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田旺林)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各类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针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独立、审慎地发表专业意见,全力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发展中的监督与促进作用。
现将2025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田旺林,汉族,出生于1957年,硕士学历,会计学教授,历任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会系主任,曾任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汾酒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华阳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本人严格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独立
1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委托出席独立董事应出席董通讯表决董缺席董事列席股东董事会次董事会次姓名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会次数数数田旺林716004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会运作规范。
股东会方面,召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确定的方式、时间执行,提前通知全体股东并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信息,出席股东人数及所持表决权符合要求,审议、表决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
董事会方面,决议形成均确保出席会议人数、董事所持表决权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达到法定或章程要求的通过比例,召集和审议、表决程序均严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相关工作细则履行职责,所有会议均按要求亲自出席,无委
2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1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召集并出席。
(二)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参与公司聘任高管的资格审核,落实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出席公司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5次,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履职期间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查与论证,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参与工作情况如下:
3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投票情况
5500同意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就公司内部控制有关工作的开展及完善提出建议和意见;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情
况进行了多次交流沟通,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的客观、公允、合法。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每一项议案认真审核,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开展调研,利用自身的会计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能够做到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运营情况,秉持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的原则,及时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信息报告,主动发表专4业意见,切实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全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行为;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也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及开展现场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及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等关键事项,助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持续发展,切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会议场地与办公场所,并指定董事会秘书全程协助开展各项履职工作。在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公司均能及时向本人提供完备的会议相关资料以供预审及审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本人开展各项履职工作,真实、全面、及时地提供所需信息,主动接受电话问询,认真听取并吸纳本人的意见与建议,未发生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5十、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2025年度的关联交易均合法合规,符合合法性、必要性及公允性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定价公允合理;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根据公司生
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业务背景契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在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预审,并确保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回避,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报告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并充分揭示了重要事项。所有报告均经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保信息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可靠。
(三)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6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情形,亦无前期发生且延续至本报告期的违规资金占用行为。
(四)利润分配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经营与财务状况,与业绩成长性和稳健发展需求相匹配,兼顾了股东诉求。明确该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该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已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
度审计服务机构。经核查,我认为该事务所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本次续聘议案于2025年5月获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恪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兼顾表述的简洁清晰与通俗易懂,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十一、其他工作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始终恪守谨慎、勤勉、忠实原则,严
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年度内,本人未单独
7提议召开董事会,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亦未在
股东会召开前向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2026年,本人将继续忠实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与公司的
沟通交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对
独立董事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更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田旺林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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