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1证券简称:山子高科公告编号:2026-022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5777800.3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按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1703012386.76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11206932258.88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12939268170.64元。经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资金状况,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1025777800.31-1742459507.02-2056747472.44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12383899095.88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12939268170.64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0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0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924476393.05
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0
销总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否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鉴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的实际情况,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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