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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1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987证券简称:越秀资本公告编号:2026-040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向公司控

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借款

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并与越秀集团签署借款协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投资”)向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借款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并与广州越企签署借款协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独立董事事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本议案审议与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方案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广州资产拟向越秀集团借

款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越秀产业投资拟向广州越企借款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均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上述借款期限均为不超过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借款额度有效期均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借款利率均按不高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上浮10%计算,借款均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时的情况确定。若广州资产、越秀产业投资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本次借款无需广州资产、越秀产业投资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二)交易定性及审议程序

1、交易定性

越秀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企是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越秀集团、广州越企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广州资产拟向越秀集团借款及越秀产业投资拟向广州越企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借款本息合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5%。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股东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2、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独立董事事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锋、吴勇高、贺玉平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届时,越秀集团、广州越企、吴勇高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2、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越秀集团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陈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126851.845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5楼

主营业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等。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89.1%,广东省财政厅持股

9.9%,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最终控制人是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联关系说明:越秀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越秀集团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越秀集团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04723064万元,净资产1804819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2291113万元,净利润425969万元。截至

2026年3月31日,越秀集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

资产103791167万元,净资产18222737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总收入2472368万元,净利润153715万元。

经查询,越秀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二)广州越企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陈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778066.81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

塔写字楼第6401房(仅限办公用途)

主营业务:日用百货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资产评估。

股权结构:越秀集团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广州越企10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广州越企系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广州越企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州越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4740157万元,净资产2419463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39722万元,净利润46877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广州越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4981163万元,净资产2417587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

总收入114248万元,净利润-2235万元。

经查询,广州越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广州资产拟向越秀集团借款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越秀产业投资拟向广州越企借款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均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均为不超过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借款额度有效期均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广州资产向越秀集团借款利率及越秀产业投资向广州越企借款利率均按不高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借款均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时的情况确定。

若广州资产、越秀产业投资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本次借款无需广州资产、越秀产业投资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一)广州资产向越秀集团借款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

1、交易双方:出借方为越秀集团,借款方为广州资产。

2、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利息: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公布的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

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

若广州资产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

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5、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6、用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7、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担保。

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越秀产业投资向广州越企借款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

1、交易双方:出借方为广州越企,借款方为越秀产业投资。

2、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利息: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公布的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

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

若越秀产业投资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4、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5、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6、用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7、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担保。

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广州资产及越秀产业投资资金周

转及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推动业务发展。本次借款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仍具备独立经营能力。

七、与越秀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与越秀集团及

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156051万元,其中向关联方借款本息最高发生额为71451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交易金额为80100万元。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除本次交易外,公司过去十二个月未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与越秀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投资”)、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基金”)与关联方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共

同投资设立广州越秀智造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其中越秀产业投资、越秀产业基金合计认缴出资20100万元。

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形式向越秀产业投资增资60000万元,越秀产业投资另一股东暨公司关联方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等比例增资40000万元。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资本”)与关联方越秀集团、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动新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

司共同投资设立新能源科技公司,其中广州越秀资本认缴出资

26108.70万元。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结论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交易。审议意见为:广州资产及越秀产业投资向关联方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借款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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