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8证券简称:桂林旅游公告编号:2026-020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4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西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35号天之泰大厦12楼1220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靖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97人,代表股份24292566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92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名,代表股份177305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75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94人,代表股份65620326股,占公司有表决
1权股份总数的14.0175%。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广西璟开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提案审议情况
(1.00)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42125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08%;反对7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4%;
弃权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359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337%;反对7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53%;弃权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0%。
表决结果:通过。
(2.00)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242102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2%;反对77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1%;
弃权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336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240%;反对77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67%;弃权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2%。
表决结果:通过。
(3.0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2081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6525%;反对78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4%;
弃权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315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358%;反对78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84%;弃权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7%。
表决结果:通过。
(4.00)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2041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60%;反对7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0%;
弃权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274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765%;反对7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64%;弃权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72%。
表决结果:通过。
(5.00)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2035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35%;反对7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0%;
弃权15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268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209%;反对7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64%;弃权15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7%。
表决结果:通过。
(6.00)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1976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6091%;反对83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5%;
弃权1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209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904%;反对83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12%;弃权1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4%。
表决结果:通过。
(7.00)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41979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6%;反对8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9%;
弃权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21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236%;反对8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38%;弃权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6%。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会议上进行了述职。董事会向股东会说明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西璟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廖国靖律师、王霞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42.广西璟开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
的法律意见书(璟开意字2025008-3号)。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