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经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建立科学、高效的授权管理体系,持续提升经营活力,不断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授权,指授权主体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委托其他主体代为行使的行为。
第四条董事会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
控等基本原则,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在授权执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董事会授权责任,坚持授权不免责,加强监督检查,根据行权情况对授权进行动态调整,不得将授权等同于放权。
1第五条董事会办公室是授权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具
体工作的落实,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
第二章授权的范围及形式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对于应由董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等不可授权。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在坚持授权与责任匹配原则的前提下,结合有关职责定位,根据公司经营决策的实际需要,可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裁等授权对象行使。授权对象应当具有行使授权所需的专业、经验、能力素质和支撑资源。
第八条发生特殊情况,董事会认为需临时性授权的,也可
以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书面形式,明确授权背景、授权对象、授权事项、行权条件、终止期限等具体要求来进行授权。
第三章授权的执行与调整
第九条董事长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权限内行使职权。董事会授权总裁决策事项,总裁应当召开总裁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董事长、总裁在执行董事会授权时,认为该事项有必要由党委会前置研究的,可以建议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
第十条授权事项决策后,由授权对象、涉及的职能部门或
相关单位负责组织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单位和人员应当勤
2勉尽责、认真执行。
第十一条因工作需要,授权对象可进行转授权,但应当事
前将授权的具体原因、对象、内容、时限等形成报告向公司董事会报备。授权发生变更终止的,转授权相应进行变更或终止。
对于已转授权的职权,不得再次进行转授。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是规范授权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授权事项负有监管责任。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授权对象行权不当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十三条授权对象应当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严格在授权范围内做出决定、忠实勤勉尽职,坚决杜绝越权行使。因授权对象违规行权,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附件为董事会授权清单。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董事会审3议通过后生效,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4附件: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清单
具体授权事项序号类型业务领域董事长总裁办公会一、公司制定、修改或废止公司制度(未超过或不涉及董事会、
1制度管理-治理股东大会权限的制度)
投资项目立项:权益性投资项目投资总额预计达1000万
元以上(含,或等值外币,下同),或经营性投资项目
2投资并购-投资总额预计达300万元以上(含),或在编写可行性
报告前项目前期所需费用预算达2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
公司单个境内(含香港、澳门地区)主业投资项目(包括权益性投资、投资总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经营性投资):
1.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费用)或投资总额<
5000万元;
经营性2.交易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二、投资投资,值的,以高者为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管理
100万10%;
元≤项3.交易或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3投资并购目投资值的,以高者为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总额<4.交易或投资涉及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
300万收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
元5.交易或投资涉及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
润<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10%;
6.预计交易或投资产生的利润<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净利润10%;
7.如涉及关联交易按照关联交易标准执行。
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资产(含土地)及股权:
1.交易金额<5000万元;
2.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10%;
3.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资产及股权以高者为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
转让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
三、资产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
管理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10%;
6.预计交易产生的利润<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
利润10%;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包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放弃所控制企业的优先购买或者
5放弃权利-
认缴出资等权利,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放弃金额与该主体的相关财务指标计算;公司放弃权
5利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但相比于未放弃权利,所拥有该主体权益的比例下降的,应当以放弃金额与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相关财务指标计算;公司部
分放弃权利的,还应当以放弃金额、该主体的相关财务指标或者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相关财务指标,以及实际受让或者出资金额计算,适用以下规定:
1.放弃权利涉及金额<5000万元;
2.放弃权利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10%;
3.放弃权利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放弃权利涉及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
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
5.放弃权利涉及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6.放弃权利产生的利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的10%;
7.如涉及关联交易按照关联交易标准执行。
子公司注销清算:
1.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10%;
2.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6企业出清-3.涉及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
4.涉及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10%;
5.预计对公司当期利润影响<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净利润10%;
1.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资产租赁(不2.合同约定的租赁收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7-含物业)营业收入的10%;
3.预计合同约定的租赁产生的利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1)资产位于副省级以上城市及省会行政区域,单宗资
产及一次性招租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土地面积≥
1000平方米,或年租金底价≥100万元;
8物业租赁-(2)或者资产位于其它行政区域,单宗资产及一次性招租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或土地面积≥2000平方米,或年租金底价≥100万元;
(3)单次物业资产租赁期≤5年
签订委托或受托经营合同、许可使用协议,交易金额<
9委托经营-
5000万元
6委托理财,委托理财涉及金额<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
10资金管理-
产5%公司对全资或绝对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有偿或
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
11内部借款-1.在年度借款额度范围按股比借款,借款金额超过1000
四、财务万元或期限超过半年;
管理2.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内部借款:
(1)超过年度审批额度范围的借款;
(2)提供超股比借款;
12对外捐赠-对外捐赠和赞助事项,涉及金额<30万元
计提资产减对利润产生影响金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3-
值准备10%
五、关联
14关联交易-交易金额<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0.5%
交易
公司总部中层干部和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选聘、任
免、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委派或更换对外投资企
15人事管理-
业的股东代表,推荐委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六、人力理人员等
资源拟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16人事管理-项
公司总部一般员工(部办总助以下)的考核、薪酬、管
17薪酬管理-
理
重大决策、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报告和公司的年度全面
18综合监督-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及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公司年度
七、综合内部审计计划及工作报告、违规事项处理等事项监督
19综合监督-年度安全、环保工作计划、目标、考核方案及结果评定
八、安全公司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采取的重大措施,公
20安全环保-
环保司安全生产事故和环保事件的处理
21九、其他其他-年度劳动竞赛方案及评先
1.项目投资总额分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无形资产的投资总额、股权投资总额和其他投资总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是指项目全部建成、可投入运营所需的金额,包括地价、工程造价、资本化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等;无形资产投资总额是指购入资产所支付的实际价款;股权投
备注:资总额是指收购对应比例股权的价格、承担对应比例的债务等我方投入的全部金额;其他投资总额是指购买有价证券及衍生品所支付的交易对价。
2.资产是指企业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不包括企
业正常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半成品、原材料等。
73.(1)股权权益性投资,包括:以全资、控股或参股形式设立各类型法人企业及对其增资扩股,设立分公司、其他经营性分支机构(非法人),收购各类型法人企业股权。
(2)经营性投资,包括:新建扩建(含搬迁),技术改造,更新改造,生产设备购置,生产、经营管理所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固定资产投资;购买专利技术、配方和生产工艺、软件、
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投资;并购性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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