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8证券简称:桂林旅游公告编号:2026-034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要求,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
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
了规范和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6年6月4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
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内容进行了规范和明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应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公司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相关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1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会计政策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执行。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会计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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