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证券简称:越秀资本公告编号:2025-064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现金0.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
(三)除权除息日: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8269991股回购股份不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
司本次实际分红总额为449897622.39元,以公司总股本
5017132462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为0.896722元。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价的除权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896722元/股。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
的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实施分配。
除本次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外,公司目前未进行
2025年其他报告期利润分配。公司总股本自2025年6月30日
至本次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8269991股。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
除已回购股份18269991股后的49988624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81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11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1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342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8*****985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8*****629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408*****125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11月4日至登记日2025年11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折算后,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896722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896722元/股=449897622.39元/5017132462股)。因此,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价的除权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0896722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需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63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吴勇高、王欢欢
咨询电话:020-88835125、020-88835130
传真电话:020-88835128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