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7证券简称:浪潮信息公告编号:2026-014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凌霄路15号院1号楼一层东侧102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57人,代表股份546645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254%。
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72174864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2.15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47人,代表股份744707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1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56人,代表股份74962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4912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47人,代表股份744707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13%。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通讯的方式出席和列席了
本次股东会,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46263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1%;反对333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
弃权485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74580079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04%;反对333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9%;弃权485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7%。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2.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44908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22%;反对333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
弃权14038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8%。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73224779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24%;反对333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9%;弃权14038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27%。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44857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9%;反对393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0%;
弃权13945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1%。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73173791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44%;反对393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3%;弃权13945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03%。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4260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37%;反对929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0%;
弃权1455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3%。
3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72577203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85%;反对929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96%;弃权1455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18%。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4901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0%;反对344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0%;
弃权139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73218419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39%;反对344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4%;弃权139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67%。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4894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97%;反对352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
弃权13980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7%。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73211112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42%;反对352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9%;弃权13980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4决权股份总数的1.865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4871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55%;反对379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
弃权139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2%。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73188131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35%;反对379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7%;弃权139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08%。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4849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4%;反对392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8%;
弃权14041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9%。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73165612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35%;反对392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4%;弃权14041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1%。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彭震先生、胡雷钧先生、姜善强先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
5下:
9.01选举彭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38145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5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6461901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607%。
表决结果:当选。
9.02选举胡雷钧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40510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77%。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8827027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158%。
表决结果:当选。
9.03选举姜善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41181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04%。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949759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103%。
表决结果:当选。
10.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培德先生、关鑫先生、张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刘培德先生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12月21日)。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1选举刘培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40572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90%。
6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8888934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984%。
表决结果:当选。
10.02选举关鑫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35711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97%。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4027549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132%。
表决结果:当选。
10.03选举张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41108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7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9424711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131%。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海青、李宸珂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基于上述审核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
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7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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