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众泰汽车
股票代码:000980
信息披露义务人: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1号
股份变动性质:1、执行重整计划,处置剩余的偿债股票;
2、执行重整计划,偿债股票划扣给债权人。
签署日期:2026年1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众泰汽车、上市公司、公司 指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中院 指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人 指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整计划》 指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处置专户 指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1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1号
联系电话:18657924857
二、处置专户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处置专户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根据《重整计划》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众泰汽车股票直接划转至众泰汽车及下属8家联动重整公司相关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内,以及配合公司处置经分配后仍有剩余的偿债股票用于补充众泰汽车经营性流动资金。
二、处置专户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处置专户无在未来12个月内直接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众泰汽车已于2025年11月18日发布《关于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部分剩余偿债股票公开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处置专户将在上述处置实施期间继续实施处置计划。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能根据《重整计划》相关规定,划扣众泰汽车股票至相关债权人。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1年6月9日,众泰汽车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金华中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裁定受理重整。11月29日,金华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为执行《重整计划》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调整和受偿方案,信息披露义务人开设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每家债权人以股票清偿的债权部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由众泰汽车管理人按重整计划规定的清偿方案,将众泰汽车的股票向债权人进行分配”,“本重整计划规定提供给众泰系8家公司用于向其债权人分配以清偿债务的转增股票,由管理人直接划转至众泰系8家公司相关债权人提供的领受偿债股票的证券账户内”,同时“若预留的偿债资源经分配后仍有剩余的,则剩余的偿债资金将用于补充众泰汽车经营性流动资金;剩余的偿债股票进行公开处置,处置变现价款在支付相应的处置成本后用于补充众泰汽车经营性流动资金”。
2025年12月9日-2026年1月7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处置处置专户内众泰汽车股票共计65,570,541股,同时划扣至债权人17,025,689股,共计82,596,230股,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处置方式 处置期间 处置均价(元) 处置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集中竞价 2025年12月9日-2026年1月7日 3.66 23,940,541 0.47
大宗交易 2025年12月23日 3.43 870,000 0.02
大宗交易 2025年12月25日 3.38 40,760,000 0.81
划扣债权人 2025年12月29日 7 17,025,689 0.34
合计 7 / 82,596,230 1.6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合计持有股份 334,723,549 6.64% 252,127,319 4.99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4,723,549 6.64% 252,127,319 4.99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处置专户持有众泰汽车股票252,127,319股,占公司股份4.999999%,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处置专户持有的众泰汽车股票累计被冻结22,014,428股,占其持有众泰汽车股份总数的8.73%,占众泰汽车总股本的0.44%。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5年8月6日,因执行《重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向众泰汽车及下属8家联动重整公司相关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扣划众泰汽车股票1,791,036股。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以及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变动情况外,处置专户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签署日期:2026年1月8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7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
2、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浙07破13号《决定书》;
3、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浙07破13号《民事裁定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5、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金华市
股票简称 众泰汽车 股票代码 00098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1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有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 继承℃ 赠与℃ 其他℃
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持股数量:334,723,549股持股比例:6.64%
本次权益变动后,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持股数量:252,127,319股持股比例:4.999999%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5年1月7日方式:集中竞价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是℃内继续增持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否℃
(本页无正文,为《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签署日期: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