2-1-5407、韩冬梅女士韩冬梅,女,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安市午汲镇中学,高中学历,金力股份董事。历任武安市崇义实业集团公司会计;东河湾三矿财务主管;武安市金瑞鑫经贸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兼执行董事;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武安市南洺河铁矿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海南冉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安市申氏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海之润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力股份董事。
8、张秀珍女士张秀珍,女,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北机电学院,本科学历,金力股份独立董事。历任邯郸自动化仪表厂主管会计;
邯郸市橡胶厂财务科长。现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金力股份独立董事。
9、高学平先生高学平,男,196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金力股份独立董事。历任南开大学新技术实业集团公司工程师;南开大学新能源材料化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南开大学新能源材料化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日本工学院大学环境与化工学院客座研究员;南开大学化学学院研究员。现任南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员;天津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学术顾问;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力股份独立董事。
10、肖成伟先生肖成伟,男,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金力股份独立董事。历任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
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中通客车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2-1-541立董事;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第十八研究所研究员;华霆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金力股份独立董事。
11、邓涛先生邓涛,男,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希腊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金力股份独立董事。曾任河北浩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河北浩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金力股份独立董事。
12、马文献先生马文献,男,198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工业大学,本科学历,金力股份监事会主席。历任瀚宇博德科技(江阴)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邯郸市德力达建材有限公司技术员;金力股份工艺主管、
工艺部长、研究院副院长、监事。现任金力股份工程技术中心总经理兼基膜研发部部长兼邯郸基地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13、李晶女士李晶,女,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吉林大学,本科学历,金力股份监事。历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助理;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成本会计师;深圳比亚迪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投融资主管。现任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金力股份监事。
14、梁锦璜女士梁锦璜,女,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大专学历,金力股份监事。历任熊猫国际(香港)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湖南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湖南金水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主管;邯郸市丛台唯艺广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河北润辰贸易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河北润辰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河北季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金力股份监事。
2-1-54215、苏碧海先生苏碧海,男,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大学,本科学历,金力股份研究院副院长。历任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深圳中兴创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技术支持经理、研发部长、涂层事业部副部长、技术部长;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研发经理;金力股份研究院副院长。
现任金力股份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16、李海军先生李海军,男,196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工学院,本科学历,金力股份智能装备中心总工程师。历任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民品研究所机械设计工程师;包装机械分厂机械设计工程师、室主任;包装设备总公司副总经理;包装设备事业部副总经理;保障装备事业部第一副部长;技术中心副主任;机电工程事业部副总经理;金力股份设备研究院
院长、设备部副总经理、金力股份智能装备中心总经理。现任金力股份研究院设备研发总工程师。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
2024年6月28日,金力股份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选举马立军先生、韩冬梅女士、郭海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梁剑、张向辉不再担任金力股份董事。
2024年6月28日,金力股份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选举李晶女士为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叶超不再担任金力股份监事。
2025年3月13日,金力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陈立叶
辞去金力股份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职务,陈立叶不再担任金力股份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职务。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2-1-543七、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一)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存在尚未了结(以起诉受理或收到起诉状、尚未执行完毕或撤诉为准)且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及
其相关反诉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标的金额最新进原告被告案号诉讼请求号(万元)展情况标的公司要求被告支法院已
宁夏宝付货款1998.81万受理立
丰昱能(2025)宁0181元,逾期付款利息
1金力股份2006.55案,一
科技有民初6803号7.75万元,由被告承审审理
限公司担诉讼费、保全费等阶段费用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案件外,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由于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中,审计基准日预计败诉的可能性较低,未确认预计负债。上述案件涉案金额为2006.55万元,涉诉金额占金力股份报告期末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及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5%和0.43%,占比较小,不会对金力股份经营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最近三年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受到对其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三)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2-1-544八、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所属行业及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金力股份专业从事锂电池湿法隔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金力股份所属行业属于“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大类下的“C2921 塑料薄膜制造”小类;根据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金力股份属于“十九、轻工”中的“11.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和硅碳等负极材料、单层与三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等电解质与添加剂”;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金力股份所属行业属于“3.新材料产业-3.3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3.3.5高性能膜材料制造-3.3.5.4电池膜制造。”目前,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新能源、新材料和信息产业等国家重点发展领域。金力股份所属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和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发改委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
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承担投资综合管理,拟定行业发展战略及规划,推进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等。
工信部主要负责组织研究及拟定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主要职能为参与制定电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准,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开展技术咨询、信息统计、信息交流、人才培训,为行业培育市场、组织国际国内电池展览会,协调企业生
2-1-545产、销售和出口工作中的问题。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主要职能为向政府部门提出制定电池行业政
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组织制定、修订电池行业的协会标准,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协助政府组织编制电池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等。
2、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近年来,随着全球绿色清洁能源转型步伐逐渐加快以及锂电池相关技术的快速升级突破,锂电行业产业链迎来高速发展期,应用领域不断发展壮大。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锂电池及其上下游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推动锂电池相关产业健康发展。金力股份所从事的锂电池湿法隔膜行业,既受锂电池领域政策影响,也受下游新能源汽车、储能应用、消费电子等领域行业政策影响。2021年以来,行业主要相关产业政策如下:
发布发布部政策名称相关内容时间门
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管理,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按照优化布局、规范秩序、保障安全、提升质量、鼓励《锂离子电池行创新、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本规范条件。引导企业规范条件2024工信部
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
(2024年本)》
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其中,对湿法隔膜的产品技术指标作出要求,要求湿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10MPa,横向拉伸强度≥90MPa,穿刺强度≥0.204N/μm。
加强工业装备、信息通信、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2024—2025年回收利用;严格落实电解铝产能置换,从严控制节能降碳行动方2024国务院铜、氧化铝等冶炼新增产能,合理布局硅、锂、镁案》等行业新增产能;新建多晶硅、锂电池正负极项目能效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发改
委、能到2025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成,《关于加强新能源局、充电峰谷电价机制全面实施并持续优化;到2030源汽车与电网融
2024工信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加大动
合互动的实施意
部、国力电池关键技术攻关,在不明显增加成本基础上将见》家市场动力电池循环寿命提升至3000次及以上。
监督管
2-1-546发布发布部
政策名称相关内容时间门理总局《推动大规模设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备更新和消费品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
2024国务院
以旧换新行动方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案》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
《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发改
设更好支持新能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支
2023委、能
源汽车下乡和乡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源局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推动基础材料生产智能升级,提升硅料硅片、储能《关于推动能源电池材料和高性能电池等生产、包装、储存、运输电子产业发展的2023工信部
的机械化与自动化水平,提高产品一致性和稳定指导意见》性。
《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工信部目标是车辆电动化水平大幅提高,其中城市公交、面电动化先行区2023等8部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
试点工作的通门到80%。
知》工信
部、财
政部、关于修改《乘用商务车企业平均燃料调整了积分计算方法和分值上限;建立积分灵活性
部、海
消耗量与新能源2023交易机制,探索建立积分池制度;优化其他积分管关总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制度。
署、国理办法》的决定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力现货市场发改目标是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基本规则(试2023委、能纳,促进电力系统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
行)》源局
工信指导锂电企业在关键材料供应稳定、研发创新投入《关于做好锂离部、国充足、配套资金适量充裕的前提下,因时因需适度子电池产业链供
2022家市场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业区域布局,避免低水平同
应链协同稳定发
监督管质化发展和恶性竞争,建立创新引领、技术优先、展工作的通知》
理总局公平竞争、有序扩张的发展格局。
《科技支撑碳达科技提出了城乡建设与交通低碳零碳技术攻关行动,聚峰碳中和实施方2022部、发焦新能源开发、前沿储能等重点方向基础研究最新
案(2022-2030改委、突破。2-1-547发布发布部
政策名称相关内容时间门年)》工信部等9部门
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十四五”新发改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新型储能技术型储能发展实施2022委、能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方案》源局幅提升,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
提高动力电池安全水平。企业应当与动力电池供应《关于进一步加商积极开展设计协同,持续优化整车与动力电池的强新能源汽车企
2022工信部安全性匹配以及热管理策略,明确动力电池使用安
业安全体系建设全边界,提高动力电池在碰撞、振动、挤压、充放的指导意见》电异常等状态下的安全防护能力。
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2030年前碳达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左右。大力推广新能源
2021国务院峰行动方案》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
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在高安全、低成《关于加快推动发改本、高可靠、长寿命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标准体新型储能发展的2021委、能
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指导意见》源局
模式基本成熟,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在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十四五”期间公共机构规划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十四五”公发改委约26.1万辆,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约18.7万套。同共机构节约能源2021等时,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资源工作规划》
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新型数据中心支持探索利用锂电池作为数据中心多元化储能和备发展三年行动计
2021工信部用电源装置,加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推广应
划(2021-2023用。
年)》《国务院关于加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车快建立健全绿色2021国务院船,港口和机场服务大巴、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低碳循环发展经递等领域要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要加
2-1-548发布发布部
政策名称相关内容时间门济体系的指导意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见》《关于进一步提提出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提升城升电动汽车充电发改
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加强充换电设施运维和网
基础设施服务保2022委、能
络服务、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等7方面意障能力的实施意源局等见》见。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金力股份是一家专注于锂电池湿法隔膜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是锂离子电池隔膜相关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起草的重要参与单位之一,致力成为先进的锂电池材料制造商和领先的锂电池材料应用系统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商。
金力股份主要产品为湿法锂电池隔膜。该材料用于物理隔离锂电池正极和负极,防止电池短路,同时保证锂离子在电池充电和放电期间能够自由通过微孔通道以保证电池正常工作,是决定锂电池产品品质、安全性能和制造成本的核心部件。
湿法锂电池隔膜(基膜、涂覆隔膜)产品外观及电镜图基膜外观及电镜图涂覆隔膜外观及电镜图
4μm超薄基膜 氧化铝双面涂覆(9+2+2)
湿法锂电池隔膜包括基膜和涂覆隔膜。金力股份生产的基膜主要用于后续
2-1-549涂覆加工,部分直接对外销售。由于基膜是制备涂覆隔膜的基础材料,其品质
直接影响涂覆隔膜的产品性能。目前商业化锂电池基膜主要以聚乙烯(PE)、聚丙烯(PP)等为主。金力股份使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作为原材料,该材料具有耐冲击、耐磨损、自润滑性能好以及低温性能优异等特点,其分子量高,结晶度可达50~60%,成膜后结晶度可达到70~80%,具有高抗针刺、抗拉伸强度和耐热性,相比较于低分子量聚乙烯,高分子量聚乙烯在电池应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上优势明显。金力股份生产的基膜产品厚度覆盖 3μm至 25μm,产品具有高孔、高强、超薄的优异和差异化技术特点。
涂覆隔膜是在成品基膜的基础上进行涂覆加工后形成的产品,涂覆工艺本质上是对隔膜进行表面改性处理,经过涂覆改性后的隔膜能够体现出更好的耐高温、吸液保液性以及极片粘结性等特征,可以显著改善隔膜性能。
金力股份的涂覆产品按材料材质区分,主要包括无机涂覆、有机涂覆和复合涂覆,其主要特点如下:
涂覆隔膜种涂覆材料性能特点类
氧化铝提高隔膜耐热性与抗穿刺能力,提升电池安全性无机涂覆
勃姆石功能与氧化铝近似,水分相对更低,同等涂层质量更轻PVDF 提升隔膜粘结性、提升电池硬度和循环寿命
提升隔膜浸润性、阻燃、降低材料重量,提升电池能量密有机涂覆芳纶
度、充放电性能
PMMA 提升隔膜粘接性、保液能力强,与电极界面结合牢固陶瓷+PVDF
复合涂覆结合各类材料优质性能,多样化组合应对各类需求环境陶瓷+芳纶
涂覆隔膜多为定制化产品,其多样性体现在涂覆浆料配方和涂覆工艺的不同。由于下游锂电池厂商通常对隔膜性能有着差异化需求,隔膜供应商需要通过使用不同涂料、调整浆料的配比、涂覆工艺等方式,制备出满足客户不同需求的涂覆隔膜。因此涂覆制浆和涂覆工艺是涂覆隔膜生产的核心技术,金力股份经过在湿法隔膜领域的多年深耕细作,在用料制浆和涂覆工艺方面积累了大量技术经验。金力股份目前制备的涂覆浆料在均一性、稳定性方面优势明显,能够充分满足客户以及金力股份内部的质量控制标准,产品品质优良。
2-1-550(三)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主要服务的流程图
金力股份主要产品为锂电池湿法隔膜,其中包括基膜和涂覆隔膜,涂覆隔膜是在成品基膜基础上进行涂覆加工完成的,具体的工艺流程如下:
各工序内容如下:
分类工序内容配料投料将原材料按照配方进行处理后输送至挤出系统。
挤出将预处理的原料在双螺杆挤出系统中经熔融塑化后从模头挤出熔体。
冷却铸片熔体经流延后形成含成孔剂的流延厚片。
纵向拉伸将流延厚片进行纵向拉伸。
基膜一拉将经纵向拉伸后的流延厚片横向拉伸,得到含成孔剂的基膜。
萃取将基膜经溶剂萃取后形成不含成孔剂的基膜。
二拉进行二次横向拉伸,降低收缩、释放内应力、回收溶剂。
卷取将纳米微孔膜半成品卷取成卷。
分切将纳米微孔膜膜卷按照规格要求进行裁切。
制浆将无机物\有机物均匀分散\溶解到溶剂中形成静电平衡的稳定浆料。
放卷基膜放置到放卷轴位置。
涂布经过涂布头把浆液通过微凹版涂布转移到基膜。
涂覆
烘干经过上层烘箱,把粘在隔膜上的浆液烘干。
隔膜检测检测涂布头是否有未涂布上的浆液。
收卷收卷模块把产品进行再次卷曲。
分切将涂布好的产品根据客户的规格要求裁切为成品膜。
2-1-551(四)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采购模式和采购内容
金力股份主要结合销售预测、安全库存分析以及原材料供应情况适当备货。
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石蜡油、二氯甲烷、抗氧化剂、
PVDF、氧化铝粉、勃姆石等。
(2)采购流程
金力股份采购需求部门建立《请购计划审批单》,经财务部、总经理核准同意后,由采购部进行供应商选择、询价议价,并再次经总经理核准同意后,向供应商发起《采购合同》,货物到达仓库后,经由品质部进行品质检验,合格则入库登账,不合格则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条款进行处理。
(3)供应商管理和成本控制
金力股份供应商管理包括供应商开发、持续考核、成本控制和招标采购等。
1)供应商开发:采购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合法的途径,根据需求通过各种
渠道收集、整理所需供应商的资料,寻找潜在供应商。采购部向有合作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发出资料调查表,考察意向供应商的资质、财务状况、销售状况、产品范围、设备生产能力、售后服务等情况。经详细资料调查评估后,选择合适供应商严格按照研究院设定技术参数执行样品生产、供应商样品试样和样品检测,期间与意向供应商签订《供应商技术保证协议》《样品确认表》等文件,保障送样试样环节运行。样品确认、样品小样评价、试生产认证合格后,经研究院、品质部、采购部综合评估对该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资质,产品品质控制体系等相关内容评审合格后,输出《合格供应商审批表》,采购部将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金力股份会对关键、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并签订《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2)供应商筛选:金力股份为确保供应商能满足需要,以月度、半年度、年
度为周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考评分级,根据各供应商的供货比例、价格、供货时间、质量等因素评定各供应商一二三等级,以此为依据确定优先供应商、预
2-1-552备供应商。
3)成本控制:为确保采购价格合理并控制物料成本,采购人员需对物料价
格构成进行成本分析,了解市场物料价格变化趋势,选择两家或三家以上的供货商交互议价,根据议价结果最终确定采购的供应商。
4)招标采购:金力股份为了提高大型设备类和工程类项目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编制《项目招标申请单》,审批通过后由招标小组负责组织标书编制,设备部、法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金力股份鼓励各部门推荐了解的优秀供应商进入供方候选人,招标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预审,向所确定的投标单位发出正式招标文件和必要的技术资料,并由招标小组组织必要的现场踏勘和答疑交底。招标小组组织采购部、需求单位、财务部等共同参与开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及商务洽谈,形成《项目(招标或议价)记录表》,相关代表签字确认,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2、生产模式
金力股份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以客户订单为基础,同时综合考虑客户需求预期、仓库库存等因素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金力股份生产流程主要包括两个步骤:
(1)根据客户需求制定生产计划
营销中心根据客户需求和预期提出销售预示后,运营中心订单管理部根据销售预示,结合各生产基地的产能及库存商品数量等因素制定排产计划,由总经理或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安排生产。
(2)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
运营中心订单管理部召开订单评审会,制定交货计划并下达生产指令,工程技术中心按照生产指令制定生产技术标准,各基地根据生产计划、生产技术标准安排生产。各基地设备部和品质部会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技术支持,保障产品质量和生产设备正常高效运行。
2-1-5533、销售模式
金力股份采取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的直销模式销售产品,直销客户主要为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消费电池等新能源锂电池厂商。金力股份主要通过互联网宣传、参加行业展会、目标客户上门洽谈、参与客户招投标等方式获取订单,金力股份销售流程主要包括三个步骤:
(1)客户认证环节营销部通过了解客户需求,组织技术对接,安排客户审核(体系审核、过程审核、产品审核)及产品送样,追踪客户样品测试情况,根据客户反馈进行产品方案调整,产品方案确定后进行样品 A 样、B 样、C样测试,待客户产品评价通过后开始批量供应,该评价阶段历时较长,客户审核通过并且样品评价通过,即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清单。
(2)每年订单的确定与审核
金力股份每年末会与客户进行洽谈,根据自身产能、客户需求签订框架性采购订单,每个月末与客户签订具体销售订单,营销部接收订单后会经由法务专员、技术部、品质部、计划部、生产部等多个部门进行评审。
(3)订单排产和后续服务
订单经多部门评审通过后,金力股份组织生产和安排发货,与客户对账并开票收款。金力股份设立有专职客户服务部门,用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及时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技术支持与服务。
4、盈利模式
金力股份主要从事锂电池湿法隔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完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产品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并根据客户具体要求进行定制化研发、生产。金力股份主要通过向下游锂电池厂商销售锂电池隔膜形成收入和利润。
5、研发模式
金力股份采用以自主研发为主,技术合作为辅的研发模式。
2-1-554(1)自主研发模式
金力股份设立研究院作为标的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研究院针对不同研发方向分设基膜研发、涂覆研发和设备研发三个部门。金力股份总经理担任研究院院长,直接负责全面技术研发工作。金力股份根据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结合前瞻性的技术发展趋势,对产品功能、工艺技术和设备技术改造等方面进行研究探索。
(2)技术合作模式
金力股份与清华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及河北工程大学等
多家国内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搭建了稳定紧密的合作平台,开展了多项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的技术合作项目,包括与清华大学开展的对位芳纶聚烯烃复合离子电池隔膜制备技术,与浙江大学开展的锂电池用高导电率活性隔膜涂层配方研制及性能测试,以及与中南大学开展的截硫导锂类固体电解质修饰高强复合隔膜等,实现了金力股份与高校的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巩固了金力股份现有的技术领先优势,保障未来持续发展。
6、结算模式
金力股份会定期与客户对账并开票收款,货款结算方式主要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等,具体的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会根据客户合作时间、商业信誉和客户综合实力等因素确定,并在合同内约定。
(五)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和库存量情况
报告期内,金力股份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销量及产销率如下所示:
单位:万平方米
产品指标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湿法产能277823.27357050.49197911.42
隔膜产量249937.56294026.74172021.31
2-1-555产品指标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产能利用率89.96%82.35%86.92%
销量201073.24276838.60139261.30
产销率80.45%94.15%80.96%
注1:年产能=各产线月产能*当年投产月份;产销率=销量/产量
注2: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为标的公司基膜主线的相关指标
金力股份的产能是结合生产线速、生产有效幅宽、生产时间以及综合利用
率等因素计算所得。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金力股份皆有多条新产线投产,产能及产量同比皆有大幅提升。2025年1-6月,金力股份产销率下滑的原因主要系其在预示订单充足的情况下,提前生产备货以缓解阶段性产能紧张。
各报告期末,金力股份主要产品的期末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产品类型2025年6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
锂电池隔膜101083.0652912.0842155.76
2、标的公司存在超产能生产的情形
2023年和2024年,标的公司存在个别产线实际产量较批复产能超过30%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2024年实际产2023年实际产
序号项目批复产能量量金力股份高端锂电池隔膜
120000.0029960.216130.53
及复合涂覆隔膜项目安徽金力锂离子电池湿法
210000.0022056.0924547.76
隔膜一期项目
(1)金力股份高端锂电池隔膜及复合涂覆隔膜项目金力股份高端锂电池隔膜及复合涂覆隔膜项目报告期内存在实际产量较批
复产能超过30%的情形,2024年实际产量较批复产能超过49.80%。金力股份高端锂电池隔膜及复合涂覆隔膜项目已于2025年5月15日取得扩产环评批复
(永年工业园区审批环表(2025)10号),产能由20000万平方米增加至
50000万平方米,可满足实际生产需求,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已不存在超产能生产的情形。针对报告期内上述超产能情形,金力股份已取得属地环保部门出
2-1-556具的专项合规证明。
(2)安徽金力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一期项目安徽金力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一期项目报告期内存在实际产量较批复产能
超过30%的情形,其中2023年实际产量较批复产能超过145.48%、2024年实际产量较批复产能超过120.56%。安徽金力的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一期项目已于2025年3月31日取得扩产环评批复(马经开环审(2025)18号),产能由
10000万平方米增加至26000万平方米,可满足实际生产需求,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日已不存在超产能生产的情形。针对报告期内上述超产能情形,安徽金力已取得属地环保部门出具的专项合规证明。
3、主要产品的销量、单价和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金力股份主要产品的收入、销量、单价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元/平方米占主营收入比产品名称年度收入销量单价例
2025年1-6月173572.00201073.240.86100.00%
锂电池隔
2024年度261046.12276838.600.94100.00%
膜
2023年度201720.11139261.301.45100.00%
报告期内,金力股份主营业务收入为201720.11万元、261046.12万元及
173572.00万元。受益于标的公司产能提升及持续性地市场开拓,标的公司
2024年及2025年1-6月的销量及收入同比提升幅度较大。
产品价格方面,由于2023年以来锂电池隔膜行业产能的集中释放,行业呈现阶段性供需失衡的格局,锂电隔膜价格持续下调。2023年度、2024年度及
2025年1-6月,金力股份湿法隔膜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1.45元/平方米、
0.94元/平方米及0.86元/平方米。其中,2024年下半年以来,随着行业新建产
能增速放缓以及部分低效产能的淘汰,叠加下游锂电池行业市场需求的稳步提升,行业供求关系逐渐平衡,锂电隔膜价格已趋于稳定;2025年1-6月,由于单价相对较低的基膜出货量占比提升,导致标的公司锂电池隔膜总体平均价格有一定下降。
2-1-5574、报告期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金力股份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主要占主营业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销售金额务收入比产品例
2025年1-6月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66864.0138.52%
2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锂离22055.6412.71%
子电
3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771.0011.97%
池隔
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膜15810.739.11%
5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10718.186.18%
合计136219.5678.48%
2024年度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71661.2127.45%
2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锂离41617.5215.94%
子电
3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36303.0013.91%
池隔
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膜30028.0211.50%
5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699.537.93%
合计200309.2776.73%
2023年度
1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2341.1135.86%
2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锂离35691.4817.69%
子电
3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7595.2213.68%
池隔
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膜24734.0812.26%
5楚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9106.894.51%
合计169468.7884.01%
注1:标的公司对受同一法人/自然人控制的客户的销售,按照合并口径计算披露注2: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包括时代广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福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瑞庆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时代一汽动
力电池有限公司、时代长安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时代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州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时代(贵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宜春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时代吉利(四川)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山东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1-558注3: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包括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弗
迪电池有限公司、西安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广西东盟弗迪电池有
限公司、滁州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武汉弗迪电池有限公司、一汽弗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徐州徐工弗迪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
司、重庆弗迪电池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重庆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贵阳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温州弗迪电池有限公司、台州弗迪电池有限公司、郑州弗迪电池
有限公司、广西弗迪电池有限公司、蚌埠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无为弗迪电池有限公司、盐
城弗迪电池有限公司、贵安新区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注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包括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惠州亿纬锂
能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亿纬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成都亿纬锂能有限公司、曲靖亿纬锂能有限公司
注5: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包括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金寨国轩新能源
有限公司、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
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上海轩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宜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江苏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桐城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桐城国轩电池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国
轩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滁州国轩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柳州国轩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
注6: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包括兰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瑞浦兰钧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兰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瑞浦兰钧能源有限公司、瑞浦赛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注7:楚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包括武汉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孝感楚能新
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宜昌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金力股份前五大客户占比分别为84.01%、76.73%及78.48%,集中度较高,但不存在向单一客户的销售占比超过50%的情形。金力股份客户集中度较高与锂电池隔膜行业下游市场相关,主要系锂电池企业行业集中度较高。
根据 GGII统计数据,2024年度,全球前十大锂电池企业的出货量占比超 80%,其中宁德时代及比亚迪分别排名第一、二位,合计占比近50%。
报告期内,金力股份主要客户宁德时代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宜宾晨道29.4031%的出资额,宜宾晨道系标的公司股东,其持有标的公司1.8812%的股份;金力股份主要客户比亚迪系标的公司股东,其持有标的公司2.2407%的股份;金力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除监事李晶女士担任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外,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金力股份5%以上股权的股东均未在前五大客户中享有权益。
2-1-559(六)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金力股份主要原材料采购及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元/kg
材料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名称金额数量均价金额数量均价金额数量均价
PE 19406.79 15901.99 12.20 32534.09 24621.06 13.21 19587.09 14076.22 13.92
白油2697.513231.168.356773.917550.978.972676.572938.439.11
二氯2450.5410510.812.335663.4522150.972.563412.1313768.722.48甲烷
PVDF 5236.30 533.36 98.18 12137.29 1096.23 110.72 8300.58 554.25 149.76
勃姆1266.171209.7010.472267.912162.1510.491642.941201.3013.68石
氧化4158.752805.3814.828151.525476.6214.884489.143015.2514.89铝粉
2、能源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金力股份主要能源采购情况及价格变动趋势如下:
能源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采购量(万度)34212.8053187.9931696.42
电采购金额(万元)21656.8734857.1420802.10
采购单价(元/度)0.630.660.66
采购量(万立方)2868.674404.723727.56天然
采购金额(万元)9577.5514160.1612204.71气
采购单价(元/立方)3.343.213.27
3、原材料和能源占采购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金力股份原材料和能源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材料名称占采购总占采购总占采购总总额总额总额额的比重额的比重额的比重
主要原材料35216.0541.39%67528.1742.04%40108.4538.17%
主要能源31234.4236.71%49017.3030.52%27548.1026.22%
合计66450.4778.09%116545.4772.56%67656.5564.38%
2-1-560注 1:主要原材料包括 PE、白油、二氯甲烷、PVDF、勃姆石、氧化铝;主要能源包括电
和天然气
注2:标的公司采购总额不包括长期资产及运输费用采购金额
4、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金力股份向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主要采购产占采购总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号品额比例
2025年1-6月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电力21656.8725.45%
2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E 7521.90 8.84%
PE、低值易
3河北远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565.585.37%
耗品
4 上海旦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PVDF 3157.61 3.71%
5河北国奥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2961.473.48%
合计39863.4346.85%
2024年度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电力34857.1421.70%
2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E 16156.64 10.06%
3 上海旦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PVDF 7795.89 4.85%
PE、低值易
4河北远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6132.503.82%
耗品
5河北国奥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5612.713.49%
合计70554.8843.93%
2023年度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电力20802.1019.80%
2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E 11697.39 11.13%
3 上海旦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PVDF 4620.56 4.40%
4河北国奥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4569.674.35%
5 上海杭景塑胶有限公司 PE 4421.23 4.21%
合计46110.9543.88%
注1:标的公司对受同一法人/自然人控制的供应商的采购,按照合并口径计算披露注2: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包括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
司邯郸市永年区供电分公司、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
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及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肥西县供电
2-1-561公司
注3:上海旦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包括上海旦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显磐实业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金力股份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主要包括 PE、PVDF等生产原材料及辅料,以及天然气及电力等能源,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占当期原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3.88%、43.93%及46.85%,供应商集中度较低,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的采购占比超过50%的情形。
报告期内,金力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金力股份5%以上股权的股东均未在前五大供应商中享有权益。
(七)境外地域分析及资产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力股份于韩国、中国香港分别设立了子公司,韩国子公司目的在于针对当地客户开展锂离子电池隔膜及涂覆隔膜进出口贸易、
市场营销以及提供售后服务和支持。韩国金力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Gellec Korea Co. Ltd
注册资本50100万韩元(对应50100股,每股面值1万韩元)成立日期2024年1月12日
主要办公地 944290 Godeokjungang-ro Pyeongtaek-si Gyeonggi-do Republic of Korea址时间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
财务数据2025年1-6月/2025年(万元)6月30--54.26547.29117.30日
2024年度/2024年12
3183.91-116.84632.67171.56月日
香港子公司于2025年3月设立,注册资本100万港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力股份尚未实际出资,香港子公司也尚未开展生产活动。
(八)主要产品生产技术阶段
金力股份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技术阶段情况如下:
序号产品类型主要生产技术生产技术阶段
高分子量聚乙烯制膜技术、超薄高强基膜制造技术、微大批量,主要锂电池隔孔制备技术、陶瓷大颗粒胶混合涂覆技术、高强高孔隙
1产品,技术成
膜 率基膜制造技术结合旋转喷涂 PVDF 复合涂覆技术、高熟
质量浆料制造技术、点涂技术、斑马线涂覆技术、超薄
2-1-562序号产品类型主要生产技术生产技术阶段
耐高温涂层
(九)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金力股份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未发生变动情形。截至2025年6月30日,金力股份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序姓名职务学位科研成果号
参与起草《锂离子电池聚烯烃隔膜》国家标准,标准号:
GB/T36363-2018;组织申请 2017 年国家工信部《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带领研发团队成功申请多项发明专利;2019年被评为中国电池行业年度人物;2020年获
得第六届邯郸市市长质量奖个人奖;2021年7月被电动汽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聘任为电池专业委员会委员;2022年11月被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聘任为中国电池行
总经 业环境产品声明(EPD)平台技术委员会委员;分别担任河
理、北工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天津
1徐锋研究硕士大学研究生院聘请为天津大学工程硕士企业指导教师;近几
院院年主导并顺利完成多个重点项目:1.国家新材料研发与产业
长化专项-《动力锂电池用高安全耐热隔膜项目》;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安全长寿命高比能锂/硫动力电池关键技术研发与装车示范项目子课题类固体电解质修饰 PEI/PE膜的工程化复合与结构调控》;3.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高电导率活性锂电池隔膜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4.河北省工业专项升级(技改)专项《高性能锂电池隔膜和复合涂覆隔膜产业化项目》;5.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项目《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项目》。
主导及参与的《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涂覆开发及产业化》获邯郸市科学技术一等奖;《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涂覆开发及产业化》获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2021年度被邯郸市科学技术协会评为服务企业创新先进个人;参与制定监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团体标准行业标准《湿法锂电池事、
马文 隔膜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PE-UHMW)和高密度聚乙烯
2研究学士献 (PE-HD)》;参与制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团体标准院副
《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隔膜》;2023年参与发表论文院长
《UHMWPE 微孔膜的亲水改性研究》;2022-2024 年参与国家工信部项目《能源电子用高安全高可靠锂电及高强度隔膜项目》;2025年2月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锂电池隔膜拉伸条件对其特性的效应分析》。
研究主导及参与的《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涂覆隔膜开发及产业苏碧
3院副学士化》项目获2019邯郸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并获2019河北省科
海院长学技术三等奖;参与的《半固态耐高温电解质涂层隔膜关键
2-1-563序
姓名职务学位科研成果号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获2021河北省科学技术三等奖;
2018-2021年参与国家工信部项目《高安全长寿命高比能锂/硫动力电池关键技术研发与装车示范》;2020-2022年主导并参与河北省《高电导率活性锂电池隔膜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022-2024年参与国家工信部项目《能源电子用高安全高可靠锂电及高强度隔膜项目》。
主导及参与的《高速高位水泥码垛生产线》项目,中船重工科技三等奖;《OPC 鼓生产技术及全自动成套生产装备研究》项目,中船重工科技二等奖,河北省科技三等奖;《空研究化射流清洗技术在标准件清洁生产中的应用研究》项目,河李海4院副学士北省科技厅立项,顺利通过验收;《航空运输集装设备及生军院长产技术研究》项目,邯郸市科技局立项,邯郸市科学技术一等奖。河北省国防科技工业青年科技标兵;汉光重工十五期间突出贡献科技专家;邯郸市第二届青年科技奖;中船重工非船装备产业标兵人才奖。
(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节约能效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金力股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金力股份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2、环境保护情况
金力股份所处行业属于锂电池隔膜制造业,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形。
金力股份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少量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报告期内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因环境保护违法行为而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3、节约能效情况
金力股份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等要求设立能源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对全公司能源购进、流向、使用、统计、核算等方面进行管理。金力股份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主要的能源消耗为天然气和电,主要用能设备包括锅炉、压缩机、循环水泵、空调机组以及冷水塔等。以上节能设备均符合国标要求。报告
2-1-564期内,金力股份未因节约能效的事项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4、标的资产报告期内是否发生过环保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如是,应当披
露相关原因、经过等具体情况,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根据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企查查、生态环境部、标
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百度等网站的查询,报告期内,该等网站公示信息均未显示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环保事故、重大群体性环保事件或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信息。
根据属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未受到环境保护部门的行政处罚。
综上,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发生过环保事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环境保护部门处罚的情况。
5、相关产线超产能生产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符合项目备案、环评批复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截至目前是否仍存在超产能生产的项目
(1)就相关产线超产能生产的情形,标的公司已采取相应安全生产措施,未因超产能生产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未造成安全隐患
2023年和2024年,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个别产线实际产量较批复产
能超过30%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序号项目批复产能2024年实际产量2023年实际产量
1金力股份高端锂电池隔膜20000.0029960.216130.53
及复合涂覆隔膜项目
2安徽金力锂离子电池湿法10000.0022056.0924547.76
隔膜一期项目金力股份高端锂电池隔膜及复合涂覆隔膜项目报告期内存在实际产量较批
2-1-565复产能超过30%的情形,其中2024年实际产量较批复产能超过49.80%。
安徽金力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一期项目报告期内存在实际产量较批复产能
超过30%的情形,其中2023年实际产量较批复产能超过145.48%、2024年实际产量较批复产能超过120.56%。
针对以上事项,标的公司已采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具体如下:在组织架构方面,标的公司已成立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及 EHS部,专门负责组织安排各部门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面工作,建立起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体系及应急处理流程。在规章制度方面,标的公司已制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内容覆盖新项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管理程序,环境、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控制程序,安全、环保、特种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等多项具体制度。在实际执行方面,标的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安全隐患排查与专项检查,定期对相关安环设施设备进行例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同时,标的公司已就超产情形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具体如下:在生产环节,标的公司对各产线实际产量进行实时监测统计,每月对各产线的产量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根据各产线的生产计划及产量数据测算本年度产量是否存在超过批复产能进行生产的情形,如预计全年可能存在超产情形的项目,标的公司将结合实际运营情况,协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及管理层进行汇报讨论并综合考虑解决措施,对于预计长期产量较高的项目,通过提前申请扩产项目的备案及环评批复等程序增加项目批复产能,以满足既有生产销售需求;对于阶段性产量较高的项目,通过调节不同产线的生产排期计划等方式降低可能超产的产线产量,避免超产能生产情形发生。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超产能生产的情形,但未因超产能生产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受到安全生产相关行政处罚,未造成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
(2)就相关产线超产能生产的情形,标的公司已采取解决措施并取得主管
部门证明,符合项目备案、环评批复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因为该等2-1-566事项被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不会对标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已不存在实际产量较批复产能超过30%的超产能生产项目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规定,在建设项目的规模方面,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被列为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期内实际产量较批复产能超过30%的超产能生产项目,构成重大变动,应按规定办理扩产能环评报批手续。
金力股份高端锂电池隔膜及复合涂覆隔膜项目已于2025年3月17日完成扩产能项目备案,取得永年工业园区备案2025年第39号变更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并于2025年5月15日完成扩产能环评批复,取得永年工业园区审批环表(2025)10号《审批意见》。该项目批复产能由20000万平方米增加至50000万平方米,可满足实际生产需求,截至目前已不存在超产能生产的情形。
安徽金力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一期项目已于2025年1月15日完成扩产能项目备案,取得2501-340562-04-02-763612《马鞍山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项目备案表》;并于2025年3月31日完成扩产能环评批复,取得马经开环审(2025)18号《关于安徽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智能化设备节能扩容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该项目批复产能由
10000万平方米增加至26000万平方米,可满足实际生产需求,截至目前已不
存在超产能生产的情形。
针对上述超产能生产的情形,金力股份、安徽金力已分别取得属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永年区分局于2025年4月出具《证明》:经现场核查,河北金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
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设施、污染防治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2-1-567已办理环保审批文件并领取排污许可证。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该公司不存
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环保事故或群体性的环保事件,不存在因污染物超标排放、产能超量、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等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5年4月出具《证明》:兹有本
辖区内企业安徽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在本辖区内持续经营,针对其合法合规情况出具证明如下:该公司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设施、污染防治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已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并填报排污登记表。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该公司不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环保事故或群体性的环保事件,不存在因污染物超标排放、产能超量、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等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此外,标的公司已经通过细化制度规定、强化产能管理等措施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形,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海朝作为承诺人承诺将采取一切可能之措施,避免相关法律风险,确保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持续、合规、稳定经营,如因上述瑕疵或不合规情形,导致标的公司及/或其子公司或上市公司面临诉讼、仲裁或任何形式的请求、刑事或行政处罚,或给标的公司或/其子公司或上市公司带来任何损失和法律责任,承诺人承诺以自有资金连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综上,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就报告期内相关产线超产能生产的情形采取相应解决措施,实际产量较批复产能超过30%的项目均已履行扩产能的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程序,已分别取得属地主管部门出具的专项证明,符合项目备案、环评批复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因为该等事项被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不会对标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重新履行环评批复程序后的批复产能可满足实际生产需求,截至目前已不存在实际产量较批复产能超过30%的超产能生产项目。
(十一)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金力股份始终坚持将产品质量视为自身发展的生命线,重视产品质量控制,建立了严格而全面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金力股份现已通过了 IATF16949 汽车
2-1-568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体系已被国内外知名锂电池客户广泛认可。金力股份实现了从来料到产品出货的全过程检测,从原材料、各生产过程、产品到售后进行全流程质量管控;在生产过程中在线实时监控预警,对产品生产进行在线厚度监测、在线缺陷监测;通过专业的生产管理,保证产品品质、性能持续稳定。
(十二)生产经营资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力股份拥有的主要经营资质具体如下:
证书名称
序企业/登记或证书/登记/发证/登记/备备案编号核发/登记/备案机关号名称案有效期备案情况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1 高新技术 GR202213002138 河北省财政厅、国家 2022.11.22起
企业证书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三年局
2金力报关单位13049612712017.06.23至邯郸海关
股份备案长期
3 食品经营 JY31304080001075 界河店市场监督管理 2023.09.02-
许可证所2028.09.01
4 排污许可 9113040055043933E001Q 邯郸市永年区行政审 2025.01.23-
证批局2030.01.22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5 高新技术 GR202334005471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 2023.11.30起
企业证书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三年局
6报关单位34059610472017.01.04至马鞍山海关
备案长期安徽
7 辐射安全 [E0087]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3.10.20-金力 皖环辐证
许可证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2028.10.24
8 食品经营 JY33405920003067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 2021.10.13-
许可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10.12固定污染
9 91340500MA2N 2024.07.18-源排污登 20H35W001X / 2029.07.17
记
10 报关单位 34019600AP 2024.01.25至庐州海关
备案长期
11 食品经营合肥 JY33401231041537 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 2024.11.08-
许可证局2027.11.07金力固定污染
12 91340123MA8 2025.05.09-源排污登 P7PD037001Y / 2030.05.08
记
13 湖北 报关单位 42059640BP 2023.03.22至宜昌海关
金力备案长期
2-1-569证书名称
序企业/////发证/登记/备登记或证书登记备案编号核发登记备案机关号名称案有效期备案情况
14 食品经营 JY34205830123165 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 2025.03.06-
许可证局2030.03.05固定污染
15 91420583MAB / 2025.04.21-源排污登 LK9LM37002W 2030.04.20
记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16 高新技术 GR202242001127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 2022.10.12起
企业证书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三年局
17 报关单位 420596409B 2019.06.27至宜昌海关
备案长期湖北
18 辐射安全江升 鄂环辐证[E0281] 2022.12.02-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许可证2027.12.01
19 食品经营 JY34205830021193 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 2025.03.06-
许可证局2030.03.05固定污染
20 91420583MA4 2025.04.21-源排污登 90066XW002X / 2030.4.20
记
天津市科学技术厅、
21 高新技术 GR202412001033 天津市财政厅、国家 2024.10.31起
企业证书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三年局
22 食品经营天津 JY31200150067288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2023.04.26-
许可证督管理局2028.04.25东皋
23 辐射安全 [M0006] 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 2022.12.12-膜 津环辐证
许可证批局2027.12.11
24 报关单位 1217960A3K 2025.04.09至津蓟州关
备案长期排污许可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
25911202245532024.01.18-
证 4417545001X 批局 2029.01.17
标的公司及子公司湖北江升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将于2025年到期,现均已向主管部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其中,金力股份原已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于有效期届满前申报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复审,并于2025年11月
5日经河北省认定机构办公室评审通过,尚待取得复审完成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本次复审完成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湖北江升原已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于有效期届满前申报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复审,并于2025年9月17日经湖北省认定机构办公室评审通过,尚待取得复审完成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本次复审完成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2-1-570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标的公司与湖北江升均符
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具体如下:
是否高新技术企业条件标的公司湖北江升符合
2017年5月19日成符
1、企业成立1年以上2010年2月5日成立
立合截至2024年12月31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已拥有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日,湖北江升已拥有符境内授权专利171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境内授权专利40项,合项,软件著作权3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符合申报要求项,符合申报要求对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对湖北江升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服务)发挥核心支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
持作用的技术属于持作用的技术属于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符《国家重点支持的高《国家重点支持的高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合新技术领域》中的新技术领域》中的围
“四、新材料”规定“四、新材料”规定的范围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
符
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占比不低于10%占比不低于10%合
数的比例不低于10%5、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
要求:标的公司2024年销售湖北江升2024年销售
(1)最近1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收入266650.20万收入32803.32万元,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元,近三年研发费用近三年研发费用总额
5%。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符
(2)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5000总额比例为3.20%,比例为3.27%,超过合
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超过3%,且均为在中3%,且均为在中国境不低于4%。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
(3)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发费用用
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
额的比例不低于60%。
标的公司2024年高新湖北江升2024年高新
6、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技术产品(服务)收技术产品(服务)收符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合
于60%
的比例不低于60%的比例不低于60%
2-1-571是
否高新技术企业条件标的公司湖北江升符合
已建立研发机构,制已建立研发机构,制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符
定相关研发及创新基定相关研发及创新基要求合金制度金制度
8、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发生无安全生产、质量、无安全生产、质量、符
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合境违法行为行为行为
标的公司及湖北江升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续期预计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九、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资产负债表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1299499.851254120.43961794.49
负债总计835673.55802833.28507753.65
所有者权益463826.30451287.15454040.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463683.94451144.89453895.74资产
利润表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75348.30263863.35203089.17
营业成本122894.19206217.12126493.70
利润总额10907.45-14113.3014659.16
净利润9817.22-9144.3213143.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9817.69-9133.6213120.93利润
扣非归母净利润9398.93-11827.3211638.91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流动比率(倍)0.780.861.49
速动比率(倍)0.650.741.32
资产负债率64.31%64.02%52.79%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270.240.2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821.591.42
2-1-572存货周转率(次/年)4.154.583.85
毛利率29.91%21.85%37.72%
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初应收票据余额+期末应收票据余额+期初应收款项融资余额+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025年1-6月数据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170.41-488.25502.94准备的冲销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
728.762385.421254.95
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0.4528.39-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2-1-5732025年1-6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
---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
-1267.64-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
---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6.86-121.6044.6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157.43374.93321.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0.532.97-1.32
合计418.762693.701482.02
净利润9817.22-9144.3213143.05
扣非后净利润9398.46-11840.9911662.3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1482.02万元、2693.70万元和
418.76万元,主要由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构成。2024年度,标的公司因税
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确认非经常性损益
1267.64万元,主要系企业所得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变化使
所得税费用下降。
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标的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3120.93万元、-9133.62万元和9817.69万元,盈利指标存在较大波动。2024年,标的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受行业阶段性供需失衡导致行业盈利能力下降
2-1-574所致。此外,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新增多条产线的陆续投产及转固,折旧
费用大幅增长;同时,标的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支付设备款及工程款等,负债规模增长较快,导致财务费用逐年增长。剔除相关影响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57088.11万元、63409.11万元和65964.57万元。
2024年下半年以来,锂电池隔膜行业整体价格已止跌企稳,随着标的公司
大宽幅产线的持续建成投产,截至2025年6月,标的公司总产能已达约59亿平方米;同时,标的公司订单量充足,产能利用率维持在较高水平,销量稳步增加。2024年四季度,标的公司销量从三季度的7.01亿平方米增至10.32亿平方米,占全年销量的37.28%;同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33亿元,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35.74%,标的公司毛利率水平持续回升,盈利能力有所改善。
2025 年上半年,锂电池隔膜市场需求维持高速增长,GGII 数据显示,
2025年上半年中国锂电池湿法隔膜出货量11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58%,市场占比超80%。标的公司2025年全年销量预计超45亿平方米,2023年至2025年1-6月,标的公司主要经营业绩如下:
指标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175348.30263863.35203089.17
净利润(万元)9817.22-9144.3213143.05销量(万平方米)201073.24276838.60139261.30未来,在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等下游行业保持较强需求的带动下,随着标的公司产能进一步释放,规模效应逐步凸显,生产效率及成本持续优化,盈利能力将不断增强。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也可凭借上市公司平台优势,扩充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标的公司的盈利水平将进一步提升。长期来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持续性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
2-1-575十、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
报批事项
(一)标的资产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共有6个生产基地,分别为金力股份(邯郸基地)、安徽金力(马鞍山基地)、天津东皋膜(天津基地)、湖北江升(湖北江升基地)、湖北金力(湖北金力基地)、合肥金力(合肥基地);共
有46条主要生产线,具体对应29个已建、在建、拟建项目。
2-1-576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主要已建、在建、拟建项目取得审批、核准、备案程序的最新进展如下:
1、已建项目
主主要产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环保验收节能审查体线高端锂电永年工业园区备案《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邯审批节能审[2023]18号《邯郸市行1池隔膜(1邯郸12022年第6号《企永审批环表[2022]024份有限公司高端锂电池隔政审批局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号线)扩号线业投资项目备案信号《审批意见》膜(1号线)扩建项目竣份有限公司高端锂电池隔膜(1号建项目息》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线)扩建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永工业园区备字[2016]10号《河北高性能锂永环表[2016]75号邯审批能评字[2021]25号《邯郸市行
3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环验(2017)827号《负2离子电池邯郸《审批意见》、永环政审批局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目备案证》、永工责验收的环境行政主管部
隔膜生产号线[2021]27表[2017]1211号《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业园区备字门验收意见》项目批意见》产项目(3号线)的节能审查意见》号《企业投资项目金备案信息》力永能审字[2017]1号《永年区发展改革股
永工业园区[2017-局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份高性能锂09]《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企业投资项目永环表[2017]1152号公司高性能锂电池隔膜及复合涂覆隔电池隔膜4-份有限公司高性能锂电池3邯郸备案信息》、永年《审批意见》、永审膜产业化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邯及复合涂5隔膜及复合涂覆隔膜产业号线工业园区备字批环表[2019]036号审批能评字[2021]37号《邯郸市行政覆隔膜产[2019]4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号《企业投《审批意见》审批局关于高性能锂电池隔膜及复合业化项目意见》资项目备案信息》涂覆隔膜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高性能锂永环表[2017]21号《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邯审批节能审[2021]29号《邯郸市行6《企业投资项目备4离子电池邯郸《审批意见》、永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锂离子政审批局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案信息》(备案编隔膜生产号线00004批环表[2019]043号电池隔膜生产项目竣工环份有限公司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膜生号:)
项目《审批意见》境保护验收意见》产项目(6号线)项目的节能审查意
2-1-577主主要产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环保验收节能审查体线见》动力电池《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邯审批能评字[2022]4号《邯郸市行政用芳纶涂永工业园区备字7[2020]81[2021]039份有限公司动力电池用芳审批局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5覆复合隔邯郸号《企业永审批环表纶涂覆复合隔膜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动力电池用芳纶涂覆复合隔膜技术研号线投资项目备案信号《审批意见》及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膜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节能审查发及产业息》护验收意见》意见》化项目冀发改环资[2022]412号《河北省发展高端锂电永年工业园区备案《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
8-202141[2017]15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6池隔膜及邯郸年第号变更永环表号份有限公司高端锂电池隔92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锂电池隔膜及复复合涂覆号线《企业投资项目备《审批意见》膜及复合涂覆隔膜项目竣
合涂覆隔膜项目(8-9号线)的节能审隔膜项目案信息》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查意见》不涉及(仅为扩产能项目,原有能耗指标足够)
(注:永年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已于2025年7月出具《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项目无需高端锂电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办理节能审查的说明》:兹有我单位池隔膜及邯郸8-永年工业园区备案202539永工业园区审批环表份有限公司高端锂电池隔辖区内注册企业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复合涂覆9年第号变更7号线1(2025)10号《审批膜及复合涂覆隔膜项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股隔膜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扩产能意见》(8-9线)扩建项目竣工份”),其建设的高端锂电池隔膜及
(8-9线)案信息》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复合涂覆隔膜项目已依法办理节能审扩建项目查手续并相应取得节能审查意见。金力股份后因进行扩产能,在高端锂电池隔膜及复合涂覆隔膜项目基础上建设高端锂电池隔膜及复合涂覆隔膜项
目(8-9线)扩建项目(以下简称“8-
2-1-578主主要产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环保验收节能审查体线
9号线扩建项目”),8-9号线扩建项
目为对原项目的扩产能项目,未新增厂房、产线,未进行现有工程及设备改造,属于节能降耗项目,未产生新增能耗,项目实际能耗能够被原项目取得的能耗指标所覆盖。根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8-9号线扩建项目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无需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年产2亿㎡湿法电池隔膜及涂布隔膜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注:阶段性验收的原因是标的公司基于生产运营
年产2亿实际需要,对环评批复中冀发改环资[2022]1046号《河北省发平方米湿永年工业园区备案原计划建设的二氯甲烷气
邯郸20227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法锂电池810-11年第号变更永环表[2018]83号体回收系统、石蜡油二氯1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亿平方米湿隔膜及涂《企业投资项目备《审批意见》甲烷回收系统等部分生产号线法锂电池隔膜及涂布隔膜生产线项目布隔膜生案信息》设备数量进行调减,该部
(10-11号产线)的节能审查意见》产线项目分已调减生产设备未实际建设,本次环保验收已覆盖本项目全部实际建设内容;若标的公司未来因生产运营需在本项目基础上
调整原生产设备数量,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组
2-1-579主主要产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环保验收节能审查体线织验收)不涉及(仅为扩产能项目,原有能耗指标足够)
注:永年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已于2025年7月出具《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项目无需办理节能审查的说明》:兹有我单位辖区内注册企业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股
2份”),其建设的年产2亿平方米湿年产亿
法锂电池隔膜及涂布隔膜生产线项目平方米湿《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已依法办理节能审查手续并相应取得法锂电池邯郸永年工业园区备案份有限公司年产2亿平方节能审查意见。金力股份后因进行扩隔膜及涂10-112025永工业园区审批环表9年第38号变更202511
米湿法锂电池隔膜及涂布产能,在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电池布隔膜生1()号《审批号线扩《企业投资项目备隔膜生产线项目(10-11隔膜及涂布隔膜生产线项目基础上建产线项目意见》产能
10-11案信息》号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设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电池隔膜及
(号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涂布隔膜生产线项目(10-11号生产生产线)线)扩建项目(以下简称“10-11号线扩建项目扩建项目”)。10-11号线扩建项目为对原项目的扩产能项目,未新增厂房产线,未进行现有工程及设备改造,属于节能降耗项目,未产生新增能耗,项目实际能耗能够被原项目取得的能耗指标所覆盖。根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10-11号线扩建项目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无需取得
2-1-580主主要产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环保验收节能审查体线节能审查意见)动力锂电永年工业园区备案永审批能评字[2023]002号《邯郸市永
10池用涂覆邯郸22023《动力锂电池用涂覆隔膜年第61号《企永审批环表[2024]001年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
隔膜材料号涂布业投资项目备案信号《审批意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动力锂电池用涂覆护验收意见》生产项目息》隔膜材料生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高端锂电永年工业园区备案《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邯审批能评字[2023]3号《邯郸市行政池涂覆隔11邯郸62022年第29号《企永审批环表[2022]030份有限公司高端锂电池涂审批局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膜生产号涂布业投资项目备案信号《审批意见》覆隔膜生产(扩建)项目有限公司高端锂电池涂覆隔膜生产项(扩建)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目(扩建)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项目不涉及(能耗较低,未达到节能审查办理标准)
(注:永年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已于2025年7月出具《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需办理节能
6审查的说明》:兹有我单位辖区内注年产亿
册企业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平方米高永年工业园区备案《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公司(以下简称“金力股份”),其12端锂电池邯郸7-2022年第76号《企永审批环表[2023]015份有限公司年产6亿平方建设的年产6亿平方米高端锂电池涂涂覆隔膜10涂布业投资项目备案信号《审批意见》米涂覆隔膜材料生产项目覆隔膜(扩建)项目(以下简称“7-(扩建)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10涂布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项目
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根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7-10涂布项目未达到单独办理节能审查的标准,且项目实际能耗能够被金力股份已取得的
2-1-581主主要产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环保验收节能审查体线
能耗指标所覆盖,故该项目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无需取得节能审查意
见)年产2亿永年工业园区备案《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永审批能评字[2023]001号《邯郸市永平方米涂13邯郸112023年第38号《企永审批环表[2023]045份有限公司年产2亿平方年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源覆隔膜材号涂布业投资项目备案信号《审批意见》米涂覆隔膜材料生产项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亿平方米涂料生产项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覆隔膜材料生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目第一阶段:《安徽新衡新马环审[2017]16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号电池湿法隔膜一期项目一锂离子电马开管经[2016]91《关于安徽新衡新材马鞍山阶段(0.5亿平方米/年)马开能[2016]27号《关于同意“锂离
14池湿法隔1-2号《关于同意锂离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子电池湿法隔膜一期”项目节能评估
膜一期项子电池湿法隔膜一子电池湿法隔膜一期
线最终阶段:《安徽新衡新报告书的批复》目期项目备案的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的批复》电池湿法隔膜一期项目竣安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徽马鞍山经开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于金2025年2月盖章确认的《固定资产投力马经开环审(2025)资项目节能承诺表》锂离子电2501-340562-04-02-18号《关于安徽金力(注:根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池湿法隔马鞍山763612《马鞍山经
1-2新能源有限公司锂离设备改造中,预计2025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15膜智能化号开区经济发展局子电池湿法隔膜智能年12月完成,不存在实号),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
设备节能线扩产(科技创新局)项化设备节能扩容提升质性障碍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扩容提升能目备案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单独改造项目告表的批复》进行节能审查。根据马鞍山经开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于2025年2月盖章确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
2-1-582主主要产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环保验收节能审查体线表》,本项目属于节能降耗项目,无需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安徽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一期项目节能及扩容升级改
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注:阶段性验收的原因马开管技[2021]95马环审[2022]122号是本项目环评批复中原计锂离子电号《关于安徽金力《关于安徽金力新能划建设的废油膜回收生产池湿法隔马开能[2022]3号《关于安徽金力新能马鞍山新能源有限公司锂源有限公司锂离子电线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16膜一期项3-5源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一期号离子电池湿法隔膜池湿法隔膜一期项目该部分内容在“年产1.5目节能及项目节能及扩容升级改造项目节能报线一期项目节能及扩节能及扩容升级改造亿平方米锂电池隔膜项扩容升级告的审查意见》容升级改造项目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目”项目完成验收,本项改造项目案的函》的批复》目整体建设内容已在本次环保验收中全部完成验收;若标的公司未来因生产运营需在本项目基础上
调整原生产设备数量,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组织验收)
马开管技[2021]96马经开环审[2023]19年产1.5号《关于安徽金力号《关于安徽金力新《安徽金力新能源有限公马开能[2022]4号《关于安徽金力新能
17亿平方米马鞍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5司年产1.5亿平方米锂电
锂电池隔6号线产1.5源有限公司年产1.5亿平方米锂电池亿平方米锂电亿平方米锂电池隔膜池隔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隔膜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膜项目池隔膜项目备案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验收意见》函》的批复》
2-1-583主主要产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环保验收节能审查体线《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亿平方米锂离子动力电池隔膜项目节能报告专家组综合评审意见》第一阶段:《天津东皋膜2(注:本项目系标的公司收购前建设技术有限公司新建年产津宝行政许可项目,项目建设时未办理节能审查,[2011]119亿平方米锂离子动力电池新建年产号《关于标的公司收购后补办节能报告专家组2隔膜项目(第一阶段)竣亿平方1-准予天津东皋膜技津宝审批许可综合评审,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18天津[2018]821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米锂离子4术有限公司新建年号《审批意委员会已于2025年9月出具《证号线2最终阶段:《天津东皋膜动力电池产亿平方米锂离见》技术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明》:自2022年6月1日至本证明出
隔膜项目子动力电池隔膜项具之日期间,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亿平方米锂离子动力电池目备案的决定》司“新建年产2亿平方米锂离子动力电隔膜项目(最终阶段)竣池隔膜项目”(项目备案文号:津宝行天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政许可〔2011〕119号)符合国家及地津
方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东
规定)皋津宝审批许可[2023]009号《关于准予膜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津宝审批备[2022]079亿平方米锂离子动力电池隔膜项目合新建年产号《关于
1《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理用能审批予以通过的决定(承诺审亿平方5-天津东皋膜技术有津宝审批许可19天津1[2022]171司新建年产1亿平方米锂批)》米锂离子6限公司新建年产号《审批意号线离子动力电池隔膜项目竣(注: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系根动力电池亿平方米锂离子动见》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据本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的节能报告隔膜项目力电池隔膜项目备
出具该承诺审批决定,其为节能审查案的证明》
完成阶段出具的文件,具备节能审查批复效力)
年产4亿7-津宝审批备20天津[2022]062津宝审批许可[2023]18《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津发改许可[2023]18号《市发展改革平米高端8号《关于司新建年产4亿平米高端委关于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新建号线号《审批意见》锂电池隔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锂电池隔膜及涂布隔膜项年产4亿平米高端锂电池隔膜及涂布
2-1-584主主要产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环保验收节能审查体线
膜及涂布限公司新建年产4目(7-8号线)项目竣工隔膜项目(7-8号线)的节能审查意隔膜项目亿平米高端锂电池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见》
(7-8号隔膜及涂布隔膜项线)项目目(7-8号线)项目备案的证明》枝发改文[2018]131号《市发改局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江升新材
料有限公司年产2.6亿平方米锂离子
年产2.6宜市环审[2018]26号动力电池湿法隔膜项目的节能审查意
《市环保局关于湖北见>的通知》、宜发改环资[2018]136湖亿平方米2017-420583-29-03-《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湖北江116253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号《市发改委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湖北省固
21北锂离子动升1-4年产2.6司年产2.6亿平方米锂离亿平方米锂离关于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6
江力电池湿定资产投资项目备子动力电池湿法隔膜项目号线子动力电池湿法隔膜亿平方米锂离子动力电池湿法隔膜项升法隔膜项案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的节能审查意见>的通知》、鄂发改目的批复》审批服务[2018]81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6亿平方米锂离子动力电池湿法隔膜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注:1、根据环境保护部(现生态环境部)于2017年11月20日发布实施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故该规定实施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变更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不涉及批复文号。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标的公司部分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投入生产或使用的时点不同,采取了分期验收方式。
标的公司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智能化设备节能扩容提升改造项目(马鞍山1-2号线扩产能),因扩产能重新履行了环评手续,目
2-1-585前已取得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正在办理过程中,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在建项目
序主主要产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环保验收节能审查号体线不涉及(能耗较低,未达到节能审查办理标准)
(注1:永年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邯审批字[2025]126号已于2025年9月出具《关于河北金力《关于河北金力新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明》:金力股份的点阵式涂覆隔膜项
年产9千万平方米油目为在建项目,该项目为东厂区整体系 PVDF 涂覆隔膜生 项目,拟分厂房逐步建设,其中“年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产 9 千万平方米油系 PVDF 涂覆隔膜书的批复》;邯审批字生产项目”、“年产2亿平方米对位金永年工业园区备案[2025]127号《关于河芳纶涂覆隔膜生产项目”两个厂房进点阵式涂东厂区2022852待项目分期建设完成后开1力年第号变更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行了节能报告的编制。经核查,金力覆隔膜项整体项展验收,预计不存在实质股《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份有限公司年产2亿股份的“年产9千万平方米油系目目性障碍份 信息》 平方米对位芳纶涂覆 PVDF 涂覆隔膜生产项目”、“年产 2隔膜生产项目环境影亿平方米对位芳纶涂覆隔膜生产项响报告书的批复》目”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各自均不满
(注:该项目为东厂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区整体项目,拟分厂1000吨。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房逐步建设,其中两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个厂房已取得环评批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第八条及
复)《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的相关规定,上述项目未达到单独办理节能审查的标准,故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
2-1-586序主主要产
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环保验收节能审查号体线
查、无需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注2:
根据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永年工业园区授权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通知》,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政府相关部门100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授权至河北永年工业园区管委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包含在向永年工业园区授权
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目录中,因此永年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具有相关审查权限)《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新能源电池隔膜技改项目节能情况的回复函》(注:根据《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鄂发改规2208-420583-04-02-枝环审[2023]2号《关〔2023〕1号)相关规定,年综合能湖《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高性能电湖北江583992于湖北江升新材料有源消费量10000吨标准煤至1000吨
2北《湖北省固定5-6司高性能新能源电池隔膜池隔膜技升限公司高性能电池隔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省发江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技改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改项目号线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改委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节升证》护验收意见》报告表的审查批复》能审查由项目所在地县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实施。本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为9840.97吨标准煤,因此该回复函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为节能审查完成阶段出具的文件,具备节能审查批复效力)3湖高性能电湖北金2205-420583-04-01-枝环审[2022]47号第一阶段:《湖北金力新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392号《省发改
2-1-587序主主要产
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环保验收节能审查号体线北池隔膜项力1-8240697《湖北省固定《关于湖北金力新能能源有限公司高性能电池委关于湖北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高性金目(分一号线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源有限公司高性能电隔膜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能电池隔膜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力二期)证》池隔膜项目环境影响护验收意见》报告表的审查批复》最终阶段:《湖北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高性能电池
隔膜项目(二期5/6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7-8号线预计2025年12月完成,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第一阶段:《合肥金力新皖发改许可[2023]60号《安徽省发展能源有限公司河北金力隔
环建审[2023]2009号改革委关于合肥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北金力膜研发生产华东总部基地《关于合肥金力新能河北金力隔膜研发生产华东总部基地合隔膜研发2208-340123-04-01-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1-源有限公司河北金力项目(一期)节能审查意见准予行政肥生产华东4合肥886984保护验收意见》《肥西县发展隔膜研发生产华东总许可决定通知书》、合发改资环金总部基地8号线最终阶段:《合肥金力新改革委项目备案表》部基地项目(一期)[2022]1233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力项目(一能源有限公司河北金力隔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于合肥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北金力
期)膜研发生产华东总部基地批意见》隔膜研发生产华东总部基地项目(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见》
注:1、根据环境保护部(现生态环境部)于2017年11月20日发布实施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故该规定实施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变更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不涉及批复文号。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标的公司部分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投入生产或使用的时点不同,采取了分期验收方式。
2-1-5883、拟建项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共有四个拟建项目,分别为:(1)金力股份的“多层复合共挤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该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备案手续,取得河北永年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永年工业园区备案2025年第70号);(2)合肥金力的“河北金力隔膜研发生产华东总部基地二期项目”,该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备案手续,取得肥西县发展改革委出具《肥西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506-340123-04-01-331020);(3)天津东皋膜的“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产线设备更新项目”,该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备案手续,取得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出具《关于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产线设备更新项目备案的证明》(津宝审批备[2025]055号)(4)天津东皋膜的“2号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备案手续,取得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出具《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津宝审批备[2025]827号)。
上述拟建项目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尚未开始投资,后续标的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标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规划建设。上述项目如正式投建,标的公司将在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环评批复、节能审查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期限内开工建设,并于项目竣工时依法开展验收程序。标的公司上述拟建项目系基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而规划建设,目前已依法完成备案手续,后续履行其他手续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1-589(二)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涉及的主要相关产业政策如下:
发布政策名称发布部门相关内容时间
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管理,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按照优化布局、规《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秩序、保障安全、提升质量、鼓励创新、分类指导的范条件(2024年2024工信部原则,制定本规范条件。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本)》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其中,对湿法隔膜的产品技术指标作出要求,要求湿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10MPa,横向拉伸强度≥90MPa,穿刺强度≥0.204N/μm。
加强工业装备、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回收利用;严格《2024—2025年节2024落实电解铝产能置换,从严控制铜、氧化铝等冶炼新增国务院能降碳行动方案》产能,合理布局硅、锂、镁等行业新增产能;新建多晶硅、锂电池正负极项目能效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发改委、
到2025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成,充能源局、《关于加强新能源汽电峰谷电价机制全面实施并持续优化;到2030年,我
2024工信部、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加大动力电池关键
国家市场实施意见》技术攻关,在不明显增加成本基础上将动力电池循环寿监督管理命提升至3000次及以上。
总局
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推动大规模设备更
2024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务院
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行动方案》化能力建设。
《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
2023发改委、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支持农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
能源局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能源电子推动基础材料生产智能升级,提升硅料硅片、储能电池产业发展的指导意2023工信部材料和高性能电池等生产。包装、储存、运输的机械化见》与自动化水平,提高产品一致性和稳定性。
《关于组织开展公共目标是车辆电动化水平大幅提高,其中城市公交、出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2023工信部等8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部门80%。
知》
工信部、
财政部、关于修改《乘用车企商务部、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2023调整了积分计算方法和分值上限;建立积分灵活性交易海关总
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机制,探索建立积分池制度;优化其他积分管理制度。
署、国家管理办法》的决定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力现货市场基本2023发改委、目标是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规则(试行)》能源局促进电力系统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
2-1-590发布
政策名称发布部门相关内容时间
指导锂电企业在关键材料供应稳定、研发创新投入充《关于做好锂离子电工信部、足、配套资金适量充裕的前提下,因时因需适度扩大生池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国家市场
2022产规模,优化产业区域布局,避免低水平同质化发展和
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监督管理
恶性竞争,建立创新引领、技术优先、公平竞争、有序知》总局扩张的发展格局。
科技部、《科技支撑碳达峰碳发改委、提出了城乡建设与交通低碳零碳技术攻关行动,聚焦新中和实施方案2022
2022-2030工信部等能源开发、前沿储能等重点方向基础研究最新突破。(年)》9部门
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十四五”新型储2022发改委、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标能发展实施方案》能源局
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大力发展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重点突破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动力电池能量密度、高低温适应性等关键技术,建设标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21国务院准统一、兼容互通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完善持续
2035年远景目标纲支持的政策等体系,全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要》500万辆。
提高动力电池安全水平。企业应当与动力电池供应商积《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极开展设计协同,持续优化整车与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匹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2022工信部配以及热管理策略,明确动力电池使用安全边界,提高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动力电池在碰撞、振动、挤压、充放电异常等状态下的安全防护能力。
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
3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2030年前碳达峰2021达到1.2亿千瓦左右。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国务院行动方案》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
40%左右。
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在高安全、低成本、高可靠、《关于加快推动新型
2021发改委、长寿命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储能发展的指导意
能源局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装机规见》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在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十四五”期间公共机构规划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约《“十四五”公共机
202126.1万辆,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约18.7万套。同时,推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发改委
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规划》
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新型数据中心发展2021支持探索利用锂电池作为数据中心多元化储能和备用电工信部三年行动计划源装置,加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推广应用。
2-1-591发布
政策名称发布部门相关内容时间
(2021-202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建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车船,港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2021口和机场服务大巴、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要国务院
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要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意见》换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关于进一步提升电提出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提升城乡地
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2022发改委、区充换电保障能力、加强充换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能源局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等7方面意见。
意见》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锂电池隔膜制造业,主营业务为锂电池湿法隔膜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锂电池湿法隔膜。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C292 塑料制品业”中的“C2921 塑料薄膜制造”,属于新材料产业,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
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高耗能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C292塑料制品业”中的“C2921塑料薄膜制造”,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2025)》(应急〔2025〕27号)所列高危险行业,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
录(2021年版)》所列重污染行业,也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明确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及《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发改产业[2022]200号)、《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发改产业〔2023〕723号)所列高耗能行业。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高耗能情况。
2-1-592(四)标的资产生产经营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不涉及特殊政
策允许投资相关行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公告2016年第5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包括: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根据《关于做好
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号),全国产能
过剩情况主要涉及钢铁、煤炭、煤电行业。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及主要产品均不属于上述产能过剩行业。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及主要产品均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行业。
综上,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行业。
十一、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然是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务仍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十二、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收入确认原则
标的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标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以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
(1)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
(2)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
2-1-593下列情形通常表明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不可单独区分:
(1)需提供重大的服务以将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整合成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2)该商品将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予以重大修改或定制;
(3)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具有高度关联性。
交易价格是标的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标的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标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标的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标的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因转让商品而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是非现金形式时,标的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在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标的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标的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除了为自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外,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应付客户对价超过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作为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标的公司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在对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进行会计处理时,标的公司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标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发生后续变动的,标的公司按照在合同开始日所采用的基础将该后续变动金额分摊至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对于因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不再重新分摊交易价格。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标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2-1-594*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标的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标的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标的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标的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标的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
*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标的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标的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标的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标的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标的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标的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1)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2)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2-1-595(3)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
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标的公司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
(1)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2)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3)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4)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2、各业务类型收入具体确认方法
(1)内销产品收入确认具体方法:
直销模式下:A.寄售模式:标的公司将货物发至客户仓库后,每月根据客户实际提货数量确认销售收入;B.非寄售模式:标的公司在将货物运至客户指定地点或在客
户自提货物后,根据经客户确认的签收单确认销售收入;
(2)外销产品收入确认具体方法:
标的公司产品发出后,货物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取得出口报关单据时确认销售收入。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经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标的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对标的公司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标的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1-596(四)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标的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Gellec Korea Co.Ltd、香港金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河北金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五)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如有)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六)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及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七)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2-1-597第五章发行股份情况
一、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发行普通股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合理性分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60和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80%
前20个交易日4.793.84
前60个交易日4.503.60
前120个交易日4.293.44
注:交易均价的8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3.8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有效发行价格为 P0,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为 N,配股率为 K,配
2-1-598股价为 A,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的有效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5元(含税)现金股利。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除息调整为3.81元/股。
(三)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袁海朝、华浩世纪等100名交易对方(102名交易对方中袁梓豪、袁梓赫仅获得现金对价)。
(四)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金力股份100%股权的评估值为508371.92万元,母公司口径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率为20.78%,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率为12.68%。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508000.00万元。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结合承担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义务、股份锁定等因素,本次交易采用差异化定价,即在保持上市公司支付的总对价不变的情况下,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标的公司股东出让其持有的股份的交易价格根据“总对价×90%×该股东所转让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算,总对价扣除前述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标的公司股东出让其持有的股份的交易价格之和后,剩余对价部分由各业绩承诺方按其被收购股份占全部业绩承诺方被收购股份总额的比例享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支付的总对价
2-1-599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支付的总对价
1华浩世纪金力股份16.5717%股份37581.66764267241.906557104823.574199
2海之润金力股份7.1730%股份-32794.88977732794.889777
3温州海乾金力股份5.8576%股份-37052.30649237052.306492
4山东海科金力股份5.4617%股份-24970.72825624970.728256
5金润源金服金力股份5.0509%股份-23092.92949123092.929491
6金石基金金力股份4.0962%股份-18728.04619218728.046192
7北京杰新园金力股份3.6581%股份-16724.68461716724.684617
8珠海中冠国际金力股份3.1241%股份-19761.23012919761.230129
9厦门友道易鸿金力股份3.0039%股份-13733.90054113733.900541
10嘉兴岩泉金力股份2.3121%股份-10570.94162810570.941628
11比亚迪金力股份2.2407%股份-10244.40108010244.401080
12宜宾晨道金力股份1.8812%股份-8601.0291768601.029176
13旗昌投资金力股份1.8206%股份-8323.5760858323.576085
14厦门国贸海通金力股份1.8206%股份-8323.5760858323.576085
15厦门惠友豪嘉金力股份1.8206%股份-8323.5760858323.576085
16深圳翼龙金力股份1.8206%股份-8323.5760858323.576085
17湖州华智金力股份1.4004%股份-6402.7510916402.751091
18合肥中小基金金力股份1.0923%股份-4994.1456514994.145651
19河北毅信金力股份0.9103%股份-4161.7880424161.788042
20马鞍山支点科金力股份0.9103%股份-4161.7880424161.788042
技
21杭州长津金力股份0.9103%股份-4161.7880424161.788042
22湖北小米金力股份0.9103%股份-4161.7880424161.788042
23肥西产投金力股份0.8739%股份-3995.3165213995.316521
24济南复星金力股份0.8668%股份-3962.9469663962.946966
25安徽创冉金力股份0.7921%股份-5010.5543295010.554329
26厦门建达石金力股份0.7282%股份-3329.4304343329.430434
27嘉兴和正宏顺金力股份0.7282%股份-3329.4304343329.430434
28海通创新投金力股份0.7282%股份-3329.4304343329.430434
29上海劲邦劲兴金力股份0.6736%股份-3079.7231513079.723151
30福建劲邦晋新金力股份0.6372%股份-2913.2516292913.251629
31常州鑫崴金力股份0.6069%股份-2774.5250842774.525084
2-1-600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支付的总对价
32常州鑫未来金力股份0.6069%股份-2774.5250842774.525084
33合肥产投基金金力股份0.5826%股份-2663.5443472663.544347
34信创奇点金力股份0.5462%股份-2497.0728252497.072825
35赣州翰力金力股份0.5462%股份-2497.0728252497.072825
36安徽基石金力股份0.5462%股份-2497.0728252497.072825
37万和投资金力股份0.5462%股份-2497.0728252497.072825
38广发信德三期金力股份0.5455%股份-2494.0805002494.080500
39宝悦贸易金力股份0.4369%股份-1997.6582601997.658260
40宁波易辰金力股份0.3787%股份-1731.3038251731.303825
41宁波宝通辰韬金力股份0.3787%股份-1731.3038251731.303825
42安徽煜帆金力股份0.3759%股份-1718.8184611718.818461
43熹利来投资金力股份0.3641%股份-1664.7152171664.715217
44常州常高新金力股份0.3641%股份-1664.7152171664.715217
45广发信德新能金力股份0.3213%股份-1468.8664651468.866465
源
46珠海北汽金力股份0.3034%股份-1387.2621261387.262126
47珠海招证冠智金力股份0.2913%股份-1331.7721731331.772173
48青岛君信金力股份0.2731%股份-1248.5364121248.536412
49厦门友道雨泽金力股份0.2367%股份-1082.0648911082.064891
50双杰电气金力股份0.1994%股份-911.546446911.546446
51杭州象之仁金力股份0.1821%股份-832.357608832.357608
52常州哲明金力股份0.1821%股份-832.357608832.357608
53河北佳润金力股份0.1517%股份-959.655313959.655313
54珠海冠明金力股份0.1456%股份-665.886086665.886086
55嘉兴恩复开润金力股份0.0910%股份-416.178804416.178804
56松禾创投金力股份0.0693%股份-316.773664316.773664
57天津东金园金力股份0.0503%股份-229.867206229.867206
58李国飞金力股份2.4760%股份-11320.06347611320.063476
59袁海朝金力股份2.0916%股份-13230.15854213230.158542
60孟昭华金力股份1.4164%股份-6475.7421946475.742194
61徐锋金力股份0.6736%股份-3079.7231513079.723151
62封志强金力股份0.4551%股份-2080.6176782080.617678
2-1-601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支付的总对价
63陈立叶金力股份0.4005%股份-1831.1867381831.186738
64郭海利金力股份0.3823%股份-1747.9509771747.950977
65张新朝金力股份0.3641%股份-1664.7152171664.715217
66张志平金力股份0.3641%股份-1664.7152171664.715217
67张伟金力股份0.1984%股份-907.269793907.269793
68袁梓赫金力股份0.1912%股份1209.166179-1209.166179
69袁梓豪金力股份0.1912%股份1209.166179-1209.166179
70魏俊飞金力股份0.1821%股份-832.357608832.357608
71熊建华金力股份0.1456%股份-665.886086665.886086
72邴继荣金力股份0.1456%股份-665.886086665.886086
73郝少波金力股份0.1347%股份-615.944630615.944630
74郭海茹金力股份0.1092%股份-499.414565499.414565
75苏碧海金力股份0.1092%股份-499.414565499.414565
76林文海金力股份0.0910%股份-416.178804416.178804
77井卫斌金力股份0.0910%股份-416.178804416.178804
78马文献金力股份0.0655%股份-299.648739299.648739
79杜鹏宇金力股份0.0546%股份-249.707282249.707282
80毛险锋金力股份0.0546%股份-249.707282249.707282
81王勇金力股份0.0546%股份-249.707282249.707282
82袁召旺金力股份0.0455%股份-208.089402208.089402
83郭威金力股份0.0437%股份-199.765826199.765826
84唐斌金力股份0.0405%股份-184.968172184.968172
85孟义金力股份0.0364%股份-166.471521166.471521
86徐勇金力股份0.0309%股份-141.500793141.500793
87李志坤金力股份0.0218%股份-99.88291399.882913
88张紫东金力股份0.0218%股份-99.88291399.882913
89彭晓平金力股份0.0190%股份-86.94724386.947243
90邓云飞金力股份0.0182%股份-83.23576083.235760
91郑义金力股份0.0182%股份-83.23576083.235760
92高洋金力股份0.0121%股份-55.48995255.489952
93马强金力股份0.0101%股份-46.24245946.242459
94王玮金力股份0.0091%股份-41.61788041.617880
2-1-602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支付的总对价
95张克金力股份0.0073%股份-33.29430433.294304
96郭林建金力股份0.0073%股份-33.29430433.294304
97刘浩金力股份0.0042%股份-19.41141119.411411
98闫姗姗金力股份0.0036%股份-16.64715216.647152
99宋建金力股份0.0036%股份-16.64715216.647152
100李青辰金力股份0.0030%股份-13.87290413.872904
101李青阳金力股份0.0030%股份-13.87290413.872904
102运秀华金力股份0.0003%股份-1.4175051.417505
合计-40000.0000468000.0000508000.0000
(五)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
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若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则尾数舍去取整。
本次拟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508000.00万元,其中的468000.00万元以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3.81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1228346404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94%,向各交易对方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序号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1华浩世纪67241.906557176487943
2海之润32794.88977786075826
3温州海乾37052.30649297250148
4山东海科24970.72825665539969
5金润源金服23092.92949160611363
6金石基金18728.04619249154976
7北京杰新园16724.68461743896810
8珠海中冠国际19761.23012951866745
9厦门友道易鸿13733.90054136046983
10嘉兴岩泉10570.94162827745253
11比亚迪10244.40108026888191
2-1-603序号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12宜宾晨道8601.02917622574879
13旗昌投资8323.57608521846656
14厦门国贸海通8323.57608521846656
15厦门惠友豪嘉8323.57608521846656
16深圳翼龙8323.57608521846656
17湖州华智6402.75109116805120
18合肥中小基金4994.14565113107993
19河北毅信4161.78804210923328
20马鞍山支点科技4161.78804210923328
21杭州长津4161.78804210923328
22湖北小米4161.78804210923328
23肥西产投3995.31652110486395
24济南复星3962.94696610401435
25安徽创冉5010.55432913151061
26厦门建达石3329.4304348738662
27嘉兴和正宏顺3329.4304348738662
28海通创新投3329.4304348738662
29上海劲邦劲兴3079.7231518083262
30福建劲邦晋新2913.2516297646329
31常州鑫崴2774.5250847282218
32常州鑫未来2774.5250847282218
33合肥产投基金2663.5443476990930
34信创奇点2497.0728256553996
35赣州翰力2497.0728256553996
36安徽基石2497.0728256553996
37万和投资2497.0728256553996
38广发信德三期2494.0805006546143
39宝悦贸易1997.6582605243197
40宁波易辰1731.3038254544104
41宁波宝通辰韬1731.3038254544104
42安徽煜帆1718.8184614511334
43熹利来投资1664.7152174369331
44常州常高新1664.7152174369331
2-1-604序号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45广发信德新能源1468.8664653855292
46珠海北汽1387.2621263641107
47珠海招证冠智1331.7721733495465
48青岛君信1248.5364123276998
49厦门友道雨泽1082.0648912840065
50双杰电气911.5464462392510
51杭州象之仁832.3576082184665
52常州哲明832.3576082184665
53河北佳润959.6553132518780
54珠海冠明665.8860861747732
55嘉兴恩复开润416.1788041092332
56松禾创投316.773664831426
57天津东金园229.867206603326
58李国飞11320.06347629711452
59袁海朝13230.15854234724825
60孟昭华6475.74219416996698
61徐锋3079.7231518083262
62封志强2080.6176785460938
63陈立叶1831.1867384806264
64郭海利1747.9509774587797
65张新朝1664.7152174369331
66张志平1664.7152174369331
67张伟907.2697932381285
68魏俊飞832.3576082184665
69熊建华665.8860861747732
70邴继荣665.8860861747732
71郝少波615.9446301616652
72郭海茹499.4145651310799
73苏碧海499.4145651310799
74林文海416.1788041092332
75井卫斌416.1788041092332
76马文献299.648739786479
77杜鹏宇249.707282655399
2-1-605序号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78毛险锋249.707282655399
79王勇249.707282655399
80袁召旺208.089402546166
81郭威199.765826524319
82唐斌184.968172485480
83孟义166.471521436933
84徐勇141.500793371393
85李志坤99.882913262159
86张紫东99.882913262159
87彭晓平86.947243228207
88邓云飞83.235760218466
89郑义83.235760218466
90高洋55.489952145642
91马强46.242459121371
92王玮41.617880109233
93张克33.29430487386
94郭林建33.29430487386
95刘浩19.41141150948
96闫姗姗16.64715243693
97宋建16.64715243693
98李青辰13.87290436411
99李青阳13.87290436411
100运秀华1.4175053720
合计468000.00001228346404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发行数量为准。
(六)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价格不设定价格双向调整机制。
2-1-606(七)股份锁定期
1、全部发行对象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作出如下锁定安排:
(1)交易对方以持有金力股份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若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用于本次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12)个月的,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得转让(以下简称“锁定期”),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若交易对方为私募投资基金,且其对于在本次交易中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截至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即2024年11月15日)已满48个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25修正)》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则其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六(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2)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由于上市公
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交易对方不得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应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交易对方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若交易对方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但该等交易对方的股份锁定期应不短于第(1)项所述期限。
2-1-607(5)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转让或解禁事宜。
2、业绩承诺方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对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愿做出如下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
即承诺自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十二(12)个月后,业绩承诺方按如下方式解禁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未解禁的对价股份不得进行转让:
(1)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当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
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30%-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若第一次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已解锁股份应于锁定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2)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次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
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60%-累计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若第二次累计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已解锁股份应于锁定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3)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第三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专项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并
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认购股份-累计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进行减值补偿的股份(如有)。
为免歧义,如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为权益分配、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产生的衍生股份或者权益计入前述公式中的“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业绩承诺期内,如业绩承诺方尚未履行当期业绩补偿义务,股份锁定期将顺延至当期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二、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普通股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1-608(二)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为原则(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为3.84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5元(含税)现金股利。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相应除息调整为3.81元/股。
(三)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
(四)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在扣除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比例将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或进行其他任何权益分派或分配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2-1-609(五)锁定期安排
广新集团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广新集团及广新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的转让和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前提下的其他转让不受此限。本次发行结束后,广新集团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新集团认购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办理。
(六)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序号项目名称(万元)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1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4000040%
2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6000060%
合计100000100%
(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上市公司拟使用400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6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根据华兴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不考虑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25年6月末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5.54%,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至
51.69%。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保障
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有利于上市公司集中现有资源对重组后的业务进行整合,提高整合效率。
上市公司将与标的公司在产品品类、销售渠道、研发资源等方面形成积极的互补关系,借助各自已有的研发成果和行业地位,实现业务与技术上的有效整合。不仅如此,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能够迅速切入锂电池隔膜领域,丰富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布局,有利于上市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和实施,同时增强市场竞争力,与标的公司共享研发成果,推动技术整合,提升上市公司在高分子薄膜领域所涉及的原料配方、生
2-1-610产工艺以及整线设计等多个环节的研发能力及技术积累,提升上市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
(八)募集配套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上市公司形成了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按规定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本次交易方案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的足额认缴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本次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同步办理发行、登记及上市手续。
如果本次报告书签署日之后新颁布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证监会、交易
所监管规定对募集配套资金有新的要求,导致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认购数量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或者因为募资认购方自身原因导致认购资金未能足额到位的,则可能存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风险。但由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的足额认缴两部分互为前提,任何一项未获得批准或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得单独实施,因此,不会出现上市公司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无法覆盖的情形,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十)配套募集资金对收益法评估的影响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未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对标的公司采取收益法评估时,未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
2-1-611第六章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1、评估概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评估对象为金力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评估出具并经国资监管有权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金力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以资产基础法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金力股份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420892.47万元,评估值为508371.92万元,母公司口径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率
为20.78%,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率为12.68%。
2、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执行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评估方法应用所依据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1)市场法的适用性分析
由于难以在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上查找到近期与标的公司属于同一行业,或者受相同经济因素的影响,且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与标的公司具有可比性的多个交易案例,或者有极少数交易案例但缺乏交易对象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信息;同时,在公开股票市场上也难以取得足够的、可参照的与被评估单位可比较的上市或挂牌公司,故难以采用市场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
(2)收益法的适用性分析
由于标的公司已提供企业未来收益资料,可以结合标的公司的人力资源、技术水
2-1-612平、资本结构、经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趋势,考虑宏观经济因素、所在行业现状
与发展前景,合理确定评估假设,形成未来收益预测;也可以依据标的公司性质、企业类型、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协议与章程约定、经营状况、资产特点和资源条
件等因素,恰当确定收益期;并且,可以综合考虑评估基准日的利率水平、市场投资收益率等资本市场相关信息和标的公司所在行业、及其特定风险等相关因素将预期收
益所对应的风险具体度量,故可以采用收益法评估。
(3)资产基础法的适用性分析
由于标的公司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购建、形成资料齐备,主要资产处于持续使用当中,同时可以在市场上取得购建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信息,满足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要求。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也为经济行为实现后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提供了资产构建成本的基础,故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4)选择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当满足采用不同评估方法的条件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选择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评估方法,通过综合分析形成合理评估结论。结合前述分析,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
3、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金力股份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为:
总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777807.55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865287.00万元,评估增值为人民币87479.45万元,增值率为11.25%;
总负债账面值为人民币356915.08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356915.08万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420892.47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508371.92万元,评估增值为人民币87479.45万元,增值率为20.78%。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2-1-613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1230442.05230351.52-90.53-0.04
非流动资产2547365.50634935.4887569.9816.00
其中:债权投资30.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40.000.000.00
长期应收款5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6322698.12370666.4347968.3114.8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90.000.000.00
固定资产10199674.27207029.337355.063.68
在建工程113025.153071.2046.051.52
生产性生物资产120.000.000.00
油气资产130.000.000.00
使用权资产14253.80253.800.000.00
无形资产1515612.3948398.7432786.35210.00
开发支出160.000.000.00
商誉170.00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18738.16152.36-585.80-79.36
递延所得税资产194182.744182.74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201180.881180.880.000.00
资产总计21777807.55865287.0087479.4511.25
流动负债22224254.19224254.190.000.00
非流动负债23132660.89132660.890.000.00
负债总计24356915.08356915.080.00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5420892.47508371.9287479.4520.78
(2)收益法评估结果
基于标的公司管理层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及经营规划,金力股份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为: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420892.47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515567.29万元,评估增值为人民币94674.82万元,增值率为22.49%。
(3)不同评估方法下评估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
2-1-614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果相差7195.37万元,差异率为
1.42%。不同评估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较为接近,可以相互验证。
(4)评估方法选取及评估结论
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是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由于国内外锂电池隔膜市场供需关系对标的公司的收益法结果影响较大,基于评估结果的稳健性考虑,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在本次评估目的下,金力股份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为:
总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777807.55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865287.00万元,评估增值为人民币87479.45万元,增值率为11.25%;
总负债账面值为人民币356915.08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356915.08万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420892.47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508371.92万元,评估增值为人民币87479.45万元,增值率为20.78%。
4、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原因
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论,评估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货币资金中的外币存款由于汇率变动,造成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发生变动;
(2)存货中产成品由于采用考虑了未来销售可能产生的销售费用、税费和销售风险,造成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发生变动;
(3)存货中发出商品由于采用考虑了与评估目的相适应的部分合理利润后的完全
成本评估,造成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发生变动;
(4)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是以成本法核算的投资成本,而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
法评估被投资单位基准日市场价值并按所持股份比例计算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造成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发生变动;
(5)房屋建筑物评估原值减值原因是评估基准日建筑市场价格较房屋建成时有所
2-1-615下降。评估净值增值原因是被评估单位房屋建筑物的会计折旧年限比评估采用的经济
寿命年限短,因此形成评估净值增值;
(6)由于设备更新换代,历史购置型号机器价格下跌导致部分机器设备原值减值,但由于企业部分设备为进口设备受汇率影响价格上升导致部分机器设备原值增值,故机器设备整体评估原值出现小幅增值;由于企业采用的折旧年限与评估经济年限相比较短,故导致机器设备评估净值增值;
(7)车辆评估减值是由于待估车辆现行购置价下降形成减值;
(8)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是因为技术更新较快,电子设备市场价格下降幅度大导致;又因为企业部分设备的折旧年限短于经济适用年限,导致电子设备评估净值增值;
(9)在建工程增值原因是部分在建工程实际建设工期超过半年,评估时考虑了相
应的资金成本导致;以及新一号生产线气液相回收装置项目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本次按照残值回收评估形成一部分的增值;
(10)部分长期待摊费用为房屋建筑物改造和设备更新改造而形成的,其价值包
含在房屋建筑物或机器设备中进行评估,造成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发生变动;
(11)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以基准日的价格标准重新评估的资产价值,同
时由于区域内的土地稀缺性上升,造成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大幅升值,与其历史购建成本形成的账面值产生较大差异,造成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发生变动;
(12)其他无形资产增值的原因是被评估单位拥有的较多的账外专利权、软件著
作权、商标等,本次对该部分账外无形资产采用了收益法或成本评估,导致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二)评估假设
1、基本假设*交易假设。假设标的公司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标的公司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评估结果是对标的公司最可能达成交易价格的估计。
*公开市场假设。假设标的公司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在该市场上,买者与卖者的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
2-1-616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进行的。
*假设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后,标的公司所涉及的资产将按其评估基准日的用途与使用方式在原址持续使用。
2、关于标的公司的假设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标的公司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改良、建设开发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标的公司所涉及资产均无附带影响其价值的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假设与之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税费、各种应付款项均已付清。
*评估报告中所涉及房地产的面积、性质、形状等数据均依据房地产权属文件记
载或由标的公司提供,评估人员未对相关房地产的界址、面积等进行测量,假设其均为合法和真实的。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标的公司所涉及的土地、房屋建筑物等房地产无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缺陷,相关资产中不存在对其价值有不利影响的有害物质,资产所在地无危险物及其他有害环境条件对该等资产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评估人员已对标的公司所涉及房地产、设备等有形资产从其可见实体外部进行勘察,并尽职对其内部存在问题进行了解,但因技术条件限制,未对相关资产的技术数据、技术状态、结构、附属物等组织专项技术检测。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标的公司所涉及的设备、车辆等无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假设其关键部件和材料无潜在的质量缺陷。
*评估人员已就标的公司所涉及的无形资产从其实质、具体内容的技术先进性、
经济适用性、市场接受程度等方面开展尽职调查,并与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访谈,但未就相关资产组织专项论证。无形资产价值认识过程必然受到资料收集过程、访谈对象和内容差异,以及从中获取的信息等影响,对评估人员形成的专业判断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本次评估是在假设评估人员掌握评估对象所涉及的无形资产的相关信息是符合其实际情况并满足其购建、开发、利用、经营和收益等一般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
*除评估报告有特别说明外,假设标的公司不会受到已经存在的或将来可能承担
2-1-617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等因素对其价值的影响。
*假设标的公司不会遇有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对其价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假设本次评估中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3、关于企业经营和预测假设
*假设国际金融和全球经济环境、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交易各方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假设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等
政策环境相对稳定。除非另有说明,假设被评估单位经营完全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
*假设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在基准日后保持当前可知的发展方向和态势不变,没有考虑将来未知新科技、新商业理念等出现对行业趋势产生的影响。
*假设标的公司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后,仍将按照原有的经营方向、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和管理水平,以及在当前所处行业状况及市场竞争环境下持续经营。
*假设标的公司按评估基准日现有的管理水平继续经营,标的公司管理层是负责和尽职工作的,且管理层相对稳定和有能力担当其职务,不考虑将来经营者发生重大调整或管理水平发生重大变化对未来预期收益的影响。
*假设标的公司在持续经营期内的任一时点下,其资产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标的公司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假设标的公司未来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保持一致。
*假设标的公司完全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开展合法经营必须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持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13002138,证书有效期为 2022年 11月 22日至 2025 年 11月 22 日。根据《中2-1-618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取得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金力股份自2013年以来一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因此,本次评估假设企业在未来的经营中,研发支出及研发成果能满足其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要求,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15%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被评估单位多年来连续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本次评估假设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继续享有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4、其他假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委托人应当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假设委托人已依法行事,不存在故意伪造、篡改、误导等行为。
*假设委托人及标的公司已根据评估范围进行了完整的资产负债申报,其提交于评估师的申报表未故意瞒报或虚报,且已完整申报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假设标的公司所需生产经营场所的取得及利用方式与评估基准日保持一致而不发生变化。
*假设标的企业未来企业经营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产能或产量扩大计划及相配套的营销计划、资本性支出计划等均可以顺利实施。
当上述评估假设和评估中遵循的评估原则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将会影响并改变评估结论,评估报告将会失效。
(三)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货币资金的评估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详见下表: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元)
现金24930.05
2-1-619科目名称账面价值(元)
银行存款144160763.46
其他货币资金56489290.34
(1)现金
现金评估结果为24930.05元,未发生评估增减值变动。
(2)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评估结果为144155656.93元,评估减值5106.53元,减值原因是评估基准日相比银行外币存款结存日的汇率变动而造成的。
(3)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评估结果为56489290.34元,未发生评估增减值变动。
2、应收账款的评估
应收账款为应收货款。账面余额合计1381759762.28元,计提坏账准备
74688576.79元,账面净额1307071185.49元。
应收账款评估值合计1307071185.49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3、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合计378202448.40元,计提坏账准备2971898.43元,应收款项融资净额合计为375230549.97元,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供应链票据等。
应收款项融资评估值合计375230549.97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4、预付款项的评估
预付款项为预付材料款、设计款和咨询费等,账面余额合计33781479.52元,已计提坏账准备0.00元,预付款项净额合计为33781479.52元。
预付款项评估值为33781479.52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5、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74730828.85元,计提坏账准备3349530.26元,其他应收款净额171381298.59元,主要为股份回购款、备用金和往来款等。
2-1-620其他应收款评估值合计171381298.59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6、存货的评估
存货账面余额合计294467870.21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5189277.88元,存货净额199278592.33元,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在产品和发出商品。
(1)原材料的评估
原材料账面余额合计39634740.78元,计提跌价准备2515572.16元,原材料净额37119168.62元,主要为企业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料。
*原材料评估方法
对原材料中购置时间距评估基准日较短的部分,经调查市场价格变化不大,账面单价接近基准日市场价格,以实际数量乘以账面单价确定评估值。
对于原材料中库龄较久的原材料,经评估人员现场查勘及企业相关人员介绍,该部分原材料已不能使用,且不具有回收价值,故评估为零。
*原材料评估结果经评估,原材料评估值合计37119168.62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2)在库周转材料的评估
在库周转材料账面余额合计2625626.41元,计提跌价准备208271.06元,在库周转材料净额2417355.35元,主要为企业用于生产过程中的辅助材料。
*在库周转材料评估方法
对在库周转材料中购置时间距评估基准日较短的部分,经调查其市场价格变化不大,账面单价接近基准日市场价格,以实际数量乘以账面单价确定评估值。
*在库周转材料评估结果经评估,在库周转材料评估值合计2417355.35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3)委托加工物资的评估
2-1-621委托加工物资账面余额合计107990.38元,计提跌价准备0.00元,在库周转材料
净额107990.38元,主要为企业发出的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材料。
经评估,委托加工物资评估值合计107990.38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4)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的评估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是指已完成一定生产加工阶段,并已入库,可直接提供给客户但尚未裁切,或尚待进一步加工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在产品账面值为
56844406.91元,计提跌价准备23133000.19元,账面净值33711406.72元。
经评估,在产品(自制半成品)评估值合计33711406.72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5)产成品的评估
产成品账面余额合计135204709.03元,计提跌价准备68170184.54元,产成品净额67034524.49元,包括在市场上可以正常销售的产品以及生产中产生的次优品(次优品锂电池隔膜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特定客户优品标准,但尚能作为电池隔膜使用的产品,在产出时尚未有明确的客户订单需求),均可采用市场法评估。
对于产成品,首先结合该类存货市场需求情况、现行不含税销售价、新旧和损失程度等实际情况,估算其未来可实现的销售收入,然后再扣除需追加投入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运输费用及相应的合理利润确定其评估价值。
计算公式如下:
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费率-销售税金及附加率-运输费用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率)×净利润扣
除率)经评估,产成品评估值合计65350268.44元,评估减值1684256.05元,减值率
2.51%。
(6)发出商品的评估
发出商品账面余额60050396.70元,计提跌价准备1162249.94元,发出商品净额58888146.76元,属于在市场上正常销售的商品,均销售出库,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2-1-622计算公式如下:
发出商品评估值=发出商品数量×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费率-销售税金及附加率-运输费用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率)×净利润扣除率)经评估,发出商品评估值合计59672244.39元,评估增值784097.62元,增值率为1.33%。
(7)存货评估结果
单位: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原材料39634740.782515572.1637119168.620.000.00
在库周转材料2625626.41208271.062417355.350.000.00
委托加工物资107990.380.00107990.380.000.00
产成品(库存商品)135204709.0368170184.5465350268.44-1684256.05-2.51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56844406.9123133000.1933711406.720.000.00
发出商品60050396.701162249.9459672244.39784097.621.33
存货合计294467870.2195189277.88198378433.90-900158.43-0.45
减:存货跌价准备95189277.88
存货净额199278592.33198378433.90-900158.43-0.45
(8)存货增减值分析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货账面净值为199278592.33元,评估价值为198378433.90元,评估减值900158.43元,减值率0.45%。原因是存货中产成品评估考虑了未来销售拟发生的销售费用、税费和运输费用,同时考虑销售风险因此会扣减适当数额的利润,发出商品考虑了合理利润,造成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发生变动。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值为15700000.00元,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存单。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15700000.00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2-1-6238、其他流动资产的评估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为1302409.00元,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信用证的待摊利息等。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1302409.00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9、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方法介绍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合计3226981160.44元,未计提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3226981160.44元。共有6项,具体情况如下:
认缴持实缴持序被投资单位投资是否核算方
股比例股比例投资成本(元)账面价值(元)
号名称日期%%控股法()()
1湖北金力新能2022-
源有限公司05100.00100.00是成本法935378000.00935378000.00
2湖北江升新材2022-06100.00100.00是成本法801896486.11801896486.11料有限公司
3安徽金力新能2021-04100.00100.00是成本法266095250.83266095250.83源有限公司
4合肥金力新能2022-07100.00100.00是成本法809087083.33809087083.33源有限公司
5天津东皋膜技2022-0699.6699.66是成本法411627304.17411627304.17术有限公司
6 Gellec Korea 2024-Co.Ltd 01 100.00 100.00 是 成本法 2897036.00 2897036.00
合计3226981160.443226981160.44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企业100%股权市场价值×持股比例
(2)湖北金力
本次评估对湖北金力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133539.2033543.173.970.01
非流动资产2222150.65224477.442326.791.05
其中:债权投资30.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40.000.000.00
长期应收款50.000.000.00
2-1-624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长期股权投资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90.000.000.00
固定资产10128480.06128811.59331.530.26
在建工程1160155.5360400.69245.160.41
生产性生物资产120.000.000.00
油气资产130.000.000.00
使用权资产140.000.000.00
无形资产154119.085869.181750.1042.49
开发支出160.000.000.00
商誉170.00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18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92215.592215.59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2027180.3927180.390.000.00
资产总计21255689.85258020.622330.770.91
流动负债2232917.7832917.780.000.00
非流动负债23133728.17133728.170.000.00
负债总计24166645.95166645.950.00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589043.9091374.672330.772.62
结合金力股份对湖北金力的持股比例100%,且认缴比例与实缴比例一致,因此:
长期股权投资-湖北金力的评估值=被投资企业100%股权市场价值×实缴持股比例
=913746700.03×100%
=913746700.03元即,金力股份对湖北金力投资的账面价值为935378000.00元,评估值为
913746700.03元,评估减值21631299.97元,减值率为2.31%。
(3)湖北江升
本次评估对湖北江升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2-1-625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117583.5017584.360.860.00
非流动资产2114228.52115550.681322.161.16
其中:债权投资30.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40.000.000.00
长期应收款5285.00285.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90.000.000.00
固定资产1069450.8470553.861103.021.59
在建工程1139658.4040031.80373.400.94
生产性生物资产120.000.000.00
油气资产130.000.000.00
使用权资产140.000.000.00
无形资产152822.522668.26-154.26-5.47
开发支出160.000.000.00
商誉170.00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18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91606.581606.58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20405.18405.180.000.00
资产总计21131812.02133135.041323.021.00
流动负债2226379.3626379.360.000.00
非流动负债2315508.7615508.760.000.00
负债总计2441888.1241888.120.00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589923.9091246.921323.021.47
结合金力股份对湖北江升的持股比例100%,且认缴比例与实缴比例一致,因此:
长期股权投资-湖北江升的评估值=被投资企业100%股权市场价值×实缴持股比例
=912469194.06×100%
=912469194.06元
2-1-626即,金力股份对湖北江升投资的账面价值为801896486.11元,评估值为
912469194.06元,评估增值110572707.95元,增值率为13.79%。
(4)安徽金力
本次评估对安徽金力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141787.9141787.89-0.020.00
非流动资产295105.88104751.769645.8810.14
其中:债权投资30.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40.000.000.00
长期应收款5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90.000.000.00
固定资产1091434.85100763.349328.4910.20
在建工程11249.45252.172.721.09
生产性生物资产120.000.000.00
油气资产130.000.000.00
使用权资产1425.9325.930.000.00
无形资产152787.953102.62314.6711.29
开发支出160.000.000.00
商誉170.00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18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9329.67329.67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20278.03278.030.000.00
资产总计21136893.79146539.659645.867.05
流动负债2229032.3829032.380.000.00
非流动负债2348366.9348366.930.000.00
负债总计2477399.3177399.310.00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559494.4869140.349645.8616.21
2-1-627结合金力股份对安徽金力的持股比例100%,且认缴比例与实缴比例一致,因此:
长期股权投资-安徽金力的评估值=被投资企业100%股权市场价值×实缴持股比例
=691403412.57×100%
=691403412.57元即,金力股份对安徽金力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66095250.83元,评估值为
691403412.57元,评估增值425308161.74元,增值率为159.83%。
(5)合肥金力
本次评估对合肥金力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138574.3838532.39-41.99-0.11
非流动资产2255011.97254000.65-1011.32-0.40
其中:债权投资30.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40.000.000.00
长期应收款5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90.000.000.00
固定资产10148227.73146975.68-1252.05-0.84
在建工程1198049.5698072.3922.830.02
生产性生物资产120.000.000.00
油气资产130.000.000.00
使用权资产140.000.000.00
无形资产154761.974979.87217.904.58
开发支出160.000.000.00
商誉170.00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18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91726.491726.49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202246.232246.230.000.00
2-1-628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资产总计21293586.35292533.04-1053.31-0.36
流动负债2276124.8076124.800.000.00
非流动负债23141599.54141599.540.000.00
负债总计24217724.34217724.340.00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575862.0174808.70-1053.31-1.39
结合金力股份对合肥金力的持股比例100%,且认缴比例与实缴比例一致,因此:
长期股权投资-合肥金力的评估值=被投资企业100%股权市场价值×实缴持股比例
=748086981.57×100%
=748086981.57元即,金力股份对合肥金力投资的账面价值为809087083.33元,评估值为
748086981.57元,评估减值61000101.76元,减值率为7.54%。
(6)天津东皋膜
本次评估对天津东皋膜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114618.0514430.57-187.48-1.28
非流动资产268185.1583000.5614815.4121.73
其中:债权投资30.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40.000.000.00
长期应收款5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90.000.000.00
固定资产1063147.3073359.6110212.3116.17
在建工程113399.143399.370.230.01
生产性生物资产120.000.000.00
油气资产130.000.000.00
2-1-629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使用权资产14316.18316.180.000.00
无形资产151202.005804.874602.87382.93
开发支出160.000.000.00
商誉170.00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18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9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20120.53120.530.000.00
资产总计2182803.2097431.1314627.9317.67
流动负债2227464.6327464.630.000.00
非流动负债2325890.6925890.690.000.00
负债总计2453355.3253355.320.00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529447.8844075.8114627.9349.67
结合金力股份对天津东皋膜的持股比例99.66%,且认缴比例与实缴比例一致,因此:
长期股权投资-天津东皋膜的评估值=被投资企业100%股权市场价值×实缴比例
=440758134.60×99.66%
=439242367.38元即,金力股份对天津东皋膜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11627304.17元,评估值为
439242367.38元,评估增值27615063.21元,增值率为6.71%。
(7)Gellec Korea Co.Ltd
本次评估对 Gellec Korea Co.Ltd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1630.04630.040.000.00
非流动资产22.632.630.000.00
其中:债权投资30.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40.000.000.00
2-1-630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长期应收款5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90.000.000.00
固定资产102.632.630.000.00
在建工程110.000.00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120.000.000.00
油气资产130.000.000.00
使用权资产140.000.000.00
无形资产150.000.000.00
开发支出160.000.000.00
商誉170.00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18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9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200.000.000.00
资产总计21632.67632.670.000.00
流动负债22461.11461.110.000.00
非流动负债230.000.000.00
负债总计24461.11461.110.00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5171.56171.560.000.00
结合金力股份对 Gellec Korea Co.Ltd 的持股比例 100%,且认缴比例与实缴比例一致,因此:
长期股权投资-Gellec Korea Co.Ltd 的评估值=被投资企业 100%股权市场价值×实缴比例
=1715609.88×100%
=1715609.88元。
即,金力股份对 Gellec Korea Co.Ltd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2897036.00元,评估值为
1715609.88元,评估减值1181426.12元,减值率为40.78%。
2-1-631(8)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值为3226981160.44元,经评估后,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
3706664265.51元,评估增值479683105.07元,增值率为14.86%,增值原因是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值是以成本法核算的投资成本,而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被投资单位基准日市场价值并按所持股份比例计算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造成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发生变动。
10、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1)房屋建筑物评估范围
被评估单位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其数量、账面原值、账面
净值、减值准备情况见下表:
序号类别账面原值(元)账面净值(元)
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439792390.97376127195.25
2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78805602.5067510351.18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518597993.47443637546.43
(2)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理由
*市场法的适用性分析
市场法也称比较法、市场比较法、交易实例比较法,是选取一定数量、符合一定条件、发生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然后将它们与评估对象进行比较,对它们的成交价格在建立统一的比较基准基础上进行交易情况修正、市场状况调整和房地产状况调整,以此求取评估对象市场价值的方法。
市场比较法计算公式为:
比准价格=可比实例成交价格 V0×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Az×市场状况修正系数 Bz×
房地产状况修正系数 Fz
采用直接比较修正和调整公式,即:
其中:V=评估对象比准价格;
V0=可比实例成交价格;
2-1-632A=正常房地产市场价格指数;
A0=比较实例实际成交价格指数;
B=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房地产价格指数;
B0=可比实例成交日期房地产价格指数;
F=评估对象房地产状况价格指数;
F0=可比实例房地产状况价格指数。
对于厂房用途的房屋建筑物,当地房地产市场上很少有同用途房地产的交易,同类型的房地产市场不发达,难以搜集足够的实际成交案例并选取可比实例,故不适宜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的适用性分析
收益法是指运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预期的委估房屋建筑物未来各期的正常纯收益折算到评估基准日,将其累加后得出委估房屋建筑物的市场价值。
收益法计算公式为:
其中:V=待估房地产价值;
Ai=待估房地产未来第 i年的净收益;
R=资本化率;
n=待估房地产未来可获收益的年限。
由于委估的房屋建筑物为厂房用途建筑物,委估房屋建筑物使用目的不是通过直接对外出租获取收益,其未来的经营收益、经营成本和风险均难以合理预测,故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假设开发法的适用性分析
假设开发法是指将待估房地产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包括后续的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和投资者取得待开发房地产应负
担的相关税费等后续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以此估算委估房屋建筑物的市场价值。
假设开发法具体计算公式为:
2-1-633其中:V=待估房地产价值;
P=待估房地产开发完成后的价值;
C=待估房地产后续开发成本;
M=待估房地产后续开发管理费用;
SC=待估房地产后续销售费用;
I=待估房地产后续投资利息;
TS=待估房地产后续销售税费;
PR=待估房地产后续开发利润;
TP=取得待估房地产税费。
由于委估房屋建筑物不属于具有投资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房地产,因此不适宜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的适用性分析成本法是以开发或建造委估房屋建筑物或类似房地产所需的各项必要费用之和为基础,再加上正常的利润和应纳税金得出委估房屋建筑物的重置全价,扣除使用房屋建筑物产生的各种贬值因素,包括实体性贬值以及可能存在的经济性贬值、功能性贬值,以此评估委估房屋建筑物的市场价值。
成本法计算公式为:
其中:V=待估房屋建筑物价值;
CB=待估房地产建筑物重置价格;
qB=待估房地产建筑物成新率。
对于厂房用途房屋建筑物,需要评估委估对象的市场价值,而委估房屋建筑物不宜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另外,由于待估的房屋建筑物有完善的建筑市场和材料供应市场,可取得合理的建筑成本和有关税费资料,因此,对于本次评估的房屋建筑物可以采用成本法来评估。
(3)评估方法说明2-1-634本次运用成本法评估的房屋建筑物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土地使用权价值另行评估)。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评估是以评估基准日开发或建造同类或类似房屋建筑物所需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税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分摊的固定资产投资必要的前期
费用与管理费用等各项必要费用之和为基础,再加上占用资金的利息及合理利润,得出该等房屋建筑物的重置全价,然后根据该等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及维护情况,并按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和对建筑物勘察的情况,判定其实体性贬值及可能存在的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等各项贬值,综合确定成新率,并以此确定该等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价值。
重置全价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房屋建筑物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4)评估结果
经采用成本法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市场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元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类别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439792390.97376127195.25433167900.00400117600.00-6624490.9723990404.75
构筑物及其他78805602.5067510351.1868852000.0062220700.00-9953602.50-5289651.18辅助设施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518597993.47443637546.43502019900.00462338300.00-16578093.4718700753.57
(5)评估增减值房屋建筑物评估原值减值原因是评估基准日建筑市场价格较房屋建成时有所下降。
评估净值增值原因是被评估单位房屋建筑物的会计折旧年限比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短,因此形成评估净值增值。
(6)特别事项说明
经对被评估单位各项资产权属关注核查,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未能发现评估对象涉及资产中部分不动产的权属证明文件,被评估单位已出具书面说明解释未办证的原因且认为该事项未对相关不动产的使用产生影响。本次未考虑该产权瑕疵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1-63511、固定资产——设备
(1)设备评估范围
企业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其数量、账面原值、账面净值、减值准备情况见下表:
数量账面价值(元)序号科目名称说明
(项)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56682119448716.571553105142.48
1固定资产-机器设备13742071933407.041528574409.35主要是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设备
2固定资产-车辆767733191.112905121.79办公用车
3固定资产-电子设备421839782118.4221625611.34办公设备及家具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00
(2)评估方法
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车辆。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可收集资料情况,可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重置成本法是先行估算设备于评估基准日的重置全价,然后根据设备的运行维护现状及预计其未来使用情况,相应扣减其实体性贬值及可能存在的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等各项贬值,以此确定待估设备的评估价值。设备的各项贬值可通过成新率综合计算。重置成本法计算公式为:
设备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3)评估结果
经评估计算,委托评估的设备类资产账面值、评估值、评估增减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2119448716.571553105142.482117117100.001607955018.00-2331616.5754849875.52-0.113.53
固定资产-2071933407.041528574409.352074830900.001577891400.002897492.9649316990.650.143.23机器设备
固定资产-7733191.112905121.796590000.004513800.00-1143191.111608678.21-14.7855.37车辆
固定资产-39782118.4221625611.3435696200.0025549818.00-4085918.423924206.66-10.2718.15电子设备
固定资产减0.00值准备
2-1-636(4)评估增减值分析
由于设备更新换代,历史购置型号机器价格下跌导致部分机器设备原值减值,但由于企业部分设备为进口设备受汇率影响价格上升导致部分机器设备原值增值,机器设备整体评估原值出现小幅减值;由于企业采用的折旧年限与评估经济年限相比较短,故导致机器设备评估净值增值。
车辆评估减值是由于待估车辆现行购置价下降形成减值。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是因为技术更新较快,电子设备市场价格下降幅度大导致;
又因为企业部分设备的折旧年限短于经济适用年限,导致电子设备评估净值增值。
12、在建工程
(1)评估范围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共2项,为3#生产厂房和员工通道,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账面价值合计1015470.34元。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共30项,为安装中的气相回收设备、液相回收设备和油系 PVDF 涂布机-主机等。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账面余额合计 40341717.05 元,计提减值准备11105699.71元,账面价值合计29236017.34元。
在建工程-待摊基建支出共8项,为在建项目支出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在建工程-待摊基建支出账面余额合计570850.24元,计提减值准备570850.24元,账面价值合计0.00元。
(2)评估方法和说明
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对于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内的正常在建项目,根据其在建工程申报金额,经账实核对后,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的余值作为评估值。
对于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以上的正常在建项目,如其账面值未包含建设期利息,则需要按照现行利率结合建设期进行补计,计算到其评估价值之中。
2-1-637对于已经中止的在建工程,经核实其中止原因为设备不可用,本次按照设备的残
值计算评估值,对于不可用的设备的已支出安装费用按零进行考虑。
(3)评估结果
在建工程评估值为30711999.85元,评估增值460512.17元,增值率为1.52%,增值原因:*部分在建工程实际建设超过半年,评估时考虑了相应的资金成本导致;
*新一号生产线气液回收装置项目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本次按照残值回收评估形成增值。
13、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1)使用权资产的评估
使用权资产账面值为2537981.61元,是租赁邯郸市永年区、陕西省西安市、青海省西宁市等地区的仓库,用于存放产品的仓储权益。
使用权资产评估值为2537981.61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2)长期待摊费用的评估
企业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值7381599.02元,主要为待摊装修费、更新改造费用、技术开发项目费用等。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合计1523567.74元,评估减值5858031.28元,减值率为
79.36%,减值原因是部分长期待摊费用实际为金力股份的子公司天津东皋膜公司的固
定资产技术改造费,合并在天津东皋膜公司的固定资产中评估。
(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
被评估单位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41827374.63元,为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使用权资产折旧及未弥补亏损等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41827374.63元,评估值无增减变动。
(4)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被评估单位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值11808835.36元,为预付设备款。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11808835.36元,未发生评估增减值变动。
2-1-6381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资产
(1)土地使用权评估范围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为10宗,其面积、取得方式、原始入账价值、摊销政策、摊余价值情况见下表:
取得方面积原始入账价准用年限账面净值宗地名称宗地位置式(平方米)值(元)(年)(元)
北厂061建设大街西侧、规划的滏阳
出让35520.468844853.83506825279.03
号路南侧、2号宿舍楼北厂062
广府大街以北、建设路西侧出让45332.7911288195.63508710724.27号
北厂816界河店乡前曹庄村西南、建
出让15680.095314117.25504561284.12号设大街西侧
北厂297洺州大道以南,规划经四路出让91387.3240598283.005036267799.24号东侧,建设路以西南厂063西南工业园区内、建设路以
出让29914.197448851.68505748030.68
号西、南外环路以北南厂2604
永洋大街北侧、建设路西侧出让12314.223066330.67502366185.25号
东区 YN- 界河店乡前曹庄村西、建设 3013027.80
2023-22出让4819.933090285.0050路东侧、铁西路西侧
东区 YN- 界河店乡前曹庄村西、建设 578257.80
2023-23出让921.36593085.0050路东侧、铁西路西侧
东区 YN- 界河店乡前曹庄村西、建设
出让2292.731477510.00501440572.202023-24路东侧、铁西路西侧
YN-2024- 建设大街以东、滏阳大街以
36出让128972.3382843790.005082567644.04南
(2)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理由
*市场法的适用性分析
市场法也称比较法、市场比较法、交易实例比较法,是选取一定数量、符合一定条件、发生过交易的类似土地使用权,然后将它们与评估对象进行比较,对它们的成交价格在建立统一的比较基准基础上进行交易情况修正、市场状况调整、土地使用权
状况调整,以此求取评估对象市场价值的方法。
市场比较法计算公式为:
比准价格=可比实例成交价格 V0×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Az×市场状况修正系数 Bz×房
地产状况修正系数 Fz
由于委估土地使用权所在区域内土地市场上存在较多同用途土地的交易,当地同
2-1-639类型的土地交易市场较为发达,可以搜集足够的实际成交案例并选取可比实例,故可
以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的适用性分析
收益还原法是在估算土地在未来每年预期纯收益的基础上,以一定的资本化率,将待估宗地在未来每年的纯收益折算为评估基准日收益,以收益折现值的总和作为待估宗地价格。
委估土地使用权所在地同用途的土地租赁市场不活跃,难以找到类似土地的租赁实例,同时,委估宗地开发使用目的不是通过直接对外出租获取收益,其未来的经营收益、经营成本和风险均难以合理预测,故无法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假设开发法的适用性分析
假设开发法是指将待估房地产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包括后续的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和投资者取得待开发房地产应负
担的相关税费等后续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以此估算委估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
“房地产开发完成后的价值”采用市场比较法结合考虑类似房地产价格的未来变动趋势综合确定。
“预计各项成本、费用、税费”为委估房地产自评估基准日至开发完成所需增加
投入的各种资金的总和,不包含委估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已形成开发量所对应的可能未付工程款,不包含委估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按国家有关建设投资法规应缴但可能未缴的各种费用、税费。
假设开发法具体计算公式为:
其中:V=购置开发场地的价格;
A=总开发价值或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资本价值;
B=建筑物开发成本;
C=不动产开发成本利息;
D=不动产开发相关税费;
E=不动产开发利润。
2-1-640由于待估宗地的潜在收益难以判断,故难以使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
*基准地价修正法的适用性分析
基准地价是某一级别或均质地域内分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该级别或均质地域内该类用地的其他宗地价格在基准地价上下波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待估宗地地价影响因素的分析,利用宗地地价修正系数,对待估宗地所在城镇已公布的同类用途同级或同一区域土地的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以此估算宗地客观价格的方法。其基本公式如下: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计算公式:
式中:V = 待估宗地价格;
P = 与待估宗地同类用途同一地段的基准地价;
Ki = 影响宗地地价的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R = 容积率(或楼层)修正系数;
E = 用地类型修正系数;
T = 期日修正系数;
F = 待估宗地土地开发程度修正值;
y = 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委估宗地所在区域已公布有基准地价,其基准地价体系为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在2022年5月11日公布的《邯郸市永年区城区基准地价公示信息》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价格基准日为2021年1月1日,采用基准地价级别价格和商业路线价予以表示,并以土地级别图、土地级别范围和商业路线价加价表予以公布,利用该等参考资料,能满足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要求。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的适用性分析
成本法是以开发土地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和交纳的税金及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估价方法。其基本公式为:
2-1-641式中:V =待估宗地价格;
EH=土地取得费;
Ed =土地开发费;
T =税费;
R1 =利息;
R2 =利润;
R3 =土地增值收益。
由于待估宗地附近的土地的征地成本与土地开发费等数据较难取得,故也难以使用成本法作为评估方法。
(3)评估结果
根据地价评估技术规程及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了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测算工业用地的地面地价,两种方法的测算结果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市场地价。评估对象所在区域基准地价作为政府指导价,其价格为平均价格,一般结果会偏低,修正后的评估结果与实际地价水平会有一定差异。市场比较法所选案例与评估对象在地理位置上较接近,相似性都很高,所选案例价格均是在近期成交的价格,可比性强,其结果更为准确地贴近市场价格。
综上所述,在确定最终地价结果时,结合两种方法的测算结果,在对区域地价水平进行分析后,以其市场比较法结果为最终评估结论,详见下表:
评估价值增值额
宗地名称账面原值(元)账面净值(元)
(元)(元)
北厂061号8844853.836825279.0320601900.0013776620.97
北厂062号11288195.638710724.2726293000.0017582275.73
北厂816号5314117.254561284.129408100.004846815.88
北厂297号40598283.0036267799.2455746300.0019478500.76
南厂063号7448851.685748030.6817350200.0011602169.32
南厂2604号3066330.672366185.257142200.004776014.75
东区 YN-2023-22 3090285.00 3013027.80 2988400.00 -24627.80
东区 YN-2023-23 593085.00 578257.80 571200.00 -7057.80
东区 YN-2023-24 1477510.00 1440572.20 1421500.00 -19072.20
2-1-642评估价值增值额
宗地名称账面原值(元)账面净值(元)
(元)(元)
YN-2024-36 82843790.00 82567644.04 79962800.00 -2604844.04
合计164565302.06152078804.43221485600.0069406795.57
(4)评估增减值分析
被评估单位用地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取得时间为2013年至2024年,而2013年至今,工业用地招拍挂成交地价水平有一定涨幅,该因素是导致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
15、其他无形资产
(1)评估范围
被评估单位账面记录的其他无形资产包括加密软件、三维设计专业包、金蝶软件、
泛微协同商务软件(OA系统)、中望 CAD 机械软件、授权专利使用权(3 项)等,账面未记录的其他无形资产为商标、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含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软件、商标、专利均正常使用。
(2)评估方法与评估过程
*软件、系统
对于外购的软件,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检查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事项的真实性和金额等,运用市场法评估,向系统软件的经销商询得软件的价格,以此计算得出评估值。
同理,可计算得出其他软件的评估值。
基于上述,截至评估基准日,金力股份软件、系统的账面价值为1545105.56元,评估值为1750550.00元,评估增值205444.44元。
*授权专利使用权
对于企业取得的授权专利使用权,评估人员查阅相关的证明资料,了解原始入账价值的构成,摊销的方法和期限,查阅了原始凭证。由于该授权专利使用权授权费已全部支付,且只能在授权期间内使用,本次以正常摊销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基于上述,截至评估基准日,金力股份授权专利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2499999.96元,评估值为2499999.96元,未发生评估增减值变动。
2-1-643*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
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的评估基本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与成本法。
A.评估方法的选择
由于本次评估的资产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各种评估基本方法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表现资产的价值。不论是通过与市场参照物比较获得评估对象的价值,还是根据评估对象预期收益折现获得其评估价值,或是按照资产的再取得途径判断评估对象的价值都是从某一个角度对评估对象在一定条件下的价值的描述,它们之间是有内在联系并可相互替代的。以下为各种方法适用性分析:
a.市场法的适用性市场法主要通过在活跃的资本市场上选择相同或相似的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作为参照物,同时针对各种价值影响因素,如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的功能进行类比,将被评估标的与参照物进行价格差异的比较调整,分析各项调整结果,从而确定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的价值。由于我国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市场交易目前尚处初级阶段,类似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的公平交易数据采集较为困难,市场法在本次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评估应用中可操作性较差。
b.成本法的适用性
由于被评估单位未对无形资产的研发成本进行独立核算,从而无法拆分出专利权所对应的相关成本费用,同时由于研发成本难以合理反映出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因此不满足采用成本法评估的条件,故不采用成本法评估。
c.收益法的适用性收益法是以委估专利权未来所能创造的收益现金流现值来估算无形资产价值。对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而言,其价值体现在使用该等无形资产为使用人所带来的超额收益。
考虑到委估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相关业务收入在财务核算中能有效划分,且该无形资产的价值贡献能够保持一定的延续性,其风险能有效衡量,因此对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同时考虑到无法准确划分单项专利权或软件著作权对被
2-1-644评估单位现金流的贡献,因此本次将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视同为一个无形资产组,打包进行评估。
B.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评估过程
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具体采用销售收入分成法,根据销售收入与销售收入分成率测算评估对象的收益,即从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能够为使用单位带来的预测收益入手,计算未来可能取得的收益,再乘以一定的销售收入分成率,确定委估无形资产组能够为使用单位带来的利益,再选取适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得出委估无形资产组对于使用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a.评估模型的介绍计算公式
式中:P:无形资产评估值;
Ri:无形资产未来第 i年的收益分成额;
r:折现率;
n:无形资产的收益年限。
b.收益年限的确定
收益期限确定的原则主要考虑两方面的内容:被评估无形资产的法定保护年限和
剩余经济寿命,本次据此确定评估收益期限。
本次评估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定保护期限为10年,发明专利的法定保护期限为2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定保护期限为15年,软件著作权的法定保护年限为50年。在综合考虑法定保护期限、技术更新周期等因素,并结合被评估单位实际应用情况,本次评估确定的无形资产组合经济收益年限为10年,至2034年12月。
c.相关收入分析
由于被评估单位的产品中应用了委估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而产生销售收入,因此本次以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收入作为使用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的业务收入。
2-1-645C.评估结果
专利权无形资产组评估值为25818.36万元。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未来年度收益预测项目名称计算公式
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收入*405192.73454040.11486250.76524266.63528606.45
分成率*1.87%1.87%1.87%1.87%1.87%
维持成本-年费*35.7040.0648.7951.4746.22
更新替代率*10.00%20.00%30.00%40.00%50.00%专利权及软件*=*×*×(1-著作权收入分*-*6790.716759.376322.795836.864901.34)成额小计
折现率*16.14%16.14%16.14%16.14%16.14%
折现年限*0.501.502.503.504.50
*=1/(1+*)
折现系数*0.92790.79890.68790.59230.5099^专利权及软件
著作权未来现*=*×*6301.115400.224349.273456.932499.36金流现值未来年度收益预测项目名称计算公式
2030年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
收入*528606.45528606.45528606.45528606.45528606.45
分成率*1.87%1.87%1.87%1.87%1.87%
维持成本-年费*45.2048.4060.8863.0056.80
更新替代率*60.00%70.00%80.00%90.00%95.00%专利权及软件*=*×*×(1-著作权收入分*-*3912.852920.141918.14926.51437.96)成额小计
折现率*16.14%16.14%16.14%16.14%16.14%
折现年限*5.506.507.508.509.50
*=1/(1+*)
折现系数*0.43910.37800.32550.28020.2413^专利权及软件
著作权未来现*=*×*1717.951103.89624.32259.64105.67金流现值
专利权及软件*=*1+*2+…25818.36著作权评估值
*商标
2-1-646委估商标权目前在生产经营过程用作商品标识,由于委估商标目前还只是普通商标,仅作为产品区分的普通标识。被评估单位使用该商标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给企业客户,不销售给个人用户,因此该商标与企业的经营收益无太大关联,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计算。
无形资产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重置全价=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息+合理利润
其中:
直接成本是为形成无形资产所直接投入的物料和劳动力成本;本次评估按照实际
材料的消耗量和工时量,结合目前的材料价格和用工成本计算得出。
间接成本是为了形成无形资产所支出的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申请费用、推广费用等。
利息是为无形资产所投入资金的贷款利息,其采用的利率按评估基准日适用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结合资金在合理研发周期平均投入计算得出。
合理利润是研发无形资产应该获得开发利润,按照同类无形资产的成本利润率确定。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在期满后可以申请续展,因此确定成新率为100%。
基于以上公式计算,商标评估值为67700.00元。
(3)评估结论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为262501849.96元,评估增值258456744.44元,增值率为
6389.37%。
分类列示如下:
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
类型评估价值(元)增值额(元)增值率
(元)金额(元)
软件、系统1545105.56-1750550.00205444.4413.30%
授权专利使用权2499999.96-2499999.96-0.00%
专利权及软件著--258183600.00258183600.00-作权
2-1-647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
类型评估价值(元)增值额(元)增值率
(元)金额(元)
商标--67700.0067700.00-
合计4045105.52-262501849.96258456744.446389.37%
(4)评估增减值分析
无形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单位拥有的较多的账外专利权、软件著作
权、商标等,本次对该部分账外无形资产采用了收益法或成本评估,导致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16、负债
(1)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账面值315183820.71元,为被评估单位借中国邮储银行永年支行、中国民生银行邯郸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武安支行和中信银行邯郸分行的借款及计提应付借款利息。
短期借款评估值为315183820.71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2)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账面余额合计222605742.11元,均为被评估单位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
应付票据评估值为222605742.11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3)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余额951607119.44元,主要为企业应支付的设备款、材料款和工程款等款项。
应付账款评估值951607119.44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4)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账面余额2413853.44元,主要为企业预收客户的货款等,主要为预收桐城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吴桥县振岳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蜻蜓实验室(深圳)有限公司等单位的货款。
合同负债评估值为2413853.44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5)应付职工薪酬
2-1-648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余额16236695.74元。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
服务而给予的报酬,为工资和奖金、工会经费等。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16236695.74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6)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余额1353227.00元,是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环保税等税费。
应交税费评估值1353227.00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7)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93240075.23元,是除主营业务以外,与个人、外单位和关联之间经济往来所发生的应付款等。主要为内部往来款、代理费、维修费及备用金等。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93240075.23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8)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606410896.57元,为从中国银行邯郸永年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广发银行等借入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款以及与使用权资产相关的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606410896.57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9)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余额33490470.05元,主要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计提的银行借款利息等。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33490470.05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10)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账面值936970158.24元,为被评估单位借中国银行邯郸分行、中信银行邯郸分行和光大银行邯郸分行的借款。
长期借款评估值为936970158.24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11)租赁负债
2-1-649租赁负债账面价值1146298.52元,为租赁仓库而形成的负债。
租赁负债评估值1146298.52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12)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账面余额334265601.08元,是企业进行设备融资租赁形成的款项。
长期应付款评估值为334265601.08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13)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账面余额为54226834.21元,递延收益是被评估单位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资产或增加其他负债偿还的负债。
递延收益评估值为54226834.21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四)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计算模型
(1)评估模型
考虑被评估单位成立时间长短、资本结构和历史经营情况,尤其是未来经营模式、收益稳定性和发展趋势、资本结构预计变化,资产使用状况等,本次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评估。
(2)计算公式
本次评估基本计算公式为:
E=P-D+C-M
式中:E: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P: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D:被评估单位付息债务价值;
C:被评估单位的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价值;
M:被评估单位的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2-1-650式中:Ri:评估对象在详细预测期内第 i年的预期收益;
Rn+1:评估对象在详细预测期满后第 1年的预期收益;
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详细预测期。
C:被评估单位的溢余、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价值。
式中:C1:基准日溢余资产价值;
C2:基准日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价值。
M:少数股东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基准日少数股东权益÷基准日所有者权益合计)
(3)应用收益法时的主要参数选取
*预期收益及实现收益的时点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具体情况,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经营性资产的预期收益指标。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收入-成本费用-税收+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1-企业所得税率)-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预期收益实现时点按经营年度预期收益平均实现确定,设定在每年的公历年中。
*详细预测期企业经营达到相对稳定前的时间区间是确定详细预测期的主要因素。根据被评估单位产品或者服务的剩余经济寿命以及替代产品或者服务的研发情况、收入结构、成
本结构、资本结构、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投资收益和风险水平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周期及其他影响企业进入稳定期的因素,以及管理层对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前景预测,合理确定详细预测期。详细预测期取自评估基准日起5个
2-1-651完整收益年度。
*预期收益的收益期
按照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被评估单位的企业性质、企业类型,国家未对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经营期限有所限制,也没有对该类型企业有经营年限规定;
通过对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分析,行业将持续且没有可预见的消亡期;
此外,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章程、合资合同等文件,投资人也未对企业的经营期限做出约定;同时,根据被评估单位的主营业务构成、经营状况、拥有资产特点和资源条件,及其管理层对企业未来经营前景的判断,被评估单位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在正常情况下,被评估单位将一直持续经营,因此,本次评估设定预期收益的收益期为永续年期。
*预期收益终止时的清算价值
由于被评估单位一直持续经营,其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为无穷,故设定被评估单位在永续经营期之后的清算价值为零。
*折现率
由于收益法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按照预期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统一的原则,折现率 r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计算确定。则:
Wd:评估对象的债务比率;
We:评估对象的权益比率;
rd:评估对象的税后债务成本;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re;
式中: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2-1-652ε: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βu:可比公司的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βt:可比公司股票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式中: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K=1;
βx:可比公司股票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溢余资产价值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被评估单位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经分析,被评估单位无溢余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收益无直接关系的,不产生效益并扣除非经营性负债后的资产。经分析,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在收益预测中未计及收益的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以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短期借款等负债。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主要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评估。
2、预期收益的界定与预测
(1)预期收益年限的确定
按照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被评估单位的企业性质、企业类型,国家未对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经营期限有所限制,也没有对该类型企业有经营年限规定;
通过对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分析,行业将持续且没有可预见的消亡期;
此外,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章程、合资合同等文件,投资人也未对企业的经营期限做出约定;同时,根据被评估单位的主营业务构成、经营状况、拥有资产特点和资源条件,
2-1-653及其管理层对企业未来经营前景的判断,被评估单位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在正常情况下,被评估单位将一直持续经营,因此,本次评估设定预期收益的收益期为永续年期。
(2)预期收益的确定
根据本评估项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评估人员通过下式预测确定委估权益预期收益 Ri:
预期收益 Ri=预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收入-成本费用-税收+折旧与摊销+利
息费用×(1-企业所得税率)-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融资租赁资产租金-递延收益(年确认额)
3、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本次评估是基于金力股份历史年度的业务情况,以及未来年度的市场变动情况进行预测的。根据管理层对市场发展趋势的判断,结合企业现有订单的情况,对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的主营业务进行预测。
*销量预测
从需求端而言,受益于全球节能减排趋势,全球锂电池市场进入高速发展时期。
根据 EV TANK 数据显示,2024 年,全球锂电池出货量持续上升至 1545.1GWH,同比增长 28.5%。而针对中国市场,EV Tank 数据显示,2024 年中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到 1214.6GWh,同比增长 36.9%,在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的占比达到 78.6%,出货量占比继续提升。除了中国市场持续高需求外,龙头企业加速出海也带来出货量的显著增长。
被评估单位每年末会获取下一年销售订单预示量(下游客户下一年的采购计划)。
截至2024年底,被评估单位已取得的2025年销售订单预示量约为557522.40万㎡,参照2024年预示量订单与当年实际销售量的比例,取2025年销售预示量的实际完成率为79.03%,即2025年的销售量预计为440606.48万㎡(不含次优品)。本次评估对2025年以后各类细分产品的销量预测,主要是参照其历史增长率结合被评估单位的产能释放。企业历史期增长率如下:
2-1-654销量增长率2022年2023年2024年
锂电池隔膜148.47%39.99%105.32%
注:上述销量增长率不含次优品
企业预计未来增长率具体如下:
预测年度销量增长率
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锂电池隔膜66.20%14.85%9.94%7.76%0.97%
不同规格的细分产品的销量是由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根据2025年的预示量订单,结合市场的需求变化而不断调整产品结构预测的。
项目销量预测情况湿法基膜
5μm及 5μm及以下产品为高性能超薄基膜产品。2025年结合在手预示订单预测,2026年以后结
以下产 合高性能超薄基膜细分市场的高速增长需求及标的公司自身产品结构调整,预计 5μm 及品以下产品销量逐年增长,增长率低于细分行业增长率,至2030年销量占比约47%其他细分产品主要为 7μm、9μm 及以上的基膜产品。2025年结合在手预示订单预测,未其他细
来预计产品将逐年被更薄的产品替代,因此预计市场需求下降,该类产品的销量预计分产品2026年以后将逐年降低,至2030年销量合计占比约1%涂覆
2025年结合在手预示订单预测,2026年以后结合涂覆膜市场旺盛的需求及标的公司自身
涂覆产
产品结构调整,预计涂覆产品未来销量逐年增长,整体增长率低于行业增长率,至2030品
年销量占比约48%
由于次优品的产生与产品规格相关,本次评估参照历史年度各规格型号产生的次优品比例预测以后年度的次优品数量。
根据全球市场及中国市场对锂电池隔膜的需求,结合标的公司历史年度的销售订单以及现有的在手订单,管理层对未来年度的销量预测如下:
类别单位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销售数量万㎡458615.29526087.09577744.09622157.76628072.49628072.49
*售价预测
产品价格方面,随着锂电池隔膜产能的集中释放致使锂电池隔膜行业整体供需格局略显宽松,锂电池隔膜行业竞争加剧,锂电池隔膜价格在近年来不断下降。
被评估单位2020年至2024年产品售价平均单价情况如下:
销售单价单位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平均单价 元/m2 0.94 1.56 1.80 1.45 0.94
2-1-655锂电池隔膜的品种类型较多。金力股份报告期内主要以湿法 5μm及以下产品、湿
法 7μm、涂覆隔膜产品为主。为提高预测的准确性,金力股份根据 2025年新签在手订单情况,与2024年售价相比的变化情况,以及对未来市场的分析,结合标的公司历史年度的销售价格以及现有订单的意向价格,按细分产品进行预测。具体预测逻辑如下:
项目价格预测依据湿法基膜
5μm及 根据 2025 年新签在手订单,预计 2025 年售价,并考虑未来两年短期供求关系及市场竞
以下产争因素,在2026年、2027年每年考虑一定降幅,未来年度结合未来5年高性能超薄基膜品细分市场的高速增长需求,预计2028年之后各年售价保持不变根据2025年新签订单,预计2025年售价。未来预计需求不多,降价空间有限,结合不其他细
同产品历史趋势及未来客户需求情况预测2026年、2027年有一定降幅或保持不变,2028分产品年之后各年售价保持不变涂覆
根据2025年新签订单,预计2025年售价。由于目前涂覆膜市场的需求旺盛,且随着技涂覆产术的发展,涂覆膜的应用将会越来越广泛,同时结合目前涂覆产品的价格已降至接近行品业成本线,未来进一步降价空间较小,因此本次预测其价格未来年度内保持2025年的售价水平不变。
根据上述预测逻辑,管理层预测未来年度的产品综合平均售价如下:
销售单价单位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平均单价 元/m2 0.88 0.86 0.84 0.84 0.84 0.84
*收入预测
根据上述的销量预测以及售价预测,管理层对标的公司未来年度的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主营业务收入405192.73454040.11486250.76524266.63528606.45528606.45
(2)主营业务成本预测
被评估单位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包括原材料、人工费、燃料动力和折旧摊销、运费等。
经分析,被评估单位的原材料单位耗用成本逐年下降,主要原因是国产替代进口,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以及涂覆生产工艺的改进,导致原材料的单位耗用量减少。本次评估时结合各类原料的价格变化,预测未来三年内(2025年-2027年)被评估单位的原材料单位成本呈现下降趋势。由于涂覆生产工艺仍在不断的改进,因此对涂覆膜的材料成本除考虑价格下降外,还在未来三年内(2025年-2027年)补充考虑了单位
2-1-656耗用量降低。
职工薪酬,考虑到被评估单位在2025年将有新增产线投产,预计生产人员数量将会有所增加,因此职工薪酬以其历史年度平均水平结合人员增长和销量的增长进行预测。
折旧及摊销,根据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折旧分摊金额,结合被评估新投建的资产情况,按照各产品的产量比例分配预测。
除原材料、职工薪酬和折旧及摊销外,其他各项成本费用以其历史年度耗用水平,结合销量的增长进行预测。具体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原材料104211.58107845.07106765.93113634.17114220.41114220.41
动力燃料费用62095.7069963.5275329.5180231.2380727.3880727.38
职工薪酬27440.9929078.3330560.7431808.2232423.2932423.29
折旧及摊销77791.5888869.8888961.2588960.9788941.3888941.38
其他制造费用21540.6724026.7025682.1127021.1527142.4527142.45
运费10180.7211634.5212744.6513771.8613886.7313886.73
次优品综合成本3601.764012.074285.384536.874555.404555.40
主营业务成本306863.00335430.10344329.57359964.47361897.05361897.05
注:次优品资产减值损失另行在资产减值损失预计中考虑,此处仅为计入成本的金额
(3)其他业务收入及成本预测
被评估单位的其他业务是销售材料,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因此其他业务收入根据其历史近两年占主营收入的比例预测;由于被评估单位近两年(2023年和
2024年)的其他业务成本为零,本次评估参照2024年水平,预测以后年度的其他业务成本为零。其他业务收入具体预测数据如下:
其他业务收入单位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其他收入万元4372.884900.045247.665657.945704.775704.77
合计万元4372.884900.045247.665657.945704.775704.77
(4)企业未来年度税金及附加预测
企业税金及附加主要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车船税等,其中城建税为增值税的7%,教育费附加税为增值税的5%(教育费附加为增值税
2-1-657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增值税的2%)。结合被评估单位未来更新设备的投入,考
虑其可能带来的增值税的抵扣后,在预测增值税的基础上预测的各项税费结果如下:
税金及附加单位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城市维护建设税万元-1958.822630.292860.192888.702267.22
教育费附加万元-839.491127.271225.791238.02971.66
地方教育费附加万元-559.66751.51817.20825.34647.78
印花税万元154.13170.04179.48193.07194.56194.56
车船使用税万元2.322.322.322.322.322.32
房产税万元1574.861578.551578.551578.551578.551578.55
土地使用税万元385.74385.74385.74385.74385.74385.74
资源税万元------
土地增值税万元------
环境保护税万元42.2642.2642.2642.2642.2642.26
堤防费万元------
水利基金万元19.9719.9719.9719.9719.9719.97
河道管理费万元------
文化事业建设费万元------
其他万元------
合计万元2179.295556.866717.407125.107175.476110.07
(5)企业未来年度销售费用预测
企业的销售费用包括人工费、招待费、差旅交通费、股份支付、其他费用、折旧费等。本次预测时结合主营业务收入的预测数据,分类对销售费用进行了预测,其中:
工资:按照企业提供的未来人员架构规划调整预测;
其他费用:主要是业务相关的费用,按照收入规模变动情况预测;
股份支付:股份支付总数和支付年度由被评估单位根据协议确认,评估人员根据其历史年度分摊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中的金额比例对预测期内的金额进行分摊。
未来年度销售费用预测结果如下:
销售费用单位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人工费万元861.46878.69896.26914.19932.47932.47
2-1-658销售费用单位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招待费万元1621.121816.561945.432097.522114.892114.89
差旅交通费万元451.03505.40541.25583.57588.40588.40
股份支付万元300.25297.60123.7114.101.33-
其他费用万元159.22178.42191.07206.01207.72207.72
折旧费万元4.405.025.025.025.015.01
合计万元3397.483681.683702.753820.403849.823848.49
(6)企业未来年度管理费用预测
企业管理费用主要包括人工费、中介机构费、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股份支付、
业务招待费、水电办公费、差旅交通费、维修费、其他费用、租赁费等。
本次预测时结合主营业务收入的预测数据,分类对管理费用进行了预测,其中:
工资:按照企业提供的未来人员架构规划,参照企业历史年度的工资增长水平调整预测;
其他费用:主要是管理相关的费用,包括保险费、差旅费、修理费等,以其历史年度所占收入的比例,考虑一定的增长率计算;
折旧费:按照企业现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年折旧摊销额,并结合未来资本性支出对应新增折旧摊销额进行预测。
股份支付:股份支付总数和支付年度由被评估单位根据协议确认,评估人员根据其历史年度分摊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中的金额比例对预测期内的金额进行分摊。
未来年度管理费用预测结果如下:
管理费用单位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人工费万元7916.058074.378235.868400.588568.598568.59
中介机构费万元700.00707.00714.07721.21728.42728.42
折旧摊销万元5454.076223.436223.076219.016216.376216.37
股份支付万元5403.745355.982226.49253.7023.93-
业务招待费万元803.88811.92820.04828.24836.52836.52
水电办公费万元1037.951048.331058.821069.411080.101080.10
差旅交通费万元274.79277.54280.31283.12285.95285.95
2-1-659管理费用单位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维修费万元612.49618.62624.80631.05637.36637.36
其他费用万元861.32869.94878.64887.42896.30896.30
租赁费万元208.65209.27209.82210.16210.16210.16
合计万元23272.9624196.3921271.9119503.8819483.7019459.77
(7)企业未来年度研发费用预测
企业研发费用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用、动力燃料费、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
股份支付、其他费用等。
本次预测时结合主营业务收入的预测数据,分类对研发费用进行了预测,其中:
工资:按照企业提供的未来人员架构规划,参照企业历史年度的工资增长水平调整预测;
其他费用:主要是研发相关的费用,以其历史年度所占收入的比例,考虑一定的增长率计算;
折旧费:按照企业现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年折旧摊销额,并结合未来资本性支出对应新增折旧摊销额进行预测。
股份支付:股份支付总数和支付年度由被评估单位根据协议确认,评估人员根据其历史年度分摊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中的金额比例对预测期内的金额进行分摊。
未来年度研发费用预测结果如下:
研发费用单位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人工费万元5752.245867.285984.636104.326226.416226.41
材料费用万元6098.226833.387318.167890.307955.627955.62
动力燃料费万元2503.562805.373004.393239.283266.103266.10
折旧摊销万元2593.072958.852958.682956.752955.502955.50
股份支付万元106.56105.6243.915.000.47-
其他费用万元931.621043.931117.991205.401215.371215.37
合计万元17985.2719614.4420427.7521401.0521619.4621618.99
(8)企业未来年度财务费用的预测
2-1-660企业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利息收入、金融机构手续费等。对于利息收入,
考虑企业日常保留现金的活期利息,其余资金做溢余资产(可能为零)。
对于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不存在必然产生的可能,即使产生,金额也存在极大不确定性,因此预测为零。
对于利息支出,根据未来公司经营情况及借款计划,对利率、还本付息的安排等进行确定。
未来年度财务费用预测结果如下:
财务费用单位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2030年及年以后
利息支出万元26133.0825776.6620844.7614776.229062.536554.19利息收入(以“-”号万元-175.91-197.12-211.10-227.61-229.49-229.49
填列)
金融机构手续费万元------汇兑净损失(收益万元------以“-”号填列)
合计万元25957.1725579.5420633.6514548.618833.046324.70
(9)营业外收支
由于营业外收支与企业经营无必然关联,本次对基准日以后年度的营业外收支不作预测。
(10)其他收益
被评估单位的其他收益内容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标的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其运营项目为当地政府扶持的重点项目,且近年均有收到政府补助,因此根据当地政策,结合企业的实际建设运营情况预测其他收益如下:
其他收益单位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政府补助万元4135.676974.006365.846150.2528296.32-
个税扣缴手续费万元------
加计扣减税额万元------
合计万元4135.676974.006365.846150.2528296.32-
(11)投资收益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的投资收益均为票据承兑贴现利息,本次评估在营运资金中采用企业适用的周转率对票据进行预测,即不考虑票据收付的周转差异,因此不再预
2-1-661测投资收益。
(12)信用减值损失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的信用减值损失均为应收款项的坏账损失,本次评估根据被评估单位近3年的损失比例,结合未来年度的应收款项规模进行预测。具体如下:
信用减值损失单位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应收款项坏账损失万元-1748.48-1958.47-2096.95-2260.38-2279.04-2279.04
合计万元-1748.48-1958.47-2096.95-2260.38-2279.04-2279.04
(13)资产减值损失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的资产减值损失多为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经评估人员现场了解,存货跌价损失主要是销售次优品形成的,因此本次评估根据未来年度次优品的销售情况对资产减值损失进行预测。具体如下:
2030年及
资产减值损失单位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以后存货跌价损失及合
同履约成本减值损万元-10225.20-10693.03-10468.90-10700.93-10709.48-10709.48失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万元------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万元------
商誉减值损失万元------
合计万元-10225.20-10693.03-10468.90-10700.93-10709.48-10709.48
(14)资产处置收益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的资产处置损益主要出售非流动资产利得或损失,由于被评估单位大部分产线转固时间短,生产设备及厂房均在正常使用内,管理层预计标的公司短期内不会进行资产处置,因此不再预测资产处置损益。
(15)所得税预测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所得税税率对企业所得税进行预测。所得税数据预测如下所示:
企业所得税单位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利润总额万元22072.4439203.6568215.3996749.99126760.48102063.64
应纳税所得额万元-8346.2621421.2449695.6477347.85107160.3382463.92
企业所得税率-15.00%15.00%15.00%15.00%15.00%15.00%
企业所得税万元-3213.197454.3511602.1816074.0512369.59
2-1-662(16)折旧与摊销预测
评估人员将企业评估基准日现存的各项长期资产和未来年度新投入的资产,根据折旧政策的不同分为几大类,分别根据各类当年在役的长期资产的原值(原始入账价值)、年折旧率(摊销率)估算当年的折旧与摊销总额。具体预测结果如下:
折旧摊销单位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折旧摊销万元89022.68101580.24101574.42101508.06101465.09101465.09
注:被评估单位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折旧需预留0-5%残值,本次评估计算折旧时考虑该项政策
(17)资本支出预测
由于企业的现有固定资产在未来年度会因使用到期报废而减少,需要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更新而导致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预测情况如下:
资本性支出单位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资本性支出万元88420.142660.462660.462660.462660.4671939.65
(18)补充营运资金评估人员通过先行预测各年期末各资产、负债、权益项目,根据“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得出各年期末营运资金,该预测得出的营运资金比上一年的增量即为当年需补充的营运资金,其中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科目结合其历史的周转率预测。
公式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其中:
营运资金=(流动资产-货币资金)-(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应付股利-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
对于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的计算,根据企业的收入水平结合现金的历史年度周转情况预测其最低现金保有量。
营运资金的具体预测数据如下:
营运资金单位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最低现金保有量万元50260.7756319.8860315.3465030.8965569.2165569.21
应收票据万元12343.1413831.1514812.3615970.4216102.6216102.62
2-1-663营运资金单位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应收账款万元176136.12197369.93211371.81227897.20229783.70229783.70
应收款项融资万元68216.9876440.7781863.6588263.8888994.5288994.52
预付账款万元4793.505239.755378.775623.005653.195653.19
其他应收款万元962.50962.50962.50962.50962.50962.50
存货万元66990.5773226.9975169.8178583.0379004.9379004.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万元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
其他流动资产万元6969.83891.60891.60891.60891.60891.60
应付票据万元34229.0037415.5238408.2140152.2040367.7740367.77
应付账款万元30668.5333523.5834413.0235975.6036168.7536168.75
应付账款-工程款万元27819.453974.21----
合同负债万元72.4581.1886.9493.7494.5194.51
应付职工薪酬万元5300.525793.965947.696217.756251.136251.13
应交税费万元1166.281274.851308.681368.101375.441375.44
其他应付款万元1615.021615.021615.021615.021615.021615.02
其他流动负债万元4176.294176.294176.294176.294176.294176.29
营运资本万元282625.86337427.95365810.00394623.82397913.35397913.35
营运资本增加额万元137067.4354802.0928382.0528813.823289.53-
4、折现率的确定
评估人员采用算术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估算预期收益适用的折现率:
式中:
??:评估对象的债务比率;
??:评估对象的股权资本比率;
re:权益资本成本,通过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股权资本成本;
re=rf+βe×(rm-rf)+ε
rd:税后债务成本;
2-1-664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ε: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βu:可比公司的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1)无风险报酬率 rf的选取
经查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该网站公布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
本次评估委估对象的收益期限为无限期,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可采用剩余期限为十年期或十年期以上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本次评估采用十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1.68%。
(2)市场预期报酬率 rm的选取市场风险溢价是指投资者对与整体市场平均风险相同的股权投资所要求的预期超额收益,即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风险补偿。市场风险溢价通常可以利用市场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进行测算。本次评估中以中国 A股市场指数的长期平均收益率作为市场期望报酬率 rm,将市场期望报酬率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部分作为市场风险溢价。
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的要求,利用中国的证券市场指数计算市场风险溢价时,通常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数,例如沪深300指数、上海证券综合指数等,计算指数一段历史时间内的超额收益率,时间跨度可以选择10年以上、数据频率可以选择周数据或者月数据、计算方法可以采取算术平均或者几何平均。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研究院对于中国 A股市场的跟踪研究,并结合上述指引的规定,评估过程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作为标的指数,分别以周、月为数据频率采用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并年化至年收益率,并分别计算其算术平均值、几何平均值、调和平均值,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市场期望报酬率,即 rm=9.24%。
2-1-665(3)资本结构的确定
企业属制造业,目前处于稳定发展期,企业未来年度的发展与其融资能力息息相关,企业管理层所做出的盈利预测与其自身的融资能力及未来年度的融资规划相互影响,因此本次评估基于企业管理层所做出的融资规划,采用变动的资本结构,其中自评估基准日至2029年为变动的资本结构,2030年起,企业经营状况稳定,企业管理层预计其资本结构达到稳定状态,以后年度采用不变的资本结构。计算资本结构时,各年度的股权、债权价值均基于其市场价值进行估算。
(4)βe值
以WIND 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企业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WIND 资讯金融终端,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60个月,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βu,按照企业自身资本结构进行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βe。
(5)特定风险系数的确定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核心竞
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预测的稳健程
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评估人员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1.5%。
(6)债权期望报酬率 rd的确定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是被评估单位的自身资本结构,遵循债权成本与资本结构匹配的原则,以企业债权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定债权期望报酬率。
(7)折现率WACC的计算
将以上得到的各参数,代入公式,得到折现率如下表:
折现率计算表折现率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净资产(万元)510229.72510229.72510229.72510229.72510229.72510229.72
2-1-666折现率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付息债务价值(万元)704102.47613978.37465966.97299842.67169842.67169842.67
投资性资产(万元)1214332.191124208.09976196.69810072.39680072.39680072.39
权益比We 0.42 0.45 0.52 0.63 0.75 0.75
债务比Wd 0.58 0.55 0.48 0.37 0.25 0.25
加权贷款利率0.040.040.040.040.040.04
国债利率0.020.020.020.020.020.02
市场预期报酬率0.090.090.090.090.090.09
适用税率15.00%15.00%15.00%15.00%15.00%15.00%
无杠杆贝塔βu 1.01 1.01 1.01 1.01 1.01 1.01
权益贝塔βe 2.19 2.04 1.79 1.51 1.29 1.29
特性风险系数1.50%1.50%1.50%1.50%1.50%1.50%
权益成本 Re 0.20 0.19 0.17 0.15 0.13 0.13
债务成本(税后)Rd 0.03 0.03 0.03 0.03 0.03 0.03
WACC 10.16% 10.19% 10.27% 10.38% 10.51% 10.51%
5、有息债务价值经核查,截至评估基准日时,被评估单位的有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截至评估基准日,有息负债金额为584990.80万元。
6、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经核查,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在收益预测中未计及收益的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
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以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短期借款等负债,主要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科目明细项目账面值(元)评估值(元)评估方法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09299347.83111643557.46市场法
在建工程东厂一区12473593.6412473593.64成本法
递延所得税资产-105339085.51105339085.51成本法
其他应收款保证金及押金6393126.176393126.17成本法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融资租赁保证金5700000.005700000.00成本法
其他流动资产信用证待摊利息560659.19560659.19成本法
2-1-667科目明细项目账面值(元)评估值(元)评估方法
其他非流动资产存单保证金14625589.7114625589.71成本法
非经营性资产合计-254391402.05256735611.68-
递延所得税负债-19868931.6019868931.60成本法
其他应付款保证金及押金974347.21974347.21成本法
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利息5533890.935533890.93成本法
长期应付款应付合肥城投投资款及利息161995162.00161995162.00成本法
短期借款票据贴现及应付利息13361724.2913361724.29成本法
非经营性负债合计201734056.03201734056.03-
7、溢余资产经核查,被评估单位无溢余资产。
8、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前文对预期收益的预测与折现率的估计分析,评估人员将各种预测数据与估测数据代入本评估项目使用的收益法模型,计算得出以下结果:
经营性资产收益法评估值
=1095220.52(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经营性资产评估值-有息债务+非经营性资产评估值-非经营性负债评估值+溢余资产
=1095220.52-584990.80+25673.56-20173.41+0.00
=515729.87(万元)
9、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基准日时被评估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4512871512.74元,少数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1422633.50元,因此少数股东权益评估值=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少数股东权益账面值/股东全部权
2-1-668益账面值)
=515729.87×1422633.50÷4512871512.74
=162.58万元
10、收益法评估值的计算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少数股东权益评估值
=515729.87-162.58
=515567.29万元
具体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会计年度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2030年及年以后
一、营业收入409565.61458940.16491498.42529924.56534311.22534311.22
减:营业成本306863.00335430.10344329.57359964.47361897.05361897.05
税金及附加2179.295556.866717.407125.107175.476110.07
销售费用3397.483681.683702.753820.403849.823848.49
管理费用23272.9624196.3921271.9119503.8819483.7019459.77
研发费用17985.2719614.4420427.7521401.0521619.4621618.99
财务费用25957.1725579.5420633.6514548.618833.046324.70
加:其他收益4135.676974.006365.846150.2528296.32-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1748.48-1958.47-2096.95-2260.38-2279.04-2279.04
资产减值损失-10225.20-10693.03-10468.90-10700.93-10709.48-10709.48
资产处置收益------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22072.4439203.6568215.3996749.99126760.48102063.64
列)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三、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22072.4439203.6568215.3996749.99126760.48102063.64
列)
2-1-669减:所得税费用-3213.197454.3511602.1816074.0512369.59四、净利润(亏损22072.4435990.4660761.0585147.81110686.4389694.05以“-”号填列)
加:折旧与摊销89022.68101580.24101574.42101508.06101465.09101465.09
减:资本性投资88420.142660.462660.462660.462660.4671939.65
减:营运资金增加137067.4354802.0928382.0528813.823289.53-及期末回收
加:固定资产及土------地残值回收
加:利息支出*
(1-企业所得税23465.0621910.1617718.0412559.787703.155571.06率)
加:以权益结算的5810.565759.202394.10272.8025.73-股份支付
减:租赁资产租金31281.1414939.731288.19---减:递延收益(年2713.622713.622105.471889.876535.80-确认额)
五、净现金流量-119111.6090124.16148011.43166124.31207394.60124790.55年期0.501.502.503.504.50∞
六、折现率10.16%10.19%10.27%10.38%10.51%10.51%
折现系数0.95280.86470.78420.71050.64296.1170
七、各年净现金流-113489.5377930.37116070.56118031.32133333.99763343.81量折现值
八、预测期经营价1095220.52值
减:有息负债584990.80
加:溢余资产0.00
非经营性资产25673.56
减:非经营性负债20173.41
九、股东全部权益515729.87价值
减:少数股东权益162.58
十、归属母公司的515567.29股权价值
(五)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的内容本次交易未引用其他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2-1-670(六)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1、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在评估过程中发现评估对象涉及房屋建筑物中存在未办理产权证的情况,标的公司已出具书面说明解释未办证的原因且认为该事项不会对相关不动产的使用产生影响,也不会在确权方面存在实质性障碍。
该部分资产评估值为785394900.00元,占总体评估值的比例为15.45%。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产权瑕疵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另外,对该部分不动产计算中所采用的面积由被评估单位申报,若与基准日后不动产管理部门测绘结果产生差异,应对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2、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情况
本次不存在因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而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3、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在评估过程中发现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中存在以下未决事项/法律纠纷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存在以下尚未了结(以起诉受理或收到起诉状、尚未执行完毕或撤诉为准),且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标的金额原告被告案号案由案件进展号(万元)
1(2023)冀01侵害发明专已开庭审理,上海恩捷金力股份57110500知民初号利权纠纷案尚未判决
金力股份河南天马新一审:
2买卖合同纠(本诉原材料股份有(2022)冀2598.70955
纷
告)限公司0408民初2364二审裁定发回重审,已开庭河南天马新号
金力股份、审理,尚未判材料股份有二审:3买卖合同纠金力股份天390.00决
限公司(反(2023)冀04纷津分公司诉原告)民终7448号
4(2023)冀0110500侵害发明专已开庭审理,上海恩捷金力股份
知民初540号利权纠纷案尚未判决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表中“(2023)冀01知民初571号”“(2023)冀01知民初540号”原告方上海恩捷已撤诉;序号2、3诉讼案件中,标的公司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达成和解协议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中,根据被评估单位代理律师预计,上述案
2-1-671件败诉的可能性较低,本次评估未考虑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4、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本次评估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以下专业报告,并审慎参考利用了专业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5]24011590072号),审计时点、范围与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一致,本次评估是基于审计后的财务数据开展的,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5、重大期后事项
2025年3月26日,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北金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2023)冀01知民初540号),原告方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撤诉。本次评估结果未考虑该期后事项的影响。
除上述期后事项外,评估人员未了解到其他重大影响期后事项,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对评估基准日后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造成的影响承担法律责任。
6、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
况
受客观条件限制,评估专业人员未能对 Gellec Korea Co.Ltd 实施现场勘查程序。
核查过程中,评估专业人员通过采取收集财务资料和邮寄函证等替代程序进行弥补,尽职核查资产的真实情况。该部分资产评估值171.56万元,占评估结论0.03%,未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7、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
关系
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中存在抵押借款事项,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可能对评估对象价值产生的影响。
8、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未发现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
2-1-672形。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标的公司于2013年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历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时效届满时均能通过复审认证,标的公司现持有的编号为 GR202213002138《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5年11月22日到期。鉴于标的公司历次复审都能通过,且标的公司研发投入也将会维持历史的趋势,本次评估假设标的公司以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时会向相关部门提出复审申请,且相关申请会得到认可,仍可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务优惠政策将会延续,企业将仍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减至
15%的税收优惠政策。
(七)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及交易作价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发生对评估及交易作价产生影响的重要变化事项。
(八)结合标的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过程、主要参数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土地使用
权取得时点及入账金额、所处区域土地市场变化情况、近期土地交易价格等,披露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的合理性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土地使用权(10宗)账面价值为15207.88万元,评估价值为22148.56万元,评估增值为6940.68万元,增值率为45.64%。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土地使用权(16宗)账面价值为30723.93万元,评估价值为44367.96万元,评估增值为13644.03万元,增值率为44.41%,针对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的合理性分析如下:
1、土地使用权评估过程、主要参数的取值依据及合理性、土地使用权取得时点
及入账金额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土地使用权是16宗出让性质土地,宗地用途均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均为50年,出让土地面积合计为1152291.38平方米。具体取得时点、入账金额、账面价值及本次评估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土地评估单序原始入账价
产权证编号土地位置权利取得日期面积(㎡)账面价值评估价值价(元/号值
人㎡)
2-1-673土地评估单
序原始入账价
产权证编号土地位置权利取得日期面积(㎡)账面价值评估价值价(元/号值
人㎡)建设大街西
冀(2024)永侧、规划的
1金力年区不动产权滏阳路南2013/8/1935520.46884.49682.532060.19580
第00081662股份号侧、号宿舍楼
冀(2022)永广府大街以
2金力年区不动产权北、建设路2013/8/1945332.791128.82871.072629.30580
第0000644股份号西侧
冀(2021西南工业园)永
3区内、建设金力年区不动产权2013/8/1929914.19744.89574.801735.02580
0005975路以西、南股份第号
外环路以北
冀(2017)永永洋大街北
4金力年区不动产权侧、建设路2013/8/1912314.22306.63236.62714.22580
第0002604股份号西侧
2021界河店乡前冀()永
5曹庄村西金力年区不动产权2017/12/1215680.09531.41456.13940.81600
0001188南、建设大股份第号
街西侧
2024洺州大道以冀()永
6南,规划经金力年区不动产权2019/9/591387.324059.833626.785574.63610
0008164四路东侧,股份第号
建设路以西界河店乡前
冀(2023)永曹庄村西、
7金力年区不动产权建设路东2023/10/314819.93309.03301.30298.84620
第0011779股份号侧、铁西路西侧界河店乡前
冀(2023)永曹庄村西、
8金力年区不动产权建设路东2023/10/31921.3659.3157.8357.12620
第0011780股份号侧、铁西路西侧界河店乡前
冀(2023)永曹庄村西、
9金力年区不动产权建设路东2023/10/312292.73147.75144.06142.15620
0011781股份第号侧、铁西路
西侧
冀(2024)永建设大街以
10金力年区不动产权东、滏阳大2024/11/20128972.338284.388256.767996.28620
第0038023股份号街以南枝江市仙女
鄂(2025)枝新经济产业
11湖北江市不动产权园仙女三路2022/7/12216983.854326.004109.705858.56270
第0003495金力号以南、江汉大道以西
鄂(2022)枝枝江市仙女
12湖北江市不动产权工业园仙女2022/3/1100095.802963.572762.042602.49260
0004731江升第号三路北侧
皖(2024)马开发区银黄
13鞍山市不动产东路891号安徽00178621-35-11-2017/3/1176904.102691.64350权第、全金力
3189.482727.86
号部
14皖(2023)马市经开区江安徽2017/3/119522.58333.29350
鞍山市不动产东大道与银金力
2-1-674土地评估单
序原始入账价
产权证编号土地位置权利取得日期面积(㎡)账面价值评估价值价(元/号值
人㎡)
权第0001838黄路交叉口号东南角
皖(2023)肥官亭镇王祠
15合肥西县不动产权路与规划团2023/3/2261548.934941.814752.674969.43190
0011482金力第号结路交口
天津市宝坻
津(2023)宝区低碳工业天津
16坻区不动产权园宝白公路东皋2013/8/31120080.701510.241163.785763.99480
第0074833号东侧兴安道膜北侧
合计1152291.3833387.6430723.9344367.96评估机构同时采用了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对上述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以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证号“冀(2024)永年区不动产权第
0008166号”宗地为例,具体评估过程、主要参数选取依据和合理性如下:
(1)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计算公式为:
比准价格=可比实例成交价格 V0×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Az×市场状况修正系数 Bz
×房地产状况修正系数 Fz
采用直接比较修正和调整公式,即:
其中:V = 评估对象比准价格;
V0 = 可比实例成交价格;
A = 正常房地产市场价格指数;
A0 = 比较实例实际成交价格指数;
B = 评估对象估价时点房地产价格指数;
B0 = 可比实例成交日期房地产价格指数;
F = 评估对象房地产状况价格指数;
F0 = 可比实例房地产状况价格指数。
1)比较案例的选取
*选取原则
2-1-675本次评估对象参考案例的选取原则基本上是与评估对象处在同一供求圈内,并在
用途、规模、开发程度等方面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近的房地产。
*选取过程
通过查询中国土地市场网,对与待估宗地用途相同或相近的出售情况进行调查及向中介咨询,评估人员随机抽取了同一供需圈内多个比较案例,然后进行筛选,最终确定以下三个与评估对象综合要素最接近的案例作为计算时的比较案例:
比较案例(1):河北睿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用地,位于工业园区西南区、露禅大街南侧、西环路东侧地块,土地面积为33369.74平方米,土地单价为607元/㎡,成交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
选取该案例原因:
a、案例用途:该案例与评估对象同为工业用地;
b、案例规模:该案例与评估对象规模较接近;
c、案例区位:该案例与评估对象均位于邯郸市永年区,供需圈较接近。
比较案例(2):河北冉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用地,位于同发路以西、圆通大街以北地块,土地面积为28084.29平方米,土地单价为625元/㎡,成交时间为2024年
12月24日。
选取该案例原因:
a、案例用途:该案例与评估对象同为工业用地;
b、案例规模:该案例与评估对象规模较接近;
c、案例区位:该案例与评估对象均位于邯郸市永年区,供需圈较接近。
比较案例(3):河北鑫宬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用地,位于界河店乡北两岗村北、广府大街北侧地块,土地面积为33300.93平方米,土地单价为622元/㎡,成交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
选取该案例原因:
a、案例用途:该案例与评估对象同为工业用地;
b、案例规模:该案例与评估对象规模较接近;
2-1-676c、案例区位:该案例与评估对象均位于邯郸市永年区,供需圈较接近。
2)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Az(Az=A/Ao)
根据评估目的,设定待估房地产交易情况为正常交易,其交易情况指数 A=100;
据调查,比较案例(1)/(2)/(3)的价格均为正常交易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Ao=100;
-交易情况修正估价对象(0)比较案例(1)比较案例(2)比较案例(3)
A 交易情况 设定为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AY 交易情况指数 100 100 100 100
AZ 交易情况修正系数=AY0/AYn 1 1 1
3)成交日期修正 Bz(Bz=B/Bo)
-市场状况调整/交易日期修正估价对象(0)比较案例(1)比较案例(2)比较案例(3)
B 2024年 12 2024年 8月 2024年 12 2024年 10交易日期月31日23日月24日月17日
BY 成交时的价格指数 100 100 100 100
BZ 市场状况调整/交易日期修正系数=BY0/BYn 1 1 1
4)房地产状况修正系数 Fz
房地产状况包括区位状况、实物状况与权益状况。
*区位状况修正
评估人员根据现场查勘以及所掌握的资料,对三个比较案例与评估对象的区位状况进行了比较分析,具体修正情况如下表:
-区位状况调整/比较案例调整比较案例调整比较案例调整估价对象(0)
修正(1)值(2)值(3)值位于邯郸位于邯郸位于邯郸位于邯郸市市永年区市永年区市永年区
永年区工业工业园,相似工业园,相似工业园,相似园,周边主周边主要周边主要周边主要要为钢铁延为钢铁延为钢铁延为钢铁延
C1 区域工业集聚 伸、装备制 伸 、 装 备 伸 、 装 备 伸 、 装 备度状况
造、新能源制造、新制造、新制造、新材料等产能源材料能源材料能源材料业,工业聚等产业,0等产业,0等产业,0集度较好工业聚集工业聚集工业聚集度较好度较好度较好
C2 周围路网较 周 围 路 网 周 围 路 网 周 围 路 网区域交通条件 相似 相似 相似密集,道路较密集,较密集,较密集,
2-1-677-区位状况调整/(0)比较案例调整比较案例调整比较案例调整估价对象
修正(1)值(2)值(3)值标准一般道路标准0道路标准0道路标准0一般一般一般位于邯郸位于邯郸位于邯郸位于邯郸市市永年区相似市永年区相似市永年区相似永年区工业
C3 区域基础设施 工 业 园 , 工 业 园 , 工 业 园 ,园,各项基完备度各项基础各项基础各项基础础设施较齐设施较齐0设施较齐0设施较齐0全全全全周边环境周边环境周边环境周边环境较较好,周相似较好,周相似较好,周相似C4 区域环境质量 好,周边路 边 路 网 较 边 路 网 较 边 路 网 较状况网较多,有多,有一多,有一多,有一一定噪音000定噪音定噪音定噪音工业园工业园工业园
工业园区,相似相似相似区,规划区,规划区,规划C5 区域规划前景 规划前景比前景比较前景比较前景比较较好000好好好相似稍优稍优
C6 土地级别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000
区位状况条件
CY 指数=100+∑ 100 100 100 100
(Cn×权重)
CZ 区位状况调整/修正系数=CY0/CYn 1 1 1
*实物状况修正
评估人员根据现场查勘以及所掌握的资料,对三个比较案例与评估对象的实物状况进行了比较分析,具体修正情况如下表:
-实物状况调整/修估价对象比较案例调整比较案例调整比较案例调整
正(0)(1)值(2)值(3)值相似相似相似
D1 临露禅大 临广府大临路状况 临建设路 临同发路街00街0面积适面积适面积适
面积适中,稍优稍优稍优中,适合中,适合中,适合适合中小型
D2 / 中小型企 中小型企 中小型企面积 形状 企业,形状业,形状3业,形状为规则多边3业,形状3为规整的为规整的为规整的形矩形矩形矩形地势平地势平地势平
地势平坦,相似相似相似/ / 坦,地质 坦,地质 坦,地质D3 地势 地质 水文状 地质一般, 一般,无 一般,无 一般,无况无特殊水文特殊水文0特殊水文0特殊水文0状况状况状况状况
2-1-678-实物状况调整/修估价对象比较案例调整比较案例调整比较案例调整
正(0)(1)值(2)值(3)值无相关规相似无相关规无相关规划相似无相关规相似划管制条划管制条划管制条
管制条件,D4 规划管制条件 件,现状 件,现状 件,现状现状容积率容积率为0容积率为0容积率为0为合理水平合理水平合理水平合理水平相似相似相似
D5 宗地内外开发程 六通一平 六通一平 六通一平 六通一平度000实物状况条件指
DY 数=100+∑(Dn× 100 103 103 103
权重)
DZ 实物状况调整/修正系数=DY0/DYn 0.97 0.97 0.97
*权益状况修正
-权益状况调整/修正评估对象(0)比较案例(1)比较案例(2)比较案例(3)
E1 土 地 剩 余 使 用 年 期 38.64 50 50 50
(年)
E11 土地年期指数 5.68% 0.88 0.94 0.94 0.94
E12 土地年期调整/修正系数=E11(0)/E11(n) 0.9411 0.9411 0.9411
E2 其他权益状况 无 无 相似 无 相似 无 相似
E21 其他权益状况条件指数 100 100 100 100
E22 其他权益状况调整/修正系数 1 1 1
EZ 权益状况调整/修正系数=E12×E22 0.94 0.94 0.94
5)房地产状况修正
FZ1 = CZ1 ×DZ1 ×EZ1 =1.00×0.97×0.94=0.91
FZ2 = CZ2 ×DZ2 ×EZ2 =1.00×0.97×0.94=0.91
FZ3 = CZ3 ×DZ3 ×EZ3 =1.00×0.97×0.94=0.91
6)比准价格计算
案例(1)比准价格 G1=可比实例成交价格 V01×Az1×Bz1×Fz1=552元/平方米;
案例(2)比准价格 G2=可比实例成交价格 V02×Az2×Bz2×Fz2=569元/平方米;
案例(3)比准价格 G3=可比实例成交价格 V03×Az3×Bz3×Fz3=566元/平方米。
上述三个比较案例的比准价格相差不大且符合市场水平,故取三个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市场比较法的测算结果:
2-1-679比准价格计算的土地单价=(G1+ G2+ G3)÷3=560(元/m2)(取整至十位)。
土地交易契税为土地单价的3%,则考虑土地交易契税后的土地评估单价=560×
(1+3%)=580元/m2(取整至十位)。7)土地使用权评估值
评估值=土地单价×土地面积
=580×35520.46
=20601900.00(元,取整至百位)
(2)基准地价修正法基准地价修正法是指将政府确定公布的估价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作交易日期
修正、区域因素修正和个别因素修正,得出估价对象宗地价格。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计算公式:
式中:V =待估宗地价格;
P =与待估宗地同类用途同一地段的基准地价;
Ki =影响宗地地价的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R =容积率(或楼层)修正系数;
E =用地类型修正系数;
T =期日修正系数;
F =待估宗地土地开发程度修正值;
y =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1)基准地价的介绍根据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在2022年5月11日公布的《邯郸市永年区城区基准地价公示信息》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本次永年区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更新对商业、住宅、工业按下表的条件设定其价格。
土地级别单位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商服用地 基准地 元/m2 1967 1685 1023 664
2-1-680土地级别单位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价万元/131.13112.3368.2044.27亩
元/m2 2322~1740 1904~1129 1359~795 843~499幅度地
价万元/154.8~116126.93~75.2790.6~5356.2~33.27亩楼面地
元/m2 984 843 512 332价楼面地
元/m2 1161~870 952~565 680~398 422~250价幅度
元/m2 1943 1738 1050 578基准地
价万元/129.53115.8770.0038.53亩
元/m2 2293~1781 1901~1112 1459~830 745~434幅度地
住宅用地价万元/152.87~118.73126.73~74.1397.27~55.3349.67~28.93亩楼面地
元/m2 1079 966 583 321价楼面地
元/m2 1274~989 1056~618 811~461 414~241价幅度
元/m2 544 419 328 249基准地
价万元/36.2727.9321.8716.60工矿仓储亩
用地 元/m2 674~439 507~337 397~259 306~181幅度地
价万元/44.93~29.2733.8~22.4726.47~17.2720.4~12.07亩
元/m2 854 663 564 437基准地
公共管理价万元/56.9344.2037.6029.13与公共服亩
务用地(营 元/m2 1059~743 762~577 649~468 533~332
利性)幅度地
价万元/70.6~49.5350.8~38.4743.27~31.235.53~22.13亩
元/m2 545 416 327 246基准地
公共管理价万元/36.3327.7321.8016.40与公共服亩
务用地(非 元/m2 676~474 478~362 376~271 300~187
营利性)幅度地
价万元/45.07~31.631.87~24.1325.07~18.0720~12.47亩
本次更新后的基准地价为邯郸市永年区城区范围内,按用途分级别在以下设定条件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月1日;
2-1-681*开发程度:城区为市政“五通一平”(宗地外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土地使用年限为各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商服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公服50年);
*容积率为各用途平均容积率:商服用地2.0、住宅用地1.8、工矿仓储用地1.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
2)宗地估价过程
* 确定估价对象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 P
经查阅永年区工业用地级别范围及价格表,结合估价对象的具体位置,得知估价对象为永年区工业一级用地,对应基准地价为544元/平方米。
* 影响宗地地价的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Ki
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区位因素修正系数说明及修正系数表:
项目优较优一般较劣劣
因素因子因素指标+%因素指标+%因素指标+%因素指标-%因素指标-%高新技术
产业产业定位1.906
鼓励发展0.953一般产业0限制产业0.971淘汰产业1.943产业产业集聚配套协作
度好1.652较好0.826一般0较差0.842差1.684状况交通型主混合型主生活型主支路及其
道路类型2.5421.2710次干道1.2952.590干道干道干道他交通路网稠路网稠路网较稠路网较稠路网不稠条件道路通达密,通达3.177密,通达1.589密,通达0密,通达1.619密,通达3.238度性好性一般性一般性较差性较差工业区布工业区布工业区布工业区布工业区布局规划较
环境环境质量局规划整1.525整齐;环0.762局规划一0局规划一0.777局规划混1.554条件优劣度齐;环境般;环境般;环境乱;环境境质量较质量良好质量一般质量较差质量较差好以工矿仓以市政公宗地周围
城市工矿仓储1.906储、公共0.953用设施、0商住等混土地利用0.971商业区或1.943规划用地设施用地住宅用地合用地住宅区类型为主为主
待估宗地影响因素修正系数表:
取值/计区域因素综合修正工业用地权重修正值指标说明算值
k1 产业集聚度 产业定位情况 100% 1.91% 1.91%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2-1-682取值/计
区域因素综合修正工业用地权重修正值指标说明算值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
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所从事的高分子新材料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
位于邯郸市永年区工业园,周边主要为钢铁延伸、装备制
配套协作状况100%0.83%0.83%
造、新能源材料等产业,工业聚集度较好
相邻道路类型100%0.00%0.00%生活型主干道
k2 交通条件
道路通达度100%0.00%0.00%区域路网稠密,通达性一般k3 区域内土地环 工业区布局规划一般;环境质环境条件 100% 0.00% 0.00%境质量优劣度量一般区域规划主导土地利用规划估价对象区域规划为以工矿仓
k4 城市规划 用途,宗地周 100% 0.95% 0.95% 储、公共设施用地为主,区域围土地利用类规划前景较好型
区域修正合3.69%计
个别因素系数的修正如下表:
个别因素综合修正取值/计算值备注
k5 面积/形状 0% 厂区整体面积很大,形状较规则,对土地利用较好k6 地势/地质/水文状况 0% 地势平坦,地质一般,无特殊水文状况k7 规划管制条件 0% 无相关规划管制条件
个别因素修正合计0%
* 容积率修正系数 R由于评估对象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
第61号)第二十四条,鼓励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
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因此不需进行容积率修正,修正系数取1。
* 期日修正系数 T
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海洋局)网站公布的数据,当地工业用途用地于估价基准日的地价指数为40.4,于基准地价基准日的地价指数为42.73,则期日修正系数
=40.4/42.73=0.9455。
2-1-683* 开发程度修正 F工业一级基准地价是指土地级别内,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和场地平整)的完整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对象开发状况为“六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供热)及红线内场地平整,与基准地价内涵相比多“供热”一通,故需进行开发程度修正。评估人员通过调查了解,待估宗地所处区域“供热”的开发费用约为40元/平方米,则开发程度修正值为40。
* 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y
待估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设定使用年限为50年。
待估宗地已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其使用年限至2063年8月19日终止,于评估基准日其剩余使用年限为38.63年。则:
土地还原利率采用基准地价公告的土地还原利率5.68%。
即该部分宗地的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0.9411。
* 修正后单价 V1
修正后土地单价 V1=[P×(1+K)×Ki×T+F]×y=540元/平方米(取整至个位)。
土地交易契税合计为土地单价的3%,则考虑土地交易契税的土地评估单价=540×
(1+3%)=560元/平方米(取整至十位)。*委估宗地评估总价
委估宗地评估总价=V1×估价面积=560×35520.46=19891500元(取整至百位)。
(3)该评估宗地评估价格的确定
运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测算,本次被评估宗地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证号“冀(2024)永年区不动产权第0008166号”工业用地,用地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为50年,宗地面积为35520.4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单价及总价最终结果如下:
单位:元市场比较法评估单价基准地价法评估单价最终结果土地面积评估值(总单价(元/单价(元/㎡)权重权重单价(元/㎡)(㎡)价)
㎡)
2-1-684580.001.0560.000580.0035520.4620601900.00
根据地价评估技术规程及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了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测算工业用地的地面地价,两种方法的测算结果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市场地价。评估对象所在区域基准地价作为政府指导价,其价格为平均价格,一般结果会偏低,修正后的评估结果与实际地价水平会有一定差异。市场比较法所选案例与评估对象在地理位置上较接近,相似性都很高,所选案例价格均是在近期成交的价格,可比性强,其结果更为准确地贴近市场价格。故选择市场比较法结果为最终结果。
2、土地使用权所处区域土地市场变化情况、近期土地价格、土地使用权评估增
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评估16块土地使用权(含子公司)评估值为44367.96万元,较账面净值
30723.93万元增值13644.03万元,增值率44.41%,各地块增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序面积(平方产权证编号土地位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号米)
冀(2024)永年建设大街西侧、
1区不动产权第规划的滏阳路南35520.46682.532060.191377.66201.85%
0008166号侧、2号宿舍楼
冀(2022)永年
2广府大街以北、区不动产权第45332.79871.072629.301758.23201.85%
0000644建设路西侧号
2021西南工业园区冀()永年
3内、建设路以区不动产权第29914.19574.801735.021160.22201.85%
0005975西、南外环路以号
北
冀(2017)永年
4永洋大街北侧、区不动产权第12314.22236.62714.22477.60201.84%
0002604建设路西侧号
冀(2021)永年界河店乡前曹庄
5区不动产权第村西南、建设大15680.09456.13940.81484.68106.26%
0001188号街西侧冀(2024)永年洺州大道以南,
6区不动产权第规划经四路东91387.323626.785574.631947.8553.71%
0008164号侧,建设路以西
冀(2023)永年界河店乡前曹庄
7区不动产权第村西、建设路东4819.93301.30298.84-2.46-0.82%
0011779号侧、铁西路西侧
冀(2023)永年界河店乡前曹庄
8区不动产权第村西、建设路东921.3657.8357.12-0.71-1.23%
0011780号侧、铁西路西侧
冀(2023)永年界河店乡前曹庄
9区不动产权第村西、建设路东2292.73144.06142.15-1.91-1.33%
0011781号侧、铁西路西侧
冀(2024)永年
10建设大街以东、区不动产权第128972.338256.767996.28-260.48-3.15%
0038023滏阳大街以南号2-1-685序面积(平方产权证编号土地位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号米)枝江市仙女新经
鄂(2025)枝江
11济产业园仙女三市不动产权第216983.854109.705858.561748.8642.55%
0003495路以南、江汉大号
道以西
鄂(2022)枝江
12枝江市仙女工业市不动产权第100095.802762.042602.49-159.55-5.78%
0004731园仙女三路北侧号
皖(2024)马鞍开发区银黄东路
13山市不动产权第891号1-3、5-76904.102691.64
0017862号11-全部
2727.86297.0710.89%
皖(2023)马鞍市经开区江东大
14山市不动产权第道与银黄路交叉9522.58333.29
0001838号口东南角
皖(2023)肥西
15官亭镇王祠路与县不动产权第261548.934752.674969.43216.764.56%
0011482规划团结路交口号
2023天津市宝坻区低津()宝坻
16碳工业园宝白公区不动产权第120080.701163.785763.994600.21395.28%
0074833路东侧兴安道北号
侧
合计1152291.3830723.9344367.9613644.0344.41%
以下分区域对各土地所处区域土地市场变化情况、土地增值原因及合理性进行分析。
(1)序号1-10金力股份土地使用权所处区域土地市场变化情况及评估增值原因
单位:元/㎡序号土地位置取得时间取得单价评估单价
1建设大街西侧、规划的滏阳路南侧、2号宿舍楼2013249580
2广府大街以北、建设路西侧2013249580
3西南工业园区内、建设路以西、南外环路以北2013249580
4永洋大街北侧、建设路西侧2013249580
5界河店乡前曹庄村西南、建设大街西侧2017339600
6洺州大道以南,规划经四路东侧,建设路以西2019444610
7界河店乡前曹庄村西、建设路东侧、铁西路西侧2023641620
8界河店乡前曹庄村西、建设路东侧、铁西路西侧2023644620
9界河店乡前曹庄村西、建设路东侧、铁西路西侧2023644620
10建设大街以东、滏阳大街以南2024642620
金力股份共有10项土地使用权,本次土地使用权评估值合计为22148.56万元,较企业账面净值15207.88万元增值6940.68万元,增值率为45.64%。金力股份土地取得时间分别为2013年(4宗)、2017年(1宗)、2019年(1宗)、2023年(32-1-686宗)、2024年(1宗)。
金力股份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所处区域均在邯郸市永年区,因此用邯郸市永年区土地市场变化情况进行对比。按金力股份取得土地的时间段,与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可比的时间段,列示委估宗地周围的工业用地出让成交情况具体如下:
土地使用权所成交价土地单土地具体成交时
处区域市场成项目名称项目位置格(万面积(㎡)价(元用途间交时间段元)/㎡)西南产业聚集区邯郸市紫山特
内、规划的河洛工业
钢集团通兴型2013/1/14150066666.69225
大街南侧、通兴用地材有限公司路东侧
2013年区间邯郸市美坚利西南工业园区
工业
五金制造有限内、南外环路以2013/8/1930013333.31225用地
公司北、规划路西侧
永年县山友紧广府大街北侧、工业2013/11/1963628260.91225固件有限公司建设大街西侧用地深圳市大和实界河店乡胡家沟工业
业有限公司河村北,广府大街2017/3/559120000.00296用地北分公司北侧
2017深圳市大和实年区间界河店乡胡家沟工业
业有限公司河2017/3/5110837471.50296村北用地北分公司
河北恒创环保临洺关镇西段庄工业2017/4/14142945512.78314科技有限公司村南用地邯郸市泰川机界河店乡北两岗工业
械制造有限公2019/10/93538748.20404村东北用地司
2019河北弘道交通界河店乡北两岗工业年区间2019/10/943310723.70404
设施有限公司村北用地河北拓发通信界河店乡后曹庄工业
电力器材制造2019/10/9150537347.04403村北用地有限公司邯郸市永年区正西乡永北林场工业
晶茂石料加工2023/5/2379413333.21596内用地有限公司
2023河北康士柏智年区间工业园区东区、工业
能科技有限公2023/8/2211900200000.00595瓷都大道北侧用地司
河北国峰实业刘汉乡姚村村工业2023/11/11532561.22597
有限公司北、刘河线东侧用地工业园区西南河北睿源农业工业
区、露禅大街南2024/8/23202633369.74607科技有限公司用地
本次评估选择侧、西环路东侧可比地块河北冉恒新材
同发路以西、圆工业
料科技有限公2024/12/24175628084.29625通大街以北用地司
2-1-687土地使用权所成交价土地单
土地具体成交时
处区域市场成项目名称项目位置格(万面积(㎡)价(元用途间交时间段元)/㎡)河北鑫宬金新界河店乡北两岗工业
能源科技有限村北、广府大街2024/10/17207233300.93622用地公司北侧评估机构通过中国土地网搜集了取得土地时间点和本次评估基准日时间段委估宗
地周围的工业用地出让成交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经分析,土地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金力股份所处区域的工业用地招拍挂成交地价逐年增长所致。上表可比地块的工业用地成交价格从2013年225元/平方米增长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时间段的607-625元/平
方米之间,本次评估与市场变化情况相符。
(2)序号11湖北金力土地使用权所处区域土地市场变化情况及评估增值原因
单位:元/㎡序号土地位置取得时间取得单价评估单价
11枝江市仙女新经济产业园仙女三路以南、江汉大2022199270
道以西
湖北金力共有1项土地使用权,本次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5858.56万元,较企业账面净值4109.70万元,增值1748.86万元,增值率为42.55%。湖北金力土地取得时间为2022年,取得单价为199元/平方米。
湖北金力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所处区域在宜昌市枝江市,因此用宜昌市枝江市土地市场变化情况进行对比。按湖北金力取得土地的时间段,与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可比的时间段,列示委估宗地周围的工业用地出让成交情况具体如下:
土地使用权成交价土地单所处区域市土地具体成交时面积项目名称项目位置格(万价(元场成交时间用途间(㎡)元)/㎡)段
宜昌海翔医化设仙女三路以工业2022/6/28230085646.20269备有限公司北用地
宜昌市恒龙塑料仙女三路以工业2022/7/842016003.70262制品有限公司北用地
2022年区间仙女工业园
汉宜高铁以湖北中源宏宇光工业
北、宇宏钢2022/11/798537082.70266伏材料有限公司用地构项目以西。
宜昌宁智机械制仙女三路以工业
本次评估选2023/10/3159422107.00269
造有限公司北、二号路用地
2-1-688土地使用权
成交价土地单所处区域市土地具体成交时面积项目名称项目位置格(万价(元场成交时间用途间(㎡)元)/㎡)段择可比地块以东全汇友流体科技仙女大道以工业(湖北)有限公南、东明科2024/5/659522417.25265用地司技以西宣臻环境科技仙女大道以工业(湖北)有限公南、仙女服2024/5/659122251.14266用地司饰以东评估机构通过中国土地网搜集了取得土地时间点和本次评估基准日时间段委估宗地周围的工业用地出让成交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金力股份取得湖北金力土地使用权时点为2022年,距离本次评估基准日时间较近,前次取得时点和本次评估时点湖北金力所处区域土地市场未发生较大变化。本次评估结合评估时点的土地可比交易案例进行评估,增值主要系湖北金力通过招商引资取得该土地,取得单价较低,导致评估增值,具有合理性。
(3)序号12湖北江升土地使用权所处区域土地市场变化情况及评估增值原因
单位:元/㎡序号土地位置取得时间取得单价评估单价
12枝江市仙女工业园仙女三路北侧2022296260
湖北江升共有1项土地使用权,本次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2602.49万元,较企业账面净值2762.04万元,减值159.55万元,减值率为5.78%。湖北江升土地取得入账时间为2022年,取得价格为296元/平方米。
湖北江升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所处区域在宜昌市枝江市,因此用宜昌市枝江市土地市场变化情况进行对比。按湖北江升取得土地的时间段,与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可比的时间段,列示委估宗地周围的工业用地出让成交情况具体如下:
土地使用权成交价土地单所处区域市土地具体成交项目名称项目位置格(万面积(㎡)价(元场成交时间用途时间元)/㎡)段
宜昌海翔医化设仙女三路以工业2022/6/28230085646.20269备有限公司北用地
2022宜昌市恒龙塑料仙女三路以工业年区间2022/7/842016003.70262
制品有限公司北用地
湖北中源宏宇光仙女工业园工业2022/11/798537082.70266伏材料有限公司汉宜高铁以用地
2-1-689土地使用权
成交价土地单所处区域市土地具体成交项目名称项目位置格(万面积(㎡)价(元场成交时间用途时间元)/㎡)段
北、宇宏钢构项目以西仙女三路以宜昌宁智机械制工业
北、二号路2023/10/3159422107.00269造有限公司用地以东全汇友流体科技仙女大道以本次评估选工业(湖北)有限公南、东明科2024/5/659522417.25265择可比地块用地司技以西宣臻环境科技仙女大道以工业(湖北)有限公南、仙女服2024/5/659122251.14266用地司饰以东评估机构通过中国土地网搜集了取得土地时间点和本次评估基准日时间段委估宗地周围的工业用地出让成交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金力股份取得湖北江升土地使用权时点为2022年,距离本次评估基准日时间较近,前次取得时点和本次评估时点湖北江升所处区域土地市场未发生较大变化,本次结合评估时点的土地可比交易案例进行评估,较账面价值有小幅减值,符合市场情况,具有合理性。
(4)序号13-14安徽金力土地使用权所处区域土地市场变化情况及评估增值原因
单位:元/㎡序号土地位置取得时间取得单价评估单价
13开发区银黄东路891号1-3、5-11-全部2017369350
14市经开区江东大道与银黄路交叉口东南角2017369350
安徽金力共有2项土地使用权,本次土地使用权评估值合计为3024.93万元,较企业账面净值2727.86万元,增值297.07万元,增值率为10.89%。安徽金力土地取得时间为2017年,取得单价为369元/平方米,每年进行摊销,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单价为316元/㎡,本次评估单价为350元/㎡。因此,本次评估增值主要系在考虑年限对土地价值影响时,在会计处理中需每年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摊销,在评估中通过年期修正来进行调整,安徽金力的土地评估增值主要系会计处理和评估方法不同导致的。
安徽金力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所处区域均在马鞍山市经开区,因此用马鞍山市经开区土地市场变化情况进行对比。按安徽金力取得土地的时间段,与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可比的时间段,列示委估宗地周围的工业用地出让成交情况具体如下:
2-1-690土地使用权成交
土地单所处区域市土地具体成交价格项目名称项目位置面积(㎡)价(元场成交时间用途时间(万/㎡)
段元)市开发区南安徽威博新能区,湖西南路工业源供暖供水设2017/2/20198656257.66353与银黄路交叉用地备有限公司口东北角
开发区南区,太白大道以
马鞍山南实科东、长山路以工业2017/4/255026142357.95353
技有限公司南、湖东南路用地
2017年区间以西、金山路
以北
开发区南区,湖东南路以
马鞍山玉文化东,江东大道工业2017/7/176323179112.02353产业有限公司以西,采石河用地路以南,超山路以北
马鞍山钢铁股三台路北侧与工业2023/5/31231763638.77364份有限公司宝武特冶西侧用地马鞍山华旺新
电业路南侧、工业
本次评估选材料科技有限2023/5/12364099982.28364华旺公司西侧用地择可比地块公司马鞍山市天工市经开区明珠工业
科技股份有限路与同心路交2024/8/12111831452.89355用地公司叉口西北角评估机构通过中国土地网搜集了取得土地时间点和本次评估基准日时间段委估宗地周围的工业用地出让成交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金力股份取得安徽金力土地使用权时点为2017年,前次取得时点和本次评估时点安徽金力所处土地市场未发生较大变化。
本次结合评估时点的土地可比交易案例进行评估,较账面价值有小幅增值,主要系会计处理和评估方法不同导致的,具有合理性。
(5)序号15合肥金力土地使用权所处区域土地市场变化情况及评估增值原因
单位:元/㎡序号土地位置取得日期取得单价评估单价
15官亭镇王祠路与规划团结路交口2023189190
合肥金力共有1项土地使用权,本次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4969.43万元,较企业账面净值4752.67万元,增值216.76万元,增值率为4.56%。合肥金力土地取得时间为2023年,取得单价是189元/平方米。
2-1-691合肥金力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所处区域在合肥市肥西县,因此用合肥市肥西县土地
市场变化情况进行对比。按合肥金力取得土地的时间段,与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可比的时间段,列示委估宗地周围的工业用地出让成交情况具体如下:
土地使用权土地单所处区域市土地具体成交时成交价格面积项目名称项目位置价(元场成交时间用途间(万元)(㎡)/㎡)段
安徽榕海食品有肥西县三河工业2023/9/7609.072233282.63183限公司镇用地安徽老乡鸡食品工业
官亭镇2023/7/1892.61895061.14183
2023年区间有限公司用地
肥西县乡村振兴工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花岗镇地块2023/12/7296.604516153.00184用地司安徽五星果品供肥西县三河工业
应链管理有限公2024/7/11368.159820118.02183镇用地司本次评估选合肥三和管桩有工业
严店镇2024/3/8452.217924711.36183择可比地块限公司用地一类合肥今沃食品有肥西县三河
工业2024/10/10362.61419814.97183限公司镇用地评估机构通过中国土地网搜集了取得土地时间点和本次评估基准日时间段委估宗
地周围的工业用地出让成交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经分析,合肥金力历史取得土地时点2023年与本次评估时点较近,所处区域市场土地成交价格变化差异不大。本次评估选取可比地块的成交价经修正后评估单价略高于合肥金力土地账面价值,存在小幅增值,具有合理性,与市场情况相符。
(6)序号16天津东皋膜土地使用权所处区域土地市场变化情况及评估增值原因
单位:元/㎡序号土地位置取得时间取得单价评估单价
16天津市宝坻区低碳工业园宝白公路东侧兴安道2013126480
北侧
天津东皋膜共有1项土地使用权,本次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5763.99万元,较企业账面净值1163.78万元,增值4600.21万元,增值率为395.28%。天津东皋膜土地取得入账时间为2013年,取得单价为126元/平方米。
天津东皋膜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所处区域在天津市宝坻区,因此用天津市宝坻区土地市场变化情况进行对比。按天津东皋膜取得土地的时间段,与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
2-1-692可比的时间段,列示委估宗地周围的工业用地出让成交情况具体如下:
土地使用权成交土地单所处区域市土地具体成交价格
项目名称项目位置面积(㎡)价(元场成交时间用途时间(万/㎡)
段元)天津北玻玻璃宝坻区经济开发区宝工业
工业技术有限中道南侧、天兴路西2013/1/142741125120.30219用地公司侧宝坻区经济开发区通
2013年区天津马赫科技工业唐公路北侧、天祥路2013/3/1864529324.40220
间有限公司用地东侧天津市宇航兴宝坻区经济开发区宝工业
达真空设备制发道南侧、天通路东2013/7/2646020687.50222用地造有限公司侧东至天津浩源慧能科技有限公司;南至天天津市吉鑫汽津市星兴橡胶制品有工业
车配件制造有2024/5/2987516588.80527限公司;西至天津维用地限公司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至宝发道东至兴业东辉(天津)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南至宝富道;西天津子阳科技工业
本次评估选至天津盈创汇智科技2024/5/23110921109.30525发展有限公司用地择可比地块有限公司;北至天津市宝坻区牛道口镇芮家庄村民委员会东至天津市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用地;南天津溢得利生至天津兴通鑫源钢结工业
物科技有限公构有限公司;西至天2024/7/1969712000.00581用地司津溢得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至十三纬路评估机构通过中国土地网搜集了取得土地时间点和本次评估基准日时间段委估宗
地周围的工业用地出让成交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经分析,天津东皋膜土地评估增值主要是天津东皋膜所处区域工业用地招拍挂成交地价逐年增长所致。上述可比地块工业用地成交价格从2013年219-222元/平方米涨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时间段的525-581元
/平方米之间,本次评估与市场变化情况相符。
综上分析,标的公司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主要是所处区域工业用地招拍挂成交地价逐年增长所致,评估增值的结论符合当地土地市场的变化情况,评估增值具有合理性。
2-1-693(九)结合对专利权无形资产组收益法评估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未来收益额、技术收
入分成率、技术衰减率等主要参数取值依据、折现率取值等,披露专利权无形资产组的评估依据及合理性
1、专利权无形资产组收益法评估过程
本次评估对专利权无形资产组(含软件著作权,下同)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具体采用收益分成法计算模型。
收益分成法是先测算使用专利权无形资产组的业务整体收益,然后再将其在专利权无形资产组和产生总收益过程中做出贡献的所有有形资产和其他无形资产之间进行分成,将专利权无形资产组在总收益中的收益分成进行折现得出专利权无形资产组评估价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P:专利权无形资产组评估值;
Ri:专利权无形资产组未来第 i年的收益分成额;
r:折现率;
n:专利权无形资产组的收益年限。
(1)收益分成额(R)
收益分成额=收入*分成率(K)*(1-技术衰减率)-维持成本
1)使用专利权无形资产组的业务整体收益(收入)
委估专利权(含子公司,下同)无形资产组目前应用于金力股份(含子公司)主营业务中,因此使用专利权无形资产组的业务整体收益即为金力股份合并口径的预测主营业务收入,与收益法评估中预测期主营业务收入一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未来年度收益预测项目名称
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收入405192.73454040.11486250.76524266.63528606.45
2-1-694未来年度收益预测
项目名称
2030年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
收入528606.45528606.45528606.45528606.45528606.45上述收入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详见下文“(十二)结合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市场未来增长情况、市场竞争格局、标的资产产品核心技术优势、市场份额及竞争力、新增
产能消化措施及产能利用率水平、2024年业绩亏损的原因、销售单价预期稳定的依据、
客户的稳定性及采购需求的可实现性、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披露收入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的相关内容。
2)技术分成率 K
在确定分成率时,采用要素贡献法,即对形成企业收益的各种贡献要素进行辨别分析,并通过层次分析法、专家打分法确定各个要素的贡献比例,以此得出分成率。
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简称 AHP),是指将一个复杂的多目标决策问题作为一个系统,将目标分解为多个目标或准则,进而分解为多指标(或准则、约束)的若干层次,通过定性指标模糊量化方法算出层次单排序(权数)和总排序,以作为目标(多指标)、多方案优化决策的系统方法。具体为构造一个判断矩阵,两两比较各分解要素之间的重要性程度(用1-5分量化),得出各分解要素的权重。
本次评估中,按照层次分析法,将被评估单位的整体经营要素分解为资金、劳动力、管理、技术等4大因素,而将其中的技术分解为研发团队、专利权无形资产组、工艺流程、质量控制等4大因素。
通过抽取样本方式,并且有针对性地设计表格让被评估单位的中、高层专业人士对上述各层次分解要素进行两两比较,对其重要性打出相应分值,最终将每一份有效样本的结果汇总取其平均值。对于经营要素的分析,抽取被评估单位高层人员参与调查,样本数≥4;对于技术要素的分析,主要抽取科学信息技术部门等的中、高层专业人士参与调查,样本数≥4。具体调查表如下所示:
一样重要比较重要很重要
135
经营要素
贡献因素资金劳动力管理技术合计比例%
2-1-695贡献因素资金劳动力管理技术合计比例%
资金1.00---1.0025.00%
劳动力-1.00--1.0025.00%
管理-1.00-1.0025.00%
技术---1.001.0025.00%技术因素专利权无形
贡献因素研发团队工艺流程质量控制合计比例%资产组
研发团队1.00---1.0025.00%
专利权无形-1.00--1.0025.00%资产组
工艺流程--1.00-1.0025.00%
质量控制---1.001.0025.00%
根据被评估单位中,高层专业人士按照层次分析法对上述各层次分解要素的打分结果,技术占整体经营要素的比例平均值为37.14%,专利权无形资产组占技术因素的比例平均值为40.28%。
项目名称技术占经营要素比例专利权无形资产组占技术比例
调查对象137.50%40.00%
调查对象236.59%38.96%
调查对象335.29%43.10%
调查对象434.62%39.89%
调查对象539.89%40.76%
调查对象638.96%38.96%
平均值37.14%40.28%
结合企业2021年至2024年的利润率、技术的利润贡献比例、专利权无形资产组
在技术中的贡献比例计算得出该无形资产组的收入分成率如下所示:
专利权无形资技术的利润贡年份利润率产组在技术中收入分成率备注献比例的贡献比例
2021年12.32%37.14%40.28%1.84%选取
2022年18.25%37.14%40.28%2.73%选取
2023年6.97%37.14%40.28%1.04%选取
2024年-5.35%37.14%40.28%-0.80%剔除
分成率1.87%
2-1-696注:2024年指标剔除,是因为收入分成率为负数(价值贡献小于零),与实际情况不符
3)维持成本
在专利权无形资产组存续期间,被评估单位每年都要花费一定的年费支出等,以上费用即资产组的维持成本。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号)附件1,专利权的年费标准如下:
*发明专利:
专利年期年费标准(元)
1-3年(每年)900
4-6年(每年)1200
7-9年(每年)2000
10-12年(每年)4000
13-15年(每年)6000
16-20年(每年)8000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年期年费标准(元)
1-3年(每年)600
4-5年(每年)900
6-8年(每年)1200
9-10年(每年)2000经计算,专利权无形资产组的维持成本(年费)计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未来年度预测项目名称
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维持成本-年费35.7040.0648.7951.4746.22未来年度预测项目名称
2030年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
维持成本-年费45.2048.4060.8863.0056.80
4)技术衰减率
技术衰减率是衡量企业现有有效的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被新技术不断更新替代
2-1-697的指标。由于同行业专业技术在持续的研发更新中,被评估单位现有的技术将随着新
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而逐渐淘汰。由于新技术对企业价值的贡献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因此结合企业所处行业的技术周期等因素,本次对专利权无形资产组技术衰减率预测具体如下:
未来年度技术衰减率预测项目名称
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技术衰减率10.00%20.00%30.00%40.00%50.00%未来年度技术衰减率预测项目名称
2030年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
技术衰减率60.00%70.00%80.00%90.00%95.00%
5)专利权无形资产组的收益分成额
经过对上述参数的计算和分析,确定专利权无形资产组的收益分成额如下:
单位:万元未来年度收益预测项目名称
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收入405192.73454040.11486250.76524266.63528606.45
分成率1.87%1.87%1.87%1.87%1.87%
维持成本-年费35.7040.0648.7951.4746.22
技术衰减率10.00%20.00%30.00%40.00%50.00%
专利权无形资产组的收6790.716759.376322.795836.864901.34益分成额未来年度收益预测项目名称
2030年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
收入528606.45528606.45528606.45528606.45528606.45
分成率1.87%1.87%1.87%1.87%1.87%
维持成本-年费45.2048.4060.8863.0056.80
技术衰减率60.00%70.00%80.00%90.00%95.00%
专利权无形资产组的收3912.852920.141918.14926.51437.96益分成额
(2)折现率
折现率通过分析评估基准日的利率、投资回报率,以及专利实施过程中的技术、经营、市场、资金等因素,采用无风险报酬率加风险报酬率的方式确定。具体计算时
2-1-698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1)无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一般采用评估基准日交易的长期国债品种实际收益率确定。本次评估选取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国债市场上,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
1.68%。
2)风险报酬率
影响风险报酬率的因素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和管理风险。根据无形资产的特点和目前评估惯例,各个风险系数的取值范围在0%-8%之间,各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h=a+(b-a)×s
式中:
h-风险系数;
a-风险系数取值的下限;
b-风险系数取值的上限;
s-风险系数的调整系数。
*技术风险因素技术风险取值表分值权重考虑因素合计
100806040200
0.3 技术转化风险(a) - - - - 20 - 6
0.2 技术替代风险(b) - 80 - - - - 16
0.2 技术权利风险(c) - - 60 - - - 12
0.3 技术整合风险(d) - - 60 - - - 18
-合计------52
技术风险系数=0%+(8%-0%)×52%=4.16%
*市场风险因素
2-1-699市场风险取值表
分值权重考虑因素分权重合计
100806040200
0.8 市场容量风险(a) 1 - - - - 20 - 16
市场现有竞争风险市场
0.2 (b)
0.8--60---9.6
竞争市场潜在竞争风险
风险 (c) 0.2 - 80 - - - - 3.2
-合计--------28.8
市场风险系数=0%+(8%-0%)×28.8%=2.30%
*资金风险因素资金风险取值表分值权重考虑因素合计
100806040200
0.5 融资风险(a) - 80 - - - - 40
0.5 流动资金风险(b) - - 60 - - - 30
-合计------70
资金风险系数=0%+(8%-0%)×70%=5.60%
*管理风险因素管理风险取值表分值权重考虑因素合计
100806040200
0.2 销售服务风险(a) - - - - 20 - 4
0.3 质量管理风险(b) - - - 20 - 6
0.5 技术开发风险(c) - - - 40 - - 20
-合计------30
管理风险系数=0%+(8%-0%)×30%=2.40%
则风险报酬率=4.16%+2.30%+5.60%+2.40%=14.46%
即:折现率=14.46%+1.68%=16.14%
(3)专利权无形资产组的收益年限
2-1-700收益期限确定的原则主要考虑两方面的内容:被评估无形资产的法定保护年限和
剩余经济寿命,本次据此确定评估收益期限。
本次评估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定保护期限为10年,发明专利的法定保护期限为2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定保护期限为15年,软件著作权的法定保护年限为50年。在综合考虑法定保护期限、技术更新周期等因素,并结合被评估单位实际应用情况,本次评估确定的无形资产组合经济收益年限为10年,至2034年12月。
(4)评估值的确定
将上述测算所得的参数代入下列计算公式:
专利权无形资产组评估值为25818.36万元。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未来年度收益预测项目名称计算公式
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收入*405192.73454040.11486250.76524266.63528606.45
分成率*1.87%1.87%1.87%1.87%1.87%
维持成本-年费*35.7040.0648.7951.4746.22
技术衰减率*10.00%20.00%30.00%40.00%50.00%
专利权无形资产组收*=*×*×
1-6790.716759.376322.795836.864901.34入分成额小计(*)-*
折现率*16.14%16.14%16.14%16.14%16.14%
折现年限*0.501.502.503.504.50*=1/(1+折现系数^0.92790.79890.68790.59230.5099*)*专利权无形资产组未
*=*×*6301.115400.224349.273456.932499.36来现金流现值未来年度收益预测项目名称计算公式
2030年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
收入*528606.45528606.45528606.45528606.45528606.45
分成率*1.87%1.87%1.87%1.87%1.87%
维持成本-年费*45.2048.4060.8863.0056.80
技术衰减率*60.00%70.00%80.00%90.00%95.00%
2-1-701专利权无形资产组收*=*×*×
1--3912.852920.141918.14926.51437.96入分成额小计(*)*
折现率*16.14%16.14%16.14%16.14%16.14%
折现年限*5.506.507.508.509.50*=1/(1+折现系数^0.43910.37800.32550.28020.2413*)*专利权无形资产组未
*=*×*1717.951103.89624.32259.64105.67来现金流现值专利权无形资产组评
*=∑*25818.36估值
2、专利权相关参数与同行业可比案例比较情况及合理性分析
(1)技术收入分成率选取的合理性分析
从行业统计来看,根据《专利开放许可使用费估算指引(试行)》(2022)中的附件2《“十三五”国民经济行业专利实施普通许可统计表》的统计,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业的分成率平均值为2.7%,分成率中位数为1.8%。因此本次评估采用分成率1.87%,与行业统计数据相比具有合理性。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可比案例的分成率、折现率情况统计如下:
序股票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无形资产过会时间股票代码标的资产号简称类型分成率折现率
1 2024/3/27 昊华 600378.SH 中 化 蓝 天
科技100%专利3.03%15.76%股权
2 2023/3/8 宝丽 300905.SZ 厦 门 鹭 意100% 专有技术 2.64% 16.00%迪 股权
3 2022/12/28 南岭 002096.SZ 易 普 力 专利 0.49% 16.46%
民爆95.54%股份
4 2022/6/29 皖维 600063.SH 皖 维 皕 盛100% 专利 1.74% 16.89%高新 股权
平均值1.98%16.28%
中位数2.19%16.23%
从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案例分成率平均值为1.98%,分成率中位数为2.19%。
本次评估采用分成率1.87%,与同行业可比案例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2)折现率的合理性分析
如上表所示,同行业可比案例无形资产折现率平均值为16.28%,中位数为
16.23%,本次评估采用的无形资产折现率为16.14%,与同行业可比案例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3)技术衰减率的预测及合理性分析
2-1-702本次对专利权无形资产组技术衰减率预测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同行业案
例预测的参数对比如下:
交易案例年技术衰减率
昊华科技(600378.SH)收购中化蓝天 30%
宝丽迪(300905.SZ)收购厦门鹭意 10%
南岭民爆(002096.SZ)收购易普力 10%
皖维高新(600063.SH)收购皖维皕盛 10%(最后三年分别为 20%、20%、15%)
本次交易评估预测10%(最后一年为5%)
由上表可知,本次评估技术衰减率的预测与同行业可比案例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3、专利权无形资产组的评估依据及合理性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资产和其他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中专利权无形资产组(含软件著作权)评估价值25818.36万元。
标的公司专利权无形资产组应用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有效提升了标的公司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形成了超额收益,因此采用收益分成法对专利权无形资产组评估具有合理性。
根据上述专利权无形资产组收益分成法评估过程,并结合本次专利权无形资产组评估采用的参数与同行业收购案例中专利权评估采用的整体参数对比分析,本次专利权无形资产组评估依据具有合理性。
(十)结合标的资产报告期内盈利波动情况、未来年度业绩稳定的可行性、所处行业
周期及终端需求变动预期、行业竞争格局及技术更替等情况,披露本次交易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原因及合理性
1、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盈利波动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金力股份100%股权,标的资产2023年、2024年、2025年
1-6月归母净利润分别是13120.93万元、-9133.62万元、9817.69万元,盈利存在波动情况。主要原因是2023年以前,受下游需求旺盛带动,以及新增产能仍处于建设期影响,头部企业整体盈利情况处于较高水平;2023年以后,随着行业新增产能的陆续释放,行业逐渐处于阶段性供需失衡状态,隔膜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再加上标
2-1-703的公司2024年有较多新建产能投产转固,同时,标的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支付设
备款及工程款等,负债规模增长较快,导致财务费用逐年增长,折旧等固定成本和财务费用上升,产能未全部释放,导致标的公司2024年亏损。2025年1-6月,标的公司已扭亏为盈,主要系2025年上半年,标的公司大部分产能已投产,锂电池隔膜产品销量和收入持续上涨,带动规模效应凸显,盈利能力大幅改善。
2、所处行业周期及终端需求变动预期情况、行业竞争格局及技术更替情况,及
未来年度业绩稳定的可行性
标的公司从事锂电池隔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其行业具有资产重的特点,因此其行业受产能释放影响具有一定周期性,资产重、具有周期性的行业还具有受益期长、长期投资回报较为稳定的特点。
2024年下半年以来,随着行业新建产能增速放缓以及部分低效产能的淘汰,叠加
下游锂电池行业市场旺盛的需求,行业供求关系逐渐平衡,锂电池隔膜价格已趋于稳定。标的公司在中国湿法隔膜市场排名第二,其高穿刺强度 5μm湿法隔膜产品出货量
排名第一,随着2024年下半年以来新建产能的投产和释放,毛利率和盈利能力均大幅改善,2025年1-6月已实现净利润9817.22万元。
3、本次交易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果相差7195.37万元,差异率为1.42%。不同评估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较为接近,可以相互验证。本次评估中,以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论的主要原因为:
(1)标的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是重资产、重投资型企业,存在一定周期性,同时具有受益期长且长期投资回报较为稳定的特点;
(2)标的公司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其核心资产包括已在账面核算且经审计的设
备、土地、厂房等,在此基础上,通过资产基础法逐一评估并汇总,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企业的整体价值;
(3)收益法主要基于对标的公司未来收益及现金流的预测计算标的公司价值。标
的公司所处行业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供需关系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波动。资产基础法主要基于资产投入所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计算标的公司价值,重置成本数据可通过公开渠道获取,相对而言以此为基础得出的资产基础法结论更为稳健。
2-1-704(4)具有重资产、周期性波动特点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采用资产基础法
进行评估的案例较多,具体如下:
标的公司评估基评估方项目名称选择资产基础法的原因主营业务准日法资产基
山东华鹏烧碱、环被评估单位属于化工行业,通常受到宏观经济、产础法、
发行股份氧氯丙烷2022业政策、供需关系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年收益及支付现等化学产12尽管评估机构已经充分考虑各项因素的影响,但是月法。评金购买赫品的研31未来收益仍然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测性。标的公司作日估结论邦化工发、生产为基础化工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投资规模
100%为资产股权与销售对竞争力有重大影响,资产基础法更为稳健。
基础法
针对本次资产评估而言,收益法的不确定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为现代
煤化工行业,其主要原材料成本煤炭近几年价格波动较大,其未来价格走势的不确定性较大。2、被评估单位主要产品乙醇的下游细分市场燃料乙醇行
资产基业,国家相关能源与农产品政策的变化对燃料乙醇兴化股份乙醇及其础法、行业影响较大,其主要产品未来销售价格存在较大支付现金中间品与2022年收益的不确定性。3、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企业尚处购买榆神副产品的8月31法。评于中交后的单元调试阶段,其乙醇联合中心核心技能化51%生产与销日估结论术羰基化技术由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和延长石油联合
股权售为资产开发,新能源公司采用该技术兴建的10万吨/年合基础法成气制乙醇工业示范装置,是第一个采用二甲醚路线建设生产的乙醇,但从本项目50万吨/年煤基乙醇情况看,该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生产负荷、达产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综上所述,该企业未来收益大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相对而言,资产基础法较为稳健。
本次评估最终选择资产基础法评估作价的原因如
下:*标的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是重资产、重投资型企业,其生产设施等实物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大,且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也主要依赖于上述实物资产。结合评估准则和评估惯例,对于固定资产较大、资金密集型的评估对象,通常可以选择以资产基础法评估进行评估。*作为大宗化三聚氰
资产基工商品,三聚氰胺产品价格随宏观经济发展、市场雪峰科技胺、硝酸
础法、供需关系或行业景气度而呈现出一定的波动变化。
发行股份铵、硝基2021年收益虽然收益法评估中已充分考虑未来行业波动性对业
及支付现复合肥等12月法。评绩预测的影响;但短期内战争等因素对宏观经济、金购买玉化工原31日估结论市场供需、行业景气度的影响巨大,其周期难以准象胡杨料、化肥
100%为资产确把握,且与历史波动数据可比性较弱,因此可能股权的生产销
基础法导致短期预测结果与实际结果偏差较大的情形。*售标的公司2021年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系三
聚氰胺价格波动,考虑到产品价格的短期波动性,预计未来业绩难以长期维持高速增长。*就标的公司本身而言,其有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资产再取得成本的有关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广,测算的资产重置成本可以合理反映资产的现行市价及收益现值。*近期可比交易案例中,亦有部分考
2-1-705标的公司评估基评估方
项目名称选择资产基础法的原因主营业务准日法
虑到标的公司受行业政策、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
不确定因素对未来收益预测的影响,以及重资产的行业特征,谨慎性考虑下,最终选择资产基础法评估作价。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论更能客观、稳健地反映标的公司价值,具有合理性。
(十一)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标的资产实际业绩实现情况与预测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评估预测,标的公司2025年全年拟实现收入409565.61万元,实现净利润
22072.44万元。2025年1-6月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348.30万元,净利润
9817.22万元;2025年1-10月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6084.93万元,净利润
25510.24万元(未经审计)。
以下将通过两种方法测算和对比2025年1-6月标的公司业绩实现数和预测数:
(1)方式一:以订单比例(2025年1-6月预示订单预测数÷全年预示订单预测数)的结果,乘以全年业绩预测数,以此得到2025年1-6月的业绩预测数;(2)方式二:
以全年业绩预测数乘以6/12,以此得到2025年1-6月的业绩预测数;通过这两种方式
测算出2025年1-6月的业绩预测数,再分别与同期业绩实现数进行对比。
主要财务数据对比如下:
20251-62025年1-6月2025年1-6月方式一:完成方式二:完成主要财务数据年月预测数(方式预测数(方式率(实际数/率(实际数/(万元)实际数一)二)预测数)预测数)
营业收入合计175348.30181965.45204782.8196.36%85.63%
营业成本合计122894.19136335.82153431.5090.14%80.10%
净利润9817.229806.5411036.22100.11%88.95%
毛利率29.91%25.08%25.08%实际数比预测数高4.83个百分点
由上表可知,2025年1-6月标的公司实现的经营数据与评估预测数不存在较大差异,整体完成情况较好。按评估预测2025年1-6月订单数比例(方式一)测算,收入完成率96.36%,净利润完成率100.11%;2025年1-6月毛利率较评估预测数高4.83个百分点。具体分析如下:
2-1-706(1)收入方面:标的公司按评估预测2025年1-6月订单占全年比例44.43%(方
式一)测算,收入完成率为96.36%;若按全年收入预测数据×6/12(方式二)测算,完成率为85.63%。两者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标的公司订单及月销量非均匀分布:一方面,标的公司的生产销售受春节和2月天数较少影响,1-2月生产销售数量通常比正常月份偏少,下游客户会在春节后逐步增加订单;另一方面,标的公司尚有部分产能在2025年陆续投产,产能逐步释放。
(2)毛利率方面:2025年1-6月标的公司实际毛利率比评估预测毛利率高4.8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幅度大于评估预测幅度;*随着标的公司产能释放,规模效应进一步显现,单位动力燃料成本等有所下降;*标的公司细分产品中,毛利率更高的超薄高强基膜产品在2025年1-6月的收入占比略高于评估预测,综合毛利率提升。
(3)净利润方面:2025年1-6月标的公司实际实现净利润与预测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以上方法及标的公司2025年1-10月未经审计报表测算,2025年1-10月,标的公司实现销量、收入、净利润(未经审计)分别为37.50亿平方米、32.61亿元、
2.55亿元,完成率相较2025年1-10月预测数(按预示订单比例计算)分别为
100.95%、98.31%、142.70%。
综上,标的公司2025年1-6月、1-10月实际业绩实现情况与预测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按评估预测订单比例测算,2025年1-6月收入完成率为96.36%,净利润完成率为100.11%;2025年1-10月收入完成率为98.31%,净利润完成率为142.70%,整体实现情况较好,评估基准日后经营业绩实现情况不会对本次交易评估和交易作价构成不利影响。
(十二)结合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市场未来增长情况、市场竞争格局、标的资产产品核
心技术优势、市场份额及竞争力、新增产能消化措施及产能利用率水平、2024年业绩
亏损的原因、销售单价预期稳定的依据、客户的稳定性及采购需求的可实现性、同行
业可比公司情况等,披露收入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本次评估预测期与标的公司历史期收入、单价、销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元/平方米
2-1-707历史期预测期
项目
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2030年及年2029年
以后主营业务
201720.11261046.12405192.73454040.11486250.76524266.63528606.45528606.45
收入
销售数量139261.30276838.60458615.29526087.09577744.09622157.76628072.49628072.49
平均单价1.450.940.880.860.840.840.840.84
注:平均单价为主营业务收入/总销售数量
由上表可知,2023年、2024年,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预测期2025年快速增长,后续增速放缓并逐步保持稳定,主要原因为:(1)从平均单价来看,受行业波动影响,标的公司产品销售平均单价呈下降趋势,未来预测期短期内呈现小幅下滑态势,后续价格保持稳定;(2)从销量来看,随着行业需求增长,标的公司产能逐步释放,2024年及2025年销售数量快速提升,后续增速放缓并保持相对稳定。
综合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未来增长、市场竞争格局、标的资产产品核心技术优
势、市场份额及竞争力、新增产能消化措施及产能利用率水平、2024年业绩亏损的原
因、销售单价预期稳定的依据、客户的稳定性及采购需求的可实现性、同行业可比公
司情况等来看,标的公司的收入预测依据具有合理性,以下分别从销量、单价预测合理性进行具体分析如下:
1、标的公司未来销量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
(1)标的公司2025年销量预测以在手预示订单为依据,取得在手预示订单对预
测销售量覆盖率高,具有较强的可实现性在本次评估中,评估机构取得了标的公司2025年年度预示订单,预示订单量合计
55.75亿平方米,较2024年预示订单33.5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66.2%,其中2024年预
示订单达成率为79.03%。如前所述,在手预示订单为下游锂电池厂商等客户为保证供应稳定每年末向标的公司发出的下一年采购计划,便于隔膜企业提前安排生产和供货。
虽然预示订单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下游客户为保证其所需产品的供应稳定性,发出的采购计划通常也会略大于其实际需求,实际完成率通常不会达到100%,但在手预示订单仍能较好地反映下游客户下一年的需求情况,并且锂电池行业近年一直处于快速发展中,对上游中高端隔膜的需求旺盛,下游客户对隔膜的实际需求整体上与预示订单不存在重大偏差,结合历史预示订单量和实际完成率来看,其具有较强的可实现性。
2-1-7082021年至2024年,标的公司预示订单及达成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预示订单(亿平方米)4.728.3723.4933.55
预示订单达成率93.64%119.24%54.97%79.03%
2021年、2022年,锂电池隔膜市场需求旺盛,行业呈现供需紧张的局面,标的公
司预示订单达成率较高;2023年以来,随着标的公司的7微米、5微米产品逐步量产和供货,下游需求旺盛,但由于标的公司的新产线主要集中在2023年下半年和2024年实现大批量供货,老产线产能不足,因此2023年虽然标的公司获取的预示订单较多,但由于产能不足(2023年产能利用率86.92%,已基本达到满产状态)导致标的公司的预示订单完成比例较低。
基于此,本次评估在2025年销量预测时,以2025年销售订单预示量557522.40万平方米为基础,参照2024年当年实际销售量与预示订单量的比例79.03%,取2025年销售预示量的预计实际完成率为79.03%,即2025年的销售量预计为440606.48万平方米(不含次优品)。据此测算,2025年在手预示订单对2025年预测销售量的覆盖率为126.54%,覆盖率高,具体情况如下:
(2)2026年及以后年度预测主要参考行业发展情况及标的公司产能、自身业务
经营情况预测,具有较强的可实现性
2026年及以后年度,标的公司产品的销售预测主要参照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并结合
标的公司产能释放、细分产品业务经营情况预测。标的公司的锂电池隔膜产品细分种类较多,本次评估按细分产品进行预测,其中主要产品可分为湿法基膜和涂覆隔膜两类。历史期、预测期这两类产品分别的销量预测、占总销量比、增速情况及与行业情况对比如下:
历史期预测期项目
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标的公司:
湿法基膜销量(万 m2) 29143.12 97142.31 193623.95 234345.93 271052.35 299945.33 305767.42 305767.42
占总销量比20.93%35.09%42.22%44.55%46.92%48.21%48.68%48.68%
增速-233.33%99.32%21.03%15.66%10.66%1.94%-
涂覆隔膜销量(万 m2) 99977.75 167971.22 246982.53 271680.78 285264.82 299528.06 299528.06 299528.06
2-1-709占总销量比71.79%60.67%53.85%51.64%49.38%48.14%47.69%47.69%
增速-68.01%47.04%10.00%5.00%5.00%--
标的公司总销量139261.30276838.60458615.29526087.09577744.09622157.76628072.49628072.49
增速-
98.79%65.66%14.71%9.82%7.69%0.95%-
行业情况:
中国湿法隔膜行业增速-39.1%25.2%17.6%16.1%12.5%10.5%9.8%
标的公司市场占有率11.23%16.05%21.23%20.71%19.58%18.74%17.11%15.58%细分市场——5μm湿法隔 约 85%(2025- 约 24%(2027--约5倍约3倍-膜市场增速 2027CAGR - -) 2030CAGRA)
行业数据来源:GGII,2030年及以后的行业增速为 2030年数据,不含以后年度数据;其中为保证各年度可比,各年标的公司市场占有率按标的公司销量除以行业预测规模得出,历史期与行业研究报告统计的市场占有率存在差异
如上表所示,2026年及以后年度,标的公司的产品销量预测增速低于湿法隔膜行业增速,市占率在预测期逐年降低,结合标的公司的市场地位、核心竞争力和新投产线的产能释放,上述销量预测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主要依据如下:
*从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未来增长看,受下游需求快速增长的带动,锂电池隔膜行业出货量持续上升,标的公司及行业均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标的资产所处锂电池隔膜行业的主要产品为湿法隔膜,下游以锂电池客户为主。
从下游需求来看,在全球节能减排的趋势下,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快速发展,拉动全球锂电池市场进入高速发展时期。根据 EV Tank的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锂电池出货量持续上升至 1545.1GWH,同比增长 28.5%,中国市场锂电池出货量达到
1214.6GWh,同比增长 36.9%。根据 GGII 的数据显示,2025 年 1-9 月,中国市场锂
电池出货量达到 1273GWh。根据 EV Tank报告显示,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 2030年将达到 5127.3GWh,2024-2030年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预计将达到 22.1%。
受益于下游锂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中国锂电池隔膜出货量不断攀升,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根据 GGII 数据,2024 年中国锂电池隔膜出货量 222 亿平方米,同比增速29.8%,预计2025-2027年中国锂电池隔膜出货量分别为270亿平方米、313亿平方米和360亿平方米,同比增速分别约为22%、16%和15%。其中,湿法隔膜能够提升锂电池的能量密度以及倍率性能,符合当前锂电池行业发展方向,在隔膜市场的占比逐年上升,保持着更快的发展势头。根据 GGII 的数据,2024 年中国湿法锂电池隔膜出货量172.5亿平方米,同比增速39.1%,2025年1-6月,中国锂电池湿法隔膜出货量达11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58%,预计2025-2027年,中国湿法锂电池隔膜出货量
2-1-710分别为216亿平方米、254亿平方米和295亿平方米,同比增速分别约为25.2%、
17.6%和16.1%。因此,标的公司及锂电池隔膜行业均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未来增长确定性较强。
*从行业竞争格局和标的公司市场地位来看,隔膜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头部企业优势明显;标的公司作为龙头企业,报告期内市占率仍在持续提升,2024年已跃升至中国及全球湿法隔膜行业第二,在未来竞争中占据突出的市场领先优势从隔膜行业竞争态势发展来看,由于隔膜行业属于重资产行业,头部企业具备资金、先发和成本优势,能够跟紧下游锂电池行业高速发展,出货量大于二线及以下企业,带动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从市场份额看,头部 TOP3企业已由 2017年的 33%市占率提升至2024年的62%市占率。而中小企业由于产能、成本、产品质量及稳定性等原因无法满足主流锂电池企业需求,市场份额大幅下滑。未来的行业竞争中,头部企业竞争优势明显。
2023年、2024年,隔膜行业市场格局整体较为稳定。根据 GGII 的报告,2023年、
2024年中国锂电池隔膜市场竞争格局和湿法隔膜市场竞争格局 TOP5企业均无变动。
2024年,标的公司在中国隔膜市场出货量排名由行业第四升至第三,市场占有率约为
14%;在中国湿法隔膜市场出货量排名由行业第三升至第二,市场占有率从2023年的
12%提升至2024年的18%。2024年标的公司在全球及中国湿法隔膜市场出货量均列
行业第二位。2025年上半年,中国锂电池湿法隔膜出货量达11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
58%;其中金力股份出货量超20亿平方米,行业排名第二,同比增速超90%。
因此,结合2023年、2024年以及2025年上半年标的公司在行业中不断提升的市场及产品竞争力,以及不断提升的市场份额情况,本次评估预测中,标的公司2026年及以后年度销量预测增速整体低于湿法隔膜行业平均增速,市占率在预测期逐年降低,具有较强的可实现性和谨慎性。
*未来竞争中,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及竞争优势突出,超薄高强隔膜已占据产品迭代先发优势,2024年市占率第一标的公司深耕锂电池湿法隔膜领域多年,形成了显著的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一是以“强研发、高创新构筑了技术领先优势,二是产品性能优异且布局丰富全面,三是已具有广泛的市场认可度和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四是具有严格的
2-1-711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五是核心团队稳定,具有深耕锂电池隔膜行业多年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除此之外,标的公司在超薄高强隔膜产品和细分市场上具有突出的产品和技术优势,将为标的公司在未来市场竞争中赢得有利位置。超薄高强隔膜代表未来隔膜薄化的发展方向,电池厂商均在大力研发更薄化的电池和超薄高强隔膜在电池中的应用,未来预计渗透率和市场空间较大,细分市场的增速远高于行业平均增速。根据 GGII的报告,2024 年高穿刺强度 5μm 湿法隔膜的出货量为 11亿平方米,2025 年出货量有望突破 40 亿平方米,约为 2024 年出货量的 4 倍。目前具备高穿刺强度 5μm 湿法隔膜应用能力企业仅宁德时代等少数企业,2024年能够大批量生产满足高穿刺强度的
5um湿法隔膜、且满足头部电池企业要求的隔膜生产企业仅有金力股份和山西蓝科途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这两家企业亦为宁德时代 5μm 湿法隔膜主要供应商。标的公司作为头部隔膜企业,其拥有技术、工艺、产品、设备等领先优势,通过多年技术沉淀在超薄高强隔膜的生产上形成了技术突破,2024年已实现大批量出货,在超薄高强隔膜细分市场中占有了主导性市场份额,按标的公司2024年对应产品出货量计算,标的公司在该产品领域的市占率达63%,具有突出的市场领先优势,未来随着细分市场增长,标的公司的销量预计也将保持较好的增长,实际可实现的增速和市场占有率可能高于预测。
*分产品来看,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标的公司在细分市场的竞争优势,预测2026年及以后年度标的公司的湿法基膜销量增速高于涂覆隔膜产品,但低于细分行业增速,具有合理性锂电池对高能量密度和高安全的要求推动锂电池隔膜不断向高穿刺强度和轻薄化发展,标的公司的超薄高强基膜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且标的公司已具有产品迭代先发优势和主导性市场份额。因此,在分产品预测时,标的公司的湿法基膜销量预测增速高于涂覆隔膜产品的预测增速,销量占比逐年提升,原因在于标的公司的湿法基膜产品中以超薄高强基膜为主,符合未来行业发展趋势。目前该细分市场规模较小,渗透率提升空间较大,未来细分市场增速远高于湿法隔膜行业整体增速,2025年至2027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85%,2027年至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4%。本次评估预测中,2026年至2030年,标的公司湿法基膜产品销量预测增速分别为21.03%、15.66%、10.66%、1.94%、0%,低于行业2025-2027年、2027-2030年复合增长率85%、24%,
2-1-712具有合理性。
除此之外,2026年至2030年,标的公司的另一类主要产品涂覆隔膜产品布局丰富,形成了多元化的产品矩阵,能充分满足各类市场需求。基于行业发展和标的公司的产品和产能布局考虑,本次评估预测中,2026年至2030年,标的公司涂覆隔膜销量预测增速分别为10.00%、5.00%、5.00%、0%、0%,低于我国湿法隔膜行业整体对应增速17.6%、16.1%、12.5%、10.5%、9.8%。
*结合预示订单完成情况、预测期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分析,预测期销量具有可实现性
标的公司2024年预示订单量及完成情况、2025年预示订单量及预测销量情况、
2025年1-6月预示订单量及完成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项目2024年2025年预测2025年1-6月预示订单量335462.00557522.40(已取得)247701.00销量(不含次优品)265113.53440606.48(预测)194287.26
完成率79.03%79.03%78.44%
注:上述销量均按不含次优品的销量口径进行统计、预测
如上表可见,本次评估预测2025年销量时,基于2025年已取得的预示订单量并参照2024年预示订单完成率79.03%预测。2025年1-6月预示订单量实际完成率为
78.44%,与预测率较为接近,完成情况较高,预测具有可实现性。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产能、产量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亿平方米
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产能19.7935.7127.78
产量17.2029.4024.99
产能利用率86.92%82.35%89.96%
预测期内,标的公司预测产能、产销量及对应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亿平方米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产能58.9370.6971.1271.1271.1271.12
产量/销量45.8652.6157.7762.2262.8162.81
产能利用率77.82%74.42%81.23%87.48%88.31%88.31%
2-1-713注:预测期的产量与销量一致
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标的公司产线整体的产能利用率为86.92%、
82.35%和89.96%。通常情况下,新产线投产后调试至稳定运行需要一定时间,投产初
期产能利用率较低。从单个产线的产能利用率来看,部分产线报告期内的产能利用率在90%以上。
标的公司总产能陆续建成后预计达71亿平方米,合计产线46条,其中,能够生产超薄高强隔膜的大宽幅、高精度先进产线28条,产能约51亿平方米,占比超70%,足以满足标的公司预测期产品结构优化及销量需求。
基于上述情况,并结合标的公司新建产线全部投产及新产线产能逐步释放的情况,预测期内标的公司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上表所示。其中,2025年、2026年、
2027年产能利用率略低于报告期内平均水平,主要系考虑到2027年以前标的公司新
产线尚处于产能爬坡过程,因此产能利用率略低于历史期水平,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2027年以后,标的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在80-90%之间,主要系考虑到2027年以后,随
着工艺流程的进步和优化、生产技术的提升,标的公司的产线均已达到较为成熟的状态,未来标的公司整体产能利用率在80-90%之间,与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由上可见,预测期内标的公司的产能足以满足销量增长的需求。
综上,结合预示订单完成情况、预测期产能情况分析,标的公司预测期销量具有可实现性。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客户认证壁垒较高,下游客户稳定性强,标的公司已采取有效的产能消化措施,未来采购需求可实现性较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下游客户多为锂离子电池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要客户包括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亿纬锂能及瑞浦兰钧等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头部企业,合作关系较为稳固。锂电池企业的行业集中度较高,行业竞争格局较为稳定。且该类企业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电池厂商对选择和更换隔膜供应商会非常慎重,通常需进行严格的产品功能、性能等技术参数和产品整体质量控制体系方面的认证工作,涵盖从样品测试、实地考察、试用、小规模采购到最终认证及批量供货等整体流程,认证过程较长,通过认证后合作关系稳定。客户更换隔膜供应商将承担较高的转换成本和产品
2-1-714供应风险。标的公司的产品性能在批量供应下游锂电池客户前,已经过客户多轮技术
认证测试,在顺利通过并批量供货后,客户一般不会轻易变更供应商,因此双方已形成较为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未来下游客户对标的公司的采购需求可实现性较强。未来标的公司的新增产能主要消化措施为,一是持续与现有存量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终端市场需求增长的带动下,满足其持续不断增长的采购需求;二是通过建立常态化技术合作与交流机制,紧贴市场动态,与下游客户协同发展,确保能够第一时间满足客户产品迭代升级需求,提高自身产品的市场份额;三是依托近年来陆续新建投产的大宽幅先进生产线,积极与国内其他新能源电池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推动样品验证以及产品导入。四是持续加大海外客户拓展。截至目前,标的公司已向韩国LG、土耳其 ASP、美国 24M、法国 Blue Solutions 等海外客户实现批量供货,其余海外客户如韩国 SK、韩国三星、德国 PowerCo、法国 Verkor、法国 Automotive 等已处
于样品测试阶段,预计2026年开始陆续实现批量供货。上述产能消化措施将为标的公司的产能消化、销量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
综上,结合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未来增长、行业竞争格局、标的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和突出的竞争优势及产品竞争力、在手预示订单、预测期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以及稳定的客户关系,标的公司的预测期销量具有较强的可实现性,预测具有合理性及谨慎性。
2、销售单价预期稳定的依据
历史期及未来预测期,标的公司的锂电池湿法隔膜产品主要可以分为湿法基膜和涂覆隔膜两大类。
湿法锂电池隔膜包括基膜和涂覆隔膜,涂覆隔膜是在成品基膜的基础上进行涂覆加工后形成的产品,涂覆工艺本质上是对隔膜进行表面改性处理,经过涂覆改性后的隔膜能够体现出更好的耐高温、吸液保液性以及极片粘结性等特征,可以显著改善隔膜性能。基膜产品无需经过后端涂覆工序,制程自动化程度高于涂覆制程,成本相对较低,单价低于涂覆隔膜,但毛利率相对较高。
由于2023年以来锂电池隔膜行业产能集中释放,行业呈现阶段性供需失衡的格局,锂电池隔膜价格在2023年、2024年持续下调。2023年度和2024年度,标的公司湿法隔膜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1.45元/平方米及0.94元/平方米。2024年下半年以来,
2-1-715随着行业新建产能增速放缓以及部分低效产能的淘汰,叠加下游锂电池行业市场需求
的稳步提升,行业供求关系逐渐趋于平衡,锂电池隔膜价格已趋于稳定。
预测期内标的公司产品预测均价短期内已考虑价格下调,中长期预期稳定,主要分析及依据如下:
(1)从行业周期波动、行业未来产品主流技术、市场竞争格局、市场新增产能整
体释放情况、市场供求变化、标的资产所处地位来看,标的公司预测中长期产品单价保持稳定具有合理性
从行业周期波动和市场供求变化来看,锂电池隔膜产品下游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消费电子三大领域,行业周期波动与下游市场需求、行业产能释放密切相关。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以及全球节能减排的趋势下,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快速发展,拉动全球锂电池市场进入高速发展时期,需求持续旺盛。近年行业阶段性供需失衡主要系2021年、2022年隔膜企业扩产并在2023年、2024年集中释放,导致行业供大于求所致。2023年以来,行业价格下降导致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差的中小企业已退出市场,企业更趋理性,行业新建产能增速放缓,叠加下游锂电池行业需求持续旺盛,2024年中国锂电池市场出货量增速在36.9%,新增产能已逐步得到消化,周期性低点影响已逐步得到消除。2024年为行业产能利用率的低点,2025年已逐步回升,
2024年下半年以来隔膜行业产品价格已趋于稳定,基于此,标的公司产品价格未来中
长期维持稳定具有合理性。
从行业未来产品主流技术来看,锂电池产业的发展推动锂电池隔膜向轻薄化、高离子电导率、高强度高耐热性及优化涂覆技术方向发展,具体表现为基膜与涂层厚度缩减,通过提升孔隙率、降低曲折度及采用特定涂层技术提升快充性能,增强基膜强度和涂覆膜耐热性以保障安全,优化涂覆材料、工艺及采用特定技术方案来提升电池长循环寿命。标的公司的超薄高强基膜产品符合行业产品的主流技术发展趋势,因此2024年实现大批量出货后销量快速提升,2024年出货量市占率63%,排名市场第一,
占据产品迭代先发优势。同时,为持续保持标的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应对电池产业技术发展和变革,标的公司持续通过技术研发和创新开发新产品,已能够生产出如2μm超薄高强隔膜、固态电池用超高孔支撑膜、水系 PMMA涂覆隔膜、油系对位芳纶
混涂隔膜、水系陶瓷+水系 PVDF复合涂覆隔膜等优质产品,并在半固态锂电池隔膜、固态电解质、芳纶材料及隔膜、矩阵式点涂隔膜、燃料电池隔膜、锂硫电池隔膜等方
2-1-716面进行技术布局,如在半固态锂电池隔膜方面布局了凝胶电解质涂层隔膜、高电导率
固态电解质涂层膜;在锂硫电池隔膜领域布局了非对称截硫导锂涂层隔膜、半固态截硫导锂涂层隔膜;在燃料电池领域布局了全氟磺酸膜等。标的公司始终紧随行业发展的前沿动态,确保自身在市场竞争中长期保持产品技术优势,也为其产品价格稳定提供支撑。
从市场竞争态势和竞争格局来看,锂电池湿法隔膜行业具有生产工艺复杂、客户认证周期长、设备交货期长和资金投入大等特征,新进入的隔膜制造企业,从购买设备、到掌握工艺、再到取得客户认证预计需要3-5年,行业进入门槛较高。同时,近年来隔膜行业经过多次兼并收购,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从标的公司所处地位来看,根据 GGII 数据,2024 年,标的公司在全球及中国湿法隔膜市场出货量均排名行业第二,市场占有率逐年提升,在设备、产能、技术、产品质量稳定性及成本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明显。
从市场新增产能整体释放情况来看,鉴于行业此前扩产导致产能较为充裕,锂电池隔膜制造企业经营承压,2024年以来行业扩产积极性较低。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6月末,恩捷股份、星源材质、中材科技以及沧州明珠四家上市公司中国境内主要在建湿法隔膜产能合计为63.6亿平方米。同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的在建项目主要集中于2021年及2022年启动,2024年同行业上市公司无公告新建锂电池隔膜产能的计划。由此可见,同行业上市公司已根据目前锂电池湿法隔膜的市场情况,放缓国内项目建设,稳步释放在建产能。2025年以来,随着新增产能释放的减缓、行业部分低效产能出清,锂电池隔膜市场将逐步达到供需平衡,有利于行业价格趋稳。
综上,从行业周期波动、行业未来产品主流技术、市场竞争格局、市场新增产能整体释放情况、市场供求变化、标的资产所处地位来看,标的公司预测中长期产品单价保持稳定具有合理性。
(2)2024年下半年以来行业湿法隔膜产品价格走势已企稳近年来,湿法隔膜价格波动明显,与行业产能及发展态势紧密相关。2023年以来,头部隔膜生产企业纷纷加速扩产,导致产能增速超过市场需求增长,出现阶段性供过于求格局,市场竞争加剧,湿法隔膜价格整体呈下行趋势。报告期内,随着下游需求
2-1-717的释放,以及部分低效产能的出清,涂覆隔膜行业的价格逐步修复。2024年下半年以来,行业湿法隔膜月均价格整体已运行平稳。
根据 GGII 统计数据,从 2024 年 H2 以来,受下游需求旺盛影响,隔膜行业价格战放缓,整体价格对比 2024年 Q2保持平稳运行,走势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项目 21Q1 21Q3 22Q1 22Q3 23Q1 23Q3 24Q1 24Q2 24Q3 24Q4
湿法基膜1.151.21.41.41.31.10.950.850.850.85
湿法涂覆1.9522.32.21.951.61.251.151.11.1
从长期来看,隔膜行业受设备精密度高、工艺复杂、客户认证周期长等影响,竞争门槛较高,头部企业竞争优势明显。未来企业竞争将更多转向技术创新、产品差异化及成本控制综合能力。拥有先进技术、优质产品及成本优势的头部企业,将在市场中占据主动,其产品价格有望维持相对稳定且合理的水平。
需求结构变化同样影响锂电池隔膜价格走势。在传统应用领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领域对高性能、高安全性隔膜需求持续上扬。这类产品因技术门槛高、性能要求严,具备较高溢价空间,其价格有望在未来保持稳定甚至适度上升。新兴市场如半固态电池、数据中心锂电 UPS等领域的拓展,为芳纶涂覆隔膜等新型产品开辟了新市场。随着这些新兴市场规模逐步扩大,相关隔膜产品需求增加,将逐步对湿法隔膜价格产生影响。
从近期市场动态来看,2025年初干法隔膜价格已出现反弹迹象,主要原因是前期价格过度下跌,使得生产厂商生产意愿下降、产能收缩;目前,湿法隔膜价格整体平稳。未来,随着传统领域对高性能湿法隔膜需求增长以及新兴市场开拓,湿法隔膜价格有望在部分细分领域出现分化,高端、高性能产品价格有望上行,整体保持相对稳定状态。
上述行业湿法隔膜价格主要代表了锂电池隔膜行业整体产品价格走势情况。由于锂电池隔膜产品受薄厚程度、涂覆种类影响等存在种类众多的细分产品,因此标的公司不同细分产品主要结合标的公司产品订单价格、细分市场供需关系及未来行业发展
趋势等进行分类预测,下文仍以两大类产品湿法基膜产品和涂覆隔膜产品的价格预测及合理性进行分析。
(3)未来价格预测结合标的公司产品订单价格、客户结构以及新产品技术迭代等因素影响预测
2-1-718*湿法基膜价格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分析
标的公司的湿法基膜产品以超薄高强基膜为主,其他细分产品占比较小,且随着产品迭代预计需求将逐年递减,收入和销量在标的公司整体收入和销量占比约在5%及以下,因此标的公司湿法基膜产品价格主要受超薄高强基膜影响。评估预测2025年标的公司湿法基膜产品均价为0.81元/平方米,较2024年产品均价下降8.10%,主要依据为 2025年在手订单的价格。2024年具备高穿刺强度 5μm湿法隔膜应用能力企业仅宁德时代等少数企业,市场需求相对集中,且能够大批量生产满足高穿刺强度的 5um湿法隔膜、且满足头部电池企业要求的隔膜生产企业仅有金力股份和山西蓝科途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这两家企业目前为宁德时代 5μm湿法隔膜主要供应商,2025年评估预测以主要客户订单价格为依据,具有可靠性。2026年、2027年基于谨慎性,综合考虑未来短期内超薄高强隔膜产品的市场需求仍相对集中,以及市场上其他供应商加入等因素影响,预测价格未来每年有一定调整及降幅。每年下降幅度参考主要产品2025年在手订单价格较2024年产品价格下降幅度确定,具有合理性;2028年及以后年度,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标的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技术迭代及领先优势,预测该类产品售价保持稳定,合理性分析如下:
A、超薄高强隔膜产品未来市场空间极大,同时具有较高的竞争壁垒,竞争者相对较少,有助于价格维持稳定超薄高强隔膜市场目前市场需求相对集中,能大批量应用超薄高强隔膜的电池厂商还较少,各大电池厂商均在大力研发更薄化的电池和超薄高强隔膜在电池中的应用,未来预计市场需求将逐步提升。根据 GGII 的报告,2024年高穿刺强度 5μm 湿法隔膜的出货量为11亿平方米,市场规模尚小,2025年出货量有望突破40亿平方米,约为
2024年出货量的4倍,增速远高于湿法隔膜行业整体增速,市场空间极大。
根据 GGII 的 2025 年中国锂电池隔膜行业报告,能实现应用于动力电池的高穿刺强度 5μm 湿法隔膜大批量供货的供应商主要为标的公司与山西蓝科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 GGII 报告中 2024年高穿刺强度 5μm湿法隔膜的出货量 11亿平方米计算,标的公司2024年对应产品的出货量排名行业第一,市占率达63%,具有突出的市场领先优势。主要原因在于,高穿刺强度隔膜的生产在生产稳定性、薄化和强度的性能平衡、强度与热稳定性的协同控制、高分子量材料加工等方面存在难点。而标的公司从建厂初期就聚焦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应用,已具有了十余年技术沉淀。面对通用设备无
2-1-719法高效加工超高分子量原料的行业痛点,标的公司通过对设备功能升级改造、提升设
备设计精度、对设备与工艺进行深度融合等方式实现了技术突破。并且,标的公司超
70%产能为2023年以后投产的先进大宽幅设备产能,一方面有助于实现超薄高强隔膜
的稳定生产,另一方面还能大幅降低成本。上述因素带动标的公司快速占领高端市场,且相较其他同行业公司具有了先发优势。由于高性能隔膜产品对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等要求较高,新进入者需经过下游客户严格验证及自身稳定生产后,才能逐步实现大规模供应。从购买设备、到掌握工艺、再到取得客户认证预计需要3-5年,行业进入门槛较高。这一特性使得标的公司在中短期内的产品竞争力与供应稳定性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竞争者相对较少。未来随着下游需求端更多电池厂商加大对超薄高强隔膜的应用和采购,将有助于维持标的公司相关产品价格保持稳定。
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的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超薄高强度隔膜的项目进展如下: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进展拟达到目标超薄高强度隔膜(对应高能量恩捷股份 密度锂电池的 5μm 超薄隔膜 通过客户认证 实现量产出货
开发)
星源材质高强度超薄湿法隔膜开发量产、客户导入-
超薄超高强度 5μm基膜 实现量产 -
开发出4微米隔膜产品,完成上线中试,达中材科技 MD 拉 伸 强 度 4500动力用超薄 4 微米锂离子电池 成 了 技 术 指 标 要
Kgf/cm2 , TD 拉 伸 强 度隔膜开发求,并向客户提供
4000 Kgf/cm2,针刺强度
了样品 360 gf
1、降低透气,提高孔隙率;2、选用分子量布相对
较窄的超高分子量 PE;3、
超薄低透气高强度隔膜工艺研工艺条件改变,增加油料沧州明珠已结项
究比、提高拉伸;4、产品指标达后与客户沟通进行送样测试,通过客户验证并批量导入
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各公司的2024年年度报告
超薄高强隔膜的生产和大批量供应能力主要取决于设备能力、工艺技术以及生产的产品是否能稳定达标。行业报告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均未公告超薄高强隔膜的产能情况。
B、标的公司正在加大加深与主要客户合作力度,有助于新产品的持续导入及价
2-1-720格稳定
标的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水平、优秀的品质管控能力和稳定的产品供应,在行业内获得了广泛的市场认可度,与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亿纬锂能、瑞浦兰钧、江苏正力、吉利控股、广汽因湃、楚能新能源、微宏动力、海四达、天鹏电源等国内
知名锂电池厂商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随着产品迭代升级和产能逐步释放,标的公司正在积极进行市场开拓,加大加深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力度,有助于标的公司新产品的持续导入和价格的稳定。
C、标的公司未来通过技术迭代升级持续进行产品迭代,带动湿法基膜产品价格维持稳定
标的公司的湿法基膜以超薄高强基膜为主,是标的公司技术领先产品。除现有大批量出货的 5μm产品外,标的公司目前已具备应用于锂电池的 3μm、2μm等超薄高强基膜的生产能力,该类产品技术门槛更高,对应单价也更高。未来,随着技术的持续迭代和新产品的不断推出,将为超薄高强隔膜产品价格的稳定提供支撑。
*涂覆隔膜产品价格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分析
涂覆隔膜产品的市场供应和下游应用均较广泛。2023年、2024年上半年,标的公司涂覆隔膜产品单价受行业价格影响下降较多。2024年下半年开始,随着产能不断出清、市场环境好转,标的公司涂覆隔膜产品价格逐步修复趋稳。本次评估预测涂覆隔膜产品价格未来维持在0.99元/平方米,以2025年主要在手订单价格为依据,预测价格较2024年涂覆隔膜产品均价下降4.22%,具有合理性。2025年以后年度保持稳定,其依据及合理性如下:
A、2024 年下半年以来标的公司涂覆隔膜产品价格已企稳,与行业趋势一致,未来年度随产能利用率触底回升和供需逐步改善,预测价格保持相对稳定
2024年下半年以来,随着行业供需关系的改善,标的公司的涂覆隔膜产品综合月
均价格整体均已运行平稳,截至评估基准日,涂覆隔膜产品的价格基本围绕在0.99元/平方米上下有小幅波动,主要系涂覆隔膜产品型号种类较多所致。根据 GGII 的报告,
2024年为行业产能利用率的低点,以后年度随供需关系继续改善,产能利用率触底回升,预计行业价格也将保持相对稳定。
B、涂覆隔膜产品价格更趋近于成本线甚至负毛利运行,未来进一步下降空间不
2-1-721大
涂覆隔膜产品相较高性能基膜产品,其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
近年因较多企业扩产,为成为合格供应商而进行非正常低价竞争,导致涂覆隔膜产品价格更趋近于成本线甚至负毛利运行。从同行业公司经营情况来看,根据百川盈孚的数据统计,2024年湿法隔膜毛利率已降至10%水平,行业整体已处于盈亏平衡线。头部企业盈利能力大幅减弱。二线隔膜企业因规模效应不足,盈利能力更显匮乏。该现象未来难以持续,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的空间已相对有限。随着产能出清、下游需求进一步释放,涂覆行业价格和毛利率情况预计都将得到修复。毛利率的修复趋势可从标的公司和可比上市公司最新业绩变动情况得到验证。从可比上市公司来看,恩捷股份2025年上半年、2024年度毛利率分别为15.53%、11.07%,提升4.46个百分点,且
2025年上半年的净利率从2024年的-6.49%提升至-2.29%,亏损有所收窄,经营业绩逐
步回暖;沧州明珠2025年上半年、2024年度锂电池隔膜毛利率分别为24.18%、
20.55%,提升3.63个百分点;星源材质经营相对稳健,毛利率仍然保持在25%以上相对高位。整体而言,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修复情况与标的公司毛利率修复趋势一致。
C、标的公司将进行差异化竞争,研发生产更多高附加值的涂覆隔膜产品,能够为涂覆隔膜产品价格稳定提供支撑
标的公司产品矩阵覆盖各类涂覆隔膜产品,不同品类因技术复杂度、性能指标存在差异,其价格与毛利率水平亦呈现分化特征。其中,高附加值涂覆隔膜产品凭借高技术壁垒与更优异的性能表现,价格高于普通产品。未来,标的公司将战略聚焦超薄高强隔膜及高附加值涂覆隔膜的生产制造,同时加大前沿产品研发布局力度,持续在半固态锂电池隔膜、固态电解质、芳纶材料及隔膜、矩阵式点涂隔膜、燃料电池隔膜、
锂硫电池隔膜等方面进行技术投入,加强技术成果转化。标的公司将通过强化产品差异化来提升附加值,为涂覆隔膜产品价格的稳定提供支撑。
3、2024年业绩亏损的原因
2024年标的公司出现亏损,主要原因是行业阶段性供需失衡致使整体盈利能力下降,同时报告期内新增产线陆续投产转固使折旧费用大幅增长,且通过银行借款支付设备款及工程款等导致负债规模快速扩大,财务费用逐年增加。2024年下半年起行业供需失衡状况逐步改善,价格趋于稳定,新增产能增速放缓;作为头部企业,标的公
2-1-722司具备较高产能利用率、稳定客户资源和较强技术实力,已形成较强竞争优势,未来
收入增长将推动规模效应充分显现,叠加固定成本影响逐步减弱、产品结构变化、单位原材料成本下降等因素影响,亏损相关影响因素已消除。
4、2025年1-6月实际实现情况与预测情况对比
2025年1-6月,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销量和单价实现情况和预测情况如下所示。
以下将通过两种方法测算和对比2025年1-6月标的公司实现数和预测数:(1)方式
一:以订单比例(2025年1-6月预示订单预测数÷全年预示订单预测数)的结果,乘以全年预测数,以此得到2025年1-6月的预测数;(2)方式二:以全年预测数乘以
6/12,以此得到2025年1-6月的预测数。如前所述,两者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标的
公司订单及月销量非均匀分布,因此方式一测算的2025年1-6月预测数更具参考性和可比性。
单位:万元、亿平方米、元/平方米2025年1-66方式一:完成方式二:完62025年1-月预测2025年1-月预测指标月实际率(实际数/成率(实际数(方式一)数(方式二)数预测数)数/预测数)
营业收入175348.30181965.45204782.8196.36%85.63%
销量20.1120.3822.9398.68%87.69%
产品均价0.860.880.88--
注:产品均价为主营业务收入/销量
如上表所示,标的公司收入、销量、单价的实现情况与2025年1-6月预测数据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按方式一,收入完成率为96.36%,销量完成率为98.68%,单价与预测单价不存在较大差异,2025年1-6月实现净利润0.98亿元,净利润完成率为
100.11%,整体实现情况良好。
2025年1-10月,标的公司实现销量、收入、净利润(未经审计)分别为37.50亿平方米、32.61亿元、2.55亿元,完成率相较2025年1-10月预测数(以评估预测2025年1-10月预示订单比例计算)分别为100.95%、98.31%、142.70%。
综上所述,结合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市场未来增长情况、市场竞争格局、产品核心技术优势、市场份额及竞争力、新增产能消化措施及产能利用率水平、2024年业绩亏
损的原因、销售单价预期稳定的依据、客户的稳定性及采购需求的可实现性、同行业
可比公司情况分析,标的公司收入预测的依据具有合理性。
2-1-723(十三)结合标的资产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主要供应商的稳定性、议价能力、新增
产线大额转固影响、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等,披露在报告期内毛利率呈下降趋势的情况下,预测期内毛利率保持稳定增长的依据及合理性本次评估报告期、预测期标的公司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历史期预测期项目
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20292030年年年
及以后
主营业务37.29%21.00%24.27%26.12%29.19%31.34%31.54%31.54%毛利率
综合毛利37.72%21.85%25.08%26.91%29.94%32.07%32.27%32.27%率
由上表可知,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和综合毛利率下降,评估预测期内短期稳步上升,中长期保持稳定态势,结合标的资产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主要供应商的稳定性、议价能力、新增产线大额转固影响、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
水平及变动趋势分析如下: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情况
对锂电池湿法隔膜产品而言,基膜核心原料为聚乙烯(PE),其具备良好的绝缘性、机械性能和化学稳定性,是构成隔膜基材的基础;涂覆隔膜的原材料除基膜本身外,还包括各类涂覆材料,常见的涂覆材料有聚合物(如 PVDF)、氧化铝、勃姆石等,这些材料通过涂覆工艺附着在基膜表面,可提升隔膜的热稳定性、耐电解液腐蚀性和力学性能,不同涂覆材料的选择会根据下游电池的性能需求而定。此外,在生产制备过程中,需使用白油、二氯甲烷等用于稀释、熔融、溶解及萃取,可回收利用,市场供应较为充足。
(1)PE价格波动风险
PE分为进口和国产,两种采购价格有较大差异。当前我国湿法隔膜 PE 原料主要从海外进口,国产化率不足 20%。进口 PE 价格一定程度上受国际供需关系、原油价格、贸易政策、汇率变动等因素影响,过去十余年整体呈现一定程度波动,近年较为稳定。我国国产 PE原料价格约为海外价格的 60%~70%。目前,我国主要隔膜企业均在不断开发国产原材料,降低原材料成本和供应商风险。未来预计我国湿法隔膜采用国产 PE的比例在 2030年有望超过 50%。
2-1-724PE(聚乙烯)的行业价格走势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中塑在线;聚乙烯细分品种较多,以上为高密度聚乙烯(薄膜级)产品的行业价格,为聚乙烯产品的一个品种,与标的公司采购的细分产品存在差异对于 PE 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标的公司主要采取的应对措施为:* 通过大批量采购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以稳定采购价格;同时,随着出货量的持续增长,标的公司在采购环节的议价能力不断增强;*积极开发新供应商,通过对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比对及产品测试,在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有效分散供应风险;*持续提高国产 PE的采购占比以降低成本。目前湿法隔膜 PE原料国产化率较低。未来随着技术工艺的改进,PE国产化率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国产化率的提升将显著降低原材料成本;
*借助技术创新、工艺设备流程改造、生产效率提升及减少损耗等方式,降低原材料的单位耗用量,从而减少 PE原材料在总成本中的占比。
(2)涂覆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PVDF、氧化铝、勃姆石在锂电湿法隔膜成本中的占比,主要由不同类型涂覆隔膜产品的结构占比决定。通常情况下,除 PE材料外,PVDF和氧化铝在标的公司原材料成本中占比较高,勃姆石的占比相对较小。PVDF和氧化铝的行业价格走势如下,其中,PVDF过去两年受锂电池隔膜行业影响,价格处于下行趋势。氧化铝属于大宗商品,下游应用领域广泛,过去两年价格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
2-1-725数据来源:Choice、产业在线
数据来源:Choice、上海有色网
针对 PVDF、氧化铝、勃姆石等涂覆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标的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应对措施:* PVDF 材料国内外采购的产品性能差异较小,不存在产品壁垒。未来,标的公司将进一步提高 PVDF 国产化率,并加大国内供应商的开发力度,降低成本;*氧化铝粉和勃姆石粉的采购以国内厂商为主,标的公司正通过持续开发新供应
2-1-726商,随着规模效应的提升,增强自身的议价能力;*标的公司通过不断研发和技术创新,进一步降低单位涂覆隔膜产品的涂覆材料用量,从而降低单位原材料成本占比。
综上,虽然标的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但标的公司已采取了应对措施,有效地降低了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2、主要供应商稳定性、议价能力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如下:
供应的主要原2025年1-6供应商2024年排名2023年排名材料月排名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E 1 1 1
上海旦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PVDF 3 2 5
河北远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PE 2 3 21
上海杭景塑胶有限公司 PE 10 4 2聊城鲁西氯甲烷化工有限公司二氯甲烷654
江苏厚雅化工有限公司 PVDF 8 6 3
龙朴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PE 4 10 20名以外
上海联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PE 5 20名以外 未合作
由上可见,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整体较为稳定。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为降本增效积极开发新供应商,与多家供应商展开合作,提高自身议价能力,分散供应风险。
锂电池湿法隔膜行业的上游原材料主要包括 PE、PVDF、氧化铝、勃姆石等。该行业对不同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存在差异,这主要受原材料市场供应格局、技术壁垒、隔膜企业自身规模等因素影响。
PE、氧化铝等主要原材料属于大宗商品,下游应用领域广泛,隔膜行业用量整体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PE价格呈现波动下降趋势,氧化铝价格则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当前我国湿法隔膜 PE 原料主要从海外进口,其采购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PVDF、勃姆石等原材料的市场表现与锂电池隔膜行业需求变动关联性较强。隔膜行业龙头企业采购量大,对供应商具有较强吸引力;同时,随着 PVDF国产化率提升及部分原材料生产企业数量增加,头部隔膜企业在价格谈判中具备一定优势,议价能力较强。
就标的公司而言,随着出货量持续增加,加之标的公司通过签订长期供货协议、
2-1-727开发新供应商、提高 PE、PVDF等原材料国产化率等举措,其对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的
议价能力正逐步增强。
3、新增产线大额转固影响
根据评估报告,评估预测期每年折旧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30年及以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后
折旧摊销89022.68101580.24101574.42101508.06101465.09101465.09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尚未投产的新产线共有10条,具体情况如下:
基地线号预计投产时间
合肥5#2025年合肥6#2025年合肥基地
合肥7#2025年合肥8#2025年江升5#2025年湖北江升基地
江升6#2025年湖北5#2025年湖北6#2025年湖北基地
湖北7#2026年湖北8#2026年上述影响已在本次评估预测中予以考虑,未来随着标的公司产能释放,规模效应进一步显现,预计可消化前述产线转固影响。
4、在报告期内毛利率呈下降趋势的情况下,预测期内毛利率保持稳定增长的依
据及合理性
(1)报告期内毛利率呈下降趋势的原因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占综合毛利的95%以上,综合毛利率主要受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中,主营业务成本由原材料、人工费、燃料动力、折旧摊销、运费等构成。2024年,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受行业价格下行影响所致,另一方面,2024年标的公司有较多新建产线投产转固,且多于2024年下半年转固,产能未完全释放,使得折旧等固定成本增加。
2-1-728(2)预测期内毛利率保持稳定增长的依据及合理性预测期,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各项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如下: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及以后
原材料33.96%32.15%31.01%31.57%31.56%31.56%
动力燃料费用20.24%20.86%21.88%22.29%22.31%22.31%
职工薪酬8.94%8.67%8.88%8.84%8.96%8.96%
折旧及摊销25.35%26.49%25.84%24.71%24.58%24.58%
其他制造费用7.02%7.16%7.46%7.51%7.50%7.50%
运费3.32%3.47%3.70%3.83%3.84%3.84%
次优品综合成本1.17%1.20%1.24%1.26%1.26%1.26%
主营业务成本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预测期,标的公司毛利率保持稳定增长的依据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标的公司折旧摊销成本、职工薪酬不随销量及收入增长而同比增长,收入增加将带动规模效应显著提升
从折旧摊销成本来看,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折旧摊销成本占比较高。预测期内,随着新建产线全部投产转固,固定资产折旧成本将增加较多,导致当年主营业务成本中折旧摊销增长68.46%;2026年及以后因无新建产线,折旧摊销金额将趋于稳定,增速放缓,其在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占比也会逐年下降。
从职工薪酬来看,新建产线投产后,标的公司预计有一定的人员增加需求。本次评估预测已考虑新增产线带来的人员增长,同时结合历史工资水平预测了相应的工资增长率,整体人员增加及薪酬增长不会与销量同比变动。
综上,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折旧摊销、职工薪酬金额预测期存在一定幅度增长,但其不会随销量及收入增长而同比增长。标的公司随生产和销售规模的扩大,规模效应显著提升,带动毛利率回升。
*超薄高强基膜产品毛利率较高,未来预测期销量增长高于涂覆产品,产品结构变化带动整体毛利率增长
从产品来看,标的公司两大类产品分别为湿法基膜和涂覆隔膜产品。其中湿法基膜产品2024年以来以超薄高强基膜为主。2024年下半年随着标的公司新建产能释放,毛利率较高的超薄高强基膜产品出货量快速上涨,在公司整体销量和收入中的占比持
2-1-729续提升,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6月该产品销量占比分别为0.12%、24.85%和
38.26%。在超薄高强基膜产品销量的带动下,预测期内,湿法基膜和涂覆隔膜产品的
销量占比变化如下:
历史期预测期项目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20292030年及年年以后
湿法基膜销量占20.93%35.09%42.22%44.55%46.92%48.21%48.68%48.68%总销量比
涂覆隔膜销量占71.79%60.67%53.85%51.64%49.38%48.14%47.69%47.69%总销量比
如上表所示,基于锂电池隔膜行业轻薄化的发展趋势和技术迭代方向、标的公司新产线产能的释放,以及标的公司在超薄高强隔膜市场的产品和技术领先优势,本次评估预测标的公司未来超薄高强基膜产品的销量及收入占比将持续提升。
由于超薄高强基膜技术难度更大,市场竞争程度相对较低,并且无需经过后端涂覆工序,制程自动化程度高于涂覆制程,因此其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未来该类型产品收入的增长将带动标的公司锂电池隔膜产品整体毛利率稳定增长。
*产品单位原材料成本下降
报告期内,受国产替代进口、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涂覆等生产工艺改进、产品结构变化的影响,标的公司单位原材料成本持续下降。本次评估时结合上述因素,预测未来三年内(2025年-2027年)原材料单位成本存在一定下降,结合产品结构的变化,预测期内(2025-2030年),单位原材料成本分别下降10.17%、4.71%、6.53%、
2.92%、0.41%和0.00%,其中2028年及以后的单位成本变动,主要源于各年间不同产品结构的变化。上述预测的主要依据及合理性如下:
A、主要原材料国产化率带动采购均价下降。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 PE和 PVDF均存在境外采购。未来,随着技术进步推动国产化率提升,标的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均价将进一步下降。以 PE原料为例,我国国产 PE原料价格约为海外价格的 60%~70%,提升国产化率将有效降低标的公司的原材料成本。未来,标的公司将在保证产品质量和稳定性的前提下,通过工艺精进进一步推动国产化率和原材料单位成本持续下降。
B、通过研发和技术改进、工艺流程优化等方式,持续降低单位原材料耗用量。
一方面,隔膜产品和涂覆工艺生产过程中均存在不同程度耗损,标的公司将持续推进技术改进与生产效率提升,通过精准控制原料配比、优化工艺参数、改进拉伸工艺等
2-1-730技术手段,进一步降低原材料损耗率。另一方面,涂覆技术直接决定涂覆的单位原材料耗用。例如在 PVDF涂层产品领域,标的公司研发的矩阵式点涂隔膜技术,能使粘接更均匀,在保证单位面积粘接强度更高的同时减少 PVDF用量,目前已逐步实现量产。未来,标的公司通过研发和技术创新实现技术路径优化,也将降低单位产品涂覆材料用量。
C、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呈持续下降态势,2024 年,主要原材料 PE、PVDF、勃姆石、氧化铝粉的采购均价分别较 2023 年同比下降 5.10%、
26.07%、23.32%、0.07%。2025年1-6月,各主要原材料采购均价整体延续了降价趋势,2025年 1-6月,主要原材料 PE、PVDF、勃姆石、氧化铝粉的采购均价较 2024年采购均价分别下降7.62%、11.33%、0.22%、0.37%,与预测趋势相符。未来,随着出货量扩大及新供应商的逐步导入,标的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有望进一步下降。
*未来涂覆隔膜产品轻薄化的趋势也将带来成本的降低。随着电池对能量密度的要求不断提高,为在有限空间内容纳更多电解液,隔膜需向轻薄化方向发展。从标的公司近两年涂覆隔膜产品的销售数据来看,轻薄化涂覆隔膜产品的销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这类产品不仅成本更低,且附加值更高,对应的毛利率也相对更优。
(3)2025年1-6月实际实现情况好于预测期情况
2025年1-6月,标的公司实际综合毛利率为29.91%,较评估预测的综合毛利率
25.08%高出4.8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包括:*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下降幅度超过评
估预测水平;*规模效应逐步释放,单位动力燃料等成本有所降低;*标的公司细分产品中,毛利率更高的超薄高强基膜产品在2025年1-6月的收入占比略高于评估预测,综合毛利率提升。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相比,毛利率具备合理性
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锂电池隔膜产品的毛
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锂电池隔膜产品毛利率公司名称
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
恩捷股份13.66%7.39%39.83%
星源材质24.84%28.79%44.42%
2-1-731锂电池隔膜产品毛利率
公司名称
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
中材科技1.26%5.50%38.51%
沧州明珠24.18%20.55%21.06%
可比公司平均值15.99%15.56%35.96%
标的公司29.20%21.00%37.29%
注:来源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标的公司锂电池隔膜产品毛利率为主营业务毛利率
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为锂电池隔膜产品整体的毛利率,整体毛利率中通常以涂覆隔膜产品为主。2023年标的公司锂电池隔膜产品整体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毛利率不存在较大差异。2024年及2025年1-6月,标的公司毛利率整体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一方面是随着标的公司新建产能陆续投产,标的公司超薄高强基膜实现大批量出货,其毛利率较高,带动毛利率整体下降幅度小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下降幅度,另一方面是随着标的公司销量提升,规模化效应进一步显现,同时叠加单位原材料成本下降等因素影响,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标的公司毛利率相对较高。
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湿法隔膜细分产品的毛利率通常都高于涂覆隔膜产品,其受行业价格下行影响小于涂覆隔膜产品。星源材质外销客户占比较高,其涂覆隔膜毛利率高于标的公司。标的公司 2024年湿法基膜产品中 5μm超薄高强基膜销量占比提升,占据产品迭代先发优势,毛利率较高,湿法基膜整体毛利率高于星源材质。
综上所述,尽管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但预测期内,折旧摊销、职工薪酬等成本相对固定,收入增长将显著提升规模效应,加之产品结构优化及单位原材料成本下降的双重影响,预测期内毛利率保持稳定增长具备合理性。
二、重要下属企业的评估基本情况
(一)湖北江升
1、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湖北江升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
估结论为:
总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131812.02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133135.04万元,评估增值为人民币1323.02万元,增值率为1.00%;
2-1-732总负债账面值为人民币41888.12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41888.12万元,未发生
评估值增减变动;
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89923.90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91246.92万元,评估增值为人民币1323.02万元,增值率为1.47%。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117583.5017584.360.860.00
非流动资产2114228.52115550.681322.161.16
其中:债权投资30.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40.000.000.00
长期应收款5285.00285.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90.000.000.00
固定资产1069450.8470553.861103.021.59
在建工程1139658.4040031.80373.400.94
生产性生物资产120.000.000.00
油气资产130.000.000.00
使用权资产140.000.000.00
无形资产152822.522668.26-154.26-5.47
开发支出160.000.000.00
商誉170.00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18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91606.581606.58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20405.18405.180.000.00
资产总计21131812.02133135.041323.021.00
流动负债2226379.3626379.360.000.00
非流动负债2315508.7615508.760.000.00
负债总计2441888.1241888.120.00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589923.9091246.921323.021.47
2-1-733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货币资金的评估
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详见下表: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元)
银行存款1508570.63
其他货币资金4762680.20
银行存款评估结果为1508570.63元,未发生评估增减值变动。
其他货币资金为企业存放在中信银行邯郸分行等4个保证金户的余额。
其他货币资金评估结果为4762680.20元,未发生评估增减值变动。
(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合计6862.39元,计提坏账准备0.00元,应收票据净额合计为
6862.39元,均为应收的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评估值为6862.39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3)应收账款的评估
应收账款为应收货款。账面余额合计85545045.03元,计提坏账准备35496.57元,账面净额85509548.46元。
应收账款评估值为85509548.46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4)预付款项的评估
预付款项为预付采购款和设备款等,账面余额合计6694069.3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0.00元,预付款项净额合计为6694069.30元。
预付款项评估值为6694069.30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5)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36350.00元,计提坏账准备1917.50元,其他应收款净额
34432.50元,主要为住房押金、物业费和备用金等。
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34432.50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6)存货的评估
2-1-734存货账面余额合计41174468.32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132339.69元,存货净
额34042128.63元,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产成品和在产品。
*原材料的评估
原材料账面余额合计19517418.28元,计提跌价准备0.00元,原材料净额
19517418.28元,主要为企业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料。
经评估,原材料评估值合计19517418.28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在库周转材料的评估
在库周转材料账面余额合计1757758.59元,计提跌价准备84152.70元,在库周转材料净额1673605.89元,主要为企业用于生产过程中的辅助材料。
经评估,在库周转材料评估值合计1673605.89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的评估
在产品账面余额为4647140.76元,计提跌价准备155411.91元,账面净额
4491728.85元。
经评估,在产品评估值合计4491728.85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产成品的评估
产成品账面余额合计15252150.69元,计提跌价准备6892775.07元,产成品净额8359375.62元,属于在市场上正常销售及待售的商品,可采用市场法评估。
对于正常销售的产成品,首先结合该类存货市场需求情况、现行不含税销售价、新旧和损失程度等实际情况,估算其未来可实现的销售收入,然后再扣除需追加投入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运输费用及相应的合理利润确定其评估价值。
计算公式如下:
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费率-销售税金及附加率-运输费用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率)×净利润扣除率)经评估,产成品评估值合计8368006.28元。
*存货评估结果
单位:元
2-1-735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原材料19517418.280.0019517418.280.000.00
在库周转材料1757758.5984152.701673605.890.000.00
产成品(库存商品)15252150.696892775.078368006.288630.660.10在产品(自制半成4647140.76155411.914491728.850.000.00品)
存货合计41174468.327132339.6934050759.298630.660.03
减:存货跌价准备7132339.69
存货净额34042128.6334050759.298630.660.03
(7)其他流动资产的评估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为43276684.76元,为待抵扣进项税等。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43276684.76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8)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评估范围
被评估单位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其数量、账面原值、账面
净值、减值准备情况见下表:
序号类别账面原值(元)账面净值(元)
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153375017.28133202879.59
2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134505131.43129347217.40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000.00
合计287880148.71262550096.99
*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及说明
本次运用成本法评估房屋建筑物,具体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评估说明详见本章“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三)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之“10、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的相关内容。
*评估结果的分析和选取
经采用成本法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市场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账面值评估价值增值额科目名称原值(元)净值(元)原值(元)净值(元)原值(元)净值(元)
2-1-736账面值评估价值增值额
科目名称原值(元)净值(元)原值(元)净值(元)原值(元)净值(元)
房屋建筑物153375017.28133202879.59206996300.00188112700.0053621282.7254909820.41
构筑物及其他134505131.43129347217.4079333600.0077862300.00-55171531.43-51484917.40辅助设施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287880148.71262550096.99286329900.00265975000.00-1550248.713424903.01
*评估增减值
房屋建筑物评估原值减值原因是湖北江升厂区是收购过来后进行相关改造,重复工程导致账面原值有小幅的减值。评估净值增值原因是被评估单位房屋建筑物的会计折旧年限比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短,因此形成评估净值增值。
*特别事项说明
经对被评估单位各项资产权属关注核查,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未能发现评估对象涉及资产中部分不动产的权属证明文件,被评估单位已出具书面说明解释未办证的原因且认为该事项未对相关不动产的使用产生影响。本次未考虑该产权瑕疵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9)固定资产——设备
*评估范围
企业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其数量、账面原值、账面净值、减值准备情况见下表:
数量账面价值(元)序号科目名称说明
(项)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1234629254729.89431958300.84
1固定资产-机器设备334616646633.07426546062.77主要是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设备
2固定资产-车辆13891172.21489722.39办公用车
3固定资产-电子设备88711716924.614922515.68办公设备及家具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00
*评估方法
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车辆。
2-1-737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可收集资料情况,
可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
经评估计算,委托评估的设备类资产账面值、评估值、评估增减情况如下表单位: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629254729.89431958300.84578997750.00439563621.00-50256979.897605320.16-7.991.76
固定资产-机616646633.07426546062.77567548500.00431908500.00-49098133.075362437.23-7.961.26器设备
固定资产-车891172.21489722.39788200.00593600.00-102972.21103877.61-11.5521.21辆
固定资产-电11716924.614922515.6810661050.007061521.00-1055874.612139005.32-9.0143.45子设备
固定资产减0.00值准备
*评估增减值分析
机器设备原值减值是由于设备更新换代,历史购置型号机器价格下跌导致,故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又因为企业的部分设备折旧年限长于经济适用年限,导致机器设备评估净值减值。
车辆评估原值减值是由于待估车辆现行购置价下降形成减值;又因为企业部分车
辆的折旧年限短于经济适用年限,导致车辆评估净值增值。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是因为技术更新较快,电子设备市场价格下降幅度大导致;
又因为企业部分设备的折旧年限短于经济适用年限,导致电子设备评估净值增值。
(10)在建工程
*评估范围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共8项,为室外管网工程、湖北江升2号隔膜厂房-土建工程和湖北江升室外弱电工程-消防联动弱电工程等,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账面价值合计
1425260.41元。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共63项,主要是湖北江升五号线、湖北江升六号线和二氯甲烷挥发气回收装置项目。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账面余额合计383081739.31元,计提减值准备0.00元,账面价值合计383081739.31元。
2-1-738在建工程-待摊基建支出共32项,为在建项目支出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在建工
程-待摊基建支出账面价值合计12077042.24元。
*评估方法
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目,根据其在建工程申报金额,经账实核对后,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的余值作为评估值。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以上,且其账面值未包含建设期利息,则需要按照现行利率结合建设期进行补计,计算到其评估价值之中。
*评估结果
在建工程评估值为400318005.60元,评估增值3733963.64元。
(11)长期应收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3000000.00元,计提跌价准备150000.00元,账面净值
2850000.00元,是企业进行融资租赁形成的款项。
长期应收款评估值为2850000.00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
被评估单位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16065786.23元,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亏损和递延收益等。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16065786.23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被评估单位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值4051846.46元,为预付设备款和税费等。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4051846.46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12)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资产
*土地使用权评估范围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为1宗,其面积、取得方式、原始入账价值、摊
2-1-739销政策、摊余价值情况见下表:
面积原始入账价取得准用年限账面净值宗地名称宗地位置(平方值备注方式(年)(元)米)(元)湖北江升新材料有枝江市仙女工业园仙
出让100095.8029635675.005027620449.10-限公司用地女三路北侧
*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理由
本次运用了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理由详见本章“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三)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之“1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资产”之“(2)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理由”的相关内容。
*评估结果
根据地价评估技术规程及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了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测算工业用地的地面地价,两种方法的测算结果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市场地价。评估对象所在区域基准地价作为政府指导价,其价格为平均价格,一般结果会偏低,修正后的评估结果与实际地价水平会有一定差异。市场比较法所选案例与评估对象在地理位置上较接近,相似性都很高,所选案例价格均是在近期成交的价格,可比性强,其结果更为准确地贴近市场价格。
综上所述,在确定最终地价结果时,结合两种方法的测算结果,在对区域地价水平进行分析后,以其市场比较法结果为最终评估结论,详见下表:
评估价值增值额
宗地名称账面原值(元)账面净值(元)
(元)(元)
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29635675.0027620449.1026024900.00-1595549.10公司用地
*评估增减值分析
被评估单位用地是通过收购方式取得,收购时间为2022年,入账价格为当时的收购价格,本次评估是按基准日近期的土地招拍挂市场价进行测算,该因素是导致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
(13)其他无形资产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被评估单位申报评估的其他无形资产为3项外购软件和2项授权专利使用权、以
2-1-740及账外专利权、商标权。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软件可以正常使用,授权专利使用权尚在有效授权期内。
账外专利权和商标权合并在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评估,此处不再赘述。
根据被评估单位申报,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外购的软件、系统,以及授权的专利使用权等,具体包括金蝶软件、泛微协同商务软件、加密软件和授权专利使用权,账面值合计604716.43元。
*评估方法与评估计算过程
对于外购的软件,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检查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事项的真实性和金额等,运用市场法评估,向系统软件的经销商询得软件的价格,以此计算得出评估值。
对于企业取得的授权专利使用权,评估人员查阅相关的证明资料,了解原始入账价值的构成,摊销的方法和期限,查阅了原始凭证。由于该授权专利使用权授权费已全部支付,且只能在授权期间内使用,本次以正常摊销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无形资产-软件、系统和专利等评估值为657674.97元,评估增值52958.54元。
*评估结果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结果为657674.97元,评估增值52958.54元,增值原因为:基准日时外购的软件市场价值高于其账面摊余价值,因此形成评估增值。
(14)负债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账面值15199577.58元,为被评估单位借中信银行邯郸分行的借款和计提的应付利息。
短期借款评估值为15199577.58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账面余额合计5237667.43元,均为被评估单位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
应付票据评估值为5237667.43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应付账款
2-1-741应付账款账面余额185209138.52元,主要为企业应支付的设备款和材料款等款项。
应付账款评估值185209138.52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账面余额19469.03元,主要为企业预收客户的货款等,主要为预收深圳市鼎驰新能源有限公司和石狮申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货款。
合同负债评估值为19469.03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余额4105189.71元。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报酬,为工资和奖金等。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4105189.71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余额339940.97元,是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税费。
应交税费评估值339940.97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3326064.16元,是除主营业务以外,与个人、外单位和关联之间经济往来所发生的应付款等。主要为内部往来款、委托代垫款及备用金等。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3326064.16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50097065.00元,为从中信银行邯郸分行借入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50097065.00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其他流动负债
2-1-742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余额259509.75元,为计提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和待转销项税额。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259509.75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账面值145869369.10元,为被评估单位借中信银行邯郸分行的项目贷。
长期借款评估值为145869369.10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账面余额5478256.54元,是企业进行融资租赁形成的。
长期应付款评估值为5478256.54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账面余额为3739999.94元,递延收益是被评估单位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资产或增加其他负债偿还的负债。
递延收益评估值为3739999.94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二)湖北金力
1、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计算,评估结果如下:
总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255689.85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258020.62万元,评估增值为人民币2330.77万元,增值率为0.91%;
总负债账面值为人民币166645.95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166645.95万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89043.90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91374.67万元,评估增值为人民币2330.77万元,增值率为2.62%。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133539.2033543.173.970.01
2-1-743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非流动资产2222150.65224477.442326.791.05
其中:债权投资30.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40.000.000.00
长期应收款5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90.000.000.00
固定资产10128480.06128811.59331.530.26
在建工程1160155.5360400.69245.160.41
生产性生物资产120.000.000.00
油气资产130.000.000.00
使用权资产140.000.000.00
无形资产154119.085869.181750.1042.49
开发支出160.000.000.00
商誉170.00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18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92215.592215.59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2027180.3927180.390.000.00
资产总计21255689.85258020.622330.770.91
流动负债2232917.7832917.780.000.00
非流动负债23133728.17133728.170.000.00
负债总计24166645.95166645.950.00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589043.9091374.672330.772.62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货币资金的评估
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详见下表: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元)
银行存款228216.03
银行存款评估结果228216.03元,未发生评估增减值变动。
2-1-744(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合计5171.57元,计提坏账准备0.00元,应收票据净额合计为
5171.57元,均为应收的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评估值为5171.57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3)应收账款的评估
应收账款为应收货款。账面余额合计193960422.55元,计提坏账准备4810.73元,账面净额193955611.82元。
应收账款评估值为193955611.82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4)预付款项的评估
预付款项为预付材料款和税费等,账面余额合计6510298.02元,已计提坏账准备0.00元,预付款项净额合计为6510298.02元。
预付款项评估值为6510298.02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5)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2399830.05元,计提坏账准备300.00元,其他应收款净额
22399530.05元,主要为内部单位的往来款等。
其他应收款项评估值为22399530.05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6)存货的评估
存货账面余额合计58778356.09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958933.99元,存货净额46819422.10元,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产成品和在产品。
*原材料的评估
原材料账面余额合计23410802.75元,计提跌价准备0.00元,原材料净额
23410802.75元,主要为企业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料。
经评估,原材料评估值合计23410802.75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在库周转材料的评估
2-1-745在库周转材料账面余额合计2601814.96元,计提跌价准备0.00元,在库周转材
料净额2601814.96元,主要为企业用于生产过程中的辅助材料。
经评估,在库周转材料评估值合计2601814.96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的评估
在产品账面余额合计15444860.07元,计提跌价准备2864079.15元,在产品净额12580780.92元。在产品账面值为12580780.92元。
经评估,在产品(自制半成品)评估值合计12580780.92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产成品的评估
产成品账面余额合计17320878.31元,计提跌价准备9094854.84元,产成品净额8226023.47元,属于在市场上正常销售及待售的商品,可采用市场法评估。
对于正常销售的产成品,首先结合该类存货市场需求情况、现行不含税销售价、新旧和损失程度等实际情况,估算其未来可实现的销售收入,然后再扣除需追加投入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运输费用及相应的合理利润确定其评估价值。
计算公式如下:
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费率-销售税金及附加率-运输费用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率)×净利润扣除率)经评估,产成品评估值合计8265725.64元。
*存货评估结果
单位:元计提减值准备增值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
金额率%
原材料23410802.750.0023410802.750.000.00
在库周转材料2601814.960.002601814.960.000.00
产成品(库存商品)17320878.319094854.848265725.6439702.170.48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15444860.072864079.1512580780.920.000.00
存货合计58778356.0911958933.9946859124.2739702.170.08
减:存货跌价准备11958933.99
存货净额46819422.1046859124.2739702.170.08
2-1-746(7)其他流动资产的评估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为65473784.84元,为待抵扣进项税额等。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65473784.84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8)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评估范围
被评估单位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其数量、账面原值、账面
净值、减值准备情况见下表:
序号类别账面原值(元)账面净值(元)
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275438362.67267779257.67
2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45070513.4843791758.85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000.00
合计320508876.15311571016.52
*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及说明
本次运用成本法评估房屋建筑物,具体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评估说明详见本章“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三)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之“10、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的相关内容。
*评估结果的分析和选取
经采用成本法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市场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账面值评估价值增值额科目名称原值(元)净值(元)原值(元)净值(元)原值(元)净值(元)
房屋建筑物275438362.67267779257.67276134100.00273372700.00695737.335593442.33
构筑物及其45070513.4843791758.8545679920.0044812100.00609406.521020341.15他辅助设施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320508876.15311571016.52321814020.00318184800.001305143.856613783.48
*评估增减值
房屋建筑物评估原值增值原因是其建成时间距离评估基准日较近,建筑市场价格稳中有升,且本次评估考虑了资金成本的影响,综合形成评估增值。评估净值增值原
2-1-747因是被评估单位房屋建筑物的会计折旧年限比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短,因此形成评估净值增值。
*特别事项说明
经对被评估单位各项资产权属关注核查,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未能发现评估对象涉及资产中部分不动产的权属证明文件,被评估单位已出具书面说明解释未办证的原因且认为该事项未对相关不动产的使用产生影响。本次未考虑该产权瑕疵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9)固定资产——设备
*设备评估范围
企业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其数量、账面原值、账面净值、减值准备情况见下表:
数量账面价值序号科目名称说明
(项)原值(元)净值(元)
设备类合计8541016885141.33973229576.37
1固定资产-机器设备253999087623.37957564277.35主要是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设备
2固定资产-车辆161807477.431555160.30办公用车
3固定资产-电子设备58515990040.5314110138.72办公设备及家具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00
*评估方法
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车辆。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可收集资料情况,可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
经评估计算,委托评估的设备类资产账面值、评估值、评估增减情况如下表:
账面价值(元)评估价值(元)增值额(元)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1016885141.33973229576.371032007500.00969931107.0015122358.67-3298469.371.49-0.34
固定资产-机999087623.37957564277.351014674600.00953593200.0015586976.63-3971077.351.56-0.41器设备
2-1-748账面价值(元)评估价值(元)增值额(元)增值率%
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固定资产-车1807477.431555160.301602800.001481800.00-204677.43-73360.30-11.32-4.72辆
固定资产-电15990040.5314110138.7215730100.0014856107.00-259940.53745968.28-1.635.29子设备
固定资产减0.00值准备
*评估增减值分析机器设备原值增值是由于企业部分设备为进口设备受汇率影响价格上升故导致原值增值,由于企业的部分设备折旧年限长于经济适用年限,导致机器设备评估净值减值。
车辆评估减值是由于待估车辆现行购置价下降形成减值。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是因为技术更新较快,电子设备市场价格下降幅度大导致;
由于企业部分设备的折旧年限短于经济适用年限,导致电子设备评估净值增值。
(10)在建工程
*评估范围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共10项,为生产厂房2、辅助用房2和室外管网工程等,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账面余额合计121223601.65元,计提减值准备0.00元,账面价值合计
121223601.65元。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共39项,为安装中的湖北金力六号线、湖北金力五号线和湖北金力七号线等。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账面余额合计479354999.17元,计提减值准备0.00元,账面价值合计479354999.17元。
在建工程-待摊基建支出共18项,为在建项目支出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在建工程-待摊基建支出账面余额合计976667.42元,计提减值准备0.00元,账面价值合计
976667.42元。
*评估方法及说明
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目,根据其在建工程申报金额,经账实核对后,
2-1-749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的余值作为评估值。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以上,且其账面值未
包含建设期利息,则需要按照现行利率结合建设期进行补计,计算到其评估价值之中。
对于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医疗保险、人工费和材料费等,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评估结果
在建工程评估值为604006907.51元,评估增值2451639.27元,增值率为0.41%,增值原因是部分在建工程实际建设工期超过半年,评估时考虑了相应的资金成本导致。
(1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
被评估单位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22155949.74元,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亏损和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22155949.74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被评估单位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值271803873.72元,为存放在兴业银行宜昌分行的两年期保函保证金、预付设备款。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271803873.72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12)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资产
*土地使用权评估范围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为1宗,其面积、取得方式、原始入账价值、摊销政策、摊余价值情况见下表:
原始入账价准用年取得方面积账面净值宗地名称宗地位置值限备注式(平方米)(元)
(元)(年)湖北金力枝江市仙女新经济新能源有
产业园仙女三路以出让216983.8543260000.005041097000.00-限公司用
南、江汉大道以西地
*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理由
本次运用了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具体评
2-1-750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理由详见本章“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三)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之“1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资产”之“(2)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理由”的相关内容。
*评估结果
根据地价评估技术规程及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了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测算工业用地的地面地价,两种方法的测算结果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市场地价。评估对象所在区域基准地价作为政府指导价,其价格为平均价格,一般结果会偏低,修正后的评估结果与实际地价水平会有一定差异。市场比较法所选案例与评估对象在地理位置上较接近,相似性都很高,所选案例价格均是在近期成交的价格,可比性强,其结果更为准确地贴近市场价格。
综上所述,在确定最终地价结果时,结合两种方法的测算结果,在对区域地价水平进行分析后,以其市场比较法结果为最终评估结论,详见下表:
账面原值评估价值增值额
宗地名称账面净值(元)
(元)(元)(元)
湖北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用地43260000.0041097000.0058585600.0017488600.00
*评估增减值分析
被评估单位用地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取得时间为2022年,而2022年至今,工业用地招拍挂成交地价水平有一定升幅,该因素是导致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
(13)其他无形资产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被评估单位申报评估的其他无形资产为1项软件和账外专利权。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软件均正常使用。账外专利权合并在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评估,此处不再赘述。
根据被评估单位申报,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外购的加密软件,账面值合计
93805.26元。
*评估方法与评估计算过程
对于外购的软件,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检查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
2-1-751事项的真实性和金额等,运用市场法评估,向系统软件的经销商询得软件的价格,以
此计算得出评估值。
无形资产-软件评估值为106200.00元,评估增值12394.74元。
*评估结果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结果为106200.00元,评估增值12394.74元,增值原因为:本次采用市场法对企业持有的软件进行评估,与其摊销后的账面余额比较形成增值。
(14)负债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账面值47315460.07元,为被评估单位借兴业银行宜昌分行的流动资金贷款和计提的应付利息。
短期借款评估值为47315460.07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余额213748870.98元,主要为企业应支付的工程款、设备款和材料款等款项。
应付账款评估值213748870.98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余额4321997.96元。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报酬,为应付职工的工资和奖金。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4321997.96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余额1103493.96元,是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印花税等税费。
应交税费评估值1103493.96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其他应付款
2-1-752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188046.57元,是除主营业务以外,与个人、外单位和关联
之间经济往来所发生的应付款等,主要为员工备用金和停车押金等。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188046.57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60950874.76元,为从中国银行枝江支行借入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60950874.76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余额1549080.11元,为计提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1549080.11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账面值1315210954.96元,为被评估单位借中国银行枝江支行的借款。
长期借款评估值为1315210954.96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账面余额为22070695.17元,递延收益是被评估单位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资产或增加其他负债偿还的负债。
递延收益评估值为22070695.17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三)安徽金力
1、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计算,评估结果如下:
总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136893.79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146539.65万元,评估增值为人民币9645.86万元,增值率为7.05%;
总负债账面值为人民币77399.31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77399.31万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59494.48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69140.34万元,评
2-1-753估增值为人民币9645.86万元,增值率为16.21%。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141787.9141787.89-0.020.00
非流动资产295105.88104751.769645.8810.14
其中:债权投资30.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40.000.000.00
长期应收款5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90.000.000.00
固定资产1091434.85100763.349328.4910.20
在建工程11249.45252.172.721.09
生产性生物资产120.000.000.00
油气资产130.000.000.00
使用权资产1425.9325.930.000.00
无形资产152787.953102.62314.6711.29
开发支出160.000.000.00
商誉170.00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18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9329.67329.67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20278.03278.030.000.00
资产总计21136893.79146539.659645.867.05
流动负债2229032.3829032.380.000.00
非流动负债2348366.9348366.930.000.00
负债总计2477399.3177399.310.00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559494.4869140.349645.8616.21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货币资金的评估
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详见下表:
2-1-754科目名称账面价值(元)
银行存款13553370.30
其他货币资金3958.48
银行存款评估结果13553370.30元,未发生评估增减值变动。
其他货币资金为企业存放在支付宝和兴业银行保证金户的余额。
其他货币资金评估结果为3958.48元,未发生评估增减值变动。
(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合计107050.00元,计提坏账准备0.00元,应收票据净额合计为107050.00元,均为应收的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评估值为107050.00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3)应收账款的评估
应收账款内容为应收货款,账面余额合计358058234.38元,计提坏账准备
633649.60元,账面净额357424584.78元。
应收账款评估值为357424584.78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4)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合计90950.00元,计提坏账准备0.00元,应收款项融资净额合计为90950.00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评估值合计90950.00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5)预付款项的评估
预付款项为预付采购款和设备款等,账面余额合计6041104.36元,已计提坏账准备0.00元,预付款项净额合计为6041104.36元。
预付款项评估值为6041104.36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6)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20558.75元,计提坏账准备4174.92元,其他应收款净额
116383.83元,主要为电费、水费和内部单位的往来款等。
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116383.83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7)存货的评估
2-1-755存货账面余额合计34570227.92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88723.02元,存货净
额31281504.90元,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产成品和在产品。
*原材料的评估
原材料账面余额合计19644209.65元,计提跌价准备2136.34元,原材料净额
19642073.31元,主要为企业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料。
经评估,原材料评估值合计19642073.31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在库周转材料的评估
在库周转材料账面余额合计1021058.39元,计提跌价准备418514.55元,在库周转材料净额602543.84元,主要为企业用于生产过程中的辅助材料。
经评估,在库周转材料评估值合计602543.84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的评估
在产品账面余额合计13859337.45元,计提跌价准备2837204.90元,在产品净额11022132.55元。
经评估,在产品(自制半成品)评估值合计11022132.55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产成品的评估
产成品账面余额合计45622.43元,计提跌价准备30867.23元,产成品净额
14755.20元,属于在市场上正常销售及待售的商品,可采用市场法评估。
对于正常销售的产成品,首先结合该类存货市场需求情况、现行不含税销售价、新旧和损失程度等实际情况,估算其未来可实现的销售收入,然后再扣除需追加投入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运输费用及相应的合理利润确定其评估价值。
计算公式如下:
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费率-销售税金及附加率
-运输费用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率)×净利润扣除
率)经评估,产成品评估值合计14601.50元。
*存货评估结果
单位:元
2-1-756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原材料19644209.652136.3419642073.310.000.00
在库周转材料1021058.39418514.55602543.840.000.00
产成品(库存商品)45622.4330867.2314601.50-153.70-1.04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13859337.452837204.9011022132.550.000.00
存货合计34570227.923288723.0231281351.20-153.70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3288723.02
存货净额31281504.9031281351.20-153.700.00
*存货增减值分析
安徽金力存货账面净值为31281504.90元,评估价值为31281351.20元,评估减值153.70元,减值率0.0005%。减值原因是存货中产成品评估时考虑了未来销售时产生的销售费用、税费等,造成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发生变动。
(8)其他流动资产的评估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为9260149.25元,为待抵扣进项税额等。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9260149.25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9)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评估范围
被评估单位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其数量、账面原值、账面
净值、减值准备情况见下表:
账面原值账面净值序号类别
(元)(元)
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215503123.82176246938.11
2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17920833.7214996237.57
合计233423957.54191243175.68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7211.53
净额233423957.54191035964.15
*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及说明
本次运用成本法评估房屋建筑物,具体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评估说明详见本章“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三)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之“10、固定资产——
2-1-757房屋建筑物”的相关内容。
*评估结果的分析和选取
经采用成本法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市场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账面值评估价值增值额科目名称原值(元)净值(元)原值(元)净值(元)原值(元)净值(元)
房屋建筑物215503123.82176246938.11209611200.00190278200.00-5891923.8214238473.42
构筑物及其17920833.7214996237.5714249800.0011257900.00-3671033.72-3738337.57他辅助设施
固定资产减207211.53值准备
合计233423957.54191035964.15223861000.00201536100.00-9562957.5410500135.85
*评估增减值房屋建筑物评估原值减值原因是评估基准日建筑市场价格较房屋建成时有所下降。
评估净值增值原因是被评估单位房屋建筑物的会计折旧年限比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短,因此形成评估净值增值。
*特别事项说明
经对被评估单位各项资产权属关注核查,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未能发现评估对象涉及资产中部分不动产的权属证明文件,被评估单位已出具书面说明解释未办证的原因且认为该事项未对相关不动产的使用产生影响。本次未考虑该产权瑕疵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0)固定资产——设备
*设备评估范围
企业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其数量、账面原值、账面净值、减值准备情况见下表:
数量账面价值(元)序号科目名称说明
(项)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1115997577319.34798757249.80
1固定资产-机器设备446986917923.94793376233.37主要是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设备
2固定资产-车辆332959884.881635077.11办公用车
3固定资产-电子设备6367699510.523745939.32办公设备及家具
2-1-758数量账面价值(元)
序号科目名称说明
(项)原值净值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5444755.93
*评估方法
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车辆。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可收集资料情况,可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
经评估计算,委托评估的设备类资产账面值、评估值、评估增减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科目名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减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称原值净值准备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设备类997577319.34798757249.8075444755.931041420500.00806097287.0043843180.6682784793.134.3911.45合计固定资
产-机器986917923.94793376233.3775444755.931031741600.00799022100.0044823676.0681090622.564.5411.30设备
固定资2959884.881635077.110.002543600.001996800.00-416284.88361722.89-14.0622.12
产-车辆固定资
产-电子7699510.523745939.320.007135300.005078387.00-564210.521332447.68-7.3335.57设备
*评估增减值分析
机器设备原值增值是由于安徽金力为金力股份收购而来,部分设备入账价值较低,重置价格相较于账面原值出现增值,评估净值增值是由于企业部分设备历史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评估不考虑历史减值的影响故评估出现增值。
车辆评估原值减值是由于待估车辆现行购置价下降形成减值;又因为企业部分车
辆的折旧年限短于经济适用年限,导致车辆评估净值增值。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是因为技术更新较快,电子设备市场价格下降幅度大导致;
又因为企业部分设备的折旧年限短于经济适用年限,导致电子设备评估净值增值。
(11)在建工程
*评估范围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共 3 项,为安装中的空气预热器和 LIMS-(IAP Cloud 微
2-1-759服务平台)等。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账面余额合计2494528.30元,计提减值准备
0.00元,账面价值合计2494528.30元。
*评估方法及说明
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目,根据其在建工程申报金额,经账实核对后,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的余值作为评估值。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以上,且其账面值未包含建设期利息,则需要按照现行利率结合建设期进行补计,计算到其评估价值之中。
对于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和材料费等,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评估结果
在建工程评估值为2521700.00元,评估增值27171.70元。
(12)使用权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使用权资产的评估
使用权资产账面值为259281.74元,是租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银黄东路
999号的仓库,用于存放产品的仓储权益。
使用权资产评估值为259281.74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
被评估单位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3296690.96元,递延所得税资产是由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3296690.96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被评估单位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值2780336.93元,为预付的设备款。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2780336.93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13)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评估范围
2-1-760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为2宗,其面积、取得方式、原始入账价值、摊
销政策、摊余价值情况见下表:
准用年取得方面积原始入账价值账面净值宗地名称宗地位置限式(平方米)(元)(元)
(年)安徽金力新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
能源有限公发区低碳工业园宝白出让76904.10司用地1公路东侧兴安道北侧
31894800.005027278635.31
安徽金力新市经开区江东大道与
能源有限公出让9522.58
2银黄路交叉口东南角司用地
*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理由
本次运用了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理由详见本章“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三)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之“1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资产”之“(2)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理由”的相关内容。
*评估结果
根据地价评估技术规程及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了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测算工业用地的地面地价,两种方法的测算结果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市场地价。评估对象所在区域基准地价作为政府指导价,其价格为平均价格,一般结果会偏低,修正后的评估结果与实际地价水平会有一定差异。市场比较法所选案例与评估对象在地理位置上较接近,相似性都很高,所选案例价格均是在近期成交的价格,可比性强,其结果更为准确地贴近市场价格。
综上所述,在确定最终地价结果时,结合两种方法的测算结果,在对区域地价水平进行分析后,以其市场比较法结果为最终评估结论,详见下表:
评估价值增值额
宗地名称账面原值(元)账面净值(元)
(元)(元)
安徽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26916400.00用地1
31894800.0027278635.312970664.69
安徽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23332900.00用地
合计31894800.0027278635.3130249300.002970664.69
*评估增减值分析
被评估单位用地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取得时间为2017年,而2017年至今,工
2-1-761业用地招拍挂成交地价水平有一定涨幅,该因素是导致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
(14)其他无形资产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被评估单位申报评估的其他无形资产为5项软件和账外专利权。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软件均正常使用。账外专利权合并在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评估,此处不再赘述。
根据被评估单位申报,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外购的加密软件、三维设计专业包、金蝶软件和Mec软件等,账面值合计 600851.14元。
*评估方法与评估计算过程
对于外购的软件,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检查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事项的真实性和金额等,运用市场法评估,向系统软件的经销商询得软件的价格,以此计算得出评估值。
无形资产-软件评估值为776900.00元,评估增值176048.86元。
*评估结果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结果为776900.00元,评估增值176048.86元,增值原因为:
本次采用市场法对企业账面的软件进行评估,与其摊销后的账面余额比较形成增值。
(15)负债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账面值169584609.55元,为被评估单位借兴业银行宜昌分行的流动资金贷款和计提的应付利息。
短期借款评估值为169584609.55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余额36139231.74元,主要为企业应支付的设备款和材料款等款项。
应付账款评估值36139231.74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合同负债
2-1-762合同负债账面值176991.15元,主要是被评估单位预收客户的货款。
合同负债评估值为176991.15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余额3600351.41元。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报酬,为应付职工的工资和奖金。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3600351.41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余额939281.40元,是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印花税等税费。
应交税费评估值939281.40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2102440.31元,是除主营业务以外,与个人、外单位和关联之间经济往来所发生的应付款等,主要为员工备用金和质保金等。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2102440.31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77205864.72元,为从兴业银行马鞍山分行和中国银行马鞍山开发区支行借入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计提的应付利息。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77205864.72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余额575004.67元,为待转销项税额和计提的长期借款利息。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575004.67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账面值462459059.07元,为被评估单位借兴业银行马鞍山分行和中国银行马鞍山开发区支行的借款。
长期借款评估值为462459059.07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2-1-763*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账面余额为21210252.24元,递延收益是被评估单位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资产或增加其他负债偿还的负债,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递延收益评估值为21210252.24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四)天津东皋膜
1、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计算,评估结果如下:
总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82803.20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97431.13万元,评估增值为人民币14627.93万元,增值率为17.67%;
总负债账面值为人民币53355.32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53355.32万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29447.88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44075.81万元,评估增值为人民币14627.93万元,增值率为49.67%。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114618.0514430.57-187.48-1.28
非流动资产268185.1583000.5614815.4121.73
其中:债权投资30.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40.000.000.00
长期应收款5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90.000.000.00
固定资产1063147.3073359.6110212.3116.17
在建工程113399.143399.370.230.01
生产性生物资产120.000.000.00
2-1-764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油气资产130.000.000.00
使用权资产14316.18316.180.000.00
无形资产151202.005804.874602.87382.93
开发支出160.000.000.00
商誉170.00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18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9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20120.53120.530.000.00
资产总计2182803.2097431.1314627.9317.67
流动负债2227464.6327464.630.000.00
非流动负债2325890.6925890.690.000.00
负债总计2453355.3253355.320.00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529447.8844075.8114627.9349.67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货币资金的评估
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详见下表: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元)
银行存款13490025.16
其他货币资金7129251.85
银行存款评估结果13490025.16元,未发生评估增减值变动。
其他货币资金为企业存放在中信银行邯郸分行保证金户的余额。
其他货币资金评估结果为7129251.85元,未发生评估增减值变动。
(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合计21608494.36元,计提坏账准备0.00元,应收票据净额合计为21608494.36元,均为应收的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评估值为21608494.36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3)应收账款的评估
2-1-765应收账款为应收货款。账面余额合计58009420.78元,计提坏账准备581870.82元,账面净额57427549.96元。
应收账款评估值为57427549.96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4)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合计371458.05元,计提坏账准备0.00元,应收款项融资净额合计为371458.05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评估值合计371458.05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5)预付款项的评估
预付款项为预付材料采购款和税费等,账面余额合计814138.2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0.00元,预付款项净额合计为814138.20元。
预付款项评估值为814138.20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6)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020220.74元,计提坏账准备57057.24元,其他应收款净额963163.50元,主要为内部单位的往来款等。
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963163.50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7)存货的评估
存货账面余额合计65588988.78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477869.87元,存货净额44111118.91元,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产成品和在产品。
*原材料的评估
原材料账面余额合计17573385.21元,计提跌价准备0.00元,原材料净额
17573385.21元,主要为企业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料。
经评估,原材料评估值合计17573385.21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在库周转材料的评估
在库周转材料账面余额合计1486580.51元,计提跌价准备33040.68元,在库周转材料净额1453539.83元,主要为企业用于生产过程中的辅助材料。
2-1-766经评估,在库周转材料评估值合计1453539.83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的评估
在产品账面余额合计22751857.15元,计提跌价准备8645256.34元,在产品净额14106600.81元。
经评估,在产品(自制半成品)评估值合计14106600.81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产成品的评估
产成品账面余额合计23777165.91元,计提跌价准备12799572.85元,产成品净额10977593.06元,属于在市场上正常销售及待售的商品,可采用市场法评估。
对于正常销售的产成品,首先结合该类存货市场需求情况、现行不含税销售价、新旧和损失程度等实际情况,估算其未来可实现的销售收入,然后再扣除需追加投入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运输费用及相应的合理利润确定其评估价值。
计算公式如下:
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费率-销售税金及附加率-
运输费用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率)×净利润扣除率)经评估,产成品评估值合计9102800.80元。
*存货评估结果
单位: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原材料17573385.210.0017573385.210.000.00
在库周转材料1486580.5133040.681453539.830.000.00
产成品(库存商品)23777165.9112799572.859102800.80-1874792.26-17.08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22751857.158645256.3414106600.810.000.00
存货合计65588988.7821477869.8742236326.65-1874792.26-4.25
减:存货跌价准备21477869.87
存货净额44111118.9142236326.65-1874792.26-4.25
*存货增减值分析
2-1-767天津东皋膜存货账面净值为44111118.91元,评估价值为42236326.65元,评估
减值1874792.26元,减值率4.25%。减值原因是存货中产成品评估时考虑了未来销售时产生的销售费用、税费和销售风险等,造成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发生变动。
(8)其他流动资产的评估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为265325.86元,为信用证待摊利息。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265325.86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9)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评估范围
被评估单位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其数量、账面原值、账面
净值、减值准备情况见下表:
账面原值账面净值序号类别
(元)(元)
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167006603.67122286879.98
2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19793846.0313239203.01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000.00
合计186800449.70135526082.99
*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及说明
本次运用成本法评估房屋建筑物,具体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评估说明详见本章“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三)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之“10、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的相关内容。
*评估结果的分析和选取
经采用成本法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市场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账面值评估价值增值额科目名称原值(元)净值(元)原值(元)净值(元)原值(元)净值(元)
房屋建筑物167006603.67122286879.98172670000.00139481200.005663396.3317194320.02
构筑物及其他19793846.0313239203.0112406900.009438300.00-7386946.03-3800903.01辅助设施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186800449.70135526082.99185076900.00148919500.00-1723549.7013393417.01
2-1-768*评估增减值
房屋建筑物评估原值增值原因是评估基准日建筑市场价格较房屋建成时有所增长,且本次评估考虑了资金成本的影响,综合形成评估增值。评估净值增值原因是被评估单位房屋建筑物的会计折旧年限比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短,因此形成评估净值增值。
*特别事项说明
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未能发现评估对象涉及资产中部分不动产的权属证明文件,被评估单位已出具书面说明解释未办证的原因且认为该事项未对相关不动产的使用产生影响。本次未考虑该产权瑕疵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0)固定资产——设备
*设备评估范围
企业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其数量、账面原值、账面净值、减值准备情况见下表:
数量账面价值(元)序号科目名称说明
(项)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1040731679932.18617220957.68
1固定资产-机器设备376717498683.37607833348.36主要是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设备
2固定资产-车辆132068611.691099744.70办公用车
3固定资产-电子设备65112112637.128287864.62办公设备及家具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1274028.68
*评估方法
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车辆。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可收集资料情况,可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
经评估计算,委托评估的设备类资产账面值、评估值、评估增减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减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2-1-769原值净值准备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731679932.18617220957.68121274028.68856685050.00584676584.00125005117.8288729655.0017.0817.89
固定资产-机717498683.37607833348.36121273448.99843758500.00574689100.00126259816.6388129200.6317.6018.11器设备
固定资产-车2068611.691099744.700.001765000.001211200.00-303611.69111455.30-14.6810.13辆
固定资产-电12112637.128287864.62579.6911161550.008776284.00-951087.12488999.07-7.855.90子设备
*评估增减值分析
机器设备原值增值是由于天津东皋膜为金力股份收购而来,部分设备入账价值较低,重置价格相较于账面原值出现增值,评估净值增值是由于企业部分设备历史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评估不考虑历史减值的影响故评估出现增值。
车辆评估原值减值是由于待估车辆现行购置价下降形成减值;又因为企业部分车
辆的折旧年限短于经济适用年限,导致车辆评估净值增值。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是因为技术更新较快,电子设备市场价格下降幅度大导致;
又因为企业部分设备的折旧年限短于经济适用年限,导致电子设备评估净值增值。
(11)在建工程
*评估范围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共13项,为涂布机、测厚仪和高效节能型低露点转轮除湿机等,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账面价值余额33991362.48元,计提减值准备0.00元,账面价值合计33991362.48元*评估方法及说明
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目,根据其在建工程申报金额,经账实核对后,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的余值作为评估值。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以上,且其账面值未包含建设期利息,则需要按照现行利率结合合理工期进行补计,计算到其评估价值之中。
*评估结果
在建工程评估值为33993679.91元,评估增值2317.43元,增值原因为部分在建工程实际建设超过半年,评估时考虑了相应的资金成本导致。
2-1-770(12)使用权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使用权资产的评估
使用权资产账面值为3161826.95元,是租赁天津伟励冠华建材城有限公司的伟励冠华仓库的使用权益。
使用权资产评估值为3161826.95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被评估单位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值1205320.00元,为预付设备款。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1205320.00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13)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资产
*土地使用权评估范围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为1宗,其面积、取得方式、原始入账价值、摊销政策、摊余价值情况见下表:
面积原始入账价值准用年限账面净值宗地名称宗地位置取得方式(平方米)(元)(年)(元)天津东皋天津市宝坻区低膜技术有碳工业园宝白公
出让120083.1015102435.955011637756.74限公司用路东侧兴安道北地侧
*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理由
本次运用了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理由详见本章“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三)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之“1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资产”之“(2)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理由”的相关内容。
*评估结果
根据地价评估技术规程及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了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测算工业用地的地面地价,两种方法的测算结果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市场地价。评估对象所在区域基准地价作为政府指导价,其价格为平均价格,一般结果会偏低,修正后的评估结果与实际地价水平会有一定差异。市场比较法所选案例与评估对象在地理位置上较接近,相似性都很高,所选案例价格均是在近期成交的价
2-1-771格,可比性强,其结果更为准确地贴近市场价格。
综上所述,在确定最终地价结果时,结合两种方法的测算结果,在对区域地价水平进行分析后,以其市场比较法结果为最终评估结论,详见下表:
宗地名称账面原值(元)账面净值(元)评估价值(元)增值额(元)
天津东皋膜技术15102435.9511637756.7457639900.0046002143.26有限公司用地
*评估增减值分析
被评估单位用地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取得时间为2013年,而2013年至今,工业用地招拍挂成交地价水平有一定涨幅,该因素是导致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
(14)其他无形资产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被评估单位申报评估的其他无形资产为8项软件和账外软件著作权、专利权。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软件均正常使用。账外软件著作权和专利权合并在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评估,此处不再赘述。
根据被评估单位申报,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外购的加密软件、金蝶软件和深信服上网行为管理系统及防火墙,账面余额为433675.64元,计提减值准备51424.61元,账面净值382251.03元。
*评估方法与评估计算过程
对于外购的软件,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检查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事项的真实性和金额等,运用市场法评估,向系统软件的经销商询得软件的价格,以此计算得出评估值。
无形资产-软件评估值为408800.00元,评估增值26548.97元。
*评估结果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结果为408800.00元,评估增值26548.97元,增值原因为:本次采用市场法对企业账面的软件进行评估,与其摊销后的账面余额比较形成增值。
(15)负债
*短期借款
2-1-772短期借款账面值52929531.44元,为被评估单位借中信银行邯郸分行的信用证、兴业银行广开支行的流动资金贷款和计提的应付利息。
短期借款评估值为52929531.44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余额125914909.78元,主要为企业应支付的设备款、材料款和快递费等款项。
应付账款评估值125914909.78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账面值18892209.77元,主要是被评估单位预收客户的货款。
合同负债评估值为18892209.77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余额5567957.64元。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报酬,为应付职工的工资和奖金等。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5567957.64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余额6691033.28元,是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印花税等税费。
应交税费评估值6691033.28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6687245.08元,是除主营业务以外,与个人、外单位和关联之间经济往来所发生的应付款等,主要为劳务费、员工备用金和维修费等。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6687245.08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47666331.81元,为从兴业银行广开支行借入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款和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1-77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47666331.81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余额10297042.13元,为仍有追索权供应链票据、计提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等。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10297042.13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账面值226534149.05元,为被评估单位借兴业银行广开支行的借款。
长期借款评估值为226534149.05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账面价值1645035.84元,为租赁仓库而形成的负债。
租赁负债评估值1645035.84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账面余额11998747.52元,是企业进行设备融资租赁形成的款项。
长期应付款评估值为11998747.52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账面余额为18729016.51元,递延收益是被评估单位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资产或增加其他负债偿还的负债。
递延收益评估值为18729016.51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五)合肥金力
1、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计算,评估结果如下:
总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293586.35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292533.04万元,评估减值为人民币1053.31万元,减值率为0.36%;
总负债账面值为人民币217724.34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217724.34万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2-1-774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75862.01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74808.70万元,评
估减值为人民币1053.31万元,减值率为1.39%。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138574.3838532.39-41.99-0.11
非流动资产2255011.97254000.65-1011.32-0.40
其中:债权投资30.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40.000.000.00
长期应收款5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90.000.000.00
固定资产10148227.73146975.68-1252.05-0.84
在建工程1198049.5698072.3922.830.02
生产性生物资产120.000.000.00
油气资产130.000.000.00
使用权资产140.000.000.00
无形资产154761.974979.87217.904.58
开发支出160.000.000.00
商誉170.00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18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91726.491726.49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202246.232246.230.000.00
资产总计21293586.35292533.04-1053.31-0.36
流动负债2276124.8076124.800.000.00
非流动负债23141599.54141599.540.000.00
负债总计24217724.34217724.340.00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575862.0174808.70-1053.31-1.39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货币资金的评估
2-1-775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详见下表: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元)
银行存款1358382.35
银行存款评估结果为1358382.35元,未发生评估增减值变动。
(2)应收账款的评估
应收账款为应收货款。账面余额合计163057514.06元,计提坏账准备59987.40元,账面净额162997526.66元。
应收账款评估值为162997526.66元,未发生评估增减值变动。
(3)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合计220771.60元,计提坏账准备0.00元,应收款项融资净额合计为220771.60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评估值合计220771.60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4)预付款项的评估
预付款项为预付采购款和设备款等,账面余额合计15621341.23元,已计提坏账准备0.00元,预付款项净额合计为15621341.23元,主要为预付的设备款和材料款等。
预付款项评估值为15621341.23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5)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62730449.67元,计提坏账准备0.00元,其他应收款净额
62730449.67元,主要为内部单位的往来款等。
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62730449.67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6)存货的评估
存货账面余额合计55235725.93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489200.62元,存货净额48746525.31元,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产成品和在产品。
*原材料的评估
原材料账面余额合计30566416.90元,计提跌价准备0.00元,原材料净额
2-1-77630566416.90元,主要为企业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料。
经评估,原材料评估值合计30566416.90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在库周转材料的评估
在库周转材料账面余额合计2580640.55元,计提跌价准备0.00元,在库周转材料净额2580640.55元,主要为企业用于生产过程中的辅助材料。
经评估,在库周转材料评估值合计2580640.55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的评估
在产品账面余额合计8842166.55元,计提跌价准备363538.96元,在产品净额
8478627.59元。在产品账面值为8478627.59元。
经评估,在产品(自制半成品)评估值合计8478627.59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产成品的评估
产成品账面余额合计13246501.93元,计提跌价准备6125661.66元,产成品净额7120840.27元,属于在市场上正常销售及待售的商品,可采用市场法评估。
对于正常销售的产成品,首先结合该类存货市场需求情况、现行不含税销售价、新旧和损失程度等实际情况,估算其未来可实现的销售收入,然后再扣除需追加投入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运输费用及相应的合理利润确定其评估价值。
计算公式如下:
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费率-销售税金及附加率-
运输费用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率)×净利润扣除率)经评估,产成品评估值合计6701008.32元。
*存货评估结果
单位:元计提减值准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备金额
原材料30566416.900.0030566416.900.000.00
在库周转材料2580640.550.002580640.550.000.00
2-1-777计提减值准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备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13246501.936125661.666701008.32-419831.95-5.90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8842166.55363538.968478627.590.000.00
存货合计55235725.936489200.6248326693.36-419831.95-0.86
减:存货跌价准备6489200.62
存货净额48746525.3148326693.36-419831.95-0.86
*存货增减值分析
合肥金力存货账面净值为48746525.31元,评估价值为48326693.36元,评估减值419831.95元,减值率0.86%。减值原因是存货中产成品评估时考虑了未来销售时产生的销售费用、税费和销售风险等,造成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发生变动。
(7)其他流动资产的评估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为94068774.30元,为待抵扣进项税额等。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94068774.30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8)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评估范围
被评估单位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其数量、账面原值、账面
净值、减值准备情况见下表:
账面原值账面净值序号类别
(元)(元)
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260500589.52258258849.04
2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209684379.59209067910.91
施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000.00
合计470184969.11467326759.95
*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及说明
本次运用成本法评估房屋建筑物,具体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评估说明详见本章“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三)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之“10、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的相关内容。
*评估结果的分析和选取
2-1-778经采用成本法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市场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账面值评估价值增值额科目名称原值(元)净值(元)原值(元)净值(元)原值(元)净值(元)
房屋建筑物260500589.52258258849.04345814300.00345814300.0085313710.4887555450.96
构筑物及其209684379.59209067910.91123217100.00123217100.00-86467279.59-85850810.91他辅助设施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470184969.11467326759.95469031400.00469031400.00-1153569.111704640.05
*评估增减值房屋建筑物评估原值减值原因是评估基准日建筑市场价格较房屋建成时有所下降。
评估净值增值原因是被评估单位房屋建筑物的会计折旧年限比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短,因此形成评估净值增值。
*特别事项说明
经对被评估单位各项资产权属关注核查,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未能发现评估对象涉及资产中部分不动产的权属证明文件,被评估单位已出具书面说明解释未办证的原因且认为该事项未对相关不动产的使用产生影响。本次未考虑该产权瑕疵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9)固定资产——设备
*设备评估范围
企业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其数量、账面原值、账面净值、减值准备情况见下表:
数量账面价值(元)序号科目名称说明
(项)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6931037459520.341014950547.45
1固定资产-机器设备2551026264052.701004124726.27主要是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设备
2固定资产-车辆471590672.551431786.48办公用车
3固定资产-电子设备3919604795.099394034.70办公设备及家具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00
*评估方法
2-1-779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车辆。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可收集资料情况,可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
经评估计算,委托评估的设备类资产账面值、评估值、评估增减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设备类合计1037459520.341014950547.45926743600.001000725354.00-110715920.33-14225193.45-10.67-1.40
固定资产-机1026264052.701004124726.27915892300.00990275200.00-110371752.69-13849526.27-10.75-1.38器设备
固定资产-车1590672.551431786.481448600.001349000.00-142072.55-82786.48-8.93-5.78辆
固定资产-电9604795.099394034.709402700.009101154.00-202095.09-292880.70-2.10-3.12子设备
固定资产减0.00值准备
*评估增减值分析
由于设备更新换代,历史购置型号机器价格下跌导致部分机器设备原值减值,但由于企业部分设备为进口设备受汇率影响价格上升导致部分机器设备原值增值,故机器设备整体评估原值出现小幅增值;由于企业大型设备调试时间长转固日期较晚导致
折旧较少,而本次评估对设备进行勘察打分计算成新率后,评估净值出现减值。
车辆评估减值是由于待估车辆现行购置价下降形成减值。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是因为技术更新较快,电子设备市场价格下降幅度大导致;
又因为企业部分设备的折旧年限长于经济适用年限,导致电子设备评估净值减值。
(10)在建工程
*评估范围
在建土建工程共5项,主要是2#车间设备基础施工等,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账面价值合计32452824.30元。
在建设备工程共56项,主要是5-8#生产线在建工程。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账面余额合计926676674.18元,计提减值准备0.00元,账面价值合计926676674.18元。
2-1-780在建工程-待摊基建支出共44项,为在建项目支出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在建工
程-待摊基建支出账面价值合计21366087.33元。
*评估方法
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目,根据其在建工程申报金额,经账实核对后,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的余值作为评估值。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以上,且其账面值未包含建设期利息,则需要按照现行利率结合建设期进行补计,计算到其评估价值之中。
对于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医疗保险、人工费和材料费等,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评估结果
在建工程评估值为980723860.00元,评估增值228274.19元。
(1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
被评估单位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17264873.38元,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可抵扣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17264873.38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被评估单位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值22462255.12元,为预付的设备款。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22462255.12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12)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评估范围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为1宗,其面积、取得方式、原始入账价值、摊销政策、摊余价值情况见下表:
2-1-781取得面积原始入账价值准用年限账面净值
宗地名称宗地位置方式(平方米)(元)(年)(元)合肥金力新能源官亭镇王祠路与
出让261548.9349418132.215047526739.89有限公司用地规划团结路交口
*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理由
本次运用了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理由详见本章“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三)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之“1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资产”之“(2)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和理由”的相关内容。
*评估结果
根据地价评估技术规程及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了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测算工业用地的地面地价,两种方法的测算结果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市场地价。评估对象所在区域基准地价作为政府指导价,其价格为平均价格,一般结果会偏低,修正后的评估结果与实际地价水平会有一定差异。市场比较法所选案例与评估对象在地理位置上较接近,相似性都很高,所选案例价格均是在近期成交的价格,可比性强,其结果更为准确地贴近市场价格。
综上所述,在确定最终地价结果时,结合两种方法的测算结果,在对区域地价水平进行分析后,以其市场比较法结果为最终评估结论,详见下表:
评估价值
宗地名称账面原值(元)账面净值(元)增值额(元)
(元)
合肥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49418132.2147526739.8949694300.002167560.11用地
*评估增减值分析
被评估单位用地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取得时间为2023年,而2023年至今,工业用地招拍挂成交地价水平有轻微升幅,该因素是导致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
(13)其他无形资产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被评估单位申报评估的其他无形资产为1项软件和账外专利权。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软件均正常使用。账外专利权合并在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评估,此处不再赘述。
2-1-782根据被评估单位申报,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外购的加密软件,账面值为
92920.43元。
*评估方法与评估计算过程
对于外购的软件,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检查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事项的真实性和金额等,运用市场法评估,向系统软件的经销商询得软件的价格,以此计算得出评估值。
无形资产-软件评估值为104400.00元,评估增值11479.57元。
*评估结果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结果为104400.00元,评估增值11479.57元,增值原因为:本次采用市场法对企业账面持有的软件进行评估,与摊销后的账面余额比较形成增值。
(14)负债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余额393000928.93元,主要为企业应支付的设备款、材料款和快递费等款项。
应付账款评估值393000928.93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余额6951632.20元。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报酬,为应付职工的工资和奖金。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6951632.20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余额609647.30元,是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水利基金和印花税等税费。
应交税费评估值609647.30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163372037.48元,是除主营业务以外,与个人、外单位和
2-1-783关联之间经济往来所发生的应付款等,主要为员工备用金、质保金和股份回购款等。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163372037.48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195834991.25元,为从中国建设银行肥西支行、中国银行合肥分行、徽商银行合肥天鹅湖支行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借入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195834991.25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余额1478751.67元,为计提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1478751.67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账面值1415995411.27元,为被评估单位借中国建设银行肥西支行、中国银行合肥分行、徽商银行合肥天鹅湖支行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的借款。
长期借款评估值为1415995411.27元,未发生评估值增减变动。
三、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就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
性及定价公允性的说明如下:
1、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中联评估为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正常的业务关系之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1-7842、关于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3、关于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的说明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提供评估对象的市场价
值参考依据,中联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托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最终确定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
中联评估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中联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实
施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程序,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关于本次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执行了相关核查程序,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且该评估结果已经提交国资监管有权部门进行备案,本次交易的评估定价公允、合理。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评估假设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本次交易的评估定价公允、合理。
(二)评估预测合理性的分析
标的资产的未来财务数据预测是以其报告期的经营业绩为基础,遵循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宏观经济、政策、企业所属行业的现状与前景、发展趋势,并分析了其各自面临的优势与风险,尤其是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及潜力,并参考各自未来发展规划,经过综合分析确定的。相关标的公司的各项资产及负债评
2-1-785估主要根据经济行为、国家法律法规、评估准则、资产权属依据,以及评定估算时采
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综合分析确定。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报告期经营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本次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
“四、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以及“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
“八、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本次交易评估作价综合考虑了标的资产历史年度经营业绩、财务情况、所在行业
发展前景、行业竞争地位和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标的资产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及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标的公司在经营中所涉及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管理体
系等预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评估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现有市场情况对标的资产、负债价值以及未来收益的合理预测,未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此外,评估已充分考虑未来政策、宏观环境、行业趋势等方面的变化,未来相关因素正常发展变化,预计上述变化不会影响本次标的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上市公司在完成本次交易后,将积极推进业务的协同与整合,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经营,适应产业未来发展趋势,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经营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抗风险能力。
(四)评估结果敏感性分析
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并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标的公司评估结果无法直接反映成本、价格、销量、毛利率等指标的变动影响。对标的公司收益法结论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1、产品价格的敏感性分析
根据收益法计算数据,各细分产品价格均发生同样变动率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分析如下表:
销售单价变动幅度-10%-5%0%5%10%
2-1-786销售单价变动幅度-10%-5%0%5%10%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权价值
158107.13334671.14515567.29697859.48881315.90(万元)
价值变动率-69.33%-35.09%0.00%35.36%70.94%
2、销量的敏感性分析
根据收益法计算数据,各细分产品销量均发生同样变动率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分析如下表:
销量变动幅度-10%-5%0%5%10%归属于母公司的股权价值
340617.13427812.93515567.29602660.28691215.87(万元)
价值变动率-33.93%-17.02%0.00%16.89%34.07%
3、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
根据收益法计算数据,各产品毛利率均发生同样变动率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分析如下表:
毛利率变动幅度-10%-5%0%5%10%归属于母公司的股权价值
385948.52449805.32515567.29579946.65645035.85(万元)
价值变动率-25.14%-12.76%0.00%12.49%25.11%
4、折现率的敏感性分析
根据收益法计算数据,折现率变动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分析如下表:
折现率变动幅度-10%-5%0%5%10%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权价值(万元)643416.54575690.15515567.29460310.57410861.87
价值变动率24.80%11.66%0.00%-10.72%-20.31%
(五)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分析
标的公司专注于锂电池湿法隔膜研发、生产和销售,与上市公司同处于高分子薄膜材料领域。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打造成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分子功能薄膜材料龙头企业,还能与标的公司共享研发成果,推动技术整合,提升研发能力,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同时上市公司还可以通过业务资源及供应链的整合,拓展新能源领域产业机会,提升上市公司在新能源电池领域的影响力。因此,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但目前协同效应尚难以具体量化,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交易评估定价过程中未考虑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可能产
2-1-787生的协同效应。
(六)定价公允性分析
1、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标的公司从事锂电池湿法隔膜研发、生产和销售。与标的公司业务类似的上市公司包括恩捷股份、星源材质、中材科技和沧州明珠,均从事锂电池湿法隔膜业务。截至评估基准日可比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市盈率、市净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市盈率市净率
002812.SZ 恩捷股份 -55.85 1.27
300568.SZ 星源材质 35.88 1.60
002080.SZ 中材科技 24.61 1.19
002108.SZ 沧州明珠 38.64 1.16
平均值33.041.30
标的公司23.021.13
注:* 数据来源 Wind;* 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收盘市值/2024 年
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收盘市
值/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标的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因此其市盈率=交易作价/2025年预测净利润;*标的公司市净率=交易作价/2024年12月31日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平均值已剔除负值
标的公司2024年亏损,因此其市盈率选用交易作价/2025年预测净利润进行比较。
由上表可见,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应指标。本次交易作价以评估机构正式出具并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和市净率指标,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可比交易对比分析
近几年披露的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的可比交易案例市盈率、市净率与本次交易对比如下,以下可比交易的标的公司均从事锂电池隔膜业务: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标的名称评估基准日静态市盈率动态市盈率市净率
600006.SH 东风集团 博盛新材 2022/12/31 123.35 14.72 4.41
002812.SZ 恩捷科技 上海恩捷 2023/4/30 14.12 12.16 4.72
2-1-788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标的名称评估基准日静态市盈率动态市盈率市净率
600719.SH 大连热电 康辉新材 2023/6/30 62.99 47.71 1.65
平均值66.8224.863.59
金力股份 N.A. 23.02 1.13
注:*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静态市盈率=交易作价/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前一年或当年归母净利润,动态市盈率=交易作价/标的公司预测期第一年净利润,市净率=交易作价/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上述3个交易已终止
标的公司2024年亏损,因此其静态市盈率不可比。从动态市盈率和市净率的指标来看,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动态市盈率、市净率均低于可比交易的相应指标平均值,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七)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及交易作价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未发生影响评估及交易作价的重要变化事项。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截至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508371.92万元,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508000.00万元,主要系交易双方以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与评估值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四、董事会对本次股份发行定价合理性的分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60和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80%
前20个交易日4.793.84
2-1-789市场参考价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80%
前60个交易日4.503.60
前120个交易日4.293.44
注:交易均价的8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3.8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有效发行价格为 P0,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为 N,配股率为 K,配
股价为 A,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的有效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5元(含税)现金股利。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除息调整为3.81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是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基于近期资本市场环境、上市公司股票估值
水平及标的资产的内在价值、未来发展预期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及平等协商的结果,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市场化的原则,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1-790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或者估值假设前提的合
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为本次交易事宜聘请的评估机构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
有限公司为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正常的业务关系之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提供评估对象的市场价
值参考依据,中联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托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最终确定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
中联评估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中联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实
施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程序,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本次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执行了相关核查程序,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本次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资监管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本次交易的评估定价公允、合理。
2-1-791综上,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本
次交易所涉及的评估假设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本次交易的评估定价公允、合理。
2-1-792第七章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4年11月14日,佛塑科技(以下简称“甲方”)、广新集团(以下简称“乙方”)、袁海朝、华浩世纪、安徽海乾、河北创冉、河北佳润、袁梓赫、袁梓豪(以下简称“丙方”)、金力股份(以下简称“丁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二)交易方案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内容为:
1、甲方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同时向乙方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
2、丙方同意以其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认购甲方发行的股份,并接受相应现金对价,
乙方同意以现金认购甲方向其发行的股份。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与向乙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
(三)交易对价及支付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对价条款系经各方公平协商并一致达成的一般商业条款。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标的资产的作价,系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资监管有权单位备案或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各方协商并另行签署相关补充协议或经重述、修订后的协议确定。
各方一致同意,结合承担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义务、股份锁定等因素,本次交易采用差异化定价,即在保持上市公司支付的总对价不变的情况下,不承担业绩承诺的股东按“标的公司100%股份交易作价×90%×该股东所转让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获得对价,剩余对价部分由业绩承诺方按其被收购股份占全部业绩承诺方被收
2-1-793购股份的比例享有。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对价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标的资产之交易对价。本次交易最终股份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后的数量为准。
交易对方应取得的现金对价部分,甲方应在生效先决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于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各指定账户支付。
(四)股份对价的发行及认购
各方一致同意,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项下甲方发行股份购买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及交易对方以其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认购
甲方相关新增股份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重组所发行股份种类为在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
3、发行对象
本次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对象为参与本次交易并接受股份支付对价的金力股份股东。
4、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本次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审议本次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拟以不低于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股票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发行价格,即人民币3.84元每股(以下简称“发行价格”)。该发行价格将提请甲方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其中,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1-7945、发行数量
本次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和发行
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最终由双方签署相关补充协议或经重述、修订后的协议确定。
最终股份发行数量将以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后的发行数量为准。
6、价格调整机制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价格不设定价格双向调整机制。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其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前述未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的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8、上市安排
本次交易项下发行的新增股份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五)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1、丙方股份锁定承诺
(1)丙方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甲方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2)丙方承诺,若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用于本次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权
益的时间不足十二(12)个月的,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3)丙方承诺,若因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安排而需对丙方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甲
方股份锁定及相关事宜作出其他约定的,丙方与甲方将另行在《业绩补偿协议》中确定。
2-1-7952、交易对方共同锁定承诺
(1)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交易对方不得转让在甲方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应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甲方董事会,由甲方董事会代本单位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甲方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2)若交易对方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3)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或解禁事宜。
(六)业绩承诺及补偿
有关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安排,由业绩承诺方与甲方另行签署业绩补偿协议确定。
(七)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变更及终止
本协议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如有)之日起成立。
1、协议生效先决条件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对于一方为法人的,需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对于一方为合伙企业的,需经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并在下述生效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时(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生效日)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重组的相关事宜;
(2)国资监管有权单位批准本次重组的相关事宜;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完成对本次重组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
2-1-796(4)本次重组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
(5)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或核准(如需)。
2、协议终止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本协议终止:
(1)交割日以前,本协议各方以书面方式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2)如任何生效先决条件未能得以实现,除非协议各方另有书面协定,本协议将在该生效先决条件确定不能实现时终止;
(3)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达到造成订立本协议之目的无法实现的程度,本协议守约方以书面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
(4)本协议为各方对本次交易的框架性协议,待对丁方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各方需就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各交易对方的交易对价支付数量等相关事项另行协商并
签署交易文件予以确定,如各方未能在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六个月内签署前述交易文件,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5年4月29日,佛塑科技(以下简称“甲方”)、广新集团(以下简称“乙方”)、袁海朝、华浩世纪、温州海乾、安徽创冉、河北佳润、袁梓赫、袁梓豪(以下简称“丙方”)、珠海中冠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金
力股份(以下简称“戊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二)交易方案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内容为:
1、甲方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同时向乙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丙方同意以其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认购甲方发行的股份,并接受甲方以现金方式
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部分交易对价。丁方同意以其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认购甲方发行的股份。
2-1-7973、乙方同意以现金认购甲方向其发行的股份。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丙丁双方所持标的资产以及发行股份购买其他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股份、向乙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
乙方认购甲方新发行的股份的具体事宜由两方另行约定。
(三)交易对价及支付
根据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为
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联国际评字[2025]第 VYGQD0178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508371.92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国资监管有权部门备案。
甲方、乙方、戊方及戊方全部股东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经友好协商后确认,在本次交易中,甲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标的公司100%股份对应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08000.00万元(以下简称“总对价”)。本次交易中,甲方、乙方、戊方及戊方全部股东一致同意采取差异化定价:结合承担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义务、股份锁定等因素,本次交易采用差异化定价,即在保持上市公司支付的总对价不变的情况下,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戊方股东出让其持有的戊方股份的交易价格根据“总对价×90%×该股东所转让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算,总对价扣除前述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戊方股东出让其持有的戊方股份的交易价格之和后的剩余对价部分由各业绩承诺方按其被收购股份占全部业绩承诺方被收购股份总额的比例享有。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对价相结合的方式向丙方支付对应标的资产之交易对价,甲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丁方支付对应标的资产之交易对价。
各交易对方参与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单位:元,股,%序股东名称/持有标的公持有标的公标的资产对价股份数现金对价金额号姓名司股份数司股份比例交易对价
1袁海朝114886332.0916132301585.42344535370.00
2华浩世纪9102533216.57171048235741.99175109131375816676.42
3温州海乾321750005.8576370523064.92964903810.00
2-1-798序股东名称/持有标的公持有标的公标的资产
对价股份数现金对价金额号姓名司股份数司股份比例交易对价
4安徽创冉43510000.792150105543.29130483180.00
5河北佳润8333330.15179596553.1324991020.00
6袁梓赫10500000.191212091661.79012091661.79
7袁梓豪10500000.191212091661.79012091661.79
8珠海中冠国171600003.1241197612301.29514615360.00
际
合计15913329828.97111832558113.62373062005400000000.00
注:股份数不足一股的按照舍尾取整方式处理本次交易最终股份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后的数量为准。
各交易对方如约将其所持有的标的资产变更至甲方名下后,甲方应于合理期限内完成相应交易对价的支付义务。
丙方应取得的现金对价部分,甲方应在生效先决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于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向丙方各指定账户支付。
(四)股份对价的发行及认购
各方一致同意,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项下甲方发行股份购买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及交易对方以其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认购
甲方相关新增股份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重组所发行股份种类为在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
3、发行对象
本次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对象为参与本次交易并接受股份支付对价的金力股份股东。
2-1-7994、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各方一致同意,本次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中,甲方发行股份的价格(以下简称“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
3.84元/股。
其中,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日期间,甲方如有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5、发行数量
甲方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发行数量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和发行价格确定,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具体交易对价金额和分别应取得对价股份
数量及现金对价金额的明细如本协议之“(三)交易对价及支付”。
最终股份发行数量将以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后的发行数量为准。
6、价格调整机制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价格不设定价格双向调整机制。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其本次交易完成交割后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前述未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1-800后的数据为准。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的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8、上市安排
本次交易项下发行的新增股份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五)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1、丙方股份锁定承诺
(1)丙方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甲方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2)丙方承诺,若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用于本次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权
益的时间不足十二(12)个月的,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3)丙方承诺,若因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安排而需对丙方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甲
方股份锁定及相关事宜作出其他约定的,丙方与甲方将另行在《业绩补偿协议》中确定。
2、丁方股份锁定承诺
(1)丁方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甲方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2)丁方承诺,若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用于本次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
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12)个月的,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3)丁方承诺,若因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安排而需对丁方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甲
方股份锁定及相关事宜作出其他约定的,丁方与甲方将另行在《业绩补偿协议》中确定。
3、交易对方共同锁定承诺
(1)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1-801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交易对方不得
转让在甲方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应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甲方董事会,由甲方董事会代本单位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甲方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2)若交易对方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但交易对方所持有的甲方股票的锁定期不应少于本协议之“(五)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之“1、丙方股份锁定承诺”及“2、丁方股份锁定承诺”所约定的期限。
(3)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或解禁事宜。
(六)业绩承诺及补偿
有关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安排,由业绩承诺方与甲方另行签署业绩补偿协议确定。
(七)标的资产的交割期安排
1、交割日
各方同意,以下所有事项办理完毕即视为交割完成,完成交割的当日为交割日:
(1)标的公司完成关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包括股东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2)甲方已如约向丙丁双方及其他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将新发行的股份在中证登公司登记至对应交易对方名下,且已向丙方足额支付本协议之“(三)交易对价及支付”载明的现金对价至其指定银行账户。
2、交割程序及期限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将采取分步交割的方式变更至甲方名下,具体如下:
2-1-802(1)自本次重组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后,丙丁双方应配
合甲方安排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将甲方确认的部分标的资产变更至甲方名下以使戊方股东人数达到其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2)戊方符合上述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后,仍持有标的资产的丙方及丁方应配合甲方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戊方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手续;
(3)戊方完成上述整体变更手续后,仍持有标的资产的丙方及丁方应配合甲方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安排将其所持有的剩余标的资产变更至甲方名下并放弃全部优
先购买权,标的资产交割完成。
3、所有权转移
各方确认,自标的资产实际交割至甲方后,已交割完成的标的资产所有权转移至甲方,对应的风险、收益与负担自各交易对方转移至甲方;发行股份的所有权自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转移至各交易对方。
4、交割审计期损益归属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甲方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标的公司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以确定标的公司在交割审计期的损益情况。
各方同意,交割审计期内标的公司所产生的利润由甲方享有,亏损由业绩承诺方按照其被收购股份占全部业绩承诺方被收购股份总额的比例共同承担,损益的具体金额以甲方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在交割审计基准日的
会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确定。对于标的公司在交割审计期内的亏损,业绩承诺方应当于前述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或净资产减少金额以现金方式按其于本次交易前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偿付给甲方。
5、交割期及过渡期承诺
丙方的交割期及过渡期承诺:
(1)通过行使所有权等一切有效措施促使金力股份在正常或日常业务中按照与以
往惯例及谨慎商业惯例一致的方式进行经营;合理、谨慎地运营、管理金力股份,不
2-1-803从事任何非正常的导致标的资产或标的公司价值减损的行为。
(2)除为正常生产经营目的外,确保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草案首次公告当日及此
后不存在为任何其他第三方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且应通过行使股东权利
的方式保证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过渡期内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
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等行为。
(3)维护与金力股份经营相关的管理结构、高级管理人员相对稳定,以保证交割完成后标的公司的经营不会因此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4)交割期内,在未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前,丙方不得促使或同意标的公司相关业务在有失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协议或实施有损标的公司及其所有权人利益的行为。
(5)确保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分支机构合法合规运营,业务资质持续有效,主要资产权属清晰,及时更新产品资料、信息系统、自用软件、知识文档等商业秘密及资料,及时申请、续延并保持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持续有效;维持与有权监管机构、客户及员工的关系,制作、整理及妥善保管各自的文件资料,及时缴纳有关的税费;保证重要客户的稳定性,既有业务不存在流失或者合同取消、合同无法续期的情形;确保标的公司客户、供应商及相关方的稳定和每一项业务的正常经营及良好开展,维系与客户、供应商及相关方的正常业务关系,保证标的公司的经营不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保证标的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知识产权及其他无形资产)及相关权益的良好状态(资产的正常耗损除外)及完整性;亦不从事任
何导致标的公司的无形资产或经营资质无效、失效或丧失权利保护的行为;保证标的
公司的经营状况将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经甲方允许,不进行日常经营之外的资产收购、出售、处置或交易,不制定股权激励或其他新增的福利政策;不进行不合理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超出或违反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之前的规章管理制度标准及规定的支出)以及不合理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超出或者违反评估基准日之前的定价标准或者评估基准日之前已生效合同约定的相关定价标准的采购)。
(6)标的公司如在交割期内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本次重组的重大事项,丙方均应及
时通知甲方,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甲方因此而遭受任何相关损失。
(7)如丙方知晓标的资产(就任一丙方而言,仅指该丙方所持标的公司股份)如
在交割期内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本次重组的重大事项,则丙方均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
2-1-804时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甲方因此而遭受任何相关损失。
丁方的交割期及过渡期承诺:
(1)除为正常生产经营目的外,如果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过渡期内进行与正常
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等行为,丁方应保证在股东会行使其表决权时投反对票。
(2)如丁方知晓标的资产(就任一丁方而言,仅指该丁方所持标的公司股份)在
交割期内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本次重组的重大事项,则丁方均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甲方因此而遭受任何相关损失。
6、交割特别承诺
(1)各方确认,如标的公司存在相关债权人(包括担保权人)根据其与标的公司
之间签署的任何协议约定须就标的公司股份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
人、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等事项出具书面同意的情形,则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取得该等债权人针对本协议约定变更事宜出具的书面同意。若因丙方未能取得债权人(包括担保权人)的书面同意,致使因标的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债权人(包括担保权人)向标的公司主张违约责任的,丙方应负责与债权人(包括担保权人)达成解决方案。若因丙方未妥善解决前述事项或者因交割前的标的公司债务(含或有负债)及责任、交易对方债务(含或有负债)及责任给甲方或者标的公司造成直接经
济损失的,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于甲方通知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赔偿甲方、标的公司由此遭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2)丙方有义务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影响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交割日的净资
产以及虽不影响净资产但对于甲方、标的公司有任何不利影响或导致交易对方违反本协议的事项。丙方应当向甲方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交接与前述事项相关的全部书面材料并确保该等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交易对方未按照前述约定披露或交接材料,导致甲方产生的任何直接经济损失,均由交易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3)自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的过渡期内,丙方应确保对标的公司进行
合理、科学、稳定的管理、促使其经营资产及业务稳定发展,如任一交易对方发现标的公司的经营资产及业务出现异常,均应及时通知甲方。
(4)甲方及戊方应在交割日签署交割确认文件以确认标的公司交割的具体事项。
2-1-805丙方应确保将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的全部文件均在交割日前(含当日)交付给甲方,并确保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5)如因交割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由或因不合规事项,导致标的公司或其子公
司或甲方面临诉讼、仲裁或任何形式的请求、刑事或行政处罚,或给标的公司或其子公司或甲方带来任何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丙方各方连带向标的公司补偿,相应损失应由丙方在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足额赔偿给甲方。
(6)如标的资产转让给甲方应取得或完成的任何批准、同意、许可、确认、豁免、过户或变更登记手续在交割日仍未能获取的,各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适当调整交易方案,违约方应补偿由此导致守约方发生的合理费用、直接经济损失。
(八)债权债务处理及人员安排
本次重组完成后,金力股份将成为甲方的下属子公司,标的公司所涉债权债务承担主体不因本次重组而发生变化,均由金力股份承担或其改制后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因此不涉及标的公司所涉债权债务的处理事宜。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股份,不涉及与标的公司相关人员的重新安排,标的公司与其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维持不变。
(九)公司经营与治理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交割后,为保证标的公司持续发展和保持持续竞争优势,甲方、乙方及丙方承诺保持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稳定,维持标的公司治理以及高级管理层结构。
同时,各方将全力推进佛塑科技与金力股份的融合发展。若袁海朝先生及其关联方持股上市公司达到一定比例,佛塑科技将积极推动袁海朝先生参与上市公司的治理和经营管理工作。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甲方的控股子公司,乙方作为甲方控股股东,将积极在融资、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支持甲方及其下属企业,积极支持戊方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支持其业务发展。
核心管理团队的服务期:
(1)为保证标的公司持续发展和保持持续竞争优势,丙方承诺:确保标的公司及2-1-806其下属子公司特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定义详见《业绩补偿协议》)内应连续在标的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确保
前述人员在其离职后三年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并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从事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主营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
该等业务,不在同标的公司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主营业务的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投资、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并促使其直系亲属不得从事上述行为。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限内非因其自身原因而被甲方或标的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主动辞退的,及/或与甲方或标的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及/或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等法定离职理由不受上述连续任职之约定限制,但仍需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特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所属公司
1袁海朝董事长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徐锋总经理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孟义运营中心总经理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毛险锋销售中心总经理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张伟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苏碧海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马文献研究院副院长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申建阳邯郸基地总经理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杜鹏宇天津基地总经理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
10王佳安徽基地总经理安徽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11徐勇合肥基地总经理合肥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2)如每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违反上述任职期限的约定,在约定期限内
自行离职或因严重失职、渎职、违反员工管理制度、违反公司章程、受贿、贪污、盗
窃、泄露秘密等损害所任职公司利益的行为,丙方应按该人员离职前十二个月于标的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所取得的收入总额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该等人员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按该人员离职前十二个月于标的公司所取得的收入总额的300%确定违约金且其所得归标的公司所有;如不能确定其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所得,则按该人员离职前十二个月于标的公司所取得的收入总额的300%确认为所得。本次交易交割日,丙方应促使该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署相关协议并履行前述约定,如某一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违反前述约定且未能如约承担相关赔付责任的,丙方按该人员违
2-1-807反相应义务之违约金或所得标准向标的公司支付违约金及或违约所得。
丙方各方之间对前述承诺及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丙方应促使该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交割日前签署相关协议并履行前述约定。
(十)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照第12.5条约定的原则赔偿其所受经济损失。发生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并向违约方发出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如该项违约达到造成订立本协议之目的无法实现的程度,守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因受法律法规的限制,或因甲方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或因国家有权部门、证券交易所未能批准/核准、证监会未能注册等原因,导致本次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全部或部分不能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本协议一方对其他方违约行为救济的弃权仅以书面形式做出方为有效。守约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弃权,守约方部分行使权利或救济亦不妨碍其行使其他权利或救济。
本协议生效后,若有关主体因其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能按照本协议第7.3条的约定完成相应完成交割程序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当以在本次交易中应获得的交易对价或应支付的交易对价的万分之二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本协议其他守约主体。
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交易对方按照第12.6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1)如因各交易对方或其任何股东对本次交易相关的标的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
议的效力性问题存在异议,或因相关股东的优先权、股东特殊权利等争议导致标的资产(交易对方以外的股东放弃实现证券化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份部分除外)无法成功证券化的;
(2)如因任一交易对方就交割日前标的公司相关信息和事项的欺诈、虚假/误导性陈述、隐瞒等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标的资产(交易对方以外的股东放弃实现证券化所
2-1-808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份部分除外)无法成功证券化的;
(3)如因标的公司在甲方完成其收购标的资产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公司登
记机关出具的金力股份核准变更/备案通知书之日前存在的事实或原因而发生的标的公
司重大减值风险、或有负债风险、支付违约或赔偿/补偿风险、投资者赔偿责任、环保
或安全生产风险、行政处罚或诉讼、仲裁风险、撤回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风险、知识
产权侵权风险等导致标的资产无法成功证券化的,由丙方承担责任;如因交易对方自身原因导致标的资产无法证券化的,由相应交易对方承担。标的公司、交易对方于签署日前已经向甲方充分披露的除外。
发生第12.5条上述约定的任一情形时,违约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十五(15)个工作日赔偿甲方因本次交易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及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审计费、独立财务顾问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甲方未能在本协议3.2.4条约定的支付期限内向交易对手方足额支付现金对价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以在本次交易中应获得的应付未付现金对价的万分之二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交易对方。
自本协议生效后,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标的资产无法成功证券化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应在守约方发出通知之日起十五(15)个工作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本次交易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及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审计费、独立财务顾问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审计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十一)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变更及终止
本协议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如有)之日起成立。
1、协议生效先决条件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对于一方为法人的,需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对于一方为合伙企业的,需经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并在下述生效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时(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生效日)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重组的相关事宜;
2-1-809(2)国资监管有权单位批准本次重组的相关事宜;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完成对本次重组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
(4)本次重组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
(5)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或核准(如需)。
2、协议终止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本协议终止:
(1)交割日以前,本协议各方以书面方式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2)如任何生效先决条件未能得以实现,除非协议各方另有书面协定,本协议将在该生效先决条件确定不能实现时终止;
(3)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达到造成订立本协议之目的无法实现的程度,本协议守约方以书面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4年11月14日,佛塑科技(以下简称“甲方”)、广新集团(以下简称“乙方”)、海之润、山东海科、枝江金润源等101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丙方”)、
金力股份(以下简称“丁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二)交易方案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内容为:
1、甲方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同时向乙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丙方同意以其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认购甲方发行的股份。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与向乙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
(三)交易对价及支付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对价条款系经各方公平协商并一致达成
2-1-810的一般商业条款。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标的资产的作价,系以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资监管有权单位备案或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各方协商并另行签署相关补充协议或经重述、修订后的协议确定。
各方一致同意,结合承担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义务、股份锁定等因素,本次交易采用差异化定价,即在保持上市公司支付的总对价不变的情况下,不承担业绩承诺的股东按“标的公司100%股份交易作价×90%×该股东所转让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获得对价,剩余对价部分由业绩承诺方按其被收购股份占全部业绩承诺方被收购股份的比例享有。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标的资产之交易对价。本次交易最终股份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后的数量为准。
(四)股份对价的发行及认购
各方一致同意,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项下甲方发行股份购买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以其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认购甲方相关新增股份的具体方
案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重组所发行股份种类为在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对象
本次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对象为参与本次交易并接受股份支付对价的金力股份股东。
3、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本次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审议本次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拟以不低于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股票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发行价格,即人民币3.84元每股(以下简称“发行价格”)。该发行价格将提请甲方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其中,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1-8114、发行数量
本次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和发行
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最终由双方签署相关补充协议或经重述、修订后的协议确定。
最终股份发行数量将以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后的发行数量为准。
5、价格调整机制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价格不设定价格双向调整机制。
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其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前述未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的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7、上市安排
本次交易项下发行的新增股份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五)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1、丙方股份锁定承诺
(1)丙方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甲方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2)丙方承诺,若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用于本次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权
益的时间不足十二(12)个月的,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3)丙方承诺,若因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安排而需对丙方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甲
方股份锁定及相关事宜作出其他约定的,丙方与甲方将另行在《业绩补偿协议》中确定。
2-1-8122、交易对方共同锁定承诺
(1)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交易对方不得转让在甲方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应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甲方董事会,由甲方董事会代本单位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甲方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2)若交易对方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3)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或解禁事宜。
(六)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变更及终止
本协议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如有)之日起成立。
1、协议生效先决条件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对于一方为法人的,需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对于一方为合伙企业的,需经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并在下述生效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时(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生效日)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重组的相关事宜;
(2)国资监管有权单位批准本次重组的相关事宜;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完成对本次重组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
(4)本次重组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
(5)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或核准(如需)。
2-1-8132、协议终止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本协议终止:
(1)交割日以前,本协议各方以书面方式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2)如任何生效先决条件未能得以实现,除非协议各方另有书面协定,本协议将在该生效先决条件确定不能实现时终止;
(3)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达到造成订立本协议之目的无法实现的程度,本协议守约方以书面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
(4)本协议为各方对本次交易的框架性协议,待对丁方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各方需就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各交易对方的交易对价支付数量等相关事项另行协商并
签署交易文件予以确定,如各方未能在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六个月内签署前述交易文件,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5年4月29日,佛塑科技(以下简称“甲方”)、广新集团(以下简称“乙方”)、海之润、山东海科、枝江金润源等94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丙方”)、金
力股份(以下简称“丁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二)交易方案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内容为:
1、甲方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同时向乙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丙方同意以其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认购甲方发行的股份,乙方同意以现金认购甲
方向其发行的股份。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丙方所持标的资产以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他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股份、向乙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
2-1-814(三)交易对价及支付
根据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为
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联国际评字[2025]第 VYGQD0178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508371.92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国资监管有权部门备案。
甲方、乙方、丁方及丁方全部股东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经友好协商后确认,在本次交易中,甲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标的公司100%股份对应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08000.00万元(以下简称“总对价”)。本次交易中,甲方、乙方、丁方及丁方全部股东一致同意采取差异化定价:结合承担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义务、股份锁定等因素,本次交易采用差异化定价,即在保持上市公司支付的总对价不变的情况下,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丁方股东出让其持有的丁方股份的交易价格根据“总对价×90%×该股东所转让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算,总对价扣除前述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丁方股东出让其持有的丁方股份的交易价格之和后的剩余对价部分由各业绩承诺方按其被收购股份占全部业绩承诺方被收购股份总额的比例享有。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标的资产之交易对价。
本次交易最终股份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后的数量为准。
各丙方参与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单位:元,股,%序/持有标的公司股持有标的公司股标的资产对价股份股东名称姓名号份数份比例交易对价数
1海之润394000007.1730327948897.7785403358
2山东海科300000005.4617249707282.5665027938
3金润源金服277440005.0509230929294.9160137837
4金石基金225000004.0962187280461.9248770953
5北京杰新园200931483.6581167246846.1743553866
6厦门友道易鸿165000003.0039137339005.4135765365
7嘉兴岩泉127000002.3121105709416.2827528493
8比亚迪123076922.2407102444010.8026678127
9宜宾晨道103333341.881286010291.7622398513
10旗昌投资100000001.820683235760.8521675979
11厦门国贸海通100000001.820683235760.8521675979
2-1-815序/持有标的公司股持有标的公司股标的资产对价股份股东名称姓名
号份数份比例交易对价数
12厦门惠友豪嘉100000001.820683235760.8521675979
13深圳翼龙100000001.820683235760.8521675979
14湖州华智76923081.400464027510.9116673830
15合肥中小基金60000001.092349941456.5113005587
16河北毅信50000000.910341617880.4210837989
17马鞍山支点科技50000000.910341617880.4210837989
18杭州长津50000000.910341617880.4210837989
19湖北小米50000000.910341617880.4210837989
20肥西产投48000000.873939953165.2110404470
21济南复星47611110.866839629469.6610320174
22厦门建达石40000000.728233294304.348670391
23嘉兴和正宏顺40000000.728233294304.348670391
24海通创新投40000000.728233294304.348670391
25上海劲邦劲兴37000000.673630797231.518020112
26福建劲邦晋新35000000.637229132516.297586592
27常州鑫崴33333330.606927745250.847225325
28常州鑫未来33333330.606927745250.847225325
29合肥产投基金32000000.582626635443.476936313
30信创奇点30000000.546224970728.256502793
31赣州翰力30000000.546224970728.256502793
32安徽基石30000000.546224970728.256502793
33万和投资30000000.546224970728.256502793
34广发信德三期29964050.545524940805.006495001
35宝悦贸易24000000.436919976582.605202235
36宁波易辰20800000.378717313038.254508603
37宁波宝通辰韬20800000.378717313038.254508603
38安徽煜帆20650000.375917188184.614476089
39熹利来投资20000000.364116647152.174335195
40常州常高新20000000.364116647152.174335195
41广发信德新能源17647060.321314688664.653825173
42珠海北汽16666660.303413872621.263612661
43珠海招证冠智16000000.291313317721.733468156
2-1-816序/持有标的公司股持有标的公司股标的资产对价股份股东名称姓名
号份数份比例交易对价数
44青岛君信15000000.273112485364.123251396
45厦门友道雨泽13000000.236710820648.912817877
46双杰电气10951380.19949115464.462373818
47杭州象之仁10000000.18218323576.082167597
48常州哲明10000000.18218323576.082167597
49珠海冠明8000000.14566658860.861734078
50嘉兴恩复开润5000000.09104161788.041083798
51松禾创投3805740.06933167736.64824931
52天津东金园2761640.05032298672.06598612
53李国飞136000002.4760113200634.7629479331
54孟昭华77800001.416464757421.9416863911
55徐锋37000000.673630797231.518020112
56封志强24996680.455120806176.785418275
57陈立叶22000000.400518311867.384768715
58郭海利21000000.382317479509.774551955
59张新朝20000000.364116647152.174335195
60张志平20000000.364116647152.174335195
61张伟10900000.19849072697.932362681
62魏俊飞10000000.18218323576.082167597
63熊建华8000000.14566658860.861734078
64邴继荣8000000.14566658860.861734078
65郝少波7400000.13476159446.301604022
66郭海茹6000000.10924994145.651300558
67苏碧海6000000.10924994145.651300558
68林文海5000000.09104161788.041083798
69井卫斌5000000.09104161788.041083798
70马文献3600000.06552996487.39780335
71杜鹏宇3000000.05462497072.82650279
72毛险锋3000000.05462497072.82650279
73王勇3000000.05462497072.82650279
74袁召旺2500000.04552080894.02541899
75郭威2400000.04371997658.26520223
2-1-817序/持有标的公司股持有标的公司股标的资产对价股份股东名称姓名
号份数份比例交易对价数
76唐斌2222220.04051849681.72481687
77孟义2000000.03641664715.21433519
78徐勇1700000.03091415007.93368491
79李志坤1200000.0218998829.13260111
80张紫东1200000.0218998829.13260111
81彭晓平1044590.0190869472.43226425
82邓云飞1000000.0182832357.60216759
83郑义1000000.0182832357.60216759
84高洋666660.0121554899.52144505
85马强555560.0101462424.59120423
86王玮500000.0091416178.80108379
87张克400000.0073332943.0486703
88郭林建400000.0073332943.0486703
89刘浩233210.0042194114.1150550
90闫姗姗200000.0036166471.5243351
91宋建200000.0036166471.5243351
92李青辰166670.0030138729.0436127
93李青阳166670.0030138729.0436127
94运秀华17030.000314175.053691
合计39014984171.02893247441885.90845687933
注:股份数不足一股的按照舍尾取整方式处理
各方一致同意,各交易对方如约将其所持有的标的资产变更至甲方名下后,甲方应于合理期限内完成相应交易对价的支付义务。
(四)股份对价的发行及认购
各方一致同意,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项下甲方发行股份购买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以其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认购甲方相关新增股份的具体方
案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重组所发行股份种类为在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1-8182、发行对象
本次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对象为参与本次交易并接受股份支付对价的金力股份股东。
3、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各方一致同意,本次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中,甲方发行股份的价格(以下简称“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
3.84元/股。
其中,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日期间,甲方如有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4、发行数量
甲方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发行数量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和发行价格确定,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具体交易对价金额和分别应取得对价股份
数量及现金对价金额的明细详见本协议之“(三)交易对价及支付”。
最终股份发行数量将以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后的发行数量为准。
5、价格调整机制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价格不设定价格双向调整机制。
2-1-819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其本次交易完成交割后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前述未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的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7、上市安排
本次交易项下发行的新增股份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五)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1、丙方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甲方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2、丙方承诺,若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用于本次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
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12)个月的,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3、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丙方不得转让在甲方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应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甲方董事会,由甲方董事会代本单位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甲方董事会
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若丙方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丙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但丙方所持有的甲方股票的锁定期不应少于前述第1项约定的期限。
5、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
2-1-820发行的股份的转让或解禁事宜。
(六)标的资产的交割期安排
1、交割日
各方同意,以下所有事项办理完毕即视为交割完成,完成交割的当日为交割日:
(1)标的公司完成关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包括股东变更登记、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2)甲方已如约向丙方及其他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将新发行的股份在中证登公司
登记至对应交易对方名下,且已向其他交易对方如约足额支付现金对价。
2、交割程序及期限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将采取分步交割的方式变更至甲方名下,具体如下:
(1)自本次重组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后,丙方应配合甲方安排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将甲方确认的部分标的资产变更至甲方名下以使丁方股东人数达到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2)丁方符合上述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后,仍持有标的资产的丙方应配合甲方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丁方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手续;
(3)丁方完成上述整体变更手续后,仍持有标的资产的丙方应配合甲方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安排将其所持有的剩余标的资产变更至甲方名下并放弃全部优先购买权,标的资产交割完成。
3、所有权转移
各方确认,自标的资产实际交割至甲方后,已交割完成的标的资产所有权转移至甲方,对应的风险、收益与负担自各交易对方转移至甲方;发行股份的所有权自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转移至各交易对方。
4、交割审计期损益归属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甲方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标的公司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以确定标的公司在交割审计期的损益情况。
2-1-821各方同意,交割审计期内标的公司所产生的利润由甲方享有,亏损由业绩承诺方
按照其被收购股份占全部业绩承诺方被收购股份总额的比例共同承担,损益的具体金额以甲方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在交割审计基准日的
会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确定。对于标的公司在交割审计期内的亏损,业绩承诺方应当于前述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或净资产减少金额以现金方式偿付给甲方。
5、交割期及过渡期承诺
丙方的交割期及过渡期承诺:
(1)除为正常生产经营目的外,如果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过渡期内进行与正常
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等行为,各丙方应保证在股东会行使其表决权时投反对票。
(2)如丙方知晓标的资产(就任一丙方而言,仅指该丙方所持标的公司股份)如
在交割期内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本次重组的重大事项,则丙方均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甲方因此而遭受任何相关损失。
6、交割特别承诺
(1)如标的资产转让给甲方应取得或完成的任何批准、同意、许可、确认、豁免、过户或变更登记手续在交割日仍未能获取的,各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适当调整交易方案,违约方应补偿由此导致守约方发生的合理费用、直接经济损失。
(2)自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的过渡期内,如任一交易对方发现标的公
司的经营资产及业务出现异常,均应及时通知甲方。
(七)债权债务处理及人员安排
1、标的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安排
本次重组完成后,金力股份将成为甲方的下属子公司,标的公司所涉债权债务承担主体不因本次重组而发生变化,均由金力股份承担或其改制后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因此不涉及标的公司所涉债权债务的处理事宜。
2-1-8222、标的公司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股份,不涉及与标的公司相关人员的重新安排,标的公司与其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维持不变。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照第10.5条约定的原则赔偿其所受经济损失。发生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并向违约方发出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如该项违约达到造成订立本协议之目的无法实现的程度,守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因受法律法规的限制,或因甲方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或因国家有权部门、证券交易所未能批准/核准、证监会未能注册等原因,导致本次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全部或部分不能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本协议一方对其他方违约行为救济的弃权仅以书面形式做出方为有效。守约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弃权,守约方部分行使权利或救济亦不妨碍其行使其他权利或救济。
本协议生效后,若有关主体因其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能按照本协议第6.3条的约定完成相应交割程序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当以在本次交易中应获得的交易对价或应支付的交易对价的万分之二计算违约金支付给本协议其他守约主体。
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交易对方按照第10.6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1)各交易对方之任何股东对本次交易相关的标的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的效力性问题存在异议,或因相关股东的优先权、股东特殊权利等争议导致标的资产(交易对方以外的股东放弃实现证券化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份部分除外)无法成功证券化的;
(2)任一交易对方就交割日前标的公司相关信息和事项的欺诈、虚假/误导性陈述、隐瞒等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标的资产(交易对方以外的股东放弃实现证券化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份部分除外)无法成功证券化的;
2-1-823(3)交易对方自身原因导致标的资产无法证券化的,由相应交易对方承担,但交
易对方于签署日前已经向甲方充分披露的除外。
发生上述约定的任一情形时,违约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十五(15)个工作日内赔偿甲方因本次交易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及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审计费、独立财务顾问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审计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除前述条款另有约定,本条约定的违约责任自本协议成立时即生效。
(九)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变更及终止
本协议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如有)之日起成立。
1、协议生效先决条件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对于一方为法人的,需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对于一方为合伙企业的,需经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并在下述生效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时(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生效日)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重组的相关事宜;
(2)国资监管有权单位批准本次重组的相关事宜;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完成对本次重组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
(4)本次重组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
(5)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或核准(如需)。
2、协议终止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本协议终止:
(1)交割日以前,本协议各方以书面方式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2)如任何生效先决条件未能得以实现,除非协议各方另有书面协定,本协议将在该生效先决条件确定不能实现时终止;
(3)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达到造成订立本协议之目的无法实现的程度,
2-1-824本协议守约方以书面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
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5年9月8日,佛塑科技(以下简称“甲方”)、广新集团(以下简称“乙方”)、海之润、山东海科、枝江金润源等94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丙方”)、金
力股份(以下简称“丁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原协议5.1.2约定:“丙方承诺,若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用于本次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12)个月的,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
十六(36)个月内不得转让(以下简称“锁定期”),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现各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5.1.2修改如下:
“丙方承诺,若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用于本次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12)个月的,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得转让(以下简称“锁定期”),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若丙方为私募投资基金,且其持续持有丁方股份的时间截至甲方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即2024年11月15日)已满四十八(48)个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修正)》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则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甲方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六(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三)本补充协议的成立、生效及终止
本补充协议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如有)之日起成立。
本补充协议自原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并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协议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涉及的事项,各方仍按照原协议相关约定履行。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本补充协议终止:
2-1-825(1)原协议基于任何法定或各方约定的事由而终止;
(2)各方经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终止本补充协议。
六、业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5年4月29日,佛塑科技(以下简称“甲方”)、袁海朝等7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乙方”)、珠海中冠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
《业绩补偿协议》。乙方、丙方合称“业绩承诺方”。
(二)承诺净利润数各方一致确认,本次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
各方一致确认,本协议项下所指净利润均为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各方一致确认,本协议项下进行业绩测算的对象为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实现净利润数情况。若基于未来行业发展及公司发展规划考虑,另行协商确定通过新设主体等能独立核算的方式新增投资的,则该新增投资的损益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不纳入本次交易业绩承诺专项审计报告审计范围。
各方一致确认,标的公司的实现净利润数应扣除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实际使用上市公司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提供的资金支持以及上市公司通过增资、股东借款方
式对标的公司提供的资金支持对应的资金成本,资金成本为前述支持资金实际到账标的公司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亦应据此剔除相应资金支持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根据各方协商一致确认,承诺净利润数以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5]第 VYGQD0178号)中对标的公司未来收益的预测为基础协商确定,即乙丙双方承诺标的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亿元、3.6亿元以及6.1亿元(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
2-1-826金额,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
各方同意,如《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的标的资产的全部交割程序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协议项下业绩承诺期应相应延长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业绩承诺期增加2028年度。2028年度的当期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延长前前述业绩承诺期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额的年均值,即不低于4亿元。
(三)业绩补偿方式
若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未达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方应按本协议之约定优先以现金方式对甲方或标的公司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方逾期未能以现金清偿的,以其于本次交易所获得的股份对价对甲方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1、当期业绩补偿
如本次交易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且2025至2027任意年度期末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对应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的90%,则触发当期业绩补偿;如本次交易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且2025至2027年度任意年度期末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对应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的90%或2028年度期末标的公司实现
净利润数低于该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则触发当期业绩补偿。
当期应补偿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
数-累计已补偿金额。
为免歧义,“当期”系指对应当个会计年度。
若上述公式计算结果小于等于零(即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及累计已补偿金额的总和大于等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时,不触发当期业绩补偿责任。
2、累计业绩补偿
如本次交易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且2025至2027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额低于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额,则触发累计业绩补偿;如本次交易未能于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且2025至2028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额低于四年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额,则触发累计业绩补偿。
2-1-827累计业绩补偿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累计业绩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额-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
利润数总额-累计已补偿金额。
累计业绩应补偿金额与各当期应补偿金额的总额合称“业绩补偿总额”。
3、业绩补偿上限
各方同意,业绩承诺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上限为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整体作价减去标的公司截至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金额(简称“业绩补偿上限”),即如若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总额超出业绩补偿上限,则超出部分业绩承诺方无须再进行补偿。
4、业绩补偿方式
针对本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若本次交易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业绩承诺方应优先以现金方式于触发业绩补偿责任且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90个自然日
内向甲方进行补偿。逾期未能以现金足额清偿的,业绩承诺方应如约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甲方股份向甲方进行补偿。
各方同意,如本次交易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且2025年度触发当期业绩补偿,则对应当期应补偿金额应由业绩承诺方应优先以现金方式在触发业绩补偿责任且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于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向标的公司进行补偿。逾期未能以现金足额清偿的,业绩承诺方应如约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甲方股份向甲方进行补偿。
(四)补偿测算方法
各方一致确认,甲方将在业绩补偿期间逐年测算各年度标的公司的实现净利润数与本协议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实现净利润数由甲方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根据中国现行有效的会计
准则予以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各方一致确认,计算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当年及过往业绩承诺年度(过往业绩承诺年度之当期应补偿金额仅就本次交易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时适用)之当期应补偿金额时,应扣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交割审计期损
2-1-828益归属”项下的已偿付金额。
各方一致确认,计算累计业绩应补偿金额时,应扣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交割审计期损益归属”项下的已偿付金额。
(五)补偿股份数额的确定
各方一致确认,经甲方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审核确认后,如触发本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条款,则按照相关约定计算当期应补偿金额及累计业绩应补偿金额。其未能以现金足额清偿的应补偿金额对应的应补偿股份数的折算方式如下:
(1)当期应补偿金额对应的应补偿股份数
当触发补偿义务时业绩承诺方未能如约现金清偿当期应补偿款的,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甲方股份予以补偿。当期待补偿金额对应的应补偿股份数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现金补偿金额)÷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2)累计业绩应补偿金额对应的应补偿股份数
当触发补偿义务时业绩承诺方未能如约现金清偿累计业绩应补偿款的,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甲方股份予以补偿。累计应补偿股份数计算方式如下:
累计应补偿股份数=(累计业绩应补偿金额-已现金补偿金额)÷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根据本协议计算应补偿金额时,各次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零时,按零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及现金不冲回。
乙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补偿实施日(系指业绩承诺方将本协议项下的应补偿股份过户登记给甲方之日,下同),如果甲方以转增或送股的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乙丙双方持有的甲方的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则应补偿股份数应调整为:
调整后应补偿股份数=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含当期及累计)×(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甲方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业绩承诺方在业绩承诺期内按照本协议约
2-1-829定的方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含当期及累计)在应补偿股份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实施前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应随之返还给甲方(该等返还不应视为业绩承诺方已经支付等额的补偿款,也不影响业绩承诺方实际应补偿的总金额),返还金额依据下述公式计算确定:
业绩承诺方返还现金分红金额=应补偿股份数(含当期及累计)截至补偿实施日
前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应补偿股份数(含当期及累计)
本次发行前及业绩补偿期间如甲方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本协议所述本次发行价格及本次发行数量均将进行相应调整。
协议各方同意,业绩承诺方针对本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责任,按照其在本协议签署日对标的公司的相对持股比例实际承担。计算公式为:业绩承诺方任意一方应承担的业绩补偿金额=业绩补偿总额×(业绩承诺方任意一方持有的标的公司出资额÷业绩承诺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的出资额)。
特别地,本公式中的出资额均为本协议签署日的出资额。
(六)补偿的实施
各方一致确认,若业绩补偿期间触发前述当期业绩补偿责任及或累计业绩补偿责任的,业绩承诺方将按如下补偿顺序承担业绩补偿责任:
(1)若本次交易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则业绩承诺方优先以现金方
式对甲方进行补偿。特别地,若本次交易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则
2025年度的当期业绩补偿责任应由业绩承诺方优先以现金方式对标的公司进行补偿;
(2)任一业绩承诺方未能如约足额履行现金补偿责任的,则该方以其在本次交易所取得的甲方股份按其未偿付业绩补偿金额向甲方承担业绩补偿责任。
在业绩承诺期间,如触发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业绩补偿条款,甲方将在业绩承诺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后十(1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确定各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金额,并将该等结果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业绩承诺方。
各业绩承诺方应如约向甲方或标的公司承担现金补偿责任。若部分或全部业绩承诺方未能如约履行现金补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定向回购该等应补偿股份、要求该业绩承诺方承担股份补偿责任的相关事宜。
2-1-830各业绩承诺方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至其现金补偿或股份补偿完毕前,除甲方书
面同意外,业绩承诺方不得转让、质押或通过其他形式处分其届时持有的甲方股份中等于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股份。
各方一致同意,如触发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业绩补偿条款,业绩承诺方应在甲方作出上述董事会决议并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九十(90)个自然日内将应补偿的现金付至甲方书面通知载明的账户;如因部分或全部业绩承诺方未能如约现金清偿业绩补
偿款而触发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股份补偿责任,则相应业绩补偿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并在甲方另行发出要求其承担股份补偿责任书面通知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将其持有的补偿股份数量划转至甲方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已经通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限售锁定的,不再由甲方董事会决议进行股份锁定),应补偿股份不再拥有甲方股东会所议事项的表决权且不再享有分配甲方利润的权利。
若部分或全部业绩补偿方未能如约现金清偿业绩补偿款,甲方应在现金补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关于回购相应业绩承诺方
应补偿的股份并注销的相关方案,并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上述股份回购事宜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甲方将按照人民币
壹(1)元的总价回购该等应补偿股份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注销。
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董事会或股东会否决回购议案、甲方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股份回购无法实施的,则甲方将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后五(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实施股份赠送方案。相关业绩承诺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15)个工作日内取得所需批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甲方审议回购议案的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确定的股份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业绩承诺方(即不包括乙、丙双方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之外的甲方其他股东,甲方的其他股东按其持有甲方股份数量占甲方审议回购议案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确定的股份登记日扣除业绩承诺方持有的股份数后甲方的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赠送后视为相关业绩承诺方已履行相应的业绩补偿义务。
各方确认,如回购补偿股份时相关法律法规对回购事项存在不同的程序要求,双方将依据届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以及时完成补偿股份的回购与注销。
2-1-831甲方召开股东会审议业绩承诺方的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宜时,全体业绩承诺方及
其关联方对此均应回避表决。
(七)减值测试及补偿
1、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甲方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甲方在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将报告结果以书面方式通知业绩承诺方。
减值补偿额在剔除业绩补偿额后进行补偿,即当公司期末减值额>(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额-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额)时,业绩承诺方需对超额部分进行补偿。具体的应补偿金额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减值补偿额=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度末的期末减值额-(已补偿现金金额+业绩承诺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2、补偿支付方式
各方确认,若触发减值测试补偿,则其补偿方式将依照本协议之“补偿的实施”有关补偿顺序、实施程序等规定执行。
3、减值补偿金额上限协议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减值补偿设置上限,如若(减值补偿额+业绩补偿总额)>(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整体作价-标的公司截至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则针对超出部分,业绩承诺方无须再进行补偿。
为免歧义,前述减值额为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资产整体交易作价减去期末拟购买标的资产的整体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拟购买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予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八)业绩承诺方关于保障业绩补偿义务实现的承诺
业绩承诺方保证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对价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补偿义务并且同意将对应价值的股份质押给甲方指定
的第三方,具体的权利义务以另行签署的质押合同为准。
2-1-832乙丙双方承诺,其作为业绩承诺方,对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甲方股份,自愿做出
如下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即承诺自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甲方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十二(12)个月后,乙丙双方按如下方式解禁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甲方股份,未解禁的对价股份不得进行转让:
(1)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当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
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甲方股份×30%-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若第一次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已解锁股份应于锁定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2)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次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
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甲方股份×60%-累计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若第二次累计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已解锁股份应于锁定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3)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第三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专项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并
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认购股份-累计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进行减值补偿的股份(如有)。
为免歧义,如乙丙双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甲方股份因为权益分配、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产生的衍生股份或者权益计入前述公式中的“本次交易取得的甲方股份”。
业绩承诺期内,如业绩承诺方尚未履行当期业绩补偿义务,股份锁定期将顺延至当期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九)业绩奖励安排
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如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则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部分的30%金额为对乙丙双方及标的公司核心骨干的超额业绩奖励。该超额业绩奖励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20%,且用作标的公司核心骨干业绩奖励为超额业绩奖励总额的30%,具体业绩奖励方案由乙方拟定并提交标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经甲方依据其公司章程提交相应决策机构审议后实施。
2-1-833(十)违约责任
如业绩承诺方任何一方没有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进行补偿,甲方有权要求该方立即履行,并可向该方主张违约赔偿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业绩承诺方及对其业绩补偿责任承担责任的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办理有关业绩补偿的相关手续、拒绝提供、签署相关文件或未按本协
议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进行补偿,导致业绩补偿未能如期履行,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书面改正通知,违约方于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15)日内仍未履行的,违约方应按照年利率10%(单利)的标准,以应付未付补偿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向甲方计支逾期履行罚息,并应向甲方按照应补偿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审计费、差旅费、诉讼费及其他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乙方1应就乙方其他各主体在本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及违约赔偿事项承担连带责任;如乙方2、乙方3、乙方4、乙方5、乙方6、乙方7中任一主体未按照本协议约定
及时、足额向甲方进行补偿,或出现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违约行为的,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1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形式和顺序履行该违约主体未能履行的业绩补偿责任或其他违约赔偿责任。
七、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4年11月14日,佛塑科技(以下简称“甲方”)、广新集团(以下简称“乙方”)签署《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协议》。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关于本次重组事宜召开的首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3.8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1-834如甲方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认购金额及数量
甲方拟向乙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乙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最终的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后的数量为准。
若甲方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或进
行其他任何权益分派或分配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四)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乙方承诺,乙方所认购的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乙方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认购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办理。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办理股份解锁所需办理的有关手续。
(五)认购款的支付及认购股份登记
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和/或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确定最终的认购金额,并以该等金额为准发出《缴款通知书》。
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本次发行获得证监会注册核准后,乙方应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将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款一次性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
定的账户,待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完毕并且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甲方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1-835甲方应在乙方按照前款约定付清认购款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办理将认购股份登记于乙方证券账户的相关登记手续。
如本次发行最终未能实施,乙方所缴纳的认购价款及同期银行协议存款利息将被退回至乙方账户。
(六)滚存利润分配
本次发行完成后,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其本次交易完成交割后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前述未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的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存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及或违反其声明、承诺、保证,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
前款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但不得超过违反本协议一方订立本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八)协议成立、协议的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成立。
本协议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后立即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重组的相关事宜;
2、国资监管有权单位批准本次重组的相关事宜;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完成对本次重组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
4、本次重组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
5、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或核准(如需)。
以上生效条件全部成就时,甲方本次重组申请获得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之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2-1-836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章的颁布、修订导致本次发行所需的审批及核
准发生变更的,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章的规定为准。
双方确认本协议未附带任何未披露的保留条款和前置条件。
八、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5年4月29日,佛塑科技(以下简称“甲方”)、广新集团(以下简称“乙方”)签署《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认购金额及数量
甲方拟向乙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乙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认购的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260416666股(含本数)。最终的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最终予以注
册后的数量为准。
若甲方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或进
行其他任何权益分派或分配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条款外,《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协议》一致,详见本章节之“六、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九、股票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2025年7月21日,袁海朝、华浩世纪、温州海乾、安徽创冉及河北佳润(以下简称“甲方”)、广新集团(以下简称“乙方”)、佛塑科技(以下简称“丙方”)签
署《股票质押合同》。
(二)质押股票甲方同意,甲方应将其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全部丙方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
2-1-837票”)在登记至甲方名下时同步质押给丙方指定的主体,即本合同乙方。各甲方应质
押给乙方的标的股票数量如下:
姓名/名称质押股票数量(股)袁海朝34724825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176487943
温州海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250148
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13151061
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18780
各方确认,标的股票在质押登记期间发生配股、资本公积转增等事宜的,甲方通过配股、资本公积转增等方式获得的股票自动纳入本合同约定的质押范围。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所持标的股票办理解除质押手续的,前述法定孳息与标的股票按同等比例解除质押。
(三)质押担保范围本次质押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且甲方之间互为连带责任,担保的主债务为《业绩补偿协议》项下丙方享有的业绩补偿权利可能形成的债权。
各方确认,虽然有本条上述约定,并不代表本合同约定的股票质押担保的业绩补偿主债权必然产生。业绩补偿是否产生及其补偿金额以《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四)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及质押期限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业绩补偿协议》约定或经《业绩补偿协议》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债
务提前到期的,则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该部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本次质押自质押登记的生效日起计算,质押登记的生效日以股票质押登记证明上载明的质押登记日为准。各方同意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甲方所持标的股票解禁进度解除对标的股票的质押,具体如下:
1、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当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且当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如有)已完成,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已解锁的质押股票,乙方在解锁之日起5日内办理解除质押登记;
2-1-8382、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次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且当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如有)已完成,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已解锁的质押股票,乙方在解锁之日起5日内办理解除质押登记;
3、标的资产交割完成第三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专项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且当年业
绩承诺补偿义务(如有)已完成,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已解锁的质押股票,乙方在解锁之日起5日内办理解除质押登记。
4、乙方应在甲方及袁梓赫、袁梓豪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其当期
或累计业绩补偿义务(如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应质押股票的解押登记。
5、各方确认,根据《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需延长甲方在本
次交易中取得的标的股票锁定期的,乙方为甲方办理标的股票解除质押手续的时间亦相应延后。
各方确认,根据《业绩补偿协议》,标的股票优先用于甲方对丙方的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如触发《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或减值补偿情形,乙方同意配合丙方解除用于业绩补偿的股票的质押以履行甲方对丙方的业绩补偿责任。
(五)质押登记
自丙方在本次交易中向甲方定向发行的股票过户登记给甲方之日起5日内,各方负责通过证券登记结算部门办理完成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标的股票的质押登记手续,具体质押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确认结果为准。
(六)质权的实现
各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丙方有权在已触发的《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义务及相应条款所计算的主债权范围内要求乙方配合立即
实现质权以确保丙方债权得到足额清偿:
1、《业绩补偿协议》中除珠海中冠外的任何其他债务人违反《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未能以现金方式向丙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或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2、发生可以确切证实的《业绩补偿协议》中除珠海中冠外的任何其他债务人无法
履行《业绩补偿协议》项下到期债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补偿协议》中除珠海中冠外的任何其他债务人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或和解、被宣告破产、被
2-1-839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合并、分立、被第三方提起大额诉
讼或申请强制执行以及出现其他类似情形。
(七)各方的权利义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赠与、再次质押、抵偿债务等)处分标的股票。
质押期间,甲方如确需转让标的股票,须事前经乙方及丙方书面同意。
甲方承诺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履行一切必要的内部程序,确保签订及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章程或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甲方承诺,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与其签署的任何文件约定的义务或已存在的其他任何义务或责任相冲突。
质押登记期间,如标的股票被有权机关冻结、划扣,或发生其他权属争议,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及丙方。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甲方于该情况发生之日起5日内提供丙方认可且相当于前述权属争议及标的股票冻结、划扣所对应标的额的补充担保,以确保《业绩补偿协议》所涉甲方业绩补偿义务得以如约履行。
若甲方因承担《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当期或累计业绩补偿义务而需通过处置其
质押给乙方的标的股票进行融资的,乙丙双方原则上予以认可,但具体方案应由各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方式予以确定。
(八)争议解决本合同的生效与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存在争议的,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生效时生效。
本合同一式拾份,甲方每方各执壹份,乙方、丙方各执贰份,剩余壹份用于向证券登记结算部门办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甲乙双方向证券登记结算部门办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时,如证券登记结算部门
2-1-840要求甲乙双方签署办理质押登记的制式文本或者参考文本,作为办理股票质押的形式
要件之一,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署制式文本或者参考文本。但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均以本合同为准。
2-1-841第八章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标的公司主要业务为从事锂电池湿法隔膜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所属行业为“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C292塑料制品业”中的“C2921塑料薄膜制造”。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行业。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符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个别产线存在实际产量较批复产能超过30%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相关产线金力股份高端锂电池隔膜及复合涂覆隔膜项目、安徽金力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一期项目均已完成
扩产环评手续,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针对上述情形,金力股份、安徽金力已分别取得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专项合规证明。具体详见“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八、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五)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2、标的公司存在超产能生产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本
2-1-842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从事各项生产经营业务不构成垄断行为,本次交易不存在违
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5、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袁海朝、华浩世纪等102名
交易对方购买金力股份100%股份,不涉及外商投资上市公司事项或上市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不存在违反有关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及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控股股东广新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1.2033%(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后),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故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标的资产的定价
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出具审计、评估等有关报告。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资监管有权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
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和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意见。相关标的资产的定价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3.84元/股(除息后为3.81元/股),
2-1-843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金力股份100%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资产亦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
标的资产金力股份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超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上限。对此,交易双方已在交易协议中约定标的资产将采取分步交割的方式变更至上市公司名下,在整体变更至上市公司名下前,交易对方将配合完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手续,并放弃全部优先购买权,具体安排请见本报告书“第七章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之“(七)标的资产的交割期安排”及“第七章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之“(六)标的资产的交割期安排”的相关内容。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此外,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仍将由其享有和承担。
综上,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交易双方已在交易协议中约定标的资产将采取分步交割的方式变更至上市公司名下,在整体变更至上市公司名下前,交易对方将配合完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手续,并放弃全部优先购买权。
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2-1-844(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
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有利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发挥协同效应,具体分析详见本报告书“第八章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三)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一是有助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共享研发成果,推动技术整合,一方面,上市公司可将在薄膜材料方面的基础技术,如材料改性技术、成膜工艺等与金力股份的隔膜技术相结合,进一步提升隔膜的性能和质量,开发出更具竞争力的高端隔膜产品;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可借助金力股份在新材料研发方面的能力,共同开展新材料研发工作,通过双方共享研发资源,共建共享研发平台,为联合研发项目提供更好的硬件支持,重点推进原材料国产化替代研究,减少对进口原材料的依赖,强化新能源产业链自主可控技术储备。二是有助于上市公司切入锂电池隔膜领域,丰富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布局,进一步打造成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分子功能薄膜材料龙头企业。上市公司可以借助金力股份的客户资源,快速切入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等锂电池隔膜应用市场,拓展业务领域。三是通过多维度的管理工具与全方位的支持赋能实现标的公司运营成本优化与企业竞争力可控提升。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全价值链精益导入、数字化与 AI转型、产品开发体系和品牌体系构建等管理赋能,实现运营成本优化与价值提升;充分利用上市平台优势和国资背景,协助金力股份降低融资成本和拓宽融资渠道,从而增强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体分析详见本报告书“第八章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将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重组后上市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2-1-845(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独立。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广新集团作为佛塑科技的控股股东已就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出具相关承诺。
交易对方华浩世纪、温州海乾、河北佳润、安徽创冉、袁海朝、袁梓赫、袁梓豪也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上市公司上述规范法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金力股份100%股份,并向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本次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
2-1-846股份将同步办理发行、登记及上市手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为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的认购方,其已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关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关于设立共管银行账户的承诺函》及《关于不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广新集团用于本次认购的全部资金为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于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此本次交易已就认购股份所需资金和所得股份锁定作出切实、可行安排,能够确保按期、足额认购且不会出现变相转让等情形。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在认定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时,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应股份无需剔除计算。
基于此,本次交易前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广新集团,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之外的特定对象
购买资产且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可以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是否采用业绩补偿及相关具体安排。
本次交易中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并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论。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的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2.3亿元、3.6亿元以及6.1亿元,如标的资产的全部交割程序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协议项下业绩承诺期应相应延长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业绩承诺期增加2028年度。2028年度的当期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延长前前述业绩承诺期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额的年均值,即不低于4亿元。具体补偿方法及补偿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七章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六、业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相关内容,符合市场化协商的原则。
本次交易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形。鉴于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
2-1-847股本规模增大,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整合优化需要一定时间,同时,为了充分保
护公司公众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已制定了防止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填补措施,具体填补措施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之“(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其相关填补措施”。综上,上市公司已针对本次重组存在摊薄每股收益的风险制定了填补每股收益的具体措施,并已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负责落实该等具体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均已公开承诺,保证切实履行其义务和责任。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的情形
(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佛塑科技2024年度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5]24011590032号),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2-1-848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的情形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
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
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上市公司定位为广新集团旗下新材料领域重要上市平台,专注面向新能源、电工电气、光电显示、医疗卫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分子功能薄膜与复合材料的研发与生产。标的公司专注于锂电池湿法隔膜研发、生产和销售,与上市公司同处于高分子薄膜材料领域。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切入锂电池隔膜领域,丰富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布局,进一步打造成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分子功能薄膜材料龙头企业,同时还能与标的公司共享研发成果,推动技术整合,提升上市公司在高分子薄膜领域所涉及的原料配方、生产工艺以及整线设计等多个环节的研发能力及技术积累,提升上市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上市公司将通过业务资源及供应链的整合,以锂电池隔膜作为突破,打开新能源领域发展空间,拓展新能源领域产业机会,提升上市公司在新能源电池领域的影响力。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水平将大幅上升。虽然金力股份2024年处于亏损状态,但随着下游行业需求的增长及落后产能的淘汰,以及标的公司新增产能的释放,业务量将进一步增长,预计将实现盈利能力改善。因此,长期来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体分析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以及《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类型交易后(备交易前交易后(备考)变动比例交易前变动比例
考)
流动资产199270.93499781.99150.81%195054.59458718.96135.17%
非流动资产296135.111347094.85354.89%284583.851331422.45367.85%
2-1-849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类型交易后(备交易前交易后(备考)变动比例交易前变动比例
考)
资产总计495406.041846876.84272.80%479638.441790141.41273.23%
流动负债100077.14522936.46422.53%85712.00428803.41400.28%
非流动负债43369.45502816.841059.38%44128.76551103.671148.85%
负债合计143446.581025753.30615.08%129840.76979907.07654.70%
归属于母公司股287804.59756826.31162.97%285791.46746085.87161.06%东权益
营业收入107817.62283165.92162.63%222800.49486663.85118.43%
营业成本83639.48210439.44151.60%171744.28386032.94124.77%
营业利润6775.2013378.2297.46%16512.82-6430.50不适用
利润总额6810.8213145.8693.01%16376.30-7019.27不适用
净利润6294.1312299.6195.41%15020.64-2195.22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所5299.0111304.96113.34%11964.08-5241.08不适用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
/0.0550.051减少0.0040.12-0.02减少0.14(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实现大幅增长;上市公司负债总额增幅较大,主要系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新增借款用于支持新投产线建设以及本次交易部分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所致;此外,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呈现较大幅度增长。2024年,标的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减少0.14元/股;2025年1-6月,标的公司已扭亏为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降幅缩减至0.004元/股。
2024年,标的公司亏损主要受行业阶段性供需失衡导致行业整体盈利能力下降所致。与此同时,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新增多条产线陆续投产并转固,使得折旧费用大幅增长;加之标的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支付设备款及工程款等,负债规模增长较快,财务费用逐年增长。剔除相关影响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57088.11万元和63409.11万元和65964.57万元。
2024年下半年以来,锂电池隔膜行业整体价格已止跌企稳,随着标的公司大宽幅
产线陆续建成投产,截至2025年6月末,标的公司总产能已达约59亿平方米;同时,标的公司订单量充足,产能利用率维持较高水平,销量稳步增加。2024年四季度,标的公司销量从三季度的7.01亿平方米增至10.32亿平方米,占全年销量的37.28%;同
2-1-850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33亿元,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35.74%,标的公司毛利率
持续回升,盈利能力有所改善。
2025年1-6月,标的公司销量持续稳定增长,销量达20.11亿平方米,超过去年
同期销售的10.35亿平方米,已实现扭亏为盈。2023年至2025年1-6月,标的公司主要经营业绩如下:
指标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175348.30263863.35203089.17
净利润(万元)9817.22-9144.3213143.05销量(万平方米)201073.24276838.60139261.30未来,在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等下游行业保持较强需求的带动下,锂电池隔膜市场逐步回暖,随着标的公司产能进一步释放,规模效应逐步凸显,生产效率及成本持续优化,盈利能力将不断增强。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还可借助上市公司平台优势,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因此,随着标的公司2024年亏损的相关影响因素目前已消除,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将稳步提升。
此外,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亿元、3.6亿元以及6.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七、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超额业绩奖励”。根据上述业
绩补偿约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显著提升。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有利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发挥协同效应,具体分析详见本报告书“第八章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三)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综上,从长期来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持续性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关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将体现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章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2-1-851之“一、关联交易情况”之“(三)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同时,为持续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交易对方华浩世纪、温州海乾、河北佳润、安徽创冉、袁海朝、袁梓赫、袁梓豪也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该等承诺合法有效,具有可执行性,不会导致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3、关于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为避免与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交易对方华浩世纪、温州海乾、河北佳润、安徽创冉、袁海朝、袁梓赫、袁梓豪也出具了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该等承诺合法有效,具有可执行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4、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独立。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广新集团作为佛塑科技的控股股东已就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出具相关承诺。
交易对方华浩世纪、温州海乾、河北佳润、安徽创冉、袁海朝、袁梓赫、袁梓豪也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2-1-852(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
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金力股份100%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各方在已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中对资产过户和交割作出了明确安排,在各方严格履行协议的情况下,交易各方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三)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定位为广新集团旗下新材料领域重要上市平台,专注面向新能源、电工电气、光电显示、医疗卫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分子功能薄膜与复合材料的研发与生产。标的公司专注于锂电池湿法隔膜研发、生产和销售,与上市公司同处于高分子薄膜材料领域。
结合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主营业务在产业链上下游、生产工艺、核心技术、生产
设备等方面的异同,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协同效应的具体分析如下:
1、产业链上下游
上市公司产业链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以石油化工企业(聚乙烯、聚丙烯)为主,辅以精细化工辅料供应商;上游设备供应商包括德国布鲁克纳、日本制钢所等薄膜设备生产商,以及日本真空、德国莱宝等镀膜厂商;下游客户包括液晶显示面板和模组生产商、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以及医疗卫生护理用品制造商等,应用领域广泛。
标的公司产业链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主要是聚乙烯及添加剂等石油化工行业企业,以及氧化铝、勃姆石、PVDF、芳纶等涂覆材料生产企业,上游设备供应商主要为日本芝浦、日本市金、韩国 Master、合肥东昇、德国布鲁克纳、日本制钢所等薄膜设备生产商;下游客户主要为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
整体而言,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皆为高分子薄膜材料制造商,产业链所处位置相同,上游原材料及设备供应商等存在一定重叠;双方生产的高分子薄膜产品不同,在下游终端应用及客户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2-1-853综上分析,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产业链上下游存在协同效应。在上游采购方面,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向大韩油化采购聚烯烃产品;上市公司产线设备供应商德国布
鲁克纳、日本制钢所等,标的公司主线设备供应商日本芝浦、日本市金、韩国Master、合肥东昇等,均为头部薄膜生产设备供应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可以整合主要原材料及核心设备采购需求,增强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
双方可共同开发优质供应商,建立稳定供应渠道,保障主要原材料及核心设备的供应与质量稳定性。在下游销售方面,上市公司可借助标的公司客户资源,快速切入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等锂电池隔膜应用市场,拓展业务领域;标的公司也可利用上市公司在其他领域的客户资源,探索隔膜产品在非锂电池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2、生产工艺
上市公司拥有成熟的生产管理体系和行业内种类较为齐全的先进薄膜生产线,掌握拉伸成膜、表面涂覆、薄膜金属化、吹塑成膜及流延成膜等先进生产工艺。
标的公司拥有先进的锂电池湿法隔膜生产线,在锂电池隔膜生产工艺和设备技术改造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同时拥有超薄高强隔膜制造技术、微孔制备技术、超薄大宽幅隔膜制造技术、高质量浆料制造技术、喷涂技术及陶瓷大颗粒胶混合涂覆技术等先进的湿法隔膜生产技术。
整体而言,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高分子薄膜材料的生产流程方面存在相似性,如皆采用“熔融挤出→双向拉伸→冷却定型”工艺路线;双方产品在性能指标、终端
应用等方面存在差异,使得双方的具体生产工艺存在一定差异。
综上分析,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可以合作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一方面,上市公司可将自身高分子薄膜生产工艺经验与标的公司先进的湿法隔膜生产技术结合,共同探索优化高分子薄膜生产流程,提高产品良品率与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双方可通过共建统一的质量控制平台,规范检测管理标准和流程,共享质量检测技术和设备,提升检测水平,确保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质量稳定,共同打造高品质的高分子薄膜材料产品。
2-1-8543、生产设备
上市公司先进薄膜生产线主要采用德国布鲁克纳的薄膜生产设备,标的公司大宽幅锂电池湿法隔膜产线主要采用日本芝浦、日本市金、韩国 Master、合肥东昇等制造商的设备。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主要设备供应商皆为高分子薄膜设备制造商,可制造交付双方所需主要生产设备,双方核心产品均使用双向拉伸工艺,产线设计遵循“挤出-拉伸-定型”的设备架构,设备运行均要求高精度控制,因此双方在设备设计与维护、薄膜厚度均匀性控制、张力与速度控制等方面具有共性。由于高分子薄膜制造企业对于生产设备选型要求较高,行业内无完全标准化的设备,且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主要产品的材料特性、性能指标及下游应用等方面存在差异,会根据自身生产情况向设备厂商提出定制化需求。
此外,设备交付后,高分子薄膜制造企业还需对设备进行调试或改造,产线运行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对高分子薄膜制造企业的产线设计能力、设备调试能力以及设备管理能力有较高的要求。
综上分析,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可整合采购需求,提升对生产设备商议价能力;同时,双方在高分子薄膜生产设备的调试及改造等方面均有较为深厚的技术及经验积累,拥有充足的生产设备相关人才团队,后续可在设备维护、改造、升级等方面相互赋能,提升设备的综合性能,提高设备效益,共同探索推进设备国产化。
4、核心技术
上市公司在高分子功能薄膜领域具备材料分子结构改性技术及精密成膜工艺体系两大核心能力。具体而言,上市公司在聚乙烯、聚丙烯等基础树脂材料的改性与成膜工艺上拥有深厚积累,并对界面修饰等尖端技术拥有丰富经验;此外,上市公司擅长超薄聚烯烃类薄膜的加工制作及设备应用,亦擅长精密涂布设备控制及高标准洁净生产工艺管理。
标的公司建立的核心技术体系覆盖锂电池湿法隔膜制备技术的各个方面,从原料配方、生产工艺到质量监测以及整线设计,均有效提升了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标的公司目前掌握150万以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制膜技术、超薄高强隔膜制造技术、微孔
2-1-855制备技术等隔膜制备技术,同时拥有各类陶瓷、PVDF、芳纶等多种涂层浆料配方以及
旋转喷涂、点涂等涂覆技术,在固态电解质、质子交换膜、锂硫电池隔膜等前沿领域亦有技术布局。
整体而言,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在高分子薄膜材料生产制造原料端、生产端以及设备端均具备基础技术共通性,在终端应用涉及的核心技术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双方核心技术的协同主要体现在:1)在原料端,双方可通过材料科学融合,利用界面修饰、多层复合、工艺控制等技术,共同优化隔膜产品的热稳定性、机械性能及可加工性能,同时推进关键原材料国产化替代,持续降低对进口原材料的依赖,构建自主可控的高端隔膜材料体系;2)在生产端,双方在薄膜加工工艺(如流延挤出、涂布技术)的专利可迁移用于优化双方的生产流程及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良率,促进生产效率;3)在设备端,双方可共享设备调试、改造、升级等经验,共同推进国产设备应用,联合开发新一代智能化隔膜产线,提升设备利用效率,强化规模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切入锂电池隔膜领域,丰富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布局,进一步打造成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分子功能薄膜材料龙头企业,同时还能与标的公司共享研发成果,推动技术整合,提升上市公司在高分子薄膜领域所涉及的原料配方、生产工艺以及整线设计等多个环节的研发能力及技术积累,提升上市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上市公司将通过业务资源及供应链的整合,以锂电池隔膜作为突破,打开新能源领域发展空间,拓展新能源领域产业机会,提升上市公司在新能源电池领域的影响力。因此,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未超过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其中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金额为6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25%,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2-1-856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规定。
七、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3.84元/股(除息后为3.8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八、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及100名认购股份的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用于认购该等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如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
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除此之外,业绩承诺方还将根据业绩完成情况进行分期解锁,具体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三)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中股份锁定期的相关内容。上述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九、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佛塑科技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如
2-1-857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
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未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套融资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其中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金额为6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25%。募集配套资金使用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涉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
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涉及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
2-1-858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为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为3.84元/股(除息后为3.81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为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广新集团本次认购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锁定安排。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若未来证券监管机构对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锁定期颁布新的监管意见,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1-859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十、本次交易符合“并购六条”的相关规定2024年9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简称“并购六条”),明确支持上市公司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布局,包括有助于补链强链和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未盈利资产收购等。
标的公司2024年度存在亏损情形,2025年1-6月已扭亏为盈。金力股份与上市公司同属于高分子薄膜材料领域,本次收购金力股份有助于丰富上市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布局,实现补链强链,提升关键技术水平,具体体现在,一是上市公司能与标的公司共享在薄膜材料方面的研发成果,推动技术整合,推进原材料国产化替代研究,减少对进口原材料的依赖,强化新能源产业链自主可控技术储备,提升关键技术水平,二是有助于上市公司切入锂电池隔膜领域,丰富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布局,进一步打造成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分子功能薄膜材料龙头企业,实现补链强链。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作出多方面安排。一是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披露交易进展,确保投资者及时、公平知悉交易信息。二是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议案,独立董事审核并回避关联表决。三是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便利参会股东。四是单独统计、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五是确保资产定价公允,聘请专业机构审计评估,并由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分析定价合理性。六是安排股份锁定,并根据监管要求调整锁定期,同时设置业绩承诺。
综上,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补链强链、提升关键技术水平,不影响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已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安排,符合并购六条的相关规定。
十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
四条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金力股份100%股份,金力股份建设项目涉及的立项、
2-1-860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及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已在《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同时上市公司已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公司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金力股份100%股份,金力股份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法拥有标的资产,能实际控制标的公司生产经营,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四、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十二、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出具的说明,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包括公司及公司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交
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2-1-861十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已就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详见本报告书“第十四章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2-1-862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主要资产结构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2025年1-6月经审阅
的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9373.2611.98%73302.3715.28%83435.4118.18%
交易性金融资产29553.085.97%15994.463.33%21049.944.59%
应收账款29184.165.89%28403.715.92%25950.845.65%
应收款项融资12047.722.43%15209.973.17%16540.063.60%
预付款项8352.041.69%5836.631.22%2887.170.63%
其他应收款1131.350.23%1511.450.32%2799.360.61%
存货50151.3110.12%41556.578.66%46784.5010.19%
其他流动资产9478.021.91%13239.452.76%1960.820.43%
流动资产合计199270.9340.22%195054.5940.67%201408.0943.8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77811.8615.71%76091.1715.86%73612.3816.0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18.300.2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2793.540.56%2793.540.58%2877.450.63%产
固定资产148780.8630.03%152861.7831.87%119917.2026.13%
在建工程18355.943.71%5839.351.22%19007.264.14%
使用权资产681.020.14%819.330.17%544.880.12%
无形资产18891.723.81%19261.524.02%20248.954.41%
商誉2292.540.46%2292.540.48%2292.540.50%
长期待摊费用23.670.00%36.160.01%50.840.01%
递延所得税资产1346.570.27%1337.460.28%1568.920.34%
2-1-863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非流动资产25157.365.08%23250.984.85%16277.493.55%
非流动资产合计296135.1059.78%284583.8559.33%257516.2256.11%
资产总计495406.04100.00%479638.44100.00%458924.31100.00%
(1)资产总体构成分析
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458924.31万
元、479638.44万元和495406.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201408.09万元、
195054.59万元和199270.9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3.89%、40.67%和
40.22%;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257516.22万元、284583.85万元和296135.10万元,
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6.11%、59.33%和59.78%。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为均衡。
(2)流动资产分析
上市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和存货四项构成。
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上述四项流动资产合计金额分别为
177220.69万元、159257.11万元和168261.8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7.99%、81.65%和84.44%。
(3)非流动资产分析
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上述四项非流动资产合计金额分别为230056.02万元、271465.45万元和270641.8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9.34%、95.39%和91.39%。
2、主要负债构成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2025年1-6月经审阅
的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2-1-864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5019.2331.38%25206.9819.41%18449.9316.02%
交易性金融负债0.000.00%259.290.20%0.000.00%
应付票据1551.011.08%3559.532.74%3598.083.12%
应付账款22840.7015.92%21569.9916.61%22171.5319.25%
合同负债5612.203.91%3152.132.43%2614.922.27%
应付职工薪酬6471.994.51%8171.456.29%8403.237.30%
应交税费1107.390.77%705.980.54%626.230.54%
其他应付款6777.674.72%5290.744.07%10854.259.42%
一年内到期的非10279.437.17%17463.3613.45%8478.597.36%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417.520.29%332.550.26%245.060.21%
流动负债合计100077.1469.77%85712.0066.01%75441.8065.5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5486.1717.77%25584.0319.70%29713.9325.80%
租赁负债457.190.32%589.900.45%207.710.18%
长期应付职工薪6994.824.88%7266.905.60%6291.385.46%酬
递延收益10066.947.02%10356.557.98%3225.962.80%
递延所得税负债364.330.25%331.380.26%295.400.26%
非流动负债合计43369.4530.23%44128.7633.99%39734.3834.50%
负债合计143446.58100.00%129840.76100.00%115176.18100.00%
(1)负债构成总体分析
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上市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15176.18万
元、129840.76万元和143446.5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的金额分别为75441.80万元、
85712.00万元和100077.14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5.50%、66.01%和
69.77%;非流动负债规模分别为39734.38万元、44128.76万元和43369.45万元,占
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4.50%、33.99%和30.23%。
(2)流动负债分析
上市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上述五项流动
2-1-865负债合计金额分别为68357.53万元、77702.52万元和91389.0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
比例分别为90.61%、90.66%和91.32%。
(3)非流动负债分析
上市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递延收益构成。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上述三项非流动负债合计金额分别为39231.27万元、43207.48万元和42547.93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8.73%、97.91%和
98.11%。
3、偿债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28.96%27.07%25.10%
流动比率(倍)1.992.282.67
速动比率(倍)1.491.792.05
注1: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合计/期末资产合计
注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5.10%、27.07%和28.96%,整体处于较低水平;流动比率分别为2.67倍、2.28倍和1.99倍,
速动比率分别为2.05倍、1.79倍和1.49倍,公司总体资产流动性较好。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1、利润构成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2025年1-6月经审阅
的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107817.62222800.49221460.27
其中:营业收入107817.62222800.49221460.27
营业总成本102761.57209940.59205953.18
减:营业成本83639.48171744.28170544.84
2-1-866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税金及附加1201.582625.182607.56
销售费用1620.413220.593081.61
管理费用9361.0618562.1516002.68
研发费用5914.2012445.3512435.67
财务费用1024.841343.041280.81
加:其他收益754.462270.401991.34
投资收益2313.061846.80-554.1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8.623.9249.94
资产减值损失-1285.72-1859.99-3838.86
信用减值损失-92.351484.85-2870.49
资产处置收益-28.92-93.0712092.69
营业利润6775.2016512.8222377.61
加:营业外收入77.89175.702815.37
减:营业外支出42.27312.2174.37
利润总额6810.8216376.3025118.61
减:所得税费用516.691355.661017.31
净利润6294.1315020.6424101.29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99.0111964.0821396.65
(二)少数股东损益995.123056.562704.65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59.29-1541.23-255.36
综合收益总额6553.4213479.4123845.93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5398.6310574.0221141.23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154.792905.392704.70
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6月,上市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21460.27万元、
222800.49万元和107817.62万元,保持相对稳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为21396.65万元、11964.08万元和5299.01万元,2024年较2023年同比下滑
44.08%,主要是上市公司2023年确认经纬分公司地块征收补偿收益所致,从剔除上述
因素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来看,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6月分别为3809.89万元、9657.50万元和4799.94万元,同比增幅分别为153.48%、14.75%。
2-1-8672、盈利能力分析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22.43%22.92%22.99%
净利率5.84%6.74%10.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4%4.23%7.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1.67%3.42%1.40%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120.2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050.100.04股)
注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注2: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6月,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99%、22.92%
和22.43%,保持平稳;净利率分别为10.88%、6.74%和5.84%,2023年度净利率较高主要系上市公司2023年确认经纬分公司地块征收补偿收益所致。
3、收入构成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类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主营业务100388.4279176.53210048.81164427.15208439.61162680.67
其他业务7429.204462.9612751.687317.1313020.667864.17
合计107817.6283639.48222800.49171744.28221460.27170544.84
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6月,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08439.61万
元、210048.81万元和100388.42万元;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13020.66万元、
12751.68万元和7429.20万元,主要是租赁收入及材料销售收入等。报告期内,上市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3%,主营业务突出。
二、本次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发展概况
1、市场化程度和竞争情况
随着“双碳”政策的落实与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我国以及全球2-1-868主要发达国家均出台多项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并明确提出了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
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得到迅速发展,隔膜作为动力锂电池中的关键材料,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国的隔膜产品具备全球竞争力,受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增长带动,中国锂电池隔膜出货量快速增加。根据 EV Tank数据显示,2024 年,中国锂电池隔膜出货量227.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8.6%,其中湿法隔膜出货量174.9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5.2%,占比约76.9%。
湿法隔膜较干法隔膜有性能优势,而且湿法隔膜经涂覆处理后在高温下能保持隔膜完整,明显改善热稳定性,提升电池的电容量和安全性,极大减少电池的爆燃起火概率。另外,湿法涂覆隔膜还具有良好的电解液浸润和吸液保液能力,可延长电池循环寿命,增加电池大倍率放电能力。总体而言,湿法隔膜以其显著的产品优势,更能够适应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高能量密度化发展需求。根据 EV Tank数据显示,近年来,湿法隔膜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其市占率从2017年的约50%提升到2024年超过75%,已成为行业的主导产品。
湿法隔膜行业具有生产工艺复杂、客户认证周期长、设备交货期长和资金投入大等特征,新进入的隔膜企业,从购买设备、到掌握工艺、再到取得客户认证至少需要
4年时间,行业进入门槛较高。同时,近年来隔膜行业经过多次兼并收购,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根据 GGII 数据显示,2024 年,中国湿法隔膜前五大企业市场占比超
85%,其中金力股份以18%的中国锂电池湿法隔膜的市场占有率占据行业第2位。
金力股份在国内湿法隔膜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1)恩捷股份(002812.SZ)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上海恩捷的控股母公司。上海恩捷主营业务为锂电池湿法隔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全球锂电池隔膜行业的龙头,
2024年隔膜产能和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一,其下游客户包括 LG化学、三星 SDI、松下、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孚能科技、天津力神等大型电池厂商。
根据恩捷股份2024年年报,恩捷股份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01.64亿元,其中膜类产品收入 88.20 亿元(含 BOPP 烟膜、BOPP 平膜及锂电池隔离膜产品),2024 年净利润为-6.60亿元。
(2)星源材质(300568.SZ)
2-1-869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产品涵盖锂电池干法、湿法、涂覆隔膜,是我国第一梯队的锂电池隔膜企业,2024年湿法隔膜国内市场占有率行业
第三,其主要客户包括 LG 化学、宁德时代、比亚迪、三星 SDI、国轩高科、亿纬锂
能、欣旺达、天津力神等国内外知名的锂离子电池厂商。
根据星源材质2024年年报,星源材质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5.41亿元,其中锂电池隔膜产品收入35.06亿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3.71亿元。
(3)中材科技(002080.SZ)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主营业务产品包括复合材料风电叶片、玻璃纤维及制品、锂电池隔膜、过滤材料等。2024年,中材科技湿隔膜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行业第四。
根据中材科技2024年年报,中材科技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39.84亿元,其中锂电池隔膜产品收入14.68亿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11.24亿元。
(4)沧州明珠(002108.SZ)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主营业务产品包括 PE 管道、BOPA薄膜以及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等。
根据沧州明珠2024年年报,沧州明珠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7.48亿元,其中锂电池隔膜产品收入6.43亿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1.55亿元。
2、行业供求和发展情况
(1)全球锂离子电池需求持续增长,中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全球占比进一步提升
从需求端而言,受益于全球节能减排趋势,全球锂电池市场进入高速发展时期。
根据 EV TANK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锂电池出货量持续上升至 1545.1GWh,同比增长 28.5%。而针对中国市场,EV TANK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到 1214.6GWh,同比增长 36.9%,在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的占比达到 78.6%,出货量占比继续提升。除了中国市场持续高需求外,龙头企业加速出海也带来出货量的显著增长。
2-1-870数据来源:EV TANK
锂电池根据应用领域可以分为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消费电池。EV TANK数据显示,从出货结构来看,2024 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为 1051.2GWh,占比约 68%,同比增长 21.5%;储能电池出货量 369.8GWh,占比约 24%,同比增长 64.9%;消费电池出货量 124.1GWh,占比约 8%,同比增长 9.6%。
动力电池、储能电池以及消费电池具体发展情况如下:
*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发展带动动力锂电池需求提升
在全球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和发展清洁能源的要求下,新能源汽车将逐步替代传统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技术的进步和政策的驱动为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普及创造了有利条件。欧洲出台严格的碳排放政策,英国、德国、法国等全球多个国家已出台燃油车禁售计划,随着国家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配套政策,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
序号国家/地区时间主要内容
1欧盟2023.22035年开始在欧盟27国范围内停售新的燃油轿车和小货车
2美国加州2022.8从2035年起开始在全州范围内禁售汽油动力新车
3加拿大2021.6从2035年起,加拿大将禁止销售新的汽油动力汽车和轻型卡车
2-1-871序号国家/地区时间主要内容
4日本2021.1到2035年,销售的新车100%将为电动化车辆
5中国2020.11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
电动化
数据来源:公开数据查询
全球能源转型及国家政策的刺激,带动动力电池需求大幅提升。根据中汽协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286.6万辆,同比增长35.5%。此外,虽然受地缘政治的影响,中国锂电池出口不及预期,但受海外市场需求总体增长的带动,我国锂电池出口量仍呈增长趋势;根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锂电池出口数量为39.1亿个,同比增长约8%。受国内新能源汽车销售增长以及海外出口增长的双重影响,根据 GGII 数据显示,2024 年,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达 780GWh,同比增长
23%。
数据来源:GGII
*储能电池:储能电池需求量大幅增长近年来,在全球大力推行节能减排、积极发展光伏和风电等清洁能源发电产业的背景下,全球储能锂电池出货量实现快速增长。根据 EV TANK 数据显示,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 369.8GWh,同比增长 64.9%。全球庞大的储能锂电池需求潜力将带动锂电
2-1-872池隔膜产业的快速发展。
受全球气候变暖、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面临枯竭等因素影响,全球能源消费结构正加快向低碳化转型。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的下降,全球正在逐步构建起融合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新型电力系统。配备储能设备可以帮助可再生能源发电平滑输出功率,提高利用效率,增加有效发电量。未来储能作为支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键技术将得到快速发展,储能产业将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进而带动锂电池隔膜产业的持续发展。
在我国,能源结构转型是“碳中和”的必然要求。实现“碳中和”意味着清洁能源将逐步取代化石能源,迎来全新的能源格局。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显示,
2024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3.73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的86%,继
续保持电力新增装机的主力军地位。其中,新增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0.14亿千瓦、0.80亿千瓦、2.78亿千瓦。随着我国新型电力系统的持续发展,储能锂电池和锂电池隔膜市场将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消费电池:新兴消费电子推动消费电池需求量增长
消费电子主要包括智能手机、电脑等传统 3C 类消费电子和新兴消费电子如可穿
戴设备、AR/VR设备、无人机等。近年来,在移动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消费电子产品制造水平持续提高和居民收入水平稳步增加等因素的驱动下,消费电子行业呈现持续稳定的发展态势。根据 IDC 数据显示,自 2021年至 2024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分别达13.6亿台、12.1亿台、11.7亿台及12.4亿台;而在电脑领域,自2021年至
2024年,全球电脑出货量分别达3.49亿台、2.92亿台、2.47亿台及2.63亿台。总体来看,传统 3C消费电子已进入存量发展阶段。
在新兴消费电子产品领域,近年仍处于高速成长阶段,新产品推出和渗透率提升将推动新兴消费电子产品需求增长。随着技术不断创新,以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无线耳机为代表的智能可穿戴设备、无人机、AR/VR、蓝牙音箱、移动电源等发展迅猛。
以可穿戴设备为例,根据 IDC 数据显示,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从 2016 年 1.02 亿台增长到2024年5.38亿台,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3.1%。
未来随着 5G、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新型显示等新兴技术与消费电子产
品的融合,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将会加快,进而推动消费电子行业持续扩张。消费电
2-1-873子产品不断发展,其功能亦日益丰富、能耗也逐步提升,多功能、高续航将是消费电
子产品的发展方向,消费电子厂商及消费者对锂电池产品也有着更高容量和更轻薄化的需求,这将对锂电池隔膜技术的发展起到持续推动作用。
(2)中国锂离子电池市场规模快速发展,湿法隔膜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
从生产端看,中国锂电池隔膜市场规模快速发展,湿法隔膜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
根据 EV TANK 数据显示,2024 年,中国锂电池隔膜出货量为 227.5 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8.6%。从不同类型隔膜出货量来看,2024年,中国湿法隔膜出货量同比增长
35.2%,达174.9亿平方米,其在整个隔膜出货量的占比提升至76.9%,较2023年的
73.1%上升了3.8个百分点,干法隔膜的出货量占比下滑至23.1%,为52.6亿平方米。
数据来源:EV TANK
自2020年后,中国锂电池隔膜产品性能提升及成本降低,对比海外隔膜性价比优势明显,LGES、松下等企业开始大规模切换我国锂电池隔膜,带动我国隔膜全球占比提升。根据 GGII 的数据,2024 年全球锂电子隔膜出货量已达 245 亿平方米,中国隔膜企业出货量占全球比例超90%。
从隔膜工艺发展来看,湿法隔膜占比逐年上升。虽然湿法隔膜较干法成本更高,但孔隙率和透气性更好,可以生产出更轻薄的隔膜,且通过涂覆技术对湿法隔膜进行改性处理后,可以进一步提高湿法隔膜的抗刺穿能力,进一步提高电池的安全性。同
2-1-874时,涂覆材料能够与电解液保持更高的浸润性,进而降低电池的阻抗,并提高电池的放电功率。隔膜发展从干法走向湿法、进而走向湿法涂覆,是隔膜行业的发展趋势。
厚度较薄的湿法隔膜能够提升锂电池的能量密度以及倍率性能,符合当前锂电池行业发展方向,因此薄层湿法隔膜未来将成为国内主流锂电池企业重点切换方向。随着湿法隔膜大规模切换,将进一步压缩干法隔膜市场占比,根据 GGII 预计,到 2027年,国内湿法隔膜市场占比将保持在80%以上。
3、行业利润水平和变动趋势
锂电池隔膜行业利润水平和变化情况主要与产品和原材料价格相关。产品价格方面,随着锂电池隔膜产能的集中释放致使锂电池隔膜行业整体供需格局略显宽松,叠加生产技术提升致使成本优化,锂电池隔膜行业竞争加剧,锂电池隔膜价格在近年来不断下调。
2021-2022年,受下游需求旺盛带动,以及新增产能仍处于建设期影响,锂电隔膜
价格持续上升,头部企业产能利用率接近满产满销。由于锂电隔膜产能扩张周期较长,短期内产能释放少,行业供求持续紧张。自2023年至2024年上半年,随着新建产能的陆续释放以及下游市场需求增速的减缓,行业供需紧张的局面打破,行业整体供需格局呈阶段性失衡,使得隔膜价格开始逐步下调。其中,根据百川盈孚的统计数据,自2023年初至2024年6月,湿法隔膜及干法隔膜的月均出货价格跌幅皆超50%,但2024年下半年以来,随着锂电池隔膜行业新建产能增速放缓、部分低效产能的淘汰,
以及下游锂电池行业需求稳步增长,锂电隔膜价格逐渐稳定。
注1:数据来源于百川盈孚,自2025年6月以来,百川盈孚就锂电隔膜价格的统计口径有较大变动,为体现与历史数据的可比性,上图数据更新至2025年5月。
2-1-875原材料价格方面,湿法隔膜生产材料以 PE 为主,同时包括氧化铝、勃姆石、PVDF 等辅料。原材料采购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对行业利润水平造成影响。同时原材料如需要从海外进口,价格一定程度上还受到汇率变动的影响。
总体而言,自2023年至2024年上半年,受限于锂电隔膜行业价格持续下调,锂电池隔膜行业利润水平亦同步下滑;而2024年下半年以来,由于锂电隔膜价格逐渐稳定,下游锂电池行业的市场需求稳步提升,叠加锂电隔膜制造技术进步致使生产成本优化,锂电池隔膜行业利润水平止跌企稳。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为锂电池隔膜行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全球能源结构转型进程不断加速,随着能源低碳化越发成为共识,越来越多国家积极出台政策措施推动绿色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锂电池具有安全性能好、能量密度大、循环性能好、无记忆效应及绿色无污染等优势,已经成为各国政府优先支持和重点发展的新能源产业,从而为锂电池产业链中的核心关键材料锂电池隔膜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金力股份所处的隔膜行业与下游锂电池产品终端应用如新能源汽车、储能产业等领域紧密关联。锂电池作为新能源产业重要产品之一,国内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锂电池整体产业链相关的产业政策。如出台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为锂电池隔膜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下游锂电池需求稳步增长带动锂电池隔膜产业增长
锂离子电池隔膜应用领域可以分为动力电池、储能和消费电子领域三类主要使用场景,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数码类电子产品等。
近年来,锂电池下游行业发展迅速。动力电池领域,在政策的大力扶持、消费者接受程度不断提高背景下,新能源汽车的销量不断攀升,带动动力电池市场增长。根
2-1-876据 GGII 数据显示,2024 年,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达 780GWh,同比增长 23.8%。在
储能领域,新能源发电作为清洁发电技术得到快速的发展,然而新能源的波动性与电网的安全性矛盾凸显,发展储能成为解决电力能源供需匹配问题的关键。根据 GGII数据显示,2024 年,中国储能电池出货量达 338GWh,同比增长 64%。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占比进一步提升。在消费电子领域,随着发展中国家电子产品市场的拉动以及新兴电子产品需求的增长,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需求在未来依旧强劲。下游市场的发展带动了整个锂电池隔膜产业的稳步增长。
(3)锂电池隔膜行业稳步发展,湿法隔膜技术不断优化成为市场主流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和储能行业的发展,锂电池市场需求持续增长,锂电池隔膜作为锂电池关键部件,行业发展空间不断提升。同时锂电池行业新产品、新技术的不断涌现,终端产品的不断丰富对锂电池隔膜产品提出了更高标准和差异化的产品要求。与干法隔膜相比,湿法隔膜在孔径大小、厚度均匀性、孔径均匀性、拉伸强度和抗穿刺强度等方面有优势,适合生产高性能、高能量密度的锂电池。
近年来随着湿法隔膜制备技术的逐渐成熟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高端数码电池、储能电池等下游高端锂电池市场的增速放量,带动了湿法隔膜销售的快速增长。湿法隔膜与三元正极组合有利于提升锂电池能量密度、续航里程,并降低单位 Wh成本。同样需要不断提高能量密度的磷酸铁锂电池也逐渐开始使用湿法隔膜。同时受益于技术进步和规模效应,湿法隔膜制造成本逐渐下降,干湿法隔膜价差不断缩小,湿法隔膜的出货量占比逐年快速增长。湿法隔膜市场渗透率由2017年的约50%提升到2024年超75%,湿法隔膜以其优异的性能已占据了行业主导地位。
由于涂覆可显著改善隔膜性能,很大程度上解决湿法隔膜在热稳定性上的短板,湿法涂覆工艺已成为隔膜行业发展趋势。在技术层面,随着陶瓷、PVDF、芳纶等涂覆工艺的逐渐成熟,湿法涂覆隔膜凭借更优异的性能、更高的安全性优势逐渐占据行业主导地位。
2、不利因素
(1)设备投入大,资金壁垒高
锂电池隔膜行业是典型的重资产行业,产线设备投入大,投资回收期较长。锂电2-1-877池隔膜产能的扩张,需要企业在厂房、产线、设备和运营方面投入大量的资金。同时,
由于下游行业往往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在产能扩充的周期内,隔膜企业日常营运资金的压力亦将增大,这对隔膜企业扩产造成较大挑战。
(2)行业阶段性供需失衡,影响行业发展
隔膜行业产线的扩产速度主要取决于隔膜设备的供应情况,由于部分隔膜设备依赖进口,导致锂电池隔膜行业扩产周期长,产能释放需要的时间较长。因此,行业产能增长难以完全匹配行业需求的增长节奏,导致行业出现阶段性的供需失衡,影响行业发展。
(3)客户认证周期长
隔膜行业下游客户多为锂电池企业,下游客户在正式签订合同和批量采购前,通常会对隔膜供应商和产品执行多项认证程序,通过反复多次的技术认证,产品符合下游客户的隔膜供应商才能建立正式的合作关系。由于客户认证周期较长,行业内企业如果未获得下游客户合格供应商认证,或失去合格供应商认证,将会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三)行业壁垒情况
1、技术壁垒
锂电池隔膜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需要长期技术积累,其研发制造涉及多个学科领域。锂电池隔膜行业的技术难点主要体现在产品研发和规模化生产等方面。在隔膜产品研发方面,企业在技术研发、生产专利技术、原材料配方工艺和生产线设备搭建等多方面需要长期积累,同时需要企业准确对行业技术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及时进行技术更新以推出更有竞争力的产品;在规模化生产方面,由于隔膜产品在厚度、孔隙率、力学性能等方面需要保持一致性,同时与其他材料生产体系相比,隔膜生产工艺复杂,因此规模化生产难度较高,产品的良品率较低,对生产企业有较高的技术和工艺要求。
2、资金壁垒
锂电池隔膜行业属于重资产行业,行业内企业固定资产占比普遍较高。隔膜企业新建或更新产线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隔膜企业不仅在前期技术研发、取得生产用
2-1-878地、建设新厂房和购置设备等方面的投资金额较大,而且从开工建设、设备选型、生
产工艺测试、全面投产并进行市场推广需要较长的时间,同时企业日常运营还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作为保障,因此企业在前期的生产和运营需要较高的初始成本和运营成本。
3、客户壁垒
隔膜行业客户壁垒较高,认证时间长。因为动力电池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电池厂商对选择和更换隔膜供应商会非常慎重,通常需进行严格的产品功能、性能等技术参数和产品整体质量控制体系方面的认证工作,涵盖从样品测试、实地考察、试用、小规模采购到最终认证及批量供货等整体流程,隔膜供应商的认证过程较长,合作关系稳定。
4、设备壁垒
隔膜企业对于生产设备选型要求较高,目前隔膜设备基本由隔膜企业根据生产情况提出设备需求,设备厂商进行定制化开发交付给隔膜企业,无标准设备可用,设备交付后隔膜企业还需对设备进行调试或改造,产线运行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赖于隔膜企业的管理能力,较考验隔膜企业的生产工艺、产线设计能力及设备调试能力。隔膜设备从生产交付、产线安装到调试量产的时间较长。隔膜设备是目前隔膜企业扩大产能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也是进入该行业的重要壁垒。
(四)行业特点
1、行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1)下游电池厂商对隔膜性能指标要求精细严格
锂电池隔膜性能可分为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热性能及电化学性能4个方面。其中,理化性能包括厚度、孔隙率、平均孔径大小与孔径分布、透气性、浸润性、一致性等参数;力学性能主要包括穿刺强度、拉伸强度等参数;热性能包括闭孔温度、融
化温度、热收缩率等指标;电化学性能包括循环性能(CP)、离子电导率和 Mac-
Mullin值等指标。
影响锂电池隔膜性能的因素较多,主要包括材料配方、工艺控制、设备支持、技术支持等。由于隔膜性能与锂电池的容量、安全性密切相关,故下游对隔膜各方面性
2-1-879能指标的要求精细而严格。同时随着锂离子电池在动力和储能等新能源领域应用的不断深化,下游锂电池厂商对于电池性能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锂电池隔膜的主要性能指标如下表所示:
特性指标作用和要求
与内阻相关,越薄内阻越小,且通常与透气性成反比,与力学性能成正比,厚度在满足力学性能条件下隔膜越薄电池性能越好。同时隔膜在纵向和横向上应尽量保持厚度的均匀性。
平均孔径大指隔膜内微孔的大小及大小分布,与内阻、安全性相关。孔径分布越窄则孔小与孔径分径越均匀,电池的电性能越优异。如孔径分布不均匀,工作时会形成局部电布流大小不一,影响电池性能。
指隔膜中微孔的体积与隔膜总体积的比值,该指标直接决定充放电性能。孔孔隙率隙率同透气度、吸液率、电化学阻抗等相关。一般在保证一定孔径情况下孔理化隙率尽可能大。
特性 透气性间接反映离子的透过性,通常用 Gurley 值(一定体积的气体,在一透气性定的压力条件下通过一定面积隔膜的时间)作为评判标准。
为了保证电池的内阻不是太大,要求隔膜能够被电池电解液完全浸润。浸润性指隔膜被电解液浸润的程度,与内阻相关。隔膜应吸收并保有充分的电解浸润性液,才能降低隔膜对锂离子的电阻。浸润性好代表隔膜与电解液亲和性高,能增加离子导电性,提高电池的充放电性能和容量。浸润性一般用隔膜的吸液率和持液率来衡量。
一致性指同一批次产品厚度、孔隙率等指标的一致性。
指标准探头以标准速度穿透单位厚度隔膜的瞬间最大载荷。更高的穿刺强度可以防止锂枝晶、极片毛刺等刺穿隔膜而引发电池短路起火,也可以保证隔穿刺强度
力学膜可以承受在蜷曲、缠绕、包装,电池组装等过程中产生的压缩和磨损,是性能衡量隔膜安全性能的关键指标。
指在外力作用下维持隔膜尺寸稳定性的指标,包括横向和纵向两方向的强拉伸强度度,若拉伸强度不够,隔膜变形后不易恢复原尺寸会导致电池短路。
当电池内部过热,超过闭孔温度即隔膜聚合物熔点后,隔膜微孔在高温下闭闭孔温度合,阻断离子传输,避免因温度过高和电流过大而造成短路甚至是爆炸危险。较低的闭孔温度可以为电池提供更好的保护。
热性
也称破膜温度,是指电池内部温度进一步上升,造成隔膜破裂、电池短路时能破裂温度的温度。一般希望隔膜具有较高的破裂温度。
指在高温下隔膜尺寸的变化率。较低的热收缩率代表隔膜在高温下可以保持热收缩率
原有形态不收缩变形,尺寸稳定性更好,热稳定性能更优异。
指用交流法测量的电化学阻抗图谱,即以一定振幅的正弦波扰动电信号使隔电化学阻抗
EIS 膜系统产生响应,测量隔膜系统在宽频率范围内的交流电势与电流的比值。谱( )是隔膜对锂离子透过性的衡量指标。
指隔膜对电池循环性能的影响指标,反映了隔膜的循环使用能力。一般将电循环性能
电化 CP 池连续重复进行超过 100次充放电,通过对电池的循环次数、放电容量和保( )学性留容量等循环性能的变化进行衡量。
能指在特定电解液中室温下单位面积、单位厚度隔膜的电阻。是衡量隔膜对锂离子电导率离子传递效率的指标。
Mac-Mullin 指饱和电解液中隔膜电阻和相同体积饱和电解液电阻的比值。也是用于衡量隔膜对锂离子透过性的指标,且比离子电导率更精准,主要是因为该指标消值除了电解液的影响。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1-880(2)锂电池湿法隔膜性能优异,渗透率快速增长
在技术路线方面,锂电池隔膜制备工艺可分为干法和湿法两大类。干法工艺多用于 PP 膜的制造。具体是指将聚烯烃树脂熔融、挤压、吹膜制成结晶性聚合物薄膜,经过结晶化处理、退火后,得到高度取向的多层结构,在高温下进一步拉伸,将结晶界面进行剥离,最终形成多孔结构,其中干法工艺的拉伸步骤包括单向拉伸工艺和双向拉伸工艺。
湿法工艺主要用于单层 PE隔膜的制造,工艺中一般使用石蜡油与 PE混合占位造孔。湿法工艺也称热致相分离法,具体是指将小分子成孔剂与聚烯烃树脂混合并加热熔融后,形成均匀的混合物,然后利用熔融混合物降温过程中发生固-液相或液-液相分离的现象,降温进行相分离,制得膜片,再将膜片加热至接近熔点温度,进行双向拉伸使分子链取向一致,最后用易挥发溶剂萃取出残留的成孔剂,进而制备出相互贯通的纳米级微孔膜。
与干法隔膜相比,湿法隔膜在孔径大小、厚度均匀性、孔径均匀性、拉伸强度和抗穿刺强度等方面有优势,适合生产高性能、高能量密度的锂电池。干法与湿法的对比情况如下表:
技术路线干法湿法工艺原理机械拉伸产生的晶片分离成孔溶剂和成膜高分子的热致相分离法成孔
主要基材 单层 PP/PE,复合 PP/PE 单层 PE制膜过程易调控,成膜较薄且厚度均匀,产线投入较湿法低,生产成本低,污孔隙率高,透气性较好,锂离子传导性能工艺优势染较低,成孔贯通度和曲直度较好,较好,抗拉伸强度和穿刺强度高,更适用基膜热稳定性好于湿法膜于高能量密度电池
综合生产成本和产线投入较高。由于 PE孔径及孔隙率较难控制,不适用于大 闭孔和破孔温度均低于 PP,因此热稳定工艺劣势
功率、高容量、高稳定性电池性相对较差,但涂覆后可以大幅提升湿法隔膜的热稳定性主要应用电池适用于对成本要求更高的锂电池适用于对能量密度要求更高的锂电池
近年来随着湿法隔膜制备技术的逐渐成熟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高端数码电池、储能电池等下游高端锂电池市场的增速放量,带动了湿法隔膜销售的快速增长。湿法隔膜与三元正极组合有利于提升锂电池能量密度、续航里程,并降低单位 Wh成本。同样需要不断提高能量密度的磷酸铁锂电池也逐渐开始使用湿法隔膜。同时受益于技术进步和规模效应,湿法隔膜制造成本逐渐下降,
2-1-881干湿法隔膜价差不断缩小,湿法隔膜的出货量占比逐年快速增长。湿法隔膜市场渗透
率由2017年的约50%提升到2024年超75%,湿法隔膜以其优异的性能已占据了行业主导地位。
(3)湿法涂覆隔膜性能优异,逐渐占据行业主导地位
湿法隔膜可分为基膜和涂覆隔膜,涂覆隔膜即在基膜的基础上进行涂覆加工的湿法隔膜。基膜受限于 PE 的低熔点,热稳定较差。为提升基膜的性能,通过在表面涂覆无机材料、耐热高分子材料或两者混合物的方法,形成涂覆隔膜,能极大地优化隔膜性能。常见的涂覆材料包括氧化铝、勃姆石等无机涂覆材料;PVDF、芳纶等有机涂覆材料;以及各类复合涂覆材料,不同类型涂覆材料的特点如下表:
种类涂覆材料主要特点
1、提高耐热性与抗穿刺能力
2、改善电池的倍率性能和循环性能
无机涂覆 勃姆石、Al2O3、SiO2、Mg(OH)2 3、提升电芯的良品率
4、减少电池在使用过程中的自放电
1、耐高温、降低热收缩
有机涂覆 PVDF、芳纶 2、提升粘接性和电池硬度
3、增强吸液性,提升循环寿命
1、提升粘接性和电池硬度
有机+无机
陶瓷+PVDF、陶瓷+芳纶等 2、提高隔膜的耐热性
涂覆3、提高隔膜的抗氧化性
资料来源:高工锂电
由于涂覆可显著改善隔膜性能,很大程度上解决湿法隔膜在热稳定性上的短板,湿法涂覆工艺已成为隔膜行业发展趋势。一方面,涂覆材料可降低隔膜热收缩率。通过涂覆处理后,隔膜的性能显著提升,能够使隔膜在达到聚烯烃熔融温度后仍保持原有形状,防止短路发生,提升电池安全性;另一方面,涂覆材料还大大提高了隔膜的抗刺穿能力,进一步提高了电池的安全性。此外,涂覆材料由于相比于基膜具有更大的孔径,因此能够与电解液保持更高的浸润性,进而降低电池的内阻,提高电池的放电功率。随着陶瓷、PVDF、芳纶等涂覆工艺的逐渐成熟,湿法涂覆隔膜凭借更优异的性能、更高的安全性优势逐渐占据行业主导地位。
2、行业经营模式
(1)以销定产模式
锂电池隔膜行业的下游客户主要为锂电电池厂商,客户需求多样化、个性化程度较高,不同客户对隔膜性能、型号要求各不相同。因此,锂电池隔膜供应商根据订单
2-1-882组织生产、兼顾市场预测适度库存,采用“以销定产”的管理模式,针对客户需求进
行整体方案的选型、设计与组织生产。
(2)供应商认证模式
由于锂电池隔膜质量关乎电池能量密度、循环及安全性能,下游锂电池厂商在产品认证方面谨慎从严。锂电池厂商制定并执行严格的评估与准入制度,进行严格的产品功能、性能等技术参数和产品整体质量控制体系方面的认证工作,涵盖从样品测试、实地考察、试用、小规模采购到最终认证及批量供货等整体流程,认证标准高、周期长。
3、行业发展趋势未来,隔膜行业发展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1)隔膜轻薄化成锂电池隔膜行业产品迭代方向
锂电池隔膜作为锂电池核心材料之一,其性能直接影响锂电池的放电容量、循环使用寿命及安全性,锂电池制造对隔膜产品的特性如隔膜微孔的尺寸和分布的均匀性、一致性等要求极高。同时,在保障安全性的基础上隔膜进一步趋于轻薄化,锂电池隔膜轻薄化能够有效提升锂电池的能量密度,使单位体积或重量的锂电池中容纳更多的电极材料,从而最终提升锂电池的续航能力。
(2)湿法涂覆成为锂电池隔膜行业发展方向
湿法隔膜较干法成本更高,但孔隙率和透气性更好,可以生产出更轻薄的隔膜,且通过涂覆技术对湿法隔膜进行改性处理后,可以进一步提高湿法隔膜的抗刺穿能力,进一步提高电池的安全性。同时,涂覆材料能够与电解液保持更高的浸润性,进而降低电池的阻抗,并提高电池的放电功率。隔膜发展从干法走向湿法、进而走向湿法涂覆,是隔膜行业的发展趋势。
此外,涂覆材料多种多样,能够满足不同性能电池产品的需求。随着陶瓷、PVDF、芳纶等涂覆工艺的逐渐成熟,近年来湿法涂覆隔膜凭借优异的性能逐渐占据行业主导地位。未来,随着湿法隔膜企业技术不断进步,湿法隔膜的成品率将得到不断提升,湿法隔膜成本将进一步降低。
(3)我国锂电池隔膜行业出口规模稳步扩大,助力行业持续发展
2-1-883我国锂电池隔膜行业经历了进口主导期、国产替代期和出口扩大期几个阶段。早
期受制于技术壁垒、工艺壁垒等因素,我国锂电池隔膜产业发展落后于日美等国家。
随着我国企业不断投入技术研发、工艺研发和创新设备研发,锂电池隔膜领域逐渐实现了国产替代。近年来,在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带动下,我国锂电池隔膜产业不仅实现了国产主导市场,更依托优质的产品品质和规模化的成本效应,逐步打开海外市场,出口规模稳步扩大。
海外隔膜厂的生产成本较高、设备与产品迭代较慢,在全球隔膜市场的份额下降,但是商业化进展缓慢,扩产节奏保守。在全球新能源汽车旺盛需求下无法形成充足有效供给,国内隔膜厂抓住时机加速出海抢占市场份额,展现了强大的全球竞争力。近年来,国内头部隔膜厂商加速出海,以匹配优质供应链提升盈利水平。一般而言,海外客户认证门槛高、周期长,对产品质量要求高,但客户关系较为稳定,有利于隔膜厂获得长期批量化订单,且海外隔膜售价与国内相比较高,开拓海外市场可有效提升盈利水平。在全球新能源汽车需求爆发的背景下,全球隔膜市场空间广阔。
(五)行业周期性及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锂电池隔膜产品广泛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和消费电子三大领域,其行业周期性与行业产能释放节奏以及下游行业的周期性密切相关。其中,2023年以来,随着锂电池隔膜产能的陆续释放致使锂电池隔膜行业整体供需格局略显宽松,叠加生产技术提升致使成本优化,锂电池隔膜行业竞争加剧,锂电池隔膜价格不断下调。但是,受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以及全球能源转型的影响,动力电池领域新能源汽车仍处于稳步增长期;且随着全球加速向新能源经济转变,储能电池市场将高速发展;消费电子领域平稳发展。由于下游行业需求的稳步增长以及行业新建产能增速放缓,2024年下半年以来,行业价格已逐渐稳定,行业出货量稳步增长。考虑到下游行业需求增速稳定,且锂电池隔膜行业未来产能释放节奏回归理性,预计隔膜行业未来将处于稳步发展期。
2、季节性
隔膜行业不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波动,但第一季度受到春节放假等因素的影响,下游开工率不足,销量略低于其他季度。
2-1-8843、区域性
锂电池隔膜产业受锂离子电池产业分布区域的影响,具有较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一般情况下,锂离子电池产业发达的地区,锂离子电池隔膜产业也相对发达。
(六)行业与上下游联系情况
从产业结构来看,锂电池隔膜行业位于产业链中游,上游主要是设备制造和原材料供应商,下游则是锂电池生产企业,其终端对应领域为数码电子、新能源汽车、电动工具及储能电站等。
1、上游行业与本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锂电池湿法隔膜行业产业链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主要是聚乙烯及添加剂等石油化工
行业公司,以及氧化铝、勃姆石、PVDF、芳纶等涂覆材料生产企业。随着上游产业技术革新与产业转型升级,产能投产较多,增长较快,行业整体产能较为充足;但部分原材料进口依赖度较高,原材料价格会受到汇率等因素的影响。
设备供应商方面,隔膜设备是目前隔膜企业扩大产能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由于锂电池隔膜产线技术含量高,具有非标、定制化的特点,同时部分设备需要进口,导致设备交付、调试时间较长,影响隔膜企业的产能扩张速度。
2、下游行业与本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锂电池隔膜行业的下游是锂离子电池生产厂商,下游行业的需求直接影响锂电池隔膜的发展前景,其中湿法隔膜主要受储能、动力以及消费电池需求影响。受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以及全球能源转型的影响,动力电池领域新能源汽车仍处于稳步增长期;
且随着全球加速向新能源经济转变,储能电池市场将高速发展;消费电子领域平稳发展。因此,处于新能源汽车产业上游的隔膜行业市场规模也将稳步增长。
(七)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1、金力股份的行业地位
金力股份专注于锂电池湿法隔膜领域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湿法基膜、涂覆隔膜。金力股份早在2012年即使用150万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生产湿法隔膜,并在
2013 年开发并实现量产 6μm超薄基膜和双面同时涂布耐高温涂层隔膜,且于 2022 年
成功量产 3μm高强超薄隔膜。金力股份技术实力受到业界广泛认可,已与宁德时代、
2-1-885比亚迪、国轩高科、亿纬锂能、瑞浦兰钧、微宏动力、天津力神、海四达、天鹏电源、星恒电源等国内知名锂电池厂商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并向 LG 化学等海外新能源电池厂商供货。金力股份已在湿法隔膜领域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根据 GGII 数据显示,2024 年,金力股份在中国湿法隔膜市场占有率约为 18%,排名行业第二。
2、金力股份的竞争优势
(1)产品性能优异,布局丰富全面,超薄高强度隔膜占据产品迭代先发优势
金力股份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锂电池湿法隔膜的研发和制造,目前已在锂电池湿法隔膜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和生产实践经验,具备了独特的技术优势,掌握了超薄高强基膜制造技术、微孔制备技术、高强高孔隙率基膜制造技术结合旋转喷涂
PVDF 复合涂覆技术、高质量浆料制造技术、陶瓷大颗粒胶混合涂覆技术、矩阵式点
涂技术、斑马线涂覆技术、对位芳纶涂覆隔膜制备技术、超薄耐高温涂层等一系列先
进的湿法隔膜生产技术,从而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种类,能充分满足各类市场需求。金力股份现已能够生产出如 2μm 超薄高强度隔膜、固态电池用超高孔支撑膜、水系
PMMA涂覆隔膜、油系间位芳纶混涂隔膜、水系陶瓷+水系 PVDF复合涂覆隔膜等优质产品。
为应对电池产业的技术变革,金力股份多年来一直注重技术研发投入,持续对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进行研发,推动核心技术实力逐步提高,稳步提升金力股份行业竞争地位。金力股份持续在锂硫电池隔膜、半固态锂电池隔膜、燃料电池隔膜、固态电解质等方面进行技术布局,如在锂硫电池隔膜领域布局了非对称截硫导锂涂层隔膜、半固态截硫导锂涂层隔膜;在半固态锂电池隔膜方面布局了凝胶电解质涂层隔膜、高导电率固态电解质涂层膜;在燃料电池领域布局了全氟磺酸膜等。金力股份始终紧随行业发展的前沿动态,确保自身在市场竞争中长期保持产品技术优势。
根据高工锂电分析,目前行业主流锂电池隔膜产品为 7μm 及 9μm 锂电隔膜,但已有头部锂电池厂商开始逐步采购 5μm锂电隔膜进行产品的升级迭代。2024年,金力股份的5微米超高分子量湿法隔膜产品出货量市占率第一。金力股份的超薄高强度隔膜占据产品迭代先发优势。
(2)持续推进生产设备创新升级,提升生产效率
2-1-886近年来随着湿法隔膜制备技术的逐渐成熟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特别是新能源
汽车用动力电池、高端数码电池、储能电池等下游高端锂电池市场的增速放量,带动了湿法隔膜销售的快速增长。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巩固市场地位,金力股份通过并购、新建产线,以及不断对原有产线进行改造升级,持续提升产线数量,实现产能的大幅扩张。同时,标的公司设立设备研究院,持续推动生产设备先进技术的导入应用、新型设备的设计开发以及现有隔膜产线设备关键技术的攻关等,合力推动生产设备创新升级,提高生产效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力股份已建及在建产线合计46条,其中超70%的产能为
2023年及之后投产的先进大宽幅设备产能。因此,目前金力股份的主要生产设备已处
于行业前列,生产效率更高,具备生产 5μm及以下的超薄高强度隔膜的能力。
(3)广泛的市场认可和优质的客户资源
金力股份秉承“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实施服务大客户战略,凭借先进的技术水平、优秀的品质管控能力和稳定的产品供应,经过持续多年的市场开拓,在行业内获得了广泛的市场认可,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力股份已与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亿纬锂能、瑞浦兰钧、江苏正力、吉利控股、广汽因湃、
楚能新能源、微宏动力、海四达、天鹏电源等国内知名锂电池厂商建立了稳定的业务
合作关系,并向 LG 化学等海外新能源电池厂商供货,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同时,由于锂电池隔膜产品的导入需要经过下游客户的性能、可靠性和安全性等验证测试,验证周期较长,下游客户更换锂电池隔膜供应商的成本较高,为保证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下游客户在通过供应商验证测试后,通常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具有较好的客户粘性。因此,金力股份具有优质的客户资源优势。
(4)深耕锂电池湿法隔膜领域,以强研发、高创新构筑技术领先优势金力股份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锂电池湿法隔膜的研发和制造,坚持秉承“量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探索一代”的研发策略,加强专利布局,形成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培养拥有创新能力的技术研发团队。金力股份总经理担任研究院院长,直接全面负责技术研发工作,核心技术人员均有超过10年的行业技术研发经验,拥有前瞻性视野和创新性思维,能够推动金力股份的研发技术不断进步。同时,为持续探
2-1-887索新技术,保持技术的领先性,金力股份还与清华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大学、中南
大学及河北工程大学等国内多家高校开展技术合作项目,实现了金力股份的实践经验与高校的科研资源的共享及优势互补,显著提高了金力股份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效率,巩固了金力股份现有技术的领先优势。
同时,金力股份还具备全流程定制化研发、生产能力,能够根据客户技术要求进行定制化产品开发,如金力股份产品技术团队通过对当前电动汽车充电桩数量不足及分布不均等问题的分析,研判出 PHEV 会出现市场黄金期,进而研究并开发了适用于快充快放、大功率瞬时输出、高安全、长寿命的隔膜解决方案。2021年在超薄高强隔膜进行迭代更新前,通过与头部锂电池厂商进行深度技术交流合作,成功于2023年将自身 5μm超薄高强隔膜导入其系列电池产品。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金力股份在锂电池湿法隔膜领域取得了多项科研成果。截至2025年6月末,金力股份已取得境内授权专利313项,境外授权专利 7项。金力股份建立的技术研发平台被认证为“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试验测试中心”“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动力电池隔膜河北省工程研究中心”。金力股份曾先后承担“动力锂电池用高安全耐热隔膜项目”“高安全长寿命高比能锂/硫动力电池关键技术研发与装车示范项目(截硫导锂类固体电解质修饰高强复合隔膜)”等三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两次获得河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河北省科学进步奖。同时金力股份还参与制定了国家标准《锂离子电池用聚烯烃隔膜》和团体标准《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隔膜》《湿法锂电池隔膜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PE-UHMW)和高密度聚乙烯(PE-HD)》,正在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质子交换膜用增强型聚四氟乙烯膜》,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5)严格的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金力股份秉承“成为先进的锂离子电池材料制造商和领先的电池材料应用系统技术方案服务商”的发展愿景,始终坚持将产品质量视为发展的生命线,重视产品质量控制,建立了严格而全面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金力股份现已通过了 IATF16949 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体系已被国内外知名锂电池客户广泛认可。金力股份实现了从来料到产品出货的全过程检测,从原材料、各生产过程、产品到售后进行全流程质量管控;在生产过程中在线实时监控预警,对产品生产进行在线厚度监测、
2-1-888在线缺陷监测;通过专业的生产管理,保证产品品质、性能持续稳定。
(6)核心团队稳定,具备深耕锂电池隔膜行业多年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金力股份高度重视人才团队建设,通过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激励体系、完善的福利保障机制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等多重举措,有效保障了人员队伍的稳定性,核心研发及业务团队留存率保持行业较高水平。金力股份核心团队成员均具有多年锂电池隔膜行业从业经验,其中研发带头人拥有前瞻性视野和创新性思维,能够推动金力股份研发技术不断进步,核心业务骨干具备丰富的产业链资源整合与市场开拓经验,对行业技术迭代趋势、市场需求变化有着深刻洞察。核心团队成员在湿法隔膜制备、涂层材料研发、生产工艺优化等方面拥有深厚的专业积淀,凭借扎实的技术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金力股份持续占据行业技术创新的先发优势、巩固市场地位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297673.9722.91%260827.2920.80%245340.9325.51%
非流动资产1001825.8877.09%993293.1579.20%716453.5674.49%
合计1299499.85100.00%1254120.43100.00%961794.49100.00%
2024年末,标的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加292325.94万元,增长30.39%,主要
系流动资产中应收账款,以及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2025年6月末,随着标的公司销量提升,应收账款及存货有所增加,资产总额较
2024年末略有增长。
1、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2-1-889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26086.728.76%24722.239.48%40038.9416.32%
应收票据-0.00%-0.00%15659.186.38%
应收账款150672.3450.62%129341.9549.59%84727.5434.53%
应收款项融资49954.0716.78%37591.3714.41%50306.4420.50%
预付款项4465.521.50%4194.981.61%2200.430.90%
其他应收款615.030.21%619.310.24%155.510.06%
存货49309.5316.56%37275.6614.29%28354.8511.56%
一年内到期的1570.000.53%1570.000.60%-0.00%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5000.765.04%25511.799.78%23898.039.74%
流动资产合计297673.97100.00%260827.29100.00%245340.9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4.202.493.16
银行存款23136.6917881.2227834.17
其他货币资金2945.826838.5212201.61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合计26086.7224722.2340038.94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505.87451.29-额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40038.94万元、24722.23万元和
26086.7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32%、9.48%和8.76%。标的公司其他货
币资金主要系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等。
2024年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减少15316.71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
2024年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款项金额较大所致。
2-1-890(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款项性质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11004.18
商业承兑汇票--4900.00
应收票据账面余额--15904.18
减:坏账准备--245.00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15659.1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分别为15659.18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38%、0.00%和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需要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故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核算。
(3)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52024年12月31日/20242023年12月31日/2023
项目半年度年度年度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
应收账款净额150672.3416.49%129341.9552.66%84727.54-
营业收入175348.3013.92%263863.3529.92%203089.17-
比例42.96%-49.02%-41.72%-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客户货款,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84727.54万元、129341.95万元和150672.3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4.53%、49.59%和50.6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72%、49.02%和42.96%(2025年1-6月数据按照年化测算)。标的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核心电池供应商等,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应收账款规模有所增加。
2-1-891*应收账款质量分析
(a)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应收账款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160401.33136946.5690005.44
坏账准备9728.997604.615277.90
账面净额150672.34129341.9584727.54
(b)应收账款的分类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根据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其中,根据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9.11%、99.44%和
98.27%,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780.891.73%1788.2164.30%992.68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157620.4498.27%7940.785.04%149679.66款
其中:一般客户组合157620.4498.27%7940.785.04%149679.66
合计160401.33100.00%9728.996.07%150672.34
2024年12月31日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69.310.56%769.31100.00%-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136177.2599.44%6835.305.02%129341.95款
其中:一般客户组合136177.2599.44%6835.305.02%129341.95
合计136946.56100.00%7604.615.55%129341.95
2023年12月31日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
2-1-892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97.710.89%797.71100.00%-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89207.7399.11%4480.195.02%84727.54款
其中:一般客户组合89207.7399.11%4480.195.02%84727.54
合计90005.44100.00%5277.905.86%84727.54
截至2025年6月末,标的公司客户宁夏宝丰昱能科技有限公司出现财务困难,款项预计难以全部收回,对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992.68万元。
(c)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龄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56886.8799.53%136038.9299.90%89027.9499.80%
1-2年(含2年)664.890.42%66.020.05%89.430.10%
2-3年(含3年)17.760.01%34.480.03%85.690.10%
3-4年(含4年)48.620.03%35.540.03%3.420.00%
4-5年(含5年)1.050.00%1.050.00%1.250.00%
5年以上1.250.00%1.250.00%-0.00%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57620.44100.00%136177.25100.00%89207.73100.00%
减:坏账准备7940.785.04%6835.305.02%4480.195.02%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49679.66-129341.95-84727.54-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在1年以内,其占比分别为99.80%、99.90%和99.53%,账龄结构合理。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对象均为国内锂电知名企业,实力较强、信用度高,总体来看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应收账款质量较好。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标的公司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已经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标的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
下:
2-1-893可比公司平
项目恩捷股份星源材质沧州明珠中材科技标的公司均
1年以内0.05%1.40%4.50%0.54%1.62%5.00%
1至2年0.25%20.83%15.00%7.56%10.91%10.00%
2至3年1.33%56.39%25.00%36.99%29.93%20.00%
3至4年42.07%79.11%55.00%48.57%56.19%50.00%
4至5年88.53%100.00%85.00%76.39%87.48%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注:因自2019年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同行业可比公司各账龄阶段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2025年6月末数据
标的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在1年以内,其占比分别为99.80%、99.90%和99.5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标的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不存在显著差异,坏账计提合理。
*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表:
应收账款坏账准
余额(万占应收账款日期客户名称备期末余额(万元)余额的比例
元)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52687.3732.85%2634.37其关联企业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4872.3015.51%1243.61
2025年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3845.1914.87%1192.26
6月30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日11639.917.26%582.00企业
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10228.576.38%511.78企业
合计123273.3476.85%6164.02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46180.2533.72%2309.01其关联企业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17733.6812.95%886.68
2024年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14261.8810.41%713.09
12月31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日13729.9510.03%686.50企业
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10831.797.91%541.77企业
合计102737.5475.02%5137.06
2023年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2814.0025.35%1140.87
12月31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17814.2219.79%890.71
2-1-894日企业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13191.3714.66%659.57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13021.1114.47%651.06其关联企业
楚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4673.895.19%233.69业
合计71514.5879.46%3575.90
注:同一控制下客户合并披露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合计占比分别为79.46%、75.02%和
76.8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上述应收账款对象均为知名锂电池生产厂商或下游车企,与标的公司长期合作,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发生坏账可能性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标的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160401.33136946.5690005.44
已回款金额67894.28131718.3389147.07
回款比例42.33%96.18%99.05%
如上表所示,截至2025年8月31日,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率分别为99.05%、96.18%和42.33%,回款情况良好。
*是否存在逾期情形,如是,披露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对应客户、金额以及逾期原因和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客户以新能源行业头部企业为主,客户信用度较高,资金实力较强,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但部分客户受到其内部付款审批流程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资金结算较合同履约进度存在一定滞后性。标的公司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根据客户的付款节点及历史收款情况,将应收账款账龄超过信用期作为逾期标准。
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中逾期款项占比、逾期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
情况如下:
2-1-895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60401.33136946.5690005.44
逾期款项*34168.9221865.1631630.22
逾期款项占比*=*/*21.30%15.97%35.14%
逾期款项期后回款*20227.1920058.5630771.85
逾期款项期后回款占比*=*/59.20%91.74%97.29%
*
注:以上回款信息统计至2025年8月31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中逾期款项占比分别为35.14%、15.97%和
21.30%。标的公司部分客户受其内部付款审批流程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资金结算超过
信用期而形成逾期应收账款,截至2025年8月31日,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分别为97.29%、91.74%和59.20%,回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前五名客户对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报告期单位名称逾期余额占比期后回款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11489.3233.63%7305.30
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7288.5821.33%4947.43
江苏正力新能电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2281.496.68%2281.49
2025年1-联企业
6月宁夏宝丰昱能科技有限公司1985.365.81%-
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1632.904.78%-企业
合计24677.6572.22%14534.22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5699.0226.06%5699.02
江苏正力新能电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4440.3120.31%4440.31联企业
江苏耀宁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31.979.29%2013.90
2024年度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1754.998.03%1675.44
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1199.475.49%350.00企业
合计15125.7569.18%14178.66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11148.0935.25%11148.09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9607.0630.37%9607.06
2023年度
楚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3478.0111.00%3478.01
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1709.765.40%1709.76
2-1-896报告期单位名称逾期余额占比期后回款
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1259.503.98%1228.71企业
合计27202.4286.00%27171.63
注1:标的公司对受同一法人/自然人控制的客户按照合并口径计算披露
注2:以上回款信息统计至2025年8月31日
*结合信用政策、应收账款周转率、账龄结构、历史回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披露标的资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1-897(a)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5.86%、5.55%和6.07%,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金额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单项计提2780.891.73%1788.2164.30%769.310.56%769.31100.00%797.710.89%797.71100.00%
组合计提157620.4498.27%7940.785.04%136177.2599.44%6835.305.02%89207.7399.11%4480.195.02%
合计160401.33100.00%9728.996.07%136946.56100.00%7604.615.55%90005.44100.00%5277.905.86%
2-1-898(b)信用政策
标的公司综合考虑客户的业务规模、历史回款情况及合作关系等因素,根据不同客户类别判断货款回收风险,相应确定客户的信用政策。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标的公司为便于货款回收,一般在合同、客户采购订单等协议上明确约定信用期及相关付款方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主要客户一般给予60至90天不等的信用期,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c)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恩捷股份1.651.351.50
星源材质1.431.521.72
中材科技2.201.962.03
沧州明珠2.332.482.25
可比公司平均1.901.831.87
标的公司1.821.591.42注:为增强可比性,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票据余额+期末应收票据余额+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初应收款项融资余额+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42、1.59和1.82,略低于行业平均值,与隔膜业务占比较高的恩捷股份较为接近。
(d)账龄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
账龄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56886.8799.53%136038.9299.90%89027.9499.80%
1-2年(含2年)664.890.42%66.020.05%89.430.10%
2-3年(含3年)17.760.01%34.480.03%85.690.10%
3-4年(含4年)48.620.03%35.540.03%3.420.00%
4-5年(含5年)1.050.00%1.050.00%1.250.00%
2-1-8992025年6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
账龄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5年以上1.250.00%1.250.00%-0.00%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57620.44100.00%136177.25100.00%89207.73100.00%
减:坏账准备7940.785.04%6835.305.02%4480.195.02%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49679.66-129341.95-84727.54-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在1年以内,其占比分别为99.80%、99.90%和99.53%,账龄结构合理,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对象均为国内锂电知名企业,实力较强、信用度高,总体来看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应收账款质量较好。
(e)历史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回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
账龄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收账款账160401.33100.00%136946.56100.00%90005.44100.00%面余额
2024年度回----89072.8398.96%
款
2025年1-8月(7-867894.2842.33%131718.3396.18%74.240.08%月)回款截至2025年
8月31日合67894.2842.33%131718.3396.18%89147.0799.05%
计期后回款
标的公司2023年末应收账款于2024年度、2025年1-8月回款金额分别为
89072.83万元、74.24万元,占2023年末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98.96%、0.08%,回款情况良好。
标的公司2024年末应收账款于2025年1-8月回款金额为131718.33万元,占
2024年末应收账款的比例为96.18%,回款情况良好。
标的公司2025年6月末应收账款于2025年7-8月回款金额为67894.28万元,占
2025年6月末应收账款的比例为42.33%,回款情况良好。
(f)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比例的对比情况
2-1-900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恩捷股份1.62%2.03%2.12%
星源材质4.95%4.78%2.60%
中材科技5.64%6.30%5.06%
沧州明珠9.58%10.17%9.79%
可比公司平均5.45%5.82%4.89%
标的公司6.07%5.55%5.86%
根据上表,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实际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基本一致。其中,沧州明珠的实际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标的公司的原因系受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较高所影响。
标的公司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平项目恩捷股份星源材质沧州明珠中材科技标的公司均
1年以内0.05%1.40%4.50%0.54%1.62%5.00%
1至2年0.25%20.83%15.00%7.56%10.91%10.00%
2至3年1.33%56.39%25.00%36.99%29.93%20.00%
3至4年42.07%79.11%55.00%48.57%56.19%50.00%
4至5年88.53%100.00%85.00%76.39%87.48%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标的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在1年以内,其占比分别为99.80%、99.90%和99.53%,1年以内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比例平均值,与沧州明珠计提比例较为相近。从整体账龄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来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标的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政策不存在显著差异,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良好。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信用政策无重大变化,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与恩捷股份、星源材质较为接近。
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整体账龄结构合理,公司期后回款良好,应收款项基本在1年以内回收,不存在重大回款风险。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基本一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1-901(4)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款项性质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17069.1427982.239730.94
应收账款债权凭证32884.929609.1440575.50
合计49954.0737591.3750306.44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50306.44万元、37591.37万元和
49954.0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50%、14.41%和16.78%,包括应收银行
承兑汇票及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应收账款凭证系收取客户开具的迪链等凭证。
2024年末,标的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较2023年末减少12715.06万元,主要系标的
公司2024年度将收到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贴现增加所致。
2025年6月末,标的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较2024年末增加12362.70万元,主要系
随着标的公司销量的快速提升,收到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终止确认金未终止确未终止确终止确认未终止确终止确认金额额认金额认金额金额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00999.14-48454.23-26315.28-
应收账款债权凭证23517.45-62381.33---
合计124516.59-110835.56-26315.28-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按账龄列示的预付款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龄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1年以内(含14453.0299.72%4174.4399.51%2191.8799.60%年)
1-2年(含2年)7.410.17%19.750.47%7.850.36%
2-1-902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龄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2-3年(含3年)4.460.10%0.450.01%0.370.02%
3年以上0.630.01%0.340.01%0.340.02%
合计4465.52100.00%4194.98100.00%2200.4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2200.43万元、4194.98万元和4465.5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90%、1.61%和1.50%,主要为预付的采购货款、电费及燃料费等。
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占预付账款余
日期单位名称金额(万元)额比例
河北远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40.2523.30%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1000.4422.40%
2025年6月肥西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249.355.58%
30日龙朴科技(衢州)有限公司186.714.18%
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121.602.72%
合计2598.3658.19%
河北远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68.4525.47%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675.9116.11%
2024年12聊城鲁西氯甲烷化工有限公司487.5311.62%
月31日龙朴科技(衢州)有限公司253.356.04%
天津艾优品贸易有限公司238.765.69%
合计2724.0064.93%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650.9829.58%
河北远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79.4212.70%
2023年12逸知汇(深圳)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217.009.86%
月31日聊城鲁西氯甲烷化工有限公司187.338.51%
北京燕山石化高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63.217.42%
合计1497.9568.08%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1-903款项性质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保证金及押金589.91639.31115.26
往来款268.19268.19268.19
其他款项61.2655.0063.29
小计919.36962.50446.74
减:坏账准备304.32343.19291.23
其他应收款净额615.03619.31155.5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55.51万元、619.31万元和615.0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6%、0.24%和0.21%,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分别为28354.85万元、37275.66万元和49309.5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56%、14.29%和16.5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6862.44324.706537.759694.09172.949521.163708.62172.773535.85
周转材料6360.65144.806215.856547.95153.236394.724376.77155.754221.02
半成品26662.823874.9022787.9211590.513799.857790.6612763.912017.0810746.83
库存商品22924.7712990.919933.8620100.4010311.399789.0115562.297424.838137.46
发出商品3901.8879.143822.743885.54116.223769.311761.4183.011678.40
委托加工11.41-11.4110.80-10.8035.30-35.30物资
合计66723.9717414.4449309.5351829.2914553.6337275.6638208.309853.4428354.85
标的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周转材料五大类构成,该五类产品占存货余额的比重超过99%。
*原材料
标的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生产产成品基膜和涂覆膜所需的聚乙烯、石蜡油、二氯
甲烷以及抗氧化剂等原材料。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原材料持续增长,主要系随着产能的逐步释放,销量逐年增长,标的公司结合生产计划,备货增加所致。
2-1-904*半成品
半成品是指已完成一定生产加工阶段,并已入库,可直接提供给客户但尚未裁切,或尚待进一步加工的锂离子电池隔膜。
*库存商品标的公司库存商品主要是指符合客户产品品质要求的基膜和涂覆膜产品。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库存商品持续增长,主要系随着标的公司产能的逐步释放,标的公司销售规模持续增加,使得存货规模有所增长。
*发出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发出商品呈现增长趋势,主要系标的公司向比亚迪等客户销售采用寄售模式,即标的公司将货物发至客户仓库后,每月根据客户实际提货数量确认销售收入,货物发出至实际领用前在发出商品进行核算。
*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主要为标的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领用的网纹辊、螺杆原件和分切圆刀等备品备件,随着标的公司销量增加及产能释放,周转材料同步增加。
*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9853.44万元、14553.63万元和
17.414.44万元,其中主要为库存商品及半成品跌价准备,占比分别为95.82%、
96.96%和96.8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主要为次优品跌价准备,次优品是指经质量检测其性能指标不能全部满足优品隔膜产品要求,或经分切后剩余部分尺寸规格较小,无法作为优品隔膜销售的成品膜。次优品一般销售给对品质要求较低的中小电池厂商,其售价远低于优品隔膜。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次优品跌价准备分别为
8568.02万元、12953.96万元和14986.22万元,占比分别为86.95%、89.01%和
86.06%。
2-1-905*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各类存货的库龄情况、期后结转金额及比例
(a)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各类存货库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金额占比(%)日期项目
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合计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6482.3142.29337.856862.4494.460.624.92100.00
周转材料4133.471135.211091.976360.6564.9917.8517.17100.00
自制半成品23624.312448.87589.6426662.8288.609.182.21100.00
2025年6
30库存商品16098.864835.901990.0122924.7770.2221.098.68100.00月日
发出商品3825.0053.7023.173901.8898.031.380.59100.00
委托加工物资11.41--11.41100.00--100.00
合计54175.368515.974032.6466723.9781.1912.766.04100.00
原材料9194.68207.71291.709694.0994.852.143.01100.00
周转材料4330.731158.571058.656547.9566.1417.6916.17100.00
自制半成品9489.371860.97240.1711590.5181.8716.062.07100.00
2024年12
31库存商品15992.512554.501553.3920100.4079.5612.717.73100.00月日
发出商品3808.6676.88-3885.5498.021.98-100.00
委托加工物资10.620.17-10.8098.391.61-100.00
合计42826.585858.793143.9351829.2982.6311.306.07100.00
2023年12原材料3310.35358.9339.343708.6289.269.681.06100.00月31日周转材料3119.21715.47542.094376.7771.2716.3512.39100.00
2-1-906金额占比(%)
日期项目
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合计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合计
自制半成品11769.77731.47262.6712763.9192.215.732.06100.00
库存商品13133.302020.40408.5915562.2984.3912.982.63100.00
发出商品1761.41--1761.41100.00--100.00
委托加工物资5.8429.46-35.3016.5483.46-100.00
合计33099.893855.731252.6838208.3086.6310.093.28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余额主要由原材料、周转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库龄主要在1年以内,库龄1年以内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33099.89万元、42826.58万元和54175.36万元,占比分别为86.63%、
82.63%和81.19%,存货状况良好。
(b)存货期后结转金额及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截至2025年8月末各类存货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存货项目期末结存期后结转结转比例期末结存期后结转结转比例期末结存期后结转结转比例
原材料6862.445701.5983.08%9694.099237.3095.29%3708.623375.0791.01%
周转材料6360.651083.5317.03%6547.952903.4144.34%4376.772778.8463.49%
自制半成品26662.827383.6727.69%11590.515590.4248.23%12763.9111234.2788.02%
库存商品22924.774150.8118.11%20100.407834.3538.98%15562.2911580.2174.41%
发出商品3901.883547.5190.92%3885.543716.6995.65%1761.411684.5495.64%
2-1-907委托加工物资11.4111.41100.0010.8010.80100.00%35.3035.30100.00%
合计66723.9721878.5132.79%51829.2929292.9756.52%38208.3030688.2280.32%
截至2025年8月31日,报告期期后标的公司各类存货期后结转金额占期末存货金额比例分别为80.32%、56.52%和32.79%,
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存货余额期后结转率较低,主要系自制半成品及库存商品中的次优品尚未对外出售,标的公司优品存货运
转良好;同时,标的公司为满足2025年下半年需求旺季进行适当的备货,导致截至2025年6月末结转率较低。
2-1-908*标的资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过程
(a)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和方法
a.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b.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c.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b)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过程说明
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产成品预计销售收入或订单销售价格-预计销售费用-预计
税金及附加=产成品预计销售单价或订单销售单价*期末结存数量-产成品预计销售单价
或订单销售单价*期末结存数量*预计销售费用率-产成品预计销售单价或订单销售单价
*期末结存数量*预计税金及附加率。
原材料、半成品等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产成品预计销售收入-至完工时预计将要发
生的成本-预计销售费用-预计税金及附加=产成品预计销售单价*期末结存数量-预计至
完工将要发生的单位成本*期末结存数量-目标产成品预计销售单价*期末结存数量*预
计销售费用率-目标产成品预计销售单价*期末结存数量*预计税金及附加率。
自制半成品及库存商品预计销售单价取自临近报告期各期末的同规格产品的平均
销售单价,销售费用率为销售费用发生额(含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税金及附加率为税金及附加发生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2-1-909单位:万元
日期存货类别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跌价计提比例
原材料6862.44324.704.73%
周转材料6360.65144.802.28%
自制半成品26662.823874.9014.53%
其中:次优品4163.503386.1481.33%
2025年6月30日库存商品22924.7712990.9156.67%
其中:次优品13227.7711600.0887.69%
发出商品3901.8879.142.03%
委托加工物资11.41--
合计66723.9717414.4426.10%
原材料9694.09172.941.78%
周转材料6547.95153.232.34%
自制半成品11590.513799.8532.78%
其中:次优品4785.513688.6977.08%
2024年12月31
库存商品20100.4010311.3951.30%日
其中:次优品10509.129265.2688.16%
发出商品3885.54116.222.99%
委托加工物资10.80--
合计51829.2914553.6328.08%
原材料3708.62172.774.66%
周转材料4376.77155.753.56%
自制半成品12763.912017.0815.80%
其中:次优品2221.631692.8876.20%
2023年12月31
库存商品15562.297424.8347.71%日
其中:次优品8112.866859.1284.55%
发出商品1761.4183.014.71%
委托加工物资35.30--
合计38208.309853.4425.79%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分别为25.79%、28.08%和26.10%,各期末的跌价损失主要是对结存次优品计提跌价所致。
a.原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库龄 1 年以内的原材料占比分别为 89.26%、94.85%和
94.46%。标的公司原材料保质期较长且多为通用制造材料,跌价风险较低。报告期各
2-1-910期末原材料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4.66%、1.78%和4.73%,计提充分。
b.周转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库龄 1 年以内的周转材料占比分别为 71.27%、
66.14%和64.99%,占比略低。主要原因是周转材料以包装材料和备品备件为主,标的
公司因生产线较多,需储备部分关键易损耗备件以保障生产,且大部分备件为各生产设备通用部件,跌价风险较低。各期末周转材料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3.56%、
2.34%和2.28%,计提充分。
c.自制半成品:报告期各期末,库龄 1 年以内的自制半成品占比分别为 92.21%、
81.87%和88.60%,标的公司依据临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售价等有关参数测算自制半成品
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部分计提跌价准备。各报告期计提比例分别为15.80%、32.78%和14.53%,其中次优品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分别为76.20%、
77.08%和81.33%,计提充分。
d.库存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库龄 1 年以内的库存商品占比分别为 84.39%、
79.56%和70.22%,标的公司依据临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售价等有关参数测算库存商品可
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小于账面成本的部分计提跌价准备。各报告期计提比例分别为47.71%、51.30%和56.67%,其中次优品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分别为84.55%、88.16%和87.69%,计提充分。
e.发出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库龄 1 年以内的发出商品占比分别为 100.00%、
98.02%和98.03%,跌价风险较低。发出商品均有可比销售订单,标的公司以订单单价
作为可变现净值计算基础计提跌价,并通过检查期后结转情况,确保订单单价能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发出商品的销售价格。各期末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4.71%、
2.99%和2.03%,发出商品主要为寄售客户未结算产品,均为优品;对于少量可变现净
值略低于结存单位成本的产品,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结合库龄、产品专用性和报告期各期末标的资产存货的订单覆盖率、存货跌价
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等,披露标的资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a)存货库龄良好,期后去化率良好如前述“*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各类存货的库龄情况、期后结转金额及比例”所述,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中库龄1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86.63%、82.63%和
2-1-91181.19%,相对较高,整体库龄状况良好。
1年以上存货的形成原因主要包括两方面:(1)1年以上的自制半成品及库存商
品以次优品为主。由于次优品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且市场需求相对不足,导致库存消化速度较慢。针对该类次优品,标的公司已按预计可变现净值足额计提跌价准备;
(2)1年以上的周转材料主要是备品备件,备品备件的使用受机器设备运行状况的影响,使用周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存在暂未使用而存放的情况。
从整体来看,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库龄状况良好。期后去化方面,剔除次优品影响后,公司订单需求相对旺盛,期后去化率良好;次优品已按预计可变现净值足额计提跌价准备。因此,综合存货库龄结构与期后去化情况,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b)产品专用性
从核心功能来看,隔膜产品具备一定的通用性。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锂电池隔膜,锂电池隔膜的核心作用是隔离正负极以防止短路,并允许锂离子通过,这一基础功能对所有锂电池体系具有普适性。无论电池类型为三元锂或磷酸铁锂,无论应用场景是消费电子、动力还是储能,隔膜的核心机制均基于“孔隙结构实现离子传导+绝缘材料阻断电子流通”。
从应用场景来看,隔膜可跨体系、跨场景使用。实际产业中,隔膜产品存在跨场景通用性,如消费电子用的薄型隔膜,可直接用于小型储能电池(如家用便携式储能电源),仅需调整电池壳体设计,无需更换隔膜;同一种类隔膜(陶瓷涂层膜)可同时供应给动力电池厂商和储能电池厂商。
从技术标准来看,隔膜的基础参数具有一定的兼容性。隔膜的关键参数(厚度、孔隙率、透气性等)已形成行业通用标准,同参数隔膜可跨场景使用:总厚度 9μm-
16μm的湿法复合涂覆膜是动力电池的主流选择,同样可用于高能量密度的消费电子电池(如无人机电池);孔隙率与透气性的行业标准(如孔隙率35%-45%)适用于绝
大多数锂电池场景,高孔隙率隔膜(>40%)既能满足动力电池的高倍率需求,也能适配消费电子的快充需求,不存在参数上的“场景独占性”。
综上,锂电池隔膜核心功能、基础参数和技术标准具有通用性,跨场景、跨体系使用是产业常态。所谓“专用性”更多是应用场景对参数的精细化要求,而非隔膜本
2-1-912身与特定场景的“不可分割性”。
(c)在手订单覆盖情况
标的公司原材料及周转材料中通用型材料较多,主要系综合考虑生产周期、市场行情和交货周期等因素进行的必要储备,因此原材料及周转材料一般不直接对应在手订单。报告期各期末,其余存货的订单覆盖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自制半成品*26662.8211590.5112763.91
库存商品*22924.7720100.4015562.29
发出商品*3901.883885.541761.41
存货期末余额*=*+*+*53489.4735576.4530087.62
其中:优品金额*36098.2020281.8219753.13
在手订单期末金额(不含税)*30671.8935789.2413692.13
覆盖比例*=*/*57.34%100.60%45.51%
优品的覆盖比例*=*/*84.97%176.46%69.32%
注:在手订单期末金额(不含税)为报告期各期末次月的预示订单金额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在手订单中期末达到可对外销售状态的存货余额(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的订单金额覆盖比例分别为45.51%、100.60%和
57.34%,2023年度覆盖比例较低的原因主要系:(1)2023年下半年以来,受锂电池
隔膜行业供需关系阶段性失衡、隔膜价格持续下降等因素影响,2024年初客户订单额相对较少;(2)次优品隔膜市场竞争激烈,导致标的公司存货中次优品去库存较为缓慢,剔除次优品影响后,标的公司订单额覆盖比例分别为69.32%、176.46%和84.97%,
2025年1-6月覆盖比例相比2024年下降,主要系本期标的公司为满足下半年需求旺季
进行适当的备货。
综上所述,2023年末标的公司可对外销售状态的存货(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的订单覆盖比例较低;2024年该比例显著提升,主要得益于标的公司超薄高强隔膜在产品迭代中占据先发优势,带动订单额增多;2025年1-6月该比例相比
2024年下降,主要系标的公司为满足下半年需求旺季进行适当的备货。
(d)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a.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2-1-91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
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需要经过加工恩捷股份
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对于产成品、发出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星源材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来确定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
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本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根据存货全面清查的结果,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沧州明珠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按估计的市价扣除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及销售费用和税金确定。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中材科技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
2-1-914公司名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对于产成品、发出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标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来确定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
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本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从上表可知,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b.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日期公司名称存货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恩捷股份362054.1862519.7317.27%
星源材质74493.475280.437.09%
2025年6月30日
/20251-6中材科技502248.6213283.822.64%年月
沧州明珠40832.622232.505.47%
标的公司66723.9717414.4426.10%
恩捷股份360103.4863800.8017.72%
星源材质56372.124565.858.10%
2024年12月31
/2024中材科技386064.1127565.017.14%日年度
沧州明珠38109.833169.848.32%
标的公司51829.2914553.6328.08%
2023年12月31恩捷股份323203.8823147.997.16%
日/2023年度星源材质43995.004308.619.79%
2-1-915日期公司名称存货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中材科技415049.6624473.175.90%
沧州明珠35221.792044.355.80%
标的公司38208.309853.4425.79%
从上表可以看出,标的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标的公司期末库存商品和自制半成品中存在尚未实现出售的次优品,经查阅可比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其存货列示未区分优品、次优品。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各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综合考量了存货库龄结构、产品专用性特征、在手订单覆盖比例等多方面因素,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自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执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整体计提充分且具备合理性。
综上,从库龄来看,标的公司各期末存货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存货状况良好;
期后去化方面,剔除次优品影响后,公司订单需求旺盛,期后去化率良好,且次优品已按预计可变现净值足额计提跌价准备;在手订单覆盖情况方面,2023年末可对外销售状态的存货订单覆盖比例相对较低,2024年该比例显著提升,主要得益于标的公司超薄高强隔膜在产品迭代中占据先发优势带动订单额增多,2025年1-6月该比例相比
2024年下降,主要系标的公司为满足下半年需求旺季进行适当的备货。整体而言,存
货规模与在手订单具备匹配性。另外,从产品专用性而言,锂电池隔膜核心功能、基础参数和技术标准具有通用性,跨场景、跨体系使用是产业常态。标的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会计政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0.00万元、1570.00万元和1570.0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0.60%和0.53%,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单。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类别如下:
单位:万元
2-1-916性质类别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待抵扣进项税15000.7624564.1223862.25
预缴税费-891.60-
信用证待摊利息-56.0735.79
合计15000.7625511.7923898.03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23898.03万元、25511.79万元和
15000.7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74%、9.78%和5.04%。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由待抵扣进项税构成,标的公司根据新能源市场发展趋势,为提升产能满足市场需求继续投建产线、采购设备,产生较多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2、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应收款-0.00%285.000.03%570.000.08%
固定资产803100.6080.16%709486.5471.43%352078.6749.14%
在建工程140494.0514.02%204191.0420.56%223358.6931.18%
使用权资产693.040.07%595.910.06%429.530.06%
无形资产37529.553.75%36099.723.63%28547.073.98%
商誉584.710.06%584.710.06%584.710.08%
长期待摊费用80.760.01%105.080.01%235.72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9447.680.94%10533.911.06%7312.791.02%
其他非流动资产9895.490.99%31411.253.16%103336.3814.42%
非流动资产合计1001825.88100.00%993293.15100.00%716453.56100.00%
标的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
(1)长期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70.00万元、285.00万元和
0.0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8%、0.03%和0.00%,主要为融资租赁保证金。
2-1-917(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类别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214914.4125634.0720.72189259.62
机器设备773184.21147945.7319362.00605876.48
运输设备1801.99964.90-837.10
电子设备及其他12704.385576.930.067127.40
合计1002605.00180121.6219382.78803100.60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205380.7420368.1720.72184991.85
机器设备650842.52114679.9219962.36516200.25
运输设备1739.91828.25-911.66
电子设备及其他11973.824590.980.067382.78
合计869937.00140467.3219983.14709486.54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96183.5413778.0320.7282384.79
机器设备354515.1271078.5419373.37264063.21
运输设备1416.52622.44-794.08
电子设备及其他8335.603498.860.164836.59
合计460450.7888977.8619394.25352078.67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52078.67万元、709486.54万元和803100.6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9.14%、71.43%和80.1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运输设备等构成,其中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占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98%以上。
2024年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23年末增加357407.87万元,主要
系标的公司根据新能源市场发展趋势,为提升产能满足市场需求继续投建产线、采购设备,2024年随着合肥、湖北等基地产线陆续转固,固定资产规模快速增长。
2-1-918*固定资产折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分析
同行业可比公司折旧情况如下:
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及其他设备可比公司折旧年折旧年折旧年折旧年残值率残值率残值率残值率限(%限限限)(%)(%)(%)
(年)(年)(年)(年)
恩捷股份205-106-135-1055-1055-10
星源材质20-4055-1051055-105
沧州明珠10-30510、1555555
中材科技40510-18510585
标的公司200-55-100-53-50-54-60-5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223358.69万元、204191.04万元和140494.0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18%、20.56%和14.02%。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天津基地高端锂电池隔膜及涂布隔膜项目2361.21-2361.21
河北金力隔膜研发生产华东总部基地项目16380.16-16380.16
湖北金力高性能电池隔膜项目116092.03-116092.03
湖北江升高性能新能源电池隔膜技改项目1225.48-1225.48
河北金力点阵式涂覆隔膜项目3846.51-3846.51
其他项目1698.781110.13588.64
总计141604.181110.13140494.0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在建厂区设施、在建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标的公司根据新能源市场发展趋势,为提升产能满足市场需求大规模投建产线,报告期内陆续转固。
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6月,标的公司重要在建工程转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1-919本期其
2024.12.31本期增加本期转入固项目名称他减少2025.6.30
金额定资产金额金额
天津基地高端锂电池隔膜及涂布3399.144368.605406.53-2361.21隔膜项目
河北金力隔膜研发生产华东总部98049.564279.5785948.96-16380.16基地项目
湖北金力高性能电池隔膜项目60155.5356232.69296.18-116092.03
湖北江升高性能新能源电池隔膜39658.402608.9541041.87-1225.48技改项目
河北金力点阵式涂覆隔膜项目950.682895.84--3846.51
其他项目3145.39249.381695.99-1698.78
合计205358.6970635.03134389.54-141604.18本期其
2023.12.31本期增加本期转入固项目名称他减少2024.12.31
金额定资产金额金额
邯郸基地高端锂电池隔膜及复合71083.599778.2780861.86--涂覆隔膜项目建设
天津基地高端锂电池隔膜及涂布16361.865788.9018751.62-3399.14隔膜项目
河北金力隔膜研发生产华东总部21932.01224707.57148590.02-98049.56基地项目
湖北金力高性能电池隔膜项目108907.9377462.21126214.61-60155.53
湖北江升高性能新能源电池隔膜2717.1560200.3423259.08-39658.40技改项目
河北金力点阵式涂覆隔膜项目-950.68--950.68
其他项目5147.182725.794727.58-3145.39
合计226149.71381613.74402404.76-205358.69本期其
项目名称2022.12.31本期增加本期转入固他减少2023.12.31金额定资产金额金额
邯郸基地高端锂电池隔膜及复合8208.77112493.7149618.89-71083.59涂覆隔膜项目建设
天津基地高端锂电池隔膜及涂布8014.1642241.9533894.26-16361.86隔膜项目
安徽金力锂电池隔膜项目25275.2357880.5183155.74--
河北金力隔膜研发生产华东总部146.3521785.66--21932.01基地项目
湖北金力高性能电池隔膜项目3120.15109392.883605.10-108907.93
湖北江升高性能新能源电池隔膜1822.305047.434152.59-2717.15技改项目
其他项目3648.811498.37--5147.18
合计50235.77350340.50174426.56-226149.71
2-1-920(4)使用权资产
标的公司的使用权资产均为租赁的生产经营或仓储场所,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29.53万元、595.91万元和693.0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6%、0.06%和0.07%。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土地使用权36369.6496.91%35517.7698.39%27897.9497.73%
专利使用权251.480.67%277.540.77%329.661.15%
软件及其他908.432.42%304.430.84%319.471.12%
合计37529.55100.00%36099.72100.00%28547.0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8547.07万元、36099.72万元和37529.5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8%、3.63%和3.75%,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专利使用权及研发、生产、办公用软件使用权。
(6)商誉
*商誉原值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商誉原值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本期增加本期减少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2024年122025年6的事项月31日企业合并其他处置其他月30日形成的
安徽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584.71----584.71
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1369.48----1369.48
合计1954.19----1954.19本期增加本期减少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2023年122024年12的事项月31日企业合并其他处置其他月31日形成的
安徽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584.71----584.71
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1369.48----1369.48
2-1-921合计1954.19----1954.19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2022年122023年12的事项月31日企业合并其他处置其他月31日形成的
安徽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584.71----584.71
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1369.48----1369.48
合计1954.19----1954.19
*商誉形成原因
标的公司商誉分别来自于2021年收购安徽金力、2022年收购湖北江升分别确认
商誉584.71万元、1369.48万元。
*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商誉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2024年12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年6的事项月31日计提其他处置其他月30日
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1369.48----1369.48
合计1369.48----1369.48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2023年12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的事项月31日计提其他处置其他月31日
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1369.48----1369.48
合计1369.48----1369.48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2022年12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的事项月31日计提其他处置其他月31日
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1369.48---1369.48
合计-1369.48---1369.48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商誉减值测试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金力股份收购的湖北江升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截至2023年末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标的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369.48万元。
(7)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分别为235.72万元、105.08万元和
80.7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3%、0.01%和0.01%,整体波动较小,主
2-1-922要为技术服务费。
(8)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减值准备4198.333279.012280.37
递延收益1571.701564.491235.04
租赁负债会税差异65.1943.6351.33
可抵扣亏损11623.9414128.149261.15
内部未实现利润312.02472.84199.73
合计17771.1819488.1113027.6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对8323.508954.205714.82抵金额
抵消后净额合计9447.6810533.917312.79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为7312.79万元、10533.91万元和
9447.6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2%、1.06%和0.94%,相对稳定。
(9)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预付设备工程款8432.9329948.69102336.38
一年以上存单及保证金1462.561462.561000.00
合计9895.4931411.25103336.3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103336.38万元、31411.25万元和9895.4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42%、3.16%和0.99%。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长期资产,具体包括预付设备工程款。
(二)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2-1-923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合计382859.3345.81%303091.4037.75%164329.8332.36%
非流动负债合计452814.2254.19%499741.8862.25%343423.8367.64%
负债合计835673.55100.00%802833.28100.00%507753.6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总额呈上升趋势,主要系流动负债中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以及非流动负债中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1、流动负债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89958.1023.50%61160.9020.18%43528.5826.49%
应付票据17088.884.46%19471.986.42%26532.9616.15%
应付账款106835.5227.90%106651.4335.19%65792.8640.04%
合同负债90.540.02%271.630.09%93.350.06%
应付职工薪酬3867.661.01%4081.121.35%3042.951.85%
应交税费928.530.24%1160.290.38%407.230.25%
其他应付款1354.570.35%1712.460.56%1170.590.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149098.9738.94%103816.6034.25%23384.0514.23%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3636.563.56%4764.991.57%377.260.23%
合计382859.33100.00%303091.40100.00%164329.83100.00%
标的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组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性质类别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抵押借款12012.397000.002600.00
保证借款29927.4031448.6726384.48
2-1-924保理融资11975.59--
信用借款24356.887763.276000.00
信用证借款2804.007183.007331.53
保证及抵押借款7675.986429.791175.80
票据贴现融资1100.001259.60-
短期借款应计利息105.8776.5736.77
合计89958.1061160.9043528.5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43528.58万元、61160.90万元和
89958.10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26.49%、20.18%和23.5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呈增长趋势,主要由于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新增借款,以支持各基地投产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票据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性质类别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17088.8819471.9826532.96
合计17088.8819471.9826532.9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26532.96万元、19471.98万元和
17088.8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6.15%、6.42%和4.46%,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不存在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75727.0474522.6951740.61
其他31108.4832128.7414052.25
合计106835.52106651.4365792.8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65792.86万元、106651.43万元和
106835.5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0.04%、35.19%和27.90%。标的公司应付
2-1-925账款主要为设备和工程采购以及原材料采购发生的应付款项。
2024年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40858.57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
推进新产线项目建设,应付工程设备款增加,以及随着业务规模增加,原材料采购同步增长所致。
(4)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93.35万元、271.63万元和90.5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6%、0.09%和0.02%,主要系收到客户预付货款。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3042.95万元、4081.12万元和
3867.6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85%、1.35%和1.01%,主要为计提但尚未
发放的工资和奖金,标的公司不存在拖欠职工薪酬的情形。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交税费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25.4655.88-
增值税303.15643.0339.60
房产税270.83135.5441.67
土地使用税73.3268.8156.32
个人所得税165.91144.62200.45
印花税83.45105.9462.44
其他6.416.456.75
合计928.531160.29407.23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407.23万元、1160.29万元和928.5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25%、0.38%和0.24%。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1-926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费用1246.471615.021100.78
保证金及押金108.1097.4369.81
合计1354.571712.461170.59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170.59万元、1712.46万元和
1354.5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71%、0.56%和0.35%。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25031.3874862.1612488.6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23605.4528673.7410526.85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462.14280.70368.55
合计149098.97103816.6023384.0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23384.05万元、
103816.60万元和149098.9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4.23%、34.25%和
38.94%。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为标的公司推进各基地新产线项目建设发生的长期借款。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短期融资租赁13108.753176.29-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贴现-1000.00-
待转销项税额8.2635.3112.14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519.55553.39365.12
合计13636.564764.99377.2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377.26万元、4764.99万元和
13636.5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23%、1.57%和3.56%,主要为应付融资租
2-1-927赁款及已背书给供应商但尚未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
2、非流动负债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借款415947.0891.86%450303.9190.11%302964.5788.22%
租赁负债282.670.06%279.130.06%59.640.02%
长期应付款23046.735.09%35174.267.04%26043.687.58%
递延收益11546.842.55%11997.682.40%10565.303.08%
递延所得税负1990.890.44%1986.890.40%3790.641.10%债
非流动负债合452814.22100.00%499741.88100.00%343423.83100.00%计
标的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组成。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借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性质类别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抵押借款-26500.0046410.00
保证借款65716.5977096.1431966.68
质押借款350230.49-4800.00
保证及抵押借款-346707.77219787.89
合计415947.08450303.91302964.57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02964.57万元、450303.91万元和415947.08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8.22%、90.11%和91.86%。
2023年、2024年末,标的公司长期借款逐年增加,主要系标的公司推进新产线项
目建设发生的长期借款,2025年无新增大额借款,2025年6月末长期借款余额有所减少。
(2)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租赁负债分别为59.64万元、279.13万元和282.67万元,
2-1-928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2%、0.06%和0.06%,主要为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3)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应付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合肥城投投资款及利息16652.0216199.529396.52
应付融资租赁款30889.9049566.8329037.56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889.741918.341863.55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23605.4528673.7410526.85款
合计23046.7335174.2626043.6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应付款分别为26043.68万元、35174.26万元和
23046.73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58%、7.04%和5.09%,主要为因通过融
资租赁方式购置生产设备形成的应付融资租赁款。
应付合肥城投投资款及利息系根据投资协议之约定,肥西城投持有的合肥金力
30.00%出资额实质为对合肥金力的债权投资,标的公司承诺2027年进行回购,且每年
需支付6%的利息,因此报表层面将收到的1.5亿元投资款及利息在此科目核算。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10565.30万元、11997.68万元和
11546.84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08%、2.40%和2.55%。
标的公司的递延收益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标的公司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5)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评估导致固定资产折1816.481986.893790.64旧与税法差异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8433.268912.245666.42
2-1-929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使用权资产会税差异64.6641.9648.40
合计10314.4010941.109505.4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对抵金8323.508954.205714.82额
抵消后净额合计1990.891986.893790.64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为3790.64万元、1986.89万元和
1990.89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10%、0.40%和0.44%。
(三)偿债能力分析
1、标的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流动比率(倍)0.780.861.49
速动比率(倍)0.650.741.32
资产负债率64.31%64.02%52.7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65964.5763409.1157088.11(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5.312.734.80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注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注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注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2、同行业对比分析
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1)流动比率公司名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恩捷股份0.961.011.41
星源材质1.061.241.84
中材科技0.970.971.11
沧州明珠1.521.722.22
2-1-930公司名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可比公司平均1.131.241.65
标的公司0.780.861.49
(2)速动比率公司名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恩捷股份0.760.801.15
星源材质0.961.161.75
中材科技0.760.800.91
沧州明珠1.271.461.91
可比公司平均0.941.051.43
标的公司0.650.741.32
(3)资产负债率公司名称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恩捷股份45.04%44.48%39.23%
星源材质59.54%56.92%44.51%
中材科技56.30%55.34%53.35%
沧州明珠36.45%31.94%27.94%
可比公司平均49.33%47.17%41.26%
标的公司64.31%64.02%52.7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流动比例及速动比例均有所下降,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标的公司偿债能力有所下滑,与同行业上市可比公司变化趋势一致。
2024年末较2023年末,标的公司流动比率由1.49降低至0.86,速动比率由1.32
降低至0.74,主要系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新增借款用于支持新投产线建设,流动负债由
164329.83万元增长至303091.40万元所致。2025年6月末,因标的公司部分长期借
款即将到期重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导致流动负债规模增长至382859.33万元,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2024年末小幅下降,分别为0.78、0.65。
2024年末较2023年末,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由52.79%增长至64.02%,2025年6月末相对稳定,为64.31%,高于行业平均值。主要系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新增借款用于支持新投产线建设,负债总额由2023年末的507753.65万元增长至2025年6月末的
835673.55万元,导致资产负债率增长。同时,与可比公司相比,标的公司为非上市
2-1-931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靠银行借款,导致其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3、标的公司现金流、盈利能力、授信额度及其他融资渠道
(1)盈利能力和现金流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和现金流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75348.30263863.35203089.17
净利润9817.22-9144.3213143.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28969.1052048.5734284.23
2024年,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有所提升,主要系标的公司产能逐步释放,特别是超
薄高强隔膜占据产品迭代先发优势,销量增长较快,全年收入有所增长。2024年,标的公司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是行业阶段性供需失衡导致行业整体盈利能力下降。与此同时,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新增多条产线陆续投产并转固,使得折旧费用大幅增长;加之标的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支付设备款及工程款等,负债规模增长较快,财务费用逐年增长。
2025年,下游市场需求增长,行业供需格局已逐步向好,产品价格趋于稳定,为
标的公司业绩提升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从市场供给来看,头部企业凭借核心优势维持高产能利用率,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锂电池湿法隔膜行业供需格局逐步改善;
从标的公司自身来看,随着主要产品销售单价的逐步趋稳,销量特别是超薄高强基膜销量的快速提升,以及规模效应的体现,毛利率逐步修复,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34284.23万元、52048.57万
元和28969.10万元,标的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锂电知名企业,实力较强、信用度较高,回款情况较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持续为正且呈增长趋势,但受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产线陆续转固导致折旧费用增加,以及对需低价销售的次优品库存计提存货跌价因素影响,净利润低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2)授信额度及其他融资渠道
截至2025年6月末,标的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共918146.30万元,具体如下:
2-1-932银行授信额度(万元)尚未使用额度(万元)
光大银行15000.0040.00
广发银行10000.00-
徽商银行40000.007727.81
建设银行100000.0020243.63
民生银行20000.005275.18
武安农行30000.0013942.05
兴业银行266000.0052848.73
邮政储蓄银行20000.006362.61
中国进出口银行15000.0010300.00
中国银行237826.3080468.03
中信银行164320.0072836.30
总计918146.30270044.34
除从银行直接融资外,标的公司其他融资渠道还包括融资租赁,截至2025年6月末,标的公司融资租赁授信额度合计76300.00万元,具体如下: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万元)尚未使用额度(万元)
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4800.00-
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8300.00-
宁德时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600.00275.00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6000.003535.50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13750.00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000.0010000.00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6600.005746.48
总计76300.0033306.98综上,截至2025年6月末,标的公司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授信额度合计
994446.30万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余额为303351.32万元,授信额度充足,能够
满足标的公司的资金周转需求。
4、标的资产具体偿债计划,是否具有充足偿债资金,偿还债务对标的资产流动性、持续经营能力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标的公司的具体偿债计划,是否具有充足的偿债资金
截至2025年6月末,标的公司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余额及其最近三年到期债务列
2-1-933示如下:
单位:万元到期债务金额项目债务账面余额
2026年6月2027年6月2028年6月以后
短期借款89958.1089958.10--
其他流动负债13628.3013628.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148636.82148636.82--动负债
长期借款415947.08-86766.02329181.07
长期应付款23046.73-23046.73-
合计691217.04252223.22109812.75329181.07
注:其他流动负债包括应付短期融资租赁、长期借款应付利息;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包括一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截至2025年6月末,标的公司有息负债合计为691217.0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债务总额为252223.22万元,一年期以上的债务为438993.82万元。
从未来三年到期债务金额看,标的公司债务规模较大、财务利息负担较重,到期债务主要为标的公司生产设施项目投建的长期银行借款,短期不存在债务偿还流动性风险。标的公司在订立长期贷款合同时,设置分期偿还安排,与预计持续扩大销售增加现金流入规模具备匹配性。
针对上述有息负债,标的公司的偿付计划具体如下:
(1)稳定现有生产经营,通过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增强标的公司
融资能力,多维度增加资金流入渠道,缓解债务压力;
(2)市场贷款利率成本呈现下行趋势,标的公司在部分高成本债务到期后可通过
借入低成本债务实现债务置换,降低综合成本。截至2025年6月末,标的公司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授信额度合计994446.30万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303351.32万元,授信额度充足,即便不考虑动用其余经营性资金和自身经营积累,标的公司授信额度可覆盖资金周转需求。
(2)偿还债务对标的公司流动性、持续经营能力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经营性现金流均为大额净流入,同时,标的公司授信额度充足,可覆盖目前的资金需求。针对目前的有息负债,标的公司将综合考虑债务到期时
2-1-934间、资金成本、日常经营资金情况,采取提高经营性现金流、借新还旧等多种方式偿还有息负债。
综上,偿还债务对标的公司流动性、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标的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270.240.2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821.591.42
存货周转率(次/年)4.154.583.85
注1: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注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票据余额+期末应收票据余额+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初应收款项融资余额+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2]
注3: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注4:2025年1-6月数据已年化处理,下同
2、同行业对比分析
(1)总资产周转率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恩捷股份0.240.220.28
星源材质0.160.170.19
中材科技0.430.410.50
沧州明珠0.340.370.37
可比公司平均0.290.290.34
标的公司0.270.240.26
(2)应收账款周转率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恩捷股份1.651.351.50
星源材质1.431.521.72
中材科技2.201.962.03
沧州明珠2.332.482.25
可比公司平均1.901.831.87
2-1-935标的公司1.821.591.42
(3)存货周转率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恩捷股份2.952.652.60
星源材质4.355.004.48
中材科技4.804.974.90
沧州明珠5.826.655.56
可比公司平均4.484.824.39
标的公司4.154.583.8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26、0.24和0.27,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42、1.59和1.82,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85、4.58和4.15,与行业平均值较为接近。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产能的逐步释放,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有所提升。
(五)财务性投资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未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四、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润表主要科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营业总收入175348.30100.00%263863.35100.00%203089.17100.00%
其中:营业收入175348.30100.00%263863.35100.00%203089.17100.00%
二、营业总成本155686.0888.79%268118.15101.61%173519.1885.44%
其中:营业成本122894.1970.09%206217.1278.15%126493.7062.28%
税金及附加1372.380.78%1883.690.71%1320.230.65%
销售费用1190.580.68%2599.040.98%2161.441.06%
管理费用10071.355.74%22059.608.36%21192.5710.44%
研发费用7839.134.47%13371.815.07%11323.635.58%
财务费用12318.457.03%21986.898.33%11027.615.43%
其中:利息费用12330.767.03%22142.998.39%11198.515.51%
2-1-936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利息收入42.290.02%337.580.13%330.400.16%
加:其他收益2321.701.32%7061.212.68%2933.341.44%投资收益(损失以“-”-753.75-0.43%-1174.29-0.45%-98.01-0.05%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2790.38-1.59%-1190.95-0.45%-1412.79-0.70%失以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7371.86-4.20%-13944.63-5.28%-16880.94-8.31%失以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14.240.01%-157.60-0.06%625.770.31%失以号填列)三、营业利润(亏损以“-”11082.176.32%-13661.05-5.18%14737.367.26%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24.200.01%71.980.03%81.190.04%
减:营业外支出198.920.11%524.220.20%159.390.08%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10907.456.22%-14113.30-5.35%14659.167.22%
列)
减:所得税费用1090.230.62%-4968.98-1.88%1516.110.75%五、净利润(净亏损以“-”9817.225.60%-9144.32-3.47%13143.056.47%号填列)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整体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类别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173572.0098.99%261046.1298.93%201720.1199.33%
其他业务收入1776.301.01%2817.231.07%1369.050.67%
合计175348.30100.00%263863.35100.00%203089.17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突出,占比超过98%。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原材料、废品等物料销售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1-937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锂电池隔膜173572.00100.00%261046.12100.00%201720.11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于锂电池湿法隔膜产品,2024年较2023年增加59326.01万元,增长比例为29.41%。2025年上半年,标的公司已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3572.00万元,超过去年全年的50%。
3、营业收入按地域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区域范围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173071.3599.71%260197.7699.68%201513.3499.90%
境外500.650.29%848.360.32%206.770.10%
总计173572.00100.00%261046.12100.00%201720.11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内。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季度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86191.0249.66%43693.8516.74%54447.7226.99%
第二季度87380.9950.34%57193.1221.91%48472.5324.03%
第三季度-0.00%66850.4625.61%54629.9227.08%
第四季度-0.00%93308.6935.74%44169.9421.90%
总计173572.00100.00%261046.12100.00%201720.11100.00%
2023年度,随着标的公司与头部下游厂商的合作呈深化趋势,客户结构不断丰富,
各季度收入占比相对均衡;2024年度,随着标的公司产能释放,销量增长较快,2024
年第四季度整体出货量超过10亿平方米,占全年出货量37.28%,导致第四季度收入同比大幅增加。
5、主要产品价格及销量变化情况分析
2-1-938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销量、价格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元/平方米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收入173572.00-261046.1229.41%201720.11锂电池隔
销量201073.24-276838.6098.79%139261.30膜
均价0.86-8.45%0.94-34.90%1.45
报告期内,受技术与产品进步、油价上涨等因素影响,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4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量首次突破1000万辆,销量占比超过40%,同步带动上游行业发展。
随着标的公司产能的逐步释放,主营产品销售数量快速提升,2024年度锂电池隔膜销售量达276838.60万平方米,较上年度增加98.79%。此外,标的公司的超薄高强度隔膜占据产品迭代先发优势,2024年标的公司的5微米超薄高强隔膜产品出货量市
占率第一。
2025年1-6月,随着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以及标的公司5微米超薄高强隔膜产
品销量的快速提升,标的公司2025年上半年销量达201073.24万平方米。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隔膜生产企业纷纷扩大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产能增长速度超过市场需求增长速度,导致阶段性供需失衡,市场竞争加剧,进而引发价格竞争,使得隔膜单价下降。2023年、2024年,受市场环境影响,标的公司隔膜销售单价大幅下滑,由1.45元/平方米下滑至0.94元/平方米;2025年1-6月,随着标的公司单价较低、毛利率较高的超薄高强基膜销量占比提升,锂电池隔膜综合单价下滑至0.86元/平方米。
6、第三方回款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回款主要来自直接客户,仅存在少量由第三方回款的情
形,第三方回款类型、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同一控制下集团体系内637.504086.847085.00
营业收入175348.30263863.35203089.17
2-1-939占营业收入比例0.36%1.55%3.4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7085.00万元、4086.84万元和
637.5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9%、1.55%和0.36%,第三方回款金额及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小,且逐年下降,不会对标的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第三方回款原因主要为同一控制下集团体系内回款,具体为销售客户与销售回款方存在同一集团控制下内部单位(包括母子公司、分公司、兄弟公司等)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关系,集团客户内部根据资金统筹安排结算的需求,由集团其他公司向公司代为付款。标的公司同一控制下集团体系内第三方回款主要为江苏海四达、国轩集团等客户与其分公司或兄弟公司间的第三方代付情形,不存在异常。
7、现金交易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现金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交易金额-12.02-
现金收入营业收入175348.30263863.35203089.17
占比0.00%0.0046%0.00%
交易金额5.1616.4414.70
现金支出营业成本122894.19206217.12126493.70
占比0.0042%0.01%0.0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现金收入金额分别为0.00万元、12.02万元和0.0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00%、0.0046%和0.00%,金额占比较小。现金收入主要系零星废膜销售收入及供应商罚款,与同行业或类似公司不存在可比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现金支出金额分别为14.70万元、16.44万元和5.16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0.01%、0.01%和0.0042%,金额占比较小。现金支出主要系标的公司零星费用报销等。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整体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整体情况如下:
2-1-940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类别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122892.91100.00%206217.12100.00%126493.70100.00%
其他业务成本1.280.00%-0.00%-0.00%
合计122894.19100.00%206217.12100.00%126493.70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营业成本变动趋势和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类别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锂电池隔膜122892.91100.00%206217.12100.00%126493.70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整体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相符,
2024年较2023年增加79723.42万元,增长比例为63.03%。
3、主营业务成本明细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材料费用40227.5232.73%70983.5934.42%43512.8934.40%
直接人工6522.405.31%11708.015.68%7584.716.00%
制造费用47257.3638.45%77069.4437.37%48347.9838.22%
动力燃料费24766.0520.15%40296.3419.54%23891.4918.89%
运费4119.583.35%6159.752.99%3156.632.50%
主营业务成本122892.91100.00%206217.12100.00%126493.70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生产所需原材料、职工薪酬及制造费用构成,制造费用主要包括折旧摊销费等。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26493.70万元、206217.12万元和
122892.91万元。2024年较2023年呈现增长趋势,主要系随着标的公司产线的逐步投
2-1-941产,销量增速较快,主营业务成本随之增加。
4、主要产品成本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成本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元/平方米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成本122892.91-206217.1263.03%126493.70
锂电池隔销量201073.24-276838.6098.79%139261.30膜
单位成0.61-17.95%0.74-17.99%0.91本
报告期内,随着销量的快速增长,规模效应逐渐显现,同时叠加原材料价格的下降,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单位成本有所降低。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50679.0954829.0075226.42
主营业务毛利率29.20%21.00%37.29%
综合毛利52454.1157646.2476595.47
综合毛利率29.91%21.85%37.72%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7.72%、21.85%和29.91%。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突出,综合毛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与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
2024年,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23年下降15.87个百分点,主要系受市场供需
关系影响,竞争加剧,标的公司隔膜销售单价由2023年1.45元/平方米下滑至0.94元/平方米,虽然标的公司报告期内销量快速增长,但收入增长幅度小于成本增长幅度,导致毛利率有所下滑。
2025年1-6月,随着市场的逐步回暖,以及标的公司毛利率较高的超薄高强隔膜
销量占比提升,规模化效应进一步显现,同时叠加单位原材料成本下降等因素影响,毛利率较2024年度增长8.07个百分点。
2-1-9422、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
报告期内各期,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恩捷股份13.66%7.39%39.83%
星源材质24.84%28.79%44.42%
中材科技1.26%5.50%38.51%
沧州明珠24.18%20.55%21.06%
可比公司平均15.99%15.56%35.96%
标的公司29.20%21.00%37.29%
注:沧州明珠、中材科技、恩捷股份毛利率为锂电池隔离膜毛利率
2023年至2024年,由于隔膜市场价格下滑,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均呈
现下降的趋势;2025年1-6月,随着市场逐步回暖,可比公司如恩捷股份、沧州明珠毛利率有所回升。2023年,标的公司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平均值较为接近;2024年及
2025年1-6月,标的公司毛利率整体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随着标的公司销量提升,规模化效应进一步显现,同时叠加单位原材料成本下降,超薄高强隔膜产品出货量占比提升等因素影响,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标的公司毛利率相对较高。
(四)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可能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分析
1、报告期内的主要利润来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利润来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175348.30263863.35203089.17
利润总额10907.45-14113.3014659.16
净利润9817.22-9144.3213143.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9817.69-9133.6213120.93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65964.5763409.1157088.11
总体来看,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利润总额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2023年以来,标的公司根据市场情况,新增投产多条产线,报告期内陆续转固,导致折旧费用较高。同时,标的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支付设备款及工程款等,负债规模增长较快,导致财务费用逐年增长。剔除相关影响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
2-1-943润分别为57088.11万元、63409.11万元和65964.57万元。
2、可能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分析
(1)行业竞争加剧
近年来头部企业大规模扩产,导致价格竞争加剧下,行业毛利率承压,中小厂商或被迫退出,行业整体盈利稳定性将受冲击。
(2)原材料价格波动与供应链稳定性
锂电隔膜核心原材料(如聚乙烯(PE)、涂覆材料)价格受原油市场、国际贸易
环境等因素影响较大。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企业成本控制难度增加,可能挤压利润空间。此外,关键设备(如进口拉伸机)依赖海外供应商,供应链中断或技术封锁可能导致产能受限,进一步影响盈利稳定性。
(3)技术迭代与研发投入
行业技术升级迅速,湿法隔膜向超薄化、高强度发展,干法隔膜因成本优势在储能领域渗透率提升,同时涂覆技术(如陶瓷、PVDF 涂层)成为差异化竞争关键。企业需持续投入高额研发费用以保持技术领先,若未能及时跟进技术趋势,可能面临市场份额流失,导致盈利能力下滑。
(五)盈利能力的驱动要素及其可持续性分析
1、产业政策为锂电池隔膜行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全球能源结构转型进程不断加速,随着能源低碳化越发成为共识,越来越多国家积极出台政策措施推动绿色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锂电池具有安全性能好、能量密度大、循环性能好、无记忆效应及绿色无污染等优势,已经成为各国政府优先支持和重点发展的新能源产业,从而为锂电池产业链中的核心关键材料锂电池隔膜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利于锂电池隔膜行业企业保持盈利能力的持续性。
2、下游需求扩张:新能源汽车与储能市场持续高增长
全球电动化浪潮加速,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快速提升(2024年中国渗透率超40%),叠加储能市场需求不断增长,拉动锂电池需求,进而传导至隔膜行业。同时,消费电子(如穿戴设备、无人机)的增量需求进一步支撑行业规模,下游市场的发展带动了整个锂电池隔膜产业的稳步增长。
2-1-9443、技术不断优化成为市场主流
隔膜行业具有“高设备/工艺壁垒+长认证周期”特征,头部企业通过技术优势实现高毛利。涂覆技术(如纳米陶瓷、芳纶涂覆)提升隔膜性能(热稳定性、离子导通率),推动产品单价与附加值增长。通过技术的不断优化,可进一步摊薄成本,从而提升锂电池隔膜企业的盈利能力。
(六)期间费用分析
1、期间费用整体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占收入比占收入比金额金额金额占收入比例例例
销售费用1190.580.68%2599.040.98%2161.441.06%
管理费用10071.355.74%22059.608.36%21192.5710.44%
研发费用7839.134.47%13371.815.07%11323.635.58%
财务费用12318.457.03%21986.898.33%11027.615.43%
合计31419.5117.92%60017.3322.75%45705.2522.51%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45705.25万元、60017.33万元和
31419.5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51%、22.75%和17.92%。
2024年,标的公司期间费用较2023年增加14312.08万元,主要系负债规模增加,
财务费用增加10959.27万元所致。
2、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各期,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513.9443.17%844.5732.50%701.3832.45%
业务招待费404.5933.98%1044.4140.18%783.2036.24%
差旅交通费90.257.58%290.5711.18%253.0211.71%
股份支付157.2013.20%314.4012.10%299.0013.83%
2-1-945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费用24.602.07%105.094.04%124.845.78%
合计1190.58100.00%2599.04100.00%2161.44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2161.44万元、2599.04万元和1190.5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6%、0.98%和0.68%。
2024年度,随着标的公司收入规模的不断提升,业务招待费有所增长,导致销售
费用较2023年度增加437.61万元。
标的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恩捷股份1.22%1.43%0.74%
星源材质0.98%1.05%1.29%
中材科技1.10%1.03%1.91%
沧州明珠2.09%2.59%3.01%
可比公司平均1.35%1.52%1.74%
标的公司0.68%0.98%1.0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整体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与星源材质较为接近。
3、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各期,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3513.4734.89%7760.8435.18%7313.0034.51%
中介机构费435.974.33%1741.787.90%2733.2212.90%
折旧摊销2291.7922.76%3110.5414.10%2262.8710.68%
股份支付2476.1124.59%5658.3525.65%5825.3727.49%
业务招待费451.224.48%795.923.61%1008.994.76%
水电办公费371.873.69%1027.684.66%665.843.14%
差旅交通费110.351.10%272.071.23%336.111.59%
维修费172.241.71%606.432.75%380.991.80%
2-1-946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费用248.332.47%1086.004.92%666.183.14%
总计10071.35100.00%22059.60100.00%21192.57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21192.57万元、22059.60万元和
10071.3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44%、8.36%和5.7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整体波动较小。2024年度,标的公司管理费用中中介机构费用较 2023年度减少 991.44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 2023年度撤回 IPO 申请,后续中介费用较少;随着各基地产线的逐步投产,折旧摊销费与水电办公费均有所增加;其他费用主要包括租赁费、残保费等,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加,其他费用有所增长。
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对比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恩捷股份6.41%5.91%3.18%
星源材质8.04%7.80%9.94%
中材科技4.91%5.73%5.03%
沧州明珠2.87%2.78%2.97%
可比公司平均5.56%5.55%5.28%
标的公司5.74%8.36%10.44%
报告期内,与可比公司相比,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行业平均值。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整体收入规模与可比公司相比相对较低;同时,2023年、
2024年标的公司管理费用中存在股份支付及中介机构费用,导致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
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剔除前两项影响后,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6.22%和
5.54%,与可比公司平均值较为接近。
4、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各期,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3515.7044.85%5639.4542.17%5099.1445.03%
2-1-947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2193.3927.98%3928.7929.38%3279.5528.96%
动力燃料费1011.5612.90%1612.9212.06%1231.1610.87%
折旧及摊销1020.9713.02%1478.8711.06%1068.069.43%
股份支付55.250.70%111.580.83%105.300.93%
其他费用42.260.54%600.204.49%540.414.77%
合计7839.13100.00%13371.81100.00%11323.63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1323.63万元、13371.81万元和7839.1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8%、5.07%和4.47%。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金额呈上升趋势,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为平稳,呈小幅上升态势。
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对比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恩捷股份5.77%6.52%6.04%
星源材质6.67%7.00%8.05%
中材科技4.30%5.30%5.02%
沧州明珠1.52%1.57%1.39%
可比公司平均4.56%5.10%5.12%
标的公司4.47%5.07%5.58%
报告期内,与可比公司相比,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行业内平均水平较为接近,研发投入力度较强。
5、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各期,标的公司财务费用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支出12330.7622142.9911198.51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8.4612.1118.30
减:利息收入42.29337.58330.40
汇兑净损失10.3890.8917.44
银行手续费19.6090.58142.07
2-1-948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合计12318.4521986.8911027.61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1027.61万元、21986.89万元和
12318.4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3%、8.33%和7.03%。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呈先上升,后小幅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标的公司2023年因产线投资新增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等,利息支出大幅增加。
标的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对比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恩捷股份2.77%3.09%1.98%
星源材质6.35%1.21%0.33%
中材科技1.14%1.57%1.36%
沧州明珠1.38%1.09%0.29%
可比公司平均2.91%1.74%0.99%
标的公司7.03%8.33%5.43%
报告期内,相较于可比公司,标的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处于较高水平,主要原因系标的公司因产线投资新增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等,利息支出大幅增加;同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标的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主要依赖于银行借款,导致标的公司财务费用率相对较高。
(七)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170.41-488.25502.94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728.762385.421254.95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1-9492025年1-6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月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0.4528.39-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1267.64-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6.86-121.6044.6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157.43374.93321.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0.532.97-1.32
合计418.762693.701482.02
净利润9817.22-9144.3213143.05
扣非后净利润9398.46-11840.9911662.3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1482.02万元、2693.70万元和418.76万元,主要由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构成。2024年度,标的公司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确认非经常性损益1267.64万元,主要系企业所得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变化使所得税费用下降。
2-1-950(八)其他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税金及附加主要由房产税、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组成,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房产税888.731063.17523.27
印花税174.36348.66294.68
土地使用税272.34407.24404.06
其他36.9564.6398.21
合计1372.381883.691320.23
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在建厂房陆续转固,房产原值增加导致房产税有所增长。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与资产相关918.201589.551612.03
与收益相关110.062162.821191.89
进项税加计抵减1278.683294.08119.70
个税手续费返还14.7614.769.73
合计2321.707061.212933.3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收益的金额分别为2933.34万元、7061.21万元和
2321.70万元,主要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标的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享受的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国债投资收益--0.0014
2-1-951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融资贴现利息-753.75-1174.29-98.01
合计-753.75-1174.29-98.0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由应收款项融资中的应收账款凭证贴现产生的利息费用构成。
4、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124.38-2326.72-836.0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8.87-51.95-10.56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45.00-245.00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719.87957.72-294.18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15.00-15.00-27.00
合计-2790.38-1190.95-1412.7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1412.79万元、1190.95万元和2790.38万元,主要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收入规模增长,应收账款规模增加,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同步增长;2024年度,标的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应收账款债权凭证贴现增加,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相应减少。2025年1-6月,标的公司客户宁夏宝丰昱能科技有限公司出现财务困难,款项预计难以全部收回,对其单项计提坏账992.68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在建工程减值损失和商誉减值损失,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7371.86-13944.63-12378.83本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41.61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2791.02
商誉减值损失---1369.48
2-1-952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合计-7371.86-13944.63-16880.9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标的公司各期末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对需低价销售的次优品库存计提的存货跌价。
2023年度,标的公司根据资产使用情况,对河北基地新一号生产线气液相回收装
置项目、天津基地储能系统计提减值,合计2791.02万元。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商誉减值测试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23年金力股份收购的湖北江升4条老产线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369.48万元。
6、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长期资产处置利得14.24-157.60625.77
合计14.24-157.60625.7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分别为625.77万元、-157.60万元和14.24万元,金额相对较低。
7、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其他24.2071.9881.19
合计24.2071.9881.1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81.19万元、71.98万元和24.20万元,主要系收到供应商赔偿款等。
8、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滞纳金6.79129.3514.89
2-1-953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84.65330.65122.83
其他7.4764.2221.67
合计198.92524.22159.3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59.39万元、524.22万元和198.92万元,主要系处置设备损失,及缴纳的房产税滞纳金等。
9、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55.88-55.19
递延所得税费用1090.23-5024.861571.30
合计1090.23-4968.981516.11
(九)股份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股份支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最近一次外部投最近一次外部投最近一次外部投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资者股权转让成资者股权转让成资者增资价格交价格交价格根据激励对象直根据激励对象直根据激励对象直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接或间接持有的接或间接持有的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18594.5515872.629481.99累计金额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2721.936390.636355.25总额
以上股份支付形成的主要原因如下:
2022年3月,标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股本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同意标的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股权激励,拟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000.00万股,发行价格6元/股。2022年6月,标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安徽海乾、安徽煜帆分别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217.50万股、782.50万股,认缴价格为6元/股,上述增资价
2-1-954格低于同一时期外部投资者的增资价格12.50元/股,构成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分摊。
报告期前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员工存在股份转让情形,已按照转让价格与同一时期外部投资者增资或转让价格差额确认股份支付,并合理估计可行权剩余等待期,并在等待期内分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十)其他信息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因产线投资新增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等,利息支出大幅增加;
同时,随着在建工程报告期内陆续转固,折旧费用逐年增加,对标的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大,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固定资产折旧等42644.3454272.9130539.69
利息支出12412.7823249.5011889.27
净利润9817.22-9144.3213143.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9817.69-9133.6213120.93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65964.5763409.1157088.11
注:固定资产折旧等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3143.05万元、-9144.32万元和9817.22万元,剔除前述事项影响后,标的公司实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57088.11万元、
63409.11万元和65964.57万元。
五、标的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135186.55218567.86169049.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106217.45166519.29134765.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969.1052048.5734284.2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5161.02212.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41487.12287300.73304823.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487.12-282139.71-304610.3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130361.59358226.75357887.26
2-1-955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113220.21132078.8870949.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141.38226147.87286938.1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9.341.18-0.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632.70-3942.0916611.93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116219.93190608.53154891.19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17594.7522070.878839.0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1371.865888.475319.18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5186.55218567.86169049.4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72942.76109762.2085912.10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25321.8440901.5434344.15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4060.866421.466386.5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3891.999434.108122.45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6217.45166519.29134765.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28969.1052048.5734284.23额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值分别为
76.27%、72.24%和66.28%,略有下降。
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6月,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34284.23万元、52048.57万元和28969.10万元,持续为正。主要系随着标的公司产能的逐步释放,收入规模进一步提升,业务回款增加。同时,2024年以来,标的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增加应收账款债权凭证贴现金额,现金流入增加。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1-956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133.02212.75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5028.00-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61.02212.7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41487.12287300.73299795.08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5028.00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487.12287300.73304823.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41487.12-282139.71-304610.33额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4610.33万元、-
282139.71万元和-41487.12万元。标的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净额。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为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和获取规模效应提升产能,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因此报告期各期内标的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高。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9263.58285118.85326927.2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11098.0173107.9030960.00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0361.59358226.75357887.2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5983.3270004.5247833.5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12516.2819470.8410757.24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24720.6142603.5212358.33
2-1-957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3220.21132078.8870949.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17141.38226147.87286938.14额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86938.14万元、
226147.87万元和17141.38万元。
标的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银行借款取得的现金。2023年至2024年,为满足投建产线产生的资金需求,标的公司新增银行借款,因此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
六、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力股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了实现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有效整合,实现良好的协同效应,上市公司制定了如下整合计划:
(一)业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保持标的公司相对独立运营的基础上,将标的公司统一纳入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当中,促使各项业务之间的互补、协同发展,从而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行业竞争力。同时,上市公司将发挥其上市公司平台、资金、股东、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支持标的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经营业绩。
上市公司所从事的高分子新材料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已形成以光学薄膜、双向拉伸薄膜、渗析防护材料和塑编阻隔材料为框架的产业布局。根据上市公司的战略规划,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锂电池隔膜纳入新能源材料业务板块,从战略上着力布局新能源材料,凭借自身与标的公司在产业链、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核心技术等多方面的协同性,发挥上市公司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势,全力赋能标的公司,推动其在锂电池隔膜领域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经营业绩,持续保持在全球隔膜行业的领先发展地位。
(二)资产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标的公司纳入自身内部整体资产管控体系内,标的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仍为独立的法人企业,上市公司原则上将保持标的公
2-1-958司资产的相对独立性,确保标的公司拥有与其业务经营有关的资产。标的公司将按照
上市公司的管理标准以及自身内部管理与控制规范,在上市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正常生产经营的资产处置权及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对超出正常生产经营以外的资产处置权及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严格遵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制度履行相应程序。
上市公司将在 ERP系统、财务共享、司库管理等系统方面与标的公司深化业务与
财务融合,同时依靠企业管理相关系统,如 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SRM(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HR(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法务系统、战略管理系统及纪检审计系统等,提升标的公司数字化管理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企业运营效率,防范经营风险。
同时,上市公司将统筹协调资源,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保持标的公司规范治理的情况下,合理安排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资源分配与共享,优化配置资产,并充分利用其平台优势、资金优势支持标的公司业务的发展,协助其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强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
(三)财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对标的公司进行整体的财务管控,将合规风控体系系统地植入标的公司,加强标的公司财务方面的内控建设和管理,完善财务部门机构、人员设置,搭建符合上市公司标准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对成本费用核算、资金管控、税务等管理工作,统筹内部资金使用和外部融资,防范运营、财务风险。同时,借助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融资功能以及良好的主体信用评级,利用上市平台为标的公司后续扩张经营、技术升级及改造提供充足资金保障,降低其融资成本。具体计划如下:
1、按照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梳理并优化标的公司财务管控体系,修订及健全标
的公司财务制度,加强和规范标的公司内部控制,完善风险评估机制,促进标的公司内部控制的持续改进;
2、上市公司向标的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统筹标的公司的资金管理及财务管控,加
强对标的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保证标的公司财务人员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履行财务管理工作职责,确保财务监督执行有效;
2-1-9593、上市公司统筹把控标的公司的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融资担保、重
大资金审批等事项,执行重大事项财务监管机制,按照上市公司制度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加强对标的公司内部审计,把控关键控制点,强化风控能力;
4、上市公司将综合利用股权、债权等融资方式,提升标的公司整体融资能力,将
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授信管理体系,利用上市公司信用体系降低标的公司融资成本;
5、在上市公司价值型财务管控体系的整体框架下,推动标的公司财务管理理念变革,以上市公司财务能力和资源赋能标的公司,推动标的公司业财融合及财务能力提升,提升财务业务支持方面的作用。
(四)人员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保持标的公司相对独立运营和现有经营管理团队稳定的基础上,在治理以及业务层面授予其较大程度的自主度和灵活性,以保证重组完成后标的公司可以保持其竞争优势的持续性。同时,上市公司也将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标的公司人员的积极性。
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公司100%股权,不涉及标的公司员工劳动关系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为确保标的公司持续发展并始终保持竞争优势,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稳定,将标的公司员工纳入上市公司统一管理体系,推动标的公司管理层及员工与上市公司形成利益长期共同体,提高团队积极性、创造力和稳定性,为上市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持续内在动力。
在标的公司治理架构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提名包括董事长在内的标的公司全部董事人选,其中董事长经标的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负责领导标的公司董事会工作,董事会把握标的公司战略方向及行使标的公司章程所列职权。此外,针对标的公司高级管理层安排,为保障资产安全和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公司将向标的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对财务工作直接管理;标的公司其他主要高级管理人员仍由原经营管理层担任,以保证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的连续性、稳定性,以及业务发展的持续性。
根据本次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袁海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确保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特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2025-2027年(如本次交易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期限
2-1-960相应顺延)应连续在标的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确保标的公司核心团队稳定性。
(五)机构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标的公司现有内部组织机构相对独立稳定,通过董事会、管理层实现对标的公司在重大战略布局、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等方面的
决策与管理,全面防范内部控制风险。上市公司将基于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需要,完善管理部门职责设置和人员配置,优化管控制度,进一步完善标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控体系和业务流程,加强规范化管理。
综上,上市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合管控计划,能够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有效整合,有利于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影响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预计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水平,有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收入来源,分散整体经营风险。标的公司已在湿法隔膜领域形成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根据 GGII 数据显示,2024 年标的公司在中国湿法隔膜市场占有率约为 18%,排名行业
第二;标的公司在产品布局、生产效率、客户资源、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等方面均具
备竞争优势,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本次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七)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上述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将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成为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驱动因素。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优化业务布局、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积极举措,将切实提高上市公司的竞争力,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未来经营中的优劣势
(1)未来经营中的优势
2-1-961上市公司目前所从事的高分子新材料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已形成以光
学薄膜、双向拉伸薄膜、渗析防护材料和塑编阻隔材料为框架的产业布局,偏光膜、粗化电工膜、超薄型电容膜、安全型电容器用金属化膜、透气膜、无孔防水透汽膜、
复合塑料编织材料等多种差异化产品在技术、质量、性能方面均具有先进性,是细分市场的领军企业。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将提升上市公司在锂电池湿法隔膜领域中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开拓应用市场,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本次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七)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2)未来经营中的劣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需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及机构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管控与整合,实现协同发展,若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无法随发展相匹配,将一定程度上降低上市公司的运作效率,对上市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交易后公司偿债能力和财务安全性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与偿债能力
根据华兴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不考虑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与偿债能力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
项目
交易前比例交易后(备考)比例
流动资产199270.9340.22%499781.9927.06%
非流动资产296135.1059.78%1347094.8572.94%
资产总计495406.04100.00%1846876.84100.00%
流动负债100077.1469.77%522936.4650.98%
非流动负债43369.4530.23%502816.8449.02%
负债合计143446.58100.00%1025753.30100.00%
资产负债率28.96%/55.54%/
流动比率(倍)1.99/0.96/
速动比率(倍)1.49/0.76/
2-1-9622024年度
项目
交易前比例交易后(备考)比例
流动资产195054.5940.67%458718.9625.62%
非流动资产284583.8559.33%1331422.4574.38%
资产总计479638.44100.00%1790141.41100.00%
流动负债85712.0066.01%428803.4143.76%
非流动负债44128.7633.99%551103.6756.24%
负债合计129840.76100.00%979907.07100.00%
资产负债率27.07%/54.74%/
流动比率(倍)2.28/1.07/
速动比率(倍)1.79/0.88/
本次交易前,截至2025年6月末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8.96%,其中流动资产为199270.93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40.22%;非流动资产为296135.1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59.78%;流动负债为100077.14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为69.77%,非流动负债为43369.45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为30.23%。
根据华兴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25年6月末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5.54%,其中流动资产为499781.99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
27.06%;非流动资产为1347094.85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72.94%;流动负债为
522936.46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为50.98%,非流动负债为502816.84万元,占负债
总额比例为49.02%。
总体来看,鉴于标的公司资产规模及经营特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均较交易前原财务报表有所提升,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本次交易完成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略有下降,主要系进行模拟备考合并时将本次交易应支付现金对价计入其他应付款以及金力股份并表所致。
(2)未来融资能力
截至2025年6月末,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9373.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8.96%,资产负债率较低。本次交易需支付的部分现金对价拟通过本次交易的配套募
集资金支付,给上市公司带来的财务压力处于可控范围。根据本次交易安排,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00.00%股份。标的公司在锂电池湿法隔膜领域的客户认可度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拥有较好的融资能力。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总
2-1-963额和资产净额将得到提升、业务布局更加完善,预计融资能力也将进一步加强。
4、本次交易有关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
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以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为基础,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
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进行编制。
本次交易有关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5、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商誉情况及后续商誉减值的应对措施
(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商誉的形成过程、金额及减值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的商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子公司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东莞华工佛塑新材料4700.562408.022292.54有限公司上述商誉系公司2016年对东莞华工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形成。
商誉所在资产组与收购日形成商誉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其构成未发生变化,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测算其可回收金额。东莞华工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即将签订的合同协议、未来的战略规划、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编
制未来5年及永续期盈利预测及现金流量预测。经测试,截至2025年6月末,对东莞华工佛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商誉累计计提减值准备2408.02万元。
(2)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商誉的形成过程、金额及减值情况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商誉的形成过程、金额及减值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
“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构成分析”。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情况及应对后续商誉减值的措施截至评估基准日,根据华兴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5]24011590072号),金力股份股东2024年12月31日全部权益账面值(母公司2-1-964口径)为420892.47万元。依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5】第 VYGQD0178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金力股份经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为508371.92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整体交易价格为508000.00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力股份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截至2025年6月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账面金额为10939.08万元,占备考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为0.59%、1.33%;截至2024年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账面金额为11512.46万元,占备考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为0.64%、1.4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标的公司进行资源整合,力争通过发挥协同效应,提高标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以持续保持标的公司的竞争力,防范商誉减值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金力股份100%股份。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标的公司控股权,一是与标的公司共享研发成果,推动技术整合,一方面,上市公司可将在薄膜材料方面的基础技术,如材料改性技术、成膜工艺等与金力股份的隔膜技术相结合,进一步提升隔膜的性能和质量,开发出更具竞争力的高端隔膜产品;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可借助金力股份在新材料研发方面的能力,共同开展新材料研发工作,通过双方共享研发资源,共建共享研发平台,为联合研发项目提供更好的硬件支持,重点推进原材料国产化替代研究,减少对进口原材料的依赖,强化新能源产业链自主可控技术储备。二是有助于上市公司切入锂电池隔膜领域,丰富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布局,进一步打造成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分子功能薄膜材料龙头企业。上市公司可以借助金力股份的客户资源,快速切入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等锂电池隔膜应用市场,拓展业务领域。三是通过多维度的管理工具与全方位的支持赋能实现标的公司运营成本优化与企业竞争力可控提升。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全价值链精益导入、数字化与 AI转型、产品开发体系和品牌体系构建等管理赋能,实现运营成本优化与价值提升;充分利用上市平台优势和国资背景,协助金力股份降低融资成本和拓宽融资渠道。
2-1-965(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分析
公司假设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公司架构于2024年1月1日已经存在,且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此假定的公司架构为会计主体编制了备考财务报表;华兴会计师对此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备考审阅报告》。
(1)本次交易前后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变动比例交易前变动比例(备考)(备考)
流动资产199270.93499781.99150.81%195054.59458718.96135.17%
非流动资产296135.101347094.85354.89%284583.851331422.45367.85%
资产总计495406.041846876.84272.80%479638.441790141.41273.23%
流动负债100077.14522936.46422.53%85712.00428803.41400.28%
非流动负债43369.45502816.841059.38%44128.76551103.671148.85%
负债合计143446.581025753.30615.08%129840.76979907.07654.70%
归属于母公司股287804.59756826.31162.97%285791.46746085.87161.06%东权益
标的公司体量较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大幅增长;上市公司负债总额上升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为现金以及金力股份并表所致。
(2)本次交易前后对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变动比例交易前变动值(备考)(备考)
流动比率(倍)1.990.96-1.032.281.07-1.21
速动比率(倍)1.490.76-0.731.790.88-0.91资产负债率(合28.96%55.54%增加26.5827.07%54.74%增加27.67并)个百分点个百分点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1-966本次交易完成后,2024年末、2025年6月末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流动比率
和速动比率略有下降,上市公司负债水平仍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3)本次交易前后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分析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
类型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变动比例交易前变动比例(备考)(备考)
营业收入107817.62283165.92162.63%222800.49486663.85118.43%
营业成本83639.48210439.44151.60%171744.28386032.94124.77%
营业利润6775.2013378.2297.46%16512.82-6430.50不适用
利润总额6810.8213145.8693.01%16376.30-7019.27不适用
净利润6294.1312299.6195.41%15020.64-2195.22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所5299.0111304.96113.34%11964.08-5241.08不适用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
/0.0550.051减少0.0040.12-0.02减少0.14(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数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减少0.14元/股,2025年1-6月,标的公司已扭亏为盈,上市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降幅缩减至0.004元/股。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亿元、3.6亿元以及6.1亿元,如标的资产的全部交割程序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业绩承诺期应相应延长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业绩承诺期增加2028年度,2028年度的当期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延长前前述业绩承诺期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额的年均值,即不低于4.0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七、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超额业绩奖励”。根据上述业绩补偿约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显著提升。
此外,为应对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提升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盈利和稳定的回报,公司采取了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未来的资本性支出将纳入上市公司未来的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同时,上市公司将继续利用资本平台的融资功能,通过自有资
2-1-967金、再融资、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筹集所需资金,满足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需求。
3、职工安置方案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方案。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认,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2-1-968第十章财务会计信息
一、交易标的财务会计资料根据华兴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5]25008960060号),标的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60867173.27247222314.84400389442.3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56591810.79
应收账款1506723371.481293419482.36847275406.20
应收款项融资499540655.13375913729.62503064367.89
预付款项44655235.0041949770.2422004334.9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6150340.636193070.871555086.7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493095281.55372756555.05283548545.61
其中:数据资源---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5700000.00157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150007631.64255117935.07238980329.82
流动资产合计2976739688.702608272858.052453409324.3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2-1-969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2850000.0057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8031006002.777094865382.023520786673.49
在建工程1404940480.732041910379.982233586945.3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6930424.015959090.304295251.21
无形资产375295542.78360997202.08285470659.57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5847071.925847071.925847071.92
长期待摊费用807605.041050776.582357233.92
递延所得税资产94476799.65105339085.5173127937.81
其他非流动资产98954883.89314112467.591033363824.07
非流动资产合计10018258810.799932931455.987164535597.38
资产总计12994998499.4912541204314.039617944921.7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899581004.51611609008.53435285839.46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70888755.14194719822.04265329557.36
应付账款1068355198.111066514282.60657928629.4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905448.332716328.66933481.00
2-1-970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38676607.8940811219.4930429518.30
应交税费9285337.6811602909.524072270.65
其他应付款13545666.3617124577.1011705944.45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90989650.001038166024.11233840462.70
其他流动负债136365583.7947649858.383772565.83
流动负债合计3828593251.813030914030.431643298269.1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4159470825.894503039101.693029645659.91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2826707.672791334.36596385.08
长期应付款230467326.61351742605.14260436784.0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15468394.78119976798.07105653022.15
递延所得税负债19908944.8619868931.6037906410.9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528142199.814997418770.863434238262.14
负债合计8356735451.628028332801.295077536531.29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549283139.00549283139.00549283139.00
2-1-971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847567183.633820353533.103756525827.0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601164.38601164.38601164.3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39387924.14141211042.76232547237.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636839411.154511448879.244538957367.66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1423636.721422633.501451022.80
所有者权益合计4638263047.874512871512.744540408390.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2994998499.4912541204314.039617944921.75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753483024.492638633548.352030891680.12
其中:营业收入1753483024.492638633548.352030891680.1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556860808.092681181464.361735191770.65
其中:营业成本1228941936.972062171187.261264936988.7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3723815.7918836934.6513202273.87
2-1-972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费用11905766.5625990412.8121614350.90
管理费用100713451.36220596006.40211925748.17
研发费用78391287.74133718056.93113236275.26
财务费用123184549.67219868866.31110276133.74
其中:利息费用123307573.99221429929.33111985082.60
利息收入422877.503375757.323304024.31
加:其他收益23216974.8870612120.2329333415.0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537521.57-11742922.01-980133.4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27903808.87-11909480.11-14127904.95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73718588.16-139446269.59-168809413.08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142428.29-1576014.836257747.55列)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110821700.97-136610482.32147373620.62列)
加:营业外收入241998.03719755.08811857.60
减:营业外支出1989170.725242231.471593860.57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109074528.28-141132958.71146591617.65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10902299.12-49689781.4915161097.90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98172229.16-91443177.22131430519.75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98172229.16-91443177.22131430519.75填列)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8176881.38-91336194.46131209299.57(净亏损以号填列)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4652.22-106982.76221220.18
2-1-973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98172229.16-91443177.22131430519.75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98176881.38-91336194.46131209299.57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4652.22-106982.76221220.18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0.170.24
(一)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0.170.24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62199272.931906085261.051548911861.31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75947540.57220708650.8888390760.3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718646.5058884710.5653191811.21
2-1-974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51865460.002185678622.491690494432.9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29427632.401097621983.92859120950.7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253218413.54409015382.76343441501.31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40608566.1264214581.7763865173.1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8919897.7694340985.5381224549.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62174509.821665192933.981347652174.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9690950.18520485688.51342842258.0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330160.002127495.02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28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610160.002127495.0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414871194.572873007292.622997950800.19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28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4871194.572873007292.623048230800.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4871194.57-2821397132.62-3046103305.1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2-1-975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92635848.812851188506.283269272604.3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0980100.00731079000.003096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03615948.813582267506.283578872604.3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59833249.34700045213.31478335457.1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125162786.95194708350.71107572417.44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7206087.11426035245.24123583309.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32202123.401320788809.26709491184.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1413825.412261478697.022869381420.2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93384.3611831.12-1089.30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6326965.38-39420915.97166119283.8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7873473.92177294389.8911175106.0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4200439.30137873473.92177294389.89
二、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会计资料
(一)备考报表编制假设及编制基础
华兴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编制的主要假设及编制基础如下:
1、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所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备
考合并财务报表最早期初(2024年1月1日)实施完成,即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的架构在2024年1月1日已经存在。
2、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上市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标的公司金力股份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的财务报表以及审
阅的上市公司2025年1-6月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按以下方法编制:
(1)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标的公司100.00%股份,上市公司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将按重组方案确定的拟发行股份总数(不含配套融资)支付对价46.8亿元及现金支付对价4亿元作为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最早期初(2024年1月1日)的购买成本,并按照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1元/股,发行股份
1228346404股,增加上市公司的股本和资本公积,现金支付列示其他应付款。上市
2-1-976公司为募集配套资金拟向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部分不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
(2)金力股份的各项资产、负债在假设购买日(2024年1月1日)的初始计量
对于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各项资产、负债,按照2024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确定。对于按照历史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各项资产和负债(包括金力股份个别财务报表未予确认,但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各项资产和负债),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本次重组交易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基础调整确定2024年1月1日金力股份各项可
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为基础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根据附注所述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后续计量。对于2024年1月1日存在而于重组交易评估基准日已不存在的资产和负债按照账面价值进行备考。
(3)权益项目列示
基于备考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备考财务报表不包括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且仅列报备考合并财务信息,未列报母公司财务信息;备考财务报表仅列示与上述备考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相关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未具体披露与本次重组无直接关系的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等信息;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按“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列报,不再细分“股本”、“资本公积”、“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项目。
(4)备考财务报表未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和相关税费,未考虑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事项及超额业绩事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相关股权变更和投入过程中所涉及的需由上市公司以及金力股份承担的各项税费等费用和支出。
(5)由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与实际收购交易完成后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存在差异,因此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供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程序之目的参考,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二)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54599760.60980245988.44
2-1-977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295530817.31159944587.8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798565015.431577456533.72
应收款项融资620017806.17528013391.19
预付款项128175641.18100316039.28
其他应收款17463795.1121307542.97
存货1022979227.67816693104.69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5700000.00157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244787812.17387512410.19
流动资产合计4997819875.644587189598.2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285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778118603.16760911736.7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7935437.0127935437.0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9644568941.748759688107.33
在建工程1585550583.192107207768.1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3740650.7114152424.30
无形资产855248394.12864334528.92
开发支出--
商誉109390808.32115124637.62
长期待摊费用1044341.961412376.68
递延所得税资产104822301.29113985287.66
其他非流动资产350528473.06546622230.70
2-1-978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非流动资产合计13470948534.5613314224535.14
资产总计18468768410.2017901414133.4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349773352.20863678779.69
交易性金融负债-2592900.00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86398845.64230315120.04
应付账款1296762214.271282214164.53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57027419.1434237600.02
应付职工薪酬103396531.40122525749.33
应交税费20359197.4518662743.51
其他应付款481322335.13470032026.73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93783989.401212799647.97
其他流动负债140540736.4050975321.79
流动负债合计5229364621.034288034053.6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414332482.564758879370.18
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7398568.798690287.88
长期应付款230467326.61351742605.1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69948194.8272669000.00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16137834.00223542346.47
递延所得税负债89883987.1695513040.9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028168393.945511036650.59
负债合计10257533014.979799070704.20
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7568263120.807460858696.12
少数股东权益642972274.43641484733.10
2-1-979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股东权益合计8211235395.238102343429.2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8468768410.2017901414133.42
(三)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
一、营业收入2831659196.524866638460.85
减:营业成本2104394363.563860329428.06
税金及附加25739616.8645088753.67
销售费用28109868.1458196274.22
管理费用194324082.34406217514.35
研发费用137533281.19258171524.57
财务费用133432951.45233299268.79
加:其他收益30761617.8393316151.0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593034.686725065.0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8815271.1210821246.2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86229.5139160.8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8827310.802939050.5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2309627.08-170153458.1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6750.24-2506689.8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33782226.88-64305023.25
加:营业外收入1020922.102476715.03
减:营业外支出3344564.758364344.7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31458584.23-70192652.95
减:所得税费用8462459.46-48240459.9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2996124.77-21952193.0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2996124.77-21952193.05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113049573.58-52410822.53填列)
2-1-980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9946551.1930458629.4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996223.30-15412313.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996223.30-13900643.46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3611608.5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变动额--13615071.92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463.38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96223.30-289034.92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996223.30-996223.30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511670.40
六、综合收益总额123992348.07-37364506.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14045796.88-66311465.9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9946551.1928946959.08
七、每股收益0.05-0.02
2-1-981第十一章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标的公司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金力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浩世纪系金力股份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袁海朝、袁秀英夫妇系金力股份实际控制人。
2、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力股份拥有9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1安徽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子公司
2湖北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子公司
3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子公司
4湖北江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
5合肥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子公司
6 Gellec Korea Co.Ltd 子公司
7 Hongkong Gellec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 Limited 子公司
8河北金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
3、其他发生交易的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袁海朝实际控制且袁秀英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2024年8月已珠海市丰浩贸易有限公司注销邯郸市王府花园酒店有限公司袁海朝间接控制的企业
河北天海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袁海朝曾实际控制的企业,2023年1月转让袁梓赫袁海朝的儿子袁梓豪袁海朝的儿子
徐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郭海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1-982(二)标的公司关联交易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邯郸市王府花园酒店有限
住宿及餐饮45.72146.47247.42公司
合计-45.72146.47247.42
(2)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河北天海源工贸集团有限
车辆--10.56公司
珠海市丰浩贸易有限公司车辆--6.39
袁梓赫车辆-0.704.20
合计--0.7021.15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单位:万元合同担保起担保方担保金额合同担保到期日始日
袁海朝、袁秀英99200.002022/3/26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北京华浩世纪投资180000.002022/10/1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有限公司
袁海朝、袁秀英40500.002024/4/29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袁海朝、袁秀英10000.002022/7/1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袁海朝15000.002022/9/14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袁海朝66000.002022/9/26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袁海朝5000.002022/6/9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袁海朝、袁秀英190000.002023/3/27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袁海朝及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为标的公司与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供应链有
限公司、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建发(海南)有
限公司、建发(北京)有限公司开展的代理进口设备采购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1-983袁海朝、袁秀英及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为标的公司与肥西产业优选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明股实债的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2)关联方资产转让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河北天海源工贸集团有限
车辆购入-24.92-公司
珠海市丰浩贸易有限公司车辆购入-17.70-
袁梓赫车辆购入-20.00-
合计--62.62-
3、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2024年12月312023年12月31
项目名称关联方日日日其他应付
珠海市丰浩贸易有限公司--1.74款
其他应付河北天海源工贸集团有限公--10.56款司
其他应付邯郸市王府花园酒店有限公20.385.7119.29款司其他应付
袁梓赫0.700.70-款其他应付
袁海朝5.628.110.19款其他应付
徐锋5.370.30-款其他应付
袁梓豪2.90--款其他应付
郭海茹0.11--款
合计-35.0914.8231.77
(三)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
项目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33.7579.4794.94241.40
2-1-984营业成本83639.48210439.44171744.28386032.94
占比0.04%0.04%0.06%0.06%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1755.561755.563201.573201.57
营业收入107817.62283165.92222800.49486663.85
占比1.63%0.62%1.44%0.66%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收入和成本规模均大幅上升,关联采购及关联销售占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下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不会导致新增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等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认购方中,广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袁海朝为标的公司股东,华浩世纪为袁海朝担任法定代表人及大股东的企业,温州海乾、安徽创冉、河北佳润为袁海朝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袁梓赫、袁梓豪为袁海朝之子,故前述各方为袁海朝的一致行动人,袁海朝在本次交易后对公司的持股比例需与其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袁海朝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作为根据相关协议安排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人。
综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上市公司已制定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重组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广新集团已出具《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如有),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本承诺人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
交易以及其他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
2-1-985在本承诺人权限范围内,本承诺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循市
场化的定价原则,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承诺人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承诺人
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承诺人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本承诺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本承诺人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同样适用于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本承诺人将依法依章程促成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五、本承诺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本承诺人未履行该等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华浩世纪、温州海乾、河北佳润、安徽创冉、袁海朝、袁梓赫、袁梓豪已出具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如有),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本承诺人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
交易以及其他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本承诺人权限范围内,本承诺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1-986二、本承诺人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承诺人
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承诺人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本承诺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本承诺人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同样适用于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本承诺人将依法依章程促成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五、本承诺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因本承诺人未履行该等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同业竞争的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先进高分子新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光学薄膜、双向拉伸薄膜、渗析防护材料、塑编阻隔材料和其他材料。上市公司下属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等离子渗透微孔薄膜、功能性聚合物膜片、绝缘薄膜、各种用途
半透膜等环保用有机膜。目前,金辉公司已处于停产、持续亏损状态。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改变。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了锂电池湿法隔膜产线,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从事与锂电池湿法隔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相关业务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况。
为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及其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广新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2-1-987“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他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二、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除非经上市公司同意,本承诺人不得在上市公司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以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或以其他名义从事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
三、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获得任何商业机会
可从事或参与可能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在符合相关监管规则以及满足交易整体时间安排的前提下,本承诺人将尽最大努力将该等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优先选择权;若因任何合理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没有或无法行使前述优先选择权的,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在获得该等商业机会后,在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规则的前提下,将通过托管、注入上市公司等方式解决相关同业竞争情况。
四、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华浩世纪、温州海乾、河北佳润、安徽创冉、袁海朝、袁梓赫、袁梓豪已出具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他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二、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除非经上市公司同意,本承诺人不得在上市公司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以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或以其他名义从事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不得在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
三、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获得任何商业机会
可从事或参与可能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在符合相关监管规则以及满
2-1-988足交易整体时间安排的前提下,本承诺人将尽最大努力将该等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
优先选择权;若因任何合理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没有或无法行使前述优先选择权的,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在获得该等商业机会后,在满足证券和国资监管等相关规则的前提下,将通过托管、注入上市公司等方式解决相关同业竞争情况。
四、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1-989第十二章风险因素分析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由于标的公司2024年处于亏损状态,因此上市公司存在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为应对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填补回报的措施,但该等填补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上市公司未来盈利作出的保证,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拟购买资产未能实现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无法实施的风险
本次交易不存在法定业绩承诺义务。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方案设定了业绩补偿条款。上市公司与作为业绩承诺方的袁海朝、华浩世纪、温州海乾、安徽创冉、河北佳润、袁梓赫、袁梓豪、珠海中冠国际共8名交易对方签
署了《业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亿元、3.6亿元以及6.1亿元。如标的资产的全部交割程序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业绩承诺期应相应延长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业绩承诺期增加2028年度。2028年度的当期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延长前前述业绩承诺期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额的年均值,即不低于4.00亿元。
上述业绩承诺是业绩承诺方基于未来行业发展、业务规划及预测,以及与上市公司协商后作出的。标的公司未来业绩的实现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竞争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在业绩承诺期间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上市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同时,尽管上市公司已经与业绩承诺方签订了明确的业绩补偿协议,并约定了履约保障的措施,但本次交易依然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三)业绩补偿金额未完整覆盖交易对价及业绩补偿存在上限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508000.00万元。业绩承诺方承诺,如在业绩承诺期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对应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
2-1-990的90%,则业绩承诺方应当就当期业绩不足部分进行补偿;如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累计
实现净利润数总额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额,则触发累计业绩补偿。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上限为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整体作价减去标的公司截至本次交易评估基准
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金额,即业绩补偿上限为5.69亿元。若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存在业绩补偿金额无法覆盖全部交易对方获得交易对价的风险。
(四)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管理及合并范围,上市公司将推动与标的公司在企业文化、财务资金管理、内部控制、人力资源管理、产品研发、业务协
同等方面实现优质资源整合,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为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如上述整合未能顺利进行,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影响。
(五)审批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由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但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具体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本次重组无法获得上述批准、核准或同意的文件或不能及时取得上述文件,则本次重组可能由于无法进行而取消,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者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方案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事项首次披露前20个交易日期间,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
价累计涨幅超过20%。虽然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过程中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重组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
2-1-991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是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重
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行为的可能性。公司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本次重组的风险。
2、鉴于本次交易的复杂性,自本次交易协议签署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在推进过程中,交易双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市场环境或者股价波动可能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均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可能无法按期进行,则本次交易存在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
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风险。
4、其他无法预见的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情况。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提请投资者注意。
本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
(七)本次交易评估的相关风险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金力股份100%股权进行评估,并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截至2024年
12月31日,金力股份100%股权的评估值为508371.92万元,母公司口径账面所有者
权益评估增值率为20.78%,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率为
12.68%。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但如未来出现预期之外的较大变化,可能导致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评估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波动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增长带动了上游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高速发展,自2023年以来,行业内企业产能集中释放,导致阶段性供过于求,行业竞争加剧,锂电池隔膜
2-1-992价格面临较大下行压力,行业整体盈利水平面临挑战。尽管从长期来看,在新能源汽
车、储能电池等下游保持较强需求的拉动下,以及随着生产设备的迭代与市场竞争的持续,现有部分低效产能将逐步被淘汰,锂电池隔膜行业的供需关系有望逐步恢复平衡,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但由于受到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及储能行业的影响,产业发展态势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行业波动将对标的公司的产品销售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标的公司专注于锂电池湿法隔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作为发展动力,经过多年的沉淀,技术实力受到业界广泛认可,现已成长为中国和全球锂电池湿法隔膜领域的领先企业。然而锂电池隔膜行业整体上处于竞争较为充分的状态,已有部分企业通过压低产品售价的方式争取新订单。随着各大锂电池隔膜厂商的竞争逐渐加剧,若标的公司未能在未来日趋激烈的行业市场竞争中维持优势地位,则可能失去原有市场份额。
(三)产品单价及收入和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2023年以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隔膜生产企业纷纷扩大产能以满
足市场需求,产能增长速度超过市场需求增长速度,导致阶段性供过于求,市场竞争加剧,进而引发价格竞争,使得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单价持续下降,从而导致标的公司的销售收入、毛利率有所下降。2024年下半年以来,标的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逐步企稳。但是若未来行业仍较长时间处于供过于求的情形、设备及原材料的国产化替代进程不如预期,短期内无法实现标的公司的制造成本降低,将会导致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毛利率下滑,进而对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盈利波动风险
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标的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120.93万
元、-9133.62万元、9817.69万元,盈利指标存在较大波动。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可能受经济周期、市场需求变化、竞争格局调整等外部因素影响,导致收入波动。市场的阶段性供需失衡或价格竞争的加剧可能削弱盈利能力,导致毛利下降,甚至亏损,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1-993(五)重要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客户为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亿纬锂能及瑞浦兰钧等锂离
子电池行业的头部企业。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4.01%、76.73%、78.48%,标的公司主要客户较为集中。
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主要原因系下游动力锂电池和储能锂电池行业的集中度较高。虽然标的公司客户多为锂离子电池行业的龙头企业,合作关系较为稳固,且标的公司的客户及产品结构日趋多元化,但未来主要客户若出现较大经营变动导致其减少向标的公司的采购,或因标的公司的产品质量、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生产交货等无法满足客户需求而导致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将对标的公司的销售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超高分子量聚乙烯(PE)、
PVDF 部分最终来源于海外进口,价格一定程度上受到汇率变动的影响。尽管标的公司通过多年经营已与较多供应商达成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但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仍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标的公司毛利率水平,进而对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国际经贸环境变化风险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贸易保护主义及地缘政治博弈持续加剧,部分国家采取补贴政策、进口管制及提高关税等措施,全球贸易成本提高。标的公司境外业务收入占比极小,进口设备和原材料采购主要来源于日韩供应商,直接受关税等冲击影响较小。但若未来标的公司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国际经贸环境不利变化的风险可能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八)扩产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标的公司目前存在部分扩产在建项目,预计2026年初将全部投产,新增标的公司的产能。虽然标的公司订单情况较好,产能利用率较高,预计未来新增产能能够得到较好的消化。但未来若市场环境、产业政策、下游需求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可能导致产能消化不及预期,进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1-994(九)超产能生产的风险
报告期内,金力股份高端锂电池隔膜及复合涂覆隔膜项目、安徽金力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一期项目存在实际产量较批复产能超过30%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力股份上述项目已完成扩产环评手续,目前已不存在超产能生产的情形。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因前述事项受到行政处罚,并且针对上述情形,金力股份已取得属地环保部门出具的专项证明。具体详见“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八、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五)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2、标的公司存在超产能生产的情形”。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虽未因上述事项受到行政处罚,但未来是否会受到处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特向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
(十)技术更新的风险
锂电池隔膜主要技术路线分为干法和湿法,干法隔膜主要应用于大型磷酸铁锂动力锂电池中,而湿法隔膜则在重视能量密度的三元电池及需要不断提高能量密度的磷酸铁锂电池中应用更广泛。近年来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锂电池应用场景主要可分为消费、动力和储能三种,不同应用场景对于隔膜工艺的需求也不同。目前锂离子电池技术更新迭代迅速,带动了锂电池隔膜行业技术发展。同时未来锂离子电池应用场景发生变化或其他新兴电池发展成熟,将对处于产业链中的锂离子电池隔膜技术发展带来重大影响。如果未来标的公司未能准确对行业技术发展趋势进行研判,未能及时进行技术更新或推出更有竞争力的产品,标的公司将面临技术、产品被替换的风险,从而对标的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人才流失的风险标的公司拥有的核心管理团队和重要技术人员是维持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来源之一。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之间对人才的争夺将更加激烈,未来标的公司若不能持续保持对上述人才的吸引力,将面临人才流失的风险,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和业务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知识产权及核心技术的风险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是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部分。标的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掌握了大量专利及非专利核心技术,并及时通过申请专利,制定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等手段保护标的公司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随着标的公司研发成
2-1-995果的持续积累和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张,专利技术应用的广泛性可能导致存在技术失
密或专利技术纠纷风险,由此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产品质量风险
由于锂电池湿法隔膜工艺控制难度较大,标的公司无法完全避免产品质量的缺陷。
标的公司的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对品牌形象、客户关系等造成负面影响,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利于标的公司业务经营与发展。若标的公司不能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参数,提供具备质量优势的产品,可能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十四)财务费用较高风险
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满足业务拓展、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导致负债规模处于较高水平。借款规模的持续扩大,直接导致了财务费用的上升。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11027.61万元、21986.89万元、12318.45万元,增长较快,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和股东回报,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企业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上市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最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风险
自然灾害、战争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对本次交易的标
2-1-996的公司、上市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进程及上市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1-997第十三章其他重要事项
一、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新增为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结构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影响分析”的相关内容。
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不存在购买、出售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同时,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2-1-998事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一)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
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政策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以持续稳健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建立对投资者积极、稳定的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司该年度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充裕,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的需求;
(二)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公司实施股票分红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在报告期盈利且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以及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2-1-999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第(三)项规定处理。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作出特别说明。
第一百七十条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本次交易后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影响
本次重组事项正在进行中,重组完成前上市公司将沿用现有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及分配政策。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实施利润分配,并视情况决定是否修订分红政策。具体相关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提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公司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前六个
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2024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29日。
2-1-1000(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4、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5、前述1至4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6、其他在本次交易停牌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本次重组信息的知情人及其配
偶、成年子女和父母。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声明和承诺等文件,前述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的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法人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对方之一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创新投”)原控股股东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海通证券”)1存在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截至2025年4月29日
交易股票交易账户累计买入(股)累计卖出(股)结余股数佛塑科技自营账户345164436224440佛塑科技融资融券账户839001226000
本次交易对方海通创新投就上述股票变动事项作出说明与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原海通证券均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自查期间内,海通创新投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即因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已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同意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合并后存续公司(即国泰君安,2025年4月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及承接原海通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
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海通创新投的控股股东于2025年4月25日经相关工商主管部门核准由原海通证券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1001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
离墙制度,各业务之间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信息系统、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以控制内幕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避免公司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及公司员工与公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与本次重组事项无关,本公司及原海通证券均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公司及原海通证券也未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除上述买卖情况外,本公司及原海通证券在自查期间内无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亦无泄漏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佛塑科技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2、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20位自然人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期间累计买期间累计卖2025年4月29日结自查期间内的交易序号姓名职务关系入(股)出(股)余数量(股)日期/期间
本次交易对方、标的
12024年9月27日至马文献公司监事会主席、邯12400.0012400.000.002024年11月18日
郸基地副总经理本次交易对方及标的
22024年11月28日至张爱社公司生产部长张克之11500.003500.008000.002025年4月29日
父亲
3本次交易对方、标的郭威148500.00129600.0018900.002024年10月23日至
公司销售部长2025年4月23日本次交易对方及标的
4公司子公司合肥金力43300.0043300.000.002025年4月10日至宋侯霞
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2025年4月11日理徐勇之配偶
52024年11月22日至熊楚嫣公司董事熊勇之女儿900.00900.000.002024年11月26日
6公司投资部助理罗伟陆建英2000.002000.000.002024年10月28日至
锵之母亲2024年10月29日本次交易对方上海劲
7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4800.003800.001000.002025年2月12日至张国维
企业原投资经理苏莅2025年4月15日原之母亲本次交易对方海南海
824700.0024700.000.002024年7月23日至梁剑之润投资有限公司监2025年4月17日
事、股东本次交易对方海南海
9赵焰之润投资有限公司监21000.00021000.002025年4月29日
事、股东梁剑之配偶
2-1-1002/期间累计买期间累计卖2025年4月29日结自查期间内的交易序号姓名职务关系入(股)出(股)余数量(股)日期/期间
10150000.00150000.000.002024年12月18日至张新朝本次交易对方2025年3月11日
11本次交易对方张新朝穆小贤250000.00250000.000.002024年12月2日至
之母亲2025年3月5日本次交易对方珠海冠明投资有限公司之控
123100.003100.000.002024年11月25日至刘宗坤股股东珠海冠宇电池2024年11月28日
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会秘书本次交易对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13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池玉秀3500.003500.000.002024年10月25日至有限合伙)之执行事2024年11月22日务合伙人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14本次交易对方张志平薛秀春3000.003000.000.002024年11月22日至
之配偶2024年11月26日
15本次交易对方孟昭华孟广峰208000.0063000.00145000.002024年11月22日至
之父亲2025年4月24日本次交易对方常州哲16明创业投资中心(有15800.0015800.000.002025年2月14日至姚中彬限合伙)之执行事务2025年3月18日合伙人委派代表本次交易对方天津市
17宝坻区东金园企业管8100.008100.000.002024年12月23日至伊胜宁
理中心(有限合伙)2025年1月2日之有限合伙人本次交易对方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
187700.007700.000.002024年6月7日至邓军伙企业(有限合伙)2024年8月16日
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本次交易对方湖州华
193500.00600.002900.002024年11月27日至韦皓文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2025年4月24日(有限合伙)员工本次交易对方常州鑫
20胡佳杰未来创业投资有限公600.00600.000.00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3月3日
司员工吴潇盈之配偶
上述相关人员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出具的说明及承诺如下:
(1)马文献
本次交易对方、标的公司监事会主席、邯郸基地副总经理马文献已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于上市公司停牌后知悉本次交易事项。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
2-1-1003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
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如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佛塑科技股票的行为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被相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同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佛塑科技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佛塑科技。
5、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2)张爱社
本次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生产部长张克之父亲张爱社已出具承诺如下:
“1、张克未向本人透漏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4、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如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佛塑科技股票的行为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被相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同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佛塑科技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佛
2-1-1004塑科技。
6、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7、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3)郭威
本次交易对方、标的公司销售部长郭威已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于上市公司停牌后知悉本次交易事项。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
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如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佛塑科技股票的行为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被相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同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佛塑科技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佛塑科技。
5、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4)宋侯霞本次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子公司合肥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勇之配偶宋侯
霞已出具承诺如下:
“1、徐勇未向本人透漏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2-1-1005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
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4、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如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佛塑科技股票的行为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被相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同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佛塑科技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佛塑科技。
6、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7、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5)熊楚嫣
公司董事熊勇之女儿熊楚嫣已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父亲熊勇先生事先并不知晓相关情况,在此次交易前后亦未向本人透露公
司内幕信息、经营情况或给予投资建议。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本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
2-1-1006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上市公司。
5、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熊楚嫣父亲、公司董事熊勇也已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从未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票。2、本人事先并不知晓女儿熊楚嫣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也未曾向熊楚嫣透露
有关公司未公开的重大内幕信息及公司经营情况或提供投资建议,其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是其本人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决策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5、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6)陆建英
公司投资部助理罗伟锵之母亲陆建英已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儿子罗伟锵事先并不知晓相关情况,在此次交易前后亦未向本人透露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经营情况或给予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相关投资建议。
2、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
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2-1-10074、为避免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股票的嫌疑,经谨慎考虑,本人愿意将本次交易买卖
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5、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陆建英之子、公司投资部助理罗伟锵也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于2024年8月知悉本次交易事项。2、本人事先并不知晓母亲陆建英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也未曾向母亲陆建英
透露有关公司未公开的重大内幕信息及公司经营情况或提供投资建议。母亲陆建英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是其本人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决策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5、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7)张国维本次交易对方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原投资经理苏莅原之母亲张国维已
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儿子苏莅原未向本人透漏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信息。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
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
2-1-1008幕信息,本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4、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7、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8)梁剑
本次交易对方海南海之润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股东梁剑已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于上市公司停牌后知悉本次交易事项。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5、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9)赵焰
2-1-1009本次交易对方海南海之润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股东梁剑之配偶赵焰已出具承诺如
下: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配偶梁剑先生事先并不知晓相关情况,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本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5、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10)张新朝
本次交易对方张新朝已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
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如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佛塑科技股票的行为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被相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进行内
2-1-1010幕交易的情形,本人同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佛塑科技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佛塑科技。
5、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11)穆小贤
本次交易对方张新朝之母亲穆小贤已出具承诺如下:
“1、张新朝未向本人透漏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4、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如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佛塑科技股票的行为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被相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同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佛塑科技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佛塑科技。
6、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7、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12)刘宗坤
2-1-1011本次交易对方珠海冠明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之董
事会秘书刘宗坤已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本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5、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13)池玉秀
本次交易对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执行
事务合伙人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池玉秀已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于上市公司停牌后知悉本次交易事项。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2-1-10124、如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佛塑科技股票的行为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被相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同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佛塑科技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佛塑科技。
5、自本函出具日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止,本人承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
买卖佛塑科技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重组相关信息披露给第三方,不建议他人买卖佛塑科技股票,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交易行为。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佛塑科技股票的行为。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14)薛秀春
本次交易对方张志平之配偶薛秀春已出具承诺如下:
“1、张志平未向本人透漏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4、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如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佛塑科技股票的行为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被相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同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佛塑科技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佛塑科技。
2-1-10136、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7、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15)孟广峰
本次交易对方孟昭华之父亲孟广峰已出具承诺如下:
“1、孟昭华未向本人透漏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4、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如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佛塑科技股票的行为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被相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利用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人同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佛塑科技股票所得收益(如有)上缴佛塑科技。
6、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7、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16)姚中彬
本次交易对方常州哲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姚
中彬已出具承诺如下:
2-1-1014“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
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5、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17)伊胜宁
本次交易对方天津市宝坻区东金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人伊胜
宁已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5、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2-1-1015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18)邓军
本次交易对方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邓军已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于上市公司停牌后知悉本次交易事项。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本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5、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19)韦皓文
本次交易对方湖州华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韦皓文已出具承诺如
下: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本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
2-1-1016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5、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20)胡佳杰本次交易对方常州鑫未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员工吴潇盈之配偶胡佳杰已出具承诺
如下: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配偶吴潇盈女士事先并不知晓相关情况,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本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5、在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2-1-1017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和自查范围内机构及人员出具的自查
报告、相关说明及承诺等文件,在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等相关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声明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七、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因筹划本次重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日起停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4年9月26日)收盘价格为3.94元/股,停牌前一交易日(2024年10月31日)收盘价格为5.70元/股,股票收盘价累计上涨44.67%。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深证综指
(399106.SZ)及申万膜材料行业指数(850355.SL)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停牌前1个交易日项目涨跌幅
(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31日)佛塑科技(000973.SZ)股票收盘价(元/3.945.7044.67%股)
深证综指(399106.SZ) 1638.36 1991.76 21.57%
申万膜材料行业指数(850355.SL) 1099.27 1403.68 27.69%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23.10%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16.98%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期间,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累计上涨
44.67%,同期深证综指( 399106.SZ)累计上涨 21.57%,申万膜材料行业指数
(850355.SL)累计上涨 27.69%。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累计涨幅为23.10%,超过20%;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累计涨幅为16.98%,未超过20%。
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过程中,上市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同时,上市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完成
2-1-1018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有关材料的填报和提交。
公司已在本报告书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之“(六)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者取消的风险”中进行风险提示。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出具《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意见》,“本次交易的方案公平合理、切实可行,定价方式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原则性同意上市公司实施本次交易。”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出具承诺:“一、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承诺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股份包括本承诺人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二、如本承诺人后续在前述期间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
或市场变化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承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承诺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股份包括本承诺人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二、如本承诺人后续在前述期间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
要或市场变化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承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
2-1-1019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2-1-1020第十四章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形成审核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业务结构,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认购方中,广新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袁海朝为标的公司股东,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为袁海朝担任法定代表人及大股东的企业,温州海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创冉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河北佳润商务信息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袁海朝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袁梓赫、袁梓豪为袁海朝之子,故前述各方为袁海朝的一致行动人,袁海朝在本次交易后对公司的持股比例需与其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袁海朝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作为根据相关协议安排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人。
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按照关联交易的原则及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资监管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作价公允、合理;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的价格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2-1-1021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详细披露了本次
交易需要履行的法定程序及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公司拟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附生效条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内容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完整、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六)公司就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本次交易聘请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并出
具了相关资产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我们认可上述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同意将上述报告对外进行披露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
(八)公司对本次交易即期回报摊薄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提
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目前已履行的各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各方提供的资料并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基础上,并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等经过充分沟通后,发表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如下:
2-1-1022“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2、本次交易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不存在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个别产线存在实际产量较批复产能超过30%的情形。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相关产线金力股份高端锂电池隔膜及复合涂覆隔膜项目、安徽金力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
一期项目均已完成扩产环评手续,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针对上述情形,金力股份、安徽金力已分别取得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专项合规证明。基于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公允,本次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6、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交易双方已在交易协议中约定标的资产将采
取分步交割的方式变更至上市公司名下,在整体变更至上市公司名下前,交易对方将配合完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手续,并放弃全部优先购买权。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7、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或变更事项;
8、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
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9、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10、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2-1-102311、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水平将大幅上升。虽然金力股份
2024年处于亏损状态,但随着下游行业需求增长和落后产能的淘汰,以及标的公司新
增产能的释放,业务量将进一步增长,预计将实现盈利能力改善。长期来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
公平的关联交易;
13、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15、本次交易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后无法及时获得
标的资产的风险,标的资产交付安排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16、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7、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制定了填补可能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相应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8、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除依法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审阅机构和
资产评估机构外,还聘请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底稿扫描电子化等咨询服务,委托法律顾问聘请了境外律师 DLG Law Corporation、司徒维新律师行有限法律责任合伙对标的公司的境外子公司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除上述聘请外,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三、法律顾问意见公司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根据大成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大成律师认为:
2-1-1024“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在取得本法律意见书‘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
权’之‘(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授权’所述的全部批准、审批和同意注册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2-1-1025第十五章中介机构及有关经办人员
一、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江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地址401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300
邹超、李刚、张宁湘、关芮、孙博、孔令明、魏麟懿、周逊志、樊灿宇、经办人员刘华山
二、法律顾问机构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事务所负责人袁华之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号兆泰国际中心 B座 16-21层
电话010-58137799
传真010-58137788
经办律师谈京华、蒋瑜文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机构负责人童益恭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2号中山大厦 B座 6F-9F
电话0591-87852574
传真0591-87840354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小军、樊朝娴
四、资产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机构名称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机构负责人胡东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万菱广场36楼18号单元
电话020-88904881
传真-
签字资产评估师段记超、吴文鑫
2-1-1026第十六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董事会决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二)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
(三)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五)华兴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六)中联评估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报告;
(七)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存放公司: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
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0757-83988189
联系人:陆励、黄家泳
2-1-1027第十七章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唐强马平三成有江熊勇周荣李震东肖继辉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
2-1-1028二、上市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相关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陈广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
2-1-1029三、上市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相关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马平三何水秀张镜和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
2-1-1030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江禹
财务顾问主办人:
邹超李刚张宁湘关芮孙博
项目协办人:
孔令明魏麟懿周逊志樊灿宇刘华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1日
2-1-1031五、法律顾问声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
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文件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经办律师审阅,确认《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袁华之
经办律师:
谈京华蒋瑜文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025年12月1日
2-1-1032六、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相关
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童益恭
签字注册会计师:
郭小军樊朝娴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12月1日
2-1-1033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资产评估师同意《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签字资产评估师审阅,确认《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胡东全
资产评估师:
段记超吴文鑫
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
2-1-1034附件一:专利情况
一、国内专利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取得方式
1一种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制20101020352010年6金力股份发明专利
备方法49.2已授权自研月12日
220101020762010年6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聚合物多孔膜的制备方法34.6月13已授权自研日
3一种耐高温多层复合锂离子电20161081792016年9金力股份发明专利
池隔膜的制备方法87.5已授权自研月13日
4一种耐高温多层复合锂离子电20161081792016年9金力股份发明专利已授权自研
池隔膜的涂覆装置65.9月13日
5一种耐高温低电阻率锂离子电20161089132016年10金力股份发明专利已授权自研
池隔膜的制备方法23.3月12日
6一种耐高温多种涂层的锂离子20171007522017年2金力股份发明专利
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75.5已授权自研月13日
7一种耐高温多层隔膜复合锂离20171007522017年2金力股份发明专利
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91.4月13已授权自研日
8一种耐高温水性芳纶涂布锂离20171034852017年5金力股份发明专利
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41.7月17已授权自研日
9 一种水性 PVDF涂布锂离子电 2017103490 2017年 5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06.317已授权自研月日
10一种自降温防闭孔的锂离子电20171053322017年7金力股份发明专利
池隔膜的制备方法27.6已授权自研月3日
11 一种 PVDF涂覆的锂电隔膜及 2018106710 2018年 6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其制备方法 38.X 已授权 自研月 26日
12芳纶涂覆液、锂离子电池隔膜20181078252018年7金力股份发明专利06.0已授权自研及其制备方法月17日
13电池用隔膜及其制备方法和电20181080462018年7金力股份发明专利51.4已授权自研池月20日
14 一种油性 PVDF浆料、其制备 2018108625 2018年 8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32.4 1 已授权 自研工艺及其涂布方法 月 日
15一种耐热缩高强度高渗透的锂20181085962018年8金力股份发明专利
电隔膜及其制备方法46.3已授权自研月1日
1620181088782018年8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萃取设备及工艺65.2已授权自研月7日
17 2018109692 2018年 8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电池用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10.X 23 已授权 自研月 日
1820181096842018年8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05.223已授权自研月日
1920181096842018年8金力股份发明专利电池用隔膜及其制备方法13.7已授权自研月23日
20 PMMA涂层浆料、PMMA复 2018111806 2018年 10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98.4 已授权 自研合涂层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月 9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萃取
2120181129232018年10金力股份发明专利的链夹式传动机及链夹式传动19.031已授权自研月日
装置
2-1-1035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取得方式
22一种含有复合涂层的锂电隔膜20181129222018年10金力股份发明专利65.831已授权自研及其制备方法月日
对位芳纶涂层浆料及其制备方
2320181129222018年10金力股份发明专利法、对位芳纶隔膜及其制备方63.9月31已授权自研日
法和二次电池
24隔膜涂覆液和水系纳米对位芳20181142542018年11金力股份发明专利已授权自研
纶涂隔膜60.3月27日
25一种新型锂离子电池芳纶隔膜20181147982018年12金力股份发明专利71.0已授权自研制备方法月5日
26 隔膜涂覆液及其制作方法、隔 2019101350 2019年 2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40.X 28 已授权 自研膜及其制作方法以及二次电池 月 日
27 PEI涂覆浆料、隔膜及其制备 2019102435 2019年 3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方法和应用65.5月28已授权自研日
28一种锂硫电池用涂层隔膜、制20191045932019年5金力股份发明专利07.029已授权自研备方法及锂硫电池月日
29一种隔膜的完全闭孔温度的测20191056382019年6金力股份发明专利
试方法及其测试装置53.9已授权自研月26日
30芳纶浆料及其制备方法、基于20191058662019年7金力股份发明专利已授权自研
该芳纶浆料的隔膜52.0月1日
31 一种复合涂层隔膜及其制备方 2019105965 2019年 7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30.X 已授权 自研法和应用 月 3日
一种高电导浆料及其制备方法
3220191063782019年7金力股份发明专利和应用、锂电池隔膜以及锂电02.6已授权自研月15日
池
33一种陶瓷网纹辊专用清洗剂及20191070462019年7金力股份发明专利27.831已授权自研其制备方法和应用月日
34一种锂电池隔膜铸片的成型装20191071312019年8金力股份发明专利已授权自研
置及其成型方法05.4月2日
35一种针对锂电池隔膜涂布烘箱20191081872019年8金力股份发明专利44.7已授权自研的监测和调节方法月30日
36一种锂电池隔膜浆料及其制成20191086092019年9金力股份发明专利已授权自研
的隔膜和应用 10.X 月 11日
3720191086682019年9金力股份发明专利一种隔膜闭孔温度的测定方法89.412已授权自研月日
38锂硫电池用高电导涂层隔膜及20191088702019年9金力股份发明专利84.8已授权自研其制备方法和应用月19日
39芳纶涂覆液及其制备方法、基20191090092019年9金力股份发明专利71.423已授权自研于芳纶涂覆液的隔膜和应用月日
40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设备20191093592019年9金力股份发明专利已授权自研
流出白油的回收再生方法38.5月29日
41对位芳纶浆料及其制备方法和20191118422019年11金力股份发明专利已授权自研
应用、隔膜94.7月27日
4220191120402019年11金力股份发明专利电芯的热压方法及其应用10.629已授权自研月日
43锂硫电池用功能性隔膜及其制20191129642019年12金力股份发明专利00.0已授权自研备方法和应用月16日
44一种鼓形刮液辊、刮液设备及20191131962019年12金力股份发明专利
其使用方法 08.X 已授权 自研月 19日
2-1-1036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取得方式
45一种陶瓷涂覆浆料及其制备方20201012592020年2金力股份发明专利
法、锂电池隔膜、锂电池16.5月27已授权自研日
46 一种改善隔膜涂层油系 PVDF 2020102097 2020年 3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64.7 23 已授权 自研造孔的方法 月 日
47一种高耐温性高电解液浸润性20201061402020年6金力股份发明专利已授权自研
锂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08.2月30日
48一种聚酰亚胺隔膜及其制备方20201073312020年7金力股份发明专利26.5已授权自研法月27日
49 一种间位芳纶与油系 PVDF复 2020111733 2020年 10金力股份 发明专利 23.2 28 已授权 自研合涂层隔膜及其制作方法 月 日
多层包覆无机物颗粒及其制备
5020211008262021年1金力股份发明专利方法、水系功能性涂覆浆料、88.2已授权自研月21日
锂电池隔膜和锂电池
51锂电池改性涂层隔膜及其制备20211008262021年1金力股份发明专利63.221已授权自研方法月日
52一种具有预补锂功能的耐高温20211091432021年8金力股份发明专利已授权自研
隔膜浆料、隔膜和锂电池08.7月10日
53高热交换稳定性的锂离子电池20211148102021年12金力股份发明专利已授权自研
隔膜及其制备方法 63.X 月 6日
54改性锂硫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20211155712021年12金力股份发明专利14.2已授权自研法月18日
55一种复合固态聚合物电解质及20211156372021年12金力股份发明专利
其制备方法40.2已授权自研月20日
56功能梯度涂层锂电池隔膜及其20211158252021年12金力股份发明专利
制备方法52.4已授权自研月22日
57充电保护功能的锂离子电池隔20221029322022年3金力股份发明专利已授权自研
膜及其制备方法32.5月24日
58圆柱电池涂覆隔膜及其制备方20221029602022年3金力股份发明专利21.724已授权自研法月日
5920221032072022年3金力股份发明专利斑马涂覆隔膜及其制备方法63.9已授权自研月29日
60超薄低透气耐击穿电池隔膜及20221050502022年5金力股份发明专利已授权自研
其制备方法80.0月10日
61耐击穿稳定的锂离子电池隔膜20221058322022年5金力股份发明专利98.8已授权自研及其制备方法月26日
62耐穿刺的无机复合涂覆隔膜及20221068262022年6金力股份发明专利
其制备方法30.6已授权自研月16日
63改性聚酰亚胺质子交换膜及其20221088042022年7金力股份发明专利已授权自研
制备方法44.3月25日
64一种高耐热高绝缘锂电池隔膜20221099522022年8金力股份发明专利已授权自研
及其制备方法67.3月18日
65极薄高强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20231087832023年7金力股份发明专利15.518已授权自研制备方法月日
66一种耐高温多层复合锂离子电20162105052016年9金力股份实用新型08.3已授权自研池隔膜的涂覆装置月13日
67一种高耐磨耐温的链条导向机20162112412016年10金力股份实用新型
构86.2已授权自研月14日
6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箱体包装用的支20172034812017年4已授权自研
2-1-1037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取得方式
撑架50.0月5日
69一种电池隔膜热处理机构辊面20172034842017年4金力股份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自动清理系统53.2月5日
70一种锂电池隔膜挤出机头用的20172034842017年4金力股份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螺栓调节装置63.6月5日
71一种电池隔膜运输、包装及存20172034802017年4金力股份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储连续作业用的辅助装置15.6月5日
72 一种可引导回收液体的刮刀机 2017203497 2017年 4金力股份 实用新型 73.X 5 已授权 自研构 月 日
73一种电池隔膜热处理内部环境20172034842017年4金力股份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清理系统51.3月5日
7420172050672017年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隔膜双面涂布设备86.39已授权自研月日
75一种自清理的板式压滤机下料20172050592017年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
装置86.7已授权自研月9日
76 2017205182 2017年 5金力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卧式涂布设备 19.X 11 已授权 自研月 日
7720172051822017年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卧式双面高速涂布设备18.5已授权自研月11日
7820172067652017年6金力股份实用新型涂布过程自动消除耳立的装置62.7已授权自研月12日
79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横向拉伸20172079492017年7金力股份实用新型
用的夹持装置00.7已授权自研月3日
8020172079392017年7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去除积水结冰的剪辊机构42.9已授权自研月3日
8120172079392017年7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自清洁的刮液机构43.3已授权自研月3日
82锂离子电池薄膜湿法制备工艺20172090202017年7金力股份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过程中用的萃取设备63.5月24日
83一种复卷过程中改善产品下垂20172090002017年7金力股份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的装置65.0月24日
84一种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铸片20172090122017年7金力股份实用新型46.5已授权自研辊吸刮油一体装置月24日
85隔膜分切机上用的可调节幅宽20172108862017年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02.2已授权自研的间隔环装置月28日
8620172108622017年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高效的涂布隔膜烘干装置82.7已授权自研月28日
8720172108622017年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防止模头挡片损伤装置59.8已授权自研月28日
88一种精准快速测量隔膜孔隙率20172108862017年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
的装置03.7月28已授权自研日
8920172108622017年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带有导向头的展平机构17.4已授权自研月28日
9020172108332017年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存放中转货架01.0已授权自研月28日
9120172140822017年10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便于脱离的针板机构40.0已授权自研月30日
2-1-1038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取得方式
9220182054252018年4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边料收卷装置78.317已授权自研月日
93一种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萃取20182054252018年4金力股份实用新型
槽压辊装置03.5月17已授权自研日
94一种检验隔膜表面平整度的装20182054912018年4金力股份实用新型46.518已授权自研置月日
95一种精准快捷测量拱形度的机20182076032018年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75.1已授权自研构月22日
9620182076042018年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安全平整的自动换卷装置34.522已授权自研月日
97一种可延长分切刀具寿命的机20182077572018年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
构90.4已授权自研月23日
9820182077572018年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可转动的涂布网纹辊货架91.9已授权自研月23日
99一种可延长涂布网纹辊刮刀寿20182077572018年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92.3已授权自研命的机构月23日
100一种高效率快速的萃取穿绳机20182077622018年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
构 71.X 24 已授权 自研月 日
101一种可降低涂布液气泡的上液20182081822018年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
装置20.9已授权自研月30日
10220182081822018年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隔膜收卷展平装置35.530已授权自研月日
103一种涂布过程中改善锂电隔膜20182084402018年6金力股份实用新型23.41已授权自研卷边的装置月日
104一种锂电池隔膜油系涂层萃取20182084402018年6金力股份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除液装置 22.X 月 1日
105一种锂电池湿法隔膜铸片温控20182095712018年6金力股份实用新型09.8已授权自研辊的流道清洗装置月21日
10620182095332018年6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萃取内隔膜展平机构84.2已授权自研月21日
107一种锂电池隔膜用双工位全自20182097012018年6金力股份实用新型52.8已授权自研动卷边机月22日
10820182122602018年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耐温抗变形的复合管芯44.61已授权自研月日
10920182122602018年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张力均匀可调的磁力剪辊52.01已授权自研月日
11020182122652018年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喷淋蒸馏萃取设备34.61已授权自研月日
11120182122362018年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模头节料装置77.1已授权自研月1日
112一种精确测量判断隔膜下垂的20182125942018年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
装置32.4月7已授权自研日
11320182128402018年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辊筒间距测量装置61.5已授权自研月10日
11420182134282018年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回收废边白油处理设备38.9已授权自研月21日
115一种改善隔膜分切刀具使用寿20182136572018年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93.7已授权自研命的装置月23日
2-1-1039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取得方式
11620182136512018年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隔膜首尾标记装置57.423已授权自研月日
11720182136032018年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圆刀轴用可移动装卸货架43.923已授权自研月日
11820182136032018年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隔膜包装端面防护盖板42.4月23已授权自研日
119 2018214769 2018年 9金力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双工位放卷功能的分切机 79.X 已授权 自研月 11日
120一种中间品防脱卷端盖定位装20182175522018年10金力股份实用新型54.429已授权自研置月日
121一种清理宽幅涂布机烘箱过辊20182175492018年10金力股份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的装置14.7月29日
122一种冷凝式燃气锅炉烟气余热20182176842018年10金力股份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回收利用装置01.1月30日
123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萃取的链20182178632018年10金力股份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夹式传动机构及传动装置 51.X 月 31日
124一种用于切割锂电池隔膜边料20182186382018年11金力股份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的辊筒装置15.2月13日
12520182186402018年11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可升降的隔膜输送辊台49.1已授权自研月13日
126一种水性涂膜漏涂缺陷修复装20182189592018年11金力股份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置19.1月16日
12720182190412018年11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快速萃取油膜的回收装置31.219已授权自研月日
128一种高度可调的平台十字导向20182190412018年11金力股份实用新型
支撑装置32.7已授权自研月19日
129一种新型模头除油烟防结碳装20182201562018年12金力股份实用新型15.83已授权自研置月日
130一种锂电池隔膜位置与幅宽检20182201272018年12金力股份实用新型02.8已授权自研测装置月3日
13120182201372018年12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隔膜用双分切刀具装置18.0已授权自研月3日
13220182224382018年12金力股份实用新型隔膜包装端面防护机构94.328已授权自研月日
13320182226952018年12金力股份实用新型隔膜卷动装置47.829已授权自研月日
13420182227002018年12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压辊62.030已授权自研月日
135一种锂电池隔膜生产用铸片机20202028132020年3金力股份实用新型
构和铸片装置96.2已授权自研月9日
136一种刮液辊用位置可调节密封20232039792023年3金力股份实用新型47.56已授权自研结构及隔膜生产设备月日
137一种涂布机放卷处消除基膜微20232044252023年3金力股份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褶皱缺陷的热辊机构92.7月9日
138一种电池隔膜设备从动辊转动20232056322023年3金力股份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灵活性的检测装置05.5月21日
139 2023207114 2023年 4金力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高温物料双层保温管道 14.X 已授权 自研月 3日
2-1-1040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取得方式
14020232072202023年4金力股份实用新型具有电弱点检测功能的复卷机85.9月4已授权自研日
14120232079142023年4金力股份实用新型液液分离器89.311已授权自研月日
142一种基于湿法隔膜生产设备用20232104022023年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
可加热刮液结构11.94已授权自研月日
14320232167862023年6金力股份实用新型萃取装置38.1已授权自研月29日
14420232222102023年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点涂版辊96.1月17已授权自研日
14520232230072023年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涂布隔膜热刀打断装置70.5已授权自研月25日
14620232230072023年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物料混合器装置68.8已授权自研月25日
147一种便于隔膜牵引的气体阻流20232236042023年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
装置84.8已授权自研月31日
14820232251532023年9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交联改性隔膜的制备装置13.8月15已授权自研日
149一种可在线控制静压箱出风量20232258972023年9金力股份实用新型
的装置68.4月23已授权自研日
150一种利用尾气作为动力的冷水20232268952023年10金力股份实用新型40.28已授权自研机月日
151 2023227020 2023年 10金力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桶装浆料的摇匀装置 47.X 9 已授权 自研月 日
15220232279702023年10金力股份实用新型涂布机钨丝打断防止起火装置15.2已授权自研月18日
15320232279702023年10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非接触式防气体泄漏机构19.018已授权自研月日
15420232282522023年10金力股份实用新型凸起结构及点涂版辊38.5已授权自研月20日
155一种紫外光辐射交联改性聚乙20232293552023年10金力股份实用新型54.8已授权自研烯的生产设备月31日
156一种用于辊体表面缠膜的切割20232295012023年11金力股份实用新型
装置71.8月1已授权自研日
157一种防止轴头部位晃动的固定20232318892023年11金力股份实用新型50.525已授权自研环月日
158一种基于湿法隔膜生产的萃取20232323642023年11金力股份实用新型
隔膜传动装置 35.X 29 已授权 自研月 日
15920232338342023年12金力股份实用新型凸点结构及点涂版辊14.0已授权自研月12日
16020242018572024年1金力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防止液体滴落的接液盘67.525已授权自研月日
16120242023692024年1金力股份实用新型涂布隔膜卷装卸助力装置56.0已授权自研月31日
162 2024204528 2024年 3金力股份 实用新型 湿法隔膜生产用萃取干燥设备 81.X 已授权 自研月 9日
16320242045282024年3金力股份实用新型湿法隔膜二氯甲烷回收系统83.9已授权自研月9日
2-1-1041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取得方式
164复合改性浆料、改性陶瓷基复20221066632022年6金力股份发明专利
合膜及制备方法33.2月13已授权自研日
165一种高循环倍率隔膜及其制备20221115082022年9金力股份发明专利90.521已授权自研方法月日
166一种具有大宽幅隔膜高强度收20242100852024年5金力股份实用新型
卷辊的收卷机23.610已授权自研月日
167 2024210456 2024年 5金力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大宽幅隔膜收卷机 97.X 已授权 自研月 14日
168一种锂电池隔膜用间接热泵二20242190322024年8金力股份实用新型
氯甲烷精馏装置99.77已授权自研月日
169一种锂硫电池及其隔膜和该隔20181128242018年10安徽金力发明专利已授权自研
膜的制备方法38.8月30日
一种镍钴锰/镍钴铝酸锂电池
17020181128242018年10安徽金力发明专利及其用功能性隔膜和该隔膜的39.2已授权自研月30日
生产工艺
171一种锂硫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20191079312019年8安徽金力发明专利87.8已授权自研法和应用月27日
172一种湿法隔膜及其生产系统和20191121382019年12安徽金力发明专利已授权自研
生产方法14.2月2日
173一种高性能锂硫电池隔膜及其20191121382019年12安徽金力发明专利
制备方法和应用13.8已授权自研月2日
17420221113012022年9安徽金力发明专利一种锂电池隔膜的展平系统45.415已授权自研月日
175一种电池隔膜生产用粉状物料20182067482018年5安徽金力实用新型
拆袋卸料装置21.7已授权自研月8日
176一种用于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20182107292018年7安徽金力实用新型
生产的萃取系统72.1月9已授权自研日
17720182205142018年12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隔膜横拉机夹边装置48.27已授权自研月日
178一种用于电池隔膜涂布实验室20182205262018年12安徽金力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的涂布线棒及浆料涂布装置25.9月7日
179一种新型锂离子电池隔膜萃取20182206322018年12安徽金力实用新型36.6已授权自研槽刮液装置月10日
180一种有效防止锂离子电池湿法20182206402018年12安徽金力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隔膜油斑、黑斑的刮油装置93.0月10日
18120182208642018年12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湿法隔膜萃取装置38.2已授权自研月12日
182一种电池隔膜热收缩测量用工20182208652018年12安徽金力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具 14.X 月 12日
一种锂电池湿法隔膜 tdo导热
18320182213872018年12安徽金力实用新型系统及导热油接口渗漏收集装43.1已授权自研月14日
置
184一种电池隔膜生产用可控浮动20182215282018年12安徽金力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辊系统16.2月18日
185一种湿法隔膜萃取系统及其夹20192040192019年3安徽金力实用新型
边辊装置55.6已授权自研月27日
186一种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用收20192040202019年3安徽金力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卷辊02.1月27日
2-1-1042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取得方式
187一种隔膜萃取干燥系统及其可20192041162019年3安徽金力实用新型55.628已授权自研调式风刀装置月日
18820192043232019年3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隔膜横拉烘箱64.529已授权自研月日
189一种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生产20192045872019年4安徽金力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的可快速清理的模头69.6月4日
190 2019209889 2019年 6安徽金力 实用新型 一种真空吸附装置及铸片系统 96.X 已授权 自研月 26日
191一种薄膜膜面缺陷检测辅助装20192099222019年6安徽金力实用新型18.8已授权自研置月27日
192一种用于锂离子电池隔膜的放20192109892019年7安徽金力实用新型
置装置59.8已授权自研月12日
193一种可进行石蜡油回收的隔膜20192111672019年7安徽金力实用新型
生产系统63.7已授权自研月16日
19420192117722019年7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湿法隔膜生产用萃取系统57.9已授权自研月24日
195一种隔膜生产萃取入口进风装20192117622019年7安徽金力实用新型06.424已授权自研置月日
196一种挤出机模头螺栓量化调节20192131162019年8安徽金力实用新型26.913已授权自研装置月日
197一种锂电池隔膜萃取液分离处20202190792020年9安徽金力实用新型
理系统 50.X 3 已授权 自研月 日
198一种可回收利用的锂电池隔膜20222157792022年6安徽金力实用新型
用复合管芯载体43.722已授权自研月日
19920222162452022年6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锂电隔膜移动检膜小车73.8已授权自研月24日
20020222162662022年6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隔膜收卷辊称重装置23.6已授权自研月27日
201一种锂电隔膜移动运膜垂直升20222162672022年6安徽金力实用新型33.2已授权自研降设备月27日
20220222229772022年8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分切划线装置18.4已授权自研月30日
203一种锂电隔膜膜卷倒运称重装20222229542022年8安徽金力实用新型74.630已授权自研置月日
20420222246492022年9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具有挡油烟结构的模头11.215已授权自研月日
205一种适用于狭小空间内的棘轮20222309492022年11安徽金力实用新型
扳手组件15.221已授权自研月日
206一种锂电池隔膜添加剂混料机20222339712022年12安徽金力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构及输料装置 82.X 月 15日
207 一种用于锂电池隔膜生产线的 2023224804 2023年 9安徽金力 实用新型 31.X 12 已授权 自研送料口组件及其喂料系统 月 日
208一种锂电隔膜的模头抽油烟装20232248162023年9安徽金力实用新型18.1已授权自研置月12日
209一种刮液辊位置调节机构及刮20232266302023年9安徽金力实用新型
液辊装置91.4已授权自研月28日
210一种用于隔膜异物控制的强磁20232279972023年10安徽金力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棒组装置39.0月18日
2-1-1043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取得方式
211一种锂电隔膜膜卷在线称重装20232279982023年10安徽金力实用新型
置46.3已授权自研月18日
212一种用于生产锂电隔膜的原料20232298432023年11安徽金力实用新型
罐体设备09.62已授权自研月日
213一种用于收卷辊粘棉的缠绕装20232298432023年11安徽金力实用新型
置61.12已授权自研月日
214一种用于回收二氯甲烷气体的20232301202023年11安徽金力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吸风装置85.9月6日
21520252093792025年5安徽金力实用新型一种除磁性异物的扫地机器人05.514已授权自研月日
216一种用于分切的便携粘尘滚轮20252094572025年5安徽金力实用新型
装置 11.X 已授权 自研月 14日
217一种高效低耗水封锂离子电池20171060802017年7合肥金力发明专利已授权自研
薄膜萃取工艺88.9月24日
218一种基于湿法生产锂电隔膜工20181065392018年6合肥金力发明专利
艺中废弃白油的除杂方法27.3已授权自研月22日
219一种磁力控制的可伸缩针板机20162112482016年10合肥金力实用新型
构 01.X 14 已授权 自研月 日
220一种新型无接触湿法隔膜铸片20242019452024年1合肥金力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辊油污清洁装置33.7月26日
221一种实时显示电池隔膜膜面宽20242019452024年1合肥金力实用新型
度的装置32.226已授权自研月日
222一种适用于开窗式烘箱的新型20242030072024年2合肥金力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过辊清洁工装45.9月19日
22320242067522024年4合肥金力实用新型一种隔膜饵料收卷机构77.3已授权自研月3日
224一种可进行锂电池隔膜双卷涂20242043742024年3合肥金力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覆的装置56.3月7日
225一种改善涂布隔膜浆液泡沫的20242138762024年6合肥金力实用新型
供料系统搅拌装置87.4已授权自研月18日
226 2024214445 2024年 6合肥金力 实用新型 一种隔膜平整度调节装置 32.X 已授权 自研月 24日
227 2024210028 2024年 5合肥金力 实用新型 一种涂布料盒刮刀清洁装置 91.X 10 已授权 自研月 日
228 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制备方 2015105771 2015年 9湖北江升 发明专利 72.X 13 已授权 购买法 月 日
229一种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隔膜20161006272016年1湖北江升发明专利
的制备方法92.429已授权购买月日
23020191001522019年1湖北江升发明专利模头螺栓对位方法79.3已授权自研月8日
231一种边料张力控制系统、控制20191034972019年4湖北江升发明专利55.528已授权自研方法以及边料收卷机月日
232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溶剂回收20182138582018年8湖北江升实用新型
装置 89.X 已授权 自研月 27日
233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原20182138582018年8湖北江升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料输送设备90.2月27日
234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原20182138662018年8湖北江升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料混炼设备59.5月27日
2-1-1044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取得方式
235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原20182138662018年8湖北江升实用新型
料加热装置60.8月27已授权自研日
236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废20182138662018年8湖北江升实用新型
气处理装置61.227已授权自研月日
237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干20182138712018年8湖北江升实用新型
燥装置59.327已授权自研月日
238 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清 2018213871 2018年 8湖北江升 实用新型 63.X 已授权 自研洗装置 月 27日
239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溶20182138712018年8湖北江升实用新型
剂萃取设备64.427已授权自研月日
240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原20182144982018年9湖北江升实用新型
料混合装置23.2已授权自研月5日
241一种陶瓷隔膜生产用原材料防20182145012018年9湖北江升实用新型28.8已授权自研潮放置箱月5日
242一种陶瓷隔膜生产用原材料过20182145012018年9湖北江升实用新型30.5已授权自研滤装置月5日
243一种陶瓷隔膜生产用原材料研20182145012018年9湖北江升实用新型
磨设备36.25已授权自研月日
244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制作用原20182145012018年9湖北江升实用新型
料熔融装置37.7已授权自研月5日
245一种湿法隔膜制造用的二氯甲20182145062018年9湖北江升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烷回收装置48.9月5日
246一种陶瓷隔膜生产用树脂加热20182145062018年9湖北江升实用新型
设备49.3月5已授权自研日
247一种陶瓷隔膜生产用原材料输20182145062018年9湖北江升实用新型51.0已授权自研送装置月5日
248一种陶瓷隔膜加工用原料配制20182145062018年9湖北江升实用新型
装置91.55已授权自研月日
249一种用于湿法隔膜的萃取干燥20182145092018年9湖北江升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装置 03.X 月 6日
25020182184972018年11湖北江升实用新型膜辊防护装置和膜料收放设备16.9已授权自研月9日
25120192002902019年1湖北江升实用新型测量放置台86.98已授权自研月日
25220192002992019年1湖北江升实用新型搬运工具38.48已授权自研月日
253微孔膜取样固定结构及微孔膜20192003052019年1湖北江升实用新型
取样器79.4月8已授权自研日
25420192002902019年1湖北江升实用新型螺杆清洁辅助工具90.5已授权自研月8日
255 一种锂离子隔膜快速消除水印 2019200300 2019年 1湖北江升 实用新型 31.X 9 已授权 自研装置 月 日
256一种陶瓷隔膜生产用原材料干20182145012019年4湖北江升实用新型
燥装置27.3已授权自研月23日
257一种边料张力控制系统及边料20192060382019年4湖北江升实用新型
收卷机78.2已授权自研月28日
25820202290632020年12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拉伸报警装置95.5已授权自研月5日
2-1-1045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取得方式
25920202290652020年12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卷取装置71.5月5已授权自研日
26020202288732020年12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原料添加系统59.95已授权自研月日
261一种锂电池隔膜生产车间环境20202290642020年12湖北江升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监测装置49.8月5日
26220202304782020年12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二氯甲烷存储装置28.2已授权自研月16日
26320202303502020年12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存储车间74.916已授权自研月日
26420202303502020年12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切割装置88.0已授权自研月16日
265一种锂电池隔膜切割废料收集20202303512020年12湖北江升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装置36.6月16日
26620232327652023年11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收卷卸膜小车08.8已授权自研月30日
267一种锂电池隔膜铸片的铸片辊20232332132023年12湖北江升实用新型
除油装置46.55已授权自研月日
268一种锂电池隔膜萃取干燥后表20232333362023年12湖北江升实用新型57.3已授权自研面二氯甲烷抽吸装置月6日
269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铸片油20242177122024年7湖北江升实用新型
烟收集装置08.9已授权自研月24日
2024年8
2702024219033湖北江升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热延展装置36.4已授权自研月6日
一种锂电池隔膜铸片膜背面
2712024219157
2024年8
湖北江升实用新型
冷却装置43.7已授权自研月7日
272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电池隔膜的20191001522019年1湖北金力发明专利
制备方法 76.X已授权自研月8日
27320232330462023年12湖北金力实用新型刀架以及电池基膜切割设备20.81已授权自研月日
274磁力棒安装装置以及隔膜表面20232330992023年12湖北金力实用新型
除污装置 60.X 月 4 已授权 自研日
275 2023233466 2023年 12湖北金力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挤出机的防风护罩 12.X 7 已授权 自研月 日
27620232335492023年12湖北金力实用新型一种塑料膜的展平装置52.7已授权自研月8日
27720232359142023年12湖北金力实用新型一种便于调整的涂布刮边装置55.9已授权自研月26日
27820242064662024年3湖北金力实用新型浆料可回收涂布机16.5已授权自研月29日
27920242063682024年3湖北金力实用新型一种烘箱过辊辊面的清洁装置01.6已授权自研月29日
280一种用于锂电池隔膜铸片的除20242181712024年7湖北金力实用新型85.029已授权自研油装置月日
281一种可调式锂电池隔膜挂载装20242202662024年8湖北金力实用新型
置65.1已授权自研月20日
282天津东皋温度可控的半凝胶固态电解质20181015872018年2发明专利已授权自研
膜膜及制备方法和锂电池86.8月26日
2-1-1046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取得方式
283天津东皋微凝胶固态电解质膜、制备方20181015862018年2发明专利83.126已授权自研膜法及锂电池月日
284天津东皋原位聚合固态聚合物电解质膜20181015862018年2发明专利76.126已授权自研膜及其制备方法和锂电池月日
285天津东皋聚合物锂盐粘合剂及锂离子电20181057212018年6发明专利
膜池隔膜涂层和制备方法应用47.6已授权自研月6日
286天津东皋一种制备锂离子电池双层复合20191113012019年11发明专利39.7已授权自研膜隔膜的装置及其使用方法月18日
一种分切机圆刀弹簧的评价方
287天津东皋20201045142020年5发明专利法及使用的圆刀弹簧弹力测试
膜60.1已授权自研月25日装置
288天津东皋一种锂电池用湿法隔膜线体纵20231178762023年12发明专利
膜拉伸设备75.025已授权自研月日
289天津东皋一种湿法工艺用锂电池隔膜延20241084102024年6发明专利65.227已授权自研膜展装置月日
290天津东皋20232009132023年1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的穿膜机构
膜06.7已授权自研月31日
291天津东皋20232042712023年3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烘干设备
膜03.09已授权自研月日
292天津东皋20232058762023年3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切割机02.6已授权自研膜月23日
293天津东皋20232058752023年3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涂胶装置
膜79.0已授权自研月23日
294天津东皋一种防偏移的电池隔膜放卷装20232077612023年4实用新型
膜置77.5已授权自研月10日
295天津东皋20232085502023年4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对接输送装置已授权自研
膜97.9月17日
296天津东皋20232102162023年4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强度检测装置
膜17.228已授权自研月日
297天津东皋一种可调温度的隔膜拉伸强度20232103922023年5实用新型
膜检测装置91.6已授权自研月4日
298天津东皋20232124672023年5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生产分切装置52.719已授权自研膜月日
299天津东皋20232129582023年5实用新型一种电池生产隔膜夹紧装置
膜19.6已授权自研月26日
300天津东皋一种薄膜生产中在线辊面自清20232229102023年8实用新型
膜洁装置15.5已授权自研月23日
301天津东皋一种防蓬料、有游隙的粉料流20232233932023年8实用新型61.6已授权自研膜料软性连接管路月30日
302天津东皋一种可持续测试锂电池隔膜击20232247822023年9实用新型83.8已授权自研膜穿电压的装置月13日
303天津东皋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萃取干燥20232253912023年9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膜装置61.5月19日
304天津东皋一种新型接油盘用于石蜡油回20232260782023年9实用新型已授权自研
膜收装置22.3月26日
305天津东皋20232266192023年10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厚度调整装置
膜69.07已授权自研月日
306天津东皋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萃取装置20232277082023年10已授权自研
2-1-1047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当前状态取得方式
膜 16.X 月 13日
307天津东皋20232282912023年10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生产除水装置
膜 20.X 已授权 自研月 20日
308天津东皋20232288812023年10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展平装置05.2已授权自研膜月27日
309天津东皋20232334442023年12实用新型一种新型纠偏微摆装置
膜38.5已授权自研月8日
310天津东皋20232353112023年12实用新型一种电池隔膜拉伸设备
膜32.025已授权自研月日
311天津东皋20242028232024年2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浆料制备装置
膜67.65已授权自研月日
312天津东皋20242185482024年8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隔膜涂布机27.4已授权自研膜月2日
313天津东皋20242191852024年8实用新型一种锂电池极耳冲压装置
膜04.7已授权自研月9日
二、境外专利
序专利权专利注册/授权当前状取得授权国专利名称专利号
号人类型日期态方式家/地区
1金力股发明
???????????????
10-22051162021年114已授权自研韩国份专利????????????月日
2金力股发明耐高温多層複合リチウムイオン電特許第2021年3已授权自研日本
份专利池セパレータのコーティング装置6851478号月11日
Heat-resistant multi-layer composite
3 金力股 发明 lithium-ion battery separator and US112230 2022年 1
份 专利 coating device and manufacturing 89B2 已授权 自研 美国月 11日
method for same
NANO microporous diaphragm of
4 天津东 发明 post-crosslinked rubber and polyolefin US999149 2018年 6
皋膜 专利 composite and manufacturing method 4B2 5 已授权 自研 美国月 日
thereof
Coated separator with compressible
5 天津东 发明 elasticity thermal shutdown and high US100841 2018年 969B2 25 已授权 自研 美国皋膜 专利 temperature resistance 月 日
天津东 发明 Microporous membrane of6 polyethylene-based composite material US101534 2018年 12 已授权 自研 美国
皋膜 专利 and preparation method thereof 72B2 月 11日
MIKROPOR?SE MEMBRAN AUS
POLYETHYLENBASIERTEM
7 天津东 发明 VERBUNDWERKSTOFF MIT EP2796187 2019年 7 已授权 自研 德国
皋膜 专利 ADH?SION UNTER B1 月 10日
HEISSPRESSEN
2-1-1048附件二: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一、温州海乾
温州海乾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终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袁海朝是自然人2022/3/9货币自筹或自有
1-2袁梓赫是自然人2022/3/9货币自筹或自有
1-3徐锋是自然人2022/3/9货币自筹或自有
1-4毛险锋是自然人2022/3/9货币自筹或自有
1-5郝少波是自然人2022/3/9货币自筹或自有
1-6高洋是自然人2023/1/11货币自筹或自有
1-7周武汪是自然人2022/3/9货币自筹或自有
1-8曾勇是自然人2022/3/9货币自筹或自有
1-9杨庆锋是自然人2022/3/9货币自筹或自有
1-10张燕飞是自然人2022/3/9货币自筹或自有
1-11郑义是自然人2022/3/9货币自筹或自有
1-12尤朋的是自然人2022/3/9货币自筹或自有
1-13李青阳是自然人2023/1/11货币自筹或自有
1-14李青辰是自然人2023/1/11货币自筹或自有
1-15张克是自然人2022/3/9货币自筹或自有
1-16刘志强是自然人2022/3/9货币自筹或自有
1-17赵晓红是自然人2022/3/9货币自筹或自有
1-18苏利建是自然人2022/3/9货币自筹或自有
1-19周航是自然人2022/3/9货币自筹或自有
注1:“最终持有人”包括:自然人、上市公司(含境外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等公众公司、
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含事业单位、国有主体控制的产业基金等)、集体所有制企业、社会团体、
境外政府投资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公益基金以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下同注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东穿透核查的通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依据重要性,对于持股或间接持有标的资产股权比例低于0.01%、不涉及违法违规“造富”等情形的股东停止进行穿透,下同二、金石基金
金石基金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2-1-1049是否为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层级/最终持有出资方股东姓名名称最终持投资主体权(自筹/自序号人性质式有人益时间有)
1-1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是国有主体2020/5/15货币自有或自筹
份有限公司1-2金石新材料产业母基金(淄否不适用2020/5/15货币自有或自筹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1淄博齐鲁创业投资有限责任是国有主体2020/3/7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2-2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20/3/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
2-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2007/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
淄博市三十九行业齐盛股权1-2-3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是国有主体2024/5/20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2-4淄博财金领锐投资管理有限是国有主体2020/3/7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3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20/5/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3-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2007/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
三、北京杰新园
北京杰新园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层级/是否为最最终持有出资方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序号终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是上市公司2022/12/12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2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否不适用2022/12/12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2-1崔京涛是自然人2001/3/7货币自有或自筹
深港产学研基地产业发展1-2-2中心(深港产学研基地香是事业单位2000/8/3货币自有或自筹港科技大学深圳新技术中
心)
1-2-3刘晖是自然人2000/8/3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喻琴是自然人1996/9/4货币自有或自筹
1-2-5郑先敏是自然人2016/8/24货币自有或自筹
1-3天津市宝坻区东金园企业否不适用2022/5/12货币自有或自筹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3-1李鑫是自然人2022/5/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蔡梁是自然人2022/5/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邓新建是自然人2022/5/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4吉学文是自然人2022/5/9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50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层级/是否为最最终持有出资方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序号终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3-5李瑞民是自然人2022/5/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6吴修计是自然人2022/5/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7伊胜宁是自然人2022/5/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8赵华是自然人2022/5/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9李森是自然人2022/5/9货币自有或自筹
1-4彭晓平是自然人2022/12/12货币自有或自筹
1-5刘浩是自然人2022/12/12货币自有或自筹
1-6北京北杰金园光伏开发有否不适用2022/5/12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6-1北杰新能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22/5/6货币自有或自筹
1-6-1-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
1是上市公司2016/10/17货币自有或自筹司
1-7运秀华是自然人2022/12/12货币自有或自筹
四、厦门友道易鸿
厦门友道易鸿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终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张志强是自然人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2杭州清沣企业管理合否不适用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1-2-1杨林科是自然人2022/1/10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黄文婷是自然人2022/1/10货币自有或自筹
1-2-3彭平观是自然人2022/1/10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贺吉是自然人2022/1/10货币自有或自筹
1-2-5宋结斌是自然人2022/1/10货币自有或自筹
1-2-6杭州清沣科技有限公否不适用2022/1/10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2-6-1宋结斌是自然人2022/1/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6-2彭平观是自然人2022/1/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6-3杨林科是自然人2022/1/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6-4贺吉是自然人2022/1/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6-5黄文婷是自然人2022/1/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李和平是自然人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51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终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4陈宁是自然人2024/9/9货币自有或自筹
1-5钱石柱是自然人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
1-6赪汇智投资管理合伙否不适用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企业(有限合伙)
1-6-1江阴鑫源投资有限公否不适用2016/11/24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6-1-1钱永美是自然人2001/3/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6-1-2上海天彩投资管理有否不适用2015/11/24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6-1-2-1钱永美是自然人2010/6/24货币自有或自筹
1-6-2上海天赪投资管理有否不适用2016/11/24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6-2-1上海天彩投资管理有与1-6-1-2不适用2017/4/18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重复
1-6-2-2曹蓓是自然人2020/1/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6-2-3杨国珏是自然人2016/1/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6-2-4邝青是自然人2020/1/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7颜海英是自然人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8徐放是自然人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9卢宝宝是自然人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0张杰是自然人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朱名湖是自然人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杭州易森芯科技有限否不适用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12-1沈燕是自然人2021/7/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2杭州春谦投资管理有否不适用2021/7/2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2-2-1邱小英是自然人2017/2/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2-2黄文婷是自然人2017/1/24货币自有或自筹
1-13付曙光是自然人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4王洪波是自然人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黄健是自然人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6武汉玄鼎实业合伙企否不适用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业(有限合伙)
1-16-1福建纵横投资实业集否不适用2018/8/29货币自有或自筹
团有限公司
1-16-1-1杨凡是自然人2018/7/1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52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终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6-1-2杨洋是自然人2018/7/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6-1-3陈东宾是自然人2003/6/3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6-2武汉优加健康科技有否不适用2019/8/16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6-2-1刘榕是自然人2017/1/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16-2-2林明是自然人2017/6/1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7史腾飞是自然人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8林俊哲是自然人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9倪霞是自然人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20罗瑞华是自然人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21黄思炜是自然人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韩蕾是自然人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23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否不适用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23-1仝岩是自然人2016/4/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3-2仝傲是自然人2020/12/9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肖忠是自然人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25成洁是自然人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26方汝华是自然人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27李保杰是自然人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28陈泽是自然人2022/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五、嘉兴岩泉
嘉兴岩泉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终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否不适用2022/1/28货币自有或自筹
资有限公司
1-1-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是上市公司2012/11/19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2江西省金控投资集团是国有主体2022/1/28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1-3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否不适用2022/1/28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3-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是上市公司2013/8/27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2-1-1053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终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4封志强是自然人2022/1/28货币自有或自筹
1-5杭州立元创业投资股否不适用2022/1/28货币自有或自筹
份有限公司
1-5-1立元集团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14/10/29货币自有或自筹
1-5-1-1浙江华峰科技开发有否不适用2014/1/21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5-1-1-1立元控股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14/4/8货币自有或自筹
1-5-1-1-1-
1郑立是自然人2007/9/14货币自有或自筹
1-5-1-1-1-
2郑圣奇是自然人2010/9/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5-1-1-2杭州半导体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06/3/29货币自有或自筹
1-5-1-1-2-与1-5-1-
1立元控股有限公司不适用2014/11/3货币自有或自筹1-1重复
1-5-1-1-2-浙江立元企业管理咨
2否不适用2016/5/6货币自有或自筹询有限公司
1-5-1-1-2-与1-5-1-
2-1立元控股有限公司不适用1-12004/1/18
货币自有或自筹重复
1-5-1-1-2-
2-2郑圣奇是自然人2012/11/22货币自有或自筹
与1-5-1-
1-5-1-1-3浙江立元企业管理咨1-2-2重不适用2002/8/8货币自有或自筹
询有限公司复
1-5-1-2与1-5-1-立元控股有限公司不适用2006/3/29货币自有或自筹1-1重复
与1-5-1-
1-5-1-3浙江立元企业管理咨1-2-2重不适用2002/8/8货币自有或自筹
询有限公司复
1-5-2与1-5-1-立元控股有限公司不适用2006/12/8货币自有或自筹1-1重复
1-5-3杭州科巨投资合伙企否不适用2015/5/15货币自有或自筹业(有限合伙)
1-5-3-1郑立是自然人2016/8/10货币自有或自筹
1-5-3-2浙江华峰科技开发有与1-5-1-1不适用2015/9/23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重复
1-5-4杭州荔海投资管理有否不适用2013/11/13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5-4-1程春艳是自然人2013/8/30货币自有或自筹
1-5-4-2贺金娣是自然人2013/8/30货币自有或自筹
1-6陈贤是自然人2022/1/28货币自有或自筹
1-7江运友是自然人2022/1/28货币自有或自筹
1-8芮正光是自然人2022/1/28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54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终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9李文欢是自然人2022/1/28货币自有或自筹
1-10王荣进是自然人2022/1/28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上海轩元私募基金管否不适用2018/7/12货币自有或自筹
理有限公司
六、宜宾晨道
宜宾晨道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有人性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式质益时间有)
1-1宜宾市新兴产业投资国有主是2021/4/12货币自有或自筹
集团有限公司体
1-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否不适用2021/4/12货币自有或自筹
鼎投资有限公司
1-2-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上市公是2017/4/6货币自有或自筹
股份有限公司司青岛佳裕宏德壹号股1-3权投资合伙企业(有否不适用2021/4/12货币自有或自筹限合伙)
1-3-1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否不适用2022/4/21货币自有或自筹
任公司
1-3-1-1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上市公是2001/8/8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司
1-3-1-2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上市公是2004/12/22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司
1-3-2天风创新投资有限公国有主是2020/12/4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体1-3-3伟星资产管理(上否不适用2021/2/1货币自有或自筹海)有限公司
1-3-3-1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否不适用2015/8/20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3-3-1-1章卡鹏是自然人2007/10/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1-2张三云是自然人2007/1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1-3吴水方是自然人2007/11/2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1-4卢韬是自然人2007/1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1-5明珩是自然人2019/8/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1-6朱立权是自然人2007/1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1-7朱美春是自然人2007/1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1-8单吕龙是自然人2007/1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1-9蔡礼永是自然人2007/11/8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55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
是否为最终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有人性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式质益时间有)
1-3-3-1-
10金红阳是自然人2007/11/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1-
11张祖兴是自然人2007/11/10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1-
12叶立君是自然人2007/11/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1-
13姜礼平是自然人2007/11/12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1-
14谢瑾琨是自然人2007/11/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15/8/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1章卡鹏是自然人1998/11/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2张三云是自然人1995/3/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3朱立权是自然人1995/3/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4朱美春是自然人1995/3/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5金红阳是自然人1995/3/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6叶立君是自然人1995/3/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7张祖兴是自然人1995/3/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8胡素文是自然人1995/3/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9蔡礼永是自然人2006/12/1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
10姜礼平是自然人1999/9/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
11施国军是自然人2018/12/26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
12郑阳是自然人2018/12/26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
13章仁马是自然人2019/5/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
14明珩是自然人2019/5/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
15杨健存是自然人2020/10/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
16吴水方是自然人1995/3/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
17单吕龙是自然人1995/3/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
18沈利勇是自然人1999/9/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
19郑福华是自然人1995/3/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
20陈国贵是自然人1995/3/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
21施兆昌是自然人1995/3/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
22谢瑾琨是自然人1999/9/13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56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有人性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式质益时间有)
1-3-4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否不适用2021/2/1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3-4-1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国有主是2021/11/18货币自有或自筹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体
1-3-4-2涌金实业(集团)有否不适用2014/10/28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3-4-2-1陈金霞是自然人1995/8/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3-4-2-2俞国音是自然人2019/11/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3-4-2-3刘先震是自然人2016/9/2货币自有或自筹
1-3-4-2-4张峥是自然人2020/11/4货币自有或自筹
1-3-4-3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否不适用2014/10/28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3-4-3-1陈金霞是自然人2017/4/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3-4-3-2俞国音是自然人2017/4/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3-4-3-3刘先震是自然人2017/4/20货币自有或自筹
持有金力股
1-3-4-4北京知金科技投资有份股权小于不适用2014/10/28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0.01%持有金力股深圳中民电商控股有
1-3-4-5份股权小于不适用2014/10/28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0.02%
1-3-4-6云南合和(集团)股国有主是2016/6/21货币自有或自筹
份有限公司体
1-3-5金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否不适用2021/2/1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3-5-1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否不适用2013/1/8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3-5-1-1吴向东是自然人2016/11/28货币自有或自筹
1-3-5-1-2颜涛是自然人2012/12/13货币自有或自筹1-3-6佳裕宏德投资(青否不适用2020/12/4货币自有或自筹岛)有限公司
1-3-7佳裕宏德(上海)私否不适用2020/12/4货币自有或自筹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银(宁德)产业投1-4资合伙企业(有限合否不适用2021/4/12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4-1上海信银海丝投资管否不适用2021/2/2货币自有或自筹
理有限公司
1-4-1-1信银(深圳)股权投否不适用2016/8/17货币自有或自筹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1-1-1信银(香港)投资有否不适用2013/12/20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2-1-1057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有人性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式质益时间有)
1-4-1-1-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上市公
1是1984/10/5货币自有或自筹司司
1-4-2信银(深圳)股权投与1-4-1-1不适用2021/2/2货币自有或自筹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1-5道投资合伙企业(有否不适用2021/4/12货币自有或自筹限合伙)
1-5-1关朝余是自然人2017/5/3货币自有或自筹
1-5-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倚否不适用2017/5/3货币自有或自筹
天投资有限公司
1-5-2-1关朝余是自然人2017/4/5货币自有或自筹
1-5-2-2章书勤是自然人2021/5/12货币自有或自筹
七、厦门国贸海通
厦门国贸海通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层级序/是否为最最终持有出资方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号终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厦门国贸资本集团有限是国有主体2019/7/30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2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是国有主体2019/7/30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1-3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主体2019/7/30货币自有或自筹
八、厦门惠友豪嘉
厦门惠友豪嘉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有人性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式质益时间有)
1-1杨庆是自然人2021/10/8货币自有或自筹
厦门市创欣能股权投1-2资合伙企业(有限合否不适用2021/7/29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2-1刘晨露是自然人2021/9/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林其亮是自然人2021/7/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3刘军是自然人2021/7/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胡志宏是自然人2023/2/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5陈剑是自然人2021/9/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2-6骆伟民是自然人2023/2/27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58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有人性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式质益时间有)
1-2-7庄泽标是自然人2023/2/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8方刚是自然人2023/2/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9杨晋是自然人2021/9/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2-10黄敏是自然人2023/2/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11卢进军是自然人2023/2/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12罗宇航是自然人2023/2/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13黄娅楠是自然人2023/2/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14王立新是自然人2023/2/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15罗晓真是自然人2023/2/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16杜波是自然人2021/9/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2-17辛玙是自然人2021/7/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厦门市产业投资有限国有主是2022/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体
1-4厦门火炬产业股权投国有主是2022/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
资管理有限公司体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
1-5国有主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是2022/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
体(有限合伙)无锡尚贤湖博尚投资1-6合伙企业(有限合否不适用2022/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6-1无锡新尚投资有限公国有主是2023/8/9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体
1-6-2无锡锡东产业投资中国有主是2023/8/9货币自有或自筹心(有限合伙)体
1-6-3无锡市梁溪经济发展国有主是2023/8/9货币自有或自筹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体
1-6-4广东横琴上辰投资合否不适用2023/8/9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1-6-4-1刘志明是自然人2015/3/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6-4-2广东横琴鹏途投资有否不适用2015/3/27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6-4-2-1刘志明是自然人2015/3/26货币自有或自筹
1-6-4-2-2周静是自然人2021/5/26货币自有或自筹
1-6-4-3周静是自然人2021/5/24货币自有或自筹
1-6-5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上市公是2023/8/9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司
1-6-6北海山旁边投资合伙否不适用2023/8/9货币自有或自筹企业(有限合伙)
2-1-1059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有人性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式质益时间有)
1-6-6-1北海算力创业投资有否不适用2022/5/9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6-6-1-1詹克团是自然人2021/10/29货币自有或自筹
1-6-6-1-2周锋是自然人2021/10/29货币自有或自筹
1-6-6-2海南山边投资有限公否不适用2022/6/14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6-6-2-1詹克团是自然人2022/5/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6-6-2-2周锋是自然人2022/5/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6-7江苏博尚投资管理有否不适用2021/12/16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张家港博尚企业管理1-6-7-1合伙企业(有限合否不适用2021/12/1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6-7-1-1北京博华资本有限公否不适用2021/10/29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6-7-1-1-1徐文博是自然人2017/9/26货币自有或自筹
1-6-7-1-1-2卫晓安是自然人2017/9/26货币自有或自筹
1-6-7-1-1-3广东是自然人2020/4/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6-7-1-1-4张俊才是自然人2021/9/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6-7-1-1-5李雷是自然人2021/9/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6-7-1-2张俊才是自然人2021/10/29货币自有或自筹
1-6-7-1-3徐文博是自然人2021/10/29货币自有或自筹
1-6-7-1-4李雷是自然人2021/10/29货币自有或自筹
1-6-7-2无锡新尚投资有限公国有主是2021/12/1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体
1-6-7-3北京博华资本有限公与1-6-7-1-1不适用2021/12/1货币自有或自筹司重复
厦门金圆展鸿二期股1-7国有主权投资合伙企业(有是2022/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体限合伙)
1-8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否不适用2022/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8-1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上市公是2018/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司
1-8-2宁波凯益合贸易有限否不适用2016/3/31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8-2-1林森是自然人2017/7/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8-2-2陈姻舒是自然人2017/7/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8-3宁波博永伦科技有限否不适用2016/3/31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2-1-1060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
是否为最终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有人性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式质益时间有)
1-8-3-1吴文元是自然人2013/10/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8-3-2王丽芳是自然人2001/1/12货币自有或自筹
1-8-4宁波汉晟信投资有限否不适用2016/3/31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8-4-1王国华是自然人2012/4/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8-4-2闻发申是自然人2008/5/8货币自有或自筹
1-8-5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国有主是2018/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体
1-8-6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国有主是2018/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体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
1-8-7国有主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是2018/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体司深圳旭腾创企业管理1-9合伙企业(有限合否不适用2021/8/11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9-1佛山卓威盛贸易有限否不适用2022/4/22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9-1-1深圳鹏瑞集团有限公否不适用2018/7/2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9-1-1-1徐航是自然人2016/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9-1-1-2王琳是自然人2016/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9-2深圳市华佑公益基金社会组是2023/4/25货币自有或自筹
会织
1-9-3佛山恒义创贸易有限否不适用2022/4/22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9-3-1深圳鹏瑞集团有限公与1-9-1-1不适用2018/7/2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重复
1-9-4深圳鹏瑞集团有限公与1-9-1-1不适用2022/8/23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重复厦门国升增长股权投1-10国有主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是2022/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体
伙)
1-11杨林是自然人2021/7/29货币自有或自筹
无锡尚行产业投资基1-12国有主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是2022/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体
伙)
1-13济南大得宏强投资中否不适用2022/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心(有限合伙)
1-13-1赵宇飞是自然人2023/6/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3-2济南大得宏强创业投否不适用2010/5/31货币自有或自筹
资管理有限公司
1-13-2-1赵晓玲是自然人2015/9/30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61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有人性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式质益时间有)
1-13-2-2娅璐是自然人2024/9/6货币自有或自筹
山东省陆海港城建设
1-14国有主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是2022/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
体(有限合伙)三亚嘉瑞柏丰企业管1-15理合伙企业(有限合否不适用2022/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伙)1-15-1唐山瑞丰钢铁(集否不适用2021/6/7货币自有或自筹团)有限公司
1-15-1-1付嵩洋是自然人2006/2/1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1-2冬瑞芹是自然人2011/3/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2付嵩洋是自然人2021/6/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3朱琳是自然人2021/6/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6深圳市观点投资有限否不适用2024/5/13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16-1吴兰兰是自然人2014/12/24货币自有或自筹
1-16-2王华君是自然人2014/12/24货币自有或自筹
金创金友(厦门)投1-17国有主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是2024/5/13货币自有或自筹体
伙)深圳市瑞成永奕投资1-18合伙企业(有限合否不适用2021/10/8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18-1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否不适用2021/8/4货币自有或自筹
控股有限公司
1-18-1-1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否不适用2023/8/10货币自有或自筹企业(有限合伙)
1-18-1-1-1黄小芬是自然人2023/7/24货币自有或自筹
1-18-1-1-2刘羽是自然人2023/7/24货币自有或自筹
1-18-1-2黄小芬是自然人2012/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18-2刘绍柏是自然人2021/8/4货币自有或自筹
深圳前海致信天弘投1-19资合伙企业(有限合否不适用2022/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19-1张立是自然人2017/1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9-2张业辉是自然人2023/12/1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9-3陈琳是自然人2021/11/11货币自有或自筹
上海临港新片区道禾
1-20一期产业资产配置股否不适用2022/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1-1062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有人性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式质益时间有)(有限合伙)
1-20-1上海临港新片区私募国有主是2021/1/29货币自有或自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体
1-20-2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国有主是2021/1/29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体
1-20-3上海临港经济发展国有主是2021/1/29货币自有或自筹(集团)有限公司体持有金力股
1-20-4上海道禾长期投资管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20/12/14货币自有或自筹
理有限公司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20-5上海晟先企业管理中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20/12/14货币自有或自筹心(有限合伙)
小于0.01%
1-21孙义强是自然人2022/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
厦门坤翎豪嘉管理咨1-22询合伙企业(有限合否不适用2022/9/29货币自有或自筹伙)厦门惠友蓝楹管理咨1-22-1询合伙企业(有限合否不适用2022/7/11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22-1-1深圳市惠友私募股权否不适用2021/7/21货币自有或自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2-1-1-1杨龙忠是自然人2015/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深圳市惠友坤远企业1-22-1-1-2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否不适用2023/11/27货币自有或自筹合伙)
1-22-1-1-2-
1邓军是自然人2022/6/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1-1-2-
2杨扬是自然人2022/6/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1-1-2-
3肖海伟是自然人2022/6/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1-2杨庆是自然人2022/12/8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2毛明华是自然人2022/7/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3肖薏是自然人2022/7/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4杨庆是自然人2022/7/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5龙灵芳是自然人2022/7/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6田露是自然人2022/7/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7吴子祺是自然人2022/7/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8杨扬是自然人2022/7/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9徐鸣谦是自然人2022/7/11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63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有人性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式质益时间有)
1-22-10许晴是自然人2022/7/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11谭轩宇是自然人2022/7/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12辛玙是自然人2022/7/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13祝华蔚是自然人2022/7/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3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国有主是2022/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体
1-24安徽迎驾投资管理有否不适用2021/8/11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24-1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否不适用2018/11/7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24-1-1倪永培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2倪庆燊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3 DANDAN ZHANG 是 自然人 2022/12/31 货币 自有或自筹
1-24-1-4刘壁全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5陈正林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6张华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7刘勇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8芦义来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9张维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0黄捷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1姚瑞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2顾正祝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3陈兆东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4叶玉琼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5饶明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6秦海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7孙汪胜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8沈守强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9陈红艳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20田丰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21肖义如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22杜全余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23倪杨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24倪锐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64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有人性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式质益时间有)
1-24-1-25程培华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26万谦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27杜创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28罗海燕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29李劲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30丁保忠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31宁静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32俞敬东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33郑念凡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34张学奇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35杨奇山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36巩德江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37叶世超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38李晓峰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39金毅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40张莉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41吴秀琼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42程福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43项兴本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44程娟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45李显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46刘梦瑶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47李芳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48沈平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49王海涛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50王爱荣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51陶惟存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52韩安道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53张肇贤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54徐玲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55张纪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56陶习珍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65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有人性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式质益时间有)
1-24-1-57黄方稳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58黎绍堂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59熊守龙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60程俊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61广家权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62朱昌贵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63高玲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64万建琼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65朱恩霞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66梅成华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67汤进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68罗涛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69赵世芳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70程善云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71姜梅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72刘雪飞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73程安徽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74孙金红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75陶庭福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76郑念琴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77杨照兵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78杜勇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79姜俊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80胡厚梅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81顾正凤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82柯尊祥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83何枫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84刘霞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85吕国兰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86吴泽洲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87张玲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88王爱国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66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有人性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式质益时间有)
1-24-1-89陈世平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90刁勇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91卢升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92吴玲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93周锡三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94唐世云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95汪正良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96汪胜利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97潘剑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98耿光银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99谢远平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00顾友才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01顾正亚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02李纪方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03程裕禄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04孙林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05许凯尧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06金如兰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07陈然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08王军荣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09黄宝玉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10王晶晶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11但继红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12余云飞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13储明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14刘大同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15吴传俊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16吴泽浩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17张海建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18戚如亮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19朱景怀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20李加强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67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有人性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式质益时间有)
1-24-1-121杜琼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22江绪勇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23申成先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24程霞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25舒凯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26郑光明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27陈钧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28陶庭红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29黎绍枫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30纪倩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31凌文辉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32高阳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33吴海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34李玉顶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35许正军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36陈勇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37王武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38程伟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39陈晓琼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40韩成忠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41吕小红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42刘云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43刘发平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44卢福珍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45唐虎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46张诚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47朱仪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48李琴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49杜国付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50梅国林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51江南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52程业琪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68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有人性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式质益时间有)
1-24-1-153穆志友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54胡业军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55陈涛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56黄庆文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57吴弘宝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58胡志国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59卢福宏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60徐良胜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61袁德晋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62徐程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63吴献斌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64汪兴丽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65沈善云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66邓子小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67万靖东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68吴家琦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69张先宝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70沈辉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71王光华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72程玉胜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73葛珊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74陶选红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75倪永明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76李光存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77杨美栋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78张积忠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79李剑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80张平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81余本玉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82张光亮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83彭余兵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84曹静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69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有人性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式质益时间有)
1-24-1-185李宏松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86金传明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87储霞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88张学松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89林斗凡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90王桂佳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91陈啟胜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92李华忠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93朱义成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94曹寅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95张军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96余汪一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97辛琪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98周鹏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1-199胡昆仑是自然人2022/12/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5深圳市中森投资控股否不适用2021/7/29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1-25-1深圳市森旻悦投资发否不适用2024/6/28货币自有或自筹
展有限公司
1-25-1-1冯中文是自然人2022/7/19货币自有或自筹
1-25-1-2帅德军是自然人2021/7/5货币自有或自筹
1-25-2深圳市晓睿网络通信否不适用2022/3/16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1-25-1-1方留应是自然人2020/8/6货币自有或自筹
共青城优富投资管理1-26合伙企业(有限合否不适用2021/10/8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26-1吴政平是自然人2015/10/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6-2孙玉菁是自然人2015/10/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7深圳市德之青投资有否不适用2022/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27-1张巍是自然人2016/12/30货币自有或自筹
1-27-2李雯是自然人2016/12/30货币自有或自筹
1-28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否不适用2021/7/29货币自有或自筹
理有限公司
1-28-1韩广斌是自然人2009/12/16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70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有人性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式质益时间有)
1-28-2深圳市思哲达投资合否不适用2021/6/7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1-28-2-1韩广斌是自然人2021/4/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28-2-2何小娟是自然人2021/4/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28-2-3罗洁是自然人2021/4/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28-2-4范力文是自然人2021/4/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28-2-5谢东晖是自然人2021/4/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28-2-6谢鸣远是自然人2021/4/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28-2-7陈欧爽是自然人2021/4/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28-3周晓宇是自然人2015/12/23货币自有或自筹
1-28-4谭伟基是自然人2009/12/16货币自有或自筹
厦门国升未来科技产
1-29国有主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是2022/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
体(有限合伙)厦门市祺升鹭鸣投资1-30合伙企业(有限合否不适用2021/8/11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30-1郭晔是自然人2021/7/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30-2陈鑫荣是自然人2021/7/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30-3张丽红是自然人2021/7/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31湖南阿玛拉科技有限否不适用2022/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31-1吴经胜是自然人2019/4/26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苏州锦天前程投资管否不适用2022/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
理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岷岳创业投资1-32-1合伙企业(有限合否不适用2021/8/16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32-1-1杨戈是自然人2021/7/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1-2杨洪波是自然人2021/7/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2苏州琨玉前程投资管否不适用2014/12/24货币自有或自筹
理有限公司
1-32-2-1杨戈是自然人2014/11/12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2-2杨洪波是自然人2014/11/12货币自有或自筹
厦门惠友蓝楹管理咨1-33与1-22-1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不适用2021/7/29货币自有或自筹重复
伙)
2-1-1071九、深圳翼龙
深圳翼龙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终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是国有主体2019/6/28货币自有或自筹
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2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是国有主体2025/3/12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3深圳剑龙投资合伙企否不适用2019/6/28货币自有或自筹业(有限合伙)
1-3-1马绍晶是自然人2019/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贾姗姗是自然人2019/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黄杰是自然人2020/9/2货币自有或自筹
1-3-4杜玮是自然人2019/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5李思是自然人2019/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6荀飞是自然人2019/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7张影是自然人2019/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8赵观甫是自然人2019/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9李毅是自然人2019/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10张灵是自然人2019/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11陈龙是自然人2022/5/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12沈毅是自然人2019/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13曲宁是自然人2019/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14张春鹏是自然人2023/5/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15林世荣是自然人2019/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16张永忠是自然人2019/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17孙羽是自然人2022/5/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18和原翠是自然人2019/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19贾世明是自然人2019/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0姜开宏是自然人2022/5/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1尹顺川是自然人2022/5/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2周峰是自然人2019/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3杜世元是自然人2022/5/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4高妍是自然人2023/5/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5衣然是自然人2022/5/9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72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终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3-26孔雪儿是自然人2022/5/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7张天洋是自然人2022/5/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8王彧是自然人2023/5/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9袁野是自然人2022/5/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0陈力是自然人2022/5/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1马悦是自然人2020/9/2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2夏天一是自然人2020/9/2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3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是国有主体2019/6/17货币自有或自筹(深圳)有限公司
1-4深圳量芯创业投资合是国有主体2022/4/14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1-5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是国有主体2019/6/28货币自有或自筹(深圳)有限公司
十、湖州华智
湖州华智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杭州长智企业管理有否不适用2021/9/3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1韩华龙是自然人2021/3/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王霞是自然人2021/3/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否不适用2021/8/13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2-1韩华龙是自然人2008/6/4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王霞是自然人2011/12/23货币自有或自筹
1-3上海蜂云投资管理有否不适用2022/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持有金力股
1-3-1稳晟科技(天津)有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21/5/8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小于0.01%蜂能创富投资管理持有金力股
1-3-2(青岛)合伙企业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21/5/8货币自有或自筹(有限合伙)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3-3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21/5/8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小于0.01%
2-1-1073十一、合肥中小基金
合肥中小基金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是国有主体2021/05/11货币自有或自筹
金有限公司
1-2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是国有主体2021/05/11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3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是国有主体2021/05/11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4肥西产业投资控股有是国有主体2024/04/28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5合肥市高质量发展引是国有主体2022/07/06货币自有或自筹
导基金有限公司
1-6集体所有上海益流实业总公司是2021/05/11货币自有或自筹
制企业
1-7嘉兴曦月投资管理合否不适用2021/05/11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1-7-1田鹰是自然人2017/12/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7-2熊旭敏是自然人2017/12/14货币自有或自筹
1-7-3张琦是自然人2017/12/15货币自有或自筹
十二、河北毅信
河北毅信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嘉兴德徒投资合伙企否不适用2016/10/25货币自有或自筹业(有限合伙)
1-1-1新毅资产管理股份有否不适用2017/6/28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1-1格润信瑞能源科技否不适用2013/7/22货币自有或自筹(北京)有限公司
1-1-1-1-1新弘智业产业科技发否不适用2023/4/4货币自有或自筹展(廊坊)有限公司
1-1-1-1-1-
1李伟波是自然人2018/12/28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1-1-
2马爱民是自然人2018/12/28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1-2北京新毅控股集团有否不适用2013/2/18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1-1-2-
1宋笑宇是自然人2012/8/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1-3刘锦是自然人2013/2/18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74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1-2北京新毅控股集团有与1-1-1-1-
限公司2不适用2013/7/22货币自有或自筹重复石家庄昂霄企业管理1-1-2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否不适用2019/1/14货币自有或自筹合伙)
1-1-2-1张林红是自然人2018/12/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2王悦是自然人2018/12/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3格润信瑞能源科技与1-1-1-1不适用2015/12/14货币自有或自筹(北京)有限公司重复
1-1-4廊坊华迪能源科技有否不适用2015/12/14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4-1新毅智融科技有限公否不适用2020/6/10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1-4-1-1格毅聚能(雄安)生否不适用2023/5/11货币自有或自筹
态科技有限公司
1-1-4-1-1-北京新毅控股集团有与1-1-1-1-
122024/4/2货币自有或自筹限公司重复
1-1-4-1-1-格润信瑞能源科技与1-1-1-1
2不适用2022/12/29货币自有或自筹(北京)有限公司重复
1-1-4-1-2格润信瑞能源科技与1-1-1-1不适用2016/12/27货币自有或自筹(北京)有限公司重复
1-1-4-2苗艳平是自然人2015/3/2货币自有或自筹
持有金力股
1-1-5新谊私募基金管理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5/12/14货币自有或自筹(北京)有限公司
小于0.01%
1-2河北信息产业投资集是国有主体2016/4/19货币自有或自筹
团有限公司宿迁盛信悦华企业管1-3理合伙企业(有限合否不适用2020/3/24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3-1廊坊华迪能源科技有与1-1-4重不适用2016/1/11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复
1-3-2格润信瑞能源科技与1-1-1-1不适用2015/12/8货币自有或自筹(北京)有限公司重复持有金力股
1-3-3嘉兴天雄投资管理有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23/1/6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4河北新元信股权投资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6/4/19货币自有或自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小于0.01%
十三、马鞍山支点科技
马鞍山支点科技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2-1-1075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是国有主体2017/12/4货币自有或自筹
团有限公司
1-2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是事业单位2017/12/4货币自有或自筹
业中心
1-3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是国有主体2017/12/4货币自有或自筹
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4安徽青山控股集团有是国有主体2017/12/4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5和县和盛投资有限公是国有主体2023/11/22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6马鞍山支点创科科技否不适用2017/12/4货币自有或自筹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6-1上海支点投资管理有否不适用2019/12/18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6-1-1潘建臣是自然人2010/10/12货币自有或自筹
1-6-1-2蔡贞是自然人2013/4/23货币自有或自筹
1-6-1-3魏长有是自然人2013/4/23货币自有或自筹
1-6-1-4上海磊竞信息技术有否不适用2020/4/30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6-1-4-1赵瑞娥是自然人2021/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6-1-4-2赵彦是自然人2024/7/9货币自有或自筹
1-6-1-5余来冬是自然人2013/4/23货币自有或自筹
1-6-1-6朱泓儒是自然人2015/9/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6-1-7吾超逸是自然人2013/4/23货币自有或自筹
1-6-1-8游竣是自然人2019/1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6-1-9游凯是自然人2019/1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6-1-10楼燕是自然人2015/9/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6-1-11陈建明是自然人2018/3/9货币自有或自筹
1-6-1-12魏昂是自然人2014/12/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6-1-13陈新珍是自然人2018/3/9货币自有或自筹
1-6-2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是国有主体2019/12/18货币自有或自筹
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3上海科启投资管理有否不适用2019/12/18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6-3-1上海支点投资管理有与1-6-1重不适用2020/9/1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复
1-6-3-2曾伟是自然人2021/11/8货币自有或自筹
1-6-3-3马鞍山科苗创业投资否不适用2021/11/8货币自有或自筹中心(有限合伙)
2-1-1076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6-3-3-1潘建臣是自然人2024/11/14货币自有或自筹
1-6-3-3-2陈建明是自然人2016/1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6-3-3-3林东洋是自然人2016/1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6-3-3-4余来冬是自然人2016/1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6-3-3-5徐民宏是自然人2021/4/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6-3-3-6张韬是自然人2016/1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6-3-3-7傅黎东是自然人2021/4/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6-3-3-8董锋华是自然人2021/4/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6-3-3-9沈新华是自然人2021/4/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6-3-3-
10吴红英是自然人2016/1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6-3-3-
11任长芳是自然人2021/4/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6-3-3-
12钟鲁明是自然人2021/4/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6-3-3-
13谢廷荣是自然人2021/4/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6-3-4上海城市公共安全研是事业单位2020/9/15货币自有或自筹
究中心
1-6-4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是国有主体2019/12/18货币自有或自筹
团有限公司
十四、杭州长津
杭州长津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杭州长英股权投资合否不适用2021/11/3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1-1-1宋茗是自然人2022/7/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李枝锦是自然人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3宋丹是自然人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4徐延铭是自然人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朱春富是自然人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6游培成是自然人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7芮甜是自然人2023/12/28货币自有或自筹
1-1-8郭景勇是自然人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9陈开琼是自然人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77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10周益成是自然人2022/7/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1孔展蓓是自然人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2张虹是自然人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3朱向阳是自然人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4胡传良是自然人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5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是国有主体2025/3/5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杭州摩根士丹利长巡
1-1-16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否不适用2021/5/12货币自有或自筹业(有限合伙)杭州源津企业管理咨1-1-16-1询合伙企业(有限合否不适用2022/2/21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1-16-1-
1徐俊是自然人2021/11/9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6-1-
2韩疆是自然人2022/9/14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6-1-
3周尉清是自然人2022/9/14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6-1-
4肖蕾是自然人2022/9/14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6-1-
5郭慧臻是自然人2022/9/14货币自有或自筹
摩根士丹利(中国)
1-1-16-1-
6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否不适用2021/11/9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1-16-1- Morgan Stanley
6-1 Pacific Limited 否 不适用 2011/5/12 货币 自有或自筹
1-1-16-1-浙江蓝桂资产管理有
6-2是国有主体2011/5/12货币自有或自筹限公司
1-1-16-1-
7 Anni Hu 是 自然人 2022/9/14 货币 自有或自筹
1-1-16-1-
8徐惜晖是自然人2022/9/14货币自有或自筹
摩根士丹利(中国)
1-1-16-2与1-1-16-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1-6不适用2021/1/21货币自有或自筹重复
司
1-1-17崔雅君是自然人2022/7/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8浙江零点股权投资有否不适用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18-1水天成是自然人2021/5/18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9句容益柯赛橡胶制品否不适用2024/7/22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1-1-19-1江苏百益运动器材科否不适用2017/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技有限公司
2-1-1078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
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19-1-
1陶正美是自然人2010/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9-1-
2李杰是自然人2010/4/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0杭州景栎企业管理有否不适用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20-1杭州景丞网络科技有否不适用2021/6/11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20-1-
1葛立稳是自然人2021/6/4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0-1-
2方零是自然人2021/6/4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1山西裕丰厚企业管理否不适用2023/5/10货币自有或自筹
集团有限公司
1-1-21-1任治中是自然人2017/4/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1-2王伟是自然人2023/6/29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2广西忆江林投资有限否不适用2024/7/22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1-22-1林天英是自然人2022/8/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2-2林敏杰是自然人2022/8/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3深圳智谷投资发展有否不适用2023/12/28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23-1孙颖莉是自然人2016/6/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3-2王斌是自然人2016/6/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4诸暨市金宇房地产有否不适用2023/5/10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24-1浙江金宇进出口有限否不适用2008/10/13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1-24-1-
1鲁培宇是自然人1999/1/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4-1-
2钱金玲是自然人2009/8/4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4-1-浙江省诸暨市对外经
3否不适用1999/1/17货币自有或自筹济贸易有限公司
1-1-24-1-
3-1王一峰是自然人2009/2/25货币自有或自筹
浙江省诸暨市对外经
1-1-24-1-员工持股
3-2济贸易有限公司职工是2009/2/25货币自有或自筹会
持股会
1-1-24-1-
3-3王建和是自然人2003/7/2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4-1-
3-4何琪是自然人2012/3/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4-1-
3-5周耀是自然人2012/8/2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4-1-寿松是自然人2012/8/23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79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24-1-
3-7石仕华是自然人2004/5/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4-2钱金玲是自然人2006/1/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4-3鲁培宇是自然人2006/1/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杭州蓝裕股权投资合是国有主体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1-3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是国有主体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4杭州拱墅国投产业发是国有主体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展有限公司
1-5杭州永耀联合发展有否不适用2023/6/6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5-1杭州永耀实业集团有否不适用2017/8/4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5-1-1刘向东是自然人2011/10/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5-1-2李景霞是自然人2019/6/12货币自有或自筹
1-5-2李景霞是自然人2018/10/9货币自有或自筹
1-6梁小玲是自然人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杭州摩根士丹利长巡
1-7与1-1-16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不适用2021/1/28货币自有或自筹
重复业(有限合伙)
1-8佛山市顺德区蚬华多否不适用2022/7/8货币自有或自筹
媒体制品有限公司
1-8-1蚬壳多媒体(香港)否不适用1993/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1-8-1-1翁国基是自然人1993/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8-1-2 YUNG HO WunChing 是 自然人 1993/6/17 货币 自有或自筹
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1-9投资基金(有限合是国有主体2024/7/4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10上海颐投财务管理合否不适用2022/7/8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1-10-1王俊是自然人2017/3/6货币自有或自筹
1-10-2上海国金投资有限公否不适用2017/7/27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10-2-1王俊是自然人2000/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0-2-2孙彩娟是自然人2020/10/3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上海砚艽企业管理中否不适用2022/7/8货币自有或自筹心(有限合伙)
1-11-1邱楠是自然人2021/1/19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80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1-2罗子菡是自然人2021/1/19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登封市德盛置业有限否不适用2023/12/29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12-1河南铭渲企业管理有否不适用2025/2/7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2-1-1袁少闯是自然人2024/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1-2袁少帅是自然人2024/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1-3袁占军是自然人2024/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1-4袁少杰是自然人2024/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1-5吴雪芹是自然人2024/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3王英是自然人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丁家宜(苏州工业园
1-14区)化妆品贸易有限否不适用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士齐生物研发中心
1-14-1(苏州工业园区)有否不适用2021/12/9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4-1-1 SHIQI HOLDINGLIMITED 否 不适用 2011/1/14 货币 自有或自筹
1-14-1-1-
1庄文阳是自然人2010/6/8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是国有主体2022/7/8货币自有或自筹
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6广州市番禺莱茵花园否不适用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1-16-1广州中展企业管理有否不适用2021/7/20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6-1-1广州市新中联控股集否不适用2021/6/28货币自有或自筹
团有限公司
1-16-1-1-广州联展企业管理有
1否不适用2021/3/8货币自有或自筹限公司
1-16-1-1-
1-1陈政展是自然人2020/1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6-1-2陈政展是自然人2021/3/8货币自有或自筹
1-17广州大参投资合伙企否不适用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业(有限合伙)
1-17-1柯康保是自然人2021/4/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7-2邹朝珠是自然人2021/4/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8江西豪荣实业控股集否不适用2022/7/8货币自有或自筹
团有限公司
1-18-1李玲波是自然人2017/3/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8-2刘丽莉是自然人2019/12/2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81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9上海常柏实业有限公否不适用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19-1俞红是自然人2017/9/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9-2李荣是自然人2017/9/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20沈少鸿是自然人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21贾馥苓是自然人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马少栋是自然人2021/9/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23太仓高新创业投资有是国有主体2022/7/8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持有金力股
1-24嘉兴泓连股权投资合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22/7/8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小于0.01%
十五、湖北小米
湖北小米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珠海兴格资本投资有是国有主体2020/10/21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2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是国有主体2018/6/15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湖北长江产业投资基1-3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是国有主体2018/6/15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4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是上市公司2017/12/7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5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是国有主体2020/10/21货币自有或自筹
理有限公司
1-6上海信银海丝投资管否不适用2018/6/15货币自有或自筹
理有限公司
1-6-1信银(深圳)股权投否不适用2016/8/17货币自有或自筹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1-1信银(香港)投资有否不适用2013/12/20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6-1-1-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是上市公司1984/10/5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7深圳金晟硕煊创业投否不适用2018/6/15货币自有或自筹
资中心(有限合伙)
1-7-1深圳金晟硕瑞创业投否不适用2018/6/6货币自有或自筹
资中心(有限合伙)
1-7-1-1深圳金晟硕业投资管否不适用2017/10/23货币自有或自筹
理有限公司
2-1-1082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7-1-1-1李晔是自然人2015/12/18货币自有或自筹
1-7-1-1-2王嘉是自然人2015/12/18货币自有或自筹
1-7-1-2深圳金晟硕业创业投否不适用2016/1/26货币自有或自筹
资管理有限公司
1-7-1-2-1深圳金晟硕业资产管否不适用2015/8/3货币自有或自筹
理股份有限公司
1-7-1-2-1-
1李晔是自然人2011/1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7-1-2-1-上海金祝企业管理中
2否不适用2011/12/1货币自有或自筹心
1-7-1-2-1-
2-1李晔是自然人2016/8/26货币自有或自筹
1-7-1-2-1-上海汇银投资有限公
3否不适用2011/12/1货币自有或自筹司
1-7-1-2-1-
3-1沃伟东是自然人1997/6/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7-1-2-1-
3-2孙红敏是自然人1997/6/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7-1-2-1-
4王嘉是自然人2011/1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7-1-2-1-
5刘晓蕾是自然人2011/1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7-1-2-1-上海瑞星资产管理有
6否不适用2011/12/1货币自有或自筹限公司
1-7-1-2-1-上海会蒙(集团)有
6-1否不适用2010/11/18货币自有或自筹限公司
1-7-1-2-1-
6-1-1杜楠是自然人2007/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7-1-2-1-
6-1-2李海鹏是自然人2007/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7-1-2-1-
6-2杜楠是自然人2010/11/18货币自有或自筹
1-7-2深圳金晟硕业创业投与1-7-1-2不适用2016/1/27货币自有或自筹
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复
1-8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否不适用2020/10/21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8-1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是上市公司2013/12/26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9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是国有主体2020/10/21货币自有或自筹
资有限公司
1-10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否不适用2020/10/21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10-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是上市公司2012/5/11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11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是国有主体2018/10/31货币自有或自筹
托有限公司
1-12海南华盈开泰投资合持有金力股不适用2022/3/8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份股权比例
2-1-1083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小于0.01%江苏溧阳光控股权投持有金力股1-13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20/10/21货币自有或自筹伙)小于0.01%
1-14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是国有主体2018/10/31货币自有或自筹
任公司温州信银泰盈股权投1-15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是国有主体2023/9/5货币自有或自筹伙)持有金力股
1-16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7/12/7货币自有或自筹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小于0.01%
十六、肥西产投
肥西产投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肥西产业投资控股有是国有主体2023/6/20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2肥西紫蓬私募基金管是国有主体2023/6/20货币自有或自筹
理有限公司
十七、济南复星
济南复星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济南市财金科技投资是国有主体2021/7/1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中保投智惟(嘉兴)
1-2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是国有主体2023/7/18货币自有或自筹(有限合伙)
1-3广东红土和裕股权投是国有主体2023/7/18货币自有或自筹
资基金(有限合伙)
1-4湖州尤创投资管理合否不适用2018/12/3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1-4-1潘晓青是自然人2022/5/5货币自有或自筹
1-4-2叶佳辉是自然人2022/5/5货币自有或自筹
1-5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是上市公司2017/3/7货币自有或自筹
股份有限公司1-6上海复星高科技(集是上市公司2017/3/7货币自有或自筹团)有限公司
2-1-1084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7济南市股权投资母基是国有主体2017/3/7货币自有或自筹
金有限公司渝深(重庆)科技创
1-8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国有主体2023/7/18货币自有或自筹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于玉梅是自然人2017/3/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0陕西鼓风机(集团)是国有主体2017/3/7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1-11茅惠新是自然人2018/3/22货币自有或自筹
宁波友财汇赢创业投1-12资合伙企业(有限合否不适用2021/7/1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12-1孙翔是自然人2023/8/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2鲍永明是自然人2023/8/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3李建明是自然人2023/8/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4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否不适用2016/4/14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2-4-1北京建赢投资管理有否不适用2019/2/1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2-4-1-
1谢海闻是自然人2018/4/18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4-1-南京信裕企业管理合
2否不适用2018/4/18货币自有或自筹伙企业(有限合伙)
1-12-4-1-
2-1谢海闻是自然人2017/2/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4-1-
2-2唐威是自然人2018/12/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4-1-
2-3谢树权是自然人2021/1/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4-1-
3唐威是自然人2018/4/18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4-1-
4郭鹏军是自然人2018/11/14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4-2浙江汇华投资有限公否不适用2018/3/20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12-4-2-
1鲍永明是自然人2018/4/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4-2-
2章帆是自然人2018/4/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4-3刘敏洁是自然人2021/12/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5浙江汇华投资有限公与1-12-4-2不适用2018/6/25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重复
1-12-6绍兴宝炘贸易有限公否不适用2023/8/1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2-1-1085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2-6-1钱亦军是自然人2022/1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6-2浙江汇华投资有限公与1-12-4-2不适用2005/4/19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重复
1-13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是上市公司2021/7/1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4俞洪泉是自然人2017/3/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钱苏醒是自然人2018/3/22货币自有或自筹
持有金力股
1-16济南复星平怡投资有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7/3/7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17江苏天工投资管理有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8/12/3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18共青城青汇投资合伙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21/7/1货币自有或自筹企业(有限合伙)
小于0.01%
1-19俞越蕾是自然人2018/12/3货币自有或自筹
1-20吴启元是自然人2017/3/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1孙爱东是自然人2018/12/3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李小林是自然人2018/3/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23蔡建强是自然人2017/3/7货币自有或自筹
持有金力股
1-24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7/3/7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小于0.01%
十八、安徽创冉
安徽创冉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袁海朝是自然人2022/12/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2毛险锋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3郝少波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4周武汪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5高洋是自然人2022/12/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6张伟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7杨庆锋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8曾勇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86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9苏碧海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0刘志强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赵晓红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郭威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3李仙娥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4林志琪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单诗萌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6苏利建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7武国辉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8王涛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9袁召旺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20李显杰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21许志超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邓云飞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23卢永华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24董朝晖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25钟明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26张晓宇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27杨欢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28张克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29许敬华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30袁亚男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31刘国庆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张希刚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33蔡晓艳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34杨扬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35张燕飞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36郭占星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37郗腾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38唐春强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39王卫刚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40王晓静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87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41邢鹏是自然人202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十九、厦门建达石
厦门建达石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涂张应是自然人2021/12/14货币自有或自筹
1-2涂碧芬是自然人2021/12/14货币自有或自筹
厦门建达乾鑫股权投1-3资合伙企业(有限合否不适用2021/12/14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3-1简佳焰是自然人2021/6/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林忠辉是自然人2021/6/21货币自有或自筹
持有金力股
1-3-3厦门山元物业有限公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21/6/21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小于0.01%
1-3-4厦门羲和寰宇贸易有否不适用2022/3/3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3-4-1罗朱茹是自然人2021/9/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3-4-2潘铭炜是自然人2021/9/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3-4-3邓婵英是自然人2021/9/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3-5厦门双泓元投资有限否不适用2021/6/21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3-5-1陈清水是自然人2011/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3-5-2黄濆花是自然人2011/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3-5-3陈延富是自然人2011/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3-5-4陈延河是自然人2011/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3-5-5陈阿菊是自然人2011/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3-5-6陈鸳鸯是自然人2011/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持有金力股
1-3-6建信国贸(厦门)私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21/6/21货币自有或自筹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小于0.01%
1-3-7刘鸣鸣是自然人2021/6/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3-8李华输是自然人2021/6/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3-9洪婧婧是自然人2021/6/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3-10章兴金是自然人2021/6/21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88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3-11蔡坤益是自然人2021/6/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3-12蔡晓玲是自然人2021/6/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3-13侯海燕是自然人2021/6/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4港基(厦门)实业有否不适用2021/12/14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4-1港基(香港)投资有否不适用2008/8/19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4-1-1港基控股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09/2/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4-1-1-1林津廉是自然人2008/7/29货币自有或自筹
1-4-1-1-2王石筠是自然人2008/7/29货币自有或自筹
1-4-1-1-3林燕是自然人2008/7/29货币自有或自筹
1-4-1-1-4林宗泽是自然人2008/7/29货币自有或自筹
1-4-1-1-5林诗韻是自然人2008/7/29货币自有或自筹
1-5黄毓群是自然人2021/12/14货币自有或自筹
1-6颜冰是自然人2021/12/14货币自有或自筹
1-7梁忠惠是自然人2021/12/14货币自有或自筹
1-8吴昊是自然人2021/12/14货币自有或自筹
1-9林战士是自然人2021/12/14货币自有或自筹
1-10刘峥是自然人2021/12/14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柯砾是自然人2021/12/14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建信国贸(厦门)私与1-3-6重不适用2021/9/3货币自有或自筹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复
二十、嘉兴和正宏顺
嘉兴和正宏顺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耿玉宏是自然人2021/6/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彭凌是自然人2021/6/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3吴媛媛是自然人2021/6/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4张露予是自然人2021/1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5北京冠丰信息咨询中否不适用2021/1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心
1-5-1胡广丰是自然人2020/11/6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89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6裴学军是自然人2021/1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7殷紫晗是自然人2021/1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8王莹是自然人2021/1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9王莉是自然人2021/1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0杜新燕是自然人2021/1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李国琦是自然人2021/1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朱姝是自然人2021/1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3李上雄是自然人2021/1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4北京和正私募股权基否不适用2021/6/11货币自有或自筹
金管理有限公司
1-14-1左涛是自然人2024/11/18货币自有或自筹
1-14-2周菊霞是自然人2025/6/1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4-3闫旭是自然人2025/6/12货币自有或自筹
二十一、上海劲邦劲兴
上海劲邦劲兴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西藏劲达创业投资有否不适用2016/7/6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1劲霸投资控股有限公否不适用2016/12/21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1-1-1洪忠信是自然人1990/9/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2洪志勇是自然人2018/7/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福建劲达创业投资有否不适用2016/12/21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2-1洪金京是自然人2007/10/1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2洪志勇是自然人2007/10/10货币自有或自筹
1-2青岛劲邦劲诚投资管否不适用2020/5/14货币自有或自筹
理企业(有限合伙)
1-2-1上海劲邦股权投资管否不适用2017/11/21货币自有或自筹
理有限公司
1-2-1-1劲霸投资控股有限公与1-1-1重不适用201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复
1-2-2上海劲邦投资管理合否不适用2020/11/6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1-2-2-1拉萨劲邦伙伴企业管否不适用2020/8/21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90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理有限公司
1-2-2-1-1彭志云是自然人2020/4/30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1-2龚觉非是自然人2020/4/30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2彭志云是自然人2018/8/9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3郭传海是自然人2018/8/9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4龚觉非是自然人2018/8/9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5李章凯是自然人2022/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6孔连增是自然人2020/8/21货币自有或自筹
二十二、福建劲邦晋新
福建劲邦晋新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是否为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最终持投资主体权(自筹/自人性质式有人益时间有)
1-1西藏劲达创业投资有限否不适用2021/5/12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1-1劲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16/5/24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1洪忠信是自然人1990/9/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2洪志勇是自然人2018/7/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福建劲达创业投资有限否不适用2016/5/24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1-2-1洪金京是自然人2007/10/1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2洪志勇是自然人2007/10/10货币自有或自筹
1-2福建省晋融投资控股有是国有主体2021/5/12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福建地方产业股权投资1-3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是国有主体2021/5/12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4泉州市创新投资发展合是国有主体2022/3/15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1-5嘉兴致新投资管理有限否不适用2021/5/12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5-1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是上市公司2017/11/28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1-6泉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是国有主体2021/5/12货币自有或自筹
任公司厦门市君洋和创一号股1-7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否不适用2021/5/12货币自有或自筹合伙)
2-1-1091是否为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最终持投资主体权(自筹/自人性质式有人益时间有)厦门君洋和泽成长二号1-7-1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否不适用2022/5/16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7-1-1苏晓明是自然人2022/1/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7-1-2厦门君洋私募基金管理否不适用2022/1/13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1-7-1-2-1连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17/4/12货币自有或自筹
1-7-1-2-1-
1吴美云是自然人2007/12/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7-1-2-1-
2吴康龙是自然人2011/6/3货币自有或自筹
1-7-2福建省幸福联达投资有否不适用2020/2/20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7-2-1苏晓明是自然人2019/1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7-2-2苏明丽是自然人2019/1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8泉州展志钢材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21/11/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8-1上海展志实业集团有限否不适用2018/1/23货币自有或自筹
责任公司
1-8-1-1孙晋忠是自然人2005/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8-1-2陈诗照是自然人2005/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9上海宏兆实业发展有限否不适用2021/5/12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9-1林燕青是自然人2011/3/4货币自有或自筹
1-10福建省恒隆投资股份有否不适用2021/5/12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0-1许连椅是自然人2010/3/8货币自有或自筹
1-10-2恒丰富彬(厦门)投资否不适用2010/3/8货币自有或自筹
股份有限公司
1-11泉州市劲豪股权投资合否不适用2021/5/12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1-11-1苏清霞是自然人2021/4/2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2苏雅婷是自然人2021/4/2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3厦门豪晋资产管理有限否不适用2021/4/23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11-3-1苏鸿钊是自然人2017/5/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3-2苏雅婷是自然人2017/5/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泉州栩栩如生电子商务否不适用2021/11/22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1-12-1何长太是自然人2021/11/4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2何顺琼是自然人2020/7/1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92是否为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层级序号股东姓名/最终持有出资方名称最终持投资主体权(自筹/自人性质式有人益时间有)
1-13晋江市百盛纸塑工贸有否不适用2021/5/12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3-1施涌添是自然人2013/5/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3-2施涌福是自然人2013/5/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4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21/11/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4-1施能坑是自然人1996/3/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4-2施能建是自然人1996/3/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4-3施明取是自然人1996/3/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4-4施加谋是自然人1996/3/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4-5郑景秋是自然人1996/3/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4-6施能辉是自然人1996/3/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晋江劲水投资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21/11/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1厦门骏煌投资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21/8/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1-1洪炳煌是自然人2014/5/19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1-2施双喜是自然人2017/3/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2晋江云鹏服饰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21/8/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2-1洪梓烽是自然人2012/8/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3福建省麟鸿农业科技有否不适用2021/8/31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5-3-1林鸿铭是自然人2019/4/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4晋江晋鑫杭投资有限责否不适用2022/7/8货币自有或自筹
任公司
1-15-4-1许晋杭是自然人2022/1/1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4-2许添杭是自然人2022/1/1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5厦门劲大贸易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22/7/8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5-1许友景是自然人2021/11/24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5-2许荣结是自然人2021/11/24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6晋江瑞华家具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21/8/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6-1洪荣燉是自然人2017/9/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6-2施金城是自然人2017/9/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7福建万保利贸易有限公否不适用2021/8/31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15-7-1洪荣基是自然人2019/9/26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7-2杨荣乐是自然人2011/11/11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93是否为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
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最终持投资主体权(自筹/自人性质式有人益时间有)
1-15-8福建省钜港环保科技有否不适用2021/8/31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5-8-1谢进强是自然人2016/3/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8-2谢正义是自然人2016/3/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8-3谢小青是自然人2016/3/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9福建省达盈电子商务有否不适用2021/8/31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5-9-1吴允堆是自然人2015/3/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9-2施丽雅是自然人2015/3/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6福建智赢企业管理咨询否不适用2021/5/12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1-16-1林琳是自然人2021/4/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7泉州国闽投资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21/11/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7-1洪宏英是自然人2021/8/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17-2卢凉凉是自然人2021/8/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18晋江劲松投资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21/11/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8-1厦门松立集团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21/8/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8-1-1张忠贤是自然人2021/6/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8-1-2黄鸿裕是自然人2022/10/28货币自有或自筹
1-18-2晋江市松立电池有限公否不适用2021/8/20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18-2-1张忠厚是自然人2021/4/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8-2-2张绵绵是自然人2021/4/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8-3黄鸿裕是自然人2021/8/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8-4张丽娜是自然人2021/8/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9福建晋江劲邦投资管理否不适用2021/5/12货币自有或自筹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9-1上海劲邦股权投资管理否不适用2021/4/9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1-19-1-1与1-1-1劲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1/4/15货币自有或自筹
重复
1-19-2上海劲邦投资管理合伙否不适用2021/4/9货币自有或自筹企业(有限合伙)
1-19-2-1拉萨劲邦伙伴企业管理否不适用2020/8/21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1-19-2-1-
1彭志云是自然人2020/4/3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9-2-1-
2龚觉非是自然人2020/4/30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94是否为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层级序号股东姓名/最终持有出资方名称最终持投资主体权(自筹/自人性质式有人益时间有)
1-19-2-2彭志云是自然人2018/8/9货币自有或自筹
1-19-2-3郭传海是自然人2018/8/9货币自有或自筹
1-19-2-4龚觉非是自然人2018/8/9货币自有或自筹
1-19-2-5李章凯是自然人2022/10/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9-2-6孔连增是自然人2020/8/21货币自有或自筹
二十三、合肥产投基金
合肥产投基金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合肥市创业投资引导是国有主体2020/3/12货币自有或自筹
基金有限公司
1-2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是国有主体2020/3/12货币自有或自筹
团有限公司
1-3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是国有主体2020/3/12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
1-4东鑫科创产业投资引是国有主体2022/6/21货币自有或自筹
导基金有限公司
1-5肥西产业投资控股有是国有主体2023/8/9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6合肥鑫城控股集团有是国有主体2020/3/12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7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是国有主体2020/3/12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8合肥市蜀山区金创投是国有主体2020/3/12货币自有或自筹
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1-9合肥滨湖金融投资集是国有主体2020/3/12货币自有或自筹
团有限公司
1-10庐江县工业投资有限是国有主体2020/3/12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11合肥庐阳科技创新集是国有主体2020/3/12货币自有或自筹
团有限公司
1-12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是国有主体2020/3/12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二十四、信创奇点
信创奇点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2-1-1095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檀国民是自然人2021/12/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2姜晨是自然人2021/12/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3鹿现栋是自然人2021/12/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4杨静是自然人2021/12/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5张国防是自然人2021/12/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6谭国强是自然人2024/9/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7罗培栋是自然人2021/12/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8北京信创科达资本管否不适用2021/7/19货币自有或自筹
理有限公司
1-8-1王宏丽是自然人2016/3/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8-2李硕是自然人2016/3/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8-3田佳欣是自然人2016/3/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8-4牟贵先是自然人2017/7/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8-5袁华之是自然人2016/9/14货币自有或自筹
1-8-6苏震是自然人2016/9/14货币自有或自筹
1-8-7霍文华是自然人2016/3/31货币自有或自筹
二十五、赣州翰力
赣州翰力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广州翰盛股权投资合否不适用2022/3/25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1-1-1广州壹期金舵投资合是国有主体2022/1/6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1-1-2广州市锋晖旭投资合否不适用2021/12/6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1-1-2-1陈荣是自然人2016/5/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2常晓棠是自然人2017/12/18货币自有或自筹
1-1-3广州市瀚晖创业投资否不适用2021/12/6货币自有或自筹
管理有限公司
1-1-3-1赖传锟是自然人2014/7/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3-2陈怡是自然人2007/5/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3-3常诚是自然人2019/5/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3-4邓良平是自然人2017/12/18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96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3-5宁博是自然人2021/3/18货币自有或自筹
1-1-3-6陆远是自然人2018/12/28货币自有或自筹
1-2广州市锋晖旭投资合与1-1-2重不适用2021/11/16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复
1-3赣州浩培投资中心否不适用2021/12/6货币自有或自筹(有限合伙)
1-3-1王浩是自然人2021/7/23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李培是自然人2021/7/23货币自有或自筹
广州中保瀚林创业投1-4资合伙企业(有限合否不适用2022/3/25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4-1中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否不适用2022/1/26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4-1-1中保控股集团有限公否不适用2023/12/21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4-1-1-1林楚雄是自然人2009/7/2货币自有或自筹
1-4-1-1-2林得凤是自然人2021/7/29货币自有或自筹
1-4-1-2林楚雄是自然人2016/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4-2赣州聚新贰号投资中否不适用2022/3/23货币自有或自筹心(有限合伙)
1-4-2-1林亨胜是自然人2022/2/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4-2-2林潮威是自然人2022/2/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4-2-3林利彬是自然人2022/5/24货币自有或自筹
1-4-2-4广东省中保资本管理否不适用2022/2/25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1-4-2-4-1中保控股集团有限公与1-4-1-1不适用2010/8/19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重复
1-4-2-4-2林楚雄是自然人2010/8/19货币自有或自筹
1-4-2-5林舜州是自然人2022/2/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4-2-6程敏是自然人2022/2/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4-3赣州聚新壹号投资中否不适用2022/3/23货币自有或自筹心(有限合伙)
1-4-3-1杨海璇是自然人2022/2/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4-3-2郑育东是自然人2022/2/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4-3-3宋丽娟是自然人2022/2/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4-3-4林晓桁是自然人2022/2/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4-3-5广东省中保资本管理与1-4-2-42022/2/25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重复
2-1-1097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4-3-6林炯呈是自然人2022/2/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4-3-7林益东是自然人2022/2/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4-4广州市锋晖旭投资合与1-1-2重不适用2022/1/26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复
1-4-5广东省中保资本管理与1-4-2-4不适用2022/3/23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重复
1-4-6广州市瀚晖创业投资与1-1-3重不适用2022/1/26货币自有或自筹
管理有限公司复
1-4-7赖传锟是自然人2022/3/23货币自有或自筹
1-5嘉兴铭晨新途投资合否不适用2021/12/6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1-5-1田日是自然人2021/8/2货币自有或自筹
1-5-2肖坤峰是自然人2021/8/2货币自有或自筹
1-5-3陈泽钦是自然人2021/8/2货币自有或自筹
1-5-4周俊翔是自然人2021/8/2货币自有或自筹
1-5-5陈泽铨是自然人2021/8/2货币自有或自筹
1-5-6曾柳柳是自然人2021/8/2货币自有或自筹
1-5-7秦涛弟是自然人2021/8/2货币自有或自筹
1-5-8郑灿杰是自然人2021/8/2货币自有或自筹
1-5-9广州新途股权投资管否不适用2021/3/29货币自有或自筹
理有限公司
1-5-9-1刘锋是自然人2018/1/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5-9-2郑灿杰是自然人2018/1/23货币自有或自筹
1-5-9-3陈创生是自然人2018/1/19货币自有或自筹
1-6陈怡是自然人2021/12/6货币自有或自筹
1-7雷少彬是自然人2021/12/6货币自有或自筹
1-8顾伟峰是自然人2021/12/6货币自有或自筹
1-9广州市瀚晖创业投资与1-1-3重不适用2021/11/16货币自有或自筹
管理有限公司复
二十六、安徽基石
安徽基石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是国有主体2021/9/9货币自有或自筹
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2-1-1098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2芜湖产业投资基金有是国有主体2021/9/9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3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是国有主体2021/9/9货币自有或自筹
团有限公司
1-4马鞍山市雨山区资产是国有主体2021/9/9货币自有或自筹
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5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否不适用2021/9/9货币自有或自筹
管理有限公司
1-5-1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否不适用2018/3/28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马鞍山神州基石股权1-5-1-1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否不适用2015/8/31货币自有或自筹合伙)
1-5-1-1-1张维是自然人2015/8/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5-1-1-2林凌是自然人2015/8/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5-1-1-3王启文是自然人2015/8/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5-1-1-4陶涛是自然人2015/8/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5-1-1-5陈延立是自然人2015/8/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5-1-1-6韩再武是自然人2015/8/17货币自有或自筹
马鞍山北斗基石股权1-5-1-2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否不适用2015/8/31货币自有或自筹合伙)
1-5-1-2-1张维是自然人2015/8/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5-1-2-2林凌是自然人2015/8/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5-1-2-3王启文是自然人2015/8/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5-1-2-4陶涛是自然人2015/8/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5-1-2-5陈延立是自然人2015/8/17货币自有或自筹
二十七、广发信德三期
广发信德三期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珠海格力创业投资有是国有主体2022/1/7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2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否不适用2022/1/7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是上市公司2008/12/3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3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否不适用2022/1/7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099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司
1-3-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是上市公司2012/5/11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4新界泵业(浙江)有否不适用2022/1/7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4-1温岭龙溪企业管理中否不适用2020/6/22货币自有或自筹心(有限合伙)
1-4-1-1许鸿峰是自然人2020/6/12货币自有或自筹
1-4-1-2施召阳是自然人2021/3/9货币自有或自筹
1-4-1-3陈华青是自然人2021/3/9货币自有或自筹
1-4-1-4许敏田是自然人2020/4/23货币自有或自筹
1-4-1-5杨富正是自然人2021/3/9货币自有或自筹
1-4-1-6许金菊是自然人2024/9/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4-1-7王修元是自然人2021/3/9货币自有或自筹
1-4-1-8王子华是自然人2021/3/9货币自有或自筹
1-4-1-9王松涛是自然人2021/3/9货币自有或自筹
1-4-1-10许峰平是自然人2024/9/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4-1-11杨佩华是自然人2020/4/23货币自有或自筹
1-4-1-12温岭润溪机电有限公否不适用2020/4/23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4-1-12-
1许敏田是自然人2020/3/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4-1-12-
2杨佩华是自然人2020/3/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4-2温岭欧泰机电有限公否不适用2020/6/22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4-2-1许龙波是自然人2020/6/18货币自有或自筹
1-4-2-2许敏田是自然人2020/6/18货币自有或自筹
1-4-3温岭林熙企业管理中否不适用2020/6/22货币自有或自筹心(有限合伙)
1-4-3-1许龙波是自然人2020/6/4货币自有或自筹
1-4-3-2温岭林熙机电有限公否不适用2020/6/4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4-3-2-1许龙波是自然人2020/6/1货币自有或自筹
1-4-3-2-2官安燕是自然人2020/6/1货币自有或自筹
1-4-4许敏田是自然人2020/6/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4-5许龙波是自然人2020/6/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5广州诚协投资管理有否不适用2022/1/7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100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
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限公司
1-5-1广东民建实业有限公否不适用2009/1/21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5-1-1黄家周是自然人1998/5/8货币自有或自筹
1-5-2黄家周是自然人2009/1/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5-3魏凤琴是自然人2009/1/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6关玉婵是自然人2022/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7广州市花港博益物业否不适用2022/1/7货币自有或自筹
管理有限公司
1-7-1广州亨迪企业集团有否不适用2008/3/30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7-1-1刘启英是自然人2019/7/19货币自有或自筹
1-7-1-2李迪是自然人2001/7/26货币自有或自筹
1-7-2刘启莉是自然人2008/3/30货币自有或自筹
1-8广东塔牌创业投资管否不适用2022/1/7货币自有或自筹
理有限公司
1-8-1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是上市公司2016/1/18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9粤民投私募基金管理否不适用2024/8/16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1-9-1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否不适用2017/1/11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持有金力股
1-9-1-1珠海贤丰粤富投资合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6/9/15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9-1-2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6/9/15货币自有或自筹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9-1-3广州赛米商务服务有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6/9/15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9-1-4广州华杜投资有限公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6/9/15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9-1-5佛山市顺德区荣跃企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6/9/15货币自有或自筹
业管理有限公司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9-1-6广州星河湾创业投资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6/9/15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9-1-7广州佳芯商务服务有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6/9/15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小于0.01%
2-1-1101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持有金力股
1-9-1-8佛山市美的企业管理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6/9/15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9-1-9广州市腾曦晨投资有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6/9/15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责任公司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9-1-10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6/9/15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9-1-11广东万乾投资发展有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6/9/15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9-1-12粤金投(广州)企业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6/9/15货币自有或自筹
管理有限公司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9-1-13广州宝华投资发展有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6/9/15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9-1-14珠海民腾企业管理合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6/9/15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9-1-15广州智行天下商业服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6/9/15货币自有或自筹
务有限公司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9-1-16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6/9/15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9-1-17中山易高投资发展有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6/9/15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9-1-18广州丛瑞投资有限公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16/9/15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小于0.01%
1-9-2珠海悦腾企业管理合否不适用2022/1/13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1-9-2-1王义克是自然人2020/10/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9-2-2罗宇晨是自然人2023/12/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0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是上市公司2022/1/7货币自有或自筹
有限公司
1-11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否不适用2022/1/7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珠海华翼富教育投资1-11-1合伙企业(有限合否不适用2016/3/14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11-1-1张克强是自然人2019/12/3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102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1-1-2张远捷是自然人2016/1/25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2张克强是自然人2000/1/26货币自有或自筹
持有金力股
1-12广州南菱汽车股份有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22/1/7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13广西中庸创业投资有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24/8/16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14西藏蓝吉投资管理有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22/1/7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15江苏伯霖服饰有限公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22/1/7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小于0.01%持有金力股
1-16银川市东桥家电有限份股权比例不适用2022/1/7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小于0.01%
1-17张钧锷是自然人2022/1/7货币自有或自筹
二十八、宁波易辰
宁波易辰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刘冬梅是自然人2016/5/13货币自有或自筹
1-2林新正是自然人2021/1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3宁波炬兴创业投资合否不适用2023/11/24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1-3-1林新正是自然人2021/4/14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否不适用2021/4/14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3-2-1徐海英是自然人2016/8/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2林新正是自然人2021/12/23货币自有或自筹
1-4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否不适用2016/5/13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4-1徐海英是自然人2016/8/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4-2林新正是自然人2021/12/23货币自有或自筹
二十九、宁波宝通辰韬
宁波宝通辰韬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2-1-1103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无锡百年通投资有限否不适用2019/6/27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1-1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是上市公司2018/7/26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2火星人网络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18/7/26货币自有或自筹
WUXI BOTON
1-1-2-1 TECHNOLOGY 否 不适用 2018/7/4 货币 自有或自筹
CO.LTD
1-1-2-1-1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是上市公司2018/7/4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2黄碧芬是自然人2017/7/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赵小平是自然人2024/10/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4宁波炬兴创业投资合否不适用2024/6/4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1-4-1林新正是自然人2021/4/14货币自有或自筹
1-4-2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否不适用2021/4/14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4-2-1徐海英是自然人2016/8/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4-2-2林新正是自然人2021/12/23货币自有或自筹
1-5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与1-4-2重不适用2016/7/28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复
1-6林永连是自然人2017/7/7货币自有或自筹
三十、安徽煜帆
安徽煜帆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郝少波是自然人2024/6/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袁亚男是自然人2022/8/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申建阳是自然人2023/5/5货币自有或自筹
1-4许孝磊是自然人2024/6/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5赵超杰是自然人2022/4/7货币自有或自筹
1-6郝亚晓是自然人2022/4/7货币自有或自筹
1-7李明生是自然人2022/4/7货币自有或自筹
1-8王佳是自然人2022/4/7货币自有或自筹
1-9唐春强是自然人2022/4/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0郭艳军是自然人2022/4/7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104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
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1李海军是自然人2022/4/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王晓静是自然人2022/4/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3张林健是自然人2022/3/31货币自有或自筹
1-14张博是自然人2022/4/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武国辉是自然人2022/4/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6许敬华是自然人2022/4/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7左孟孟是自然人2022/4/7货币自有或自筹
三十一、常州常高新
常州常高新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层级序/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号持有人人性质方式益时间有)
1-1常州和泰股权投资有是国有主体2021/6/30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2常州恒升投资控股有是国有主体2022/6/20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3常州滨江启航投资管是国有主体2025/9/23货币自有或自筹
理有限公司
1-4常州创业投资集团有是国有主体2022/6/20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5陆翀是自然人2021/6/30货币自有或自筹
1-6童银鑫是自然人2021/6/30货币自有或自筹
1-7徐国忠是自然人2021/6/30货币自有或自筹
1-8许建军是自然人2021/6/30货币自有或自筹
1-9常州龙城城市运营管是国有主体2025/9/23货币自有或自筹
理有限公司
1-10常州和诺资本管理有是国有主体2021/6/30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三十二、广发信德新能源
广发信德新能源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层级序/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号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是国有主体2022/4/27货币自有或自筹
资有限公司
1-2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否不适用2022/4/27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2-1-1105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层级序/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号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是上市公司2022/2/10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3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否不适用2022/4/27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3-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是上市公司2012/6/5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三十三、珠海北汽
珠海北汽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珠海华金阿尔法二号1-1基金合伙企业(有限是国有主体2018/6/11货币自有或自筹合伙)
1-2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是国有主体2018/6/11货币自有或自筹
资有限公司
1-3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是国有主体2018/6/11货币自有或自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珠海华金智行投资有是国有主体2018/6/11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三十四、珠海招证冠智
珠海招证冠智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终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是国有主体2022/3/3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深圳旭腾创企业管理1-2合伙企业(有限合否不适用2022/3/3货币自有或自筹伙)
1-2-1佛山卓威盛贸易有限否不适用2022/4/22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2-1-1深圳鹏瑞集团有限公否不适用2018/7/2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2-1-1-1徐航是自然人2016/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1-1-2王琳是自然人2016/6/1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深圳市华佑公益基金是社会组织2022/4/25货币自有或自筹
会
1-2-3佛山恒义创贸易有限否不适用2022/4/22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2-3-1深圳鹏瑞集团有限公否与1-2-1-12018/7/2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106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终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司重复
1-2-4深圳鹏瑞集团有限公与1-2-1-1否2022/8/23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重复
1-3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是国有主体2022/3/3货币自有或自筹
司
1-4珠海冠智投资合伙企否不适用2022/3/3货币自有或自筹业(有限合伙)
1-4-1徐延铭是自然人2021/12/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4-2牛育红是自然人2021/12/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4-3付小虎是自然人2021/12/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4-4吴英莲是自然人2021/12/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4-5李俊义是自然人2021/12/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4-6刘厚东是自然人2021/12/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4-7刘宗坤是自然人2022/4/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4-8刘建明是自然人2021/12/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4-9师炜是自然人2021/12/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4-10柳亚梅是自然人2021/12/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4-11谢斌是自然人2021/12/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5陆浩东是自然人2022/3/3货币自有或自筹
1-6厉泽霖是自然人2022/3/3货币自有或自筹
1-7尹海兰是自然人2022/3/3货币自有或自筹
1-8徐立球是自然人2022/3/3货币自有或自筹
1-9蒋干胜是自然人2022/3/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0蔡建勇是自然人2022/3/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谢咏飞是自然人2022/3/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周立娜是自然人2022/3/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3珠海致远和赢投资合否不适用2022/3/3货币自有或自筹
伙企业(有限合伙)
1-13-1蔡展彰是自然人2022/2/18货币自有或自筹
1-13-2陈斌峰是自然人2022/2/18货币自有或自筹
1-14彭小英是自然人2022/3/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王以超是自然人2022/3/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6王耐生是自然人2022/3/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7范淑凤是自然人2024/8/16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107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层级序号股东姓名/是否为最最终持有出资方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终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8赵冲是自然人2022/3/3货币自有或自筹
1-19李人鲲是自然人2022/3/3货币自有或自筹
1-20李佳是自然人2022/3/3货币自有或自筹
三十五、青岛君信
青岛君信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资金来源/是否为最最终持有取得直接被投资出资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自筹/自终持有人人性质主体权益时间方式
有)
1-1朱瑞是自然人2022/2/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2吴化平是自然人2022/2/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3霍永涛是自然人2022/2/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4范艳霞是自然人2022/2/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5董夫磊是自然人2022/2/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6吕海滨是自然人2022/2/15货币自有或自筹
1-7王曼娜是自然人2022/2/15货币自有或自筹
三十六、厦门友道雨泽
厦门友道雨泽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是否为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最终持有人性投资主体权(自筹/自式有人质益时间有)
1-1胡博是自然人2021/11/9货币自有或自筹
1-2吴震是自然人2021/11/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杭州易森芯科技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21/11/9货币自有或自筹
1-3-1沈燕是自然人2021/7/2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杭州春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21/7/2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1邱小英是自然人2017/2/21货币自有或自筹
1-3-2-2黄文婷是自然人2017/1/24货币自有或自筹
1-4北京友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17/7/11货币自有或自筹
1-4-1仝岩是自然人2016/4/1货币自有或自筹
1-4-2仝傲是自然人2020/12/9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108三十七、杭州象之仁
杭州象之仁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是否为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出资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最终持有人性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方式有人质益时间有)
1-1白永杰是自然人2017/6/2货币自有或自筹
1-2深圳群象岛资本管理有限否不适用2017/6/2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2-1路明是自然人2015/6/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2-2王胜起是自然人2015/6/16货币自有或自筹
1-3何占祥是自然人2017/6/2货币自有或自筹
1-4贾胜国是自然人2017/6/2货币自有或自筹
1-5郑岩是自然人2017/6/2货币自有或自筹
1-6史国平是自然人2017/6/2货币自有或自筹
1-7李亚伟是自然人2017/6/2货币自有或自筹
1-8秦三宽是自然人2017/6/2货币自有或自筹
1-9滕超臣是自然人2017/6/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0赵汇涛是自然人2017/6/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1李俊英是自然人2017/6/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2张志军是自然人2017/6/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3栗鹏举是自然人2017/6/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4徐秀文是自然人2017/6/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郑州香雪儿食品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17/6/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1郑州香雪儿食品科技有限否不适用2022/12/28货币自有或自筹
公司
1-15-1-1郑州市香雪儿企业管理有否不适用2022/4/29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5-1-1-
1李双英是自然人2019/3/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1-1-
2吴保钢是自然人2019/3/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1-1-
3李培育是自然人2019/3/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1-1-
4张建军是自然人2019/3/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1-2郑州香锦企业咨询中心否不适用2022/4/29货币自有或自筹(有限合伙)
1-15-1-2-
1李培育是自然人2022/4/2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1-2-
2杨玲是自然人2023/7/19货币自有或自筹
2-1-1109是否为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
出资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最终持有人性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方式有人质益时间有)
1-15-1-2-
3李婷是自然人2023/7/19货币自有或自筹
1-15-1-2-郑州市香雪儿企业管理有与1-15-
41-1不适用2022/4/22货币自有或自筹限公司重复
三十八、常州哲明
常州哲明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是否为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出资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最终持有人性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方式有人质益时间有)
1-1刘芯是自然人2021/11/18货币自有或自筹
1-2王浩臣是自然人2021/11/18货币自有或自筹
1-3贾伟是自然人2021/11/30货币自有或自筹
1-4任真是自然人2021/11/30货币自有或自筹
1-5王虹是自然人2021/11/30货币自有或自筹
1-6夏亮是自然人2021/11/30货币自有或自筹
1-7常州力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否不适用2021/11/18货币自有或自筹
1-7-1姚中彬是自然人2018/11/28货币自有或自筹
1-7-2薛丽是自然人2013/6/5货币自有或自筹
三十九、河北佳润
河北佳润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袁海朝是自然人2022/12/20货币自有或自筹
1-2王佳是自然人2021/4/2货币自有或自筹
1-3徐勇是自然人2021/4/2货币自有或自筹
1-4洪珍斌是自然人2021/4/2货币自有或自筹
1-5孙常伟是自然人2021/4/2货币自有或自筹
1-6李鹏飞是自然人2021/4/2货币自有或自筹
四十、嘉兴恩复开润
嘉兴恩复开润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2-1-1110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
是否为最终最终持有出资方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投资主体权(自筹/自持有人人性质式益时间有)
1-1苗春玲是自然人2022/5/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2孙荟是自然人2022/5/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3张罗军是自然人2022/5/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4朱雯君是自然人2022/5/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5缪明伟是自然人2022/5/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6潘莲芹是自然人2022/5/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7杨仲望是自然人2022/5/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8徐志荣是自然人2022/5/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9霍永涛是自然人2022/5/27货币自有或自筹
1-10北京恩利伟业私募基否不适用2019/5/8货币自有或自筹
金管理有限公司
1-10-1北京恩利投资管理有否不适用2016/5/23货币自有或自筹
限公司
1-10-1-1霍永涛是自然人2021/7/8货币自有或自筹
1-10-1-2霍娜是自然人2017/10/12货币自有或自筹
1-10-1-3霍曙光是自然人2016/3/30货币自有或自筹
四十一、天津东金园
天津东金园的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最终持取得直接被资金来源是否为最层级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有人性投资主体权出资方式(自筹/自终持有人质益时间有)
1-1李鑫是自然人2022/12/31天津东皋股权不适用
1-2蔡梁是自然人2022/12/31天津东皋股权不适用
1-3邓新建是自然人2022/12/31天津东皋股权不适用
1-4吉学文是自然人2022/12/31天津东皋股权不适用
1-5李瑞民是自然人2022/12/31天津东皋股权不适用
1-6吴修计是自然人2022/12/31天津东皋股权不适用
1-7伊胜宁是自然人2022/12/31天津东皋股权不适用
1-8赵华是自然人2022/12/31天津东皋股权不适用
1-9李森是自然人2022/12/31天津东皋股权不适用
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