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证券简称:越秀资本公告编号:2024-006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年度财务概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03640893.8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后可分
配利润为2139788337.39元,加上2022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
8305712151.00元,减去已分配2022年度股利852912518.5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
9592587969.85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
1425267964.43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后可分配利润为
1282741167.99元,加上2022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
1299894087.61元,减去已分配2022年度股利852912518.5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
1729722737.06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综合公司2023年度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行业
情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在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相关要求,公司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50171324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预案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本次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三、相关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
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行业情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及稳健发展的需求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所需现金流造成影响,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一)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做好
信息保密工作,未发现信息泄露或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