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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28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987证券简称:越秀资本公告编号:2024-010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编码表备注议案议案名称该列打编码勾栏目可投票

100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公司债券的

6.00√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或第十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

(一)议案4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投票情况作出单独统计及披露。

(二)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9: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

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

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17时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勇高、王欢欢

联系电话:020-88835130或020-88835125

联系传真:020-88835128

电子邮箱:yxjk@yuexiu-finance.com

邮政编码:510623

(二)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3、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87;投票简称:“越秀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公司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同反弃备注意对权议案议案名称该列打编码勾栏目可投票

100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的议案》同反弃备注意对权议案议案名称该列打编码勾栏目可投票《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

3.00√案》《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00√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00√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

6.00√公司债券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应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各议案表决意见选

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多选无效,视为废票;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处理。

2、本授权委托书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公

司或机构,则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本授权委托书的更改,需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委

托书原件、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4、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附件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单位)为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广州越秀

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份的持有人,兹确认,本人(单位)计划(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4年5月

21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

说明:

此回执填妥后须于2024年5月20日17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广东省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越秀资本董事会办公室。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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