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0证券简称:众泰汽车公告编号:2026-007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两家银行债权人提前完成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泰汽车”)已于2025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与两家银行债权人达成和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0),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永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永康支行”)分别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达成和解。
根据公司与中行永康支行签署的《民事调解书》【(2025)浙0784民初7209号】,被告众泰汽车归还原告中行永康支行本金、利息、律师代理费合计人民币222192262.93元,支付方式: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本金10000000元及律师费178000元,余款于2026年1月31日前全部归还。
根据公司与建行永康支行签署的《民事调解书》【(2025)浙0784民初7210号】,由被告众泰汽车、浙江金大门业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归还原告建行永
康支行本金、利息、律师代理费合计人民币182833512.50元,支付方式: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10000000元,余款于2026年1月31日前全部归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述调解约定,分别向中行永康支行偿还了本金10000000元及律师费178000元、向建行永康支行偿还了10000000元。公司对中行永康支行的债务余额为212014262.93元,对建行永康支行的债务余额为
172833512.50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偿还中行永康支行剩余债务212014262.93元、建行永康支行剩余债务172833512.50元。根据上述调解约定,公司对中行永康支行、建行永康支
1行的债务偿还责任已分别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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