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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塑科技:佛塑科技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股本变动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2-1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973证券简称:佛塑科技公告编号:2026-07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

发行股票数量:122834640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票价格:3.81元/股

发行股票性质: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

发行股票数量:26246719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票价格:3.81元/股

发行股票性质:限售条件流通股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新增股份的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涉及有关单位及术语的简称与上市公司同日在深圳1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的释义相同。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1、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履行交易对方所必需的全部内部授权或批准;

3、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资监管有权部门备案;

4、本次交易已获得国资监管有权单位的批准;

5、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

6、本次交易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

7、本次交易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8、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袁海朝、华浩世纪等102名

2交易对方持有的金力股份100%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金力股

份100%的股份。

根据中联评估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508371.92万元。交易各方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经友好协商后确认,在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人民币508000.00万元。其中,40000万元以现金对价的方式支付,46800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结合标的公司股东承担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义务、股份锁定等因素,本次交易采用差异化定价,即在保持公司支付的总对价不变的情况下,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标的公司股东出让其持有的股份的交易价格根据“总对价×90%×该股东所转让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算,总对价扣除前述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标的公司股东出让其持有的股份的交易价格之和后,剩余对价部分由各业绩承诺方按其被收购股份占全部业绩承诺方被收购股份总额的比例享有。针对不同的交易对方涉及的差异化定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对标的公司涉及的交易对方合计持股比例相应交易对价

号100%股份估值

袁海朝、华浩世纪、舟山海乾、

安徽创冉、河北佳润、袁梓赫、

16325472328.5528.9711%1832558113.62

袁梓豪、珠海中冠国际共8名业绩承诺方其他不承担业绩补偿责任的

24571999999.3771.0289%3247441885.90

94名交易对方

合计100.0000%5080000000.00

2、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采用锁定价格的方式向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其中400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

3金对价,6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

务比例将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

(三)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2024年11月15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初始发行价格为3.8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袁海朝、华浩世纪等100名交易对方

(102名交易对方中袁梓豪、袁梓赫仅获得现金对价)。

4、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中,中联评估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金力股份10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经分析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金力股份100%股权的评估值为508371.92万元,母公司口径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率为

20.78%,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率为12.68%。经

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508000.00万元。

4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结合

承担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义务、股份锁定等因素,本次交易采用差异化定价,即在保持上市公司支付的总对价不变的情况下,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标的公司股东出让其持有的股份的交易价格根据“总对价×90%×该股东所转让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算,总对价扣除前述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标的公司股东出让其持有的股份的交易价格之和后,剩余对价部分由各业绩承诺方按其被收购股份占全部业绩承诺方被收购股份总额的比例享有。具体如下:

单位:元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的总对价

1华浩世纪金力股份16.5717%股份375816676.42672419065.571048235741.99

2海之润金力股份7.1730%股份-327948897.77327948897.77

3舟山海乾金力股份5.8576%股份-370523064.92370523064.92

4山东海科金力股份5.4617%股份-249707282.56249707282.56

5金润源金服金力股份5.0509%股份-230929294.91230929294.91

6金石基金金力股份4.0962%股份-187280461.92187280461.92

7北京杰新园金力股份3.6581%股份-167246846.17167246846.17

8珠海中冠国际金力股份3.1241%股份-197612301.29197612301.29

9厦门友道易鸿金力股份3.0039%股份-137339005.41137339005.41

10嘉兴岩泉金力股份2.3121%股份-105709416.28105709416.28

11比亚迪金力股份2.2407%股份-102444010.80102444010.80

12宜宾晨道金力股份1.8812%股份-86010291.7686010291.76

13旗昌投资金力股份1.8206%股份-83235760.8583235760.85

14厦门国贸海通金力股份1.8206%股份-83235760.8583235760.85

15厦门惠友豪嘉金力股份1.8206%股份-83235760.8583235760.85

16深圳翼龙金力股份1.8206%股份-83235760.8583235760.85

17湖州华智金力股份1.4004%股份-64027510.9164027510.91

18合肥中小基金金力股份1.0923%股份-49941456.5149941456.51

19河北毅信金力股份0.9103%股份-41617880.4241617880.42

马鞍山支点科

20金力股份0.9103%股份-41617880.4241617880.42

21杭州长津金力股份0.9103%股份-41617880.4241617880.42

22湖北小米金力股份0.9103%股份-41617880.4241617880.42

5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付

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的总对价

23肥西产投金力股份0.8739%股份-39953165.2139953165.21

24济南复星金力股份0.8668%股份-39629469.6639629469.66

25安徽创冉金力股份0.7921%股份-50105543.2950105543.29

26厦门建达石金力股份0.7282%股份-33294304.3433294304.34

27嘉兴和正宏顺金力股份0.7282%股份-33294304.3433294304.34

28海通创新投金力股份0.7282%股份-33294304.3433294304.34

29上海劲邦劲兴金力股份0.6736%股份-30797231.5130797231.51

30福建劲邦晋新金力股份0.6372%股份-29132516.2929132516.29

31常州鑫崴金力股份0.6069%股份-27745250.8427745250.84

32常州鑫未来金力股份0.6069%股份-27745250.8427745250.84

33合肥产投基金金力股份0.5826%股份-26635443.4726635443.47

34信创奇点金力股份0.5462%股份-24970728.2524970728.25

35赣州翰力金力股份0.5462%股份-24970728.2524970728.25

36安徽基石金力股份0.5462%股份-24970728.2524970728.25

37万和投资金力股份0.5462%股份-24970728.2524970728.25

38广发信德三期金力股份0.5455%股份-24940805.0024940805.00

39宝悦贸易金力股份0.4369%股份-19976582.6019976582.60

40宁波易辰金力股份0.3787%股份-17313038.2517313038.25

41宁波宝通辰韬金力股份0.3787%股份-17313038.2517313038.25

42安徽煜帆金力股份0.3759%股份-17188184.6117188184.61

43熹利来投资金力股份0.3641%股份-16647152.1716647152.17

44常州常高新金力股份0.3641%股份-16647152.1716647152.17

广发信德新能

45金力股份0.3213%股份-14688664.6514688664.65

46珠海北汽金力股份0.3034%股份-13872621.2613872621.26

47珠海招证冠智金力股份0.2913%股份-13317721.7313317721.73

48青岛君信金力股份0.2731%股份-12485364.1212485364.12

49厦门友道雨泽金力股份0.2367%股份-10820648.9110820648.91

50双杰电气金力股份0.1994%股份-9115464.469115464.46

51杭州象之仁金力股份0.1821%股份-8323576.088323576.08

52常州哲明金力股份0.1821%股份-8323576.088323576.08

53河北佳润金力股份0.1517%股份-9596553.139596553.13

6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付

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的总对价

54珠海冠明金力股份0.1456%股份-6658860.866658860.86

55嘉兴恩复开润金力股份0.0910%股份-4161788.044161788.04

56松禾创投金力股份0.0693%股份-3167736.643167736.64

57天津东金园金力股份0.0503%股份-2298672.062298672.06

58李国飞金力股份2.4760%股份-113200634.76113200634.76

59袁海朝金力股份2.0916%股份-132301585.42132301585.42

60孟昭华金力股份1.4164%股份-64757421.9464757421.94

61徐锋金力股份0.6736%股份-30797231.5130797231.51

62封志强金力股份0.4551%股份-20806176.7820806176.78

63陈立叶金力股份0.4005%股份-18311867.3818311867.38

64郭海利金力股份0.3823%股份-17479509.7717479509.77

65张新朝金力股份0.3641%股份-16647152.1716647152.17

66张志平金力股份0.3641%股份-16647152.1716647152.17

67张伟金力股份0.1984%股份-9072697.939072697.93

68袁梓赫金力股份0.1912%股份12091661.79-12091661.79

69袁梓豪金力股份0.1912%股份12091661.79-12091661.79

70魏俊飞金力股份0.1821%股份-8323576.088323576.08

71熊建华金力股份0.1456%股份-6658860.866658860.86

72邴继荣金力股份0.1456%股份-6658860.866658860.86

73郝少波金力股份0.1347%股份-6159446.306159446.30

74郭海茹金力股份0.1092%股份-4994145.654994145.65

75苏碧海金力股份0.1092%股份-4994145.654994145.65

76林文海金力股份0.0910%股份-4161788.044161788.04

77井卫斌金力股份0.0910%股份-4161788.044161788.04

78马文献金力股份0.0655%股份-2996487.392996487.39

79杜鹏宇金力股份0.0546%股份-2497072.822497072.82

80毛险锋金力股份0.0546%股份-2497072.822497072.82

81王勇金力股份0.0546%股份-2497072.822497072.82

82袁召旺金力股份0.0455%股份-2080894.022080894.02

83郭威金力股份0.0437%股份-1997658.261997658.26

84唐斌金力股份0.0405%股份-1849681.721849681.72

85孟义金力股份0.0364%股份-1664715.211664715.21

7序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付

交易对方号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的总对价

86徐勇金力股份0.0309%股份-1415007.931415007.93

87李志坤金力股份0.0218%股份-998829.13998829.13

88张紫东金力股份0.0218%股份-998829.13998829.13

89彭晓平金力股份0.0190%股份-869472.43869472.43

90邓云飞金力股份0.0182%股份-832357.60832357.60

91郑义金力股份0.0182%股份-832357.60832357.60

92高洋金力股份0.0121%股份-554899.52554899.52

93马强金力股份0.0101%股份-462424.59462424.59

94王玮金力股份0.0091%股份-416178.80416178.80

95张克金力股份0.0073%股份-332943.04332943.04

96郭林建金力股份0.0073%股份-332943.04332943.04

97刘浩金力股份0.0042%股份-194114.11194114.11

98闫姗姗金力股份0.0036%股份-166471.52166471.52

99宋建金力股份0.0036%股份-166471.52166471.52

100李青辰金力股份0.0030%股份-138729.04138729.04

101李青阳金力股份0.0030%股份-138729.04138729.04

102运秀华金力股份0.0003%股份-14175.0514175.05

合计-400000000.004680000000.005080000000.00

5、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

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若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则尾数舍去取整。

本次拟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508000.00万元,其中的468000.00万元以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3.81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1228346404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94%,向各交易对方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8序号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价格(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1华浩世纪672419065.57176487943

2海之润327948897.7786075826

3舟山海乾370523064.9297250148

4山东海科249707282.5665539969

5金润源金服230929294.9160611363

6金石基金187280461.9249154976

7北京杰新园167246846.1743896810

8珠海中冠国际197612301.2951866745

9厦门友道易鸿137339005.4136046983

10嘉兴岩泉105709416.2827745253

11比亚迪102444010.8026888191

12宜宾晨道86010291.7622574879

13旗昌投资83235760.8521846656

14厦门国贸海通83235760.8521846656

15厦门惠友豪嘉83235760.8521846656

16深圳翼龙83235760.8521846656

17湖州华智64027510.9116805120

18合肥中小基金49941456.5113107993

19河北毅信41617880.4210923328

20马鞍山支点科技41617880.4210923328

21杭州长津41617880.4210923328

22湖北小米41617880.4210923328

23肥西产投39953165.2110486395

24济南复星39629469.6610401435

25安徽创冉50105543.2913151061

26厦门建达石33294304.348738662

27嘉兴和正宏顺33294304.348738662

28海通创新投33294304.348738662

29上海劲邦劲兴30797231.518083262

30福建劲邦晋新29132516.297646329

31常州鑫崴27745250.847282218

32常州鑫未来27745250.847282218

9序号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价格(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33合肥产投基金26635443.476990930

34信创奇点24970728.256553996

35赣州翰力24970728.256553996

36安徽基石24970728.256553996

37万和投资24970728.256553996

38广发信德三期24940805.006546143

39宝悦贸易19976582.605243197

40宁波易辰17313038.254544104

41宁波宝通辰韬17313038.254544104

42安徽煜帆17188184.614511334

43熹利来投资16647152.174369331

44常州常高新16647152.174369331

45广发信德新能源14688664.653855292

46珠海北汽13872621.263641107

47珠海招证冠智13317721.733495465

48青岛君信12485364.123276998

49厦门友道雨泽10820648.912840065

50双杰电气9115464.462392510

51杭州象之仁8323576.082184665

52常州哲明8323576.082184665

53河北佳润9596553.132518780

54珠海冠明6658860.861747732

55嘉兴恩复开润4161788.041092332

56松禾创投3167736.64831426

57天津东金园2298672.06603326

58李国飞113200634.7629711452

59袁海朝132301585.4234724825

60孟昭华64757421.9416996698

61徐锋30797231.518083262

62封志强20806176.785460938

63陈立叶18311867.384806264

64郭海利17479509.774587797

10序号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价格(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65张新朝16647152.174369331

66张志平16647152.174369331

67张伟9072697.932381285

68魏俊飞8323576.082184665

69熊建华6658860.861747732

70邴继荣6658860.861747732

71郝少波6159446.301616652

72郭海茹4994145.651310799

73苏碧海4994145.651310799

74林文海4161788.041092332

75井卫斌4161788.041092332

76马文献2996487.39786479

77杜鹏宇2497072.82655399

78毛险锋2497072.82655399

79王勇2497072.82655399

80袁召旺2080894.02546166

81郭威1997658.26524319

82唐斌1849681.72485480

83孟义1664715.21436933

84徐勇1415007.93371393

85李志坤998829.13262159

86张紫东998829.13262159

87彭晓平869472.43228207

88邓云飞832357.60218466

89郑义832357.60218466

90高洋554899.52145642

91马强462424.59121371

92王玮416178.80109233

93张克332943.0487386

94郭林建332943.0487386

95刘浩194114.1150948

96闫姗姗166471.5243693

11序号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价格(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97宋建166471.5243693

98李青辰138729.0436411

99李青阳138729.0436411

100运秀华14175.053720

合计4680000000.001228346404

6、股份锁定期

(1)全部发行对象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作出如下锁定安排:

1)交易对方以持有金力股份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

行结束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若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用于本次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12)个月的,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得转让(以下简称“锁定期”),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若交易对方为私募投资基金,且其对于在本次交易中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截至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即2024年11月15日)已满48个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修正)》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则其以该部分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六(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宁波宝通辰韬、珠海北汽、杭州象之仁、河北毅信、济南复星、宁波易辰、上海劲邦劲兴等7名标的公司股东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截至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即2024年11月15日)已满四十八个月,该等交易对方以其持有标的公司股权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六

(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2)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由于上

12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交易对方不得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应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若交易对方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但该等交易对方的股份锁定期应不短于第1)项所述期限。

5)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转让或解禁事宜。

(2)业绩承诺方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对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愿做出如下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即承诺自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十二(12)个月后,业绩承诺方按如下方式解禁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未解禁的对价股份不得进行转让:

1)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当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

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30%-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若第一次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已解锁股份应于锁定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2)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次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

13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60%-累计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若第二次累计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已解

锁股份应于锁定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3)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第三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专项减值测试报告出具,

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认购股份-累计已补偿的股份(如有)-进行减值补偿的股份(如有)。

为免歧义,如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为权益分配、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产生的衍生股份或者权益计入前述公式中的“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业绩承诺期内,如业绩承诺方尚未履行当期业绩补偿义务,股份锁定期将顺延至当期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3)安徽煜帆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中,安徽煜帆出具了《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自愿做出如下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即承诺自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十二(12)个月后,承诺按如下方式解禁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未解禁的对价股份不得进行转让:

1)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当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

方对应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30%,若第一次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已解锁股份应于锁定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2)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次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

方对应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60%,若第二次累计解锁的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已解锁股份应于锁定期结束后方可转让。

3)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第三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专项减值测试报告出具,

并且该年度业绩承诺方对应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完成之次日起,累计可解锁股份=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100%。

14为免歧义,如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为权益分配、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产生的衍生股份或者权益计入前述公式中的“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业绩承诺期内,如业绩承诺方尚未履行当期业绩补偿义务,则承诺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锁定期将顺延至业绩承诺方履行完毕当期业绩补偿义务之日。

(四)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本次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同步办理发行、登记及上市手续。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2024年11月15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初始发行价格为3.8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

154、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票数量为262467191股。

5、锁定期安排

广新集团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

市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但在广新集团及广新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的转让和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前提

下的其他转让不受此限。本次发行结束后,广新集团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新集团认购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办理。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序号项目名称(万元)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1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4000040%

2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6000060%

合计100000100%

(五)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金力股份100%股份。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股权分两次进行交割,即先进行除董监高直接持股外其他股东所持标的公司股份的交割,董监高直接持股部分在标的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完成公司章程的修改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进行交割。

根据邯郸市行政审批局2026年1月21日出具的《登记通知书》((邯)登字〔2026〕第 68号),以及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30400550439333E的《营

16业执照》,标的资产已完成改制及名称变更手续,正式更名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且相关股东变更事宜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佛塑科技持有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交易项下的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

(2)验资情况

2026年1月28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华兴验字

[2026]2401159034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1月28日,上市公司已取得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100.00%股权,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工商手续已办理完毕。上市公司本次变更前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

967423171.00元,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3年12月11日出具广会所验字【2013】第1200507051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1月28日止,上市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2458236766.00元。

(3)现金对价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已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交易协议的约定,向相关交易对方支付了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

(1)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62467191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7.71元。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1、2026年1月26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出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2、2026年1月28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华兴验

17字[2026]2401159033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1月27日,独立财务顾问指

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广新集团缴付的认购资金999999997.71元。

3、2026年1月28日,华泰联合证券在扣除保荐承销费后将本次认购款划

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4、2026年1月28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华兴验

字[2026]2401159034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1月28日,发行人向广新集团发行 A股股票 26246719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7.71 元。扣除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费用(含税)人民币17165331.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82834666.35元,其中计入股本为人民币262467191.00元,转入资本公积为人民币720367475.35元。

3、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上市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共计新增股份1490813595股,登记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2458236766股。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注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资产的过户均已完成,上市公司已取得标的资产的全

部权利、义务;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本次发行在发行程序、定价过程和发行对象选择等方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8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5、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的验资手续已办理完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受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6、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7、自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注册批复文件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已披露的情况外,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变动情况;

8、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9、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各方已签署的各项协议及作出的相关

承诺事项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或承诺的行为;

10、在本次交易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基础上,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2、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注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资产的过户已完成,上市公司已取得标的资产的全部

股东权利及股东义务;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本次发行在发行程序、定价过程和发行对象选择等方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19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5、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的验资手续已办理完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受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6、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

的情况;

7、自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注册批复文件至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除本法律意见书已披露事项外,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变动情况;

8、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9、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各方已签署的各项协议及作出的相

关承诺事项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约定或承诺的行为;

10、在本次交易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基础上,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二、本次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1、发行对象及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袁海朝、华浩世纪等100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票数量为1228346404股。

(2)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票数量为262467191股。

202、限售期

关于新增股份的锁定期安排详见本公告“一、本次交易概况”之“(三)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之“6、股份锁定期”及“(四)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之

“5、锁定期安排”。

3、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新增股份的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袁海朝、华浩世纪等100名交易对方。

发行对象的详细情况详见上市公司在2025年12月12日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披露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之“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非自然人交易对方”与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自然人交易对方”。

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1601房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东塔法定代表人刘志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5063471N

成立时间2000-09-06股权管理;股权投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新材料(合金材料及型材、功能薄膜与复合材料、电子基材板、动力电池材料),生物医药(化学药、生物药),食品(调味品、添加剂);数字创意,融合经营范围服务;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运营;现代农业开发、

投资、管理;国际贸易、国内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物业租赁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3、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对象袁海朝及其一致行动人(华浩世纪、舟山海乾、安徽创冉、河北佳润)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作为根据相关协议安排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人。除上述情况外,其余95名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广新集团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序号股东姓名名称

(股)(%)股份数量(股)

1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5876051226.75-

2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38563001.43-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17494371.21-

4沈万斌49696000.51-

5陆兴才40254000.42-

6纪晓茜39741000.41-

7刘庆39041020.40-

8章鸿斌33362000.34-

9周宗明31542000.33-

10章安23006150.24-

合计31003046632.0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本次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同步办理登记及上市手续。假设以上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

22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

下:

序持股数量持股比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股东姓名/名称号(股)例(%)份数量(股)

1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2122770321.20521227703

2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1764879437.181764879433舟山海乾瀚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972501483.9697250148伙)

4海南海之润投资有限公司860758263.5086075826

5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655399692.6765539969

6枝江金润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606113632.4760611363

7珠海中冠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8667452.11518667458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491549762.0049154976伙)9北京杰新园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438968101.7943896810伙)

10厦门友道易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0469831.4736046983

合计118815846648.351188158466

注:根据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承诺,其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258760512无限售条件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广新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后,公司将增加

149081359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新增

122834640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新增26246719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广新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人民政府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同步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治理情况变化情况

在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四)本次发行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后续若上市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和报备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均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增加关联交易、同业竞争。

24五、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江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地址 B7栋 401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300

邹超、李刚、张宁湘、关芮、孙博、孔令明、魏麟懿、周逊志、樊灿经办人员

宇、刘华山

(二)法律顾问机构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事务所负责人袁华之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号兆泰国际中心 B座 16-21层

电话010-58137799

传真010-58137788

经办律师谈京华、蒋瑜文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机构负责人童益恭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座 6F-9F

电话0591-87852574

传真0591-87840354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小军、樊朝娴

(四)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机构负责人童益恭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2号中山大厦 B座 6F-9F

电话0591-87852574

传真0591-87840354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小军、樊朝娴

25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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