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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洪涛)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28 查看全文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沈洪涛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2023年1-9月,本人作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诚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公司合规治理,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信息沈洪涛,女,管理学博士。现任暨南大学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企业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会计等领域研究,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环境资源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China

Journal of Accounting Studies 编委、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Management Policy Journal 副主编;同时担任广州岭南集团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在公司的任职情况本人自2017年11月20日起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因在公司

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即将满6年,于2023年9月14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还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和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权。

(三)独立性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本人任职资格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2023年独立性自查报告。

二、2023年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1-9月,本人出席了任职期间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应参加是否连续姓名现场出通讯出委托出缺席董事会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次数自参会沈洪涛1631300否5

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参会前均认真审阅每项议案及汇报材料,做好充分准备;参会中积极参与审议或审阅事项讨论,发表独立公正意见;会后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市场反馈及决议事项的执行进展,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

2023年,本人出席的公司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符合公

司发展需求及广大股东合法利益,本人均投赞成票,没有投反对或弃权票;本人出席的公司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各项议案均获审议通过,公司能依法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参会权和表决权,本人没有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1-9月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及各专门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了全部应出席会议,认真参与研讨,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高效履行职责提供专业保障。具体如下: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主任委员共召集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本人对定期财务报告、年度规范运作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关联交易、财务资助、每季度审计工作总计及计划等事项进行审查并表示赞同。

本人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出席全部会议,并对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报酬方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并表示赞同。

本人任职期间,战略与 ESG 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出席全部会议,并对公司事业计划、战略规划、ESG 年度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查并表示赞同。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本人未行

使以下特别职权: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

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审核意见等。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在公司2022年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需关注的细节进行预沟通;在年审会计

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初步确定结论前再次进行了沟通,确保了公司年度报告的质量和进度。在2023年半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财务部门就期货子公司仓单业务会计

科目调整等事项积极沟通。公司对相关沟通工作积极配合,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2023年4月,公司召开了2022年度线上业绩说明会,本人

作为独立董事代表参加会议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并对投资者在线上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各项会议,听取高管、董事、经办人员对相关事项的介绍,实地了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财务管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网络通讯等方式

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多方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主动分享政策解读、宏观分析和市场案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利润分配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及稳健发展的需求相匹配,并充分考虑了股东的普遍诉求,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所需现金流造成影响,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于2个月内实施完毕。

(二)关联交易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及公允性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会将相关材料交予我们独立董事预审,并在召开董事会时安排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并严格根据审批授权予以执行,管理台账清晰,未发生违规担保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况。(四)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自有资金投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能够有效控制自有资金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其中,理财投资的资金用于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发行的各种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可控,收益相对稳定,未发生逾期未收回等风险事件。

(六)财务资助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借款形式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3年9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及2023年

9月14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我们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候选人履历等资料,确认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不存在禁止情形,且董事会提名及审议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23年3月,公司董事会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考核方案;2023年8月,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管理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进行了清算,并根据绩效清算结果核算绩效薪酬。我们独立董事认为前述考核方案和薪酬考核结果真实客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推动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情况2023年1月,公司董事会审议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具备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均不存在禁止情形。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内容、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及考核管理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于2023年

5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信息披露的监督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法律法规要求,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相关文件,信息披露能够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不断提高有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内容的占比,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配套指引,以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推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公司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出具及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公司的配合支持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职员等人员与本人保持密切沟通,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获取作出独立判断的信息;在召开董事会及专委会会议前,公司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会议材料,必要时候有专人汇报,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必要的支持;公司还积极主动开展独立董事现场调研、战略研讨等活动,增进我们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了解,主动征求本人的意见和建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发挥在财务、可持续发展与环

境会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关注公司的运行情况、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治理结

构的完善情况,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重要事项进行审查和监督,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和经营管理进步作出应有努力。

未来,本人将继续关注公司成长,支持公司锚定战略目标,推进业务转型,不断强化核心竞争力,坚定的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洪涛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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